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销售水泥的如何举报非法网站材料咋样写

非法经营数额的计算
2011年,A县烟草专卖局对韩某进行检查,在其经营场所内查获假冒中华(特醇)卷烟50条。经查实,韩某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2010年5月以来,韩某先后三次从外地以300元/条的价格购进假冒中华(硬)共计200条。除被查获的50条卷烟外,其他卷烟均以350元/条的价格销售。经查实,该省中华(硬)卷烟批发价格为360元/条,零售价格为400元/条。
如果以非法经营罪对韩某定性,韩某非法经营的数额如何计算?
三种观点:
200200*350=75000
200200*300=60000
15050150*350+50*300=67500
15050150*350+50*400=72500
15050150*350=52500
5015015035050
TA的推荐TA的最新馆藏[转]&[转]&[转]&[转]&[转]&&&&南阳桐柏黑水泥厂非法经营多年 质监局被指不作为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是国家颁发给生产企业证明国家允许该企业从事规定范围内产品生产的证件。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旨在通过生产产品资格的控制,确定工业产品的质量,禁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从而保护国家、集体和消费者的利益,凡属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产品,企业只有在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之后,才有资格进行生产。
热门搜索:
免责声明:杭州商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中国建材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杭州商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人物访谈关注榜
建材索引:上海法治报
 |法治快览|
36名技术骨干为何集体出走
策动者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原副院长宋寿顺涉嫌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被批捕
------------------------------------------
  近日,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天津水泥院)原副院长宋寿顺因策动36名技术骨干集体“跳槽”、涉嫌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被天津市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令人震惊的集体“跳槽”  在新型水泥工程国际市场上,中国材料工业科工集团与德国洪堡公司、丹麦史密斯公司是三大竞争对手。近年来中材集团逐渐在竞争中显示出优势。天津水泥院的装备研发和工程设计水平近年也进入国际先进行列,2005年4月,天津水泥院整体并入中材集团。  就在我国水泥行业旗舰企业扬帆起航之时,天津水泥院主管技术、经营的副院长宋寿顺,策动该院36名技术业务骨干未经批准集体“跳槽”,效力于由竞争对手德国洪堡公司控股、宋寿顺等人参股的天津洪堡历源科技公司。  曾在天津水泥院工作多年的金先生表示,该院之所以能有今天的技术水平,是因为一批批的水泥专家、技术人员多年的不懈奋斗,尤其是核心技术――我国自主研发的新型干法水泥工艺与装备技术,凝聚了几代科技工作者的心血。  几十年“磨”成的“剑”竟瞬间旁落他人之手。    “人与技术”一同流失  宋寿顺事件引起国资委的高度重视。2005年7月,国资委和中材集团组成联合调查组。调查组提供的调查报告指出:“这一出走事件,乃精心策划,蓄谋已久。”  调查报告说:2005年2月,担任副院长职务的宋寿顺,与天津水泥院发展部部长、电气自动化室主任等关键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共同出资100万元,注册成立业务范围与天津水泥院相同的私企――天津历源科技公司。同年7月,历源公司与德国一家公司联合成立中外合资企业――天津洪堡历源科技公司,宋寿顺任副董事长。  根据刑法有关“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天津市检察机关以涉嫌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批准逮捕宋寿顺。  据新华社电
  平时就已注意获取商业秘密  经天津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查证,成立自己的公司之后,宋寿顺就常采取移花接木的方式,将设计业务转入自己的公司。  据职工反映,宋寿顺等人平时就很注意获取院里的技术、商业秘密,以合法身份随时拷贝全院计算机数据库内的各种资料。在出走前几个月内,更是频繁向他人索取、拷贝院里资料。  一位曾跟随宋寿顺“跳槽”,现又回归的技术人员告诉记者,早在重组方案产生之前,宋寿顺就利用参与重组工作的身份,在院里散布各种“消息”,说重组后天津水泥院的业务将被集团抽走,今后难以生存。造成技术人员恐慌。    不正当竞争考验操守与机制  在中材集团和天津水泥院的努力下,36名出走的技术骨干已回到中材集团工作。然而案件所暴露出的荣辱观缺失,知识产权管理、保护漏洞,引起专家学者们的深刻反思。  专门研究知识产权问题的西安交通大学田文英教授认为,随着知识产权重要地位的日益显现,企业竞争涌现出一股“暗流”,即在竞争对手里安插或寻找利益代言人等。这些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实质是对商业伦理和职业操守的严峻考验。  天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姜福洋教授说,除了从荣辱观、道德观上谴责宋寿顺之外,还应该尽快填补国有企业无形资产管理中存在的漏洞。  忽略技术知识保护能力的建设,缺乏将个人知识转化为企业知识、个人技能转化为企业公有技术的机制,导致出现“人走技术流失”的局面,是宋寿顺案的深刻教训。  姜福洋教授说,国有企业应强化知识管理,按照收集、分享、使用、创新等知识生产的特性,建立知识分享体系,把个人知识转化为企业知识,把个人的技术发展成为企业的共享成果。  有关专家分析认为,此案还暴露出一些法律空白,对于存在于人脑中的企业无形资产、商业秘密等,没有相关法律条款进行保护;对于技术人才所掌握的企业核心机密,没有相应的“解密期”规定。多区工商联合整治水泥市场违法经营_网易新闻
多区工商联合整治水泥市场违法经营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原标题:多区工商联合整治水泥市场违法经营)
本报讯(记者 郑林)为了维护首都水泥市场经营秩序,全市工商系统日前在全市范围内打击水泥市场违法行为,市工商局稽查总队联合门头沟、通州、顺义、大兴、昌平、密云、怀柔、平谷等八个分局的稽查大队同时开展打击行动。
行动中,北京青年报记者跟随门头沟分局稽查大队来到永定镇西北环线附近,在道路东侧,一栋栋住宅楼正在施工,而环线西侧划定的棚户拆迁区域,分布了很多售卖水泥、沙土等建筑材料的经营商户。在白道子村村口,一户农家院的大门上方悬挂着绿色的广告牌,标注“钻牌水泥砂浆轻体砖”等字样,院内则堆放着摞好的成袋水泥,但是经营者却拿不出营业执照。“这户经营者涉嫌无照经营,现场的240袋水泥将被暂扣,同时我们还会对其产品质量、是否涉嫌商标侵权做进一步调查。”门头沟工商分局稽查队队长张忠福告诉北青报记者。陪同检查的北京水泥行业协会副秘书长王小民介绍说,从外观来看,水泥包装袋没有覆膜,容易造成水泥受潮,影响水泥质量。此前,一些不法商户售卖的水泥还存在不凝结的问题,这将影响房屋承重,严重的甚至导致房屋开裂坍塌。据介绍,在群众举报投诉的基础上,工商部门将门头沟等8个区的88家商户确定为此次专项行动的执法重点,打击水泥行业中存在的无证经营、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销售不合格水泥产品、所售水泥产品分量不足、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等各类违法经营行为。
(原标题:多区工商联合整治水泥市场违法经营)
本文来源: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加载更多新闻
热门产品:   
:        
:         
热门影院:
阅读下一篇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举报非法经营,一经查实有奖励--商丘网多媒体数字报刊平台
第05版:热线
昨日,市安全生产监督局相关负责人做客本报政风行风热线
举报非法经营,一经查实有奖励
晚报首席记者 贾若晨&&&&来源:商丘网—京九晚报
  执法人员正在对烟花爆竹进行检查
晚报记者 张 辉 摄
&&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有关烟花爆竹安全方面的话题也再次成为焦点。昨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做客本报政风行风热线,就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等问题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投诉。&&据介绍,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施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所以,如单位、个人想要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必须要获得审批、取得许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一科科长彭涛说,我市现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家,批发经营企业15家。日出台的《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停止审批新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推动现有烟花爆竹企业加快退出市场。”《商丘市烟花爆竹行业发展实施意见》文件明确提出:商丘市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公司已经能够满足市场需求,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烟花爆竹公司,并在此基础上依照有关规定严格把关,现有企业不符合条件的停业整顿,直至取消经营(批发)资质。因此,目前我市已经停止对新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的许可审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审批不受影响。&&据介绍,2015年我市对烟花爆竹开展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市共查处各非法烟花爆竹零售店94家。&&目前,为了确保春节、元宵“双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稳定,我市安监部门将和公安部门在全市联合开展烟花爆竹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彭涛说,如果群众发现有非法生产、经营、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存在,可以拨打市安监局24小时举报2696159。只要举报信息经调查属实的,安监部门会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商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商丘网—京九晚报、商丘网”的所有文字和图片稿件,版权均属于商丘日报社和商丘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商丘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商丘网—京九晚报、商丘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一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商丘网联系。
※ 联系电话:8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