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发商和零售商的区别主要区别在于( )。 A 在流通中所处的位置不同

广哈通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_广哈通信(300711)_公告正文
广哈通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
创业板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
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
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
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GHTCo.,Ltd.
(广州市科学城南云一路16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二一七年十月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
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36,100,000股,且同时也不少于
发行股数:
本次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5%,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公
开发行新股,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预计发行日期: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44,195,954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一节全部内容,并对下述重大事
项予以特别关注。
一、关于股份锁定、延长锁定期限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
(一)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电装集团及其控股的盛邦投
资、联电集团承诺
就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公司已持有的发行人股
2、若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
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六个月(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就所持有发行人股票的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若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
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每年减持股票数量累计不超过公司合
计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0%。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
份,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
2、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3、在持有股份超过5%以上期间,本公司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
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在减持股份期间,其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发行
人规章制度。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孙业全、卢永宁、
戴穗刚、陈晓莹、谭维立、陈振国、王勇、张聚明、刘军朗、柯国富、
雷海波等十一人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2、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期间,如实并及时申
报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上述股权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3、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股票
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
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若申报
离职,则自离职信息申报之日起六个月内,增持的发行人股份也将按上述承诺予
4、所持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
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二
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
锁定期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5、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上述承诺的效力,
在此期间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三)公司监事刘小青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在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及
其变动情况。在上述股权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
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3、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股票
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
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若申报
离职,则自离职信息申报之日起六个月内,增持的发行人股份也将按上述承诺予
4、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上述承诺的效力,
在此期间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四)无线电集团、除孙业全、卢永宁、戴穗刚、刘小青、陈晓
莹、谭维立、陈振国、王勇、张聚明、刘军朗、柯国富、雷海波外之
97名自然人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间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五)其他股份锁定的安排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
企【2009】94 号)和广东省国资委《关于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
股转持全国社保基金的批复》(粤国资函【 号),由本公司国有股东
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承
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义务。
二、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公司上市后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除权除息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
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
除息后每股净资产值,则公司应按下述规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和程序
1、发行人回购
为稳定股价的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
(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董事会应在公司回购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内做出回
购股份的决议。本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在本公司就因稳定公司股价
措施涉及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
投赞成票。
(3)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决
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4)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若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除权除
息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超过公司上
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除息后每股净资产值,公司董事会应作出决议终止回购
股份事宜,且未来3个月内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
(5)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
投赞成票。
(6)公司为稳定股价的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
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A、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B、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C、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积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
资金的总额。
(7)公司回购应在股东大会决议做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回购,并应在履
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30日内实施完毕。
(8)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
并在10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控股股东、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除权除息后的加权平
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财务年度经
审计的除权除息后每股净资产值,在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
10 个交易日除权除息后的公司股份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
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除息后每股净资产值,公
司控股股东、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公司董事会应在有义务增持的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启
动条件触发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做出增持公告。
(3)控股股东承诺单次增持总金额不应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但单次增
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承诺,其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
领取的现金分红和薪酬总和的30%,但不超过该等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
的现金分红和薪酬总和的50%。
(4)有义务增持的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做出之日
起次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30日内实施完毕。
(5)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有义务增持的控股股东、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因不再作为控股股东或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拒绝实施上述稳
定股价的措施。
(6)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
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稳定股价承
诺,并要求其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提出未履
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7)在有义务增持的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完成后,如
果公司股票价格再次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除权除息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
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除息
后每股净资产值,则公司应依照本预案的规定,依次开展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工作。
三、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1、公司承诺发行申请文件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一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2、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
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
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的当日进行公告,
并在5个交易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并将按照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
新股,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回购,回购价格不低于本公司
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如上市后公司股票有利润分配
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价格相应进行调整。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电装集团及其控股的盛邦投资、联
电集团承诺
1、发行申请文件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一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2、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并依法承担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黄文胜、黄
双全、祝立新、林集、孙业全、卢永宁、朱滔、陈翔、丘海雄、骆继
荣、朱伟玲、刘小青、陈晓莹、戴穗刚、谭维立、陈振国、王勇、张
聚明、刘军朗、柯国富、雷海波等二十一人承诺
1、发行申请文件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一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2、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依法承担其他相应
的法律责任。
3、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四)中介机构承诺
发行人律师南国德赛、发行人申报会计师及验资机构信永中和、发行人资产
评估机构广东联信等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
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承诺:因其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
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1、强化主营业务,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作为专业从事指挥调度系统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的高
新技术企业,积累了丰富的产品研发、生产与销售经验。公司所处行业市场总体
前景良好,然而,公司经营发展仍将受到来自于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市场竞争、
跨行业应用领域市场开拓、人力资源管理等多方面的内外部经营风险。为了应对
风险,增强发行人持续回报能力,公司将继续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扩大
并完善原有销售网络,不断开拓市场;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储
备,加强自身核心技术的开发和积累,提高公司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2、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多媒体指挥调度系统研发和产
业化建设项目”拟购置研发办公室、研发设备和软件并引入高层次研发人才,项
目拟通过综合业务平台的研发,在巩固和提升公司电力、国防等现有行业优势地
位的同时,进一步扩展其他应用行业市场份额,提升公司在指挥调度通信系统行
业的市场规模及业务领先水平。“营销和技术服务网点建设项目”拟在公司直销
区域建设营销和技术服务网点,通过区域内和区域之间的信息、资源、技术共享,
促进资源整合。该项目的建设完成将满足公司业务远程协助、资源有效调配、商
业及技术决策支持等多功能需求,构建承载多模式、多业务的营销和技术服务网
络,拓展公司市场领域,逐步形成“综合化服务、本地化服务”的营销和技术服
3、加强管理层的激励和考核,提升管理效率
公司将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为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吸引和聘用国
内各行业人才的同时,配套相应的激励机制,把人才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和竞争
优势,确保公司主营业务的不断拓展。公司将加强对经营管理层的考核,完善与
绩效挂钩的薪酬体系,确保管理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提升管理效率,完成业
4、提升对异地分支机构的管理水平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与业务半径的提升,以及异地分支机构的逐步建立,公司
跨区域经营管理成本将有所提高,公司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对分支机构的考核激
励机制,完善与绩效挂钩的薪酬体系,同时积极引入熟悉当地区域市场、了解行
业运作规律的业务骨干及管理人才,持续提升内部管理效率。
上述填补回报措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由于公司经营面临的内外部风险客观存在,上述
措施的实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1、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确保上述措施的切实履行,如果其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2、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
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公司发行上市后,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
诺:不得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得侵占公司利益。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将严格遵守上市后适用的《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
案)》以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利
润分配计划》及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利润分配安排。
(一)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根据公司日通过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在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完成之后,新老股东按各自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分享截至本次发行前
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应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应当每年按当年实现
的可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公司董事会根据以下原则制定利
润分配的具体规划、计划和预案:
(1)应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
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4)充分听取和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要求;
(5)当时国家货币政策环境以及宏观经济状况。
2、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取现金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在满足资金需求、可预期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
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分红,具体方案须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
事项发生,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
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根据本公司章程,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
事项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
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
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
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
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实施。
5、公司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
告,公司财务部门配合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工作并草拟财务决算以及下一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有关公司财务预算、决算方案由财务负责人会同总经理负责
组织拟订,有关公司盈余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由财务负责人会同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共同拟订,达成初步方案后,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讨论并征询独立董事、
监事意见后,公司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以议案形式提交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在公司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的具体经营
情况和市场环境,制订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拟进行中期分配
的情况下),利润分配方案中应说明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公司在制定现
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
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
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在公布定期报告的同时,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并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定
期报告中公布;公司股东大会按照既定利润政策对分配方案进行审议通过并作出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
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之时,除现场会议外,还应当向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股东大会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
会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后的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红股)的派发事项。
6、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如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
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制订现金利润分配方案或者按低于本章程规定的现金
分红比例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不分配或者按低于本章程
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分配的原因、未用于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的用
途;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此发表审核意见。
如遇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
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者有权部门下发利润分配相关新规定的情况,或者公司自
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方可调整利润分配政策。但公司利润政策调整不得违
反以下原则:
(1)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
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2)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届时有效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
公司如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具体规划和计划,及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以
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公众投
资者的意见,并在调整议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在审议公司有关调整利润分
配政策、具体规划和计划的议案或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监事会会议上,需分
别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监事的同意,方可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
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取得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应以特别决议方式作出决
议,除现场会议外,还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7、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对外投资、
收购资产、购买设备等重大投资及现金支出,以及日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逐
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优化企业资产结构和财务结构、促进公司高效的可持续发
展,落实公司发展规划目标,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六、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一)关于股份锁定、延长锁定期限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
的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无线电集团及其他97名自然人股东承诺:
如果未履行股份锁定、延长锁定期限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除
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
律责任外,将把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
(二)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
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
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
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公司
有权将与拟增持股票所需资金总额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暂时
扣留,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3、如果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的,则公司有权将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股票所需资金总额相等金额
的薪酬、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的
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4、如因发行人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等证券监管法规对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
低持股比例的规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一
定时期内无法履行其稳定股价义务的,相关责任主体可免于前述约束措施,但其
亦应积极采取其他合理且可行的措施稳定股价。
(三)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的约束措施
1、发行人承诺:
(1)本公司将立即停止制定现金分红计划、停止发放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直至本公司履行相关承诺;
(2)本公司将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以及增发
股份、发行公司债券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直至本公司履行相关承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
人员承诺:
(1)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
资者损失,并依法承担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主管机关认定本人/本公司未能及
时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本公司同意发行人立即停止对本人/本公司实施现金
分红计划、停止发放本人应领取的薪酬、津贴,直至本人/本公司履行相关承诺。
(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果其未能
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
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违反承诺给公司或
者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五)利润分配政策承诺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承诺如果其未能履行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
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违反
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七、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及保荐机
构核查意见
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及行业集
中度较高的风险、市场竞争和市场拓展的风险、存货的周转及减值风险、税收优
惠政策变化风险、成长性风险等,公司已在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
中进行了分析并完整披露。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
一节的全部内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未发生
重大变化;公司的行业地位及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在
用的商标、专利、计算机软件着作权、业务资质证书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
或者使用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不存在对关联
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公司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主
营业务,并非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公司所处的指挥调度行业
发展前景良好,公司的主营业务数字与多媒体指挥调度系统产品具备较为突出的
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形成了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较强的研发能力,从而具备良好
的成长性和持续盈利能力。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
根据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以及发行人的业务状况,发行人具备持续盈利能力。
八、涉密信息的脱密处理程序及方式及专项核查意见
发行人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军工企业对外融资特殊财务信息披露
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招股说明书及其它申报文件进行脱密处理,
就审定涉密信息披露事宜履行了逐级上报程序,并取得了有权主管部门的批复;
同时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申报文件不存在泄露国家秘密进行了承
诺。发行人经过脱密处理后披露信息合法合规,不存在泄漏国家秘密的风险。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军工企业对外融资特殊财务信息披露管理
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招股说明书及其它申报文件进行脱密处理,并取
得了有权主管部门的批复,发行人对招股说明书及其它申报文件的脱密处理程序
及其经过脱密处理后披露信息合法合规,不存在泄漏国家秘密的风险。
发行人审计机构认为:对发行人信息披露进行脱密处理不影响会计师对发行
人财务报表的审计,发行人关于军品的信息披露进行脱密处理不影响获取审计证
据,审计范围未受到限制,申报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发行人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
九、成长性风险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所处的指挥调度行业前景良好,数字与多媒
体指挥调度系统产品具备较为突出的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形成了较高的技术水
平和较强的研发能力,从而具备良好的成长性和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符合《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要求。
未来发展中,发行人在成长性方面仍存在风险。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人成
长性专项意见》系基于在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发展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进行审慎
核查后,通过分析发行人历史成长性作出的专业判断。尽管发行人在报告期内保
持了良好的成长性,但如果未来出现对发行人发展不利的因素,将可能导致公司
业务出现波动,从而使公司无法顺利实现预期的成长性。
重要声明...... 1
发行概况...... 2
重大事项提示...... 3
第一节 释义...... 23
第二节 概览...... 30
一、发行人简介...... 30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简介...... 30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31
四、募集资金用途...... 33
本次发行概况...... 34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34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35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关系...... 36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36
第四节 风险因素...... 37
一、行业及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37
二、市场竞争及市场拓展风险...... 37
三、存货的周转及减值风险...... 38
四、军品审价导致收入及业绩波动的风险...... 38
五、下游行业采购特点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及经营业绩的波动性风险...... 39
六、新产品研发、试制的风险...... 39
七、技术失密的风险...... 39
八、国家秘密泄露的风险...... 40
九、人力资源风险...... 40
十、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40
十一、经营模式风险...... 41
十二、募投项目相关风险...... 41
十三、净资产收益率下降,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41
十四、成长性风险...... 42
十五、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42
十六、涉密信息脱密披露影响投资者对公司价值判断的风险...... 42
十七、资质证书续办风险...... 43
十八、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 43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44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44
二、发行人设立...... 44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48
四、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情况...... 48
五、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50
六、发行人股本情况...... 63
七、发行人正在执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66
八、发行人员工情况...... 66
九、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核心人员以及本次发行保荐人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
行情况和其约束措施...... 71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76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及变化情况...... 76
二、行业基本情况...... 104
三、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140
四、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146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 164
六、发行人特许经营权情况...... 176
七、发行人核心技术与研发情况...... 176
八、发行人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183
九、发行人未来发展规划...... 183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187
一、独立经营情况...... 187
二、同业竞争情况...... 188
三、关联交易情况...... 189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 196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历...... 196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208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情况...... 208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福利安排...... 209
五、本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所签订的协议....211
六、近两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211
七、公司治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12
八、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评估以及会计师对
本公司内部控制的审核报告...... 215
九、公司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215
十、公司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 215
十一、发行人资金管理、对外投资、担保事项的政策制度安排及执行情况 216
十二、投资者权益保护措施...... 220
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223
一、报告期的财务报表...... 223
二、审计意见...... 228
三、影响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以及对公司具有核心意义、或其
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 228
四、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相关财务信息...... 230
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230
六、主要税项...... 248
七、分部信息...... 249
八、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250
九、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251
十、或有事项、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253
十一、盈利能力分析...... 253
十二、财务状况分析...... 291
十三、现金流量分析...... 315
十四、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分配情况...... 321
十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
承诺...... 325
第十节 募集资金运用...... 326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326
二、本次募集资金运用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327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 328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330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337
一、重大合同...... 337
二、对外担保情况...... 339
三、重要诉讼、仲裁事项...... 339
第十二节 有关声明...... 341
第十三节 附件...... 348
一、附件...... 348
二、文件查阅时间、地点...... 348
第一节 释义
一、基本释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广哈指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通信/股份公司
广哈有限/有限公司/公司指
广州广哈通信有限公司
广州广有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系广哈通信全资子
广州哈里斯
广州哈里斯通信有限公司,系广哈有限 1995年
设立时公司名。
广州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州市盛邦投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电指
广州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盛邦投资有限公司
HarrisCorporation
美国哈里斯公司,系广哈有限设立时股东之一。
Advanced指
马来西亚哈里斯公司,隶属于美国哈里斯公司,
TechnologySdn.Bhd.
系广哈有限设立时股东之一。
Techology指同马来西亚哈里斯公司,系 1999年 Harris
AdvancedTechnologySdn.Bhd.更名。
广州联电集团有限公司
无线电集团
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机电工业资产经营公司
广州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制冷集团工程总公司
越秀鸿达公司
广州越秀鸿达塑料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广州银浩电子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工商行政管理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产业部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国防科工委
原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
国家经贸委
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社保基金会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广东省国资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州市国资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省体改委
原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指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南国德赛
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信永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信永中和广州分所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
评估机构/广东联信
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指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为 1.00 元的不
超过3,61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广哈有限股东会
发行人股东大会
发行人董事会
发行人监事会
股票(A)股
本次发行每股面值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指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
报告期各期末
日、日、2016
年12月31日、日
元、千元、万元、亿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修订草
《公司章程(草案)》
案)》,将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
日起生效。
2006年发布,自日起施行,2014
《企业会计准则》
指年7月根据《财政部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改,由基本准则、具体准
则和应用指南构成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
五大发电集团
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和中国电力投资
集团公司。
河北远东通信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以色列塔迪兰公司/昆明塔迪兰电信设备有限公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金美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电网公司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二、专业释义
指挥调度系统又叫指挥调度通信系统,是用来实
现传递与生产、组织、协调、运营相关的指令与
指挥调度系统
信息的通信系统。它与一般通信最基本的区别在
于它可以实现稳定、可靠、高效的点对点通信,
以及点对多点会议型通信。
信息(数据)交换平台是部署在各应用系统硬件
平台上实现数据交换和各信息系统的有机结合,
信息(数据)交换平台
提供数据交换和服务的平台,以解决企业、政府
机构在不同信息库间信息数据无法自由转换的
数字程控交换平台也称为数字程控交换机,它是
数字程控交换平台
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通过数字时分交换技术,
完成控制、接续等工作的电话交换机。
IP网络交换平台是基于IP网络技术的交换处理
IP网络交换平台
通信平台,采用软交换或IMS的核心技术,提供
多媒体交换通信能力。
数字指挥调度系统是基于数字程控交换平台,实
数字指挥调度系统
现指挥调度通信业务的系统。它具有抗干扰能力
强、易于与各种数字终端接口互通互联、易于集
成化、易于加密处理等特点。
多媒体指挥调度系统是基于IP网络交换平台,利
用计算机技术和多媒体处理技术来处理和控制
多媒体指挥调度系统
多媒体信息的系统。它集语音、视频、数据等于
一体,主要应用于应急指挥所、值班室、急救中
心、矿井、应急车等。
IP电话(简称VoIP,源自英语VoiceoverInternet
Protocol;又名宽带电话或网络电话)是一种通过
互联网或其他采用IP技术的网络,来实现通信功
能的新型电话。
软交换是 NGN(下一代网络)的核心技术,为
NGN实时性业务提供呼叫控制和连接控制功能。
软交换独立于传送网络,主要完成呼叫控制、资
源分配、协议处理、路由、认证、计费等主要功
能,同时可以向用户提供现有电路交换机所能提
供的所有业务。
双模是指设备同时具备电路交换和软交换两种
接口模式。
智能电网就是将先进的传感测量技术、信息技
术、通信技术、计算机技术、自动控制技术和原
有的输、配电基础设施高度集成而形成的新型电
应急平台是以现代信息通信技术为支撑,软、硬
件相结合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技术系统。它
具备日常管理、风险分析、监测监控、预测预警、
动态决策、综合协调、应急联动与总结评估等多
方面功能,是实施应急预案、实现应急指挥决策
集群通信系统
集群通信系统是一种用于集团指挥调度通信的
移动通信系统,主要应用在专业移动通信领域。
统一通信(UnifiedCommunication)是指把计算
机技术与通信技术融为一体的新通信模式。作为
一种解决方案和应用,其核心内容是:让人们无
论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可以通过任何设备、
任何网络,获得数据、图像和声音的自由通信。
备调即备用指挥调度系统,指在本地或异地,部
署一套相同应用及数据库的指挥调度系统。
灾备调度也称为异地容灾调度,就是在不同的地
域,构建一套或者多套相同的应用及数据库的指
挥调度系统,起到灾难后立刻接管指挥调度业务
信令是指在通信系统中,除了传输用户信息之
外,为使全网有秩序地工作,用来保证正常通信
所需要的控制信号。
窄带是指网络接入速度为64Kbps及其以下的网
络接入方式。
选叫技术是一种通过脉冲或双音频信号对固定
的号码进行选择呼叫的通信手段。
2B+D是指ISDN(综合业务数字网)基本速率接
口。2B指两个数据信息通道,D指一个控制信号
在综合服务数字网(ISDN)基本速率接口服务中,
U接口(Uinterface)也称为2B+D接口。
SIP(SessionInitiationProtocol,会话初始协议)
是由IETF(InternetEngineeringTaskForce,因特
网工程任务组)制定的多媒体通信协议。它广泛
应用于NGN(NextGenerationNetwork,下一代
网络)以及IMS(IP Multimedia Subsystem,IP
多媒体子系统)的网络中,可以支持并应用于语
音、视频、数据等多媒体业务,同时也可以应用
于Presence(呈现)、InstantMessage(即时消息)
等特色业务。
IMS(IPMultimediaSubsystem,IP多媒体子系统)
是由3GPP标准组织提出的,基于IP网络上提供
多媒体业务的通用网络架构。
企业资源计划即 ERP(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是指建立在信息技术基础上,以系
统化的管理思想,为企业决策层及员工提供决策
执行手段的管理平台。
PCB(Printed Circuit Board),中文名称为印制
电路板,又称印刷线路板。
CRCC是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
证中心)的简称。
PCU(PackageControlUnit,分组控制单元),
是数字程控交换平台的一种板件,主要用来实现
信令解析功能。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Standardization,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认证是指
国际标准化组织的认证。
DSP(DigitalSignalProcess)即数字信号处理,
DSP 芯片即指能够实现数字信号处理技术的芯
Architecture)即高级电信计算架构,是为下一代
融合通信及数据网络应用提供的一个高性价比
的,基于模块化结构的、兼容的、并可扩展的电
信级硬件构架。
IP(Internet Protocol),是指网络之间互连的协
UI即UserInterface(用户界面),泛指用户的操
QC全称QualityControl,即质量控制。
TG全称TrunkGateway,即中继网关。
PRI全称Primary Rate Interface,即基群速率接
TDM全称TimeDivisionMultiplexing,即时分多
路复用,是一种数字的时隙复用技术。
Communications-Railway,是专门为铁路通信设
计的综合专用数字移动通信系统。
RJ45 是一种布线系统中信息插座(即通信引出
端)连接器。
ICT是信息、通信和技术三个英文单词的缩写,
即InformationCommunicationsTechnology。
IC(IntegratedCircuit集成电路)芯片是将大量的
微电子元器件(晶体管、电阻、电容等)形成的
集成电路放在一块塑基上,做成的电子器件。
SNMP(SimpleNetworkManagementProtocol,简
单网络管理协议)由一组网络管理的标准构成,
包含一个应用层协议、数据库模型和一组资源对
ARM处理器是Acorn有限公司面向低功耗市场
指设计的一款微处理器,全称为 Acorn RISC
VxWorks操作系统是美国WindRiverSystem公司
指于1983 年设计开发的一种嵌入式实时操作系统
(RTOS),是嵌入式开发环境的关键组成部分。
H.264是由ITU-T视频编码专家组(VCEG)和
ISO/IEC 运动图像专家组(MPEG)联合组成的
联合视频组(JVT,JointVideoTeam)提出的高
压缩率的数字视频编解码器标准。
PSTN( PublicSwitchedTelephoneNetwork ),
是公共交换电话网络。
CTUP即China TUP,是中国邮电部制定的TUP
(电话用户部分协议)协议。
CTI(ComputerTelephonyIntegration)是指计算
机电话集成
ETX(EmbeddedTechnologyExtended),即嵌入
式技术扩展,是一种工业SOM(模块系统)应用
的新标准,是嵌入式控制领域得到推广应用的标
CPU(CentralProcessing Unit,中央处理器)是
一块超大规模的集成电路,是一台计算机的运算
核心(Core)和控制核心(ControlUnit)。它的
功能主要是解释计算机指令以及处理数据。
IPTV即交互式网络电视,是一种利用宽带网,
集互联网、多媒体、通讯等技术于一体,向家庭
用户提供包括数字电视在内的多种交互式服务
指α测试是公司内部的用户在模拟实际操作环境下
进行的测试。
PVM全称PBXVisualManager,即交换机图形管
ICFU全称IPconfigurablefunctionsUnit,即网络
多功能板。
GSNM全称GHTSwitchNetworkManagement,
即广哈通信交换机网络管理系统。
SIPU全称SIPUnit,即SIP协议嵌入式网关板。
DBRI全称DispatchBasicRateInterfaceunit,即
调度业务接口板。
IBRI全称IPdispatchBasicRateInterfaceunit,即
网络型调度业务接口板。
DRCU全称DigitalRecordCustomerUnit,即数字
DTU全称DigitalTrunkUnit,即数字中继板。
本招股说明书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
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
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公司前身广哈有限原名广州哈里斯通信有限公司,成立于日。
日,经广哈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以截至日经
审计的净资产78,768,263.90元为基础,折为公司股份50,000,000股,公司整体
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日,公司在广州市工商局注册登记
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注册资本为
108,095,954.00元,法定代表人为黄文胜。
公司主要从事数字与多媒体指挥调度系统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与
服务。公司坚持技术创新为引领的企业战略,并致力于管理创新和营销创新,经
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全面掌握了信息通信核心技术,主要向电力、国防、铁路、
石油石化等行业提供包括通信交换、传输处理、智能化信息、无线接入、嵌入系
统、云计算分发、高清可视化通信、IP 终端、安全智能化接入等功能的指挥调
度系统及相关产品与服务。目前,公司已成为国家电网、南方电网或其下属企业
及国防领域指挥调度通信系统的主要供应商,向五大发电集团、三峡集团、中核、
中广核,或其下属分支机构等知名电力行业客户提供指挥调度通信系统,并于
2014年通过了CRCC认证,获得了进入铁路调度领域的资质,在指挥调度系统
行业内形成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竞争优势。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简介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电装集团,其直接持有公司73.30%的股份,
通过盛邦投资和联电集团间接持有公司16.95%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90.25%的
股份。有关电装集团的简介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五、(一)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XYZH/2017GZA10625”《审计报告》,本公司最近三
年及一期的合并财务报告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346,577,386.53
354,956,551.40
361,272,916.52
274,299,816.82
84,035,966.58
94,970,312.39
154,979,062.01
109,839,021.0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262,541,419.95
259,986,239.01
206,293,854.51
164,460,795.77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262,541,419.95
259,986,239.01
206,293,854.51
164,460,795.77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128,577,999.94
263,886,010.95 257,469,033.34
234,770,392.24
29,903,038.15
57,510,875.36
49,010,522.67
52,110,428.11
34,977,571.25
60,779,806.29
53,047,391.13
53,456,377.7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29,579,169.44
53,692,384.50
46,692,337.18
46,700,995.2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25,265,816.30
52,378,266.05
44,313,228.81
9,820,381.91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27,066,840.97
46,868,472.91
33,972,613.82
53,050,817.9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1,068,063.61
-1,746,715.94
-4,975,748.94
-2,611,675.6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27,023,988.50
-43,140,806.74
34,370,180.00
-50,481,046.49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
-132,980.71
301,286.20
182,610.28
-20,050.34
金等价物的影响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55,291,873.79
2,282,236.43
63,549,655.16
-61,954.55
(四)主要财务指标
流动比率(期末数)
速动比率(期末数)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
每股净资产(元)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存货周转率(次)
基本每股收益(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稀释每股收益(元)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
流量净额(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
净利润(万元)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万元)
四、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以下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额(元) 拟投入募集资
多媒体指挥调度系统研
296,423,400.00
237,756,150.95 -39-03-003739
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营销和技术服务网点建
48,810,300.00
29,350,000.00
-39-03-004099
345,233,700.00
267,106,150.95
若本次股票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的资金需求,资金缺口由公司通
过自筹资金予以解决。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期部分投
入,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
本次发行新股股票数量36,100,000股,
3、发行股数:
且同时不少于本次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25%,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公开发行新
股,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4、每股发行价:
8.35元(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向询
价对象的询价结果协商确定)
5、发行市盈率:
22.99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
股收益计算)
6、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2.43元/股(按日经审计
净资产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3.67元/股(按本次发行后净资产值除以
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市净率:
2.27倍(按发行价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
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
9、发行方式:
上社会公众投资者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或采用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开户的符合资格的创业板市场投资者
10、发行对象: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或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另
有规定的其他对象
11、承销方式:
12、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
总额为301,435,000.00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的净额为267,106,150.95元
13、发行费用概算:
金额(元)
1、保荐承销费
25,024,792.45
2、审计、验资及评估费用
3,018,867.92
金额(元)
2,311,320.75
4、本次发行有关信息披露费用
3,783,018.87
5、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
190,849.06
发行费用合计总额
34,328,849.05
注:发行费用为不含税金额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6011号绿景纪元大厦
保荐代表人:
杨小虎、李国强
项目协办人:
项目人员:
李文P、宋欢洋、蒋承呈
(二)律师事务所:
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
广州市天河北路 233号中信广场
经办律师:
曲怀远、安娜、张杜静
(三)会计师事务所: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法定代表人: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
大厦A座9层
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锦棋、韦宗玉
(四)评估机构:
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
法定代表人: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16楼
经办注册评估师:
缪远峰、高雪飞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民生银行上海陆家嘴支行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六)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关系
截至本次发行前,本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
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1、刊登询价及推介公告的日期: 日
2、开始询价推介的日期:
3、刊登发行公告的日期:
4、申购日期
5、缴款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申请股
6、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发售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
项资料外,应特别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是根据重要性原则
和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行业及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电力与国防行业销售指挥调度系统,销售额合计分别
为22,051.89万元、24,628.39万元、25,283.89万元和12,380.23万元,占主营业
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4.47%、96.15%、96.30%和96.90%;同时,我国国防行业
和电力行业高度集中的经营模式导致该行业内供应商普遍具有客户集中的特征,
发行人报告期内向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额合计分别为16,409.02 万元、17,893.16
万元、18,768.20 万元和 10,303.53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69.91%、
69.49%、71.12%和80.13%;公司存在行业及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二、市场竞争及市场拓展风险
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市场拓展,公司在电力和国防行业的指挥调度通信系
统领域已建立了一定的竞争优势和较高的行业地位。公司在这两个市场的保有量
较大,客户忠诚度较高。同时,该市场领域的竞争企业较多,竞争较为激烈,如
果公司不能在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客户服务等方面持续增强实力,公司未来将
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除既有优势市场领域外,公司于2014年通过了CRCC认证,获得了进入铁
路调度领域的资质,目前该领域具有优势地位的企业为佳讯飞鸿和中国软件,占
据了该领域的绝大部分市场份额。公司其他目标市场领域如政府应急、石油石化、
轨道交通等领域拥有较多的设备厂商、市场竞争较为分散,尚无主导优势企业。
公司未来要实现营业规模和盈利水平的不断增长,在既有优势市场领域保持或扩
大市场份额的同时,需要加大在其他市场领域的拓展力度。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有
效的拓展市场,将影响公司的成长性与持续盈利能力。
三、存货的周转及减值风险
电力和国防军工行业客户对上游供应商供货及时性的要求很高,同时公司根
据销售合同需负责指挥调度系统的安装调试。对于需要安装调试的产品,公司在
安装调试正常运行,经客户验收并取得验收单后确认收入,导致公司期末存货余
额较大、存货周转率水平较低。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分别为11,449.07万
元、13,664.41万元、12,566.87万元和12,164.99万元,占当期末流动资产的比重
分别为49.79%、42.76%、40.23%和39.88%;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分别
为0.78次、0.79次、0.76次和0.43次。较高的存货余额以及较低的存货周转率
水平对公司营运资金的保障提出了较高要求,可能导致资金周转方面的风险。
公司指挥调度系统涉及的元器件众多,公司管理层于各期末按照期末存货的
实际可使用情况,对不同类别的存货按预计可变现净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报告
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1,227.33万元、1,561.43万元、1,545.26
万元和 1,578.01 万元,占当期末存货账面原值的比重分别为9.68%、10.26%、
10.95%和11.48%。
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未发生发出商品最终未被客户验收的情形,但不排除未
来出现发出商品未通过客户验收,既有原材料技术落后或下游客户需求的技术快
速升级等情形,导致公司较高金额的存货面临减值或减值不足的风险。
四、军品审价导致收入及业绩波动的风险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有公司的主要业务属于军工业务,该等产品报告期内告期
内采取审价的方式确定价格。公司军工业务产品系相关项目总承制单位的重要组
成部分,相关新产品需根据《军品价格管理办法》向总承制单位和军品审价单位
或部门按产品具体组成部分的成本及其他费用为依据编制单个产品的报价清单,
并由国防单位最终确定审定价格;对于审价尚未完成已实际交付使用并验收的产
品,公司按与国防单位签订的合同价格作为约定价格确认收入,于审价完成后将
相关差价计入新签合同。因此,公司存在军品审价导致收入及业绩波动的风险。
五、下游行业采购特点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及经营业绩的波动
报告期内,公司的下游行业主要为电力和国防行业。近年来,我国电力和国
防行业投资逐年增长,下游客户每年对公司的采购量稳步上升,公司每年实现的
营业收入相应增长。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3,477.04万元、25,746.90
万元、26,388.60万元和12,857.80万元,公司的营业收入未出现明显的波动,但
不排除未来因下游行业客户采购计划的调整,如国防行业根据需要间歇性大幅提
高或降低采购量,而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及经营业绩出现波动。
六、新产品研发、试制的风险
公司产品研发包括战略技术平台研究,主要是通过对行业趋势的判断,对未
来3-5年可能会使用到行业通信领域的技术进行研发,以提前熟悉和掌握相关技
术,给公司提供下一代产品的公共平台。该研究包括了核心关键技术研究、下一
代产品平台的建立等相关内容,为公司在相应的市场领域保持技术领先提供强有
力的支撑。近年来,公司准确把握技术和市场发展方向,以市场为导向,开发出
了适应市场并能引导客户需求的高品质产品,使公司业务规模保持了稳定增长态
势。但若公司在市场发展方向的把握上出现偏差,产品和技术的开发不能及时跟
进市场需求的变化,将对公司未来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七、技术失密的风险
公司专业从事指挥调度系统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经过二
十多年的经营积累,已掌握数字交换核心技术、软交换系统核心平台技术以及公
司自有操作系统技术、智能终端技术、IP视频话机核心技术等国内领先的技术。
核心技术是公司产品立足市场的关键,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基石。公司一贯重视
核心技术的保护工作,已对民品相关核心技术申请了专利保护,但由于涉及国家
秘密的原因,未能对与军品相关的重要核心技术申请专利保护。尽管目前公司已
按照国家秘密的规定进行相关保密管理,并与所有员工签订了保密协议,但仍不
能排除存在技术失密的可能。
八、国家秘密泄露的风险
根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拟承担武器装
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均须经过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公
司全资子公司广有公司取得军工二级保密资格单位证书,在生产经营中一直将安
全保密工作放在首位,采取各项有效措施保守国家秘密。如果有关国家秘密泄露,
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九、人力资源风险
公司是专业从事指挥调度通信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的高新技术企
业,属于知识密集型行业。公司所处的指挥调度通信行业与公用网络通信行业既
具有技术上的共性,又具有许多技术应用上的特殊性,如公司的研发技术人员在
掌握公用网络通信行业专业知识的同时,需具备较高的信息技术水平。公司经过
多年发展,已形成了自身的人才培养与员工激励体系,拥有一支具有丰富行业经
验和较高专业化水平的员工队伍,对公司忠诚度较高。但是,随着行业竞争的日
趋激烈,对优秀人才的争夺亦趋于激烈,公司存在因竞争而导致的人才流失风险。
此外,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公司业务的快速发
展,公司对优秀的指挥调度系统研发、管理及技术服务等各类人才的需求将不断
增加。公司虽然具有良好的人才引入制度和比较完善的激励机制,但不排除无法
及时引进合适人才,从而对公司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十、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广有公司均为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均享受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适用15%税率及技术研发费按150%税前加计扣除的税收优
除企业所得税优惠外,广有公司的业务主要为军工业务,根据财税字【1994】
11号、财税字【号“销售给部队、公安系统、司法系统和国家安全系
统的武器及其零配件等免征增值税”,广有公司报告期内享受军品销售免征增值
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一直重视对高新技术、国防军工行业企业的政策支持,鼓励自主创新。
公司享受的各项税收政策优惠有望保持延续和稳定,但是未来如果国家相关税收
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发行人税收优惠资格不被核准,将会对本公司经营业绩带
来不利影响。
十一、经营模式风险
公司根据自身自主创新型企业的定位,推行“哑铃型企业”的经营理念,专
注于产品研发与销售,根据具体需求研发设计出符合应用场景特点并兼顾实用性
及便利性的产品;生产方面采取委外加工和自主加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主加
工保留产品定型、工装设计、产品总成与检测等生产工艺和技术含量高的核心环
尽管公司在对外协单位的选择、外协采购流程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了
严格规定,并与外协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其供货及时性、产品质量
也一直较为稳定,但在未来的生产经营中,如果公司的相关管理措施在实际运行
过程中未能得到切实有效执行,或外协单位的产品质量、交货及时性、价格等发
生较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十二、募投项目相关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成后,经营规模快速扩张,对公司的管理、控
制能力形成新的挑战。如公司不能及时调整内部管理流程,提升管理效率,可能
面临规模不断扩大而带来的管理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用于多媒体指挥调度系统研发和产业化建设项
目、营销和技术服务网点建设项目,上述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及产品紧密相关。
公司针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做好相应的技术准备和市场准备,但在项目
的具体实施过程中仍可能遇到产品推广效果不佳、市场开拓不力、市场环境发生
变化等不利情况,从而可能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收益低于预期,带来一
定的项目投资风险。
十三、净资产收益率下降,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4.38%、24.13%、23.03%
和11.13%,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0.48元/股、0.47元/股、0.50元/股和0.27元/
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和股本规模将大幅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从实施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如果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净利润无法与净资产和
股本同步增长,公司将存在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短期内下降的风险。
十四、成长性风险
本公司所处的指挥调度行业前景良好,数字与多媒体指挥调度系统产品具备
较为突出的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形成了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较强的研发能力,从
而具备良好的成长性和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
2014年至2016年,公司营业收入的复合增长率为6.02%,净利润复合增长
率为7.22%,保持了良好的成长性,但如果未来出现对公司发展不利的因素,将
可能导致公司业务出现波动,从而使公司无法顺利实现其成长预期。
十五、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电装集团,其直接持有公司73.30%的股份,
通过盛邦投资和联电集团间接持有公司16.95%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90.25%的
股份。本次发行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有所下降,但仍将处于
控股地位。
根据《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工作管
理暂行办法》(科工计【 号)的有关要求,并考虑公司在国防军工体
系内的重要地位,本公司在《公司章程(草案)》 第二百二十四条中特别约定,
控股股东发生变化的,应在发生变化前向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履行审批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电装集团通过行使其股东权利对本公
司的重大决策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力。电装集团亦可利用其对公司控股地位,通过
选举董事、修改《公司章程》、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管理和决策实施重大影
响,从而给本公司其他股东的权益带来一定风险。
十六、涉密信息脱密披露影响投资者对公司价值判断的风险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军品业务,部分生产、销售和技术信息属于国家秘密,不
宜披露或直接披露。根据《军工企业对外融资特殊财务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
的相关规定,公司部分涉密信息采取脱密处理的方式进行披露。投资者将因涉密
信息脱密披露而无法获知公司的部分信息,可能影响其对公司价值的判断,造成
其投资决策失误。
十七、资质证书续办风险
进入武器装备行业,需要取得《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等资质证书,并通
过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及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广有公
司设立以来,长期从事军工生产活动,持续符合现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相关资质
条件。但是,如果资质证书到期后不能及时续期,则可能对公司相关的生产经营
带来不利影响。
十八、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
除本招股说明书中描述的风险因素外,公司可能遭受其他不可预测的风险
(如遭受不可抗力,或出现系统性风险,或其他小概率事件的发生),各种风险
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降低公司的盈利水平。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HTCo.Ltd.
注册资本:
108,095,954.00元
法定代表人: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
整体变更设立日期:
广州市科学城南云一路16号
邮政编码:
互联网网址:
电子信箱: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 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
二、发行人设立
(一)公司设立方式
日,广哈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以整体变更方式
设立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1
年10月30日出具的“【2011】羊查字第23307号”《审计报告》,截至2011年9
月30日,广哈有限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78,768,263.90元。同日,电装集团与
盛邦投资签订《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以广哈有限经审计的
账面净资产78,768,263.90元为基础,折为公司股份50,000,000股,每股面值1
元人民币,公司股本总额50,000,000.00元,溢价部分人民币28,768,263.90元全
部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电装集团以持有的广哈有限90%权益对应的经审计的
净资产值70,891,437.51元作为对股份公司的出资,认购股份公司股份45,000,000
股,对应股权比例 90%;盛邦投资以其持有广哈有限10%权益对应的经审计的
净资产值7,876,826.39元作为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份公司股份5,000,000股,
股权比例10%。日,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2011】
羊验字23350号”《验资报告》,对发起人出资予以审验。日,
广州市国资委下发“穗国资批【号”文件,批准同意上述改制方案。
日,全体发起人召开了公司创立大会。日,广
哈通信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
册号:573)。
日,广东省国资委出具“粤国资函【号”《关于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批准同意广哈通信本次
国有股权管理方案。
(二)广哈有限设立情况
广哈有限原名广州哈里斯通信有限公司。日,广州市对外经
济贸易委员会出具“外经贸穗合资证字【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
书》,由广州有线电厂、美国 Harris Corporation 和马来西亚 Harris Advanced
TechnologySdn.Bhd.共同出资设立广州哈里斯,注册资本为1,490万美元。
日,广州哈里斯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截至日,广州哈里斯共收到各股东投入资本1,490万美元。
其中:广州有线电厂于 1995年 3月 28 日以设备、机器、建筑物出资人民币
63,518,699.95元,按合资经营合同规定的折算率为730.10万美元;羊城会计师
事务所对上述出资进行了验资,并于日,出具了“【95】羊验字第
2926号”《关于广州哈里斯通信有限公司的第一期验资报告》。HarrisCorporation、
Harris Advanced TechnologySdn. Bhd.于日以美元现金分别出资
149.00万美元、610.90万美元;羊城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出资进行了验资,并于
日,出具了“【95】羊验字第3006号”《关于广州哈里斯通信有
限公司的第二期验资报告》,至此,公司的各股东方均缴足出资额。
日,广州哈里斯通信有限公司更名为“广州广哈通信有限公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14年8月,广哈通信收购了广有公司100.00%的股权。
1、资产重组原因
广哈通信收购广有公司100.00%的股权,主要基于以下因素:
资产重组前,广哈通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电装集团持有广有公司71.99%
股权,持股广哈通信5%以上股东、电装集团控股子公司联电集团持有广有公司
28.01%股权,广有公司主营业务与广哈通信相近,为避免广有公司与广哈通信形
成同业竞争,进行本次重组。
2、资产重组过程
据广东联信出具的“联信评报字【2014】第A0089号”、“联信评报字【2014】
第A0090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日,广有公司
净资产评估值为10,872.46万元,广哈通信净资产评估值为11,431.95万元。2014
年8月2日,经广哈通信股东大会一致同意,电装集团、盛邦投资、联电集团与
广哈通信共同签订《增资扩股协议》,广哈通信以每股净资产2.28639元作价,
向广有公司股东电装集团、联电集团增发股份 47,552,954 股,公司总股本增至
97,552,954 股。其中电装集团以持有广有公司的 71.99%股权(对应评估价值
7,827.08万元)认购34,233,372股,与其原持有45,000,000股合并计算,持有增
资扩股后广哈通信79,233,372股,占股比81.22%;联电集团以持有广有公司的
28.01%股权(对应评估价值3,045.38万元)认购13,319,582股,持有增资扩股后
广哈通信13,319,582股,占股比13.65%。
该次股权转让属于同一国有授权投资主体内部企业之间的股权转让行为,并
委托了广州产权交易所对本次转让进行了公示,各交易主体进行交易的行为符合
交易的程序性规定,就此广州产权交易所于日,出具了交易编号
为“GZ4CG514GD1002957”的《企业产权交易证明》。
日,广有公司完成本次股权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
日,信永中和广州分所出具了“XYZH/2014GZA1010号”《广
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验资报告》对广哈通信本次增资扩股予以验资。
日,广哈通信完成本次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
3、广哈通信、广有公司重组前后主要财务数据
1)广哈通信重组前后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万元
31日/2014年月31日
/2016年度年1-6月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毛利率
营业利润率
销售净利率
注:2013年度广哈通信主要财务数据来源于XYZH/2016GZA10248号《广州广哈通信
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2014年度、2013年度审计报告》,2014年度1-8月广哈通信主要
财务数据来源于XYZH2014GZA1015号《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月审计报
告》,年1-6月广哈通信主要财务数据来源于XYZH/2017GZA10625号《广州广哈
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月、2016年度、2015年度、2014年度审计报告》。
2)广有公司重组前后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万元
2013年12月
31日/2014年月31日
/2016年度年1-6月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毛利率
2013年12月
31日/2014年月31日
/2016年度年1-6月
营业利润率
销售净利率
注:2014年度1-8月广有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来源于XYZH2014GZA1016号《广州广有
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月审计报告》。年1-6月广有公司主要财务数据经
信永中和于广哈通信合并范围内予以审计。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四、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情况
1、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的情况
公司拥有一家全资子公司广有公司,广有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广州广有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45,000,000.00元
45,000,000.00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广州市海珠区敦和路173号
通信系统设备制造;通信终端设备制造;其他通信设备专业修理;家
用电子产品修理;信息电子技术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
场地租赁(不含仓储);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智
能化安装工程服务;建筑物自来水系统安装服务;建筑物排水系统安
军事专用指挥通信系统设备及相关服务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同属指挥调度行业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100.00%控制
主要财务数据
200,425,979.69
200,962,021.34
(单位:元)
162,998,247.49
103,810,130.73
经信永中和于广哈通信合
并审计报告中审计
29,823,608.90
53,153,873.40
2、发行人参股子公司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参股子公司。
3、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控股、参股的公司的情况
日,广州新广有通信设备厂兼并广州有线通信工业公司、
广州陶瓷电容器厂及广州市亚洲音像唱片公司三家企业,重组设立了广有公司。
日,广州市工商局分别出具《企业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对广
州有线通信工业公司、广州陶瓷电容器厂及广州市亚洲音像唱片公司核准注销登
目前存在两家公司,其股权登记仍在广州有线通信工业公司、广州陶瓷电容
器厂名下,具体情况如下:
(1)广州越秀鸿达塑料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越秀鸿达公司于1996年成立,注册资本100万元,股东广州有线通信工业
公司出资55万元,占股份55%;股东广州市越润置业发展公司出资25万元,占
股份25%;股东广州市天乐实业有限公司,出资20万元,占股份20%。
1998年11月,越秀鸿达公司完成了税务登记注销手续。2001年7月,越秀
鸿达公司被广州市工商局越秀分局吊销营业执照。目前,该公司的注销手续尚在
(2)广州银浩电子有限公司
银浩公司于1992年成立,注册资本52万美元,经营期限自
日至日。股东广州陶瓷电容器厂出资7万美元,占股份13.47%;
股东玉悦有限公司,出资45万美元,占股份86.53%。
日,银浩公司曾向工商局申请营业期满后注销,但未办理注
销手续。2007年1月,银浩公司被广州市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目前,该公司
的注销手续尚在办理中。
除此以外,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其他控股、参股子公司。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电装集团对上述事宜作出承诺,参见本招股说
明书“第五节、九、(十)关于广州越秀鸿达塑料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未注销事宜
的声明与承诺、(十一)关于广州银浩电子有限公司未注销事宜的声明与承诺”。
五、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
(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电装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73.30%的股份,通过盛
邦投资和联电集团间接持有公司16.95%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90.25%的股份,
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该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广州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1,972,650,000.00元
1,972,650,000.00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广州市越秀区大德路187号13楼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仪表及其他
通用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光学仪器制造;通用和专用仪器
仪表的元件、器件制造;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
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机械配件批发;电气设备批发;货物进出口(专
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
外);场地租赁(不含仓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投资、企业管理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无
广州市国资委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10,306,346,393.87
9,406,679,599.29
2016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
4,747,711,478.77
5,080,473,802.75
信永中和审计,
月数据未经审计。
35,601,877.03
926,332,746.48
(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共有113名股东,除控股股东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
份的股东为联电集团。该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广州联电集团有限公司
75,920,000.00元
75,920,000.00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广州市越秀区大德路187号十楼西侧1006室
房屋租赁;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
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
计算机整机制造;计算机零部件制造;计算机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
应用电子设备制造;通信系统设备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家用
制冷电器具制造;家用空气调节器制造;家用通风电器具制造;家用
厨房电器具制造;家用清洁卫生电器具制造;其他家用电力器具制造。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投资、企业管理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无
广州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电子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本公司外,实际控制人还控制了包括广州电子
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联电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盛邦投资有限公司、广州电子工
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
1、广州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242,960,000.00元
242,960,000.00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广州市越秀区大德路187号10楼1005房
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通用和专用仪器仪表的元
件、器件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快译通、电子记事本、电子
词典等电子设备制造;电子(气)加速器制造;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
造;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
影视录放设备制造;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制造;音响设备制造;计算
机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管理服务;商品批发
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医疗诊断、监护及
治疗设备制造。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房屋租赁、物业管理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无
广州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2、广州联电集团有公司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五(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
基本情况”。
3、广州市盛邦投资有限公司
广州市盛邦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0.00元
10,000,000.00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广州市越秀区大德路187号房
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咨询服务;场地租赁;物业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及咨询、场地租赁、物业管理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无
广州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4、广州电子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电子工业园发展有限公 成立时间
16,215,000.00元
16,215,000.00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广州市海珠区敦和路173号
电子快译通、电子记事本、电子词典等电子设备制造;光电子器件及
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
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制造;计算机整机制造;计算机零部件制造;计
算机外围设备制造;安全智能卡类设备和系统制造;密钥管理类设备
和系统制造;通信系统设备制造;通信终端设备制造;照相机及器材
制造;影视录放设备制造;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元
件及组件制造。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制造商 批发商 零售商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