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新农合和扬州和仪征新农合何时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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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市新农合、居民、职工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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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喜欢8月25日,我省13个设区市均成功将包括原新农合人员在内的城乡居民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至此,全省已实现了对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及原新农合参保人员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覆盖。目前全省已累计在国家异地就医平台完成备案人数达到4.6万人,其中居民医保人员(含原新农合人员)备案1090人,在线备案人员全部可以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这样一来 只要咱居住或就医的地方 实现国家异地就医系统联网 就可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但是,问题来了 你知道在什么情况下能办理吗? 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结算或报销? 哪些人能办理异地报销? …… 《江苏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指南》新鲜出炉 今天,小移整理出仪政办发〔2017〕83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滨江新城,各中心、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工作,增强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基金支付能力,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对我市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筹资标准作如下调整:   1、2017年度新农合成人个人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130元调整为180元。   2、2017年度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425元提高至470元,新增部分市、镇两级财政各承担一半。   3、2018年度统一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暂定为成人每人每年21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130元,此标从高邮市人社局了解到,从即日起,在高邮居住的扬州医保参保人员在市人民医院就医时,可直接实时报销医疗费,不必再为医保报销结算“两头跑”。 2013年,高邮市在扬州各县市区中率先实现了与扬州三甲医院医保联网实时结算,解决了高邮市1000多名长期在扬居住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报销不便的难题。然而扬州“医保卡”在高邮医院一直未能使用,为解决这一难题,高邮市人社部门积极与扬州对接,最终顺利接入扬州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从而真正实现了高邮、扬州两地医保结算“一卡通”。如今,不仅高邮市参保人员的“医保卡”可在扬州使用,而且扬州市区参保人员的“医保卡”亦可在高邮市人民医院以及两家大德生连锁药店使用。继邗江、江都社保系统与市级统一后,1月19日,扬州市人社部门宣布:扬州市宝应、高邮、仪征三县市社保核三信息系统已经成功上线运行,意味着三个县市的社保信息实现了统一,最显著的变化就是,参保人员在扬州市域范围内异地就医可以实现即时结算。 “核三”是指人社信息核心平台三版系统。社保“核三”系统整合了三县市原有的不同社保系统,形成了市级统一集中的参保人员基础信息数据库。通过数据比对,核减了三县市间重复参保人员,减少了社保基金不必要的支出。 扬州市人社局副局长孙玉金介绍,以前存在一人有两份养老保险的现象,在不同地区退休后领了两份养老保险,看似个人多领了一份,但这种情况也是个人多交了一份,而且所在地区也仪征市持《居住证》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仪征市医疗保险管理处联系方式 业务部门电话: 参保登记: 医疗报销: 工伤生育报销: 办公地址: 仪征市大庆北路86号(体育场斜对面) 仪征市各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医保是关乎咱们老百姓生活的大事, 下面这事儿宝应人要注意啦! 人社部、财政部一起说啦: 居民医保的财政补助标准将提高30元 同时个人缴费标准也提高30元 具体政策 《关于做好201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2017年居民医保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新30元,平均每人每年达到450元。 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个人缴费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提高30元,平均每人每年达到180元。 那么,扬州是怎么个情况呢? 《扬州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 明确 从2018年起,扬州城乡居民医保“六统一” 整合后,看病报销将不分城里和乡下, 将涉及我市450多万城乡居民居民医保今起集中登记缴费 缴费截止日期为6月20日 昨起,市区2017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正式启动,集中登记缴费截止日期为今年6月20日。 新申请人员如何参保? 据了解,新申请参保居民凭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6周岁以下不需要提供),前往户籍所属社区办理申请、登记,经区级经办机构确认后,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前往就近的江苏银行扬州分行营业网点缴纳保费。 另外,在此期间出生的新生儿可由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和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户籍所属社区办理当年度及新年度居民医保申请、登记手续。 已经参保的人员如何办理续保手续? 据了解,已参保居民(续保人员)直接凭身份从高邮市人社局了解到,从即日起,在高邮居住的扬州医保参保人员在市人民医院就医时,可直接实时报销医疗费,不必再为医保报销结算“两头跑”。 2013年,高邮市在扬州各县市区中率先实现了与扬州三甲医院医保联网实时结算,解决了高邮市1000多名长期在扬居住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报销不便的难题。然而扬州“医保卡”在高邮医院一直未能使用,为解决这一难题,高邮市人社部门积极与扬州对接,最终顺利接入扬州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从而真正实现了高邮、扬州两地医保结算“一卡通”。如今,不仅高邮市参保人员的“医保卡”可在扬州使用,而且扬州市区参保人员的“医保卡”亦可在高邮市人民医院以及两家大德生连锁药店使用。“社保卡有102项功能,持卡人数超过10亿!”日前,这则消息刷屏微信朋友圈,如何使用社保卡成为市民关注的热点话题。 记者昨天了解到,市社保中心日前发布通知,对社保卡的使用作出要求,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的门诊及购药费用、住院及门特结算时要主动出示社会保障卡,否则未用卡结算的医疗费用将不予补结算;对于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来说,在定点零售药店单次刷卡购药达500元以上,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药店刷卡超500元要亮身份证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通知要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等场所发生相关费用结算时,需要主动出示社会保障卡,未用卡结算的医疗费用,将不予补结算,制、补卡期间有政策目前我院(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收治住院并实行院端结算的参保病人种类有哪些? 1.扬州市城镇职工医保、城市居民医保(含学龄前儿童、在校大中小学生)、市直离休干部医保。 2.邗江区城镇职工医保、离休干部及伤残荣军医保。 3.江都区城镇职工医保、城市居民医保。 4.邗江区、广陵区、开发区新农合医疗。 5.仪征医保(包括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与离休干部医保)。 6.高邮医保(包括城镇职工、城镇居民住院、普通门诊及门诊特殊病种,居民医保门特暂未联网)。 医保患者住院如何办理入院手续? 1.医保患者需携带本人的《医疗保险病历》、《医疗保险证》及医保IC卡就诊并办理住院手续。 2.新农合医疗患者入院前今年医改将有更多红利惠百姓 启动“健康扬州”建设 明年18家区域医疗中心将建成使用 年内将全面推开分级诊疗 年内基本实现纵向医联体全覆盖 全面建立区域影像、心电、检验、病理、消毒等5大中心 快看,这些政策和你的生活紧密相关 今年将全面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日24时,我市正式启动12所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据介绍,通过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初步实现了“两升、两降、两持平”,即医疗收入和医疗服务效率上升、药品和检查收入下降、医疗服务量和患者次均费用基本持平。   公立医院改革仍是今年的重中之重。据介绍,今年将全面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据悉,2016一、医保待遇享受时间 登记缴费期(社区居民为每年4月1日至6月20日;在校学生为每年9月1日至10月15日)内缴费并到账的人员,待遇享受期:社区居民为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在校学生为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非登记缴费期内,符合参保条件经确认并缴费到账的人员,属于首次参保的自到账次日起一个月后至当期医保年度结束之日止为待遇享受期;属于续保的自到账次日起三个月后至当期医保年度结束之日止为待遇享受期。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三个月内登记、缴费并到账的,待遇享受期为自出生之日起至当期医保年度结束之日止。 二、医保待遇类型及标准 1、门诊诊察费: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在校学生持医疗保险证)在扬州城一、参保对象 具有市区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市区居民;市区各类学校的在校学生。具体包括: (一)社区居民 1、少儿、新生儿:未就学的未成年居民,包括出生之日起三个月内的新生儿。 2、老年居民: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无固定经济收入,没有退休金或养老金的。已享受异地退休金或养老保险待遇,退休后户籍迁入本市的人员,不属于本市居民医保的参保范围。 3、一般居民:除在校学生,少儿、新生儿,老年居民以外,既无用人单位,又从未参加社会保险的。 4、特困居民:持有《扬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金领取证》的城市低保人员;持有《特困职工证》的特困职工;持有门诊特殊病种现有哪些病种? 根据扬人社[号文件规定:一类:恶性肿瘤 、血透(腹膜透析或灌流术血液净化)、血友病及肝、肾器官移植。二类:慢性肝炎和肝硬化(失代偿期)、精神分裂症和情感性精神障碍、高血压合并靶器官重度损害、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脑、肾、肝、神经并发症之一者)、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肾功能不全、冠心病、中风后遗症、类风湿性关节炎、帕金森氏病及综合症、肺结核、阿尔茨海默氏症。 门诊特殊病种怎么申请,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申请门诊特殊病种,必须持病史资料(包括原始病历、出院记录、医院检查、化验报告单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提供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定点医院主参加扬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退休后如何能够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你了解吗? 1 缴费年限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参保后须连续缴费至本人法定退休年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最低缴费年限(按规定计算的视同缴费年限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之和)须达到男满25年、女满20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 补交公式 累计最低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的,补缴标准:办理退休手续时省规定的缴费基数×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70%。 3 补缴金额 1.企业退休人员 从日起,企扬州市区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须知
日前,省人社、发改、财政与卫计等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办法通知的通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地按照应保尽保的要求,从日起,把进城落户的农民纳入到城镇基本医保制度体系。    根据新规定,进城落户农民及流动就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或接续职工医保并按转入地规定缴费的,享受参保地职工医保待遇;进城落户农民办理城镇(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手续后纳入落户地城镇(城乡)居民医保范围,并按规定享受城镇(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各种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重复享受。 对于未达到退休年龄、在省内因流动就业跨统筹地区转移职工医保关系的,各统筹地区对参保人我市日前出台《扬州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进行整合,坚持市级统筹原则,建立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促进全民医保体系持续健康发展。 2017年6月底前,市本级、各县(市、区)完成管理职能调整和经办机构整合; 2018年起,全市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 1、统一覆盖范围 如何统一?据了解,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参保对象包括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也就是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2、统一筹资政策 医保是关乎咱们老百姓生活的大事,下面这事儿宝应人要注意啦! 人社部、财政部一起说啦: 居民医保的财政补助标准将提高30元 同时个人缴费标准也提高30元 具体政策 《关于做好201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2017年居民医保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新30元,平均每人每年达到450元。 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个人缴费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提高30元,平均每人每年达到180元。 那么,扬州是怎么个情况呢? 《扬州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 明确 从2018年起,扬州城乡居民医保“六统一” 整合后,看病报销将不分城里和乡下, 将涉及我市450多万城乡居民。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人 市区行政区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以及无力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具有市区户籍(不含所属乡镇)的城市居民以及各类在校学生。具体包括: 1、在校学生 市区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中小学校、职技校、高等学校)中,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2、社区居民 (1)少儿、新生儿:未就学未成年居民,出生之日起三个月内的新生儿; (2)老年居民: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无固定经济收入,没有退休金或养老金的;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已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原则上应按照法律规定参加职工医保,从未参加或因困难停止参日前,扬州市出台《扬州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进行整合,坚持市级统筹原则,建立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促进全民医保体系持续健康发展。 2017年6月底前,市本级、各县(市、区)完成管理职能调整和经办机构整合; 2018年起,全市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 1、统一覆盖范围 如何统一?据了解,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参保对象包括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也就是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2、统一筹资政昨天,市人社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今年9月1日起施行,将全面取消“两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项目,无论是公办还是社会办的医药机构,均可对照相关条件按规定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前置审批,直接由各地医保经办机构组织评估、协商,并签订服务协议。这意味着,从下个月开始,医药机构都可以对照相关条件和标准向社保部门申请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为市民提供刷卡购药和就诊服务。 【政策发布】 全面取消 “医保两定”资格审查项目 据了解,目前我市本级医保定点药店617家、定点医院和诊所257家,尚有702家药店未进入医保近日,江苏省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计生委和市物价局4部门联合出台《扬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该市将推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和按服务项目付费等结合的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 根据《改革实施方案》,该市将全面实施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制度,稳步推进符合条件的住院大病按病种付费,扩大实施日间手术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及覆盖面,建立按病种付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全市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2016年,扬州市各统筹区实施以总额控制为基础,建立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和按服务项目付费等结合的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今后,该市还将建立健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的谈各有关单位、参保人员: 根据扬州市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完善201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的通知》(扬卫基层[2016]1号)、《仪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第4期)等文件精神,现对我市新农合及伤残军人医疗统筹相关政策进行如下调整: 1、新农合住院起付标准,一级医院从200元调整为300元,二级医院从400元调整为600元,扬州市外三级医院从800元调整为1500元。 2、新农合乙类药品和诊疗项目自理先付比例,原为0%的调整为10%,原为10%的调整为20%。 3、伤残军人医疗统筹住院床位支付标准,从35元/天调整为40元/天。 4、上述调整从日起执行。 2016年度扬州市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将于4月1日启动。登记缴费期内完成保费缴纳并到账的,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时间为日至日。&新一年度,如何参加居民医保并享受待遇? ▊参保时间 居民医保参保工作每年集中进行,市区2016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集中缴费时间从4月1日起到6月20日。 参保对象为:具有市区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市区居民;市区各类学校的在校学生(此类参保人员由所在学校于9月1日至10月15日集中办理登记、申报手续)。 社区居民包括 1.少儿:即未就学的未成年居民,包括出生之日起三个月内登2016年度市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将于4月1日启动。登记缴费期内完成保费缴纳并到账的,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时间为日至日。 新一年度,如何参加居民医保并享受待遇?记者昨天邀请市社保中心有关工作人员进行解读。 参保时间 4月1日至6月20日缴费 居民医保参保工作每年集中进行,市区2016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集中缴费时间从4月1日起到6月20日。 据了解,参保对象为:具有市区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市区居民;市区各类学校的在校学生(此类参保人员由所在学校于9月1日至10月15日集中办理登记、申报手续)。 市社保中2016年退休职工免费健康体检开始啦 参加仪征市职工医保的退休职工,如果是双数年出生的,今年可以参加一次健康体检,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负担哦! 体检项目 体格检查(含血压测量),腹部B超(肝、胆、脾、胰、双肾),数字化摄影CR(摄片留号)或普通胸片,血生化(总胆固醇、甘油三酯、血糖、肌酐、尿素氮、尿酸、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血尿常规,心电图 体检医院 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鼓楼医院集团仪征医院(原仪化医院)及各镇卫生院,参检人员可按就近、便利、择优原则自主选择体检医院。 请携带职工医保证卡和身份证到所选医院进行预约登记,以便医院安排体检时间并告知您体检注意事项。
日前,省人社、发改、财政与卫计等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办法通知的通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地按照应保尽保的要求,从日起,把进城落户的农民纳入到城镇基本医保制度体系。 根据新规定,进城落户农民及流动就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或接续职工医保并按转入地规定缴费的,享受参保地职工医保待遇;进城落户农民办理城镇(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手续后纳入落户地城镇(城乡)居民医保范围,并按规定享受城镇(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各种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重复享受。 对于未达到退休年龄、在省内因流动就业跨统筹地区转移职工医保关系的,为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健全我市医疗、工伤保险体系,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日开始对我市医疗、工伤保险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一是门诊诊察费能报销了。我市城市公立医院药品实行零差价销售后,普通门诊按照每人次10元收取诊察费。为让参保人员享受药品零差价的同时,减少门诊诊察费支出,我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将按每人次6元的标准对门诊诊察费予以报销。二是财政补助标准又提高了。2016年各级财政对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380元调整为425元,为此各级财政年增加投入将超过1600万元。三是大病保险制度更完善了。将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20元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滨江新城,各中心、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医疗、工伤保险制度,促进六级以上伤残军人医疗统筹平稳运行,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市医疗、工伤保险及六级以上伤残军人医疗统筹有关政策进行如下调整: 一、医疗保险 (一)实施门诊诊察费补助&  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实施价格改革的城市公立医院门诊就诊发生的诊察费,统筹基金按照每人次6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二)提高新农合、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  将新农合和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380元调整为425元。新农合新增部分由市、镇财政各负担50%,居民医保新增部分由市财政负担。 (三“我的孩子去年得了重病,前后花了28万元,第一次报销了12万元,二次补偿又拿到了7万元,缓解了家里的经济压力。”日前,市民周先生告诉记者。据了解,为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今年,我市出台相关政策,城镇居民医保 “大病保险”最高补偿金额不再设5万元的封顶线,参保人员补偿比例将大大提高。截至目前,我市已有137名符合条件的患者领取了128万元的“大病保险”二次补偿金。   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市民就医提供了一定的资金保障。随着市民医保意识的逐步提高,近年来,我市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逐年增多,截至目前,全市有17万人参保,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2万余人,城镇居民基本医广大居民:   仪征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2016年度(保险期间:日至日)参保缴费工作已经开始,为了更好的指导广大居民参保缴费,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参保缴费截止时间: 日。   2、本市在校学生及在园幼儿在学校或幼儿园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医疗保险费由学校(幼儿园)在新学年开学时统一代收代缴,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30元。   3、已经参保居民(除本市在校学生、在园幼儿)凭医疗保险“证、卡”,在我市建行或邮政储蓄网点直接缴费。   4、新参保居民(除本市在校学生、在园幼儿)在市医保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参保时需携带各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因江都区划调整后,各项政策与扬州“同城同步同标”。城镇居民医保登记缴费时间从明年开始与扬州一致,统一为每年的4月1日至6月20日,待遇享受时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由于10月1日起我区使用扬州社保经办信息系统。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今年城镇居民医保登记时间为7月至8月,缴费时间为9月,务请参保人员9月底前缴费到位。 请互相转告,避免缴费误期,影响待遇享受。 特此通知 缴费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00 扬州市江都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因其他原因我上月养老金和医疗金没交这个月好补交吗怎么交 答复如下: 若您是扬州市区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应在每个月20日前足额将金额存入银行卡中,由银行在本月20日至本月月底代扣。若发现之前有欠缴费的,应及时在缴费银行存足当月及之前月所欠缴费金额,确保缴费银行在本月20日至本月月底按时足额代征收当月及之前应缴费金额。若按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金额未正常代扣的,具体情况建议持本人身份证及养老保险手册至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费手续。 若您是由扬州市区单位参保的,可由单位人资人员办理人员补缴社会保险,需携带以下材料:1.补缴期间在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2.补缴期间在本单位领取工资收入的财扬州市社会保障卡补办的需联系汶河北路2号。卡面有显示照片的补办卡费为30元,卡面无照片显示的补办卡为免费。参加扬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普通门诊,老年居民和一般居民持医保卡在门诊统筹定点医院就诊,一个年度内100-500元之间规定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50%在院端刷卡结算。 门诊特殊病种的起付标准均为500元。具体结算办法:一类门诊特殊病种费用的结算办法类同住院;二类门诊特殊病种费用在规定的药品和诊疗项目政策范围内报销70%,一个结算年度内最高补助限额为2000元。 参加扬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普通门诊可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金额支付。门诊特殊病种的起付标准均为500元,具体结算办法:一类门诊特殊病种费用的结算办法类同住院;二类门诊特殊病种费用在规定的药品和诊疗项目政策范围内报销一、新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一次性费用补缴的时间节点如何确定? 执行新旧补缴政策的时间节点,以参保人员退休时间为基准。即: 1、日以前的退休人员,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一次性费用,仍按原政策规定补缴。 2、日至日期间退休的人员,按照新的政策规定补缴,如补缴费用超过新政策实施前确定的原退休一次性缴纳医疗保险费标准的,仍按原一次性缴纳医疗保险费标准执行。 3、日以后退休的人员,均按照新的政策规定补足缴费年限。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一次性费用补缴的基数和比例如何确定? 1、新政策规定累计最低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未达到规报销比例
  城镇居民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起付标准: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及转外医院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150元、300元、600元、800元,参保学生儿童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统一为150元。
  支付限额: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居民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全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
  报销比例:
  住院起付标准至10万元(含10万元)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0%,10万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5%。政府举办的基层定点医疗卫生机构住院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统一为7我市市本级医疗保险将跨入新年度。新的医保年度,多项医保新政策将开始实行,包括市区职工大病补充保险启动,全市职工医保统筹和大病医疗救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政策调整,将北京市、上海市、南京市及苏州市域范围的医保定点三级综合医疗机构、三级专科医疗机构和三级中医医疗机构纳入我市转外医疗机构范围,针对诸多医保年度结转和医保新政热点问题,本报记者约请市社保中心负责同志进行梳理。 医保年度结转:暂停医保刷卡1天半 因医保年度结转工作需要,6月29日17:30至7月1日7:00期间市本级暂停医保刷卡服务,同时暂停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市社保中心已与定点医院及定点药店做好对接工作。 定点医院升级:新增四家三级2015年度社区居民医保参保工作于4月初启动,市区(不含江都区)2015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集中缴费时间将持续到日。离截止时间还有16天,你参保了吗?如果错过最后时间,或许你今后的医药费得自己掏了。 缴费时间到6月20日 “如果在6月20日前没有缴费,市民今后的医药费或许就要自己掏了,他们无法享受相关待遇。”相较于去年,今年的参保流程及缴费标准没有变化。即:新申请居民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户籍所属社区办理申请、登记后,与已参保居民一样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前往就近的江苏银行扬州分行营业网点缴纳保费。在此期间出生的新生儿可前往户籍所属社区办理当年度及新年度居民医保扬州市区(不含江都区)2015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已于4月1日全面启动,集中缴费时间将持续到6月20日。 与去年相比,今年的参保流程及缴费标准没有变化。即:新申请居民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户籍所属社区办理申请、登记后,与已参保居民一样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前往就近的江苏银行扬州分行营业网点缴纳保费。在此期间出生的新生儿可前往户籍所属社区办理当年度及新年度居民医保申请、登记手续。 缴费标准仍然按照老年居民个人缴300元,一般居民个人缴400元,少儿及新生儿个人缴80元的标准执行。持有有效的《扬州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的参保居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1级或2级)的参保扬州医保账户余额可买商业险   为进一步拓展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满足参保人员多样化的健康保障需求,发挥个人账户资金的共济作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有效减轻重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我市继放开医保个人账户刷卡支付健身费用后,本月起,职工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也可动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   医保卡购买商业保险有啥限制性条件?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与运动健身刷卡一样,市区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同样需符合一定的条件。凡市区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结余额超过3000元以上的资金,可按照自愿原则,使用个人账户结余资金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购买商业健康保险。“账户余额不得低于3000长期以来,邗江社保系统与市社保系统独立运行,导致许多市民倍感不便。邗江区统一使用市社会保险经办信息系统将于日起上线试运行,今后参保人员统一参保政策、统一待遇计发、统一经办流程,实行“同城同步同标”。 邗江与市直社保系统“一体化” 统一政策、统一待遇、统一流程 为更好地服务民生发展,向广大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提供统一、规范、高效的社会保险信息化服务,根据市委、市政府“一号文件”与《关于加快推进市区三区社会保险“同城同步同标”的意见》,经市政府批准,邗江区统一使用市社会保险经办信息系统将于1月4日起上线试运行。今后邗江与市直参保人员统一参保政策、统一待遇计发、统一经办流程,达到同城扬州全市医疗保险将于今年10月初有望实现“一卡通”,实现县(市、区)医保卡与市区通刷。届时,参保人员可在医保“一卡通”定点单位实现无障碍刷卡就诊、购药,直接按参保地的医保相关政策实时结算。   据了解,去年11月市区实现医保“一卡通”,市直、广陵、邗江、江都参保人员在市区35家社会保险市级统筹医保“一卡通”定点单位实现无障碍刷卡。35家定点单位统一标识为“扬州市医保一卡通定点单位”,均为市区综合性医院、特色医院、专科医院,及大型连锁药店,覆盖到点、到面。   为做好医保“一卡通”定点单位跨区域互认和服务工作,按照“先市区、后县市,先试点、后扩大”原则,扬州市将在今年10月初实现全市医保“一卡记者昨天获悉,为健全和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制度,妥善解决部分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等参保人员就医困难问题,我市已全面启动职工医保家庭病床工作。 哪些人能在家设立病床? 三类参保人员可申请 什么是家庭病床?据了解,家庭病床是指家庭病床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对符合住院条件,但因本人生活不能自理或行动不便,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确有困难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根据医疗需要在其家庭设立的病床。 那么,哪些人员符合家庭病床收治范围?据人社部门工作人员介绍,三类参保人员可申请建立家庭病床。这三类分别是:严重心脑血管致肢体肌力在3级及以下者;骨折牵引固定需卧床治疗者;恶性肿瘤晚期且行动不便者。 如何申请在昨天,国家卫计委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座谈会在我市召开,扬州经验受到与会专家肯定。7月1日起,我市新农合大病保险将网上自动结算,更加方便参合人员。国家卫计委基层卫生司司长杨青、国家卫计委基层卫生司副司长聂春雷,省卫计委副主任黄祖瑚,副市长董玉海等出席会议。 补偿 大病保险最高可报20万 昨天在会上,大家纷纷向扬州“取经”。据介绍,扬州经验主要是,按照统一思想、统一组织、统一政策、统一招标、统一管理“五统一”原则,实施市级统筹,在宝应、高邮、江都、邗江、广陵等县(市、区)全面推行农村大病保险工作,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据统计,去年全市4000多人受益,累计金额达2400万元,实际住院补偿比平均提高约中国江苏网6月11日讯 市区医保参保者又有好消息。记者昨天从社保部门获悉,从7月1日开始,居民医保新增3个病种,职工医保新增4个病种。   从7月1日开始,市区居民医保新增3个病种,即血友病、精神分裂症和情感性精神障碍、再生障碍性贫血。病种扩容后,市区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暂为以下种类:一类:恶性肿瘤、血液透析、血友病及肝、肾器官移植。二类:精神分裂症和情感性精神障碍、再生障碍性贫血。   根据相关规定,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的起付标准为500元,具体结算办法:一类门诊特殊病种费用的结算办法类同住院,也就是说享受住院报销比例;二类门诊特殊病种费用在规定的药品和诊疗项目政策范围内报销70%,一记者昨获悉,2014年度社区居民医保参保工作还有最后一周,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首次参保应于6月10日前到户籍所属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相关手续。 新参保人员6月10日前办理手续 居民医保参保对象主要为,各类中小学阶段在校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和技校学生)、少儿及其他18周岁以下居民;18周岁及以上的非从业居民;未按月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待遇的女50周岁、男60周岁及以上老人;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人。 首次参保人员应于6月10日前,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及一英寸免冠彩色照片等到户籍所属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手续;6月20日前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江苏银行扬州分行营业网点缴费;缴费一月后到扬州日报 核心提示   重奖见义勇为者,在教育、医保和住房等方面最大限度优待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属。一旦认定为见义勇为行为,马上表彰,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昨天上午,市见义勇为基金会透露,《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已正式下发,对见义勇为人员家庭,符合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优先纳入住房保障体系。此外,《扬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奖励抚恤补助办法》也正式出台。   关键词 生活保障   困难人员及家庭纳入低保范围   将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纳入保障范围,符合相关条件的实行相应的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见义勇为人员受表彰所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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