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金融企业放贷放贷给银行挂钓吗

农民贷款不难银行放贷不怕,信而富贷款审批难不难 - 星瀚新闻网
星瀚新闻网
&&&&&& & 正文 &
农民贷款不难银行放贷不怕
点击:520次
中央人民政府网
“宁可不要10万元的财政补贴,也盼望获得100万元的贷款。”一语道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金融的渴求。现代农业离不开金融,而“贷款难”、“贷款贵”长期困扰着经营主体,成为“成长的烦恼”。
李克强总理提出,让金融成为一池活水,更好地浇灌小微企业、“三农”等实体经济之树。当前,我国农村地区的信贷…
“宁可不要10万元的财政补贴,也盼望获得100万元的贷款。”一语道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金融的渴求。现代农业离不开金融,而“贷款难”、“贷款贵”长期困扰着经营主体,成为“成长的烦恼”。李克强总理提出,让金融成为一池活水,更好地浇灌小微企业、“三农”等实体经济之树。当前,我国农村地区的信贷供给总体充裕,特别是近两年对涉农金融机构定向降准,释放了万亿规模的流动性,可以说金融“池子”并不缺水。然而,“不差钱”的金融机构却面临“难贷款”窘境,因缺乏抵押担保,一些银行对涉农贷款“不愿贷”、“不敢贷”。如何把“池子”里的活水引出来,如何化解农民“贷款难”与银行“难贷款”症结?今年7月,财政部、农业部、银监会印发了《关于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指导意见》,农业部抢抓机遇、顺势而为,积极推动建立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正式破题财政撬动金融支农。为什么建——破解现代农业发展“瓶颈”,化解经营主体“成长的烦恼”中央有要求有政策、产业有急需有空间、金融机构有意愿有动力,破解农村金融难题面临难得机遇。迫切需要政府设计内容更加丰富、层次更加清晰、措施更加高效的由财政、金融等工具组合的“政策包”新常态下发展现代农业,对金融服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农业部部长韩长赋指出,现代农业不仅需要财政补贴“输血”,更需要通过金融资本增强“造血”功能,以金融为纽带,将劳动力、土地、技术和资本等先进要素进行集约配置、优化组合,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产业集聚,激发农村农民的内在活力,增强农业发展动力和竞争力。与中央要求相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需求更为迫切。“每年资金缺口都在百万元以上,真是急死人了”“我们生产的蔬菜直供香港,但是由于没有抵押物,硬是拿不到贷款”。采访中,记者不时听到这样焦急的话语。据统计,截至2014年底,全国经营面积在50亩以上的专业大户已达到318万户、家庭农场超过87万家、农民合作社达到129万家;各类龙头企业超过12万家;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超过115万个。与一般的小规模经营农户相比,传统的普惠型、简单化的直接补贴已经不能满足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的需要,而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其金融需求还不能得到有效满足,这已成为农业支持保护政策的最大“短板”、农村金融领域的突出矛盾。为了化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长的烦恼”,迫切需要政府设计内容更加丰富、层次更加清晰、措施更加高效的由财政、金融等工具组合的“政策包”。与其他行业主体不同,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记录少,普遍缺乏有效的担保抵押凭证,银行很难与他们建立信用关系,有钱也不敢贷。面对这样的信贷困境,必须引入第三方机构,提供贷款增信服务,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保障双方授信通畅。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认为,通过财政注资成立专门的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实行“银担”、“政银担”合作,构建银行、担保机构及农业经营主体相互支撑的“铁三角”稳定体系,实现了财政与金融融合支农,通过转换资金投入方式,撬动金融资本支持现代农业建设,发挥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把支持‘三农’的财政扶持资金集中起来建设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就是把‘死钱’、‘零钱’整合起来,变成了‘活钱’、‘整钱’。”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如是说。中央有要求有政策,产业有急需有空间,金融机构有意愿有动力。可以说,目前是构建农业信贷担保的最佳时机,各方已对构建农业信贷担保形成了共识。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农村经济与金融研究所教授马九杰认为,如果在全国自上而下建立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搭建起商业金融和农业发展之间的桥梁,则能有效地解决农民“贷款难”与银行“难贷款”难题,真正实现农业产业上水平、金融发展可持续、财政补贴高效率、农民最终得实惠,这在国际上也是经常使用的政策路径。怎么建——政府注资,组建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农业信贷担保必须专注于现代农业发展,尤其是粮食生产和新型经营主体;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业信贷担保有效经营模式,适时组建全国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民营类融资担保机构的风险控制能力相对较弱,也不会重点关注风险相对较高的农业信贷领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张承惠指出,农业信贷担保风险高、收益低,完全依靠市场力量很难充分发挥应有作用,政府必须在这方面有所作为。财政注资成立专门的农业信贷担保机构成为众望所归。今年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明确提出调整20%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和部分增量资金重点用于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农业部财务司司长陶怀颖指出,在组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把握政策性、独立性和专注性原则。也就是说,农业信贷担保机构主要是由政府注资、政府主导,同时为了避免混业经营导致涉农担保的“边缘化”,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和业务运营,包括法人、业务、财务、考核和管理都应是独立的。需要强调的是,农业信贷担保必须专注于现代农业发展,尤其是粮食生产和新型经营主体。对此,财政部副部长胡静林强调:“财政支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的资金来自农业补贴,信贷担保服务必须专注于农业发展,起步阶段要坚持以种植业、养殖业为主,近期尤其要突出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支持。”“农业部门要在担保体系建设与运营中履职尽责,主动作为,认真把好组织架构关、业务方向关、项目筛选关,确保农业信贷担保姓农、为农。”张桃林多次强调。相关文件也明确要求,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农业信贷担保余额不得低于其总担保规模的70%。金融部门对推进金融支农的作用最为关键,银行也要在“银担”合作中要有战略眼光,也要承担相应责任,对合作的信贷担保机构应提供更多优惠,如风险分担、不收或少收保证金、提高放大倍数、控制贷款利率上浮等。“完善银担合作机制和风险分散机制,要改进银行绩效考核和风险问责机制,提高对‘三农’融资担保贷款的风险容忍度。”王兆星表示。“当务之急是尽快组建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农业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力争用2年时间建立健全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业信贷担保有效经营模式,适时组建全国农业信贷担保联盟。组建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对农业部门来说也是一大创新和挑战。“不同于以往的财政项目,资金一次性投下去就可以,而信贷担保机构建起来了,资金永远在那儿滚动运转,所以要做好长远谋划。”参与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组建的农业部门同志深感责任和压力巨大。为此,农业部多次组织座谈会、研修班等,边学习边总结,指导省级农业部门开展工作。进展如何——各省组建步伐加快,都在赶着落下“第一担”,可持续经营是关键农业信贷担保急需既懂农业又懂金融的现代经营人才,也要精心设计经营模式,科学制定考核体系农业部对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一抓到底,实行定期调度和督导制度。据了解,各省行动都已在路上。重庆市农业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为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性担保及经营培育服务,截至2015年11月,累计为2000多个农林牧副渔项目提供担保贷款77亿元。日前,市政府计划到2017年增资到10亿元以上,进一步健全完善为覆盖33个农业区县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吉林省农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吉林省新组建农担公司的方案已经省政府批准,注册资金40亿元,具体由财政厅和农委共同筹建,董事长和总经理由两个部门分别推荐委派。管理实行总分架构,分公司为业务中心,总公司对分公司重点考核其农业信贷担保业务规模、项目个数,为农服务质量与绩效、风险控制等。这样不仅可以共享财力、人力及信息等资源,而且决策也可以避免受到地方行政的干预。相比其他省市,湖南省财政以股权股资的方式在全省63个县市,每地投入1000万元建立省农业信用担保公司办事处,并将担保业务的重心放在县级。下一步的计划是在全省产粮大县中还没有农业担保机构的27个县成立省农业信用担保公司分支机构,并且规定在有3个分支机构或以上的市州设立分公司,实行分层垂直管理。尽管各地组建农业担保体系的具体做法不尽相同,但重点都是先建立独立的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然后再向下通过办事处、分公司等延伸业务。而且,这一步伐在明显加快。据统计,截至12月15日,京津两地的省级农担公司已经开始运营,并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山东、甘肃等4个省市将通过扩大注册资本金规模和覆盖范围,形成全省农业担保体系;江苏、四川等7个省区正在筹建,青海、贵州等9个省区待省政府批准后马上落实组建方案,其余省区也都加快了组建速度。预计今年底明年初大部分省能够正式挂牌。“业务什么时候落地?”这是大家更加关心的问题。正在组建的担保机构也都有了时间表,都在赶着落下“第一担”。“业务开展起来后,有三个方面的问题要早考虑。”马九杰建议,一是担保杠杆倍数要合理放大,既不能让财政资金沉淀,又不能为冲量做非农业务或盯上大企业,要想办法加强与新型经营主体的粘性;二是考核不能看盈利,应重点看业务规模、项目个数、为农服务、风险控制等情况;三是财政补偿政策要跟上,主要是建立合理的担保费用补助和代偿补偿制度。“建起来”只是第一步,要想“经营好”人才是关键。“搞农业信贷担保既要懂金融,更要熟悉农业。”湖北省农业厅焦泰文说,“以往我们主要研究农业生产技术,善于用财政直接补贴或投资,撬动金融、撬动社会资本方面,我们经验不足,更缺乏专门人才。适应新形势,农业部门不仅要树立和强化现代农业金融意识,还要抓紧补上农村金融的课,培养和引进金融人才,加强农村金融力量,还要建立起与金融机构经常性的良好沟通合作机制。”搞金融,风险防范至关重要。瀚华金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国祥建议:“担保机构要做精风险管理,适应互联网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发展趋势,提供多元化产品。不仅如此,政府还要加快设立服务辖区内的再担保机构,给当地融资担保机构提供行业‘稳定器’。”据了解,组建全国农业信贷担保联盟已经提上议事日程。不可否认,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建立完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它为破解现代农业发展“瓶颈”应运而生,也必将在服务“三农”中茁壮成长。苹果/安卓/wp
积分 21, 距离下一级还需 3 积分
权限: 设置帖子权限
道具: 彩虹炫, 涂鸦板, 雷达卡, 热点灯, 金钱卡
购买后可立即获得
权限: 隐身
道具: 金钱卡, 彩虹炫, 雷达卡, 热点灯, 涂鸦板
迄今为止,继中央ZF4万亿的经济刺激计划和地方ZF的配套政策相继出台之后,ZF扩大内需的政策力度仍在不断加强,经济运行处于第一次触底阶段。同时,影响信贷安全的因素在增加:其一,利率政策走势导致利差缩小甚至倒挂。其二,在当前大的政策和市场环境下,银行的集中性风险开始显现。其三,当前过度依赖直接金融模式来支持扩大内需,可能会增加商业银行的“非市场风险”。其四,资本市场环境与外部金融危机的影响,使得商业银行中间业务难以获得大幅提高。其五,银行面临的监管压力可能会增加。其六,金融改革给银行带来更多外部竞争压力。
一、经济运行处于第一次触底阶段
&&迄今为止,继中央ZF4万亿的经济刺激计划和地方ZF的配套政策相继出台之后,ZF扩大内需的政策力度仍在不断加强。
&&从产业政策方面来看,包括钢铁、汽车、造船、石化、轻工、纺织、有色金属、装备制造和电子信息振兴规划已经陆续出炉。
&&从财政政策方面来看,在已经提交给全国人大审议的2009年预算报告中,全国财政赤字创纪录地达到9500亿元,是新中国建国以来最高额度的财政赤字。
&&从货币政策角度来看,2009年1月份人民币新增贷款1.62万亿元,同比增8141亿元,也体现出旨在扩大流动性的货币政策思路。
&&正是在上述一系列强力政策的推动下,可以看到,近期宏观经济数据一定程度上呈现出向好的迹象。例如,1月中国采购经理人指数(PMI)为45.3,环比连续第二个月回升,说明制造业恶化的程度在减缓;1月份发电量同比增幅从去年12月份的-6.4%下降到-13.1%,但考虑到春节假期的因素还是不错的。
&&虽然短期内经济复苏迹象明显,但从中长期来看仍不容乐观,这有两方面因素。一方面,全球经济仍处于衰退边缘,例如数据显示,作为“火车头”的美国经济难现亮点,经济仍然疲软,就业市场形势尤其不容乐观。虽然近期似乎我国的实体经济和金融运行呈现某些“独立行情”特点,但随着外部经济环境的持续恶化,2009年我国面临的负面冲击仍然较大,这使得短期内还难以走入全面复苏的轨道。另一方面,近期财政、货币和产业政策都逐渐发挥到了极致,这在带来众多经济先行指标好转的同时,也可以预计到,随着政策效应的逐渐弱化,以及市场预期的变化,中期内的经济走势可能还会出现反复,以“ZF投资”引领扩大内需的“挤出效应”也可能会进一步显现。
&&综合这些因素,可以看到2009年经济运行仍面临较大不确定性,增长轨迹呈现“W”型的可能性较大,当前正处于第一次触底阶段。
&&二、影响信贷安全的因素在增加
&&在此基础上,我们看到,商业银行面临的金融环境也有众多不确定性,影响银行信贷安全的因素在增加。具体来看,有如下几方面金融环境要素值得关注。
&&其一,利率政策走势导致利差缩小甚至倒挂。2004年以来,商业银行的净利差持续提高,但去年后期以来该趋势有所变化。这一是因为股市长期低迷导致资金回流到银行存款,并且储蓄存款定期化特征显著,二是由于去年9月份以来的历次降息政策中,贷款利率累计降幅往往高于同期存款利率,直接对商业银行利差产生不利影响。
&&具体来看,一方面,近期银行同业拆借利率与通知存款七天利率之间的利差出现少见的连续数月倒挂,隔夜回购利率与活期利率之间利差也在不断收窄,银行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收益率不断下降,表面银行普遍面临充足的流动性。另一方面,除财政投资之外的民间投资增长乏力,企业贷款意愿并没有明显提高,而银行放贷竞争却日益激烈,这使得银行议价能力有所下降,利差缩小更加明显。
&&由于利差收入仍然是国内商业银行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因此利差的变动情况是关系到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的核心因素。另外总的来看,ZF相对保护银行利益的政策模式已经有所改变,虽然未来一段时间利率政策将趋于平稳,但仍然可能体现出这种变化:出于缓解企业资金成本压力、帮助企业生存发展等考虑,贷款利率的降幅较大;为了刺激住房消费,按揭贷款利率下限进一步降低等。这些都是银行未来必须充分关注的。
&&其二,在当前大的政策和市场环境下,银行的集中性风险开始显现。我们看到,在政策指导和市场环境限制的双重作用下,商业银行“傍大户”的趋势重新抬头,这导致银行贷款集中投向少数大型企业和少数项目,尤其是财政刺激项目。例如,1月份工商银行各项贷款增加1171亿元,其中693亿元投入电网、铁路、核电和公路等国家重点项目建设,占比近60%。这必然导致银行业的客户、行业集中度风险上升。以集团客户风险为例,2008年5月开始,大额不良贷款客户数、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开始连续反弹,至10月开始呈现加速上升态势。同时,关联企业群之间的风险传递也在加速。预计随着过去盈利时积累的现金储备逐渐耗尽,今年企业集团客户的风险将更加突出。
&&其三,当前过度依赖直接金融模式来支持扩大内需,可能会增加商业银行的“非市场风险”。我们看到,无论是“4万亿”计划还是各级地方ZF公布的方案,都需要多方资金的共同介入才能够实现。其中,财政资金虽然起到引导作用,但却独木难支。据报道今年1月份全国财政收入6131.61亿元,比去年同月减少1265.03亿元,下降17.1%,而地方ZF的预算外财力也由于土地出让收入的下滑而“捉襟见肘”。加上在股市低迷的情况下,资本市场融资能力大打折扣,在此背景下,预计只能依靠银行信贷承担更大比例的投资支出。
&&这就存在几方面的问题:一是银行有可能为满足政策要求而放松风险控制,更多介入某些处于衰退或不稳定的行业或企业。事实上,从银行信贷的行业分布来看,纺织、煤炭、有色金属等行业的大额信贷质量已经持续恶化,其中纺织行业不良率有较大幅度上升。二是政策性金融改革可能会暂时受阻,为了应对当前经济下滑风险,对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政策性业务的改革暂时会有所放松,甚至重新考虑,从中期来看,这必然会导致银行体系中政策性金融风险的提高。三是对城市商业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的影响可能较大。在当前我国金融体系中,城商行等地方金融机构受地方ZF的影响仍然较大,虽然此前的改革旨在扭转这一局面,但在地方ZF面临政绩压力的前景下,很可能会施加更多影响,要求地方银行提供符合政策方向的“软约束”贷款,从而增加了潜在的地方金融风险。
&&其四,资本市场环境与外部金融危机的影响,使得商业银行中间业务难以获得大幅提高。我们知道,国际上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一般占总收入的50%甚至更高,而我国银行业长期以来过于倚重传统的信贷业务,虽然各银行一直在推动中间业务增长,但却进展缓慢。在今年银行业整体利差下降的情况下,努力增加中间业务收入将成为银行竞争的重要着眼点。
&&但从宏观环境角度看,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目前仍然受到三大因素制约。一是外需的低迷将使国际结算和基金代销及托管等中间业务收入难以保持过去的高增长。二是资本市场近期虽然从低迷中有所复苏,但整体上仍然难以再现繁荣,而境外周边市场更是难有起色,这就使得银行财务顾问收入难有较大提高。三是监管层虽然逐渐认识到美国的问题是金融创新过度,而中国则是金融创新不足,但在次贷危机的冲击下,毕竟对各类金融产品的风险感到“心有余悸”,这使得银行中间业务产品的创新也将遇到更多约束。
&&其五,银行面临的监管压力可能会增加。虽然前几年在经济上升周期,银行改革取得了较大成就,但面临经济周期性下降,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也可能会有较大幅度反弹。监管部门也表示如果信贷增速过猛,将考虑调增拨备覆盖率等形式约束银行。例如,监管部门认为就目前贷款分类的迁徙和实际回收的情况看,银行拨备覆盖率至少要达到130%以上,风险较高的银行应进一步将拨备覆盖率提高到150%以上。诸如此类监管环境的变化,都构成银行经营的外部不确定性因素。
&&其六,金融改革给银行带来更多外部竞争压力。预计将来一段时间,金融业将加快对内开放的步伐,其中包括加快制定“放贷人条例”,明确非吸收存款类放贷人主体的法律地位;规范民间金融,使其尽快浮出水面,积极创造条件,引导民间金融成为农村金融市场的重要竞争主体等。非常明显,这些改革一旦完成,都会增加银行业的竞争程度,如《放贷人条例》的最大突破将是允许符合条件的个人和企业,以自有资金注册成立“只贷不存”的放贷机构,从而打破被银行垄断的信贷市场
载入中......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灌水
无限扩大经管职场人脉圈!每天抽选10位免费名额,现在就扫& 论坛VIP& 贵宾会员& 可免费加入
加入我们,立即就学扫码下载「就学」app& Join us!& JoinLearn&
&nbsp&nbsp|
&nbsp&nbsp|
&nbsp&nbsp|
&nbsp&nbsp|
&nbsp&nbsp|
&nbsp&nbsp|
如有投资本站或合作意向,请联系(010-);
邮箱:service@pinggu.org
投诉或不良信息处理:(010-)
京ICP证090565号
京公网安备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个人放贷获刑 “高利贷”入罪引争议-金投银行频道-金投网
网友评论: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编辑:guanweikang
摘要:而我国刑法一直都认为公民间的个人借贷甚至高利贷都不属于刑法调整的范围,此案的判决值得商榷。
个人之间有偿借款是犯罪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日前泸州老板何有仁因用个人资金以月息2%~20%的利息出借给12人600余万元,而被泸州中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半,并处没收财产50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300余万元。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阮齐林称,此案是他从事刑法研究这么多年来听说的全国第一起判决民间个人借贷债权人犯非法经营罪的案件。而我国刑法一直都认为公民间的个人借贷甚至高利贷都不属于刑法调整的范围,此案的判决值得商榷。
四川省社科院法学所副研究员黄泽勇则认为,民间&高利贷&行为本身对社会经济活动伤害极大,比如近期正在愈演愈烈的温州高利贷债务人&跑路&事件,每个&跑路&的债务人背后都涉及数千万甚至上亿的资金。对高利贷活动加以约束,甚至追究刑事责任是有必要的,此案的判决有法律依据和社会必要性,在当今的环境下显得很有示范意义。
个人放高利贷被判刑
泸州中院编号为(2011)泸刑终字第12号判决书显示,今年52岁的泸州老板何有仁,因为放高利贷,涉嫌非法经营罪在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4日合江县法院一审判决何有仁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半,并处没收财产50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300余万。此外,何有仁因怀疑王某和李某偷了他家的东西,指使高平等人将王李二人拘禁在合江县一宾馆内,被判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两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8年。一审判决后,何有仁不服上诉至泸州中院。日前,泸州中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了对何有仁非法经营罪和非法拘禁罪的判决。
法律界人士注意到,整份判决书正文只有8页,核心是对何有仁非法经营罪事实认定及定罪的分析上,判决书写得比较简单。
在何有仁放高利贷事实上,判决书并没采取逐笔认定、分析的方法。法院笼统认定,2005年7月至2010年1月,何有仁在未依法取得《金融许可证》以及任何形式发放贷款的行政许可的情况下,按月息2%~20%不等的利率,先后向12名不特定对象非法高息发放贷款669万余元,非法获利300余万元。
法院认为,何有仁违反国务院《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未取得发放贷款的行政许可的情况下,非法办理金融业务,向10余名社会不特定多数人员高息发放贷款达600余万元,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应在5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内量刑,并据此维持了一审判决。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到,判决书中所引用的《办法》,系日由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行政法规,其中第四条规定:&本办法所称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是指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三)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通观整个《办法》,并没界定非法发放贷款的界限,特别是其与普通民间借贷之间的区别。界限不明,也直接导致现在盛行的民间借贷融资模式游走于合法与犯罪之间。
申诉:应属民法调整范畴
&我们的申诉是在替何有仁喊冤,更是在捍卫民间借贷的合法性。&四川刑事律师网首席律师、四川刑事法律委员会副主任成安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他已接受何有仁之女的委托,为何有仁非法经营罪案提起申诉,申请四川省高院对此案启动再审程序。他认为,何有仁的行为属于典型的民间借贷,属于民法调整范畴。根据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并没有禁止民间个人借款收取较高利息。《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可见,国家其实并没禁止民间借贷,只是超过银行同期利率4倍以上的利息收入不受法律保护,但不能说借贷本身就是犯罪。
成安说,何有仁此前是泸州的一名建筑商人,凭借多年的经营积累了一定的资金。现在法院认定其非法发放贷款的钱全部是其自有资金,没有吸收其他公众的存款,也没有。
对于法院认定何有仁向12人的不特定公众发放贷款,成安也提出质疑。他说,何有仁所借的12人全部是其此前在生意上的朋友。而且,即便按照比非法经营罪更轻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定罪标准,不特定公众也应该是30户以上,但何有仁只借了12人,根本算不上什么不特定公众。
而对于判决中认为何有仁没取得发放贷款的许可问题,成安觉得个人并不是金融机构,只有金融机构才是对外发放贷款,个人对外借钱不用取得许可。
民间个人&高利贷&是否入刑?
&我搞刑法研究这么多年来,还从没听说过个人因为民间借贷,被判非法经营罪的,我们一直认为个人之间的民间借贷都不是刑法调整的范畴。&中国政法大学刑法教授、博士生导师阮齐林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我国到目前为止都没出台国家层面的规定,明确禁止民间个人之间有偿借贷。目前,民间高利借贷非常普遍,如按这个思路,基本上都会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
&我们在适用非法经营罪时,应尽量采用缩小化原则。&阮齐林说,根据定义,只要违反国家规定,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都可能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这个罪可以囊括的行为非常多,是用来防止在立法之初所没有预见到的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它本身有其合理性,但其适用应尽量采用缩小化原则,否则它就成了&口袋罪&,什么行为都可以往里装。
&我认为对&高利贷&追究刑事责任是有法律依据,也是有必要的。&四川省社科院法学所副研究员黄泽勇说,现在民间&高利贷&几乎成为了民间的一个毒瘤。借了这些&高利贷&的企业主,很多最后只有&跑路&。现在正在江浙一带特别是温州愈演愈烈的企业主&跑路&风波正是&高利贷&高潮落幕后的苦果。一大批民营企业,利润被&高利贷&蚕食,甚至因为还不上&高利贷&一夜之间消亡,大批借出&高利贷&的家庭财富蒸发,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因此,禁止&高利贷&很有必要。而非法经营罪设立的初衷就包含了打击各种披着合法外衣,但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引发诸多社会问题的行为。因此,以非法经营罪判处何有仁等&高利贷&者于法有据。
昨日 (9月27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泸州见到了何有仁之女何乔,现年26岁的她见到记者后,第一句话就是&我搞不清楚了,究竟怎么借钱才算是合法的。&
何乔说,目前市面上很多人都在往外借钱,有的利息甚至比他父亲还高,借款金额甚至动不动就上千万。但别人都没事,他父亲却已身陷囹圄服刑,不仅800多万资金被没收、追缴,还背负着非法经营罪的罪名。如果国家能给个标准,只能借什么利息,只能借给几个人,只能借多少钱,她父亲是不会违反的。但这个标准,直到现在也没人告诉她,也没人说得清。
【免责声明】金投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金投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全币种消费人民币还款☆ 有效期内无附加条件免年费☆ 全球用卡服务及商户礼遇☆ 高额旅行保险赠送
☆全国特惠商户任意游 商旅酒店预定伴您行
☆店内消费积分最高可折抵1%☆店内店外,均可想分就分☆ 商户礼遇计划
☆ 每月首笔取现免手续费 ☆ 每年农历大年初五“财星日”红包派送 ☆ 财星专享积分礼品
☆首张女性专属信用卡,具备三倍积分计划、自选保险计划等功能服务
☆网购享积分礼遇 ☆购物可用积分抵现金 ☆首笔取现交易手续费全免
利率:0.78%
利率:2.5%
利率:1.89%
利率:0.85%
利率:2.5%
100万元以上
利率:1.67%
利率:2.1%
利率:1.65%
利率:1.65%
☆ 全币种消费人民币还款☆ 有效期内无附加条件免年费☆ 全球用卡服务及商户礼遇☆ 高
☆全国特惠商户任意游 商旅酒店预定伴您行
☆店内消费积分最高可折抵1%☆店内店外,均可想分就分☆ 商户礼遇计划
☆ 每月首笔取现免手续费 ☆ 每年农历大年初五“财星日”红包派送 ☆ 财星专享积分礼品
利率:0.78%
利率:2.5%
利率:1.89%
利率:0.85%
存款计算器◆
信用卡计算器◆
贷款计算器◆
邮政银行上市最新消息:错过了阿里巴巴,港交所这次再也没错过另一宇...
据了解,史上最严银行理财新规出炉了!金投网小编提醒,所谓“银行理...
中国发行几套人民币了?苏联曾代印人民币的事儿你知道吗?为什么人民...
世界遗产——大足石刻金银纪念币最新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定于2016年7月...
版权所有 (C) 金投网 gold.org 浙ICP备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B2-
本站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做为投资建议!联系管理员:webmaster@cngold.org 欢迎投稿:tougao@cngold.org
我的意见: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金融放贷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