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民政局民政对农村坟头大小有什么规定

中共肥城市委肥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
添加时间: 【字体:
】 【】 【】
  为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激活农村各类发展要素,促进城乡要素合理有序流动,实现农村资源效益最大化,保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决定在全市实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确权登记发证为基础,以要素市场化为导向,以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为核心,以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体系为主要内容,完善政策体系,搭建服务平台,推动农村生产要素加速流动和优化配置,增强农村发展活力,促进农民群众、村级集体&两个增收&,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步伐,为&打造中国桃都、建设美好肥城、共筑幸福家园&提供强大动力。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导向。充分发挥政府的政策引导、业务指导、监督管理和调度督促职能,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农村产权进入市场流转交易,提高农村资源要素的市场化水平。二是坚持规范操作,群众参与。按照&进度服从质量、严格控制程序、群众民主决策&的要求,坚持阳光操作、公开透明,依法依规开展各项产权改革。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和首创精神,保障群众对改革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三是坚持富民优先,试点先行。依法保障集体资产、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建立合理的收益分配制度,让农民得到更多实惠。每个镇街选择一定数量的村开展改革试点。四是坚持分类指导,有序监管。结合实际和改革的难易程度,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积极稳妥地推进;属于重点突破的,坚持先行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开。加强对改革进程的指导调度,增强工作的可控性、可操作性。五是坚持尊重历史,着眼现实。正确处理历史与现实的关系,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的历史遗留问题,要结合实际情况,划分时段、区别对待、妥善解决。
  (三)任务目标
  我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总体任务目标是&实施六项改革、搭建一个平台&。通过完善改革,使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人资产在权属上更加清晰、在权能上更加完善、在管理上更加规范、在保障上更加充分。具体操作上,第一步,依法完成试点村各项产权的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第二步,深化要素市场改革,搭建农村产权交易融资平台,积极推动农村产权融资工作,探索科学有效的操作模式和办法,加快推进农村物权的资本化,实现农民财产权的置换、抵押和流转,把固化的物权转变为可流动的资本;第三步,规范完善体制机制,逐步构建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村现代产权制度。到2013年底,完成试点改革任务,总结试点经验,完善工作方法,在全市范围内适时全面推开。到2015年底,全市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
  二、改革内容
  1、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探索推进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以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配置、股权界定、股权管理、收益分配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的管理决策机制、资产运行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实现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登记规范化、资产股权化、交易市场化,保障集体资产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2、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以现有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对农村土地承包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调查勘测工作,查清农户土地承包地块的面积和空间位置,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全面落实到户。以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推进土地股权化为基本方向,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3、抓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结合农村土地调查,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颁证,进一步明晰农村土地物权,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到2012年底,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完成40%,优先做好农村产权改革试点镇村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到2013年底,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4、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工作。建立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和配套政策,理顺、规范农村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的程序和时限,逐步推开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工作。按照村民自愿申报、产权清晰的原则,对具备房屋登记条件的,依照程序办理农村房屋产权证。积极探索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房屋产权抵押、流转工作。
  5、完善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巩固完善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基础上,按照&面向基层、服务林农、规范运作、便捷高效&的原则,完善集体林权流转交易平台,加快林地流转制度建设,引导通过转包、出租、转让、互换等多种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制度,维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与金融部门配合,以合法有效的林权作担保,为企业或个人提供林权抵押贷款服务;抓好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积极培育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促进林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经营。
  6、推进农村水利产权改革。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所有、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对农村水利工程(农村供水站、小型水库、小塘坝、灌溉机电井、小型灌排泵站、小型雨水集蓄利用工程、设计灌溉面积10000亩以下的各类灌溉工程等)根据出资主体情况,在统一规划和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通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明确产权责任,发放产权证。依法确定水域养殖功能,编制完成全市养殖水域规划。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的基础上,做好水域养殖发证登记,积极开展水域养殖证抵押贷款工作。
  7、建立农村产权交易融资平台。以农村产权为金融产品创新着力点,深化农村产权金融改革,整合现有资源和部门职能,依托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建立全市农村产权交易及融资服务中心,逐步建立农村产权信息发布、政策咨询、业务指导、流转交易及融资服务体系。坚持政策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深入开展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质押)贷款业务,探索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养殖水面经营权等抵押(质押)贷款业务,进一步扩大农村抵押担保物范围,实现农村产权直接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镇街依托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农村产权交易及融资服务分中心,负责本镇街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发布、政策咨询、业务指导、信息收集和报送等工作。国土、住建、经管、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在交易中心分别设立(增设)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窗口,并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办理农村产权的出让、出租、抵押、融资等农村产权交易、流转业务。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市里成立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下设10个工作组,分别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综合协调工作组由市委农工办牵头,负责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统筹协调、督导落实;信访稳定工作组由市委政法委牵头,负责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法律咨询、信访稳定工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由市经管办牵头负责;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改革工作组由市国土局牵头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改革工作组由市经管办牵头负责;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所有权改革工作组由市房管局牵头负责;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组由市林业局牵头负责;农村水利产权改革工作组由市水利局牵头负责;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组由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农村产权融资工作组由市金融办、人民银行肥城市支行牵头负责。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的重大事项和突出问题,召集有关部门单位共同研究、协调解决。镇街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抓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具体组织实施。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形成上下联动、分线推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抓好工作落实。
  2、完善政策,搞好保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和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实施步骤、推进措施等,建立完善流转交易、抵押融资、公正仲裁等相关程序流程,科学指导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规范有序开展。农行、农信等金融机构要积极参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抵押融资工作,进一步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拓展农业和农民的融资渠道,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创造良好环境。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和保障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配足工作人员,给予经费保障和适当补助。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新闻媒体、干部培训、张贴告示、发放政策问答和召开党员会、村民代表大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改革的重要意义及相关政策和措施,确保群众了解政策、熟知政策,调动群众参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认真总结和推广改革试点镇村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做好释疑解惑和动员工作,统一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4、严格督查,稳步推进。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规范做好产权档案的归存整理,建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纠纷调处机制,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偏差,解决好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坚决避免增加农民负担。
附件:1、全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全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十大工作组
3、全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镇村名
全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新民 市委副书记
副组长:侯庆洋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王爱新 市委常委、副市长
侯卫国 副市长
李成涛 市法院院长
张宏伟 市检察院检察长
刘益高 新区党工委书记、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志勇 市高级技校校长、财政局局长
褚 学 市公安局局长
李福杰 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卫生局局长
成 员:赵平江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步 文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农工办主任
杨仁勇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督查局局长、考核办主任
梁乙广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研究室主任
赵传兴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局局长
高纪河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石 勇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赵永军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雷印国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研究室主任
刘 舜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局局长
赵恒军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金融办主任
尹 丽 市档案局局长
韩立新 市发改局局长
刘忠军 市人社局局长
艾 东 市审计局局长
于为韬 市国土局局长
郑凤宝 市工商局局长
翟志胜 市住建局局长
张谨增 市住建局副局长、房管局局长
周建中 市规划局局长
武心国 市司法局局长
王建平 市农业局局长
张玉霞 市林业局局长
姬生亮 市水利局局长
付振杰 市农业局党委副书记、经管办主任
张继轩 中国人民银行肥城市支行行长
李元华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肥城市支行行长
李立东 中国农业银行肥城市支行行长
赵平东 肥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
赵祥东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肥城市支行行长
徐小强 山东肥城民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侯卫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以上单位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侯卫国同志兼任联席会议召集人。
全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综合协调工作组
组 长:王新民 市委副书记
副组长:侯卫国 副市长
成 员:步 文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农工办主任
杨仁勇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督查局局长、考核办主任
赵永军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刘 舜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局局长
李东风 市住建局党委书记
陈 强 市发改局副局长
宋绪永 市国土局副局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主任
陈西义 市房管局党支部副书记、副局长
李 军 市林业局副局长
司晨辉 市水利局副局长、农村公共供水中心主任
刘 辉 市经管办副主任
张继轩 中国人民银行肥城市支行行长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农工办,步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全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信访稳定工作组
组 长:侯庆洋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李成涛 市法院院长
张宏伟 市检察院检察长
褚 学 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赵平江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赵传兴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局局长
孙衍波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610办主任
武心国 市司法局局长
艾 东 市审计局局长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委政法委,孙衍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
组 长:侯卫国 副市长
副组长:付振杰 市农业局党委副书记、经管办主任
成 员:刘 舜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局局长
陈 强 市发改局副局长
尹效杰 市民政局副局长
吕心镜 市审计局副局长
李正勇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
宋绪永 市国土局副局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主任
张培东 市工商局副局长
魏光军 市住建局副局长
陈西义 市房管局党支部副书记、副局长
李 军 市林业局副局长
司晨辉 市水利局副局长、农村公共供水中心主任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经管办,付振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改革工作组
组 长:侯卫国 副市长
副组长:于为韬 市国土局局长
付振杰 市农业局党委副书记、经管办主任
成 员:宋绪永 市国土局副局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主任
刘 辉 市经管办副主任
张向东 市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经管办,付振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全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改革工作组
组 长:王爱新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赵恒军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金融办主任
于为韬 市国土局局长
成 员:李庆锋 市信访局副局长
尹效杰 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继勇 市财政局副局长、投融资中心主任
宋绪永 市国土局副局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主任
董庆焕 市住建局副局长
潘庆荣 市规划局副局长
周汝标 市水利局副局长、省防汛抗旱第十支队队长
付振杰 市农业局党委副书记、经管办主任
武文军 市审计局副局长
鲍大庆 市统计局副局长
李 军 市林业局副局长
白树波 市物价局副局长
孔祥申 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财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局,于为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全市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所有权改革工作组
组 长:李向东 副市长
副组长:张谨增 市住建局副局长、房管局局长
成 员:赵恒军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金融办主任
宋绪永 市国土局副局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主任
魏光军 市住建局副局长
王宏波 市法院副院长
杨立明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继勇 市财政局副局长、投融资中心主任
肖 云 市民政局纪检组长
刘爱红 市物价局党组副书记
刘福胜 市地税局副局长
白树宝 市建管局副局长
陈西义 市房管局党支部副书记、副局长
潘庆荣 市规划局副局长
牛兰季 中国人民银行肥城市支行副行长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房管局,张谨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全市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组
组 长:侯卫国 副市长
副组长:张玉霞 市林业局局长
成 员:孟庆国 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陈 强 市发改局副局长
张衍明 市财政局副局长、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
宋绪永 市国土局副局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主任
李 军 市林业局副局长
刘 辉 市经管办副主任
李瑞泉 正源丝绸公司经理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张玉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全市农村水利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
组 长:侯卫国 副市长
副组长:王志勇 市高级技工学校校长、财政局局长
姬生亮 市水利局局长
成 员:宋绪永 市国土局副局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主任
陈 强 市发改局副局长
陈硕东 市物价局副局长
武文军 市审计局副局长
司晨辉 市水利局副局长、农村公共供水中心主任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姬生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组
组 长:李华民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赵永军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赵平江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武文军 市审计局副局长
宋绪永 市国土局副局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主任
孟庆国 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陈西义 市房管局党支部副书记、副局长
李 军 市林业局副局长
司晨辉 市水利局副局长、农村公共供水中心主任
刘 辉 市经管办副主任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赵永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全市农村产权融资工作组
组 长:王爱新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赵恒军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金融办主任
张继轩 中国人民银行肥城市支行行长
张衍明 市财政局副局长、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
成 员:李元华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肥城市支行行长
李立东 中国农业银行肥城支行行长
赵平东 肥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
赵祥东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肥城市支行行长
徐小强 山东肥城民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行长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赵恒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全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镇村名单
一、综合试点镇街
王瓜店街道办事处
二、单项改革试点村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
新城街道办事处大桥村、潮泉镇孙楼村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改革试点村:
王瓜店街道办事处冉庄村、尚古庄村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试点村:
老城街道办事处曹庄村、王瓜店街道办事处东大封村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工作试点村:
老城街道办事处曹庄村、王瓜店街道办事处东大封村
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村:
潮泉镇柳沟村、边院镇大王村
农村水利产权改革试点村:
王瓜店街道办事处黄叶村(水利设施产权改革)、湖屯镇国庄居(水域养殖权改革)
三、镇街综合试点村
新城街道办事处:大桥村、李小村
老城街道办事处:东关居、小窑村
潮泉镇:柳沟村、孙楼村
高新区:王西村、穆庄村
王瓜店街道办事处:十里铺村、张家屋村
湖屯镇:前兴隆村、曹家庄村
石横镇:保安村、石横四村
桃园镇:北台村、张里村
王庄镇:闫屯村、海子村
仪阳镇:刘台村、石坊村
安站镇:西张村、辛庄村
孙伯镇:孙东村、东程村
安庄镇:北石村、马埠村
边院镇:济河堂村、大武村
汶阳镇:姜杭村、西南庄村
中共肥城市委办公室日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肥城民政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