蛋糕店发卡没及时到商务局备案登记查询怎么办

看完这个,还敢随便办卡吗?很可能一锤子买卖!在市商务局备案的发卡企业仅25家(附完整名单)-微众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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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这个,还敢随便办卡吗?很可能一锤子买卖!在市商务局备案的发卡企业仅25家(附完整名单)
摘自公众号:发布时间: 4:04:55
办了预付卡,商家跑了,无处诉怨;卡里还有钱,商家服务打折扣,消费者气不打一处来……日常生活中,这样的消费纠纷层出不穷。近日,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主管部门济南市商务局发布消费提醒称,单用途预付卡大折扣往往是陷阱。 (各种各样的预付卡 记者张刚 摄) 在市商务局备案的正规发卡企业只有25家到一个地方消费,店家往往会热情地推荐:“办张卡吧,有优惠。”一些人看到优惠,就办了,下次再来,商家跑了,到相关部门投诉,结果这家企业根本就没有备案。“按照规定,零售、餐饮住宿和居民服务企业要发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必须到商务部门备案。”市商务局相关人士说。然而在现实操作中,备案企业数量并不多,目前在市商务局备案的发卡企业只有25家。是什么原因导致备案企业稀少?业内人士表示,要备案成为正规发卡企业,会增加企业经营成本,还处处受限。比如,根据规定发卡企业应在开展预付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向相应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后应在银行设立专门账户,并按照发售预付卡余额的20%-50%比例存入,账户内的资金企业不能随意支取。如果企业出现破产清算、卷款逃走等问题,持卡消费者也能获得一定比例的赔偿。又比如,发卡企业应对预收资金进行严格管理,预收资金只能用于发卡企业主营业务,不得用于不动产、股权、证券等投资及贷款;主营业务为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的发卡企业,预收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主营业收入的40%……对商家来讲,这些规定则是一种束缚,于是很多企业能不备案就不备案。 千万不要贪图大优惠大折扣而办预付卡业内人士一再强调,他们只能管辖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和居民服务业企业,一些健身机构、电影院、高尔夫球场、书店、球场、游乐场、旅行机构、培训机构等行业的企业发卡,并不在商务监管序列,消费者购卡时同样要注意。按规定,记名预付卡不应该设有效期,如果商家设了,可以据理力争,而且记名卡还可以挂失;不记名卡有效期则不应该少于三年。如果一次性购卡额度超过1000元,建议与售卡企业签订书面协议,并专门就退卡、退费问题进行约定。市商务局相关人士提醒,千万不要相信提供超过常理的大优惠、大折扣的售卡企业,因为大折扣背后往往是陷阱或隐藏着大的风险;要么它可能套取你的钱,违规去搞投资,要么套了钱,卷铺盖走人,一锤子买卖。在市商务局看来,目前,很多有实力的企业,都通过采用APP等电子商务形式,在网上预订商品或服务,一般价格合理,消费者有更大的自主权,风险也相对较小,消费者没必要为了便宜,冒更大风险去买预付卡。★济南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企业名单★1、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历下) 2、山东鲁能商贸有限公司(市中) 3、济南嘉华购物广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槐荫) 4、山东银座佳驿酒店有限公司(历下) 5、润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槐荫) 6、山东统一银座商业有限公司(历下)7、济南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历下)8、山东华能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历下)9、济南六乃喜快餐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槐荫) 10、章丘东方冷库商贸有限公司(章丘) 11.济南银汇商贸有限公司 好又多超市(济阳) 12.济阳县开元信誉商厦有限公司 信誉商厦(济阳) 13、章丘华联百货有限公司(章丘) 14、济南三鼎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历城) 15、商河县宏盛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16、山东中豪大酒店有限公司(历下) 17、济南麦迪格眼视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市中) 18、山东中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市中) 19、平阴县心连心超市有限公司(平阴) 20、济南金冠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平阴) 21、追星汽车销售服务(济南)有限公司 22、济南时光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3、济南爱姆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4、济南神龟新怡餐饮有限公司 25、济南蟹美汇餐饮有限公司 (记者:刘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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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企业发售预付卡得先到市商务局备案
& 来源:大庆网&股票/基金&
购买购物卡请先看备案
作者:沈彦彦
  本报讯 (记者 沈彦彦)昨日,市商务局公布我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备案情况及我市2014年预付卡的发卡金额。  “购买经过备案企业的预付卡更有保障。”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过备案的购物卡,卡上会印有托管银行。”我市规定,备案企业发行的单张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如果数额不符,就证明发卡企业没备案。这位负责人不推荐市民购买未经备案的预付卡,还提醒消费者购卡时要要求商家按规定开具发票,并保留消费凭证。  链接  已备案企业  单用途卡(20家):(,)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磐基大酒店有限公司、厦门海晟连锁商贸有限公司、厦门美岁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中山巴黎春天(厦门)百货公司、厦门盛名吉成百货有限公司、厦门乐海百货有限公司、厦门金华艺商贸有限公司、厦门(,)有限公司、厦门富山诚达百货商业广场、沃尔玛(厦门)百货有限公司、厦门永辉商业有限公司、厦门市中闽百汇商业有限公司、厦门、厦门永乐思文家电有限公司、厦门润瑞商业有限公司(大润发)、厦门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特易购商业(上海)有限公司、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  多用途卡(4家):厦门夏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厦门易通卡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中联信(福建)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厦门象屿支付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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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规模发卡企业、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违反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规定的处罚
常德市商务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3、《常德市商务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1、没有办理备案登记,从事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销售行为的;2、没有公示或向购卡人提供单用途卡章程,或没有应购卡人要求签订购卡协议的;3、个人、单位购买记名卡或一次性购买1万元以上不记名卡的,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没有要求购卡人及其代理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没有留存购卡人及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和联系方式的;4、没有保存购卡人的登记信息5年以上,或将购卡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提供给第三方的;5、单位一次性购买单用途卡金额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5万(含)以上,以及单位或个人采取非现场方式购卡的,发卡、售卡企业没有通过银行转账而使用现金的;没有对转出、转入账户名称、账号、金额等进行逐笔登记的;6、单张记名卡限额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卡限额超过1000元的;或单张单用途卡充值后资金余额超过前款规定的限额;7、记名卡设有效期,记名卡有效期少于3年;没有对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不记名卡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的;8、使用单用途卡购买商品后需要退货,发卡企业或受理企业没有将资金退至原卡的;原单用途卡不存在或退货后卡内资金余额超过单用途卡限额而没有退回至持卡人在同一发卡企业的同类单用途卡内的;9、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没有依单用途卡章程、协议约定提供退卡服务;办理退卡时,没有留存退卡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退卡卡号、金额等信息;没有将资金退至与退卡人同名的银行账户内,并留存银行账户信息的;10、发卡企业终止兑付未到期单用途卡时,没有向持卡人提供免费退卡服务,没有在终止兑付日前至少30日内在备案机关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示的;11、预收资金没有用于发卡企业主营业务,而用于不动产、股权、证劵等投资及借贷的;12、主营业务为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的发卡企业,预收资金余额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40%;主营业务为居民服务业的发卡企业的预收资金余额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工商注册登记不足一年的发卡企业的预收资金余额超过其注册资本2倍的;集团发卡企业预收资金余额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本集团营业收入30%的;13、规模发卡企业存管资金比例低于上一季度预收资金余额的20%;集团发卡企业存管资金比例低于上一季度预收资金余额的30%;品牌发卡企业存管资金比例低于上一季度预收资金余额的40%的;14、没有确定一个商业银行账户作为资金存管账户,没有与存管银行签订资金存管协议;没有按照备案机关要求提供发卡企业资金存缴情况的;15、规模发卡企业、集团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没有在境内建立与发行单用途卡规模相适应的业务处理系统;发生重大或不可恢复的技术故障时,规模发卡企业、集团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没有向备案机关报告的;16、规模发卡企业没有在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没有在每季度结束后20日内登陆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填报上一季度单用途卡业务情况的;其他发卡企业没有在每年1月31日前填报《发卡企业单用途卡业务报告表》的;发卡企业故意隐瞒或虚报单用途卡业务报表的;17、集团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疏于管理,其隶属的售卡企业在12个月内3次违反本办法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1、立案;2、调查取证;3、告知权利;4、听证;5、作出决定;6、送达决定书;7、执行决定;8、结案。
办理地点及路线
办公地点:常德市商务局乘2路、5路、30路公交车至市商务局站下(市商务局)
联系人及电话相关新闻>>
发售预付卡需到商务局备案
章丘备案企业仅两家,个体业户发卡存监管空白
日  来源:
  本报7月31日讯(记者 王帅) 市民李女士发现自己的鲜奶吧充值卡无法刷卡消费后,曾致电工商部门投诉,其工作人员称,对于预付卡的监管,相关职能已经划分出来,现在的监管职责归商务局。  据了解,在2012年9月,国家商务部公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并自当年11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中规定,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的集团、品牌、规模发卡企业应在商务部门备案,并实行资金管存制度。  那么,办卡老板联系不上,李女士的充值卡余额可否由管存银行所存管的资金来返还现金呢?  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售卡企业包括集团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和规模发卡企业,其中,规模发卡企业是指符合上一会计年度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或者工商注册登记不足一年、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这二者条件之一的企业。  “目前法律法规只对大中型发卡企业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进行了规范,并没有明确对于个体户等小型发卡单位的监管措施。”章丘市商务局主任科员孙文国表示,商务部门监管和执法范围是有法人代表的企业,个体户超出了其监管范围。  “根据规定,规模发卡企业存管资金比例不低于上一季度预收资金余额的20%;集团发卡企业存管资金比例不低于上一季度预收资金余额的30%;品牌发卡企业存管资金比例不低于上一季度预收资金余额的40%。”孙文国解释,目前在章丘市商务局备案的仅有两家企业,均为大型商超。  据了解,对于已经在商务部门备案的发卡企业,执法人员每半年会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包括企业与银行的相关协议、预收资金是否合规等。对于不具备备案实力的小型发卡单位,孙文国提醒,消费者切莫贪便宜盲目购买,金额越大越要谨慎,尽量避免预付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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