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及运行维护运行人员如何办理第一种工作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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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第一种工作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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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第一种工作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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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公网安备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和第二种工作票有什么不同
清枫倓唬骪
第一种是站内正常倒闸操作的,第二种是站内维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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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电力线路典型操作票与工作票200例
《电气设备、电力线路典型操作票与工作票200例》是2011年中国电力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王晴。
电气设备、电力线路典型操作票与工作票200例图书信息
书 名: 电气设备、电力线路典型操作票与工作票200例
出版时间: 日
开本: 16开
定价: 46.00元
电气设备、电力线路典型操作票与工作票200例内容简介
第1章电气设备倒闸操作票;第2章开关站倒闸操作票;第3章电力线路倒闸操作票;第4章低压操作票;第5章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第6章变电站第二种工作票;第7章变电站带电作业工作票;第8章变电站动火工作票;第9章变电站事故应急抢修单;第10章电力线路工作票;第11章低压工作票。
《电气设备、电力线路典型操作票与工作票200例(第2版)》起点低,内容由浅入深,循序渐进,语言通俗易懂,概念清楚透彻,重点突出,并注重解决实际问题。通过此书的学习,各类运行、检修人员可以方便地了解操作票、工作票的执行规定、使用范围及工作流程,保证安全生产。
《电气设备、电力线路典型操作票与工作票200例》作为变电运行人员,变电检修人员,电力线路运行人员,电力线路检修人员,供电所农电工、企业电工的培训教材,还可以作为生产管理人员、农电管理人员的参考书。
电气设备、电力线路典型操作票与工作票200例图书目录
第1章 电气设备倒闸操作票
1.1 电气设备倒闸操作票执行规定
1.2 220kV双母线带旁路接线倒闸操作票
1.3 220kV变压器倒闸操作票
1.4 110kV双母线带旁路接线倒闸操作票
1.5 110kV内桥接线倒闸操作票
1.6 110kV单母线分段接线倒闸操作票
1.7 35kV单母线分段接线倒闸操作票
1.8 35kV双母线带旁路接线倒闸操作票
1.9 10kV单母线分段接线倒闸操作票
第2章 开关站倒闸操作票
2.1 开关站电气设备一次系统接线图
2.2 正常运行方式
2.3 10kV进线设备倒闸操作票实例
2.4 10kV出线设备倒闸操作票实例
2.5 配电变压器倒闸操作票实例
2.6 10kV分段设备倒闸操作票实例
第3章 电力线路倒闸操作票
3.1 电力线路倒闸操作票执行规定
3.2 电力线路一次接线系统图
3.3 正常运行方式
3.4 10kV电力线路倒闸操作票实例
3.5 10kV配电变压器倒闸操作票实例
第4章 低压操作票
4.1 低压配电箱设备操作票
4.2 配电变压器室低压设备及线路倒闸操作票
4.3 配电变压器室低压电容器组操作票
第5章 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
5.1 220kV变电设备第一种工作票实例
5.2 110kV变电设备第一种工作票实例
5.3 35kV变电设备第一种工作票实例
5.4 10kV变电设备第一种工作票实例
5.5 变压器第一种工作票实例
第6章 变电站第二种工作票
6.1 变电站一次设备第二种工作票实例
6.2 变电站二次设备第二种工作票实例
第7章 变电站带电作业工作票
第8章 变电站动火工作票
8.1 变电站一级动火工作票实例
8.2 变电站二级动火工程票实例
第9章 变电站事故应急抢修单
第10章 电力线路工作票
10.1 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实例
10.2 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实例
10.3 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实例
10.4 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实例
10.5 电力线路带电作业工作票实例
第11章 低压工作票
11.1 低压第一种工作票实例
11.2 低压第二种工作票实例
企业信用信息电气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条件是什么_百度知道您所在的位置:
工作票管理规定
更新日期:
作者:本站
来源:燃气安全网
点击量:26980次
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
工作票管理规定
为规范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各电厂(以下简称“各电厂”)工作票的管理,严格执行华能集团公司《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防止人身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要求各电厂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规定根据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颁发的《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电气部分)、《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及原电力部颁发的《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有关规定,同时参照有关网、省电力公司调度规程及同行业的实践经验并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的作用,贯彻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理各电厂。各级管理人员、生产技术人员、运行人员、检修人员以及本规定涉及到的有关人员均必须认真学习本规定,并严格贯彻执行。
第四条 &各电厂必须根据本规定,结合电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工作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但要求不得低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颁发的《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电气部分)及本规定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工作票管理一般规定
第五条 &工作票的分类
1. 凡在生产厂区作业,进行与运行设备或运行系统有关的消缺(维护)、检修、安装(土建)工作,必须实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分为内部使用、外包使用和工作票附件三类。
2.内部使用包括电气工作票、热力机械工作票、热控工作票(根据各厂的情况可合并到热力机械工作票)、生产区域工作联系单和事故紧急抢修单五种。
3.外包使用包括外包电气工作票、外包热力机械工作票、生产区域外包工作联系单三种。
4.工作票附件包括动火作业措施票(或动火工作票)、特殊作业措施票和继热作业措施票三种。
5.工作票的名称:
××电厂电气工作票;
××电厂热力机械工作票;
××电厂热控工作票(根据情况可合并到热力机械工作票);
××电厂生产区域工作联系单;
××电厂事故紧急抢修单;
××电厂外包电气工作票;
××电厂外包热力机械工作票;
××电厂生产区域外包工作联系单;
××电厂动火作业措施票(或动火工作票);
××电厂特殊作业措施票;
××电厂继热作业措施票。
注: 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或动火工作票是上述各类工作票(联系单)的附件,不得单独使用。
第六条 &工作票的填用范围
1.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并需运行值班人员对设备采取措施的或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运行安全措施的,必须填用电气工作票或外包电气工作票。
2.凡在热力、机械和热控设备上进行安装、检修、维护或试验的工作,需要对设备采取安全措施的或需要运行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运行安全措施的,必须填用热力机械工作票或外包热力机械工作票。
3.热工回路上对运行参数,方式有影响或投、退热工保护和联锁动作的工作,必须填用热控检修工作票(根据各厂的情况可合并到热力机械工作票)。
4.凡在生产区域进行不需要办理工作票的工作,必须填用生产区域工作联系单或生产区域外包工作联系单。
5.检修工作涉及动火作业时必须附动火作业措施票(或动火工作票)。涉及有毒、有害气体,粉尘超标、缺氧环境、放射性作业时,必须附特殊作业措施票。涉及继电保护、热控措施的必须附继热作业措施票。措施票编号与工作票编号相同,可以手书,工作票上必须注明措施票张数。
6. 事故紧急抢修,经运行值班负责人许可后,可不使用工作票,但必须使用事故紧急抢修单。
事故紧急抢修是指设备在运行中发生故障或严重缺陷、威胁到人身和设备安全而需要立即进行的抢修工作。在抢修前办理使用事故紧急抢修单,指定工作负责人,检修负责人提出安全措施,值班负责人审查并执行,同时履行工作许可和工作终结手续,在带电、带压以及由热水(汽)的场所工作时还必须指定专人监护。工作许可人必须将工作负责人姓名、采取的安全措施、许可工作时间、工作终结时间和没有工作票而必须进行工作的愿因等记入值班记录簿。抢修工作结束后,工作许可人应根据具体运行情况,是否恢复安全措施,并记入值班记录簿。
节假日、夜间临时检修可以参照事故抢修执行。如抢修时间超过八小时或夜间检修工作延续到白班上班的均应办理或补办工作票。
7.同一部门或同一单位的不同工作班组在同一个设备系统、同一安全措施范围内进行检修工作时,允许签发一张总的工作票,电厂应指定专门人员担任总的工作负责人,统一办理工作票的工作许可和工作终结手续,并协调各单位班组间工作的正确配合。
第七条 &工作票由使用部门统一管理,厂安监部门负责监督。班组可以保存一定数量的空白工作票,但必须履行登记手续。
第八条 &工作票提倡使用计算机票(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可根据各单位情况,可不用计算机开票,但应统一格式,统一印制;附在工作票后的专项措施,可手写),工作票中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签名不允许在计算机上打印出来,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手书填写,字迹清楚,不得任意涂改。
第九条& 运行、检修班组必须建立工作票登记本。工作票登记本应有每份工作票的编号、工作负责人、工作内容、许可开工时间和工作终结时间等内容,作废票应注明作废原因。
第十条& 每份工作票、生产联系单必须有危险点的分析告知(根据各单位情况,可以另附一张工作中危险点的分析及控制措施--也叫危险点分析票,可以在同一张工作票的某一栏中列出该项工作危险点的个数和种类及名称)。
第十一条& 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担任一张工作票的负责人,不能同时办理两份及以上工作票。外委检修工作,一个员工只能担任一项检修工作的联系人。
第十二条& 工作票相关人员的规定
2.8.1 各电厂应每年对“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组织培训和考试,经安监部门审查,主管厂长审批后,由厂部行文公布工作票三种人员名单。
2.8.2 各承包工程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由承包单位提出,厂安监部门对其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培训后,备案并由厂部行文公布。
2.8.3 外包工作票实行“双工作票签发人”、承包单位和厂方都签发,工作负责人为承包单位担任,电厂设立工作联系人,工作联系人应由有资格作为工作负责人的人员担任。
2.8.4 新增补或者减少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应及时行文公布。
2.8.5工作票相关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及应负的安全责任
2.8.5.1工作票签发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熟悉设备系统及设备性能。
(2)熟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检修作业规程及运行规程的有关部分。
(3)掌握作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技能。
(4)有相关检修经验,并熟悉其检修工艺。
2.8.5.2工作票签发人应负的安全责任
(1)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
(2)工作是否安全。
(3)设备名称及编号是否符合规定,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填写清楚、正确和完备。
(4)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5)经常到检修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2.8.5.3工作负责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有一定的业务技术和组织工作能力,有能够保证检修任务安全、高质量完成的检修经历和经验。
(2)熟悉《安规》、检修作业规程及运行规程的有关部分。
(3)熟悉并掌握被检修设备的构造、性能、缺陷情况和相关的系统。
(4)掌握安全施工方法、检修工艺及质量标准。
(5)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签发本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2.8.5.4工作负责人应负的安全责任
(1)正确、安全地组织检修工作。
(2)结合实际对工作成员进行安全教育,交待作业活动范围、内容及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3)负责随时检查、指导和纠正工作成员在工作过程中违反检修工艺、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的行为、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4) 负责与工作许可人一道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并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5)负责每次作业开工前,复查安全措施是否完备。
2.8.5.5工作许可人应负的安全责任
(1)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补充必需的安全措施。
(2)负责安全措施的完善和正确执行。
(3)负责对工作负责人详细说明哪些设备有压力、高温、爆炸危险、有毒、有电以及有关注意事项等。
(4)负责审核承担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票负责人是否具备资格。
2.8.5.6继保、热控人员应负的安全责任如下:
&(1)监护人:
&& a.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确已完善和正确地执行;
b.工作结束后,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确已完善和正确地恢复。
& (2)执行人:
&& a.正确地执行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
&& b.工作结束后,正确地恢复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
2.8.5.7 发包单位工作票签发人应负的安全责任
(1)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
(2)工作是否安全。
(3)设备名称及编号是否符合规定,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填写清楚、正确和完备。
2.8.5.8 承包单位工作票签发人应负的安全责任
(1)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2)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填写清楚、正确和完备。
(3)现场施工机械、工具、安全用具安全性能是否良好。
(4)经常到检修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2.8.5.9 承包单位工作负责人应负的安全责任
(1)正确、安全地组织检修工作。
(2)结合实际对工作成员进行安全教育,交待作业活动范围、内容及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3)督促、监督工作人员遵守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发包单位的有关规定,纠正不安全行为。
(4)负责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并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5)必须持票始终在工作现场监护。
(6)检查现场施工机械、工具、安全用具安全性能是否良好,并保证正确使用。
2.8.5.10工作联系人应负的安全责任
(1)协助工作负责人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运行人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
(2)负责该项工作的全过程质量监督。
(3)负责对工作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进行。对于较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作,负责全过程监督,及时纠正工作班成员的不安全行为。
(5)负责动火工作的现场安全监督和义务消防员的工作。
(6)和工作负责人共同办理开工及终结手续。
2.9工作票的填写规定
(1)工作票应统一编号,由工作负责人(外包票由联系人)填写,但必须经签发人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发。
(2)工作票中安全措施较多的,可以使用“安全措施附页”,但必须在工作票上注明“安全措施附页”的张数,“安全措施附页”的编号与工作票相同,可以手书。
(3)“工作班人员”栏的填写以工作班成员姓名填满为止,若不够填时,应把各小组的负责人姓名全部填入,共有人数不包括工作负责人。若有临时工或外包工应一起写入,并在括号中注明其管理单位。
(4)工作任务内容填写应具体,工作地点明确。电气工作票中设备应有电压等级和双重名称。
(5)工作票安全措施中,如采用电动门、气动门或液压门作为隔离措施时,必须将其操作能源(如:电源、气源、液源等)可靠地切断。
(6)由检修人员执行的安全措施,签发工作票时应注明“检修自理”。凡“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在许可开工前必须执行的,则运行人员必须在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栏内打“√”,并由执行人签名后,方可允许工作。
(7)工作票“运行人员补充安全措施”一栏,如无补充,应填写“无补充”。
(8)“备注”栏可由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值班负责人填写,但必须签名才生效。
(9)工作票填写中若出现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应在错字上划两道横线,漏字可在填补处上或下方作“∨”记号,然后在相应位置补上正确或遗漏的字,字迹应清楚,并在错漏处签名或盖上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许可人扁形红色印章,以示负责。但对设备名称、编号或编码、动词不得涂改。
(10)工作票如附有措施票,必须在工作票上注明措施票的内容和编号,否则应填写“无”。
(11)工作票安全措施中如涉及需要由继保、热控人员执行的安全措施时,必须在由继保、热控人员执行的安全措施栏内填写,并由继保、热控人员执行。
2.10 计划工作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时间为限,其中包括工作票开工前的操作及布置安全措施,以及设备检修后的试验和恢复运行的操作时间。工作票计划开工时间如事先不提出说明者,当日(计划开工时间后24小时内)不开工的工作票作废。
2.11 运行人员(具备工作许可人资格)在接到工作票,并审核工作票的安全措施完整无误后,应在工作票上签名,以示该工作票已接收。
2.12 工作票若有需继保、热控人员执行的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在通知和许可继保、热控人员执行安全措施时,应签名。继保、热控人员方可持票开始执行工作票上由其执行的安全措施。
2.13 工作许可人在确认现场安全措施完成后(如有继保、热控人员执行的安全措施,还应待其安全措施完成,执行人、监护人签名),必须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确认安全措施确已完整、正确地执行,并向工作负责人详细交待安全注意事项,然后分别在工作票上书签全名及记下许可开工时间。完成上述许可手续后,方可开始工作。
2.14 在不变更或不增设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若需扩大工作票的工作任务,可由工作负责人通过工作许可人,并在工作票备注栏内填入扩大的工作项目。扩大的工作任务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时,则应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2.15 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允许在许可开工后单方变动安全措施。如需变动时,应先停止工作,经双方及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后执行,并在工作票备注栏内注明变动原因和变动安全措施的内容及执行情况。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必须在备注栏签名。
2.16 需要变更工作班成员时,须经工作负责人同意,并由工作负责人通过工作许可人,将变更情况记录在工作票备注栏内并双方签名;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则应由工作票签发人通过工作许可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的变动栏内,两位工作负责人应做好交接。
2.17 工作票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如需再延期,则应重新办理工作票。
2.18 检修工作完毕后对于需要试转(试运或试投)和验证的,工作票必须交回工作许可人处,并收回同一设备系统其他正在生效的工作票;由于试转和验证条件不具备时,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在记录日志上和工作票备注栏中作好说明,可以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试转和验证条件成熟时检修应配合。
2.19 工作票工作结束后,工作班成员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进行周密的检查,待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再向工作许可人说明所修项目完成情况、发现的问题、试验结果和存在问题等,并与运行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然后再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2.20 工作票工作任务结束后,工作许可人在通知和许可继保、热控人员恢复安全措施时,应签名,许可其开始恢复由其执行的安全措施。
2.21 已执行或作废(包括因某种原因未执行)的工作票、工作联系单、事故紧急抢修单,应分别盖上 “工作终结”、“已复役”或“作废”印章,并妥善保存12个月(从次月算起)。
2.22 各部门每月三日前应将上月的工作票(包括“作废”工作票)收回,由部门分别进行评价,评价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不合格工作票应简要注明原因,检查人应签章,以示负责。
2.23 各部门每月五日前应统计出工作票合格率,报厂安监部门。厂安监部门应对各部门的工作票进行抽查,如抽查的合格率低于该部门上报的合格率,则应按抽查合格率考核。全厂工作票合格率应以运行部门为准,将两份(外包工程工作票工作终结后,委托部门应负责收回)作为一张来统计。
&&& 工作票合格率计算方法:
&&&&&&&&&&&&&&&&& 该月(年)已执行合格的票数
&& 月(年)合格率=&&&&&&&&&&&&&&&&&&&&&&&&&& ×100%
&&&&&&&&&&&&&&&&& 该月(年)应执行的总票数
式中:该月应执行的总票数=该月已执行合格票数十该月已执行的不合格票数
3. 电气工作票的管理
3.1 一份电气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是指厂用电系统的一个电气单元中,其中间用刀闸或开关与其他电气设备作截然分开的部分。该部分无论引伸到发电厂的其他什么地方,均可视为一个电气连接部分。
3.2 工作票“安全措施”栏的填写
& (1)电气工作票由工作许可人填写的部分允许打“√”,但“应(已)装接地线”栏中仍应由工作许可人填写已装设或已合的接地线或接地开关、接地刀闸,并注明地点和编号。
& (2)电气工作票“应拉开关和刀闸及熔丝,以及热机隔离措施”栏应包括电压互感器熔丝和开关、刀闸的控制和合闸电源,热力系统采取的隔绝措施,以及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和工作的需要,要求悬挂标示牌、设安全遮栏等内容。
& (3)电气工作票“挂牌”栏的填写,工作许可人在悬挂标示牌后应打“√”或注明标示牌的编号。
& (4)电气工作票“运行人员补充的安全措施”一栏,只能补充二次系统的安全措施(如取下二次熔丝等)和悬挂标示牌、设安全遮栏等,一次系统的安全措施不能补充。如无补充,应填写“无补充”。
& (5)电气工作票填写安全措施时,设备必须有双重名称。
3.3 需要将高压设备全部停电、部分停电或做安全措施的工作,工作票应比计划开工时间提前1天交给运行。
3.4 在一个电气连接部分同时有检修和试验时,可填写一张工作票,但在试验前应得到检修工作负责人的许可。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含有高压试验的工作票发出后,禁止再发出第二张工作票。
3.5 电气工作票办理工作终结手续时,全部项目验收合格,由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终结时间,经双方签名后,盖“工作终结”印章。电气工作票“工作终结”后,运行人员应根据具体情况,拆除该票要求装设的所有接地线,收回标示牌,恢复遮栏,由值班负责人在留存运行处的电气工作票上签字,盖“已复役”印章,该工作票方告结束。
3.6 电气检修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电气工作票的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4. 热力机械工作票的管理
4.1 工作票“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栏的填写
&(1)热力机械工作票填写安全措施时,应写明必须停电设备的名称(包括应断开的开关、刀闸,应拉出的小车开关和抽屉开关以及应取下的熔丝)。
(2)必须关闭或开启的阀门必须填写双重名称。
(3)悬挂警告牌和应加锁的阀门。
(4)要求运行人员在运行方式上、操作调整上采取的措施。
(5)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必须采取的防护措施。
4.2 工作票“运行人员补充安全措施”栏的填写
(1)由于运行方式和设备缺陷需要扩大隔断范围的措施。
(2)运行值班人员需要采取的保障检修现场人身安全和设备运行安全的运行措施。
(3)提示检修人员的安全注意事项。
(4)如无补充安全措施,应在本栏中填写“无补充”。
4.3 热力设备、系统检修需加堵板,应统一按要求执行:
(1)氢气、煤气、天然气及油系统等易燃、易爆或可能引起人员中毒的系统检修,必须关严有关阀门后立即在法兰上加装堵板,保证严密不漏。
(2)汽、水、烟、风系统,公用排污、疏水系统检修必须将应关闭的阀门、闸板、挡板关严加锁,挂警告牌。如阀门不严,必须采取关严前一道阀门并加锁、挂告警牌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4.4 热力机械工作票办理工作终结手续时,全部项目验收合格,由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终结时间,经双方签名后,盖“工作终结”印章。运行人员应根据具体情况,收回标示牌,恢复安全措施,由值班负责人在留存运行处的热力机械工作票上签字,盖“已复役”印章,该工作票方告结束。
5. 热控工作票的管理
5.1 在热工回路上对运行参数,方式有影响或投、退热工保护和联锁动作等工作要使用热控工作票。
5.2 热控工作需要电气拆线时, 电气专业必须办理电气工作票。
5.3 如果热控检修工作需要运行人员采取隔离措施(断水、气、汽、油、电)时,应办理热机检修工作票。
5.4 电动执行器的检修考虑到各单位的实际情况,由热控人员拆线、签名可应视为有效,各单位可根据设备分工,另作规定。
6. 安全措施票的管理
6.1 安全措施票共有“动火作业措施票”、“特殊作业措施票”和“继热作业措施票”三种。
6.2 安全措施票不得单独使用,必须附于工作票一起使用。一张工作票可附多张安全措施票。
6.3 动火作业措施票
6.3.1 动火作业措施票所涵盖的动火工作应根据各电厂管理电网或属地的有关规定,划分动火等级。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规定的一、二级动火区域。
6.3.2 动火票的工作负责人可由工作负责人担任。
6.3.3 一级动火作业,厂消防队必须派员到动火现场监护,并按防火预案作好准备工作。
6.3.4 二级及以下级别动火作业,必须在动火作业措施票开工前向厂消防队报告,厂消防队作好准备工作并做好记录备案。
6.3.5 一级动火工作票由申请动火单位、部门的主任、经理或专工签发;申请动火单位安全员审核;厂行政部消防专工以上人员或消防班长以上人员审核;厂安监室专工或主任审核;厂部分管生产的厂长或总工(含副总工)批准。
6.3.6 二级动火工作票由申请动火班组的班长或单位批准的人员签发;单位、部门的专职安全员审核;单位、部门的主任、经理或专工批准。
6.3.7 动火作业措施票的使用和管理必须符合各厂的动火工作管理制度。
6.4 特殊作业措施票
&&& 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是为在有害气体,有害物质等特别危险的场所工作时,防止人身受到伤害而制订的。票面要求及签发、监护、许可、终结按工作票要求执行。
6.4.1 在生产设备或系统上进行的检修工作,如涉及有毒、有害气体,粉尘超标,带压工作,缺氧环境,放射性作业时,都必须使用“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
6.4.2 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应由工作负责人填写,且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 (1)进行特殊作业的危险点分析(预知),指出危险性可能造成的后果,并书面记录。
& (2)根据危险点分析或预知结果,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签名。
6.4.3 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由所附的工作票签发人在签发工作票时一同审核签发(如系外包工程还应交由承包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共同审核签发)。
6.4.4 特殊作业开工前,应会同安全监督部门共同至现场检查、检测、确认安全措施,设置警戒区域,签名认可,方可开工。
6.4.5 特殊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检查特殊作业人员已全部撤离,现场清理干净后,方可恢复特殊安全措施,必要时还应进行相关的试运转。然后在运行检修交代本上做好记录,才可以在特殊安全措施票上签名,特殊安全措施票终结。
7. 工作票的考核标准。
7.1 凡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热力和机械部分)关于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有关条文及本规定的,均统计为不合格票。
7.2 工作票在执行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也应统计为不合格票。
7.2.l 工作票丢失。
7.2.2 工作票无统一编号或手书编号。
7.2.3 工作班人员与实际不符。
7.2.4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填写不明确或不符,电气工作票中设备未填写电压等级或双重名称,热力机械工作票中阀门未填写双重名称。
7.2.5 安全措施不完整。如:已装设接地线无编号、接地点不明确;没有按规定装设遮栏和挂标示牌;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未指明;采用电动门、气动门或液压门作为隔绝措施时,未将其操作能源(如:电源、气源、液源等)可靠地切断等。
7.2.6 工作负责人变动,工作班成员变动、工作票延期等末办手续。
7.2.7 办理结束的工作票接地线(包括接地开关、接地刀闸)拆除未填写。
7.2.8 字迹模糊不清或漏、错字修改不符合规定。
7.2.9 各种签名人员不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或漏签姓名。
7.2.10 第一天开工,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未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办理许可手续;许可手续未办妥检修人员已开始工作;转移工作地点工作负责人未向工作班成员交代有关安全事项;工作现场没有工作票;工作现场没有监护人;工作现场随意变动安全措施。
7.3 其他违反本规定的均应考核为不合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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