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跑的太快,出事故,司机无证驾驶半挂 司机,保险公司怎么赔偿车跑的太快,飞了出去,蹲掉了机器,没人员伤亡

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能否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袁媛律师 - 110法律咨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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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能否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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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简介
刘某刚满18周岁,准备过段时间去考个驾照,但在一次帮父亲运货的过程中,不小心开车撞死了一名路人甲,交警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刘某负主要责任,路人甲负次要责任。
二、刘某需承担的责任
1、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一)死亡一人以上或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刘某造成一人死亡,负主要责任,所以应当负刑事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事后,刘某委托律师办理,且积极与受害者达成和解,并进行赔偿,取得路人甲家属的谅解,故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2、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刘某应当向路人甲的家属赔偿路人甲死亡的相关赔偿,如: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医疗费等费用。
三、刘某赔偿了路人甲,能否再向保险公司索赔限额内赔偿?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刘某家属与路人甲家属达成和解,积极赔偿了路人甲的家属,能否再向法院起诉保险公司,要求支付限额内赔偿?根据《》规定:“制”,东莞法院在实践中的做法是,无证驾驶的肇事者赔偿了受害者,无权再向保险公司追偿,所以刘某已经赔偿了路人甲,无法再向法院起诉保险公司,要求保险公司支付限额内赔偿。
四、如刘某没有赔偿路人甲,路人甲能否起诉刘某及保险公司?
实践中,如果无证驾驶的肇事者没有赔偿受害者,受害者可以起诉肇事者及保险公司,肇事者没有赔偿的,保险公司应当先承担限额内赔偿,赔偿受害者后,有权再向肇事者追偿。所以,如果刘某没有赔偿路人甲,路人甲可以起诉刘某及保险公司,先由保险公司先承担限额内赔偿,再向刘某追偿。
五、温馨提醒
交通事故发生后,一般在十天至半个月内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警会主持双方进行调解,但调解在很多情况下不会成功,保险公司都希望受害者去起诉,在法院的调解或判决下才愿意赔偿,保险公司限额内的赔偿一般是能得到的。所以,建议受害者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尽快委托律师办理诉讼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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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知识私家车跑“专车”出事故保险公司赔不赔?_新浪财经_新浪网
  李某在为车辆投保时合同上明确约定车辆为家用而非营运,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却多次将保险标的车辆用于载客营利,其行为明显改变了车辆使用性质,显著增加了车辆危险程度,且并未履行通知义务,故保险公司拒绝赔偿于法有据。
  据《扬子晚报》报道 如今,很多私家车主在闲暇时间跑“专车”“快车”,赚点外快。可一旦出了交通事故怎么办呢?日前,江苏南通启东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私家车主李某用私家车跑“专车”“快车”,结果造成单方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全责。因为李某改变了私家车的用途,不符合当初投保时合同规定的情形,明显增加了车辆风险,所以法院裁定,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去年7月2日,启东市民李某买了一辆二手车,其把相关材料交给朋友柯某,委托柯某帮他办理该车的保险手续。事成之后,李某在多个网络出行平台注册了司机用户,平时利用业余时间跑“快车”“专车”业务,一个月下来,李某载客20余次。同年8月13日,李某通过某网络出行平台与顾某联系,约定将顾某送达指定地点,出行软件自动计算出车费为8元。接到顾某后,在车辆行驶途中,李某注意力分散,未看见道路前方有个大坑,连人带车直接栽入坑中,导致前轮爆胎,车头严重损毁。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至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并对乘客顾某做了谈话笔录。
  同年9月,经过估价,车辆维修费用约为10万元,李某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认为,李某将私家车从事营运,与投保时申报情况不符,拒绝理赔。李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判决保险公司支付其车辆维修费用。
  启东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从买车至事故发生仅一个多月时间,已经以营利为目的,通过网络出行平台载客20余次,他的行为改变了车辆的使用性质,属于营运行为,明显增加了车辆的行驶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52条的规定,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未履行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在该案中,李某将原本以私家车作为保险标的的车辆用于营运载客,他应当知道这种行为会增加保险标的车辆的危险程度,所以负有向保险公司告知的义务,由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增加相应投保费用。由于李某未履行告知义务,所以,这次交通事故导致的车辆损失应当由他自己承担;他要求保险公司对车辆维修费用进行理赔的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保险合同为双务合同,保险人依据投保人如实告知的情况,评估危险程度而决定是否承保以及收取多少保险费用。合同订立后,如果危险程度增加,保险事故发生的概率超过了订立保险合同时的合理预估,如果仍然按照之前保险合同的约定要求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对保险公司是显失公平的。所以,若因危险程度增加而引发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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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出交通事故 保险公司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浙江在线03月13日讯
&10年前,黄某因违反交通法规被吊销驾照,且限制其5年内不能考驾照。不久,黄某便利用其胞兄的身份证报考驾照并取得驾驶证。后黄某被安某雇佣为货车司机。5年后,黄某具备了考驾照的资格仍没重新去报考,一直冒用其兄身份从事司机工作,直至黄某驾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了解到黄某属无证驾驶后,明确表示保险公司对此不承担赔偿责任。那么,保险公司的说法是否站得住脚?近日,越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了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日,黄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途经绍兴市城南大道与山阴路红绿灯口时,与小丁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小丁受伤及车辆损坏。经交警查实,黄某在事故发生时,持冒用其兄长名义申领的驾驶证,系未依法取得驾驶证,属无证驾驶,由黄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日,在事故中受伤致残的小丁将肇事司机黄某和事故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以及既是车主又是雇主的安某告上法庭,要求黄某、保险公司、安某共同赔偿其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车辆修理费、评估费等损失合计75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但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黄某属于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故保险公司仅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垫付抢救费用的责任,因本次事故中小丁所支出的抢救费用已先行由安某垫付,故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不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根据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免责条款规定,驾驶人无驾驶证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免责条款已向投保人尽到告知义务,故保险公司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黄某与安某系雇佣关系,安某系实际车主,黄某在从事雇佣劳动中造成小丁损害,应由安某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近日,越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安某应于本判决生效起三十日内赔偿小丁各项损失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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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歌妮(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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