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找一份七小时工作的初中毕业干什么工作市·中区

关于印发《南宁市2017年初中毕业 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南宁市2017年初中毕业 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南宁市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招生考试院、市教科所、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各事业办、民办学校:《南宁市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并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请各县教育局、武鸣区教育局在4月30日前将本县区依据《南宁市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制定的招生录取方案报市教育局,经备案后组织实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南宁市教育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7年4月8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南宁市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见》(教基〔2008〕6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北部湾经济区四市同城中考统一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教规范〔2016〕4号)和《南宁市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年)实施方案》(南发〔2011〕2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在总结我市近年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有利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利于均衡发展义务教育;有利于全面检查初中教育教学质量和高中录取新生;有利于普职并重,促进职教普教融通;有利于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二、考试招生工作原则(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南宁市、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实行统一的初中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考试科目、考试形式、考试时间、考试内容四市统一。初中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实行两考合一的方式。(二)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各科成绩和总成绩均以等级形式呈现。对全市初中毕业年级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重要依据。实行命题、审题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及命题与审题工作分离制度。采取全市集中统一无纸化阅卷,市区考生统一划定考试成绩等级。(三)实施定向生分配制度,将公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招生计划50%的名额,分配给承担地段生源的各初中学校。公办普通高中取消招收择校生,招生主要面向市区初中生源。(四)市区普通高中招生采取以通过互联网开放报名录取为主、以现场集中报名录取为辅的方式同步进行。部分中等职业学校招生采取以现场集中报名录取为主,网上报名登记、现场确认录取为辅的方式同步进行。(五)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分区域开展。武鸣区(过渡期内暂按县属管理)、横县、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东盟经开区的报名、考试与招生工作与市区(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经开区)同步进行,各县区要按自治区教育厅及市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县区实际情况,分别制定招生录取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后组织实施。三、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包括初中毕业考试和初中升高中考试(以下简称“中考”)。(一)初中毕业考试及毕业标准。凡取得正式学籍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必须参加初中毕业考试,初中毕业考试科目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与健康、地理、生物10科。其中生物、地理科的毕业考试安排在初二年级下学期的6月份进行,由学校自行命题组织考试,其他科目考试采用四市同城中考试题安排在初三年级下学期进行。中考实行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两考合一,毕业考试不通过或不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可由学校在中考之后自行命题组织考试。初中毕业标准:1.自愿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成绩达到以下所有标准者准予毕业。(1)中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科成绩均为D等以上(含D等),地理、生物科均为及格以上(含及格)。(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以上(含C等)。2.参加学校组织考试的学生,各科成绩达到及格以上,且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以上(含C等)准予毕业。(二)中考报名。1.报名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中考:(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具有南宁市初中阶段学校正式学籍;(3)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4)身体健康;(5)具有南宁市常住户口。已在南宁市市区(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经开区)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如户口在南宁市市区以外地区,自愿在南宁市区参加中考的,可作为借考考生参加中考(具体报名办法另行印发)。下列人员不能报名参加中考:(1)初中非毕业年级的在校生;(2)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役者。2.报名时间和地点。(1)考生报名时间:日至4月21日,逾期原则上不再受理。(2)考生报名地点:各学校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在本校报名。有本市户口而在外地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和历届生,可作为社会考生在4月20日至4月21日到户口所在地的市招生考试院、县招生办公室报名。社会考生报名时应交验考生本人的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初中毕业证书或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三)中考项目及办法。中考包括笔试、体能测试和技能考查。1.笔试。所有科目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科目、赋分、时间及要求如下表:科目赋分考试时间说 &明语文<span style="font-size:16font-family:仿宋_gb6月24日<span style="font-size:16font-family:仿宋_gb-11:30 物理<span style="font-size:16font-family:仿宋_gb6月24日<span style="font-size:16font-family:仿宋_gb-16:30试题附部分公式。不能使用计算器。数学<span style="font-size:16font-family:仿宋_gb6月25日<span style="font-size:16font-family:仿宋_gb-11:00不能使用计算器。化学<span style="font-size:16font-family:仿宋_gb6月25日<span style="font-size:16font-family:仿宋_gb-16:30试题附部分相对原子质量。不能使用计算器。英语<span style="font-size:16font-family:仿宋_gb6月26日听力9:00-9:20笔试9:20-11:00其中听力占30分,考试时间20分钟;笔试9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思想品德与历史<span style="font-size:16font-family:仿宋_gb6月26日<span style="font-size:16font-family:仿宋_gb-17:00思想品德和历史实行合堂分卷。思想品德赋分60分,历史赋分60分。2.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即体育与健康测试。考试时间:5月8—14日。按照全市统一方案、统一组织,相对集中进行考试。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跑、跳、投、民族体育和兴趣特长等五项中按要求选三项进行考试,每项赋分为20分,满分为60分。考生体育成绩计入中考总成绩后一并转换为总成绩等级。3.技能考查。技能考查包括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试。考试时间:5月3—6日。考试成绩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个等次。成绩达标者才能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体能测试和技能考查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印发。(四)中考笔试科目命题、阅卷与成绩呈现方式。1.命题原则。我市中考命题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四市同城中考命题工作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中考命题以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注重考查学生对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特别是在具体情境中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各科试题立足于教材,结合我市和广西社会发展实际,在试题中渗透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热爱家乡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诚信教育和环境教育等重要内容,加强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杜绝偏题、怪题。2.命题要求。(1)由四市各学科教育专家联合命题。数学、物理科试题的平均难度为0.65±0.03,其他学科试题的平均难度为0.70±0.03;各科试题中,易、中、难题目的比例为6:3:1(命题具体范围与要求参见《2017年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四市同城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学科说明》)。(2)建立严格的命题、审题制度和保密制度。全体命题和审题人员在工作期间至考试结束,实行全封闭管理。3.阅卷。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组建以市、县区教研部门教研员和学校优秀教师为主体的阅卷人员队伍,全市集中无纸化阅卷。建立严格的阅卷制度和保密制度,确保阅卷工作的客观、公平和公正。4.成绩呈现方式。笔试各科成绩划分为八个等级,原则上按考生考试人数划比例,即由高到低大致为:A+(约占5%)、A(约占10%)、B+(约占15%)、B(约占20%)、C+(约占20%)、C(约占15%)、D(约占10%)、E(约占5%)。考试总成绩(即笔试各科成绩加上体育成绩)也分为八个等级,由高到低大致为:A+(约占5%)、A(约占9%)、B+(约占19%)、B(约占21%)、C+(约占19%)、C(约占15%)、D(约占8%)、E(约占4%)。(五)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1.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为依据,根据学生日常评价和过程评价的基本原则,制定《南宁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采用A、B、C、D四个等级来描述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不同方面的发展情况。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两部分,一是综合性评语,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二是评价等级,采用A、B、C、D四个等级来描述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不同方面的发展情况。各校评为A等的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能超过本校初中毕业生总数的30%,如要超过该比例,须由学校向市教育局中小学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中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定为D等时应极其慎重,不允许超过本校初中毕业生总数的5%。3.评定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凡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以下(含C等)者不能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评价为D等者不能被一般普通高中录取(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印发)。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市区(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经开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如下:(一)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办法。普通高中实行“自主选择、择优录取”的招生办法。1.报名。报名方式有三种,考生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在规定时段内自主选择:(1)个人自助式报名。考生可在任何一台能安全稳定上网的电脑上自行操作,通过互联网进入指定报名网站实现网上报名;(2)在初中学校参与报名。考生可回到原就读初中学校,在校内通过计算机网络教室参与网上报名;(3)考生到指定的集中报名点报名。市中招办在市三中设立集中报名点,考生凭准考证到现场报名,市中招办工作人员协助考生报名。2.查询。报名开始前,市中招办在报名网站上提前公布市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方案、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学校简介、考生须知等信息,并根据工作进度分阶段提供中考等级成绩、中考等级成绩组合情况统计查询等服务,便于考生和家长提前熟悉市区普通高中报名的方法。在报名规定时段内,市中招办将实时发布各普通高中当前的报名和录取信息,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报读市区内任何一所普通高中,并可根据查询的实时信息多次登录报名、多次调整报名志愿或退出报名。3.录取。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采用“学校分时段,学生分批次”的录取方法,依托南宁中考招生信息网实施。(1)录取依据。①学业成绩——中考总成绩等级和各科笔试成绩等级。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③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2)录取类别市区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执行。招生计划按招生录取类别主要分为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本市市区户籍考生可同时报读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非本市市区户籍考生只能报读指导性计划。(3)录取原则。按以下优先程序依次录取:①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以下(含C等),或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未达标者,均不能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②指令性计划。考生单科成绩出现一科C、D或E者,不能被市二中、市三中录取;考生单科成绩出现一科D或E者,不能被除市二中、市三中外的其他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考生单科成绩出现二科E者,不能被一般普通高中录取。③指导性计划。考生单科成绩出现D或E者,不能被市二中、市三中录取;考生单科成绩出现E者,不能被除市二中、市三中外的其他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考生单科成绩出现三科E及以上者,不能被一般普通高中录取。④在普通高中各批次录取时间段中,各招生学校先按照报名考生总成绩等级进行排序,在考生总成绩等级相同的前提下,按照考生单科成绩中最高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若两名考生最高等级的数量相等,则按照次一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依次类推。⑤报考同一所学校的考生,如成绩各等级的数量完全相等,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的科目排列先后顺序,对单科等级高的考生依次录取。⑥为提高报名录取效率,市区内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限定录取最低总成绩,各普通高中根据本校招生计划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市二中、市三中指令性计划(包括特长生、指令定向生)和指导性计划录取最低总成绩为A等以上(含A等);市一中、市八中、南宁外国语学校、市十四中、南宁沛鸿民族中学、市二十六中、市三十三中、市三十六中、邕宁高中指令性计划(包括特长生、指令定向生)和指导性计划录取最低总成绩为B等以上(含B等)。其他公办非示范性高中指令性计划(包括特长生)和指导性计划录取最低总成绩为C等以上(含C等)。4.特长生录取。拟招收特长生的公办普通高中负责制订本校特长生招生方案,招生方案报市中招办审核后即可自行组织招录。特长生招生学校要做好宣传、组织和管理工作,特长生指标一般不超过本校指令性招生计划人数的5%。如考生在体现个性发展的体育、音乐、美术、辩论、表演、学科竞赛、实验操作、综合实践活动设计、科技发展、文学创作、工艺制作、电脑制作、航模车模等方面有突出的特长,由考生本人将初中三年来所获市级以上奖励的情况,向相应的招生学校申报。招生学校审核考生信息后,根据特长生录取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公正的测试和公示,拟录取名单报市中招办备案后即可正式录取。特长生考试录取过程中如出现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理。5.自治区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定向生名额录取。为使更多的初中学校都有学生能升入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就读,均衡发展义务教育,今年将市区内所有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50%的招生名额,按初中地段生接收人数,平均分配给各城区承担地段生生源的初中学校 (具体录取办法另行制定)。(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法。全市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均可通过现场报名直接录取。部分中等职业学校(即市一职校、市三职校、市四职校、市六职校、市卫校、南宁技校,以下简称“中职学校”均指采取网络报名的上述六所中等职业学校)还可通过网上报名登记、现场确认的方式录取。1.现场报名录取。参加中考的考生持准考证和中考成绩单到所要报读的中等职业学校报名;未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结业)生可持初中毕业(结业)证书或学生手册到所要报读的中等职业学校报名。现场报名录取截止时间为9月30日。2.网上报名登记、现场确认录取。参加市区中考的考生可在7月15日至18日自行选择报读中职学校,先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学校登记报名信息,于7月18日18:00前到报读学校现场确认,优先选择专业后录取。(三)市区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工作时间安排。市区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工作在7月15日至18日进行,其中普通高中招生在7月15日至17日三天时间内进行,在录取时间内各校的指令性(含定向生和非定向生)和指导性招生计划同时完成。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与普通高中工作同步开始,7月18日完成的网上报名登记工作。五、其他重要事项(一)鼓励毕业班学生参加中考。各初中要认真组织毕业班学生系统复习巩固初中阶段学过的知识,鼓励学生继续升学。毕业班学生是否参加中考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共同决定、自愿参加,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强迫或干涉。不参加升学考试的学生由学校自行组织考查评价,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各县区和各初中要建立中考参考激励机制,要把初中毕业班学生参加中考的人数及比例作为衡量初中学校及班主任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以进一步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确保完成高中段学校招生任务。(二)严格规范各项优待政策。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孩考生,经有关部门核查认定后在其中考原始总分加入5分后再进行总分的等级划分(加分资格的具体核查认定办法另行印发)。对符合条件的驻邕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有关政策给予教育优待。对列入自治区组织实施的教育精准脱贫专项行动并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子女报读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的,按照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政策给予教育优待。(三)严格国际班招生管理。申请举办国际班的各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普通高中国际课程实验班管理办法(试行)》(桂教规范〔2014〕8号)、《南宁市高中阶段学校国际课程实验班管理暂行办法》(南教〔2012〕3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南宁市高中阶段学校国际课程实验班管理的通知》(南教基教〔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国际班办学行为,加强对国际班的管理。市二中、市三中国际班录取最低总成绩为B+以上(含B+)。(四)严格规范学校招生秩序。各校要严格执行经市中招办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追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无计划招生。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招生主要面向学校所在市区或县域范围内的生源。对由考生本人自愿,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正式录取的本市以外的考生,学校要将考生姓名、原毕业初中学校及中考成绩等信息列表造册,报送市教育局、考生原所在地的市县教育局和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对不如实填报的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凡采用强迫、欺骗、引诱、发回扣费、发生活费、发各种名目的补助或奖励费等不正当手段抢生源的学校,一经查实,通报批评,并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五)非本市市区户籍并在外地就读初中学校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申请就读我市普通高中程序。凡是非本市市区户籍并在外地就读初中学校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如需在我市市区内就读普通高中,必须在当地(即初中就读地)参加中考,取得当地普通高中入学资格后再按我市普通高中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转学原则上要求转出和转入学校办学等级对等且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办理转学的学生需持当地普通高中的入学资料(中考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学籍卡、转学联系表和当地教育局证明等)提前与拟转入的我市普通高中联系,办理时间一般为我市普通高中开学后两周内。(六)具有本市市区户籍但在外地就读初中学校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申请就读我市普通高中程序。凡具有本市市区户籍但在外地就读初中学校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如需在我市市区内就读普通高中,原则上必须在我市市区报名参加中考(报名地点在南宁市招生考试院),凭我市市区中考成绩参加市区普通高中的报名录取。如此类学生因个人原因未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则必须在当地参加中考,取得当地普通高中入学资格后再按我市普通高中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具体要求同上述第五项。(七)非本市市区户籍但在我市就读初中的毕业年级学生申请回户籍所在地报读高中阶段学校程序。凡是非本市市区户籍而在我市初中就读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如果需要提前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并且不准备在我市就读高中阶段学校的,可由原就读学校根据学生就读初中三年来各方面成绩或进行毕业测试的成绩出具该生初中毕业成绩证明,由考生及家长回户籍所在地自行联系就读高中阶段学校事宜。(八)中考报名考试严格执行物价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参加全市统一中考的学生,报名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毕业会考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桂价费〔号)有关规定执行。对不报名参加中考的学生和参加学校补考的学生,由各学校自行组织毕业考和补考,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减免中考报名费用。六、组织保障市中招办和各学校制定工作制度,确保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公正、公平、公开,杜绝违纪违规现象。(一)公告制度。市中招办在中考前一个月向社会公告中考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包括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评定结果的使用以及高中招生办法等。各招生学校在招生前及整个招生过程中也要向考生公告以下内容:学校简介(含师资、设施,包括学生住宿等办学条件),指令性招生计划、指导性招生计划、特长生招生办法及时间安排,收费项目和标准,报名条件、报名的起止时间、录取时间、新生录取名单等事项。(二)诚信制度。参与综合素质评价、命题、审题、阅卷、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并由市中招办建立诚信档案;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严禁任何泄密行为发生。(三)问责制度。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在招生报名和录取期间,学校党政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招生报名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承担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管的责任。各初中学校要及时、准确、全面地宣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相关政策和信息,不得向高中阶段招生学校泄露学生个人信息。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坚持做到实事求是,不擅自发布影响招生秩序的言论和信息。普通高中严禁自行接收已被其他学校正式录取的学生。对在招生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出,将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追究责任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四)监督制度。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纠风办、监察局、新闻媒体等相关人员对中考、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在中考组织和招生录取工作中有违规违纪的学校领导或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五)培训制度。对所有参与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命题、审题、阅卷和中考招生的人员进行严格培训,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能力,以确保评定工作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六)宣传制度。通过新闻媒体、学校领导培训会、教师培训会、家长会、班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南宁市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宣传,让广大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及家长切实了解方案内容和报名的操作办法,做到有孩子参加中考的家庭家喻户晓。本方案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如国家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在中考招生前出台新的招生工作要求,则按新要求修改本方案后执行。其他有关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中的未尽事宜,以南宁市教育局正式印发的文件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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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教〔2016〕15号 余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初中毕业 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 && & 各普职高、乡镇(街道)教辅室、初中:
& && &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精神,推进我市初中毕业生学生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改革,积极探索基于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及多元评价条件下的招生新途径,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可持续发展,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宁波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甬教基﹝2016)39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 &&&一、指导思想& &&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全面发展为目标,坚持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有利于深化课程改革,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以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高中教育多样特色化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 &&&二、学业考试对象及报名& && &&&(一)对象:具有浙江省户籍或港、澳、台籍,电子学籍在册的余姚市应届初中毕(结)业生、或年龄不超过18周岁(日后出生)未取得各类高中在册学籍号的余姚市历届初中毕(结)业生。其他在我市就读的应届初中生,报考我市高中段学校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完整的我市初中阶段连续学习3年的经历和学籍;(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职业(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我市开设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3)父母一方近3年内有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2016年仍可报考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
& && &&&(二)考生于3月28日—4月1日向报名点学校报名,填写《余姚市2016年高中段招生考试报名表》,交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两张,并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的规定,交报考费用。& && &&&(三)全市各初中均为报名点,负责对本校考生(含往届生、回籍生)的资格审查和材料汇总,并向市中招办集体办理报名手续。具体为:& && &&&1.在本市就读的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包括符合报考条件的具有余姚市户籍的往届初中毕结业的考生,下同),在原毕业学校(报名点)报名。在余姚市外毕业的本市籍往届生在户籍所在地报名点学校(一个乡、镇、街道有多所初中的,按施教区划分进行界定“报名点学校”,下同)报名。& && &&&2.在本市外初中就读并取得了就读学校学籍的余姚户籍考生,若要回本市参加中考,须持就读学校的电子档案“学生基本信息表”,并盖有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的审核章,随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报名点学校报名。& && &&&3.未取得就读学校电子学籍的我市户籍初中毕业生,一律回到电子学籍所在的初中学校报考。& && &&&(四)2016年继续实行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段招生考试两考合一,各校不得限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毕(结)业生参加考试报名。
& && &&&(五)各报名点学校须在4月5日下午5:00时前向市中招办集体办理报名手续。报名通过网络上报。报考费由报名点开具转帐支票,于4月11日前交市教育局计划财务科。& && &&&三、考试& && &
(一)学业考试科目、分值及形式& && && &2016年学业考试具体考试科目、考试形式、答卷时间、满分分值见下表:& && &&&
考试科目考试形式答卷时间满分分值语文闭卷6月11日(周六)上午8:30—10:30(120分钟)150分历史与社会思品开卷6月11日(周六)下午13:30—15:00(90分钟)80分英语闭卷6月11日(周六)下午15:40—17:20(100分钟)120分(含听力25分)数学闭卷6月12日(周日)上午8:30—10:30(120分钟)& && && &&&
150分科学闭卷 6月12日(周日)下午14:00—16:00(120分钟)180分体育文件另行制发40分满分& && && && && &
& && & 其中历史与社会思品科目同2015年相比,增加20分,其他科目分值不变。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思品科目均采用答题卷答题,考生在所有学科考试中均不得使用计算器。历史与社会思品学科继续采用全开卷笔答形式,允许考生带教材和资料进入试场,考生在试场内不得相互传、借教材和资料。
& && & 具有我市户籍并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异地就读并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学生,其体育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评可在原就读学校参加,由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基(普)教科出具成绩证明,认可其体育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宁波大市外异地就读并要求回本市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学生,其体育考试须参加我市统一安排的高中段招生体育考试,不参加考试视作自动放弃,其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原则上分别视为P等,经参考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项目测试或认定符合条件者可获得A等。
& && & 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测认定的听力残疾考生,学业考试报名时,经本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中招办核定,可免予考生外语听力考试,成绩参照该生笔试成绩的百分比计入。
& && &&&(二)命题说明& && & 2016年学业考试根据国家教育部初中学科《课程标准》和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初中部分学科教学内容及要求的意见》(浙教办教研〔号)要求,以宁波市教育局教研室编写的《宁波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作为命题和试卷质量评价的依据。有关学科命题将保持一定比例的PISA(国际学生评估项目)类试题,科学学科引入一定量的科学实验类试题,以强化对考生知识面、综合分析、创新素养方面的考查。有效控制试卷难度,各学科难度系数控制在0.70至0.75之间。& && & 为深化英语课程改革,全面检测初中学生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决定2017年起保送生招生中增加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分值20分;2018年起实施英语中考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分值30分& && &&&(三)试场设置& && &&&各考点要选定光线充足、通风良好、桌椅平整的教室作为试场,每个试场安排桌椅30套(单坐),考生30人,不足30人的尾数考生也编一个试场。考生的准考证号码由中招办用计算机统一编排。& && &&&市中招办聘请工作负责、政策性强、能坚持原则的同志担任考点负责人;各考点聘请工作细致、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监考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有子女在本考点考试的同志不得担任本考点的监考人员;当年初三任课教师不得参与本校考生的考务工作。& && &&&各考点学校要加强考点的安全保卫工作,考点及部分分考点要按规范设置试卷保密室。& && &&&四、阅卷& && &&&每天考试结束后,各考点要立即将试卷送达市中招办,由市中招办当天统一送往宁波市考试中心,由考试中心集体组织网上阅卷。阅卷结束结出考分后,成绩下达到学校,学校只限通知考生本人,不得将学生考试成绩公布。如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向学校提出,由学校汇总向当地中招办申请复查。根据宁波市相关规定,复查只查询试题有无漏批和积分有无差错。& && &&&五、填报志愿& && &&&2016年本市所有考生志愿填报分两次进行:第一次,考生可在中考报名时填报余姚中学、市实验高中、市四中与市高风中学志愿(由于今年首次实施市实验高中、市四中与市高风中学中考成绩揭晓后提前录取部分新生,因此每位考生在填报余姚中学志愿的同时,可再填报其余三所学校中的一所学校志愿);第二次,待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可以根据本人的成绩和意愿,填报其它普职高志愿。每位考生可填报三个普高志愿或六个职高志愿(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作为一个志愿)。填报市外学校志愿的考生(含市外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等),报考志愿一律填报在高招办的志愿表内,不再填报本市学校志愿。但只报考“五年一贯制”、“3+2”、“3+4”职业教育试点班以及学前教育本科班志愿的考生仍可兼报本市普职高志愿。已被提前招生学校录取的学生、报考自主招生且被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填报志愿。& && &&&六、录取& && &&&(一)录取原则& && &&&1.各类招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在达到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要求的考生中,参考综合评语和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第,按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普通高中若要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实行录取第二、第三志愿时,分别在考生总分中减去3分、6分投档;当录取中出现总分相同时,先比较数学和语文两科合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两科合计成绩相同,再比较数学、语文和英语三科合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额满为止。各类学校必须严格按市政府下达的事业计划招足新生,不得以种种借口拒绝上线的考生。& && &&&2.为保证完成2016年高中段事业计划,待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市中招办将根据2016年普通高中事业计划数(减去已经提前招生的人数),划定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 &&&(二)录取顺序& && &&&学业考试后高中段招生的录取顺序为:职业高中部分专业提前自主招生——余姚中学全部、市实验高中、市四中与市高风中学部分计划——市姚中书院全部、市实验高中、市四中和市高风中学提前录取后剩余部分,市二中、市三中、市五中、市七中和市八中自主招生(上述五校自主招生计划均不超过2班,市二中含美术专业,三中市含传媒专业),职业高中部分专业自主招生(包括本市内除“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专业外的所有“五年一贯制”、“3+2”相关专业,下同)——其他普职高计划剩余部分、中专、技校。& && &
(三)录取办法& && &&&1.余姚中学、市二职校农口专业、市姚江旅游学校导游专业将在5月份进行提前招生。余姚中学、市二职校、市姚江旅游学校的提前招生办法另行制发。& && &&&2.职业高中部分专业提前自主招生。考生可待中考结束后凭准考证直接到有关学校报名,由学校和考生双向选择,提前录取。& && &&&3. 市实验高中、市四中与高风中学的招生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在余姚中学录取后,各校根据提前录取计划(确定市实验高中提前录取人数不多于6班规模,市四中和市高风中学提前录取的人数均不多于4班规模)按志愿和成绩在普高录取“控制线”上同时进行第一次录取,录满为止。第二次,市实验高中、市四中和市高风中学自主录取剩余计划新生。& && &&&4. 市姚中书院、市二中、市三中、市五中、市七中和市八中的自主招生及职业高中部分专业的自主招生均采用不报志愿、考生与学校双向选择、学校提前录取的办法,即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凭中考分数卡直接与学校联系录取事宜,由学校确定是否录取,直至满额。招生学校必须按招生办法进行录取,直到录满计划数为止。通过上述程序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填报其他学校志愿或已填志愿作自动放弃论。& && &&&5.同时填报 “五年一贯制”、“3+4”职业教育试点班、学前教育本科班和普高志愿、且“五年一贯制”、“3+4”职业教育试点班先行录取的,普高不再录取;同时填报市外“3+2”和普高志愿、且普高先行录取的,“3+2”不再录取。& && &&&6.允许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生。每所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的体育生人数不超过6人,所招收的体育生除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2016年我市普通高中新生录取最低控制线外(体育特色学校和体育定点参赛项目学校除外),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初中三年中曾经获得过余姚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体育竞赛个人项目前三名或团体单项项目前六名(主力队员);二是获奖项目必须是招生学校体育集训队当年组队所缺的项目.& && &&&7.为了推动省示范特色高中创建,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化发展,鼓励部分普通高中开展招收特长生试点。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特色,需招收艺术、创新发明、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领域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应经市教育局批准。特长生招生数量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5%。学校根据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面试或专业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一定权重进行考核录取,其中学业考试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30%。学校要事先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章程应包括招生条件和程序等内容,明确招收特长生的类别、数量、专业测试办法及录取办法等信息。特长生特长所对应的综合素质测评项应为A等,面试时间不早于4月15日。(普通高中各类特长生招生办法另行通知)。& && &&&8.余姚市技工学校、余姚市外学校在本市招生的录取工作由市高招办具体实施。& && &&&9.余姚中学招生。2016年余姚中学招生办法另行制发。& && &&&七、档案材料& && &&&高中段招生档案主要包括:毕业生登记表、体格检查表、中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情况登记表等。考生档案由各初中负责组织填写、整理。考生情况登记表由各初中填写后,连同体格检查表集体上交市中招办,其他档案材料由各初中保存备用。& && &&&八、其他事项& && &&&(一)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 &&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2016年各类高中段学校招收录取新生时,继续把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作为前置条件。被录取为余姚中学的新生,其综合素质测评应为1A3P及以上等第;推荐为保送生的,其综合素质测评应为2A2P及以上。其他高中段学校录取的学生其综合素质测评原则上应为4P及以上等第。科学实验考查由市中招办牵头,教研室具体实施,学校和仪器装备部门配合,具体时间由教研室确定。2016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具体办法见附件一。
& && &&&毕业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必须在5月13日前完成, 5月16日下班前把结果录入“高中段招生报名系统”。凡被定为A等的项目,其印证材料必须在5月19日送市教育局中招办审核(上午审核铁路杭甬线以南学校送审材料,下午审核铁路以北学校送审材料)。& && &&&(二)高中段招生中有关加分的规定另行发文,各类加分对象必须填写《余姚市2016年中招加分考生登记表》,并提供原始证件和复印件,报市中招办审定核准。& && &&&(三)2016年市中招办继续实行对各校学业考试成绩处于全市后20%的学生人数和比例进行统计(以初三年级事业报表为准,无故不参加学业考试者视作后20%内的学生),统计结果作为各初中学校教学质量评价和重点中学招生名额分配的重要依据之一。& && &&&九、组织领导& && &&&市教育局成立高中段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高中段招生工作。阅卷工作由市教育局教研室负责。& && &&&各考点应建立相应的中招工作领导小组,由当地镇乡(街道)有关领导任组长,考点主考任副组长,副主考及有关人员为成员。& && &&&各初中负责本校考生的报名、体检、考生资格审查等工作。乡镇初中还要配合考点做好试场安排、考务组织以及录取过程中的有关工作。& && &&&十、注意事项& && &&&(一)高中段招生工作政策性强,社会涉及面广,关系到千家万户。要深入实施高中段招生“阳光工程”,健全制度,规范程序,杜绝不正之风,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实施。加大对违规招生行为的监督和处罚力度,市教育局将加大对中考中招工作的监督力度,对违规招生行为一经核实,要予以严肃处理。各高中学校和初中一定要加强招生工作的宣传力度,妥善处理好群众的来信来访,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特别是要把今年中招政策中调整的情况向学生和家长讲清讲透。& && &&&(二)高中段招生工作环节多、任务重、难度大、准确性和要求高。各考点要层层落实、严格把关、环环紧扣,保证顺利完成中招考试任务。各初中要把考生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正确引导,致力于提高全体学生的整体素质,使每位考生找到自己合适的学校,特别是要指导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上学生填报普高志愿时,要慎重选择学校,以防由于志愿“撞车”而导致落榜。& && &&&(三)高中段招生工作复杂、细致,各有关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招生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各招生学校要规范每个招生环节,招生宣传时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诱导考生,不得到初中学校设摊招生,坚决杜绝乱招生现象。各校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好规范收费工作。& && &&&(四)各初中学校要坚持把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工作落到实处,要面向全体学生;不得违反规定提前结束课程;不得在招生考试前重新分班;不得搞名目繁多的模拟考试;不得无视学生身心健康进行加班加点。& && &&&(五)加强学籍管理,要严格按照浙江省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系统管理要求,规范高中新生的学籍管理,做到学生就读学校与学籍注册学校一致。对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私自接受无学籍学生就读的学校,根据《浙江省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五条“学生学籍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的规定,将直接追究校长责任。& && &&&附件:1.余姚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详见余教﹝号文件)& && &&&2.给全市初三学生家长的信& && &&&3.2016年余姚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高中段学校申请表& && &&&4.2016年余姚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中段学校就读汇总表& && &&&
& && &&&余姚市教育局 & && &&&& &&&& && && && && &
&& & && &&&& &&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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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教〔号余姚市教育局关于2016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教辅室、初级中学、直属单位:为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初中毕业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2号)、《宁波市关于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余姚市教育局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通知》(余教[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继续实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现将《余姚市2016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详见附件)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余姚市教育局日
附件:余姚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
为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初中毕业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2号)和浙江省教育厅有关做好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精神,制订2016年余姚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一、综合素质测评的原则一是坚持过程与结果相结合。学校应全程、全面记录学生在初中阶段各方面的成长状况,内容包括各学期的思想状况、学习成绩、社会活动表现、奖惩情况,反映个人特长和才能的成果、作品和获奖证书等。二是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方法、标准等应事先向学生及其家长公布,测评结果应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其中获得“A”等级的学生名单必须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学校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处理。二、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由“综合评语”和“测评等第”两部分组成。综合评语:主要对学生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情感态度、合作精神、日常表现等方面进行定性描述,也为后续的针对性教育提供参考。综合评语应当在学生自评、同学互评、任课教师测评、征求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生的平时表现,由毕业班班主任撰写,学生测评工作委员会审核确定。测评等第:主要对能够体现学生素质发展水平的部分项目进行定量测评。2016年,我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项目共分审美与艺术、实践与服务、运动与健康、探索与研究等四大类,每一类包含若干项。每一类测评结果呈现为A等或P等或E等(分别代表优良、合格、不合格),P、E等由学生所在学校确定,A等由学校把关,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E等比例应控制在5%以内。每位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测评结果呈现为4个等第,如 <font face="仿宋_GBP、2A2P等。三、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以学生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着重测评学生的平时表现、活动记录、学习作品、特长潜能、奖惩情况等内容,力求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的总体发展水平。2016年,我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项目共分审美与艺术、实践与服务、运动与健康、探索与研究等四大类。
审美与艺术类
审美与艺术类包含音乐与美术两个分项。若两个分项测评结果含有A等而无E等,则本类测评结果为A等;若两个分项测评结果均为P等,则本类测评结果为P等;若两个分项测评结果含有E等,则本类测评结果为E等。音乐测评实施办法(一)测评内容与方式测评内容包括学习品质和认知表现两方面。1.学习品质学习品质的测评主要是根据学生参与课内外音乐活动的兴趣、态度、表现及效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测评结果分P、E两等。学习品质测评的确定方法:学习品质测评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即确定为P等,否则为E等。(1)学生每学期须达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课时量(病、事假除外);(2)学生能积极参加班级及学校所组织的音乐实践活动;(3)学生能掌握一项以上(含一项)音乐技能。2.认知表现认知表现主要包括欣赏与基本常识、演唱、演奏、综合艺术表演等四块内容。认知表现的测评分必测和选测两方面:欣赏与基本常识为必测内容,采用听音笔试形式,由市教研室组织命题,由学校组织施考、阅卷,并根据成绩评定为P等或E等;演唱、演奏和综合艺术表演为选测内容,由学生任选其一进行测评,测评的方式为:(1)演唱:学生自选初中教材中歌曲,单独或小组(一般为3-5人)进行背唱,教师根据其演唱水平评定为P等或E等;(2)演奏:学生自选初中教材中歌曲,单独或小组(一般为3-5人)进行单纯乐曲演奏或为歌曲进行伴奏,教师根据其演奏水平评定为P等或E等;(3)综合艺术表演:学生自定表演内容,单独或小组(一般为3—5人)进行表演,教师根据其表演水平评定为P等或E等。认知表现的选测、必测两方面测评结果均为P等,则认知表现可评定为P等;测评结果含有E等,应评定为E等。认知表现为E等的学生允许补测一次,但其音乐测评结果不能评定为A等。(二)测评结果的评定1.学习品质和认知表现两方面测评结果均为P等,则音乐测评结果为P等;若两方面测评结果含有E等,则音乐测评结果为E等。2.学生在达到P等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其音乐测评结果可评定为A等。(1)初中阶段获得省教育厅颁发的艺术特长水平(音乐方面)A级及以上证书者;(2)初中阶段参加余姚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项艺术活动并获得奖项者(活动项目由市教育局基教科认定);(3)初三年级参加教育局中招办组织的音乐基础理论知识测试取得优良成绩者,获得A等人数累计控制在毕业生总人数的15%以内。美术测评实施办法(一)测评内容与方式测评内容包括学习品质和认知表现两个方面。1.学习品质学习品质的测评主要是根据学生参与课内外美术活动的兴趣、态度、表现及效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测评结果分P、E两等。学习品质测评确定方法:学习品质测评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即确定为P等,否则为E等。(1)学生每学期须达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课时量(病、事假除外);(2)学生能积极参加班级及学校所组织的美术实践活动;(3)学生能掌握一项以上(含一项)美术技能。2.认知表现认知表现主要包括基础理论知识(欣赏评述)、造型表现、设计应用、综合探索等四项内容。认知表现的测评分必测和选测两方面:欣赏评述为必测内容,采用笔试形式,由市教研室组织命题,由学校组织施考、阅卷,并根据成绩评定为P等或E等;造型表现(绘画、工艺制作等)、设计应用(创意设计等)、综合探索(主题探索等)为选测内容,由学生任选其一进行测评。由教师根据其测试水平评定为P等或E等。认知表现的选测、必测两方面测评结果均为P等,则认知表现评定为P等;测评结果含有E等,应评定为E等。认知表现为E等的学生允许补测一次,但其美术测评结果不能评定为A等。(二)测评结果的评定1.学习品质和认知表现两方面测评结果均为P等,则美术测评结果为P等,若两方面测评结果中含有E等,则美术测评结果为E等。2.学生在达到P等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其美术测评结果可评定为A等。(1)初中阶段获得省教育厅颁发的艺术特长水平(美术方面)A级测试;(2)初中阶段参加余姚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项艺术活动并获得奖项者(活动项目由市教育局基教科认定);(3)初三年级参加教育局中招办组织的美术基础理论知识测试取得优良成绩者,获得A等人数累计控制在毕业生总人数的15%以内。
实践与服务类
实践与服务包含社会实践、社会服务和安全教育与实践三个分项。若三个分项测评结果为1A2P或2A1P或3A,则实践与服务测评结果为A等;若三个分项测评结果为3P,则实践与服务测评结果为P等;若三个分项测评结果含有E等,则实践与服务测评结果为E等。社会实践测评实施办法(一)测评的内容和方式测评的内容包括完成课时情况及社会实践表现两个方面。1.完成课时情况完成课时情况测评主要由教师根据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测评结果分P、E两等。完成2周的社会实践活动课时,包括在市市教育局认定的社会实践基地完成3天实践项目和学校劳动技术课程学习的,则可评定为P等,未完成社会实践活动课时和学校劳动技术课程学习的,则评定为E等。2.社会实践表现社会实践表现的测评主要结合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的表现及成效进行综合评定。测评结果分P、E两等。(二)测评结果的评定1.完成课时情况及社会实践表现两方面测评结果均为P等,则社会实践测评结果为P等;若测评结果中含有 E等,则社会实践测评结果为E等。2.学生在达到2个P等的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其社会实践类测评结果可评定为A等:(1)初中阶段荣获校级及以上“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成果奖”等荣誉称号,并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可评定为A等(校级比例累计控制在学校毕业生数的10%以内);(2)参加宁波市级及以上中学生研究性学习活动成果评比并获奖者;(3)参加宁波市初中劳动与技术操作比赛并获奖者;(4)初中阶段参加由宁波市教育局和宁波市科协联合主办的中小学航空航天、航海,车辆模型比赛并获奖者;(5)初中阶段参加余姚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和科协联合主办的中小学科技活动并获奖者。社会服务测评实施办法(一)社会服务测评内容和方式社会服务测评的内容包括学生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方面的实践表现,由教师结合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家长评议及参加公益活动的证明等进行综合评定。测评结果分P等和E等。(二)测评结果的评定1.学生能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社会服务活动和各项公益活动(每年2次以上),在家能帮助父母做力所能及家务劳动的,测评结果可评定为P等;2.学生在P等的基础上,初中阶段荣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志愿者”、“学雷锋积极分子”等社会服务类荣誉称号,并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可评定为A等(校级比例累计控制在学校毕业生数的10%以内)。安全教育与实践测评实施办法(一)测评内容与方式测评内容包括学生行为表现和学习效果两个方面。1.行为表现行为表现主要包括学生参与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演练的态度、表现和习惯等情况,测评结果分P、E两等。行为表现测评确定方法:行为表现测评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即确定为P等,否则为E等。(1)学生在初中阶段须参加4次以上的学校综合性的安全演练;(2)学生在初中阶段须完成《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规定的社会安全、公共卫生、意外伤害、网络、信息安全、自然灾害以及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故或事件六个模块相关内容的学习;(3)参加自救互救技术和心肺复苏培训活动。2.学习效果学习效果的测评主要由教师根据学生日常行为习惯、实践活动过程中的表现及成效进行综合测评。测评结果分P、E两等。测评由班主任结合学生自评、学生互评等进行综合评定。(二)测评结果的评定1.行为表现和学习效果两方面测评结果均为P等,则安全教育与实践测评结果为P等;若两方面测评结果中含有 E等,则安全教育与实践测评结果为E等。2.学生在达到2个P等的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则可评定为A等:(1)初中阶段遇到公共安全突发事件或在安全演练中有突出表现者(由学校评定,比例累计控制在学校毕业生数的15%以内);(2)在参加社会实践基地学习中,掌握公共安全知识全面扎实、学习效果优秀者(由市教育局认定的学生社会实践基地与学校考核确定,比例控制在学校毕业生数的 15%以内);(3)初中阶段参加余姚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知识竞赛并获奖者;(4)初中阶段参加余姚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自救互救技术比赛并获奖者。
运动与健康类
运动与健康测评实施办法 (一)测评内容与方式测评内容包括学习品质、运动技能、健康水平等三项。1.学习品质学习品质的测评主要是根据学生参与课内外体育活动的兴趣、表现及效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测评结果分P、E两等。学习品质测评的确定方法:学习品质测评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即确定为P等,否则为E等。(1)学生每学期须达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课时量(病、事假除外);(2)学生能积极参加班级及学校所组织的各项课外体育活动。2.运动技能运动技能主要反映在初中阶段学习体育掌握的技术水平。每个学生每学年均须参加4项技术动作的测评。其中2项由学生根据学校实际,按照自己的特长和爱好自定,另2项必须是由教师指定的所在学年所学的技术动作。测评结果分P、E两等,测评结果为E等的学生允许补测一次。3.健康水平健康水平由教师根据每个学生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评结果,良、及格者确定为P等,不及格者为E等。(二)测评结果的评定1.学习品质、运动技能、健康水平等三项测评结果均达到P等,则运动与健康测评结果可评定为P等;若三项测评结果中含有E等,则运动与健康类测评结果为E等。2.学生在达到P等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其运动与健康类测评结果可评定为A等。(1)初中阶段参加过城运会、省运会、市运会各项体育比赛者,残疾学生参加省、市残运会等各类残疾人体育比赛者;(参赛名单及项目需在校内公示一周)(2)初中阶段参加过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体育项目比赛者,残疾学生参加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残联组织的各类残疾人体育项目比赛者;(参赛名单及项目需在校内公示一周)(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为优秀等级者。3.其他残疾学生凭有效证明,直接视作P等。
探索与研究类
探索与研究包含信息技术、科学实验操作、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等三个分项。其中,信息技术和科学实验操作测评结果呈现为A、P、E等,鉴于目前学校开设课程的不平衡现象和操作技术上的因素,2016年,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项的测评继续不设A等,测评结果只呈现P、E等。若三个分项测评结果为2AlP或1A2P,则探索与研究测评结果为A等;若三个分项测评结果为3P,则探索与研究测评结果为P等;若三个分项测评结果含有E等,则探索与研究测评结果为E等。信息技术测评实施办法(一)测评内容和方式测评内容包括学习品质、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等三个方面。1.学习品质学习品质的测评主要由教师根据学生参与课内外信息技术活动的态度、表现和习惯等情况,测评结果分P、E两等。2.理论知识理论知识主要反映学生学习和掌握信息技术学科知识、网络文化等方面的程度。测评由教研室统一安排,以笔试方式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为E等的学生允许由学校安排补测一次。3.操作技能操作技能主要反映学生综合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测评方式以完成作品为主。测评结果分P、E两等。测评等第为E等的学生允许由学校安排补测一次,但其信息技术测评结果不能评定为A等。(二)测评结果的认定1.学习品质、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三方面测评结果均为P等,则信息技术测评结果为P等;若三方面测评结果中含有 E等,则信息技术测评为E等。理论知识由市教研室组织命题,由学校组织施考、阅卷,并根据成绩评定为P等或E等,理论知识为E等的学生允许补测一次,但其信息技术的测评结果不能评定为A等。2.学生在达到P等的基础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评定为A等。(1)初中阶段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获相应证书者;(2)初中阶段参加余姚市级及以上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获奖者;(3)初中阶段参加余姚市级及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发明及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并获奖者;(4)初三年级参加教育局中招办组织的信息技术理论知识测试取得优良成绩者,获得A等人数累计控制在毕业生总人数的15%以内。科学实验操作测评实施办法(一)测评内容和方式《科学》教材规定的学生必做的分组实验,实验项目由市教研室选取其中10个实验,在测评前一周公布。(二)测评组织由市教研室统一安排全体初三学生的实验操作测评,原则上要求1天完成。测评前一周公布实验项目,测评时做好实验考查的巡视工作。测评时间为九年级第一学期(具体时间及测评细则另行通知)。首次测评不及格者可申请一次补测,补测在正式测评后一周内完成。测评前15分钟,每个学生抽取其中一个实验题目,并分批进入相应的测评场所参加测评。每个实验的测评时间为20分钟。测评由两名监测人员对应7名学生。扣分分值应由两名监测人员共同商定,并在学生的测评试卷上注明扣分点,当场在登记表上记分并签名。(三)测评结果的评定每个实验总分为20分。A等人数不超过毕业生总人数的15%; 10分及以上可评定为P等,0-9分可评定为E等。经补测成绩及格(10分及10分以上)直接评定为P等。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测评实施办法(一)测评的内容和方式测评内容包括行为表现和学习效果两个方面。1.行为表现行为表现主要包括学生参与本课程的态度、表现和习惯等情况。由教师结合学生自评、学生互评等进行综合评定,测评结果分P、E两等。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两方面学习表现均为P等,则本项测评结果为P等;若两方面测评结果中含有E等,则本项学习表现测评结果为E等。2.学习效果地方课程的学习效果测评以学生学习《地方课程标准》所规定的通用知识和本土相关知识为主。测试由学校组织命题、测试,采取纸笔开卷测试形式,由教师根据测试结果评定为P等或E等。评定结果为E等的学生允许补测一次。学校课程学习效果的测评由指导教师按开设课程的具体测评标准,根据学生在本课程学习中获得基本技能或活动成果评定为P、E两等。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两方面学习效果均为P等,则本项测评结果为P等;若两方面测评结果中含有E等,则本项学习效果测评结果为E等。(二)测评结果的评定行为表现和学习效果两方面测评结果均为P等,则本项测评结果为P等;若两方面测评结果中含有E等,则本项测评结果为E等。四、综合素质测评方案的组织实施学校要成立以校长、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委员会。学校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委员会要根据本意见精神,制订学校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实施细则和具体办法。学校要将本意见和综合素质测评方案、细则通过多种渠道告知学生及其家长,并做好相关内容的解释和说明答疑工作。要对校内各班级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接受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解决测评中的问题。对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应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该项工作应在2016年4月底之前完成。
余姚市& && && && &&&中学2016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学生测评结果汇总表(表一)班级:& && && && && && && & 姓名:& && && && && && && && && && & 学号:& && && && && && & 准考证号:& && && && && & 测评项目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实践与服务探索与研究音乐美术学习品质运动技能健康水平社会实践社会服务安全教育与实践信息技术实验操作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学习品质认知表现学习品质认知表现课时表现社区与公益活动家校服务行为表现学习效果学习品质理论知识操作技能行为表现学习效果知识技能知识技能分项测评等级
等第 填写A或P或 E& && && && & 音乐教师签名& && && && && && && & 美术教师签名& && && && && &&&体育教师签名
班主任签名
信技教师签名& && && && && && &&&科学教师签名& && && &符合A等的说明(附获奖原件及复印件供局认定)
测评结果汇总填写如1A3P、2A2P等班主任签名& && && && && && && && && && && && &学校(盖章)& && && &&&年& && &月& && &日说明:填写中对通过补测后达到P等的,用P*代替。
余姚市2016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表二)填报学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填报日期:& && && && && && &&&准考证号学生姓名性别测评结果(等第)合成备注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实践与服务探索与研究
说明:“合成”栏指四项测评结果的汇总,如1A3P、2A2P等,“备注”栏填写“残疾”等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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