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不同意党员转入党员房屋扩建怎么处置?

今后这三种农民,将“禁止”在农村建房,快看有没有你?
今后这三种农民,将“禁止”在农村建房,快看有没有你?
随着某会议的召开,国家对农村土地的管理已经越来越清晰了。会议中着重强调了,农村土地确权之后农民将无法继续在农村建房。因为我国规定,农村建房必须遵守“一户一宅”的原则,所以凡是确权之后的农民都不能再建房,尤其是这三类人。1、自作主张的农民因为农村确权之后的房屋,就属于有名有姓有主的房屋了,也正是因为如此,个别农民就觉得房子是我的,我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所以就擅自做主将自家房子卖出去了,然后意图在村内重新选址建房,这样的行为国家不仅是不允许的,以后还将严厉查处!2、想私自扩建的人确权后农民的房屋与宅基地的面积轻易不会再有什么变动了,所以如果有农民说因为自己家娶妻生子或其他原因导致自己房屋不够住想要直接扩建的,这是不允许的。因为首先农民必须遵守“一户一宅”的原则,其次即使真的不够住,也可以分户申请新的宅基地,私自扩建是万万不行的!3、已经搬迁的农民农村有部分人早在很久以前就已经将自己的户口迁出了农村,但是因为他们依旧对房屋持有所有权,所以一直居住在农村,这样的农民,以后不仅不能建房,就是自己的房子有破损,以后也无法修缮,直到房屋失去了居住条件,他们将退出农村!农民朋友们如果你觉得自己的房屋未来也不一定够住的话,一定要在确权完成之前合理申请宅基地建房,否则,以后将很难完成这件事了!读者们如果还有不懂的问题,可以随时咨询小编,小编会及时回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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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最新文章非党员农村干部违纪处理难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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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党员农村干部违纪处理难的问题及对策
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败斗争不断向基层延伸,我们发现:由于法纪上的“空白”,一些非党员村组干部的违纪很难得到有效处理,引起群众重复上访、越级上访,甚至造成集体访事件,严重影响农村稳定和谐,所以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造成非党员村组干部缺少有效监管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党纪政纪上的“真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非党干部没有约束力,不能作为处理非党村组干部的处理依据。《行政监察法》规定的监察对象主要是国家公务员、国家行政机关及其任命的工作人员,而村委会不属国家行政机关,村组干部也不属乡镇政府任命人员,不属于监察对象,对非党员村组干部纪律处分的规定方面出现“空白”。有些非党员村组干部特别是非党员组干部违纪,即使调查清楚但又够不上追究法律责任的,很难受到纪律追究。二是法律法规上的“漏洞”。目前,对非党员村组干部的监督管理只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而该法只明确了村组干部的权利和义务,对非党员村组干部违反了该法,却没有相应的惩罚条款。虽然《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但实践中,操作程序繁琐且要求极高,尤其是在那些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村庄,罢免几乎是不可行的。同时,非党员村组干部的一些经济问题,虽然已构成公民(非党员村组干部)与法人(村委会)之间财产关系的民事行为,但我国民法却未对这类经济问题作出明确的处罚规定。因此,对于这部分人轻微的违纪违法行为,只是说服教育为主,没有切实可行的法律依据进行处理。三是村级监管上的“盲区”。村民监督委员会虽然已经全面建立,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导致村民监督委员会难以很好的发挥监督作用。由于监督机制的不健全,加上非党员村组干部人数较少,基层党组织对其关注不足,重视不够,对非党员村组干部的监管出现了“空档”,加之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力量又比较薄弱,造成个别非党员村组干部有恃无恐、屡屡违纪又受不了处分,群众意见很大,影响全村工作的开展。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建议:一是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做进一步的完善,出台对非党员村干部违纪处理的具体规定,明确对非党员村组干部违纪的调查处理权限,从法纪方面加强对非党员村干部的监督管理和违纪违法责任的追究,从而有效监督非党员村组干部在法纪允许范围内正确履职,保障广大村民的合法权益。如河南三门峡市陕县出台了《陕县农村村组非党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准则(试行)》,针对农村非党员村组干部违纪问题,首次明确了处罚机构、处罚档次及经济处罚标准。二是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规章制度。将非党员村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的内容体现在《村民自治章程》中,以村民自治的方式,来实现对非党员村干部的监督。将要求非党员村组干部做到的廉洁自律规范写入村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及村两委工作制度中。如在辽宁新宾,在县级纪委监察局指导下,广泛征求意见,因村制宜修订村民自治章程,村民代表与村组干部签订《承担民事责任协议书》,解决非党员村组干部乱作为给集体造成经济损失后,对其进行经济追偿无依据的问题。三是进一步强化村级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等相关制度,积极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成立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产生并授权的监督执行机构,如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理财小组等,对非党员村组干部行使权力进行全面监督,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坚持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确认上级党委政府、纪检部门、司法机关及其他国家机关的调查事实、证据及意见建议,并作为村级监督执行机构处理非党村组干部违纪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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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村即将选举村支部书记,可是有一方感觉自己在村里的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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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村即将选举村支部书记,可是有一方感觉自己在村里的党员实力不行,给上级部门送礼,最后上级帮他出招,要求村民代表也要参加选举,和党员是一样的选举权,这样能行吗?要是可以要我们党员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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