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台湾人怎麼用在大陆可以享受什麼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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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人在大陆问题
来源:互联网 发表时间: 2:08:46 责任编辑:李志喜字体:
为了帮助网友解决“台湾人在大陆问题”相关的问题,学网通过互联网对“台湾人在大陆问题”相关的解决方案进行了整理,用户详细问题包括:
台湾人在大陆杀人了回台湾大陆是不是没办法了,抓不了他了?
,具体解决方案如下:解决方案1:简单 大陆的公安联系台湾的公安抓你 呵呵解决方案2:
但台湾人在这犯了法应该是在这受制裁的。 且告3楼 不愿接受事实硬要强迫得到认同才是 &可笑孤陋,荒谬之极&。
解决方案3:
是的。且告1楼,台湾没有“公安”!(香港也没有)再告2楼,根据法律的属地原则,大陆警方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进行惩治!不会遣送回台! 再者言及“台湾人不是中国人”可笑孤陋,荒谬之极!
解决方案4:
可以这么说, 就算他不跑 , 大陆警方只能遣送回台, 1是因为大陆和台湾关系紧张2是因为台湾人不是中国人(别骂 这是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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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ICP备号-1 京公网安备02号嫁到台湾的大陆新娘多数都很悲惨
多数的大陆新娘生活悲惨可能倒不至于,但是生活并不幸福.既然如此为何仍有大陆人远嫁台湾?这就是因为大多数嫁到台湾的大陆新娘本身家庭就比较贫困,多数都是来自于偏远的农村地区,以为嫁到台湾就等于嫁给了钻石王老五,可以改变自己贫穷的命运.殊不知很多迎娶大陆新娘的台湾人家境本身也不富裕,甚至也是属于贫困阶层的.所以,一些为借嫁给台湾人而脱贫却遭遇坎坷的大陆新娘多数是由于对台湾的无知.而大陆城市的女孩多是独生女,眼界也较为开阔,而父母一般是不会同意独生宝贝女儿嫁到台湾受苦受累的.因此这些来自于贫困家庭的大陆新娘经常会遭遇家庭暴力或是成为台湾男方家中的苦力也就不奇怪了.反正台湾的男方家庭大多也认为你就是为了钱为了脱贫才嫁到我家的,说不好听点就是我用钱把你买来的,所以把你当牛马使唤也是应该的!
另外,台湾的媒体也经常报导一些大陆人假结婚真卖淫,加上台湾当局对于大陆人民的不友好态度制定种种对于大陆配偶的歧视性政策,从而导致了大陆新娘在台湾的社会地位也是相当低下.最近几年两岸婚姻失败跑回大陆的大陆新娘简直太多了.所以,想要嫁给台湾人的大陆女性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另一种观点:1.那些很想"只想嫁过去台湾的女生",她们事先抱的是何种心态呢?
而那些"只想娶大陆新娘的台湾男人",又是抱著什麼心态呢?
婚姻如果是一场交易,那麼交易中必定要是双赢的,若无双赢,必定就是翻桌子收场了,不是吗?
正常的流程不就是两个人单纯的认识、相识、相爱、结合、生子、成长、吃苦、互相扶持勉励,如果其中一个本来就不打算这麼做,那怎嚜可能会有完美的结局呢?
重什麼因救得什麼果... 还是保持健康的观念最好,don't defeat cycle of nature,
要幸福或是痛苦,其实在你决定下一步要怎麼走的时候就已定型了.&
2.其实,到台湾之后你们不适应,为何不走出去呢?
孤单的话就去交朋友,毕竟是你需要朋友不是人家,天天坐在家里说自己很无聊的不能帮制自己交到朋友的,不是吗?
台湾是店也好多,什麼不多就是7-11最多,那儿也可买的到周刊、杂志的. 是你学习如何充实你的人生,不是你的人生充实你.
是你去交朋友,不是人家来交你.&
我在大陆也交了不少当地的朋友,我不觉得孤担过,同样在对岸的你,加油八!
常常带著微笑,学会赞美事务,自己才会变的更美更甜更幸福!
3.不管嫁到台湾的新娘,还是嫁给大陆人都一样,幸福不是不是用钱买的,也不是说说就幸福的,我认为幸福是要靠自己去争取、去经营的,台海两地自家人的婚姻不是有有很多不幸福的吗,所以只有努力经营婚姻才会有幸福可言,古人说:努力不一定会成功,但不努力一定会失败,所以身为炎黄子孙的中国人应该团结,努力经营自己想要的生活才对,不用去想自己幸不幸福,应该是想自己能不能让另一半幸福,婚姻本来就是一种赌注,两个不同世界的人结合在一起,一定会有很多的磨合,只要有心用对方法,接纳对方、放下自己,就算不同人种的结合,应该也不至於会不幸福,古人有云: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夫妻始终都是一个字『缘』加油啦!
41.90%台湾比较优秀的男人都跟台湾女人结婚,所以只有10%比较优秀的台湾男人会娶外国女人
2.台湾下层社会为总人口的10%,有10%会娶台湾女人,90%娶不到老婆.
3.所以总共台湾男人会娶外国女人的比率约在200万人
4.200万人中,约100万人条件都不好,所以只好找外国新娘,
5.条件好的男人老婆选择可能都是日本,美国..等地的女子,所以在大陆你碰到的台湾人,多数条件都不好,所以你找到条件好的台湾人机率可能会是20/200~10/200万人.
台湾人真的没什么了不起的,我在台湾呆了几个月,现回大陆工作中,在台北小住那段时间,说实话,我并不觉得台湾那地方富裕,更不觉得台湾人有钱,大部份的台湾人给我的感觉是小气,部份台湾人瞧不起大陆嫁过去的,那是因为确实有部份嫁台湾的是内地偏远农村的女生,文化素质不高,所嫁的老公家境差,年纪大,所以给很多台湾人的印象就是大陆穷,台湾找不到老婆的,去大陆花点钱就可以带一个回来.不过同样为大陆女生,如果你的言谈气质不错,他们也是不会小瞧你的.
6.嫁那里都是一样的 心态一定要健全 一般大陆嫁过去的女孩子 都是以为台湾人有钱 嫁过去了就是想享受的那种心态
要知道有钱也绝对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要是真的天上会掉钱也是要出点劳力去捡才拿的到吧 虽然很网友说的对
去台湾娶老婆的男人都是中下阶层的人 但纵使中下阶层的人来说 一个月的工资 少说也有5000人民币的收入
大陆女孩子嫁过去了也不是不能工作 结婚满2年 或者生了小孩后 就能合法的打工了
(会规定这时间也实在是那种假结婚的案例实在太多了,所以不得不这么规定)如果两夫妻肯一起努力打工存钱
那一个月两个人加起来的所得也有一万元人民币 比起目前在大陆来说 真的是高出了很多 待续...
7.台湾制度对大陆新娘很不公平,8年内拿不到身份证,8年内也不可能有工作,会受到歧视和偏见,而且一般靠婚姻介绍找配偶的台湾男人年龄很大而且品型家境也不怎么好!
大陆女人千万不要被婚姻介绍那些人给蒙骗了!
就以现在台湾人的经济来看,我的天啊,你不是不知道的,有多少人在过着卡债的生活啊,不管是男女老少,虽然这是一种提前消费可是根本就不切实际,而且有多少人是还不起的,银行面临亏本,因为只要你没有工作,你就不用还钱,难怪他们的经济会下降,真的是,不知道要怎么说才是,他们那里的男人会很贱我个人觉得他们那里的女人也不怎么样,没钱了就上酒店上班,真的是搞不懂,他们是怎么认为这一切的,真的可以开放到随便乱来吗,好难相信他们的脑袋是装什么的。
9.如果是你情我愿的嫁过到这样是不错的....
但是如果因为家庭贫苦而嫁来台湾命运多半是不好的...
真的要三思..................................
不过嫁来台湾的中国女生还不是为了钱............
一个月都能寄人民币回去大陆
10.嫁得好就好,嫁得不好就惨了,谁也没办法保证两个人一定会白头偕老,如果两个人感情不好了,要离婚打官司之类的,大陆新娘百分百输,到那个时候可就惨不忍睹了,没工作又没有子女在身边,连青春也耗费在那个男人身上了,不值。嫁台湾的女孩子可能还没想这么多吧,女孩子都是爱幻想的,觉得爱一个人就要跟他走,等到激情过后就会后悔的.
也许吧!看了这么多,还是有很多的女孩子嫁去台湾阿~~哎,不知道怎么想的?
11.台湾女生很拜金 要求很高
男的必须有钱或很帅 在不然要有地位(名人.明星等)
甚至宁愿当有钱人的2奶也不愿意嫁给太过平凡的男人
那你认为 台湾男在台湾取不到老婆 跑到大陆娶
你觉得大陆女 有几个能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大陆的女性同胞们 醒醒吧
台湾的国民所得比大陆高是没错
可是台湾的消费并不低阿
赚的钱都不够养家活口了
去你回去当然是想传宗接代外加多个劳力人口
也不是说嫁到台湾都很悲惨 只是比例很高
所以要嫁到台湾的
千万要认清对方为人家境 别糊里糊涂的
以为只要到台湾 什么都好
12.在台湾,除了“外籍新娘”,还有为数不少的“大陆新娘”。从上世纪90年代起,陆续有大陆女子嫁到台湾。据统计,现在台湾约有25万名“大陆新娘”,其中一些人在台湾遇到了很多麻烦,多数人过得并不称心。从探亲、团聚、取得“
身份证”到就业,台湾当局对“大陆新娘”的要求都很苛刻。从2003年底开始,台当局对“大陆新娘”实行入境面谈,询问者一律先将这些新娘视为“假结婚者”、“卖淫女”,提出很多隐私的问题,令很多“大陆新娘”面红耳赤,羞愤落泪。
  嫁到台湾后,由于两岸的社会制度、意识形态、生活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异,“大陆新娘”处于台湾社会的边缘,很难获得平等待遇,一些人甚至被要求每半个月接受一次警方检查。另外,“大陆新娘”的新郎多半年龄大、收入低,有的还有残障,一些“大陆新娘”嫁到台湾后,要去餐馆、商店打工,却得不到工作许可,只能打黑工,同工不同酬也不敢声张。
  今年初,民进党“总统”候选人谢长廷曾讥讽娶“大陆新娘”的台湾男子是“猪哥”,激怒了许多家庭。据统计,目前台湾25万名“大陆新娘”中,有4万人拥有投票权,加上她们的家庭成员,成为台湾社会不可忽视的政治力量。岛内媒体在这次选后报道称,多数“大陆新娘”把票投给了马英九。
大陆新娘受到台湾当局的歧视。
台湾当局规定,大陆新娘婚后前两年每年只能在台湾停留半年,第三年始可申请团聚半年并可延长半年,然后再继续申请。结婚满两年或已生育子女者才能申请台湾居留权。台湾当局对居留权实行配额管理,目前每年仅三千六百名。
大陆新娘经多年排队取得居留权后,还要再等两年后能才领到身份证,之后四个月后才能享受“健康保险”。在此之前,大陆新娘不能生病,否则将承担高额的医疗费用,连怀孕时每次做产前检查也要比别人多交一千五百元新台币。即使拿到了身份证,成了台湾合法居民,大陆新娘仍然被当成“二等公民”。
台湾前“行政院长”、国民党元老李焕先生的女儿李庆安,如今是台湾妇女界活跃的人物。她由于敢言,被台湾民众称为表现最佳的“民意代表”。我在电视中见到庆安女士关于大陆新娘问题愤愤不平的谈话:
两岸婚姻不是政治问题,它应该是人道问题,也是人权的问题,我们现在看到,真正两岸结婚,有大陆配偶,或者有台湾配偶的,总共大概有十六万人之多。他们都希望能够住在一起,生活在一起,工作在一起,然后跟他们下一代,跟他们的子女能够团聚在一起,这是一个人伦、人道的问题,可是这么多年来,“政府”对于大陆新娘在这里拿身份证的规定,不仅没有放宽,而且还要更严格,本来大陆新娘八年可以取得身份证,而最近呢,“行政院”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所定的条款是,要十一年才能拿到身份证,那我们相较来讲,外籍新娘只要四年就可以拿到身份证。难道同是中国人,两岸的婚姻还要作这样的一种限制吗?我觉得这个限制,几乎可以用不人道来形容了。大陆新娘在台湾连基本的生活权利都不受到法律的保障,她不能工作,她不能求学,她不能享受劳健保,很多很多的,台湾民众应该享有的权利都没有,所以这些大陆新娘把自己形容做“政治孤儿”,我觉得是两岸的悲哀了。
确实,大陆新娘作为“政治孤儿”、“二等公民”,在台湾生活悲惨。
14。大陆新娘嫁到台湾受家庭暴力比率高
&“我怀着浪漫嫁到台湾十多年,没想到丈夫曾把我打到脊椎断裂,昏迷休克数小时。生完小孩还被打。一次大量出血,从此失去生育能力,整天生活在失去生命的恐惧中。”
&带着仅有的三百元台币(约七十五元人民币),大陆新娘小叶终于带着孩子从夫家逃了出来,并争取到离婚和孩子的监护权。
&事实上,在台湾有小叶类似遭遇的大陆新娘并非少数。经常协助处理此类案件的赖芳玉律师说,台湾的大陆新娘受到家庭暴力的比率很高,不仅是长期性的,暴力情节也比一般严重。
&而在台北市龙山妇女服务中心家暴求救的个案中,每二十个人就有一位大陆新娘,且碍于台湾有关规定的重重限制,有的大陆新娘担心求救后会引来更大的报复,长久以来忍气吞声。
&据台湾励謦妇女部主任廖雪贞介绍,大陆新娘在台湾最常见的问题是,在家庭遭受暴力后由于没有经济自主权,往往不敢声张;难以争取子女的监护权或延长居留期限在台照顾子女;或是生完孩子后即被夫家遗弃;或是不再有夫家当保人,无法到台照顾子女。
&有的大陆新娘被夫家揍得鼻青脸肿,被反锁在房内不准出门,或被扣留证件和机票,夫家还向警方谎报失踪。大陆新娘逃出来报案却被拒绝受理,或是以“失踪人口”处理,要求必须由丈夫来销案。
&在台湾,诉请离婚的审判中,遭受婚暴的大陆新娘常常因为身份特殊,难以争取到子女的监护权,即使有孩子的监护权,也因子女幼小,无法代为申请当母亲的保人,导致母子分离。
&对此,台湾一些妇女团体特别发出呼吁,要求当局尽快修改相关法令,还大陆新娘以合理人权。
&台湾的一项统计表明,从二○○○年累计到今年一月底,在台申请身份登记的大陆新娘达六万二千六百一十九人,若包括以短期护照居留的大陆新娘,累计在台的大陆新娘有十万人以上。
15.大陆新娘有望与外籍新娘平起平坐
台当局宣布取消非台湾籍配偶申请居留或定居必须提出约41万元新台币财力证明的规定,此举受到台湾岛内大陆新娘的普遍欢迎。
  而岛内大陆配偶团体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更透露说,台湾“行政院”将会把“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简称“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案向“立法院”送审。“如果顺利,‘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中对大陆配偶不公正的条文将会取消,在台湾的大陆新娘有望与外籍新娘享受平等待遇。”
  19万大陆新娘仅4万获定居权
  据台湾“中华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会长钟锦明介绍,自1987年两岸打破隔绝,开展交流交往以来,两岸婚姻发展猛增。“陆委会”统计,目前居住在台湾的大陆新娘共有约19万人。
  依目前
“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规定,大陆配偶要取得台湾身份证,即获得在台湾的永久居住权,必须经过8年时间:即“团聚”2年、“依亲居留”4年及
“长期居留”2年。在“长期居留”满2年之后,才可申请台湾身份证。
  钟锦明介绍,目前19万在台大陆新娘中,处在“团聚”阶段的约4万人,“依亲居留”阶段的7万多人,“长期居留”的约4万人,只有约4万大陆新娘取得台湾身份证,可以永久定居。
  钟锦明说,按照之前的规定,大陆配偶要取得台湾身份证,不仅需要8年的漫长等待,而且还要有约41万元新台币的财力证明,这对很多两岸婚姻家庭来说,算是非常苛刻的要求。“现在马‘政府’取消这项财力证明的规定,我们非常欢迎。”
  此外,民进党执政时还规定,大陆配偶在台申请身份证采取每年最多批准6000人的配额制,“按照这种限制,每年大陆配偶申请台湾身份证时都会出现塞车现象”。
大陆新娘地位不如外籍新娘
  “要取得台湾身份证,大陆新娘至少要等8年,而外籍新娘只要4年。”钟锦明说,台湾当局的规定非常不可思议,“毕竟,大陆同胞与台湾同胞同文同种,血脉相连,但大陆新娘在台湾的地位和待遇却不如外籍新娘。”
  有人形容说,大陆新娘未取得身份证前活像“政治犯”,在台生活、求学、工作权益都受到严重伤害,甚至连最基本的在银行、邮局开户都不允许。
  根据目前台湾相关规定,在“团聚”阶段,大陆新娘是被禁止工作的;“依亲居留”阶段,也只有符合“劳委会”规定的8种对象,即在台配偶属于低收入户、年满65岁以上老人、身心障碍者、家中有未成年子女或遭受家庭暴力等,才能申请工作许可。而外籍配偶并不受此限制。
  “台湾一直标标榜所谓的‘人权’、自由,但工作权是最基本的人权,台当局却剥夺掉大陆新娘工作权,这是多么荒唐的事。”钟锦明说,由于台湾仍不承认大陆学历,即便大陆新娘在台有了工作权,大多数工作也只是一般体力活,收入微薄,远远赶不上一般白领阶层,很多两岸婚姻家庭也因此陷入经济困顿的境地。
歧视大陆新娘政策将被废除
  钟锦明说,大陆新娘已经是台湾社会的一分子,工作和生活等最基本的人权本应该得到尊重和保障,但此前台当局特别是民进党执政当局一味地“政治化”、“意识形态化”,甚至以“危害‘国家安全’”为借口,对大陆新娘采取歧视政策,“这根本就是对大陆配偶污名化,这是我们不能接受的”。
  钟锦明说,台湾“中华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是1999年成立的,其干部基本上是大陆新娘的配偶,宗旨就是争取和维护大陆新娘在台的各项权益。“在民进党执政时期,由于说理难以沟通,我们就通过抗议等街头运动方式表达诉求,向台当局施加压力,争取和维护权益。但现在国民党执政了,我们可以与‘陆委会’等相关部门直接沟通,效果也很好,马英九正在逐渐兑现当初的竞选承诺。”
  据悉,马英九在参选台湾地区领导人时就曾经表示,大陆配偶申请到台居留要附上财力证明是不合理政策,应该要废除。他也曾强调说,大陆新娘“嫁来台湾就是台湾人”,当选后会全面检讨“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让大陆新娘到台3年后可以合法工作。
  钟锦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现在马‘政府’已经取消了定居要财力证明的规定,下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就在于修改
‘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取消对大陆新娘不合理规定条款,从法律层面彻底消除对大陆新娘的歧视。而我们的目标就是争取大陆新娘在台湾有与外籍新娘同等的地位与待遇。”
  钟锦明透露说,据他所掌握的消息,台湾“陆委会”1会把
“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草案送到“行政院”,再由“行政院”呈送到“立法院”审议。“因为现在国民党在‘立法院’占大多数,如果不出现意外,这次“修法”获得通过的机会很大,在台湾的大陆新娘有望与外籍新娘享受平等待遇。”
16.据报道,新成立的台湾移民署还砸下重金新台币3600万元,购买了22台“生物特征辨识系统”,最快从3月开始,所有入境台湾的大陆旅客,通关时都必须接受按指纹、拍摄脸部、以及扫描虹膜的三合一查验。不同政党的台湾民意代表在质询台湾移民署负责人吴振吉时,都痛批这是对特定地区人民的严重歧视,明显违反公平及公民的人权。
17.刚成立的移民署,相关的这些人员在盘问的时候,有很多不礼貌,甚至于侵害到人的隐私权的问题,那如果说,你确实是一般的就是说这种良家妇女的话,进关的时候受到这种非常隐私的问题的盘问的时候,不只是觉得难堪,甚至于会有被羞辱的感觉,这些问题在最近移民署成立的时候,都还见诸于台面。那我手上,这边有一份,你现在看到我手上这一张传真,这一张传真是新任的,在台湾方面移民署的署长吴振吉,吴署长,他透过传真给我的,基本上面,也就是要澄清,他接掌了移民署之后,未来对于大陆籍的配偶,来台的一些相关的询问的问题,盘问的问题,他们会更有礼貌,更有节制,他们将来可能会用家庭访问的方式,来代替目前盘问的情况,所以在过去这种在婚配,然后入境的过程当中,所遭遇到的特别是大部分的,这种出入境的官员都是男性的官员,那男性的官员去问一位大陆籍的女性,当然有很多的女性,她的个性上面是比较保守的,心态上面来讲是比较保守的,或者是害羞的,面对到这种就是说一针见血式的,甚至于很个人隐私的问题的盘问的时候,那确实是很难堪的情况,这样的情况,如果未来再有发生的话,那我会强烈的建议,大陆籍的配偶一定要及时反映,不论是向媒体投诉,或者是向相关的单位投诉,让大家知道,这样的恶行仍然是存在的,如果有我们一定会追究到底。
18.国民党籍民意代表
李庆安:既然大陆配偶的人数在台湾就已经有23万人之多,真正拿到身份证的只有3万5千多人。也就是说,还在排队等待的,漫长的在那里煎熬的有将近20万人。那么如果今天我们再把每一年的配额人数加以限制的话,意思就是要等待拿到身份证的人,她就要等更长的时间,根据我们现在的法令,现在对于外籍新娘的部分,那么取得身份证是要四年的时间,但是大陆的配偶呢?最快要八年,这个当中,等于说你来台两年以后,你可以依亲,要依亲四年以后,才能够有居留证和工作权,那么要等到再两年之后,你才可以取得身份证,那这样子算起来,最快也要八年,可是行政程序上,等待又等待,拖延又拖延,我们看现在大陆配偶在台湾,真的是处境堪怜,十年以上了,小孩都长大了,还不知道自己的身份在哪里?等到10年、11年、12年还拿不到身份证的大有人在,所以今天配额再这样放上去的话,我们认为将来这些大陆配偶的处境就更可怜。
  因此我们对于这个部分,一方面我们对于配额的这个问题我们是表达反对的态度。第二个对于等待的期限,我们要求来修法,我个人在立法院最近提出来,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17条的修正,就是希望我们大陆的配偶,至少要能够跟外籍配偶一样,四年可以拿到身份证,那这个提案在立法院里,民进党是强烈的杯葛、阻挡,用各种的手段把它退回程序,但是我这两天跟党团的进一步沟通,我们一定会用表决的方式,尽量地,尽快地把它排入议程来处理,我觉得大陆新娘长期地遭受到歧视,不仅是待遇,远逊于所有的外籍人士。而且在两岸的交流沟通来看待,我们也是采取一个不对等的态度。台湾人是如何到大陆去的?受到的是什么样的待遇和通关的一个程序?为什么大陆人来台湾,就要遭受到这样的一个不平等的,不对等的一个待遇,尤其是对这些配偶。她们都是台湾人娶的太太,或者是台湾孩子的妈妈,我觉得这样子对待她们是非常不人道,不公平的。
回想近些年嫁到台湾的大陆新娘,26万之多的一个族群,她们受到如此不平等的待遇,有谁知?至少,宣称台湾所谓民主自由、多元开放的当局和媒体,一直是处处歧视、处处设限、视而不见。而叫嚣台湾人、中国人的台独势力,更是在当权期间通过了大量非法、无人道的流氓政策,对大陆新娘实施了公开和有组织的集体迫害。
一、居住权
据台湾当局的有关规定,台湾人的大陆籍配偶必须在台湾结婚满2年或者育有子女后,才可申请来台定居。到时官方会发给大陆配偶一张“团聚证”,拿到“团聚证”4年后,才能获得在台湾的永久居留证;之后再在台湾呆够了2年,才有可能取得台湾身份证。简言之,大陆新娘要在台湾生活达6年才能拿到居留证,8年后才能有身份证。即使这样,台湾当局还对大陆新娘的居留权实行所谓的“配额管理”(大陆配偶依亲居留每年一万二千人,长期居留不限制,定居每年六千人)。以目前等待排队的将近4万人来看,至少要到2011年才能消化完毕,而目前两岸通婚还在以每月约1200对的速度增加。现行政策是台湾当局限制、歧视大陆新娘的一个体现。
二、工作权
大陆新娘称居留证为“工作证”,因为只有拿到居留证才能合法地参加工作。也就是说,根据台湾当局的规定,大陆新娘必须在台湾呆上六年才能取得居留证,才能合法的参加工作。不仅如此,台湾有关规定限制了大陆配偶的工作种类,仅能从事营造业、制造业、监护工及家庭帮佣四类。即使有较高学历的大陆新娘也只能从事这四类工作,大陆学历不被承认。陈水扁执政期修订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附加规定雇佣大陆配偶的申请需由雇主提出……
此举表示,政府虽开放大陆配偶工作权,但仅限于口头宣示意义,无丝毫实质的意义。因为当企业需要人时,只有少数企业愿意等待由雇主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一直等到核准的时候;特别是在工作种类被限制的情况下,由雇主申请更是不可能的。
最典型的案例就是蔡女士和瑜方的案例。来自大陆的蔡女士拿到“工作证”后找了许多工作,但每次都因自己是大陆新娘,台湾当局不承认大陆学历而碰壁。她说:“每次去找工作,就觉得心里很受伤,遭受如此的歧视,有时候真后悔嫁到台湾来。”而瑜方嫁到台湾已近10年,之前在大陆是教师,但由于台湾对大陆新娘就业范围的限制,瑜方不得已转入服务业,至今也没敢告诉大陆的家人。
三、继承权
听央视海峡两岸主持人柴璐说:在继承权方面,正在修整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取消了过去大陆配偶继承上限为新台币200万元的规定,而过去大陆配偶不能继承不动产的规定也将得到改变,未来只要取得长期居留权的大陆配偶,就可以完全继承不动产。至于大陆新娘还有什么权益被剥夺受歧视,我想我们外人很难感同身受,设身处地地为她们着想……
柴璐说未来大陆配偶取得身份证的年限也将由过去的8年修订为6年,台湾媒体分析说这些新规定是对大陆配偶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涉及今后26万大陆配偶的工作权、身份权和财产权等多项权益。而我,还是觉得一切有碍大陆新娘婚姻生活权的限制及歧视都应该废除。大陆新娘嫁台湾夫君,按中国的婚俗就是夫家人(台湾人),就该享受台湾人的一切权利。即使有别,也该与岛外新娘一样,享受岛外新娘的一切权益。
19.民进党上台后奉行“台独”路线,在大陆新娘的政策上趋于倒退,甚至计划把获得台湾身份证的年限由八年改为十一年,引发“陆配”团体的强烈批判,她们纷纷走上街头示威。
借口防止“假结婚、真卖淫”,台当局2003年推出“陆配面谈机制”,不仅要问到内裤的颜色,连夫妻生活细节也要询问。因面谈问题无奇不有,不少两岸婚姻被活生生拆散。
“大陆妹”这个称谓,代表了部分岛内民众对大陆新娘的刻板印象。在他们心中,大陆新娘是为了贪图婆家钱财而远嫁他乡的,“大陆妹”就是好吃懒做、不务正业、知识水平低的代名词。“别再叫我大陆妹”,喊出了多数大陆新娘的心声!
大陆新娘形同“次等移民”,大陆新娘没有完整的继承权,没有结社权,不能参加任何协会、组织,违反社会治安条例即可能被驱逐出境。种种不平等待遇,让大陆新娘活在台湾社会的最底层,“反歧视、保障人权”等标语,多见于各种抗议场合。
为让台湾各界客观认知大陆新娘这个群体,台湾“陆委会”拍摄了“新时代台湾人”的电视广告,让大陆新娘现身说法,用写实的方式向社会大众做温情诉求。
嫁往台湾前,不少大陆新娘在大陆都有婚姻经历,甚至育有子女。过去碍于“法令”所限,“前婚生子女”无法来台与母亲团聚,让他们忍受骨肉分离之苦。2009年台湾当局允许18周岁以下的
“前婚生子女”来台依亲,并且可以免试入学读高中。图为来自贵州的彭小弟弟来台后,前往台“陆委会”跪谢赖幸媛。
大陆新娘在台要满六年才有工作权。结婚满两年或已生育子女,只能申请在台依亲居留,而在四年的“依亲期”内,只有八种对象才能申请工作许可。不少大陆配偶无奈选择打“黑工”。2009年4月,台“立法院”终于通过“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草案”,开放大陆配偶在台湾的工作、继承及请领劳保给付权利。
从“大陆新娘”到“陆配” 台湾《旺报》记者 卢虹
上个世纪看台湾电视连续剧《厦门新娘》的时候,我完全没有想到,自己在21世纪也成为人们所说的
“大陆新娘”,并且在结婚6年之后,跨过海峡到台湾生活。这个时候两岸经济地位已经逆转,“大陆新娘”这一称呼,也与时俱进地改成了“陆配”。
上世纪80年代末在两岸热播的喜剧《厦门新娘》,讲的是一位年轻漂亮的惠安姑娘嫁到台湾的故事,她的老公是个心地善良的喜憨儿,也就是大陆人所说的傻瓜。这样的组合,是上个世纪两岸婚姻的典型———
娶大陆姑娘的台湾老公不外乎老、病、残,而大陆新娘家境贫困——— 没有感情基础的婚姻。
尽管到了上世纪90年代,有不少两岸年轻人经由相识相爱的过程再结为夫妻,但仍抹不去人们对上述两岸婚姻的刻板印象。在厦门经常收看台湾电视,从其新闻当中,我更加深刻地感受到台湾社会对大陆新娘的歧视———
一个悲惨的社会事件,如果其中有陆配,不管这个事件跟两岸婚姻有没有关系,新闻播报绝不会忘了提醒观众:她是大陆新娘。
之所以提到过去的年代,是因为在新世纪的前五六年,仍延续着这种刻板印象以及歧视,这也是我在2003年结婚时,根本不考虑到台湾定居的原因之一。
2005年我采访了多位大陆新娘,她们都经历了恋爱再结婚,却仍然无法避免两岸隔阂以及台湾社会偏见带来的困扰。其中一位告诉我,她在桃园机场通关时,手中浅紫色的《大陆同胞往来台湾通行证》与台湾人所持的绿色《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有明显的颜色区隔,每次都让她感受到别人异样的目光。
另外一位刚嫁到台湾时,因为焦虑过度,一头秀发差点掉光,直到有了小孩,才开始一点点融入当地,她说,领到台湾身份证后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银行开户。她最终还是离开台湾去了美国,她在MSN上告诉我,她在美国很快乐。
不能在银行开户、不能工作,在经过八年的煎熬之后,还必须有几百万新台币的家庭财产证明,才能拿到身份证,陆配所经历的歧视远不止这些———
甚至台湾当局还祭出了“大陆配偶面谈机制”。
在新世纪的第一个十年即将要结束时,陆配终于迎来了曙光。台湾当局在2009年修改相关规定,大陆配偶只要来台,就有工作权,也可以和台湾民众一样在银行开户,拿身份证的时间也由八年缩短为六年,尽管还有许多地方仍不尽如人意,但已比过去好太多了。
台湾同事对我说,我来台湾的时机不对,台湾经济不好。我笑着回答,我来的正是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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