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银储银储资管理财诈骗

银行理财新规将出:禁止非标理财对接券商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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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风险准备金可以投资于银行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银监会规定的其他资产,产生的利息收入和投资损益应当纳入风险准备金。民生证券固收研究组负责人李奇霖认为,考虑到净值类理财产品风险准备金更低,监管层引导净值类理财产品意图明显。
《征求意见稿》对银行理财业务进行了限制性投资的安排,要求所投资的特定目的载体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符合银监会关于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相关监管规定的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投资计划除外。中信建投银行业首席分析师杨荣称,由于信托的容量有限,预计非标资产规模将再次下降。本年内理财业务发展困境显而易见,负债端成本难以较快下降而资产端投资收益率难以提高,而今又从资质、业务类型、投向上给出更严格的监管,势必降低银行理财业务规模及银行的价差收益。普益标准研究员魏骥遥指出,多层嵌套的模式虽然较为常见,但可能导致较高的杠杆率且监管难度较大,因此鼓励银行发行一对一的非标产品。“就整体影响来看,由于目前市场上采用多层嵌套的产品数量较大,银监会肯定不会采用一刀切的方式来增大市场流动性风险。因此处理方式估计仍然是存量不纳入监管范围,而是严控增量的做法。”银行理财计提风险准备金《征求意见稿》规定,商业银行应当建立理财产品风险准备金管理制度。除结构性理财产品外的预期收益率型产品,按其产品管理费收入的50%计提;净值型理财产品、结构性理财产品和其他理财产品,按其产品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理财产品余额的1%时可以不再提取;风险准备金使用后低于理财产品余额1%的,商业银行应当继续提取,直至达到理财产品余额的1%。不过,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风险准备金可以投资于银行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银监会规定的其他资产,产生的利息收入和投资损益应当纳入风险准备金。民生证券固收研究组负责人李奇霖认为,考虑到净值类理财产品风险准备金更低,监管层引导净值类理财产品意图明显。此外,风险准备金或会按不同资产类型分类征收。李奇霖指出,未来的银行理财监管新规或使资产荒情形加剧,受监管影响较小的银行委外相对受益。此外,银行可以通过多策略委外(开一部分权益类仓位)投资权益市场,委外业务将迎来井喷式发展。
来源:新华网编辑:朱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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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资管离正名不远:我的通道我做主
  翟超/制图
  银行长期以来法律地位缺失的问题,有望得以解决。
  日前有消息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修订已纳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而这距离上一次修改,已有近11年时间。
  据透露,本次修订将明确银行理财的信托性质并确立法律主体地位。业内人士表示,这将使银行理财回归资产管理本质有法可循,收缩通道业务并利于打破理财产品刚性兑付。
  旧法迎变
  自去年10月银监会正式放行理财资产管理试点资格,截至目前已有包括5大国有银行、8家股份行以及北京、杭州、宁波3家城商行获得试点资格,并先后发行了资管产品。
  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到,大连银行、南京银行、徽商银行等城商行日前已将理财资管计划试点方案递交银监会并等待批复。
  这一路走得并不容易。银行理财资管计划法律主体地位的缺失,一直束缚着银行直投业务的开展。而这源于确立我国商业银行绝对分业经营原则的商业银行法。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商业银行法》进行了修改,在第四十三条“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的,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的基础上,增加了“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一特定条款。
  这10个字的特定条款意义非凡。此后,有关部委在金融租赁、银保合作、银信合作等方面为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制定了配套政策,但相关业务开展仍需监管层审批。而这一规定一直持续至2013年银监会放行理财资产管理试点资格。
  有业内人士指出,银行理财资管计划试点交易框架结构的束缚仍在,长期来看并不能适应银行理财资管规模的放大。
  “分业经营原则已不能应对金融脱媒、利率市场化的大趋势。我们期待法规的重新修订,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推动银行直投业务,发挥银行庞大资金的作用。”一位大型股份行资产管理部人士说。
  由浅入深,决策层已有响应。上周四,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多措并举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在缩短企业融资链条方面,要求按照国务院部署,加强对影子银行、同业业务、理财业务等方面的管理,清理不必要的资金通道和过桥环节,各类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或运用原则上应当与实体经济直接对接。
  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上周发布的《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半年度报告》显示,截至6月末,全国已有498家银行发行并登记了理财产品,存续51560只,理财资金账面余额12.65万亿元,较2013年末增长23.54%。
  剑指通道业务
  重新修订的商业银行法将赋予银行资管计划与券商资管、保险资管计划同等的法律主体地位,这意味着银行理财资金无需再借用信托、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等通道。
  在浙江某大型股份行的理财业务部总经理看来,信托公司将最受冲击,“信托业上半年资产规模已达12.48万亿元,通道业务的比重不低,银行确立基于信托关系下的法人地位以后,可直接成立理财账户,不必再受制于信托公司。”
  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一转变对银行与信托都有正向推动作用:迫使银行更审慎遴选债权投资项目的同时,也推动信托业向更为专业的投资管理方向转型。
  券商资管同样面临大考。平安证券一位资产管理部人士对记者说,“银行拥有通道后显然不利券商资管展业,但券商资管依旧存在机会。”
  “银行做资管,最大的问题是缺乏顶层设计,受制于信贷思维,实际上是以自身渠道经营信用,这只是降低银行与其他非银机构合作产生的通道成本,并没有产生直融体系的新模式。”上述平安证券资管人士告诉记者。
  基金业人士则无惧银行入局。“银行主要是做大类资产配置,很多方面无法超越基金公司。”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卫东对记者表示。
  有助破解刚性兑付
  除收缩通道业务外,受访人士普遍认同银行理财资管计划破冰将有助于打破刚性兑付怪圈。
  相比从前的预期收益率表现形式,银行理财资管计划将类基金化管理,定期公布净值或收益区间,投资者直接面对风险收益和损失。
  在前述浙江股份行理财业务部总经理看来,银行资管计划实质是把非标资产通过债权直接融资工具,变成标准资产,“资产只有标准化以后,才能进行估值并设计成为净值型产品。此外,以净值为标准,有助于银行理财产品打破刚性兑付,回归代客理财本质。”
  已获试点资格的浦发银行零售业务总监汪素南对记者表示:“从零售业务的角度而言,我们是非常欢迎的。未来零售业务的三大支柱,首要就是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拿到资管业务资格后,我们可以有更多的债权投资项目资源为客户做资产组合配置。”(刘筱攸)
[责任编辑:600873:关于对外投资参与设立浙江领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相关情况的说明公告 查看PDF原文公告日期:证券代码:600873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参与设立浙江领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相关情况的说明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参与设立浙江领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出资人民币1亿元参与设立浙江领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目前,合伙企业设立相关的合伙协议已签署,并已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具体如下: 一、合伙协议签署情况 各合伙人已签署了《浙江领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合伙企业构成 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的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2.合伙企业基本信息 合伙企业名称:浙江领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经营场所:杭州市岳帅桥10号1幢109室。 合伙企业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企业的经营期限为4年。 合伙企业的目的:对国企混改、定向增发为主的优质股权项目和其他优质项目进行投资,以实现投资人的利益最大化。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 (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3.合伙人构成情况 合伙企业由9个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其中,普通合伙人1个,有限合伙人8个。 普通合伙人一:民加汇银(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16层1605室 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1000万元,该出资额占合伙企业出资比例的1%,将于日前一次性到位。 有限合伙人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道墟镇 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20000万元,该出资额占合伙企业出资比例的20%,将于日前一次性到位。 有限合伙人三:浙江升华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德清县钟管镇南湖路 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10000万元,该出资额占合伙企业出资比例的10%,将于日前一次性到位。 有限合伙人四:上海杉甬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东方路985号24楼F座 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30000万元,该出资额占合伙企业出资比例的30%,将于日前一次性到位。 有限合伙人五: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杭州市凤起路78号 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5000万元,该出资额占合伙企业出资比例的5%,将于日前一次性到位。 有限合伙人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拉萨市金珠西路189号 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10000万元,该出资额占合伙企业出资比例的10%,将于日前一次性到位。 有限合伙人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德清大道299号室 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11000万元,该出资额占合伙企业出资比例的11%,将于日前一次性到位。 有限合伙人八:富贵金洲(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丰汇园11号楼东翼1208E 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10000万元,该出资额占合伙企业出资比例的10%,将于日前一次性到位。 有限合伙人九:中大期货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中山北路310号3层12层东 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3000万元,该出资额占合伙企业出资比例的3%,将于日前一次性到位。 4.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1)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有限合伙企业产生投资收益且投资收益为可分配的货币资产后再扣除必要的成本和税费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投资比例分配全部投资收益。 (2)合伙财产不足清偿合伙债务时,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3)普通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企业收取固定管理费和浮动管理费。 固定管理费:普通合伙人按照有限合伙企业实缴出资额收取年化1%的固定管理费。每年固定管理费=当年核算日有限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本金余额×年固定管理费率 浮动管理费:有限合伙企业投资项目而取得的收益,在满足实际投资金额年化10%收益率的情况下,普通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企业收取年化10%收益以上部分的20%作为浮动管理费,剩余80%的收益由全体合伙人按照权益比例分配。 5.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1)全体合伙人共同委托普通合伙人民加汇银(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不参加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3)根据合伙人要求,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4)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包括律师费、财务顾问费、审计费;管理费;营销费;银行托管费;诉讼费或仲裁费;因合伙企业转让其所持有的信托、资管产品或标的项目份额而产生的代销费及转让过程中应由合伙企业承担的其他费用;政府部门对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的收益或资产、有限合伙企业交易和运作所收取的税、费及其他费用;有限合伙企业开业、运营、清算、解散相关的费用以及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其他费用等)。 (5)被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经其他全体有限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定撤消委托。 (6)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A.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B.改变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C.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D.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E.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F.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G.修改合伙协议内容。 对以上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表决权。 6.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7.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 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1)负责召集合伙人会议,并向合伙人报告工作; (2)执行全体合伙人的决议; (3)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决定企业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定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定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拟订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6)全体合伙人委托的其他职权。 8.合伙人的入伙、退伙 有限合伙人的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按照《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至五十四条的有关规定执行。合伙企业各合伙人不得将其持有的财产份额进行质押,但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除外。 9.违约责任 (1)各合伙人违反协议的,应当依法或依照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由于一方违约,造成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多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3)合伙人违反协议约定,作出虚假或不准确的陈述和保证,导致合伙企业受到任何投资或退出的限制,遭受损失或索赔、支付费用或承担责任,其他合伙人有权认定该合伙人为违约合伙人,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包括要求该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使合伙企业免受损害,及要求该合伙人将其合伙权益转让给其自选的合格投资人或按照该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可接受的第三方评估确定的合理价格将其合伙权益转让给其他合伙人指定的合格投资人。为本条之目的,合格投资人是指符合本条项下陈述与保证事项、受让权益不会导致合伙企业违反《合伙企业法》或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投资人。 10.争议解决办法 因协议引起的及与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庭有裁决,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 二、工商登记备案情况 合伙企业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设立登记手续并领取了营业执照,详细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参与设立浙江领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后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三、董事会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合伙企业主要投资以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定向增发为主的优质股权投资类项目,项目未来收益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投资标的等因素影响较大,因此存在合伙企业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合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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