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水平与犯罪率与资源的关系的关系的调查方案

君,已阅读到文档的结尾了呢~~
我国刑事犯罪率与人口因素关系的实证研究我国,关系,人口,人口因素,实证分析,刑事犯罪率,犯罪的关系,人口与,实证研究,犯罪率
扫扫二维码,随身浏览文档
手机或平板扫扫即可继续访问
我国刑事犯罪率与人口因素关系的实证研究
举报该文档为侵权文档。
举报该文档含有违规或不良信息。
反馈该文档无法正常浏览。
举报该文档为重复文档。
推荐理由:
将文档分享至:
分享完整地址
文档地址:
粘贴到BBS或博客
flash地址:
支持嵌入FLASH地址的网站使用
html代码:
&embed src='/DocinViewer-4.swf' width='100%' height='600'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FULLSCREEN='true' ALLOWSCRIPTACCESS='always'&&/embed&
450px*300px480px*400px650px*490px
支持嵌入HTML代码的网站使用
您的内容已经提交成功
您所提交的内容需要审核后才能发布,请您等待!
3秒自动关闭窗口关于我市经济侦查工作的调查报告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评价文档:
关于我市经济侦查工作的调查报告
上传于||暂无简介
大小:9.23KB
登录百度文库,专享文档复制特权,财富值每天免费拿!
你可能喜欢提起女性,人们就会用“温顺、贤淑、善良”这些美好的字眼来形容,很难把女性与“犯罪”一词联系起来。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受到市场大潮的冲击,人们的道德观念和生活准则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与男性相比,女性在接受教育、就业、社会地位、收入等方面处于相对劣势的地位。而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及少数女性自身贪图虚荣的性格等因素的影响,一些女性不能正确把握自己,为满足膨胀的私欲,不惜将自己的生命、家庭、人格、尊严作赌注,铤而走险走向犯罪的道路,给社会、家庭和个人带来了严重的后果。怎样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女性犯罪,已引起社会各界特别是司法界的关注。笔者对XX市人民法院年十年间受理的刑事案件人进行了调查分析。其中女性犯罪为107件138人,占收案总数的6.4%和犯罪人数的5.53%。少年犯罪为8件14人,抢劫2件,盗窃2件,伤害4件,这8起少年犯罪案件中,有4起案件是朝鲜族在校学生所为,占犯罪人数的50%。一、女性犯罪的主要特点: 1、后果严重。在107件女性犯罪案件中,伤害案件45件,占女性犯罪的 42%,其中重伤的14件,占伤害案件的33%。这些被告人在性格上存在着情感脆弱、容易冲动、钻牛角尖等缺陷,一旦遇到侵害,不是用理智解决问题,而是一时冲动,意气用事,酿下无可挽回的苦果。如犯罪嫌疑人刘某(女,23岁),在商店卖服装时,与邻居摊位的人因琐事发生口角,二人厮打起来,该用水果刀将对方捅成重伤。2、被动犯罪。 女性在现实社会中属于弱势团体,女性犯罪有相当比例属于“逼近犯罪”、“情面犯罪”,而积极主动实施犯罪的比例相对较小,女性犯罪案件中,80%属于被动性犯罪,是由于受到伤害、欺骗、而盲从犯罪。2、激情犯罪。激情犯罪,是一种强烈情绪情感的表现形态,当女性在外界强烈的刺激下,由于认识范围缩小,内控能力减弱,不能正确评价自己行为的意义和后果,从而产生突发性、短暂性和难以控制性,不善于用理智去控制自己的情感,对一些社会现象和个人行为往往难以做出正确的理解和判断。女性故意伤害案件中,98% 是属于此类犯罪。3、无业居多。被告人多为城市里没有固定的居民和乡镇农民。在涉案的138位女性中,二者各占14人和11人,两项所占比例为62.5%。4、职务犯罪。女性职务犯罪是社会大环境中传统观念与现代意识碰撞下各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究其原因,除了其所在单位在管理制度、监督机制等方面存在缺陷外,更多的还是行为人自身心理失衡,不能抵抗金钱、物质的诱惑而陷入犯罪的深渊。女性犯罪大多是贪污、挪用、受贿、行贿、诈骗等经济犯罪。5、文化偏低。是女性犯罪的另一个共同特点。在被调查的107起案件138名犯罪嫌疑人中,本科学历2人,大专文化11人,中专文化19人,高中23人,初中 34人,小学文化43人,文盲6人。文化程度分别占犯罪人数的1%、7%、13%、16%、24%、31%、4%。从文化程度结构来看,文化水平低下,其法律意识也较为淡漠,容易受物质利益的诱惑和外界因素的影响。同时,由于性格偏激、狭隘,遇事易冲动,自控能力较差,常因琐事处置不当而采取过激行为,从而诱发犯罪二、当前女性犯罪的主要趋势(一)犯罪者的年龄趋向低龄化。从统计资料可以看出:1995 年女性犯罪高峰期为31岁40岁,其次是26岁一30岁;而1996年,女性犯罪高峰期虽未改变,但是18岁~25岁年龄段的人数比例上升至第二位,且出现未成年人犯罪;到1997年,女性犯罪高峰期变为18岁~25岁,这一年龄段的女性涉世未深,认识能力相对较差,缺乏起码的生活经验,对人对事缺乏必要的分析,因而极易受不良环境因素的影响,从而使自身的物质、精神、感情及需要发生变化,而当其满足需要的方式和手段超越了法律许可的范围时其行为就构成了犯罪。且未成年人犯罪比例持续增长,这说明,女性犯罪的高峰年龄在提前。(二)犯罪类型多样化统计分析表明,近十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女性犯罪案件的类型多达177余种,其中既有盗窃、故意伤害、贪污等常见犯罪,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犯罪类型,如制造毒品;抢劫枪支;放火;杀人、投毒、绑架等等,可见,女性犯罪的结构和危害正在逐步扩大。(三)犯罪手段趋于男性化女性犯罪趋向男性犯罪的主要原因小偷、小摸难以满足高消费的需要。社会的发展进步,使人民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但是追求享乐、赶时髦使部分女性的经济收入无法满足其急剧膨胀的物欲,遂铤而走险。例如盗窃犯李某,从某县流窜到某市,在某大世界影碟屋内趁店主不注意窃走拎包一个(价值2003元),没有多久就花光了。此后的不久,又到市医院建筑工地将其堆放的备料雇车装走,盗窃财物合计为12830元。(四)犯罪手段、方式复杂化以往女性在犯罪中的手段和方式比较简单。例如在贪污犯罪中,有的将自己合法管理、使用的公共财物非法占有或私自用掉;有的虚报费用,骗取公款;复杂一些的也不过是伪造支票、骗领公款,或是应支付而不支,收入不下账。从近几年犯罪率看,这些犯罪手段和方式占90%以上,依然居主导地位,但同时也出现了新的手段和方式。如利用计算机犯罪,在发达国家利用计算机进行高智能犯罪的现象已屡见不鲜,随着我国逐步走向现代化,这类犯罪也:会逐渐增多,因此应引起重视。(五)女性暴力犯罪严重化故意伤害罪占女性暴力犯罪的70%,高居首位。女性这类犯罪主要是出于报复心理和由琐事发生争执所致,其特点是:①与婚外性生活有直接联系。这种不稳定的关系一旦破裂,作为被抛弃一方的女性往往在心理上形成巨大障碍而又无法自我消除,为了达到心理上的暂时平衡,遂失去理智采取极端的报复方法。②与他人所发生的矛盾纠纷未能得到及时处理,产生了激愤和报复心理而实施故意伤害。如罪犯朱某某伤害案。朱某某与被害人聂某(原系夫妻关系),于1997年3月依法解除其婚姻关系。之后,二人又在一起非法同居。2015年元旦,被告人朱某某与聂某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罪犯便领其女儿回娘家居住。日,被害人酒后开车去接朱某某回家过年,二人发生争吵,并厮打在一起,罪犯在气愤之余从院内拿起一木棒将聂右眼打伤。值得注意的是,实施这类犯罪的85%为已婚女性。有的学者认为,这是因为随着社会活动范围的扩大和家庭问题的复杂化,她们同亲属、丈夫、邻居、同事等发生矛盾和冲突的可能性大于青少年女性。(六) 女性贪污、诈骗等财产犯罪手段具有欺骗性。女性在诈骗案中扮演很重要的角色,常用姿色、花言巧语和自身的“弱者”身份来麻痹对象。女性犯罪比较隐蔽,不太容易被发觉。罪犯彭某,抓住被害人沈某相信封建迷信的心理,谎称沈的女儿有灾,需要以9万9千元“捐庙”才能保住命。沈听信后将筹集到的人民币6万元交给罪犯彭某。后经公安机关起回赃款8000元,其余均被其挥霍。挪用公款犯孙某,系XX市农业局出纳员兼农村资源办出纳员,她采用从单位银行帐户上支取现金不入帐和用后帐补前帐的手段,长期占用公款用于从事营利性活动和生活挥霍,先后用公款购置了住宅、首饰、家用电器、貂皮大衣、汽车等物,折合人民币14万元;(七)“三涉”案件、邪教组织案件呈现上升势头。2015年起诉的法轮功案件中,80%的女性是由于家庭存在着存机,由于受传统家丑不可外扬的影响,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而无处寻求帮助,从而从练法轮功中寻找寄托,进一步陷入法轮功的泥潭里。 被告人李某,原系XX市某公司的出纳人员,又是党员。在单位工作积极肯干,在家里温柔贤慧,只因其儿子体弱多病,经常找“大仙、神婆”为其儿子治病,但均不见效。后经人介绍加入了“法轮功”行列,孩子随着年龄增长身体逐渐好起来。李某把这一切归功自己“练功”的结果,整天沉迷于“法轮功”中,而且一发不可收拾。单位领导找她谈话、亲友的耐心说服都无济于事。2015年被作为“法轮功”骨干分子被逮捕。在她羁押期间,七十多岁白发苍苍的老母到监狱下跪求她也无动于衷。最终被法院判刑的同时爱人也与她离了婚。三、女性犯罪的原因(1)心理障碍,偏狭自私走极端。女性暴力犯罪大多心理存在障碍,性格上有自私、偏激和狭隘的缺陷。因而在遇到冲突时,易采取极端的方式。女性有两个特殊生理期,一是青春期,一是更年期,在这两个时期的女性易烦躁、易忧郁、易产生攻击性行为。(2)贪图安逸享受,好逸恶劳。这类女性一般爱慕虚荣,贪图享受,不是用自己的劳动来换取,而是采取非法的手段去换取。如王某被同酒店的服务员取笑没有手机,她便将老板价值5000元的手机盗走而被判刑。 文章出自,转载请保留此链接!(3)文化层次低,法律知识淡薄。法律知识淡薄,分析事非能力不强。女性法轮功犯罪案件中20%的女性,是由于文化水平低,不相信科学技术,而相信法轮功能治病解难。 (4)家庭暴力。“男尊女卑”封建思想作祟。这种观念普遍造成女性受教育状况差,文化素质低,家庭地位低下,往往处于被侵害地位,当其出于某种原因渴望改变#from 本文来自 end#自身境况而又因种种限制无法改变时,就会采取极端手段来实现。据有关部门调查23.6%的女性曾向娘家及亲朋好友或有关机构求助过,但被求助者有 15.6% 采取不管或者劝其不要伸张的态度。这种不被扼制的家庭暴力,终因施暴者有待无恐而变本加历,使受虐女性在积愤难消的情况下,走向疯狂报复的心理。(5)婚姻和感情危机。婚姻和感情危机很容易使女性挺而走险,或者是产生消极思想。在婚姻和感情方面,女性往往因处于受侵害地位,难以改变自身处境而采取极端手段。例如:被告人谢晓荣,系海林镇模范村村民。2015年9月被告人与其丈夫唐某某离婚后并生产报复之念。被告人于10月28日凌晨3时许,罪犯将购买的汽油装入果酒用的白色方形塑料桶后,拎着汽油桶来到前夫唐某某家,并将汽油倒在唐某某家院西南侧杖子根的树叶堆上,划着火柴将其点燃。在返回途中又人附近玉米垛上拿起几根玉米杆扔到唐家院内,致使堆放在唐家院内西南侧的部分水稻以及邻居家黄豆垛燃烧起来,并被烧毁。造成经济损失达13,000元。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9098.76元。还有一种情况由于感情不和,一些女性长期生活在封闭状态,无处宣泄感情而形成自闭忏悔,无处宣泄感情而形成自闭性格,人格扭曲而产生犯罪欲望。(6)不良社会现象。由于婚外情、包二奶、非法同居等现象的日益蔓延,使无数家庭陷入危机,特别是女性深受其害。这也导致女性心理失衡。当女性对感情过于看重时,自身情感因爱人和恋人的行为受挫后,大多首先感到伤害,继而是委曲求全地想要挽回,当得不到相应的回应后,性格偏激者会将爱转化为愤怒和复仇心理,孤注一掷地选择极端的方式。被告人的丈夫有外遇已经很长时间了,但其丈夫一直不承认。被告人王锡花为了抓住证据,也为了出这口怨气,决定带着自己的子女去抓“现形”。她把自己的想法向孩子们说后,儿女们都同意她的意见,决定好好整整这个“第三者”替自己母亲解解气。经过四被告人商量决定带上照相机、手电筒,当晚就行动。于是被告人王锡花领着儿子李向阳、女儿李红、李奎花一行四人来到被害人潘某某家抓其丈夫李某某同居的事实与证据。被告人四人来到潘家后,被告人王锡花把插着的大门打开,四被告人先后进入室内,对正在睡觉的李某某、潘某某进行拍照。同时王锡花把被害人从床上拽起,对其漫骂、殴打,并将被害人内裤撕掉,指使其女儿李红对潘某某的裸体进行拍照,并将其丈夫李某某拿到被害人家的照相机、手机等物品翻出拿回家里。(7)传统和封建思想影响。传统封建思想认为,女孩以后是别人家的人,没有必要受上学受教育。所以导致女性文化水平都低于男性,尤其是农村女性。传统上受“清官难断家务事”的影响,对家庭矛盾调解不力也容易导致矛盾激化。(8)由于缺乏必要的关怀和关注。在现实情况中,女性的地位有所提高,但在一些山区,较贫困落后的地方,女性的地位还不高,依然受着传统文化中封建势力的影响。这类女性,不仅缺乏家人的关爱,也缺乏更多的社会的关注。因此她们在万般无奈之下,在受丈夫(或其他亲人)多次多年虐待之后,对生活彻底失望,拿起杀人工具,指向自己的丈夫(亲人),惨剧就这样发生。 (9)由于一些女性心理因素缺陷。有些女性性格具有情感脆弱、偏执的特征,有些女性意志薄弱、不能抵抗不良诱惑,易受不良诱惑或者不摆脱他人的威胁利诱,而跟随别人走上犯罪道路。 四、女性犯罪的预防及对策犯罪是一种社会现象,然而犯罪行为又是极少数个人实施的一种行为。个人行为虽然受社会制约,但是,个人选择行为的能力和选择行为方式的能力却是他本身所具有的。如何预防、减少女性犯罪的发生,是摆在人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从预防犯罪的趋势上看,世界各国,不论社会制度、国家制度以及意识形态如何不同,都普遍地重视事前预防犯罪的作用。可见,预防犯罪的重点正从司法预防转为社会预防,这种趋势说明了预防犯罪是一项综合治理的系统工程,必须实行专政机关与社会群众相结合。我们认为,对女性犯罪的预防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实施:(一)教育预防(1)早期教育。即注重对女性在青少年时期的思想和行为的教育。女性在这个时期有生理和心理上较男性早熟的特点,思想、情绪易产生波动,但表现在日常生活中的行为却比较隐蔽,加之性格上的内向性就更不易为人察觉。在这个变化过程中,如果出现不良倾向而未加以正确引导,就可能导致堕落,从而留下犯罪的隐患。改革开放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了活力,但不可否认,也随之带来了一些腐朽的东西。现在,影视、报刊中,宣扬色情与暴力的内容无孔不入。我们不可能掩盖青少年的视听,但我们却可以根据他们的年龄特点,用适当的语言和形式阐述道理,帮助她们分析问题,使她们懂得什么是美与丑、对与错。早在五六十年代,周恩来总理就提出加强对青少年的性教育,时至今日,这方面的工作虽然有所举动,但仍使人有“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之感。笔者认为,针对当前青少年的心理特征,对青少年进行性教育应提前至小学阶段。现在,不少法院都设有少年法庭或者少年犯罪案件合议庭,人民法院应该深入学校和社会进行法制宣传,开展法制共建活动,结合学生违法犯罪,特别是女学生犯罪的典型案例,教育女性青少年自尊、自爱,并且明确帮教目标和帮教对象,坚持法制、德育教育双管齐下,以法制教育促进德育教育。(2)司法教育。即通过对违法女性适用处罚,对犯罪女性适用刑罚来起到教育和惩戒的作用。例如对已经违法犯罪,给社会造成危害的女性视其具体情况依法给予行政或刑事处罚,对一些屡教不改的犯罪女性应加大惩罚力度,使之不得也不能危害社会,并通过改造使之认罪服法,悔改从善。(二)保护性预防即从生活、学习、工作、娱乐等各方面为女性创造条件,使其在健康的物质、精神环境中成长,从而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近年来,离婚案件的数量不断增加,父母离异往往在孩子幼小的心灵上留下难以愈合的创伤。女性的感情较男性脆弱,在这一点上,女性青少年就显得尤为突出。如何使家庭解体后的青少年女性不受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沿着健康的道路成长,这一问题值得探讨。笔者认为,家庭、学校和社会应对这部分青少年女性给予特别的 “爱”。首先,法院、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应该做好家长的工作,告诉他们无论孩子跟随父母哪一方,都应该尽量为其创造条件,使其完成学业,自立于社会。学校里的老师也应特别爱护这些女性青少年,与她们沟通感情,学习、生活上关心他们。社会也应对她们加以关注,在她们受到挫折和困难的时候给予无私的帮助。现在,大城市中流动人口问题已经变得十分突出,不少女性也涌入了这股打工大潮之中。值得注意的是,一些用人单位,多为个.体户和私营企业,非法雇佣未成年女性做廉价劳动力,严重损害了她们的身心健康,由于识别能力差,她们往往被坏人所利用或被坏人所害。笔者认为,对那些用人单位的负责人,不能只处以罚款,明知故犯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该将他们送上被告席。另外,一些青年女性被某些挂羊头卖狗肉,打着“酒吧”、“浴室”、“发廊”招牌,名为“美容”、“健身”,实为卖淫嫖娼的单位招为服务员,逐渐陷入黄色泥潭,对此,笔者认为,在目前屡禁不止,不能有效控制的情况下,应通过立法,坚决取缔异性按摩这项服务,彻底铲除这块滋生着腐朽糜烂的生活方式和腐败现象的土壤,保护女性的身心健康。包括就业能力、工作能力,以及受教育的重视程度等相对较弱,再加上生理、生育等方面的因素,使女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有的甚至失业,无所事事,意志消沉,诱发犯罪。调查表明,犯罪女性中,社会闲散人员与在职人员(包括农民和个体劳动者)之比为4:1。笔者认为,为了切实保障妇女的劳动就业权利,杜绝一些用人单位重男轻女的情况发生,应通过立法规定除妇女不适合从事的职业外,在每一个单位中女性数量应达到一定比例。(三)群众预防即通过乡镇、街道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委会、居委会做好治安工作,及时调解纠纷,防止矛盾激化,从而达到预防引诱、容留、介绍、组织他人卖淫犯罪,应通过检查和监督使其行业行为公开化、透明化,并建立举报制度,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此外,加强对外来人口,特别是外来人口中女性的管理,建立完善的外来人口户籍制度,各地妇联组织也应积极投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之中,组织外来妇女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文化素质。(四)技术预防即通过提高物质装备的现代化程度,采用先进技术打击和震慑犯罪分子,从而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也越来越狡猾。例如前面提到的酒店女出纳员利用计算机贪污巨额公款的事例,虽然酒店发现亏空却无从查找原因,报案后,经公安人员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女出纳员投案自首才破了案。从某种意义上说,犯罪也是“贡献”。我们可以通过研究犯罪,找到对付犯罪的方法来预防犯罪。在上述案例中,通过修改计算机软件的设计,弥补其漏洞,再将其应用在其他相关行业上,可以发挥更大的预防犯罪的作用。调查报告:看完本文,记得打分哦:很好下载Doc格式文档马上分享给朋友:?知道苹果代表什么吗实用文章,深受网友追捧比较有用,值得网友借鉴没有价值,写作仍需努力相关工作报告:网友评论本类热门48小时热门【图文】第三章 调查方案的设计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评价文档:
第三章 调查方案的设计
上传于||文档简介
&&社​会​调​查
大小:564.00KB
登录百度文库,专享文档复制特权,财富值每天免费拿!
你可能喜欢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公共关系调查方案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