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启东拆迁户江苏安置房建设标准不到两年怎么卖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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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行业网站【 】南通市启东市庙港村无手续动迁,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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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书记,你好!我是启东市庙港村6组的村民,目前村里遇到了匪夷所思的事情,还请领导能给予帮助。从上月开始,村里每到晚上就会出现2-3辆轿车,车里坐的都是光头。有时候,这些人会下车来跟村民搭话,搭话的内容大致是:这边马上要拆迁了,让大家拆迁。当我们问及是否有相关手续和文件时,那些指着自己胸前的工作证,说这个就是凭证,不需要其他手续。我们就此事咨询了大队书记,大队书记对此的答复为:1、这是乡镇府规划的拆迁项目;2、没有市级政府的批复文件;3、先拆后补手续是大趋势,大家都这样的。根据我们的了解,正规的拆迁首先是要有国家正式批复的文件,然后在现场进行公示,接着招标拆迁公司,评估制定相关拆迁方案,办理拆迁证明文件,张贴拆迁公告。然后才是入户发放《拆迁通知书》,商定《拆迁协议》。像这种无手续的拆迁都是属于违规的,村民的合法利益是得不到保障的。但最近村里“拆迁队伍”的行为越来越过激,甚至出现半夜砸村民窗户玻璃、拉断村民宽带网线、强制入户清点等行为,而且扬言对于不愿意拆迁的家庭进行打击报复。我想请问罗书记:1、面对这种乡政府组织的无手续的拆迁,我们村民有没有合法途径可以保护自身的合法利益?2、乡镇府的这种拆迁行为是否是“大趋势”,如果我们迫于无奈签署拆迁协议,其承诺村民的事项后续落实方面是否受法律保护?&3、面对越来越过激的拆迁行为,我们能怎么办?相关证据:1、关于庙港村的拆迁规划,我们未在相关公开渠道查询到,还请罗书记安排工作人员再核实一下。(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拆迁户安置房成鲍翅馆被判买卖合同无效_新闻中心_新浪网
拆迁户安置房成鲍翅馆被判买卖合同无效
  金报讯(通讯员 钟轩 记者 李V)造给拆迁户的安置房竟然成了鲍翅馆?这一安置房非法买卖事件于2007年8月东窗事发。今年5月15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鲍翅馆”买卖合同无效,应返还给温州房地产公司,同时该公司退还购房款2300万元。
  缘起 安置房被交易成酒店
  2001年下半年,温州市江滨路环城段2号地块开始施工不久,周某打听到这个地块上将要建两层商业安置房的消息后,多次找到原温州市房地产公司总经理、时任江滨路环城段改建工程指挥部副指挥的林增国(当时主持工作),要求便宜购买2号地块上建筑来开酒店。后来,林增国擅自用温州市房地产公司的名义把那个地块上的安置房屋出售给周某开了一家“阿外楼鲍翅馆”。事后,为了感谢林增国的帮忙,周某从2001年下半年至2005年初,先后送给他人民币17万元、购衣卡26800元。
  由于商业安置房被林增国擅自出售,结果导致很多被拆迁的营业房没法得到安置,至今尚有117户2072.25平方米还没解决。这样一来,引起被拆迁户多次大规模上访。最终,林增国于2007年8月东窗事发,后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结果 非法购房合同无效 退回房屋没商量
  去年11月6日,温州市房地产公司起诉周某,要求其返还房屋。鹿城区法院一审判定:温州市房地产公司的前法定代表人林增国和周某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双方为了牟取私利而共同订立的损害国家和第三人利益的合同,系恶意串通的合同,依法应确认无效;被告周某返还原告温州市房地产公司坐落在温州市鹿城区江滨路环城段2号地块房屋一幢(即现址阿外楼鲍翅馆),同时原告温州市房地产公司返还被告周某购房款2300万元。
  判决后,周某不服,于今年3月5日提起上诉。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4月15日开庭审理后,于5月15日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电话: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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