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残疾人退休年龄个人交纳养老费,能不能50退休

您当前的位置 :&&&&&&&&&&正文
天津明年起执行新规 个人自主选择养老险缴费标准
  天津网讯每日新报记者郭晓莹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我市社会保险制度的意见》,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残联联合就调整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关问题发出通知,并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天津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满60周岁,不符合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且具有天津正式户籍的城乡非从业居民,可以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年缴纳,标准为:一档600元、二档900元、三档1200元、四档1500元、五档1800元、六档2100元、七档2400元、八档2700元、九档3000元、十档3300元。城乡居民可自主选择档次。
  市财政对于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对应个人缴费档次按年给予缴费补贴,标准为:一档30元、二档40元、三档50元、四档60元、五档70元、六档80元、七档90元、八档100元、九档110元、十档120元。
  关键词·一次性趸缴15年的
  市政府16号文件实施前已采取一次性趸缴1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自日起,根据本人一次性趸缴当年所选缴费标准,就近向上确定本《通知》规定的“缴费档次”,市财政按照本人“缴费档次”对应的补贴标准逐年给予缴费补贴。采取一次性趸缴1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年满60周岁时享受缴费补贴不满15年的,在本人领取基本养老金前,由市财政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补贴标准一次性补足所差年限的缴费补贴。
  关键词·残疾人
  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残疾人,按照本《通知》规定的缴费“二档”即900元标准按年缴费的,给予个人缴费补贴,其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给予全额补贴;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重度残疾人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非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给予50%补贴。市政府16号文件实施后按年缴费且年满60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残疾人,在本人领取基本养老金以前,按照本《通知》规定的缴费“二档”即900元标准一次性补足所差年限的个人缴费补贴。
  关键词·缴费年限
  曾经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人员,凡自愿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其城镇企业职工缴费年限折算为城乡居民缴费年限时,申请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当年的缴费标准按照缴费“三档”即1200元计算。
稿源: 天津网
编辑: 李彤
我来说两句
热点新闻排行榜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 | 举报邮箱:jubao@ |
(C) 2000-.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当前位置:
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问答
来源:朝阳门街道
字体:【】【】【】
&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市残联与市人力社保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本市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给予缴费补贴的通知》(京残发[2009] &99 号,以下简称《通知》) ,对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照最低缴费标准给予最长不超过15年的补贴。
&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的人员范围?
答:凡具有本市户籍,持有《残疾人证》,男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未满55周岁(不含在校生) ,符合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条件的残疾人,均可以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
&享受缴费补贴的标准是什么?
答:《通知》规定,对参保的残疾程度为一级和二级的视力残疾人、肢体残疾人,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和三级的精神残疾人、智力残疾人(以下简称重残人) ,按照城乡居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补贴;对参保的其他残疾人,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给予50%的补贴。
根据人力社保部门的规定,城乡养老保险的缴费最低标准为本市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9%。
&享受缴费补贴的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答: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按年度给予补贴,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15年。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就可以按月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根据人力社保部门的规定,参保残疾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未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延期缴费5年;延期缴费5年后仍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一次性补足差额年限的保险费,其按月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不变。
&如何申请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补贴?
答: 1、初次申请缴费补贴的残疾人,应在每年9月30 日前持本人的《户籍簿》、《身份证》和《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和3张同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到户籍所在街道、乡(镇)残联,填写《北京市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申请审批表》,申领《北京市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审核证》;
2、续缴保险费的,持《审核证》、《身份证》和《残疾人证》按年度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残联提出申请。
&如何办理参加和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手续?
答:1、经批准享受缴费补贴的残疾人,初次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应按照《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到指定的商业银行开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用存折》,存入应缴纳的保险费后(按照最低缴费标准缴费的重残人不需存入保险费) ,在每年4月1日至10月10日期间,持本人的《户籍簿》、《身份证》、《专用存折》、《审核证》,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保所(村委会)办理参保和缴费手续。
2、续缴保险费的重残人不再办理缴费手续;其他残疾人应在《专用存折》内存入应缴纳的保险费后,在每年4月1日至10月10日期间,持《审核证》和《专用存折》,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保所(村委会)办理续缴保险费习续。
&补贴资金是怎样划拨的
答:根据《通知》的规定,残疾人享受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资金,不直接划拨到残疾人的《专用存折》,而是由区县残联通过银行划拨给区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享受缴费补贴的残疾人户籍发生变化怎么办?
答:《通知》规定,享受缴费补贴的残疾人户籍在本市区县之间迁移的,应持《审核证》到街道、乡镇残联办理享受缴费补贴转移手续,并按照《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享受缴费补贴的残疾人户籍迁往外埠的,经区县残联同意后,由户籍迁出区县的经办机构将其保险关系连同补贴资金和个人缴纳的保险费本息一并转人迁人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迁入地尚未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残疾人个人缴费的本息一次性返还本人,补贴资金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
&享受缴费补贴的残疾人死亡后缴纳的保险费如何处理?
答:享受缴费补贴的残疾人死亡的,补贴资金不得继承。补贴资金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残疾人个人缴纳的保险费本息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与其他政策的衔接问题?
答:区县政府对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给予缴费补贴的,其补贴标准低于《通知》规定的补贴标准的,按照《通知》的规定给予缴费补贴;高于或与《通知》补贴标准一致的,按照区县政府的有关规定给予补贴,其补贴资金由原渠道列支。残疾人不得重复享受缴费补贴。
国家政府网站
    外交部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国土资源部
国家计生委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气象局
北京市政府网站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教育委员会
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规划委员会
市建设委员会
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市计划生育委员会
市地方税务局
市环境保护局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广播电视局
市新闻出版局
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市信访办公室
市监狱管理局
市中医管理局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市园林绿化局
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北京区县网站
东城区热点链接
城管监察大队
皇城艺术馆
国内外友好街区
美国纽约第五大道
韩国汉城明洞大街
英国伦敦牛津大街
加拿大蒙特利尔地下城
韩国首尔市钟路区
日本东京都目黑区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基亚马市
韩国首尔特别市中浪区
英国伦敦格林尼治市
美国纽约市皇后区
日本东京都新宿区
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本拿比市
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新西敏市
韩国首尔特别市瑞草区
韩国首尔特别市钟路区
俄罗斯莫斯科市中央区
罗马尼亚布加勒斯特市二区
俄罗斯莫斯科市西南区
德国柏林市夏洛腾区
奥地利维也纳市第九区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帕拉玛塔市
Copyright&Allright reserved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东城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制作 京ICP备号 京公网安备93号养老保险补助申请书
&& 养老保险补助申请书范文
养老保险补助申请书
本文由公文易网()编辑 jly 精心整理,可为2017年写作与“养老保险,补助,申请书”有关的文章提供参考,需要更多范文资料请进
栏目,我们为您准备了更丰富实用的最新资料,或从右侧的搜索框重新搜索,会有更多发现。
各区县残联、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的社会保障工作,鼓励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老有所养的社会建设目标,根据《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京发〔2009〕17号)、《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08〕49号)和《关于印发XX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京财社〔号)精神,现就本市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给予缴费补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男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未满55周岁(不含在校生),符合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条件的残疾人。
二、补贴标准。
(一)对参保的重度残疾人(以下简称“重残人”,详见附件1),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补贴;对参保的其他残疾人,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给予50%的补贴。
(二)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按年度给予补贴,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15年。
(三)区县政府对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给予缴费补贴的,其补贴标准低于本通知规定的补贴标准的,按照本通知的规定给予缴费补贴;高于或与本通知补贴标准一致的,按照区县政府的有关规定进行补贴,其补贴资金由原渠道列支。残疾人不得重复享受缴费补贴。
残疾人参加城乡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问答
一、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市残联与市人力社保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本市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给予缴费补贴的通知》(京残发〔2009〕99号,以下简称《通知》),对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给予缴费补贴。
二、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的人员范围?
答:凡具有本市户籍,持有《残疾人证》,男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未满55周岁(不含在校生),符合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条件的残疾人,均可以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
三、享受缴费补贴的标准是什么?
答:《通知》规定,对参保的残疾程度为一级和二级的视力残疾人、肢体残疾人,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和三级的精神残疾人、智力残疾人(以下简称重残人),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补贴;对参保的其他残疾人,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给予50%的补贴。
根据人力社保部门的规定,城乡养老保险的缴费最低标准为本市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9%。2009年的最低缴费标准为960元。
四、享受缴费补贴的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答: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按年度给予补贴,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15年。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就可以按月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根据人力社保部门的规定,参保残疾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未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延期缴费5年;延期缴费5年后仍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一次性补足差额年限的保险费,其按月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不变。
五、如何申请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补贴?
答:1、初次申请缴费补贴的残疾人,应在每年9月30日前持本人的《户籍簿》、《身份证》和《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和3张同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到户籍所在街道、乡(镇)残联,填写《XX市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申请审批表》,申领《XX市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审核证》;
2、续缴保险费的,持《审核证》、《身份证》和《残疾人证》按年度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残联提出申请。
六、如何办理参加和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手续?
答:1、经批准享受缴费补贴的残疾人,初次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应按照《XX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到指定的商业银行开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用存折》,存入应缴纳的保险费后(按照最低缴费标准缴费的重残人不需存入保险费),在每年4月1日至10月10日期间,持本人的《户籍簿》、《身份证》、《专用存折》、《审核证》,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保所(村委会)办理参保和缴费手续;
2、续缴保险费的,重残人不再办理缴费手续;其他残疾人应在《专用存折》内存入应缴纳的保险费后,在每年4月1日至10月10日期间,持《审核证》和《专用存折》,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保所(村委会)办理续缴保险费手续。
七、补贴资金是怎样划拨的?
答:根据《通知》的规定,残疾人享受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资金,不直接划拨到残疾人的《专用存折》,而是由区县残联通过银行划拨给区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八、享受缴费补贴的残疾人户籍发生变化怎么办?
答:《通知》规定,享受缴费补贴的残疾人户籍在本市区县之间迁移的,应持《审核证》到街道、乡镇残联办理享受缴费补贴转移手续,并按照《XX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享受缴费补贴的残疾人户籍迁往外埠的,经区县残联同意后,由户籍迁出区县的经办机构将其保险关系连同补贴资金和个人缴纳的保险费本息一并转入迁入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迁入地尚未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残疾人个人缴费的本息一次性返还本人,补贴资金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
九、享受缴费补贴的残疾人死亡后缴纳的保险费如何处理?
答:享受缴费补贴的残疾人死亡的,补贴资金不得继承。补贴资金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残疾人个人缴纳的保险费本息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十、与其他政策的衔接问题?
答:区县政府对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给予缴费补贴的,其补贴标准低于《通知》规定的补贴标准的,按照《通知》的规定给予缴费补贴;高于或与《通知》补贴标准一致的,按照区县政府的有关规定给予补贴,其补贴资金由原渠道列支。残疾人不得重复享受缴费补贴。
浏览本文的用户也浏览了如下文章
关键词搜索:
您还可以返回
栏目浏览更多相关范文。
(日 责任编辑:jly)
栏目查看更多相关文章
Copyright &
All Rights Reserved E-mail:现年50岁,下肢瘫痪,无行走能力。残疾证被私企征用,至今已给交社保10年,无其它生活补贴。请问我能办提前退休吗?
交满15年的,未达到退休年龄的.由工伤保险支付工伤津贴,并从当月起不再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帐户予以封存,到其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时再于启封。
原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由养老保险机构一次性支付基本养老金,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其一次性领取的基本养老金除以120个月后低于工伤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补足差额
各地政策会有差异,你可以去当地社保中心咨询
1、不可以。如果提前退休,只能办病退,而且退休金要少很多。
2、现在各校在职人员都超编,可以与学校商量办理内退,内退也要等到50岁才行,这样待遇不受影响,都按...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
在退休方面和正常人一样男60女50岁,目前在退休上还没有照顾残疾人方面的政策。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瘫痪(paralysis)是随意运动功能的减低或丧失,是神经系统常见的症状,瘫痪是上、下运动神经元、锥体束及周围神经病变所致,有关肌肉本身病变导致的肌无力将另外叙述。...
瘫痪(paralysis)是随意运动功能的减低或丧失,是神经系统常见的症状,瘫痪是上、下运动神经元、锥体束及周围神经病变所致,有关肌肉本身病变导致的肌无力将另外叙述。...
瘫痪(paralysis)是随意运动功能的减低或丧失,是神经系统常见的症状,瘫痪是上、下运动神经元、锥体束及周围神经病变所致,有关肌肉本身病变导致的肌无力将另外叙述。...
大家还关注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
广告或垃圾信息
激进时政或意识形态话题
不雅词句或人身攻击
侵犯他人隐私
其它违法和不良信息
报告,这不是个问题
报告原因(必选):
这不是个问题
这个问题分类似乎错了
这个不是我熟悉的地区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残疾人退休年龄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