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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保单“次日零时生效”
南通中院判决格式条款违法_网易新闻
交强险保单“次日零时生效”
南通中院判决格式条款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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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摩托车买了“交强险”,保险公司合同上写“次日零时生效”,但在“生效”前,如皋一名投保人的摩托车却将人撞成九级伤残。在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时,对方理所当然地以“保险还未生效”为由强硬拒绝。双方对簿公堂后,一审、二审法院均认定,保险公司保单“次日零时生效”没有法律依据,判决保险公司赔偿投保人11万元。对此在保险行业横行多年的“潜规则”,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于5月12日向南通市保险协会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废除保险合同中“自次日零时起生效”这一个显然缺乏法律依据的格式条款,并修改相关条款,保护投保人的合法权益。
买完保险出车祸,索赔竟遭拒绝
日上午8时,如皋市袁桥镇居民曹文彬来到如皋市一家保险公司,为其刚刚购买的一辆摩托车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即“交强险”),投保过程倒很顺当,几分钟后,保险公司就为曹文彬办完了投保手续,并向他签发了“交强险”保险单正本一份,上面载明保险期间自日零时至日24时。也就是说,曹文彬的保单要到第二天零时开始才正式生效。
当天上午10时许,曹文彬委托朋友宋某驾驶摩托车到车辆管理所帮其上牌照。11时20分,宋某在返回途中与顾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顾某当即倒地受伤,被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后经鉴定,顾某伤残程度为九级。日,如皋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作出事故认定,顾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宋某承担次要责任。
经双方协议,曹文彬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赔偿伤者顾某12万元,精神抚慰金1万元。日,曹文彬给付顾某交通事故赔偿款13万元后,便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的要求。理所当然地,保险公司以事故发生时保险合同尚未生效为由拒绝理赔。
状告保险“潜规则”,一二审均胜诉
买了保险后出车祸却得不到理赔,曹文彬决定对这样的保险行业“潜规则”发起挑战,日,曹文彬将自己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如皋市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查明,保险公司签发的保单上载有保险期限“自日零时至日24时”的打印字样,但在保单投保人一栏并没有曹文彬本人的签名,保险公司没有证据证明保险单上打印的保险期限已与原告协商达成了一致。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即宣告成立,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向原告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同时根据《交强险条例》规定,保险单上的保险期限作为保险合同的条款,应当由保险人与投保人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签字确认,该条款方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虽然在保单上直接打印保险期限条款是保险公司惯例,但保险公司当时未明确告知投保人,故该条款对原告不具约束力。据此,一审法院判保险公司赔偿11万元。保险公司不服,向南通中院提起上诉。
南通中院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遂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中院发司法建议,修改格式条款
记者获悉,“保单次日零时生效”条款,是保险公司执行了多年的行业规则,但大多数投保人都不以为然。
据南通中院民二庭庭长高鸿介绍,针对交强险保险期间如何确定的问题,中国保监会于日专门发出(保监厅函〔2009〕91号)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确定保险期间:一是在保险单“特别约定”栏中,就保险期间作特别说明,写明或加盖“即时生效”等字样,使保险单自出单时立即生效;二是出单时在保险单中打印“保险期间自×年×月×日×时……”覆盖原“保险期间自×年×月×日零时起……”字样,明确写明保险期间起止的具体时间。而目前保险合同中关于保险生效时间大都采用的仍是零时起保制的格式条款。
于是法院在充分调研后决定发出司法建议书,要求保险公司认真落实保监会规定,尽快修改完善相关格式条款,使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设置和要求,以此充分保护投保人的合法权益。
通讯员 顾建兵
本报记者 郭小川
“生效时间”可与保险公司约定
省保监局:“即时生效”并非强制规定,双方根据需要自愿协商
保险公司:新车投保大多“即时生效”,老车续保大多“次日零时”
昨天,记者从江苏保监局获知,为更好维护被保险人利益,的确早在2009年3月中国保监会就曾发函通知各保险公司,交强险可“即时生效”,但“即时生效”并非强制规定,而是双方自愿协商决定。
可与保险公司约定生效时间 这是投保人应有的权利
江苏省保监局人士强调说:与保险公司约定保险生效时间,这是投保人应有的权利。早在日,中国保监会就曾下发《关于加强机动车交强险承保工作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交强险投保可“即时生效”。
据了解,当时《通知》出台的背景,就是“交强险保单中对保险期间有关投保后次日零时生效的规定,使部分投保人在投保后、保单未正式生效前的时段内得不到交强险的保障”。不过《通知》并没强制交强险保单必须“即时生效”,而是由双方根据需要自愿协商决定。
新车投保,多数已“即时生效” 但是老车续保多不知情
“实施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我省一家财险公司理赔部经理陈先生介绍,《通知》从总公司再转到分支公司要花时间,因此2009年提出“即时生效”的消费者很少。
但据他了解,从2010年年底以来,同行之间对新车投保交强险,大都建议“即时生效”。他还介绍,除“即时生效”和“次日零时生效”,实际上投保人还可选在这两个区间内的任何时间保单生效。比如开车人去投保是5月14日下午3点,《通知》前的做法一般是5月15日零时生效,而现在投保人可以与公司约定:是5月14日下午3点即时生效,还是15日零时生效,或者14日下午3点和15日零时之间的任何时间。
不过,“老车车主还不太知道这个变化。”陈先生解释,这是因为安全起见,交强险不能“脱保”(即上一年和下一年保险期间无缝衔接),所以老车车主续保时,除非特别要求,不然系统还是自动按上一年度“零时生效”接着来。
“即时生效”并非十全十美 投保还有多个“期间”要留心
昨天,得知南通判例后,南京首批外资保险代理人、保险第三方服务机构负责人熊勇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不能说“次日零时生效”就是“潜规则”,因为不管是“即时生效”还是“次日零时生效”都并非十全十美,还是要看个人需要,不宜强求。
他介绍,每张交强险保单期限都是一年,今年是5月15日零时生效,则下一年续保也是从5月15日零时起;今年5月14日3点生效,则下一年从5月14日3点开始。“都强制即时生效了,万一下一年5月14日3点-24点出险,你找谁?”
熊勇还提醒说:除了交强险,买其它险种时也要特别留意生效时间。比如意外医疗险通常5天后生效,重疾等医疗险则90天后生效。“这都是为了防范道德风险,防范骗保。”
本报记者 马 燕
作者:马 燕
本文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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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文明交通零违章”活动 2014年第三期报名启动-陕西频道-西部网 陕西新闻网
“文明交通零违章”活动 2014年第三期报名启动
来源:西安晚报
作者:关颖
编辑:辛超
昨日,记者从团市委了解到,西安市“文明交通零违章”活动2014年第三期报名工作已正式启动,目前报名工作正在火热进行中。全年参加“文明交通零违章”活动且无违章的私家车主,有机会获得海南双飞大奖。
“文明交通零违章”活动自去年举办以来,累计参与的私家车主达到了上万人,有上千名“交通零违章”私家车主受到表彰。“文明交通零违章”活动唯一官方报名和信息发布渠道为微信“西安青年聚”,请搜索公众号“西安青年聚”“sxxaqnj”或者扫描“西安青年聚”的二维码进行关注。关注微信“西安青年聚”,通过点击微信下拉菜单“零违章”项目,进入报名页面,输入您的姓名、车牌号(只限陕A牌照)、电话号码、车辆品牌进行报名,连续三个月没有违章,将获得主办单位送出的精美纪念品。
除此之外,连续报名参加“文明交通零违章”活动、且全年无违章的私家车主,将有机会获得由曲江沃德商旅提供的家庭3人海南双飞六日尊贵游,包括机场接送,酒店食宿景点门票等全程零费用。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7月20日,无违章挑战期限为7月20日至10月20日。有兴趣的私家车主可报名,为城市的文明交通出一份力。
来源:西安晚报&&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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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损失险绝对免赔额0元
摘要:“车辆损失险绝对免赔额”条款曾在几年前饱受争议,那么,车辆损失险绝对免赔额0元是什么意思呢?金投保险网小编介绍,保了免赔险后意思就是出险后公司百分之百赔你。
(gold.org/),&绝对免赔额&条款曾在几年前饱受争议,那么,车辆损失险绝对免赔额0元是什么意思呢?金投小编介绍,保了免赔险后意思就是出险后公司百分之百赔你。
专家介绍,绝对免赔额是和进行约定每次事故绝对免赔多少元,影响保费多少的一个因素。像你绝对免赔额为零的话,自我碰撞和墙都应该全部能够赔偿,还要有个。
车险专家提醒,在中,&绝对免赔额&是指免赔额内的损失均由被自己负责,保险人只负责超过免赔额之上且在赔偿限额之内的赔偿金额。除肇事者逃逸等保险公司设置的的免赔条款以外,&绝对免赔额500元&指,事故发生后保户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如果事故损失小于500元的,保险公司则不予赔付,而超过500元的事故,保险公司则将先扣除500元再进行赔付。而&绝对免赔额0元&则没有这样的限制,保险损失只要在赔偿限额之内,由保险公司承担。
知道车辆损失险绝对免赔额0元这个问题的答案之后,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车辆损失险条款。细心研究过车辆损失险保险条款的车主会发现,所有的车辆损失险都规定有一定的免赔率。通常情况下,对车辆损失险理赔的时候会免赔15%。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险这个时候就开始发挥作用了。
如果车主在购买车辆损失险时一并购买了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险,那么无论车主在事故中承担了多大的责任,保险公司都会向车主支付全部的保险费用,而不会出现车主担心的出险后赔不够的情况。这也告诉了大家,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条款就是让车辆损失险中那一条免赔15%的条款失去效应,车主能够得到相应损失百分之百的赔偿。
因此,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条款很受车主的欢迎。车主一旦投保了这个,就可以高枕无忧,轻松的把5%到20%的赔偿责任再转嫁给保险公司,大大减轻了车主的负担。由于这个附加险保障全面,而费率却相对便宜,所以推出以后很受车主欢迎。在购买车险时,车主应给车辆损失险与第三者责任险分别投保不计免赔险,尽量使自身理赔权益达到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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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日起,全国商业车险改革全面实施。继首批和第二批省市试点商业车险费改革后,北京等18个省市第三批实施商车改革的省市陆续改革完成。  此次商业车险改革以后,保费在原有根据出险次数浮动的基础上与交通违章次数、车型零整比挂钩:闯红灯、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导致车险费率升高,最高上浮45%;零整比高的豪华车型也将面临更高的保费。除了保费计算方式不同之外,一些保险条款也做了改革。下面让我们一起了解改革之后的商车险与之前有什么不同。  保费与理赔记录浮动系数挂钩:全国商业车险改革车险理赔的浮动系数是介于0.6和2.0之间,北京浮动范围更宽,理赔系数在0.4-3.0。理赔系数可以简单理解为,如果常年不出险,则可以在基准费率上打6折,出险次数多则是基准费率的2倍。北京地区最低可以打4折,最高为基准费率的3倍。  保费与车型零整比挂钩:汽车零整比是指汽车零配件价格之和与整车销售价格的比值。一般来说,豪华车型的零整比会远远大于普通车型。商业车险费率改革以后,保费还将与车辆零整比挂钩,不再与车价直接相关。“零整比”系数越高,赔付成本越高,则相应保费越高。  保费与交通违章次数挂钩(仅北京):商业车险费率改革以后,保费还将与该车闯红灯、超速等交通违法次数挂钩。闯红灯3次以上,费率上涨5%;超速50%一次及以上,费率上涨15%,交通违法系数可使保险费率最高上浮45%。  没上牌也可赔:为满足保险消费者对保险单“即时生效”的需求,此次条款删除了保险单中“次日零时生效”的约定,遵循契约自由原则,允许投保人在“零时起保”或者“即时生效”之间做出选择。  自家人也列入承保范围:新条款规定,因第三方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向第三方索赔的,保险人应积极协助,被保险人也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新条款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在商业车险条款责任免除中,将三者险中“被保险人、驾驶人的家庭成员人身伤亡”列入承保范围,也就是说开车撞了自家人也列入了承保范围。  自然灾害伤人可获赔:意外导致车上人员撞伤的,可获赔偿冰雹、台风、暴雪等自然灾害和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导致的车损也可以获得赔偿。  旧车按照折旧价格投保:原来的高保低赔,即是投保车辆无论过了多少年,投保时都要按照新车购置价来缴纳保费,而在赔付时却只按比例进行理赔,但是在改革后,保费的确定就与新车购置价脱节了。比如新车一台价格是5万元,投保5万元,两年后按照折旧价格投保,不再是5万元。  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新的保险条款还增加了“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车险改革后,找不到第三方的事故也可以全额索赔了。  保险公司代为追偿:投保车主如遇车祸,如果对方是全责,可对方车主投保额不足或是拒不赔偿,可以让自己的保险公司先行赔付,然后由保险公司负责向对方追偿。&
责任编辑: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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