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劳务合同被村干部少分合同田后该怎么维权?

  延安市洛川县扬舒乡居生行政村书记赵小红及村委会主任和驻村干部乡纪检书记屈小彬相互勾结,已私谋权,公报私仇强行在合同还未满的基础上抬高十倍地价,带领村民强行分地。  本来想回村给村民造点福利,闹一片果园,每一年把那些没钱承包果树的家庭分地给他们,百分之七十的利润归他们,然后对村上没有能力及没有人管的老人建一个广场及活动中心,可惜一场美好的愿望被村干部的丑陋嘴脸寒了心。合同上写的是承包22年,还有两年的合同期限本来打算两年后继续续合同,村干部突然要收回地还要强行分我已经上了树苗的地。从原来承包的一亩地80元抬高一亩地800元,而且强行叫人签订25年合同一次性付清。不然就带人土匪似的强行分地,我真不知道天理何在,中国还有地方讲法吗?事情还没有调节好,小队长冒出来量地!还居然带着本家侄子想打人。农村的这种土皇帝的行为什么时候该到头?阻止去居然在共产党的天下放下狠话,谁阻止闹死谁!请问天理何在,闹的人心寒呀,本来想给家乡人办点实事,却被几个臭虫搅得闹心,寒了心,朋友都说你想帮村里却养了一批狼!不谈赔偿还强心占有田地不说,还想占有我新上的新品种树苗!我决定了,像多家报纸投诉和纪委举报,结果找乡上协调叫大家都平衡满意,一层推一层,说乡上管不了,你们去告吧,我试问想问问,当官不为民办事,那你算什么?  所以我决定不再软弱,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后续照片和事情真相。我想,迟早能有个地方说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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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丰县:村干部违法撕合同
农民依法争权益
  新华网吉林频道6月17日电
前不久,东丰县影壁山乡同兴村村民周继江,来到县人民法院,他拉着院长的手激动地说:"感谢法院帮我讨回公道,今年的地又可以种了。"
  周继江1995年承包了村里的10亩荒地,并同村里签定了为期15年的承包合同。合同约定,每年给村里交500元承包费。经过几年的辛勤耕作,昔日的荒地变成了良田,每年都收入在7000多元。
  1999年秋收结束后,村党支部书记来到周家,以承包费偏低,群众有反映为由,要求提高承包费,否则就要终止原承包合同的履行。周继江坚决不同意。几天后,村干部以周继江没有按时交纳承包费为借口,强行将土地收回转包给他人。
  2000年3月,周继江一纸诉状将村干部告上县法院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巡回法庭。经审理认定,周继江与村里的土地承包合同受法律保护,村干部的做法不但违反合同法,而且严重违背了国务院保持农村土地承包政策长期不变的精神。一审判决,原土地承包权属于周继东,并继续按原承包价履行合同。(完)(据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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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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