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独生子女证优待抚养费标准的法律依据据

全面二孩实施后 已领独生子女证的继续享受优待-汉中新闻_华商网
全面二孩实施后 已领独生子女证的继续享受优待
作者:郝蕾
[摘要]  自从实行计划生育以来,《独生子女证》一直是很多独生子女家庭享受有关优待政策的凭证,华商记者梳理发现,在陕西目前凭此证能够享受的相关政策主要有以下两种:
  自从实行计划生育以来,《独生子女证》一直是很多独生子女家庭享受有关优待政策的凭证,华商记者梳理发现,在陕西目前凭此证能够享受的相关政策主要有以下两种:  1、根据《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办法》,全省城市独生子女父母中,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均可享受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具体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中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城市独生子女父母;上述范围以外的其他城市居民中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106元。  2、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其子女为独生子女。独生子女父母经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审核确认后,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可每月领取独生子女保健费。  目前陕西省实施的政策为,独生子女年龄为16周岁以下,独生子女保健费标准为每月不低于10元,既可领取独生子女保健费,也可办理独生子女人身健康保险。  据了解,根据陕西的政策,各市区对享受上述两种政策的具体办理程序有各自规定,市民可咨询户籍所在区县计生部门。  已领《独子证》者 不影响享受相关奖励和补助  据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此前介绍,在“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将不再发放《独生子女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但此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生奖励优待政策。  这意味着目前已领取到《独生子女证》的市民,仍可继续享受上述政策,华商记者2日还咨询了西安市部分区、街办计生部门,对方表示在新政策具体实施之前,目前符合独生子女条件的市民,仍可按照之前的政策和程序办理《独生子女证》。  华商记者 郝蕾 编辑:杨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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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持独生子女证有什么优待?
[标签: ] 作者:法律帮帮 浏览量:636 更新日期:
  核心提示:北京市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居民可以享有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报销托幼管理费和医药费、增加产假等奖励和优待。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持独生之女证的奖励和优待。
  根据《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居民可以享受奖励和优待。
  一对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岁以内的,经夫妻双方申请,所在单位核实,由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以下简称《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一)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二)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费用;
  (三)女职工除享受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休假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四)城镇分配、出售住房,农村安排宅基地,优先给予照顾;
  (五)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积极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对有困难的独生子女家庭成员,可以适当减少集体义务工或者优先安排到乡镇、村办企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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