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纳雍县助学贷款 浙江 文件成功后都有什么文件

索引编号:GZNY/
主题分类: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
文件标题: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的通知
文 件 号: 纳府办发〔号
主 题 词: 合作医疗 筹资工作 通知
纳府办发〔号
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合管委成员单位:  纳雍县新农合制度实施多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帮助和指导下,不断完善、优化补偿方案和强化基金管理,创新筹资模式,使全县城乡居民的参合覆盖面不断扩大,群众受益面和受益程度进一步提高,初步实现了政府得民心、群众得实惠、医疗机构得发展的总体目标。在筹资难度逐年加大、筹资成本相应提高的情况下,为降低成本和方便群众参保,根据中央、省、地、县相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2016年筹资工作通知如下:  一、筹资对象及筹资标准  (一)筹资对象  全县除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城乡居民(含在校大学生、因婚暂未入户的人员及新生儿),外地来我县务工半年以上未在原居住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预产期在筹资年度的胎儿可提前缴纳。  (二)筹资标准  根据中央、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为了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2016年新农合筹资标准为500元/人/年,其中各级财政配套补助资金提高到410元/人/年(各级财政补助具体标准待国家和省补助政策出台后按规定执行),城乡居民自筹90 元/人/年。  二、筹集时间  2016年度城乡居民参合金筹集时间为日至日结束,我县长期外出务工人员缴费可放宽到日。  三、组织与实施  (一)筹资方式  各乡(镇、街道)合管委在县合管委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参合金的筹集工作。各乡(镇、街道)应充分总结新农合实施以来的筹资工作经验,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农民逐步将上门收缴变为主动缴纳,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简捷、高效、规范的筹资模式,提高工作效益。县合管委成员单位应结合“万名干部下基层扎扎实实帮群众”工作的开展,全力协助帮扶乡(镇、街道)和帮扶村开展新农合筹资工作。  对交通便捷的乡村,可以采取在乡(镇、街道)合管办、财政分局设立固定交费点,实行筹资对象定时定点缴纳的筹资方式。对边远村组,继续实行组织乡村干部入户进行宣传并现场收取参合金的筹资方式。也可实行经村民(居民)代表大会同意由村民委员会(社区)代收或经城乡居民同意后由金融机构通过城乡居民的储蓄或结算账户代缴等方式。不论采取何种缴费方式,都必须开具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专用票据,并及时、足额将筹集资金(含利息)上缴基金专户。  (二)筹资票据管理  1.县财政局负责筹资票据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各乡(镇、街道)筹资票据由乡(镇、街道)财政分局人员统一到县财政局领取,做到专人专管。在资金筹集过程中,不得使用一般行政事业收据等其它凭证,更不得白条收缴或无票收缴。  2.筹资票据必须加盖各乡(镇、街道)财政分局公章,收缴农民筹资款时应如实填写参保人姓名、收款日期、收款人等内容后撕给参保人。不得涂改,不得漏项,票据联与存根联必须相符。筹资票据必须顺号开出,作废后的票据必须完整保留。  3.筹资人员将筹资款上交乡(镇、街道)财政分局时,必须同时与乡(镇、街道)合管办工作人员当场核对收款金额、筹资票据存根联和参合人员登记花名册是否相符。  4.筹资结束时,收款人必须如数上交剩余票据,筹资票据存根联保存在乡(镇、街道)财政分局归档备查。  (三)参合资金上缴  在筹资过程中,各乡(镇、街道)要明确参合金收缴人员责任,防范缴费资金滞留、挪用等风险,各乡(镇、街道)收缴的农民参合资金必须在每周一将上一周筹集资金上划县新农合基金收入户。2016年常住城乡居民筹资款上缴日期截止到日下午4时前。外出务工人员筹资款上缴日期截止到日下午4时前。  (四)特殊人群参合  1.为防止在筹资过程中出现重复收取的现象,各乡(镇、街道)省、市、县规定的11类精准扶贫对象按《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纳雍县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水平促进精准扶贫工作方案的通知》(纳府办发[号)规定执行,代缴的参合对象名单以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县卫计局下发名单为准。各乡(镇、街道)必须以户为单位在日前确认结束上报相关部门审批,并在各村进行公示。代缴参合对象只能由一个部门代缴,不得重复缴纳。  2.经审核批准并公示后的特殊人群参合金代缴:对特困供养人员、优抚对象、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家庭经济困难的肇事肇祸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参保,个人应缴费用由县民政局按90元/人给予全额资助,代缴资金直接划拨到县合管办基金专户。  对计生“两户”家庭成员(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夫妇及未满18周岁子女)参保,个人应缴费用由县卫计局按90元/人给予全额资助,代缴资金直接划拨到县合管办基金专户;  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重度残疾人以及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中80岁以上老年人个人应缴参保费用,所需资金由县民政局和县扶贫办按人均40元(县民政局资助20元,县扶贫办资助20元)标准资助,资助资金直接划拨到各乡(镇、街道),待自筹部分收齐后一起由各乡(镇、街道)一并上划县合管办基金专户。  上述代缴人员名单由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县卫计局统一提供,资助资金必须于日前划拨到位。  3.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各对口帮扶单位为参合农民代缴的参合金,由各乡(镇、街道)政府统一代收并登记造册,所收资金由乡(镇、街道)财政分局上划县新农合基金专户。  (五)信息统计上报和录入  1.新农合筹资工作实行周报,从日起,各乡(镇、街道)合管办每周一将上一周参合筹资情况上报县合管办。  2.日前,各乡(镇、街道)合管办必须将常住人口参合农民基本信息数据全部录入新农合管理系统,确保日起参合对象正常就医报销。  3.日前,各乡(镇、街道)合管办必须将外出务工参合对象基本信息全部录入新农合管理系统。日至日期间,县合管办与各乡(镇、街道)合管办对筹资情况及参合人员信息录入进行再次核对。  4.收集信息:按毕节市人民政府办下发的《毕节市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县在开展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中,对参保人员信息收集和录入时,经办机构要完整收集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还未办理身份证的小孩,就医时暂时使用其父母的身份证)、户籍所在地、身份识别(外来务工、学生、学龄前儿童、其他)、合医证(卡)号、通讯方式等信息。要利用2016年参合金收缴契机,进一步收集完善参合人员基础信息。要将采集的身份证信息及时维护进新农合信息平台中,在参合信息维护功能中对录入的参合人员身份证号必须要进行校验,保障采集的身份证号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参合家庭中其成员均无居民身份证的,要认真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劝导其尽快办理居民身份证,在2016年度新农合筹资结束时,要确保每个家庭至少有1人的身份证信息准确完整录入县级新农合管理平台。参合人员身份证信息采集工作必须在日前全面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要按照全县2016年筹资工作启动会议要求及时召开本乡(镇、街道)筹资启动会,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要从执政为民、情系民生的高度出发,切实把筹资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健全组织。  (二)深入开展宣传动员  县合管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要加大宣传,广泛动员,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标语、宣传单等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偿政策、参保方式、参保人的权利和义务等,让新农合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调动广大城乡居民的参保积极性和主动性。  宣传部门要加强对新农合相关内容的报导,利用多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补偿典型事例,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县乡两级医疗机构要充分利用医疗机构的优势,对参合患者进行开导式、对比式的实例宣传,进一步增强农民对新农合制度的信任感和参与积极性。除做好以上筹资宣传以外,具体就诊宣传如下:  1.转诊转院:参保城乡居民在本县内住院可自行选择县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实行现场减免,个人只需缴纳个人自付部分;到县外或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需持转诊转院证明或务工地居住证(在校学生需持所在学校学生证),回所在县办理报销手续,未经转诊转院的在县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执行政策范围30%比例报销,在县外非纳雍县定点营利性医疗机构住院的参保人员一律不予报销。  2.大病医疗保险:具体方案待保险公司拟定。  3.不予报销范围执行省合医办《关于印发&贵州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予报销项目(试行)的通知&》(黔合医办发〔2015〕12号)及2016年纳雍县城乡居民基本保险实施方案(待拟)。 &&& 4.因交通事故导致参合人员住院的,必须无第三方责任且能够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方可报销(发生交通事故的必须立即报警)。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进度  县委、县政府组织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筹资、身份证信息录入等情况进行全程督查。县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筹资过程的监管,有效防范资金滞留、挪用等风险。对筹资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查处。从11月9日起,县督办督查局和县政府将新农合筹资工作列入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进行督查,实行每两周一次调度通报,并将筹资工作继续纳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领导实绩考核内容。  县卫计局应组织县合管办有关人员,以国家新农合方针政策为指导,积极探索简捷高效的筹资方式,有针对性地对筹资薄弱乡(镇、街道)进行指导,促进全县2016年新农合筹资工作的平衡、稳定、安全进行。&&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日索引编号:GZNY/
主题分类: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
文件标题: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文件审核把关的通知
文 件 号: 纳府办发〔2017〕11号
主 题 词: 行政事务
纳府办发〔2017〕11号
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文件审核把关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纳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好《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件审核把关的通知》(国办函〔2016〕44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件审核把关的通知》(黔府办函〔号)精神,不断规范办文程序,提高文件质量,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运转效率,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文件审核把关工作通知如下:一、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凡法律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现行文件规定已有安排部署且仍然适用的,一律不再重复发文;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文件已作出明确部署的,不再制发文件;无实质内容、操作性不强的文件一律不发;除县人民政府重要工作安排外,同一工作发两次以上公文的一律不发。各部门常规性、年度性的工作安排以及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由各部门自行发文或联合发文。不得层层转发上级机关文件,能以便函形式印发的,不以正式文件编号印发,对内容相近的发文要加强统筹综合,能归并的尽量归并。县政府成立的议事协调机构,由县领导担任的负责人需变动时,一般应将多个议事协调机构负责人合并进行调整;议事协调机构其他负责人和成员变动的,由议事协调机构自行行文进行调整。二、着力提高文件质量。切实改进文风,发文要言简意赅、开宗明义,结构严谨、条理清楚、文字凝炼、格式规范、准确无误,严格控制文件篇幅,减少一般性论述,不“穿靴戴帽”,力戒空话、套话、大话。加大培训指导力度,通过开展公文处理观摩交流、公文处理业务骨干培训、公文范文范例汇编、错情漏情慢情通报等方式,推动全县政府系统公文质量不断提升。三、严守文件撰制程序。发文一律按照起草、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归档等环节进行操作。起草是发文处理的第一道程序,关系文件质量高低,必须十分认真细致;审核要依据公文基本要求,对草稿体式、内容等进行全面审查;签发是发文机关领导对文稿的最后审批,文件草稿先经分管领导签署后,再由主要领导签发;复核要仔细,小到标点符号,大到公文结构,特别要把好政治方向这重要一环;缮印必须以经领导签发后的定稿为依据,忠于原稿,不得随意改动,确需改动的要报经签发人批准,注意排版艺术,版面安排要美观大方,保管好文件清样、废页,不得泄密;用印、登记要专人负责,明确一名单位领导专职负责批准印章使用,做到用印端正、清晰、位置恰当,即为“上不压正文,下要骑年盖月”,登记要写清楚盖章日期、文号、标题、份数、使用人、审核人、批准领导及其他需要备注的情况;分发文件时,要建立发文登记簿,严格履行收文人签字手续,保证文件发放不出任何差错;文件归档是发文处理工作最后一道工序,要将制成的文件连同附有撰制单的文稿一起,按正式文件在上、文稿在下的顺序收集装订起来,交到档案管理股室进行整理归档,由档案管理股室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档案局统一管理。四、提升公文运转效率。加快运用全省电子政务网公文处理和事务办理系统步伐,有序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推进各类公文从起草、审核、签批、印制、归档、传输和初审、签收、登记、分办、承办、督办的全程网络化管理,探索报文与受文单位间的办理流程开放。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办理通过省电子政务网公文处理和事务办理系统处理的文件,提升公文运转和办理效率。五、强化合法合规审查。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公文内容不得有悖于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要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事关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重大事项的重要规划、重大政策调整和比照《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第152号令)要求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的县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与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包括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等)与县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以及法规授权组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由县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六、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从维护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角度,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起草文件时要事先征求发展改革、商务、市场监管、法制等部门意见,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公平竞争审查职责。经审查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可以实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应当不予出台,或调整至符合相关要求后出台。没有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不得出台。制定政策措施及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应当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或者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七、完善协商会签制度。文件内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权限的,主办部门应将文件清样送有关部门征求意见,主动与相关部门充分协商,可视情况征求各乡镇(街道)意见。除主办部门另有时限要求外,一般应在7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回复,相关部门应主动与主办部门沟通并协商回复时限及方式,逾期不回复视为无不同意见。部门之间有分歧的,主办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协商;协商后仍不能达成一致的,主办部门应列明各方理据,提出办理建议,会签后报县政府决定。八、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文件印发时,文件牵头起草单位要同步做好政策解读,提高解读的科学性、权威性、针对性、通俗性。文件印发后,要做好相关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回应工作,对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要跟踪政策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政策效果,及时调整完善。九、遵守发文备案规定。严格执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程序,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纳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报县人民政府备案;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报县人民政府备案。向县人民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径送县政府法制办,报送备案的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在文件审核中严格把好政策关、法律关、文字关、舆情关。县政府办公室要切实做好对各部门文件制发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继续完善错情通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和通报。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日(此件公开发布)索引编号:GZNY/
主题分类: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县委办公室
文件标题:中共纳雍县委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意见
文 件 号: 纳党发〔2015〕8号
主 题 词: 安全生产
纳党发〔2015〕8号
中共纳雍县委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意见
2016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是纳雍县“决战贫困、提速赶超、同步小康”的关键之年,为认真做好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提出如下安排意见。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讲话精神,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和安全红线意识。以“责任落实攻坚年、煤矿安全生产攻坚年、道路交通安全攻坚年、精准监管攻坚年”为抓手,狠抓改革创新、依法治理、基础建设、专项整治,切实强基固本,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二、工作目标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坚决杜绝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坚决减少一般事故,防范群体性职业危害事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三、主要任务(一)打好责任落实攻坚战1.强化“三个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突出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有力、守土有方、守土有效”。(1)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执行《纳雍县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暂行规定》(纳党办发〔2015〕38号),加强组织领导,切实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坚实的人、财、物保障。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党政同责”,定期不定期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经常深入基层一线督查调研;各分管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按规定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调度所分管联系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经常带队开展督查检查。(2)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细化落实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盲区和管理漏洞。(3)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推动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加强班组管理、岗位管理和现场管理,真正实现“五落实五到位”。强化企业安全状况自我评估和政府备案抽检,推动高危行业企业安全风险等级管理、安全诚信、安全费用提取等制度落实到位。2.强化社会治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社会综合治理体系,推行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调动行业协会、群团组织、保险机构和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参与和监督安全生产,形成群防群治工作格局。(二)打好煤矿安全生产攻坚战3.强化制度管理。以贯彻执行《毕节市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关键环节管控的通知》和《纳雍县推行煤矿安全生产自证合法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实施方案》为抓手,强化制度措施落实,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县安委会要切实加大“自证合法”工作落实督查督办力度,将“自证合法”和“关键环节管控”同步纳入考核。(责任部门:县安监局、县工能局〈煤炭局〉)4.强抓示范带动。按照市县的安排部署县内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矿井开展“自证合法”示范矿井建设工作,年内建成至少5个示范矿井。通过“自证合法”示范创建,推动煤矿企业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自证合法”管理体系、自我评判体系,自觉做到生产作业行为全过程合法合规,为全县煤矿推行“自证合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示范、探路子。(责任部门:县安监局、县工能局〈煤炭局〉)5.强推攻坚克难。纳雍县作为“2016年市级煤矿瓦斯治理攻坚县”,以有效防范瓦斯事故为攻坚目标,以在通风、瓦斯治理、防突、安全监控、防灭火、防尘等系统方面实现可靠的瓦斯治理系统和防治体系,全面落实“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有效落实瓦斯抽采措施,杜绝瓦斯超限作业,采掘瓦斯抽采率达到50%以上,实现瓦斯“零超限”等为重点,强力攻坚、以点带面,为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探索经验。成立攻坚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全力推进瓦斯治理攻坚工作。严格督促指导辖区内各煤矿集团公司和所属煤矿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经上级公司审批报县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认真实施煤矿瓦斯治理攻坚工作。(责任部门:县安监局、县工能局〈煤炭局〉)6.强抓专项整治。重点抓好煤矿瓦斯治理及防突等工作,推动瓦斯治理由措施型向工程型、局部向区域、单一向综合、平面向立体转变,确保抽采达标、消突达标,坚决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督促企业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全面消除瓦斯隐患,实现瓦斯防台“五零”目标(零超限、零爆炸、零燃烧、零窒息、零突出)。同时,认真抓好防治水、顶板管理、机电运输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部门:县安监局、县工能局〈煤炭局〉)7.强推重点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省、市不符合安全标准煤矿企业退出机制和管控措施,稳步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县规定的各项监管措施,认真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管理水平。(责任部门:县工能局〈煤炭局〉、县安监局)8.强化分类监管。深入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建立健全煤矿基本信息数据库,对煤矿灾害情况、灾害治理能力、安全生产条件等进行综合评估,划分等级类别,科学编制监管检查计划,严格实施分级分类精准监管。(责任部门:县安监局、县工能局〈煤炭局〉)(三)打好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9.深化三年攻坚。围绕“人、车、路、企、管”等要素,全面贯彻执行《纳雍县道路交通安全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暂行)》和《纳雍县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追究办法(暂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深入抓好纳雍县道路交通安全“三年攻坚行动”,有效防范和遏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纳雍公路管理段、县农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安监局、各乡〈镇、街道〉)10.强化以点带面。纳雍县作为“2016年市级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管理攻坚县”,要加强组织领导,突出攻坚重点,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实现攻坚目标。要抓好客运车辆专项整治、路面违法违规集中整治、重点隐患路段排查治理、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重点工作,全面夯实交通安全基础,确保不发生3人及以上的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有效控制一般事故,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管理探路子、做示范。(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纳雍公路管理段、县农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安监局、各乡〈镇、街道〉)11.开展五项行动。认真组织实施“打击非法营运”、“客运车辆整治”、“货运车辆整治”、“接送学生车辆整治”、“路面违法违规集中整治”五项专项行动,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强化源头管控和综合治理,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纳雍公路管理段、县农机局、各乡〈镇、街道〉)12.推进防护工程。加快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有效解决农村公路安保设施欠账问题,新建公路必须把安保工程列为强制性规范要求同步建设。确保全年完成省、市、县督办的事故多发路段治理和连续急弯、连续下坡、陡坡、临崖临水路段治理及通行客运班线、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等路段路侧防护设施建设。(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局、纳雍公路管理段)13.加强基础管理。推进“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云平台”和“农村交通安全监管云平台”建设,将辖区“两客一危”企业车辆、驾驶员信息全部录入“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云平台”,确保“户籍化录入”、“人车绑定”、“人脸信息录入”等基础信息完成率达100%,企业平台二次学习完成率达70%,将“人、车、路、管”等信息录入“农村交通安全监管云平台”,确保平台数据录入达90%以上。加强高速公路监督管理,实现百车交通违法率降至3%以下,杜绝沿线群众在高速公路上行走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纳雍公路管理段、县农机局、各乡〈镇、街道〉)(四)打好精准监管攻坚战14.实施精准检查。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科学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认真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暗查暗访长效机制,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深入开展安全监管检查,切实做到6个精准(精准确定检查对象、精准制定检查内容、精准采取检查方式、精准调配监管力量、精准查处事故隐患、精准分析检查信息),增强安全监管工作实效性。(责任部门: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15.实施精准整治。深入抓好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城镇燃气、加油(气)站、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特种设备、市政房屋建筑施工、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及水电、旅游、经济开发区、冶金有色、电力、商贸(粮食)、烟草、学校、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农村沼气、食品药品加工、地质灾害防治、打击非法采矿、森林防火等28个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行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发挥安防工程、防控技术和管理制度综合作用,构建两道防线,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各行业领域监管(主管)部门要科学制定本行业领域年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整治重点突出问题,强化日常安全精准检查全面完成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确保安全稳定。(1)在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冶金等工贸行业、职业卫生等行业领域实施推行关键环节管控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实施精准监管。(责任部门:县安监局、县工能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2)强化城镇建设规划,从源头上杜绝公共安全隐患。加大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黑工地”。加强对农村建筑施工安全指导和管理,深入开展老楼危楼、建筑垃圾受纳场和各类建筑物周边高边坡等隐患排查治理。(责任部门:县规划局、县住建局、县房产局、各乡〈镇、街道〉)(3)加大对城镇高风险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监管,督促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要求。强化各类危爆物品源头管控和运输等环节的监管。(责任部门: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道〉)(4)严把安全准入关,加强对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工贸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检查。深化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粉尘防爆及冶金煤气、高温熔融作业等重点企业和关键环节的安全整治。(责任部门:县安监局、县工能局、各乡〈镇、街道〉)(5)强化人员密集消防安全监管,认真做好游乐、“跨年夜”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防范工作。突出城乡建设运行安全风险防范,强化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特种设备、道路桥梁、隧道工程、燃气管线、地下管道等安全监管和监测监控,全面排查治理老旧建筑、玻璃幕墙、渣土堆场、寄递物流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积极推动高风险、大空间企业作业场所优化布局、实施空间物理隔离,严格管控大型经营性活动。(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城管局、县房产局、县消防大队、各乡〈镇、街道〉)(6)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组建专门队伍,强化夹岩水利枢纽工程、黔中水利枢纽工程等水利工程及公路、铁路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管检查,严格督促施工单位全面落实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安全防范措施。(责任部门: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纳雍公路管理段、县发改局〈铁路办〉)(7)加大水上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强化水域、船只、码头、渡口等的巡查管控,做好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责任部门:县海事处、涉及乡(镇、街道))(8)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开发区、园区等功能区安全监管措施和办法,强化源头管控和日常安全监管检查。(责任部门:纳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工能局)(9)高度重视职业健康,强化高危粉尘、高毒物品等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和前期预防,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体化综合监管执法,夯实职业卫生基层基础工作。(责任部门:县安监局、县卫计局、各乡〈镇、街道〉)(10)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领导班子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抓试点示范、抓基层基础,牵头做好所分管联系行业领域安全工作,定期部署、定期调度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职尽责,认真做好本行业领域、本系统安全监管工作,共同推进社会公共安全管理。(责任部门: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16.实施精准整改。规范、有效、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督促企业落实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措施,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严格责任倒查。所有排查出的一般隐患100%落实整改:重大隐患100%挂牌督办,100%按照“五落实”要求实施整改,100%复查销号,到期整改率100%。 (责任部门: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17.实施精准防控。严格落实重点时段、重大节日期间“日调度、日报告”制度,认真做好节假日和重要会议活动期间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防范工作。(责任部门: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五)推进依法治安18.严格安全执法。深化“打非治违”,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水、停止火工品供应、吊销执照、关闭取缔等执法措施,依法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领域内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创新执法方式,通过实行派驻执法、跨区域执法、委托执法和政府购买服务等,加强和规范安全监管执法工作。19.规范执法行为。围绕“法制纳雍”创建工作目标任务,有序推进依法治安,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依法委托龙场镇、勺窝乡行使一定权限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切实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执法资格合法。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操作流程,建立并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信息公开制度、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制度、法律顾问制度等,完善行政执法内部制约机制和纠错问责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20.强化管理服务。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和行业安全管理标准及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具体事项,依法严格高危行业安全准入管理,加强事前把关和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专业化社会服务工作落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和工伤保险制度。加快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应用,落实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公示、信用承诺和信用等级评定、不良信用记录和“黑名单”等制度,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联合激励措施。21.严厉事故查处。依法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权限范围内调查处理的生产安全事故到期结案率100%,所有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100%,督促落实防范整改措施100%。(六)推进科技强安22.强化规划引领。科学编制“十三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有效推动安全生产与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23.强化科技应用。在高危行业领域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开展试点示范企业建设,为引导高危行业三年内实现场所作业人员减少30%以上夯实基础、作好示范。认真实施安全技改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快淘汰落后技术、装备、工艺和产能。24.推进“安全云”建设。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安全云”,加强煤矿等高危行业事故风险平台建设,提升安全隐患管控水平,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提供信息技术支撑和辅助决策支持,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规律可循。25.强化技术支撑。建立健全各重点高危行业专家库,进一步发挥业务保障单位、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认真落实安全评审制度和安全评价报告公开制度,加强和规范安全评价机构监督管理。26.提升标准化水平。大力推进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100%完成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任务。严格动态达标监管,对达标管理下滑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责令重新申请审查验收。四、保障措施27.强化投入保障。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县级财政逐年适度增加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县政府及企业必须不断加大安全投入,优化资源配备,提升部门安全监管装备水平和执法能力,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装备水平和自我管理能力。28.强化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到年底实现安全生产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加强安全监管队伍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大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力度,加强先进典型培育和宣传,建设一支能坚守底线、履职尽责、严格执法、敢于担当、善抓落实的安全监管队伍。大力培养选用优秀安全监管干部,全面实现乡(镇、街道)安监人员专职专用。29.强化教育培训。安排专项资金,由县安委办组织对全县高危险行业企业管理人员和一线监管人员进行集中业务培训。各乡(镇、街道)及县直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各类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在强化安全生产基本理论、业务知识培训基础上,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精心组织开展专家讲座、现场培训等,加强前沿理论、先进管理技术教育培训。30.强化安全宣传。将安全宣传工作纳入党的思想文化宣传教育工作全局,定方案、定职责、定措施、找载体、拓内容、挖深度,长期、规范、有效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法》宣传等集中宣教活动。加强安全生产宣传阵地及五支队伍(新闻发言人、理论专家、通讯员、网评员、社会监督员)建设,充分发挥微博、微信、微门户等新媒体作用,强化正面宣传报道,营造良好安全生产法治环境和浓厚工作氛围。31.强化应急管理。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推进消防、矿山、危险化学品等专业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和技术装备、设施建设。认真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联网直报工作。认真落实应急处置评估和专家技术咨询制度,健全完善事故现场救援组织指挥和协调机制,强化事故处置和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做好舆情监测管控。32.强化过程管控。充分发挥“三级五覆盖”作用,全面提升执行力和落实力。对安全生产管理松懈、事故多发地段、行业领域,实施重点监管、跟踪督促,采取警示通报、问责、约谈等措施,加大约束惩戒力度。33.强化协作联动。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协作联动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形成“主动告知、紧密配合、相互协作”的良好工作格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原则,依法监管、文明执法、高效执法、廉洁执法。34.强化信息沟通。县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统筹调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统计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督促指导下级政府及同级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及时反馈工作落实情况,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紧密无缝对接。35.强化督查追责。认真落实《纳雍县安全生产工作动态督查制度》,实行安全生产巡查检查。县安委会每季度对各乡(镇、街道)开展1次以上巡查检查,强化督查指导,落实层级管理责任,对工作不尽责、履职不到位、失职渎职的,将严格追责。同时,认真执行《纳雍县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双考双评双挂钩”动态跟踪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纳雍县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激励办法(试行)》等,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和“一票否决”。各乡(镇、街道)及县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分析,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分解落实责任、明确时间节点、量化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要求,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抓好2016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中共纳雍县委&& 纳雍县人民政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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