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海州区法院院2016年9月份有没有房屋拍卖公告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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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执行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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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标题:申请执行人赖??与被执行人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审理机构: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案号:(2016)苏0706执异?号文书类型:执行裁定书
审结日期:审理程序:执行程序
审理人员:王守富;俞汶娟;郁红;朱庭苇
原始文档:无&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6)苏0706执异?号
案外人潘??。委托代理人蒲凡凡,江苏××律师事务所律师。申请执行人赖??。被执行人吴??,利害关系人魏强。委托代理人张敏,江苏××律师事务所律师。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赖??与被执行人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案外人潘??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执行异议,本院受理后,依法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案外人潘??称:其对海州区巨龙南路69-18号楼房享有合法的承租权,对东盛艺术幼儿园拥有合法经营权,贵院执行行为不当,请求撤销执行公告,终止执行行为。具体理由是:1、执行公告的程序违法,执行公告中没有执行案号,也未作出执行裁定;2、执行公告内容违法,首先公告限东盛幼儿园在五日内迁出,时间太短,极不合理。其次在公告二中要求将东盛幼儿园的经营业务交给小海龟幼儿园经营,属于侵犯案外人的合法经营权;3、执行拍卖行为程序违法,拍卖之前没有采取公告形式告知承租人,使承租人丧失优先购买权。申请执行人赖??称:1.被执行人欠付本人的工程款已经法院判决确认,该欠款实质上是本人垫付的装潢材料及工人施工款,因此本人对涉案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2、法院在拍卖该房屋之前,多次到现场张贴公告并告知东盛幼儿园,该房屋将拍卖还账,因此案外人潘??作为幼儿园的负责人不可能不知道该事实,故不存在侵害其优先购买权问题。3、现在执行程序已到公告迁出房屋阶段,法院的执行程序合法,案外人已经不享有优先购买权,其不能阻止执行标的向购买人魏强的交付。利害关系人魏强称:本人认为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理由依法不成立。其理由是:1、被执行人吴??对涉案被拍卖的房屋只有1%的份额,本人占82.33%份额,吴??未通过本人同意将涉案房产出租给案外人潘??,应属于无效行为。2、案外人潘??提供的《租赁协议》约定的内容是吴??将东盛幼儿园租赁给潘??经营,即合同的标的是幼儿园而非房屋,潘晓闵对涉案房屋根本不享有优先购买权。3、本人作为涉案房屋占比例最大的共有权人,依法通过法院的司法拍卖平台购买了吴??1%的份额,不论从程序到实体上均符合法律规定。案外人潘??提出阻止向本人转让、交付房屋的请求,无任何法律依据,请依法驳回。并要求法院按照公告规定强制执行。……(本文书还有1969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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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赖??与被执行人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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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黄浦日-9月26日房产拍卖会
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三号拍卖厅
> 上海黄浦日-9月26日房产拍卖会
拍卖目录拍卖公告拍卖规则特别规定
409.75&平方米
成交价:770万元
353.85&平方米
成交价:682万元
99.51&平方米
成交价:706万元
129.43&平方米
成交价:544万元
212.15&平方米
起拍价:457.62万元
137.82&平方米
成交价:353万元
83.75&平方米
成交价:210万元
90.3&平方米
成交价:182万元
90.3&平方米
成交价:181万元
79.2&平方米
成交价:194万元
受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自<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23" month="9" year="年9月23日(周五)至<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26" month="9" year="日(周一)在“公拍网”()、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黄浦区乔家路2号)3号拍卖厅举行拍卖会。拍卖会采用“在线竞价+同步拍卖”的方式进行,即“先72小时在线竞价,后网络与现场同步拍卖”。竞买人应在约定期限内凭有效证照申请竞买,及时将拍卖保证金汇入司法拍卖资金监管专户,方可取得竞买资格。现公告如下:一、拍卖会时间:<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23" month="9" year="年9月23日周五15:00开始,为在线竞价阶段。<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26" month="9" year="年9月26日周一15:00开始,为同步拍卖阶段。网址:现场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乔家路2号(3号厅)二、拍卖标的(详见《拍卖目录》)【】内金额为拍卖保证金1、奉贤区钜庭路333弄155号(联列住宅),建筑面积409.75㎡&&(其中地下建筑面积128.16㎡&)&&&&&&【100万元】2、奉贤区钜庭路333弄153号(联列住宅),建筑面积353.85㎡&(其中地下建筑面积101.15㎡&)&&&&&【100万元】3、浦东新区东城路180号西单元2104室(公寓),建筑面积99.51㎡&(实际室号为2218室)&&&&&&&&& &&&& 【100万元】4、闵行区莘松路958弄39号401室(住宅),建筑面积129.43㎡&&&&&&&&&&&&&&&&&&&& &【50万元】5、奉贤区南桥镇众旺苑8幢35号(联列住宅),建筑面积212.15㎡&&&&&&&&&&&&& & &&【50万元】6、奉贤区育秀路2室(住宅),建筑面积137.82㎡&&&&&&&&&&&&&&&&& &&【50万元】7、奉贤区南桥镇贝港南区20幢238号301室(住宅),建筑面积83.75㎡&&& &&【20万元】8、奉贤区金汇塘东路1室(住宅),建筑面积90.30㎡&&&&&&&&&&&& & &&【20万元】9、奉贤区金汇塘东路4室(住宅),建筑面积90.30㎡&&&&&&& &&&【20万元】10、杭州市下城区建国公寓1幢2单元405室(住宅),建筑面积79.20㎡&&& &&&【20万元】三、咨询展示自拍卖公告刊登之日起至拍卖前(双休日除外)9:00—16:00&&&&电话:021- &&&& &&&&&&朱先生&吕先生四、注意事项:(详见《拍卖特别规定》)1、竞买人凭《看样单》勘察标的。2、竞买人应在“公拍网”上了解标的信息,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支付保证金(截止于<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26" month="9" year="年9月26日周一13:00)。3、竞买人也可到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55号五楼咨询,提交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和支付保证金。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POS机、本票等方式支付(截止于<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23" month="9" year="年9月23日周五16:00)。4、保证金汇入账户:户名:司法拍卖资金监管专户05&&账号:&07&&& & & & & & & & &&开户行:平安银行上海市北支行5、请标的相关的各方当事人到“同步拍卖”现场,优先购买权人未按规定时间支付保证金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司法拍卖须知&为规范司法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相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须知。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三、竞买人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交验有关证件,交付保证金,获取牌号以及办妥其他相关的手续后,可以参加竞买。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卡帐支付,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帐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由他人代为支付的,必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五、委托人可以出席拍卖会,但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六、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要求拍卖人撤拍的,拍卖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七、拍卖人应当按规定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竞买人可以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必要时应聘请专家帮助,避免盲目竞买。八、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标的瑕疵。拍卖人将标的情况予以明示的,对明示文件界定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拍卖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此所作的文字说明、图片目录和估价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九、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现场竞买人应严肃认真地举牌竞价,妥善保管号牌,对该号牌的竞价行为承担责任。十、拍卖师依据72小时网络在线竞价的最高出价确定同步拍卖的现场起拍价格,并当场宣布竞价阶梯。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 竞买人须按拍卖师宣布的规定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十一、网络直播、网络拍卖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如遇网络迟滞或断网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出价,相关技术部门应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拍卖师有权视情况宣布中止或继续拍卖。十二、竞买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或者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应当签署 《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拍卖人应当退还其交付的保证金。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原付款帐户办理退款手续。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付清成交价款和佣金,拍卖人须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司法委托拍卖标的的交付按司法程序办理。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自约定交付之时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保留追溯的权利。十四、拍卖标的须依法办理证照变更、权属转受让登记的,买受人应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资料, 会同委托人向有关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拍卖人予以协助服务。买受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其购得的拍卖标的,依法履行相关义务。十五、拍卖活动当事人应当遵守拍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拍卖现场秩序,遵守网络拍卖规定,不得喧哗吵闹,不得阻挠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工作。当事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十六、委托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需对拍卖活动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的,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十七、买受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十八、竞买人、买受人须遵守本须知;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约定的, 则从专项规则或约定。委托人、竞买人:如果您认为拍卖人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举报。举报电话 :。
特& 别& 规& 定 《本次拍卖的房地产过户由买受人自理》一、奉贤区钜庭路333弄155号&& &&&&&&&&&&&该房产位于奉贤区钜庭路333弄155号。东临钜庭路、南靠贤明路、西近浦卫公路、北近吕桥路。&&&& 本次拍卖155号全幢,建筑面积409.75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128.16平方米),该标的层高3层,2012年竣工。联列住宅。本公司告知:1.拍卖标的是以国家有关登记管理部门批准、登记的权利状况为准。即拍卖标的为沪房地奉字号上海市房地产权证下的房地产。2.该标的已设定查封、抵押。拍卖成交后,办理产权过户须等待委托方的查封解除、抵押注销后才能办理,房产具体过户时间须等待委托方的通知。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至国家有关登记部门办理拍卖标的的变更、过户等相关手续,承担过户时依法由买受人须缴纳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等(如有)。原应缴应付的所有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等(如有),由买受人自行调查并承担。4.据了解该房产现无人使用,毛坯房。5.按照上海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细则等文件精神,请买受人对照自身的条件,审慎参与竞拍。竞买人在登记拍卖、举牌竞价时,须准确领会新政,如果竞得标的后,在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时受到新政新规制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等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6.因买受人自身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的,买受人对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损害后果承担赔偿等相应的法律责任。委托方、拍卖方有权收回拍卖标的并视情处理。7.因其他特殊情况致使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交付手续的,拍卖成交款由拍卖方协调退还(不计利息)竞买人,拍卖方不承担任何经济与法律责任。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拍卖成交日后十五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拍卖款及佣金(有特殊约定除外)。如逾期按违约处理,即已付款项不予退还,并追究法律责任。9.本公司以房地产现状进行拍卖。&&&二、奉贤区钜庭路333弄153号&&&&&&&&&&&&& 该房产位于奉贤区钜庭路333弄153号。东临钜庭路、南靠贤明路、西近浦卫公路、北近吕桥路。&&&& 本次拍卖153号全幢,建筑面积353.85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101.15平方米),该标的层高3层,2012年竣工。联列住宅。本公司告知:1.拍卖标的是以国家有关登记管理部门批准、登记的权利状况为准。即拍卖标的为沪房地奉字号上海市房地产权证下的房地产。2.该房地产资料及评估公司评估报告提示:该房地产现权利人仅进行了房地产的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奉号,在房地产的过户过程中须得到开发商配合,因此过户过程会稍长。3.该房地产资料及评估公司评估报告提示:该房地产有违章建筑的存在,在房地产的现场了解到,该房产因原权利人在使用时可能已将本次拍卖的房产进行重新改造,房产之间按房地产权证记载要求目前可能有所变化,也可能有部分扩建或违章搭建。因此如有违章搭建及超出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以外的财产,均不属于本次拍卖的范围,请竞买人特别注意。竞买人应亲临标的物的现场,自行了解并咨询。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与相关部门或物业公司联系,取得相关房产资料后,进行房地产恢复、整改,经相关部门及物业公司验收同意后,进行房地产的交易。房产的恢复、分割由买受人负责,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同时应承担不能登记,无偿拆除、补缴罚款、行政处罚等所有风险。2.该标的已设定查封、抵押。拍卖成交后,办理产权过户须等待委托方的查封解除、抵押注销后才能办理,房产具体过户时间须等待委托方的通知。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至国家有关登记部门办理拍卖标的的变更、过户等相关手续,承担过户时依法由买受人须缴纳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等(如有)。原应缴应付的所有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等(如有),由买受人自行调查并承担。4.据了解该房产现无人使用。如有承租等合法占据或无合同、无法定原因占据的,由竞买人自行了解并在买受后自行处理。5.按照上海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细则等文件精神,请买受人对照自身的条件,审慎参与竞拍。竞买人在登记拍卖、举牌竞价时,须准确领会新政,如果竞得标的后,在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时受到新政新规制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等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6.因买受人自身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的,买受人对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损害后果承担赔偿等相应的法律责任。委托方、拍卖方有权收回拍卖标的并视情处理。7.因其他特殊情况致使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交付手续的,拍卖成交款由拍卖方协调退还(不计利息)竞买人,拍卖方不承担任何经济与法律责任。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拍卖成交日后十五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拍卖款及佣金(有特殊约定除外)。如逾期按违约处理,即已付款项不予退还,并追究法律责任。9.本公司以房地产现状进行拍卖。&&&三、浦东新区东城路180号西单元2104室&& 该房产位于浦东新东城路180号西单元2104室。东临即墨路、南靠银洲路、西近金穗大厦、北近东城路。&&&& 该标的大楼的总层高35层,2001年竣工。本次拍卖180号西单元2104室,建筑面积99.51平方米。本公司告知:1.拍卖标的是以国家有关登记管理部门批准、登记的权利状况为准。即拍卖标的为沪房地浦字号上海市房地产权证下的房地产。2.该标的已设定查封、抵押。拍卖成交后,办理产权过户须等待委托方的查封解除、抵押注销后才能办理,房产具体过户时间须等待委托方的通知。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至国家有关登记部门办理拍卖标的的变更、过户等相关手续,承担过户时依法由买受人须缴纳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等(如有)。原应缴应付的所有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等(如有),由买受人自行调查并承担。4.据了解该房产现有人使用。租赁期至2017年2月底,月租赁费为8000元。本次标的带租赁拍卖,租赁结束后,房地产的移交、清场、押金的收取等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与租赁人协商解决,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5.按照上海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细则等文件精神,请买受人对照自身的条件,审慎参与竞拍。竞买人在登记拍卖、举牌竞价时,须准确领会新政,如果竞得标的后,在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时受到新政新规制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等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6.因买受人自身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的,买受人对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损害后果承担赔偿等相应的法律责任。委托方、拍卖方有权收回拍卖标的并视情处理。7.因其他特殊情况致使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交付手续的,拍卖成交款由拍卖方协调退还(不计利息)竞买人,拍卖方不承担任何经济与法律责任。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拍卖成交日后十五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拍卖款及佣金(有特殊约定除外)。如逾期按违约处理,即已付款项不予退还,并追究法律责任。9.本公司以房地产现状进行拍卖。&&四、闵行区莘松路958弄39号401室该房产位于闵行区莘松路958弄39号401室。东临北竹路、南靠莘松路、西近新桥场南路、北近莘北路。&&&& 该标的大楼的总层高16层,2006年竣工。本次拍卖39号401室,建筑面积129.43平方米。本公司告知:1.拍卖标的是以国家有关登记管理部门批准、登记的权利状况为准。即拍卖标的为沪房地浦字号上海市房地产权证下的房地产。2.该标的已设定查封、抵押。拍卖成交后,办理产权过户须等待委托方的查封解除、抵押注销后才能办理,房产具体过户时间须等待委托方的通知。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至国家有关登记部门办理拍卖标的的变更、过户等相关手续,承担过户时依法由买受人须缴纳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等(如有)。原应缴应付的所有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等(如有),由买受人自行调查并承担。4.据了解该房产现无人使用。5.按照上海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细则等文件精神,请买受人对照自身的条件,审慎参与竞拍。竞买人在登记拍卖、举牌竞价时,须准确领会新政,如果竞得标的后,在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时受到新政新规制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等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6.因买受人自身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的,买受人对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损害后果承担赔偿等相应的法律责任。委托方、拍卖方有权收回拍卖标的并视情处理。7.因其他特殊情况致使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交付手续的,拍卖成交款由拍卖方协调退还(不计利息)竞买人,拍卖方不承担任何经济与法律责任。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拍卖成交日后十五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拍卖款及佣金(有特殊约定除外)。如逾期按违约处理,即已付款项不予退还,并追究法律责任。9.本公司以房地产现状进行拍卖。&&&五、奉贤区南桥镇众旺苑8幢35号该房产位于奉贤区南桥镇众旺苑8幢35号。东临环城西路、南靠解放西路、西近河道、北近新建西路。&&&& 本次拍卖35号全幢,建筑面积212.15平方米,该标的层高3层,2002年竣工。联列住宅。本公司告知:1.拍卖标的是以国家有关登记管理部门批准、登记的权利状况为准。即拍卖标的为沪房地奉字号上海市房地产权证下的房地产。2.该标的已设定查封、抵押。拍卖成交后,办理产权过户须等待委托方的查封解除、抵押注销后才能办理,房产具体过户时间须等待委托方的通知。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至国家有关登记部门办理拍卖标的的变更、过户等相关手续,承担过户时依法由买受人须缴纳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等(如有)。原应缴应付的所有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等(如有),由买受人自行调查并承担。4.据了解该房产现有人使用,租赁期至2017年5月底,租金已全部付清。本次标的带租赁拍卖,租赁结束后,房地产的移交、清场、押金的收取等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与租赁人协商解决,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5.按照上海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细则等文件精神,请买受人对照自身的条件,审慎参与竞拍。竞买人在登记拍卖、举牌竞价时,须准确领会新政,如果竞得标的后,在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时受到新政新规制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等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6.因买受人自身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的,买受人对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损害后果承担赔偿等相应的法律责任。委托方、拍卖方有权收回拍卖标的并视情处理。7.因其他特殊情况致使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交付手续的,拍卖成交款由拍卖方协调退还(不计利息)竞买人,拍卖方不承担任何经济与法律责任。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拍卖成交日后十五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拍卖款及佣金(有特殊约定除外)。如逾期按违约处理,即已付款项不予退还,并追究法律责任。9.本公司以房地产现状进行拍卖。&&六、奉贤区育秀路2室该房产位于奉贤区育秀路2室。东临河道、南靠育秀路、西近通阳路、北近南亭公路。&&&& 本次拍卖75号602室的房地产,建筑面积137.82平方米,该标的层高14层,2013年竣工。住宅。本公司告知:1.拍卖标的是以国家有关登记管理部门批准、登记的权利状况为准。即拍卖标的为沪房地奉字号上海市房地产权证下的房地产。2.该房地产资料及评估公司评估报告提示:该房地产现权利人仅进行了房地产的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号为奉号,在房地产的过户过程中须得到开发商配合,因此过户过程会稍长。3.该标的已设定查封、抵押。拍卖成交后,办理产权过户须等待委托方的查封解除、抵押注销后才能办理,房产具体过户时间须等待委托方的通知。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至国家有关登记部门办理拍卖标的的变更、过户等相关手续,承担过户时依法由买受人须缴纳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等(如有)。原应缴应付的所有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等(如有),由买受人自行调查并承担。5.据了解该房产现有人使用,租赁期至2020年4月底。本次标的带租赁拍卖,租赁结束后,房地产的移交、清场、押金的收取等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与租赁人协商解决,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6.按照上海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细则等文件精神,请买受人对照自身的条件,审慎参与竞拍。竞买人在登记拍卖、举牌竞价时,须准确领会新政,如果竞得标的后,在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时受到新政新规制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等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7.因买受人自身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的,买受人对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损害后果承担赔偿等相应的法律责任。委托方、拍卖方有权收回拍卖标的并视情处理。8.因其他特殊情况致使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交付手续的,拍卖成交款由拍卖方协调退还(不计利息)竞买人,拍卖方不承担任何经济与法律责任。9.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拍卖成交日后十五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拍卖款及佣金(有特殊约定除外)。如逾期按违约处理,即已付款项不予退还,并追究法律责任。10.本公司以房地产现状进行拍卖。&&七、奉贤区南桥镇贝港南区20幢238号301室该房产位于奉贤区南桥镇贝港南区20幢238号301室。东临秀南路、南靠南亭公路、西近环城西路、北近解放西路。&&& &本次拍卖238号301室的房地产,建筑面积83.75平方米,该标的层高6层,1993年竣工。住宅。本公司告知:1.拍卖标的是以国家有关登记管理部门批准、登记的权利状况为准。即拍卖标的为沪房地奉字号上海市房地产权证下的房地产。3.该标的已设定查封、抵押。拍卖成交后,办理产权过户须等待委托方的查封解除、抵押注销后才能办理,房产具体过户时间须等待委托方的通知。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至国家有关登记部门办理拍卖标的的变更、过户等相关手续,承担过户时依法由买受人须缴纳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等(如有)。原应缴应付的所有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等(如有),由买受人自行调查并承担。4.据了解该房产现有人使用,如有承租等合法占据或无合同、无法定原因占据的,由竞买人自行了解并在买受后自行处理。 5.按照上海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细则等文件精神,请买受人对照自身的条件,审慎参与竞拍。竞买人在登记拍卖、举牌竞价时,须准确领会新政,如果竞得标的后,在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时受到新政新规制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等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6.因买受人自身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的,买受人对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损害后果承担赔偿等相应的法律责任。委托方、拍卖方有权收回拍卖标的并视情处理。7.因其他特殊情况致使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交付手续的,拍卖成交款由拍卖方协调退还(不计利息)竞买人,拍卖方不承担任何经济与法律责任。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拍卖成交日后十五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拍卖款及佣金(有特殊约定除外)。如逾期按违约处理,即已付款项不予退还,并追究法律责任。9.本公司以房地产现状进行拍卖。&&八、奉贤区金汇塘东路1室该房产位于奉贤区金汇塘东路1室。东临浦星公路、南靠海棠路、西近海佳路、北近金汇塘东路。&&&& 本次拍卖4号901室的房地产,建筑面积90.34平方米,该标的层高16层,2011年竣工。住宅。本公司告知:1.拍卖标的是以国家有关登记管理部门批准、登记的权利状况为准。即拍卖标的为沪房地奉字号上海市房地产权证下的房地产。2.该房地产资料及评估公司评估报告提示:该房地产现权利人仅进行了房地产的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号为奉号,在房地产的过户过程中须得到开发商配合,因此过户过程会稍长。3.该标的已设定查封、抵押。拍卖成交后,办理产权过户须等待委托方的查封解除、抵押注销后才能办理,房产具体过户时间须等待委托方的通知。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至国家有关登记部门办理拍卖标的的变更、过户等相关手续,承担过户时依法由买受人须缴纳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等(如有)。原应缴应付的所有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等(如有),由买受人自行调查并承担。4.据了解该房产现无人使用,毛坯房。 5.按照上海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细则等文件精神,请买受人对照自身的条件,审慎参与竞拍。竞买人在登记拍卖、举牌竞价时,须准确领会新政,如果竞得标的后,在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时受到新政新规制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等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6.因买受人自身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的,买受人对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损害后果承担赔偿等相应的法律责任。委托方、拍卖方有权收回拍卖标的并视情处理。7.因其他特殊情况致使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交付手续的,拍卖成交款由拍卖方协调退还(不计利息)竞买人,拍卖方不承担任何经济与法律责任。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拍卖成交日后十五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拍卖款及佣金(有特殊约定除外)。如逾期按违约处理,即已付款项不予退还,并追究法律责任。9.本公司以房地产现状进行拍卖。九、奉贤区金汇塘东路4室该房产位于奉贤区金汇塘东路4室。东临浦星公路、南靠海棠路、西近海佳路、北近金汇塘东路。&&&& 本次拍卖4号904室的房地产,建筑面积90.34平方米,该标的层高16层,2011年竣工。住宅。本公司告知:1.拍卖标的是以国家有关登记管理部门批准、登记的权利状况为准。即拍卖标的为沪房地奉字号上海市房地产权证下的房地产。2.该房地产资料及评估公司评估报告提示:该房地产现权利人仅进行了房地产的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号为奉号,在房地产的过户过程中须得到开发商配合,因此过户过程会稍长。3.该标的已设定查封、抵押。拍卖成交后,办理产权过户须等待委托方的查封解除、抵押注销后才能办理,房产具体过户时间须等待委托方的通知。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至国家有关登记部门办理拍卖标的的变更、过户等相关手续,承担过户时依法由买受人须缴纳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等(如有)。原应缴应付的所有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等(如有),由买受人自行调查并承担。4.据了解该房产现无人使用,毛坯房。 5.按照上海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细则等文件精神,请买受人对照自身的条件,审慎参与竞拍。竞买人在登记拍卖、举牌竞价时,须准确领会新政,如果竞得标的后,在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时受到新政新规制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等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6.因买受人自身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的,买受人对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损害后果承担赔偿等相应的法律责任。委托方、拍卖方有权收回拍卖标的并视情处理。7.因其他特殊情况致使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交付手续的,拍卖成交款由拍卖方协调退还(不计利息)竞买人,拍卖方不承担任何经济与法律责任。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拍卖成交日后十五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拍卖款及佣金(有特殊约定除外)。如逾期按违约处理,即已付款项不予退还,并追究法律责任。9.本公司以房地产现状进行拍卖。&&十、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建国公寓1幢2单元405室该房产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建国公寓1幢2单元405室,房地产东临游泳巷小区、南靠游泳巷、西近建国北路、北近凤起苑。本次拍卖的405室为一套住宅,建筑面积79.2平方米。房产总层高23层。本公司告知:1.拍卖标的是以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批准、登记的权利状况为准。即拍卖标的为杭房权证下改字第号杭州市房地产权证下的房地产。2.该标的可能已设定查封、抵押,办理产权过户须等待委托方的查封、抵押解除后才能办理。房产的具体过户时间须等待委托方的通知。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至国家有关登记部门办理拍卖标的的变更、过户等相关手续,承担过户时依法由买卖双方须缴纳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等(如有)。原应缴应付的所有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通讯、物业管理费、停车费等(如有),由买受人自行调查并承担。4.据了解该房产目前有人使用。如有承租等合法占据或无合同、无法定原因占据的,由竞买人自行了解并在买受后自行处理。5.按照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细则等文件精神,请买受人对照自身的条件,审慎参与竞拍。竞买人在登记拍卖、举牌竞价时,须准确领会新政,如果竞得标的后,在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时受到新政新规制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等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6.因买受人自身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的,买受人对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损害后果承担赔偿等相应的法律责任。委托方、拍卖方有权收回拍卖标的并视情处理。7.因其他特殊情况致使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交付手续的,拍卖成交款由拍卖方协调退还(不计利息)竞买人,拍卖方不承担任何经济与法律责任。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拍卖成交日后十五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拍卖款及佣金(有特殊约定除外)。如逾期按违约处理,即已付款项不予退还,并追究法律责任。9.本公司以房地产现状进行拍卖。&&&&&上海黄浦拍卖行有限公司&&&&&& &&&&&&&&&&&&&&&&&&&&&&&&&日网上&&&&&&&&&&&&&&&&&&&&&&&&&&&&& 日网上网下&&&&&&&本公司特别重申: 网上竞买人于在线出价前,必须再次关注、确认本标的特别告知。因委托法院案情需要,可能对特别告知等相关条款有增减变动,竞买人必须对已签署的特别告知予以重新确认。否则,视同竞买人已认可特别告知,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委托人和拍卖人均不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 &&&&买受人在办理标的权属转移登记过程中,如因非买受人原因致使拍卖标的不能完成登记手续,经法院确认后买卖双方停止继续履约,且均不承担违约责任。拍卖人在收到法院退款后,即向买受人全额无息返还拍卖价款,买受人无任何其他请求权。买受人应按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4)16号文件之规定向拍卖公司支付拍卖佣金,佣金标准: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佣金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佣金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佣金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佣金1%;超过1亿元的部分,佣金0.5%。以上拍卖标的委托方通过本公司提供给买受人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本公司已将委托方告知,本公司了解查证的标地物的瑕疵全部告知买受人。如相关资料发生变化,则以政府部门核定认可的文件为准,资料不足部分由买受人自行取得,本公司概不负责,不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买受人对《特别规定》无异议。本《特别规定》作为《房地产拍卖须知》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房地产拍卖须知》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受人表明同意《特别规定》和《房地产拍卖须知》,并以领取《特别规定》和《房地产拍卖须知》文本签字有效。&&&竞买人承诺:本公司(个人)参加此次拍卖会,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对标的可能存在的隐性瑕疵作了全面评估,接受标的现状和瑕疵,已阅读和了解(房产拍卖须知)、(特别规定)等拍卖文件的提示、要求和规定,同意签收前述拍卖文件。一旦以最高应价竞得标的,本公司(个人)愿意接受该标的事项中所有内容。在此承诺:若本公司(个人)违约,则愿意将已付拍卖保证金转为违约金,相应拍卖标的再次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同时承担所有的投资风险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代理人)签字:&&&&&&&&&&&&&& &&&&&&&&&&&&&&&日&& 期:
拍卖机构:
联系电话:
朱潜敏()
本场拍卖方式:在线拍+同步拍
在线拍开始: 15:00:00
同步拍开始: 15:00:00
本场拍卖师:
李华拍卖师证号:2200022
拍卖会信息:
佣金收取方式:执行司法
加价方式:增价
报名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55号501室
在线报名截止日期: 1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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