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机局做了十多年,没做了,能申请高中贫困生补助申请书吗?

安徽省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___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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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加快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重点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作业机械化发展。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突出政策的引导性和稳定性,调动和保护农民购买使用农机的积极性,合理分配和科学使用补贴资金,推进重点补贴机具优先、敞开补贴。完善购机补贴政策,优化制度设计,规范政策实施,加强监督检查,强化信息公开,推进绩效考核,加强风险防控,保障资金安全,全面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高效、廉洁实施,促进我省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范围及资金安排
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继续覆盖我省所有农业县(市、区)和省农垦农场,其他农场的农机购置补贴纳入所在县农机购置补贴范围。
补贴资金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综合考虑各市、县(市、区)耕地面积、农作物播种面积、粮食作物产量、绩效管理考核以及示范县(区)等因素,结合各地上年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确定补贴资金规模。当年补贴资金原则上当年使用。上年结转资金可继续在下年使用,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有关规定处理。
按照《全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施规划()》(农办机〔2011〕1号)要求,继续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安排补助资金用于在适宜地区实行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具体操作办法另行制定。
继续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操作办法参照《安徽省2013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三、补贴范围及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保障粮食安全、突出关键环节、推进协调发展,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实施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农机化发展实际,确定年我省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1大类25个小类50个品目(见附件1)。
县级农机、财政部门应从我省确定的50个品目中,自主选择并确定当地补贴机具的种类范围。自主确定的范围应以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为重点,且符合当地农业发展需要和农机化发展实际。提倡缩小范围、突出重点、敞开补贴。
对于价格较低的机具可以不列入补贴范围。淮河以北地区单台机具补贴额低于3000元、江淮之间补贴额低于1000元、长江以南地区及山区县补贴额低于500元的机具可以不予补贴,具体规定由各县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情况确定。
继续在血防疫区县(市、区)实施“以机代牛”工程,鼓励购买重点补贴机具。手扶拖拉机补贴政策仅限于血防疫区和丘陵山区。(见附件2、3)
(二)重点补贴机具。根据省委、省政府2015年一号文件要求,按照“兼顾南北,突出重点”的原则,我省年确定的重点补贴机具为:秸秆粉碎还田机、捡拾压捆机、深松机、免耕播种机、旋耕播种机、粮食烘干机、轮式拖拉机(80马力及以上)、玉米收获机械、谷物收获机械、水稻育插秧机械、喷杆式和风送式喷雾机、茶叶加工机械、干坚果脱壳机。
结合我省实际,对秸秆粉碎还田机、水稻育插秧机械和玉米收获机械实行敞开补贴。
各县应从全省重点补贴机具范围中选择部分当地农业生产急需的机具列入本县重点补贴范围。按照补贴资金规模与购机需求量匹配较一致的原则,可采取对重点补贴机具列出先后补贴顺序或合理安排各类别资金等方式,优先满足敞开补贴的机具,然后依次保障其它重点机具的补贴需求。
对茶叶加工流水线上符合补贴条件的茶叶加工机具优先给予农机购置补贴。鼓励直接从事茶叶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茶叶加工流水线,从事清洁茶叶加工。
(三)补贴机具产品资质。补贴机具必须具备以下两个资质条件:一是补贴机具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产品;二是补贴机具应是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农机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年取得部级或省级有效农机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应由其农机生产企业主动向省农机局提出申请。省农机局每年将集中两次对申请的产品进行分类归档。补贴产品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满后,生产企业要及时办理延期等相关手续,否则,一经发现将在下年度取消其产品的补贴资格。
补贴机具产品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四)补贴标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我省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按照《安徽省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
在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市、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应及时关注补贴机具产品价格和市场供需变化,对于同一档次内可能出现影响政策实施的不合理或不正常机具价格变化,应及时掌握情况,并向省农机局报告。省农机局将视情况对补贴额度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四、补贴对象和经销商公布
(一)补贴对象。我省行政区域内农机购置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个人包括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以及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其他居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企业等。
原则上,每户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3台(套),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10台(套)。具体每一类补贴对象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由各县结合当地补贴资金规模和农业生产实际等综合情况自行确定。超过规定上限的,购机者要主动提出申请,县级农机、财政部门共同研究确定。各地要注意兼顾效率与公平,避免大量补贴资金被农业企业占用。
(二)经销企业公布。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根据“谁确定、谁负责”的原则,农机生产企业应对其确定的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的经销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已列入黑名单的经销企业和个人不允许参与补贴活动,所销售产品不能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经销企业自主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注册。逐步使补贴政策实施操作过程与农机产品经销企业脱钩,过渡期3年。
市、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对投诉集中、“三包”服务不到位、价格虚高、采取不正当竞争、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未按规定使用辅助管理系统、虚假宣传、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线索具体的投诉进行调查核实,视情况可对违规企业采取约谈告诫、限期整改等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和进一步处理建议报省农机局。对于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的生产和经销企业,省农机局将视情况轻重采取约谈告诫、限期整改、暂停补贴、取消补贴资格及列入黑名单等措施,视情况可抄送工商、质量监督、公安等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五、补贴操作程序
为进一步优化程序、简政放权、明确职责,按照农业部、财政部实施指导意见精神,年我省实行“自主购机、带机申请、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户”的操作程序。具体流程如下:
(一)自主购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以年度为周期。自当年1月1日起至当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用完为止(以当地农机化主管部门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公告为准),购机者可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购机,也可通过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购机者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风险。经销商负责及时、准确地将机具信息、购机者信息、人机合影、购机发票等信息上传至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并打印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交由购机者。
(二)带机申请。购机者应及时携带所购机具、补贴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购机发票、“一卡通”原件,以及县级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其他材料,主动到户口所在地农机化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并应积极配合农机、财政等部门开展机具核查工作。购机者和农机产销企业分别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应努力做到“一站式”服务,依次完成现场查验申请者资格、核实申请补贴机具、人机合影、登记建档、校对录入有关信息等工作,坚持“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不建档。已完成牌证登记的机具,可不再重复核实。
鼓励县乡在购机集中地或当地行政服务大厅等开展受理申请核实登记等工作。对由于无法移动等原因不能带机申请的,申请者可预约农机部门上门核实。
(三)资格确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定补贴资格。各地应对当年补贴资金需求进行充分的科学预估,在补贴资金能满足补贴需求的情况下,可按照到农机部门申请的先后顺序,即“先到先补、用完为止”的原则当场依次确定补贴资格,直至补贴资金用完为止;在补贴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应优先满足购买敞开补贴机具的购机者,然后依次保障购买重点补贴机具的购机者,采取“先到先补”或补贴对象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资格,具体办法由县级农机、财政部门共同确定。
(四)信息公示。机具及购机资料经审核通过后,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当场打印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交购机者,同时按要求进行公示。经对外公示7天后,无异议则生效。如有异议经查实后,则取消其补贴资格。
(五)县级结算。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应及时整理好补贴对象资金结算统计表(含: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报废补贴资金)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发放清册,原则上每月报送县级财政部门1次。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确保补贴资金结算统计表和发放清册内容完整,对内容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六)资金兑付。县级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在收到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补贴资金结算统计表和发放清册15个工作日内,经审核无误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购机者账户。补贴给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资金,须拨付至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账户,不得拨付给个人或其他账户。从政策实施开始,县级财政部门原则上每月进行1次资金兑付。
六、部门职责
(一)省级农机、财政部门。省级农机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情况和农机化发展需要,研究制定政策实施指导意见和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监督各级农机、财政部门规范、高效、廉洁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并依据实际变化,适时对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具体内容进行调整。
省级农机部门:指导和监督各级农机部门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拟定和公布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开展政策专项业务培训以及廉政风险防控教育;推进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受理投诉举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考核。
省级财政部门:配合农机部门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加强对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和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指导和督促基层财政部门做好补贴资金结算等工作。
(二)市级农机、财政部门。市级农机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批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指导、监督和检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
市级农机部门:指导和监督各县级农机部门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加强对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审核、补贴机具抽查核实、补贴投诉调查处理督办等工作;受理投诉举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的购机者及机具信息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抽查;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考核。
(三)县级农机、财政部门。县级农机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省级实施指导意见,制定符合当地农机化发展实际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报市级农机、财政部门审批后实施;对购机者提出的补贴申请组织审核,并按职责分工对农机购置补贴材料的合规性审核结果负责。
县级财政部门会同农机等有关部门:对单台补贴额度较高的机具,连续多年享受补贴的补贴对象,以及享受补贴数量多、金额大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进行重点审核抽查。
县级农机部门:具体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规范实施;全面做好政策宣传;规范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做好补贴档案管理;受理投诉举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政策培训和廉政风险防控;开展农机购机补贴延伸绩效管理考核。
县级财政部门:积极参与补贴政策的落实和监督工作;及时对补贴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并将资金兑付给补贴对象,做到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和拖延不拨;保证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方法,密切沟通配合,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细化责任分工,明确任务目标,高效推进政策落实。县级农机和财政部门要强化内部约束机制,补贴资金使用和重点补贴机具范围等重要工作事项须由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二)加强引导,科学调控。各地根据资金规模,选择当地农业生产急需的机具纳入重点补贴范围。通过政策实施,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优化,提高薄弱环节和主要农产品生产的农机化水平,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效益,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物质基础保障。
(三)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确保政策公正公平实施,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操作,廉洁高效规范的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购置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其所有人要向当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牌证照。农机购置补贴档案的管理按照《省农机局省财政厅省档案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农机计财﹝号)执行。严格执行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有关规定,确保系统数据与补贴实施同步更新、准确完整、高效运行。
(四)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我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制度,及时、主动公开所有可以公开的补贴资料、文件等信息。公示信息应做到及时、完整,便于查询,一般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应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至少每半月公布1次补贴资金使用进度。
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确保专栏有效运行。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重点公开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违规现象和问题等,并且要将经批准的补贴实施方案一周内下发到乡镇,宣传到村组,切实做到政策家喻户晓。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应以公告的形式将所有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见附件4)和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在县级人民政府网站或农业(农机)部门网站(页)上公布,同时注意保护购机者个人隐私。省农机局将针对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定期组织抽查并通报结果。
省农机试验鉴定站要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机推广鉴定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5〕2号)要求,按照“谁鉴定、谁公开”的原则,做好公开补贴机具的农机推广鉴定证书、鉴定检验结果等信息的工作。
农机生产企业应将纳入补贴范围机具的农机推广鉴定证书、鉴定检验结果等相关材料上传至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并向社会公布。
(五)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各级农机、财政部门要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加强专项督导检查力度,发现问题迅速处理及时汇报。
严格执行我省农机购置补贴信访投诉管理制度。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凡报必查、一查到底。对于问题较大的市、县,将严肃处理并在全省农机、财政系统通报。对于购机者投诉多、服务不到位、产品质量差的产销企业,以及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产销企业和购机者,一经查实,严厉惩处。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产品补贴资格或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被暂停、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农机生产或经销企业自行承担。
(六)突出绩效,强化管理。各地应树立绩效管理理念,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监测与评价体系,认真完成各项任务指标,并逐级做好延伸绩效管理,促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更加规范高效地落实。省农机局将进一步加大绩效考核的力度,并将考核结果与补贴资金分配和农机化财政投入挂钩,强化结果运用。省农机局于每年年底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核,对各地农机部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及取得绩效进行综合考评。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进度和结算进度是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各地农机和财政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确保在11月底前完成全年补贴资金的实施和结算工作。个别县区资金确实有结余的,须在10月底前提出退回资金要求,以便统筹安排。
每年11月30日前,各级农机部门要将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包括和地方财政安排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总结分别以纸质和电子文档的形式报送省农机局、省财政厅。
附件:1.安徽省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 2.安徽省血防疫区县名单
&&&&& 3.安徽省丘陵山区县名单
&&&&& 4.安徽省&&&&& 年度&&&&& 县(市、区、场)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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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已故干部职工遗属生活补助的请示
关于解决已故干部职工遗属生活补助的请示
导读: 关于解决已故干部职工遗属生活补助的请示(共6篇)遗属生活补助申请书遗属生活补助申请书尊敬的领导:我叫***,系**小学已故教师***的母亲,今年85岁,由儿子***赡养。因长期在家务农,体弱多病。如今,年岁已大,患有严重的腰间盘突出症、冠心病,需要长期服药治疗。今年9月5日,儿子因胃癌不幸去世,家里没有了生活来源,医疗费用没有了保障,家庭生活出现...
篇一:关于解决已故干部职工遗属生活补助的请示遗属生活补助申请书
遗属生活补助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我叫***,系**小学已故教师***的母亲,今年85岁,由儿子***赡养。因长期在家务农,体弱多病。如今,年岁已大,患有严重的腰间盘突出症、冠心病,需要长期服药治疗。今年9月5日,儿子因胃癌不幸去世,家里没有了生活来源,医疗费用没有了保障,家庭生活出现了困难,特申请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望组织给予批准为谢!特此申请!
申请人:***【关于解决已故干部职工遗属生活补助的请示】
*年*月*日篇二:关于解决已故干部职工遗属生活补助的请示遗属补助申请书范文
遗属补助申请书范文
遗孀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范例
尊敬的农机局领导:
我叫宋xx,今年69岁,我丈夫王国良(大修厂职工)于30年前为农机局办事时因公死亡。三十年来,我的生活一直靠农机局和大修厂救济、补助维持生活。我心里也一直在默默地感激党和政府、感激农机局历届领导对我这个孤寡人家的关怀和照顾。
如今,我年岁已大,体弱多病,患有严重的风湿性关节炎、高血压及冠心病;胃部还做过大手术。多年来,经常去医院看病,每天都得吃药,医药费占去了我大部分有限的遗属生活费,(遗属生活费每月95元)因此,我的生活日益艰难,生活特别困难。眼下,年关将至,为了能使我过一个安静平和、不再为吃喝犯愁的春节,为此,特向农机局领导提出困难补助申请,请您们根据我的目前处境和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以帮助我顺利、心情愉快地渡过今年的春节。
遗属定期生活补助申请书
尊敬的斗里乡人民政府领导:
我叫xx,系已故职工石明新的妻子,今年61岁,因长期在家务农,体弱多病。如今,年岁已大,患有严重的腰间盘突出症、冠心病,需要长期服药治疗,医疗费用都是由丈夫的退休金来承担。今年9月6日,丈夫因心脏衰竭不幸去世,家里没有了生活来源,医疗费用没有了保障,家庭生活出现了困难,特申请遗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望组织给予批准为谢!特此申请!
201x年12月5日
生活补助申请书范文
尊敬的各位校领导:
我是xxxx级xx本科x班的学生,家住在农村,父母是农民,知识水平不高,我们家是村上的贫困户,重点扶助对象,家庭经济的主要来源均来自那几分微薄的农田收入,平日生活拮据,家里房屋破旧,里面那仅有的几件家具都还是父母结婚时置办的,厨房还是搭建在家里的过道上,在雨下得特别大的天气里,炉火都升不起来,更不用说要想
在该吃饭的时间里吃饭了,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了。
这些年来,我读书的费用都还是问亲戚朋友借和靠他人的帮扶,即使是现在我所穿的很多的衣服都还是同学或朋友那些不穿了的衣服送我的。
从开学到现在,由于多种原因,我不知道“饱”是什么滋味,“饱”是什么,或许它已不存在了,于我来说。物价的上涨,让我必须在那原已微薄得可怜的生活费里必须在精打细算,否则,失去的将更多,不知道的也将更多。鉴于上述的多种原因和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特申请生活补贴金,望个位校领导能够批准。
篇三:关于解决已故干部职工遗属生活补助的请示2016遗属生活补助申请书
遗属定期生活补助申请书【关于解决已故干部职工遗属生活补助的请示】尊敬的斗里乡人民政府领导:
我叫XXX,系已故职工石明新的妻子,今年61岁,因长期在家务农,体弱多病。如今,年岁已大,患有严重的腰间盘突出症、冠心病,需要长期服药治疗,医疗费用都是由丈夫的退休金来承担。今年9月6日,丈夫因心脏衰竭不幸去世,家里没有了生活来源,医疗费用没有了保障,家庭生活出现了困难,特申请遗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望组织给予批准为谢!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篇四:关于解决已故干部职工遗属生活补助的请示2016遗属困难补助申请书
遗属定期生活补助申请书
尊敬的斗里乡人民政府领导:
我叫XXX,系已故职工XXX的妻子,今年61岁,因长期在家务农,体弱多病。如今,年岁已大,患有严重的腰间盘突出症、冠心病,需要长期服药治疗,医疗费用都是由丈夫的退休金来承担。今年9月6日,丈夫因心脏衰竭不幸去世,家里没有了生活来源,医疗费用没有了保障,家庭生活出现了困难,特申请遗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望组织给予批准为谢!特此申请!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申请书
尊敬的xx领导:
本人xx是职工的家属,老公xx因患肝癌去世。老公xx住院期间,花费了所有积蓄,还欠下了不少外债。本人目前没有固定工作及收入,加之身体不太好,经常生病。现与儿子相依为命,儿子开始读高中正是属于用钱的关键时期,父母年事已高,体弱多病,整个家庭的经济压力都落在我一人身上。希望支队领导酌情考虑本人的困难情况,望予以批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二〇一三年三月六日
篇五:关于解决已故干部职工遗属生活补助的请示2015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第1篇: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九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工作部署,坚决纠正财政供养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妨碍社会公平正义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根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豫纪发〔20XX〕21号)的通知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统一组织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强化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监管,推进编制、财政、人事制度改革,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通过专项治理,澄清机构编制、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和工作关系底数,坚决纠正财政供养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妨碍社会公平正义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
二、治理范围
学院所属部门各类财政供养人员。
三、治理内容
(一)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但工资待遇(含津贴补贴、补助,下同)、离退休(退职)费未按规定处理到位的。
(二)工作人员考上全日制学历教育脱产学习的;未履行审批手续,长期不上班、离岗经商办企业、长期在外进修学习或从事其他工作等,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
(三)以借调为名,既不在借入单位又不在借出单位上班,但仍领取工资的。
(四)用少量薪酬聘用他人顶岗,自己从事其他工作,在单位领取工资的。
(五)已调整工作岗位,但工资关系未按规定随行政关系转办的。
(六)未经批准在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兼职,领取双份报酬的。
(七)在职及离退休人员亡故或被宣告失踪,仍由家属继续领取工资的。
(八)已达退休年龄(经组织批准的除外)和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仍领取在职人员工资的。
(九)不在特定工作岗位工作,违反规定领取特殊岗位津补贴的。
(十)不符合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或以前符合、现在不符合有关规定,仍由家属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
(十一)弄虚作假、占编制不上班,骗取冒领财政资金的。
(十二)其他采取不正当手段,违反规定领取工资、离退休费的。
四、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上下联动&和部门自查整改与组织核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实事求是、宽严相济、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进行处理。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8月1日至9月15日)
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治理工作实施意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严格对照&吃空饷&的各类情形,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要认真梳理全体人员工作关系、工资发放、在岗在位情况,做到不漏人、不漏项、不隐瞒、不作假,如实填写《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情况统计表》和《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日前报学院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行政办公楼427房间,联系人:李志荣,电话:)。
第二阶段:重点检查阶段(9月16日至10月10日)
通过查阅资料、现场察看、走访座谈等形式,深入各部门进行全面核查。被群众举报投诉、自查不认真自纠不到位的部门进行重点核查。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阶段(10月11日至11月10日)
加强机制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办法,建立问责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意识。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和人员经费管理办法,实现人员编制、人事关系、工资变动、党纪政纪和司法处理等信息共享机制。二是建立机构编制情况、人事工作关系、工资津补贴发放、人员去向公开公示制度,建立&谁管理谁负责&的问责机制。三是建立监督检查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工资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对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洛阳理工学院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杨小林
副组长:袁静波 董延寿 韩振英 曹国杰
成 员:韩洪涛 王大力 赵尊群 宁建辉 王 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韩洪涛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密切配合。各机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组织部、人事处要进一步核实各部门机构编制及现有在编人员情况,为治理工作提供数据,并根据核查情况及时调整或核销&吃空饷&人员所占编制;同时要根据在编人员在岗情况及时调整核销组织人事、工资关系,并办理相关手续;财务处要根据编制、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手续,及时调整工资数据或核销工资关系,并相应核减工资预算。纪委要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在治理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予以严肃查处。治理办要及时收集各种表格并及时向上一级治理办公室上报有关材料。全校各部门要加强沟通,按时报送有关材料,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三)注重实效。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要求,精心组织安排。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营造良好的治理氛围。要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抓好自查清理和审核整改工作,尤其要严把审核关,逐人逐单位进行审查,做到&六查&:查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查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审批手续、查在岗情况。要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严肃纪律。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要加强对自查自纠阶段的督促指导,做好重点检查阶段的核查工作。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切实强化社会监督。要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对群众反映和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认真清理纠正。对专项治理工作不认真,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第2篇: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周口市深化&转创&活动、推进&狠抓落实年&工作方案》(周办〔20XX〕4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公职人员管理,严明工作纪律,切实解决机关干部长期缺岗不上班&吃空饷&问题,依据《公务员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职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治理范围
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公职人员。
二、治理对象
1、不符合政策规定,以借调、病休、停薪留职等名义不在岗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的;
2、经组织选派或非经组织选派外出学习期满未回原单位工作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人员;
3、长期旷工或请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不在岗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的;
4、在职人员自动离职或离退休人员死亡或被宣告失踪后,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的;
5、达到退休年龄,未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标准领取工资、补贴的人员;
6、调动后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又在新单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的;故意隐瞒情况虚报冒领工资、补贴归单位或个人使用的;
7、被判刑或者受到纪律处分后,未按相关规定降级或停发工资,仍按原职级领取工资、补贴的人员;
8、将差额拨款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列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的;
9.企业下岗、内退人员领取生活费后,又在财政供给单位就业领取工资的人员;
10、其他各类虚报人员编制,冒领财政拨款的。
三、治理方法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由市&转创办&牵头,会同组织、编办、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组成专项治理办公室,统一组织,分级实施,治理工作分为自查自纠、集中核查、整顿规范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1日一6月20日)。各级各部门召开动员会,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明确专人负责。结合本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册、工资表、花名册、考勤记录等相关信息,摸清底数,认真登记,如实填报&吃空饷&人员表(表格附后)。对自查出的&吃空饷&人员,主动承认错误并退还违规领取的工资和福利补助的,以及能积极主动如实上报纠正&吃空饷&人员的单位,可不追究该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由所在单位负责清退已领取的工资和补贴,上缴同级财政,并到相关部门办理核减工资和编制手续。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要写出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自查结果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并由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报各级专项治理办公室。
(二)集中核查阶段(6月21至7月31日)。市专项治理办公室根据自查情况,深入市直各单位进行核查,抽查各县市区有关单位,按照编办数据库实名制信息与单位实有人员相对照,财政核拨工资花名册与单位实有人员相对照,单位实有人数花名册与考勤登记表、人员身份证相对照的办法,与干部职工逐人见面,不留盲点。特别是把各级教育部门的一线教师作为重点核查对象,采取现场签名笔迹与教案备课笔迹相对照,师生相互指认等办法,坚决制止弄虚作假及其他不良现象的出现。凡不认真自查自纠,经群众举报并核查属实的&吃空饷&人员,除退还已领取的工资和福利外,还要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整顿规范阶段(8月1日至8月20日)。核查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要对核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重点解决本单位在人员管理上出现的各种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并将报市专项治理办公室。市专项治理办公室根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会同组织、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制定解决&吃空饷&问题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把开展公职人员&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开展好各个阶段的工作,研究和解决治理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完善公职人员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坚持边清理、边整改,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各级组织、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实行&三公开一监督&(即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监督)。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对清理结果负总责;坚持实事求是,严禁瞒报、漏报各类&吃空饷&人员;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弄虚作假、打击报复、隐瞒事实真相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三)建立机制。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以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汲取教训,严肃编制、人事纪律和财务管理,本着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及时掌握人员变动等情况,及时到组织、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办理各种手续,凡干部任免、调入、调出或录用到新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将工资关系留在原单位,调出单位必须在3个月内向有关部门申请,理顺编制和工资手续;及时核减在职死亡人员的编制、工资关系;核减离退休死亡人员的离退休生活费;及时核减非组织选派的离岗学习人员的工资;及时核减不符合遗属补助条件人员的遗属补助等,坚决杜绝公职人员&吃空饷&现象的再次发生。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将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电子信箱:XXXX。
第3篇: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和财政纪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要求,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省委、省政府决定,20XX年9月至12月在全省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为保证专项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根据《河北省&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要求,以纠正多领、冒领、骗领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为突破口,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和财政纪律为重点,以构建防范&吃空饷&长效机制为目标,切实解决组织人事和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振兴河北体育、建设体育强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治理范围和清理对象
(一)治理范围
此次&吃空饷&专项治理的单位,包括局机关和以财政拨款安排人员经费的各直属单位。人员范围包括20XX年6-8月份以财政性资金发放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的人员。
(二)清理对象
1、在编职工离职、开除、辞职、辞退、非组织选派自行离岗学习、长期病事假、长期旷工、已故或失踪、违规停薪留职,但未办理核销(减)工资手续,仍在原单位正常领取工资福利人员。
2、按规定应办理而未办理退休手续,以及已办理了退休手续,但仍按在编职工领取工资人员。
3、离休、退休、退职职工已故或失踪,其家属或利害关系人仍代领离休费、退休费或退职生活费人员。
4、离休、退休职工从社会保险机构领取养老保险金,又同时从财政领取离休费、退休费人员。
5、受党纪政纪处分、被司法机关羁押和受到刑事处罚未按规定进行工资核销(减)人员。
6、享受遗属补助的人员已不具备享受补助规定条件,仍继续领取补助人员。
【关于解决已故干部职工遗属生活补助的请示】7、虚报多领、冒领职工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的单位和人员。
8、其他已经不具备直接从财政领取补助条件、仍继续领取补助的人员。
三、治理步骤和方法
专项治理工作,从20XX年9月5日开始,至20XX年12月20日结束,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动员阶段(20XX年9月5日至9月18日)。
9月中旬,召开河北省体育局系统&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各单位也要及时召开动员会议进行部署,启动专项治理工作。专项治理工作要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通过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深入广泛的宣传发动,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吃空饷&的危害性和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参与、支持、配合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单位自查阶段(20XX年9月19日至10月15日)。
各单位要按照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和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人员信息公示和自查工作。公示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公示内容包括:专项治理公告,单位月份领取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人员信息(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本单位及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地址和通信地址。第二次公示的内容为各单位自查结果,即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确认的&吃空饷&人员信息。在组织进行全员公示的同时,各单位要对照机构编制管理证、增人计划卡、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领取表、在岗及离退休退职人员名册等的基础上,结合单位考勤记录等情况对在职领取工资人员进行核查;采取走访、慰问或其他合适形式,了解掌握领取离退休金、退职生活费、遗属补助人员准确信息。对所有被群众举报人员,必须一并纳入排查清理范围,仔细查证,一一确认。两次公示纸质信息要在单位办公地点明显位置张贴,有条件的单位要在内部网络发布公示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各单位要将两次公示信息和全面汇总整理确认的&吃空饷&人员信息及相关材料,连同自查情况报告一并报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的公示、自查情况进行现场抽查,抽查面不少于30%。
(三)集中核查阶段(20XX年10月16日至11月5日)。
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抽调专门人员,依据各单位报备的公示信息、群众举报信息和单位排查出的&吃空饷&人员信息,对照有关文件和所掌握的清理范围内所有人员信息,进行对比核查。对部分单位,特别是一些人员较多、自查&吃空饷&人员零报告的单位,要作为重点进行检查。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受理群众举报,详细记录群众举报信息,并依据举报线索逐一调查核实。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所有重点检查和群众举报查出的&吃空饷&人员信息,单独记录,单独统计,并向有关单位反馈。
(四)清退处理阶段(20XX年11月6日至11月25日)。
对清理出的&吃空饷&人员,要立即停止其领&饷&行为,并立即按照规定程序核销(减)工资福利和补助。认真核实&吃空饷&人员多领财政资金情况,多领资金追溯到&吃空饷&人员开始时间算起,对多领的财政资金单位必须负责追回或在以后发放的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中逐月扣回,并缴入财政部门指定的银行账户。
对&吃空饷&人员的处理,要充分体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指导思想,对主动自查上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退回多领财政资金的,依据有关规定从宽从轻处理,可不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被群众举报核查属实或经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核查证实的人员,要从严从重处理,除必须退回多领资金外,还要对&吃空饷&人员及其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性质恶劣、影响大、涉及腐败违法违纪或拒不配合的人员,可依据有关规定做出开除党籍、公职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1月26日至12月15日)。
各单位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同时认真填写有关报表(见附件2、3)。报表和单位总结报告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数据一并报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董得良同志和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监察专员牛祯贵同志为组长,计财处、人事处、监察室等有关同志为成员的河北省体育局&吃空饷&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计财处,具体负责组织局系统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认真组织实施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
(二)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既要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又要通力协作配合。计财处既要全力做好日常工作协调,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正常运转,同时要负责提供、核实财政统发工资人员信息、协助办理多领财政资金的缴库手续、指导单位进行相关账务处理;人事处要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严格编制管理,做好政策解释、信息提供、各单位编制情况核实、清理范围人员工资福利核定、&吃空饷&人员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核销(减)手续办理、从社保机构领取养老保险人员信息核实、领取遗属补助人员资格认定、&吃空饷&人员界定和组织人事处理;监察室要对&吃空饷&人员清退处理进行全过程监督,并提供有关违规违纪党员和领导干部方面的信息。
(三)把握政策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关乎个人利益。因此,要准确把握落实有关组织人事、财务管理及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政策,确保各项工作在正确、一致的政策指导下进行。要认真受理群众举报事项,做到逐一登记、逐一排查、逐一处理,同时要特别注意做好群众举报信息的保密工作,防止打击报复行为发生。要密切关注社情舆论,正确引导舆论导向,认真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和各种咨询,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各类&吃空饷&专项治理数据,未经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不得对外发布。
(四)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单位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对于组织工作不认真、公示信息不全面、受理举报不及时、执行政策不彻底的单位,要责令其立即改正并&补课&。逾期完不成工作任务、达不到工作目标的,要对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问责。
(五) 构建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各单位要结合本次专项治理情况,全面分析、查找在组织人事和财务管理、政策执行和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缺陷和漏洞,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防范&吃空饷&长效机制,巩固本次专项治理成果,防止&吃空饷&问题反弹。
第4篇: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9月至12月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根据《张家口市市本级&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我局&吃空饷&专项治理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纠正多领、冒领、骗领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为突破口,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和财政纪律为重点,以构建防范&吃空饷&长效机制为目标,切实解决组织人事和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篇六:关于解决已故干部职工遗属生活补助的请示2015财政局老干部工作自我检查报告
2015年,我局老干部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老干部局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县财政工作大局,坚持不懈地贯彻市、县一系列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做了大量深入扎实、艰苦细致的工作,使老干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老干部政治待遇进一步落实,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加强,生活待遇的落实有了新进展,老干部的作用进一步发挥,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老干部信访、信息库建设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我局于11底利用一周的时间对全系统老干部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真落实责任制,强化对老干部工作的领导
2015年,局领导高度重视老干部工作,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年初召开两次会议,按照“眉组老干发[2015]3号”文件精神,全面部署老干部工作,提前安排,做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落实好老干部“两项待遇”,不断强化服务,充分发挥老干部作用。进一步加强对老干部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老干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切实把老干部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老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在我局得到了充分贯彻和落实,老干部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配备专干,局政秘股具体负责老干部工作日常管理,在年初签定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合同中,赋予了一定的分值。作到责任明确、工作落实。
二、认真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确保老干部政治坚定、思想常新
一是在老干部来访时,局领导能认真听取汇报和提出来的要求,并积极采纳老干部提的一些好的意见和建议,对老干部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能够给予明确答复并及时解决。做到来信来访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对不符合政策规定或一时难以办到的事情,向老同志解释清楚,做好思想工作。
二是每季度召开一次老干部座谈会,组织学习有关文件,传达重要会议精神,通报局主要工作情况及重大事项。组织老干部学习、活动,加强与老干部的联系,为每位退休干部都征订了《春秋》,有关学习资料都及时发送给老干部。
三是在召开每月一次支部大会时,所有退休老党员都能按时参加组织生活,认真学习局制订的学习计划、等,并且学习材料人手一份。
四是高度重视老干部信访工作,对老干部遇到的困难及时给予解决,努力做到让老干部们都能满意。对属于本局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均能按规定及时认真地办理。
三、全面落实老干部生活待遇,确保待遇到位,服务到位
我局在老干部工作上认真贯彻“政治上关心、生活上从优”的原则,坚持积极为老同志办实事、办好事,帮助老同志解决实际的问题和困难,建立完善了“三个机制”,确保离休干部“两费”的落实,切实做到足额发放、实报实销、决不拖欠。
一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医疗费保障机制。本着坚持“保证治疗、因病施治、合理用药、节约开支、防止浪费”的原则,按规定为全局老干部制定了医疗卡和每年的身体检查单,并视不同情况,特殊情况特殊对待,解决处理好老干部看病、审核、报销等环节,确保离休干部医疗费按规定实报实销。
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老干部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保障机制。按规定及时报批局老干部享受和调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并对于老干部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发放实行全县统一工资卡发放,不存在拖欠和克扣现象。
三是坚持走访慰问老干部生活保障机制。在老年节、春节等重大节日,领导都亲自携带礼品逐户走访、看望慰问老干部生活,送去了党的温暖。重大节日必访、特殊情况随访已经形成了制度。
四、加强老干部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在老干部工作队伍的建设上,我局注意把政治素质好、对老干部有感情、有开拓和奉献精神、工作能力强的同志安排到老干部工作岗位上。目前我局老干部工作人员坚持以服务的思想从事管理,以服务的形式实现管理,初步形成了一支思想觉悟较高、业务能力强,对老干部有深厚感情的工作队伍。从事老干部工作人员能认真学习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进一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以适应老干部工作的要求。
我局在2015年老干部工作上,虽然落实了一些具体工作,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个别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对在职老干部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培训存在不足;对老干部的管理和服务,促进其“老有所为”做的还不够等等。
今后,我们将在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做好。一是要认真做好老干部工作。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都应该去关心和尊重每一位老干部,扎扎实实地把这项工作做好。二是要切实从各方面关心老干部。凡是应该照顾老干部的地方,都要照顾好;凡是能照顾到的,包括精神上和物质上的,一定要考虑周全,不但要不折不扣,还要比以往做得更好。三要定期征求老干部对我们工作的意见。一方面要注意听取他们对我们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我们的工作出谋划策,另一方面还要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为以后的财政事业做出新的贡献。五是凡是老干部个人或家里有重大事情的时候,要给予高度重视和帮助,一定要让他们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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