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打分分房夫妻分房感情越来越淡一方是下岗工可以加分吗

问题补充&&
本页链接:
猜你感兴趣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法律快车已经建立364个城市分站,累计法律咨询条,日均案件委托超过600项,日均访问量达70余万次,执业律师注册会员逾170411名,公众注册会员逾200万名。
您所在的位置: > >
> 一方婚后单位福利分房离婚如何分割?
所在地区:上海 - 上海
手  机:
电  话:
(电话咨询免费,咨询请说明来自法律快车)
执业证号:21887
执业机构:上海市海上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上海市陕西南路231号(海佳大厦)A座2层
按专业找上海律师
一方婚后单位福利分房离婚如何分割?
作者:王寅翼  时间:  浏览量 31  评论 0     
一方婚后单位福利分房离婚如何分割?
答:婚后夫妻一方在婚后通过福利、单位补贴取得产权房,但同时与用人单位签有服务期协议的,鉴于取得房屋产权的事实发生在婚后,首先应明确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由于该方对此房的获得具有较大贡献,福利分房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是基于夫妻一方在单位工作而取得福利分房资格的,且其为了获得福利分房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服务期协议,将来择业的自由会在服务期内收到限制,因此,夫妻离婚时,因服务期问题导致房产权利受影响的事实尚未发生的,对该房产的分割应考虑尚存服务期的长短、夫妻共同生活的时间,适当多分给签有服务期协议的一方。免费发布咨询,坐等律师在线服务
需求发布后
10分钟内收到律师在线回复
平均有多个律师参与回复
得到了圆满解决
您的位置: &
夫妻双方其中一方享受过福利分房指标后,是否影响另一方单独买房的优惠?
1、男方婚前有一套房产,婚后未将女方名字写在房产证上,如果离婚,这套房产女方是否无权分得?
2、男女双方婚后遇老宅拆迁,据说双方均未享受过福利分房指标的可以多得些赔偿款。如果证明双方都未享受过福利分房指标,且其中一方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房产,在得到多赔的款项后,无房产的一方今后单独买房是否无法享受任何优惠政策?
律师回答地区:浙江-杭州咨询电话:帮助网友:741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1、婚后将房产便跟为2个人的名字,该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2、这个要看当地的政策 09:57地区:浙江-嘉兴咨询电话:13515***帮助网友:15673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此问题已经解答。 14:004050人员再就业调查 夫妻同心聘下岗工开创速冻事业_新闻中心_新浪网
不支持Flash
<h1 id="artibodyTitle" pid="1" tid="1" did="" fid="人员再就业调查 夫妻同心聘下岗工开创速冻事业
  端木永山(右)向记者展示他们生产的速冻水饺和汤圆
  10多年前,他是面粉厂的一名下岗工人,为求生计四处奔波;今天,年仅37岁的他,一手创办起了一家冷冻食品厂,总资产达3000多万元。他是河南省年歌食品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端木永山。在卢书记来调研时,他是第三个发言的代表。卢书记称赞他企业做得好,还给出了建议――“你这个品牌可以换成端木嘛,我觉得肯定行!”□今报记者 张波/文 首席记者 张晓冬/图
  【故事】用“馒头”开创速冻事业
  记者面前的端木永山,是一个干净利索、谈吐直爽的年轻人。1994年,因为所在的面粉厂效益不好,他便主动要求下岗。在考察了一段时间后,他决定从老本行做起,和另外两个人一起,四处借钱创办了一座日产15吨的小型面粉厂,总投资也就两三万元。
  1997年,有关部门举办了一个中国馒头放心工程,端木永山瞅准机会,从新乡一家工厂引进了一条馒头生产线,开始生产馒头。这时候,他的妻子也从单位下岗,同是下岗工人的两人一商量,索性在南乐县聘用了20余名下岗工,开始专心做自己的“馒头事业”。
  依靠良好的信誉,他的馒头厂很快在当地站稳了脚跟,十多家政府单位和学校成了他的固定客户。
  每年的寒暑假,是一个生意淡季,抓紧这个机会,端木永山开始在郑州等地进行考察,在听过朋友的建议后,他准备进军速冻食品行业。“我觉得这个行业投资小,并且发展空间比较大,可以逐步扩大规模”。
  2004年,他购买了一套二手的速冻水饺设备,开始进军速冻食品行业。同时,由于馒头生意并没有放下,端木永山有时就自己开着机动三轮车送馒头。每天早上四五点起床,必须要赶在各个单位开早饭前将馒头送到,端木永山形容自己,由于休息不够,“开着车都眯着眼睛睡觉”。
  端木永山的企业就这样逐步发展壮大。2007年,在原有的公司基础上他投资500余万元,引进了先进的速冻食品加工生产线,扩大到了日产50吨的规模,公司也注册一系列商标,如今的公司,是一家拥有160余名员工,总资产3000多万元的企业,其中解决了五六十名下岗工人的就业问题。他的企业生产的饺子,远销国内多个省区。
  端木永山告诉记者,他正准备在当地的产业集聚区内筹建另一个厂区,该厂区预计于今年10月份投产,届时日产可达100吨,年产值可达1.5亿元。
  【印象】平易近人 不像个“大官儿”
  在与卢书记的会面中,他是第三个发言的下岗工人代表。整个过程中,卢书记留给端木永山的深刻印象是:朴实、随和、幽默、平易近人,不像个“大官儿”。
  当听到端木永山介绍完自己时,卢书记微笑着说,这个姓氏应当是比较有讲究的。端木机智地回答:“孔孟端木为一家。”这时大家都笑了。
  端木回忆说,在介绍完自己的经历后,卢书记连声称赞:“好好好!”卢书记说,本来是一名下岗工人,端木永山通过自己的努力又带动其他几十名下岗工人实现再就业,资产规模达上千万元,这是很不容易的,做得很好。另外,速冻行业在河南是比较有前景的,希望他继续努力,做大做强,同时还给出了他具体的建议――“你这个品牌可以换成端木嘛,我觉得肯定行!”
  在汇报结束后,端木永山牢牢地记住了卢书记的这个建议。他告诉记者,下一步,公司在发展高端产品时,一定会优先考虑使用“端木”这个品牌。
  在听完他和另外一名创办棉纺公司、固定资产同样达数千万元的下岗工人创业的故事后,卢书记幽默地给予评价:“你们两个的日子比县委书记都强。”
  ■ 政府行动
  帮扶下岗工人再就业 南乐五大“法宝”
  5日上午,在南乐县一间小小的会议室里,卢展工听了几名下岗再就业职工讲述自己的故事后,表示“很受教育、很感动”。正如卢书记所说,他们是 “在有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每个人都走出了一条很好的路,不仅自身实现了再就业,也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
  那么,在南乐县,当地政府部门是如何帮助下岗人员实现再就业和创业的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闫振瑜,用五个词语概括当地帮助4050人员实现再就业的工作,总结起来就是 “感情关怀;能力提升;资金扶持;跟踪访问;帮助指导”。
  要进行帮扶,首先要摸清楚家底子。闫局长表示,为了掌握全县包括下岗失业人员在内的各类人员的就失业动态,他们从2009年1月起分别建立了《就业人员台账》、《失业人员台账》、《就业困难人员台账》、《就业转失业、失业转就业台账》等,以此为依据,及时对就业弱势人员进行就业帮扶。
  其次,为了让下岗工人有一技之长,他们强力开展了创业培训和技能培训工作。从2003年起对全县下岗失业人员进行了再就业技能培训,培训人数累计达到12000人次,培训面达到了85%;接受创业培训人数已达600余人。
  不仅要帮助下岗工人就业,还要帮助有条件的人员进行创业,“培养小老板”。对此,闫局长说,2007年,南乐县建立了创业孵化园区,在城区繁华街区开辟了面积为1平方公里的创业孵化园区,采取以师带徒的方式培育创业人员。3年多来,从创业孵化园区已经促成创业人员120余人。至于具体的扶持方式,主要是提供小额贷款支持,给门店吸纳有意向创业人员,让其在营销门店学习经营方法。
  针对一些家庭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劳动部门还设法为他们发放谋生工具。2005年以来,劳动部门先后为1220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了120台中型豆浆机、300辆人力三轮车、600台氩弧焊机、200台小型电动缝纫机等。有了这些工具,不少人蹬起了三轮车,做起了小生意,开起了电焊维修,利用缝纫机搞来料加工等,实现了自食其力。
  闫局长表示,这些年来,南乐县坚持实施了亿元万人创就业工程。2009年,当地县委主要领导就提出利用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万人创业就业。当年,他们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5亿元,扶持6000人搞起了种植、养殖和加工,带动了18000余人就业,拉动了民间投资2000万元,工程收到良好的效果。去年,他们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62亿元,向660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800余万元,带动就业1700余人,向返乡农民发放1.338亿元,扶持自主创业9273人,带动就业25000余人,拉动民间投资5000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夫妻双方一方已购房,是否会影响另一方的实地农民分房呢?
一方已购房,是否会影响另一方的实地农民分房?
一,如果你在本市购房,而另一方是在本市外的实地农民分房,不受影响。&二,如果以家庭为单位,双方均是本市户口,也根据实际情况以定。。。
其他回答(共3条)
一,如果你在本市购房,而另一方是在本市外的实地农民分房,不受影响。&二,如果以家庭为单位,双方均是本市户口,也根据实际情况以定。。。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但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几种情况:&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6、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7、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8、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夫妻离婚了,在处理离婚房屋产权时,判断产权方归属的标准有以下几点:&⒈婚前已取得产权证的房产&房屋产权应归一方。即使婚后用共同财产支付部分购房款,只是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有权就这部分支付的购房款要求分割或获得补偿。&⒉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产&一方婚前购买,房款缴清,但产权证未办理完毕的,一般认定系一方财产。&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并缴纳部分房款,部分房款系婚后缴纳,在离婚时,房产证仍未办理完毕。此种情况,以房产物权期待权归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缴纳的房款属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房产政策热门问题
相关套图推荐
家居精彩推荐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sta 2有分房保护吗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