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浮,过板有密度板厂砂光工序招工的吗

招工!招工!招工!老板们,你们有反思过吗?
买家,尤其系外国买家,将产品价钱压得有几低,大家知道吗?质量又要求有几高,大家又知道吗??这样的环境下,提工资,现实么?
中国物价几高?
不懂中国政治、不懂中国国情、更不懂广东省的“省情”,如果个个都好似你甘林,甘样中国会系十年内变成资本主义国家!我可以肯定!贫富悬殊、先富带动后富在哪里?中国都被美国的参议员直接评论为“资本主义国 ...
casio2424 发表于
完全同意!!连饭都食唔饱,一日工作十几个钟既既工作,何来大谈晋升?有人讲“工资低工作量大就系老板考验工人既时候”。我感觉哩句说话系本年度第一句最缺德既话。
而家做老细同埋打工都难啊
工人创造的劳动价值应与收入成正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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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创造的劳动价值应与收入成正比!
ttbj2009 发表于
成正比?又一个笑话!ttbj2009 你也是一个资本家,成正比为何打工的连工都唔做,难道他们不知道饿的滋味吗?老板都开小车,宝马、BENZ、凌志,钱从边度来?你学过政治未?初中毕业未?“为了赚取更大的利润——资本家的本质”。老板们从来都唔会反醒,一味的赚,像台湾的富士康的两次员工死亡事件,不也就一样,死了才出来说话。中国政府就是这样,问题一直的存在,可不出问题,就不管。
发帖的人,同支持楼主的人,请注意!
我看了这篇帖,觉得好搞笑,为何?
未表现功夫,先讲待遇的人,你只有一个下场:饿死街头!!!
假如,给你一万一个月,到时你只会唉声叹气:乜想做死人咩?
假如,给你一 ...
睿翼 发表于
& &&&只能说你的理论非常正确,但是也只停留在理论。首先讲待遇,中国社会发展到现在2010年,在珠三角这边普工的工资从根本就没有提高过,有的也只有“被提高”,“被提高”反映在每年社保费都在上升。从现在的物价来看,就是工资降下来了,这个工资下降跟国家得到的统计局的结果是相反的,大家对工资的要求当然是多劳多得,但事实上劳动跟报酬不成比例,一个人哪怕是最社会上最最低贱的岗位,也不至于养不活自己,但现在确实是这样!所以我们现在呐喊工资低是理直气壮的!
& &&&在中国有非常多的中小企业,老板们大多数没有受过多少教育。对于怎么跟人家竞争,怎么赚钱可能很精明,但是对于管理很多人还是不太了解,工人们的效绩根本就没有一个完整完善的可执行的体系,工厂里面哪个工人干的好哪个干的不好没有一个标准去衡量,这样就很难讲多劳多得了!所以说你的话只停留在理论层面上!你要么是一毕业就进老爸的公司,要不就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学生。总之你就没有真正的像普工一样的打过工!
國家控制5到物價···要求做老闆既升工資
但你有無霖過做老闆既卑人走數!收5到錢
材料上漲··自己5可以升價··1升價無生意做··
但都仲要升工資卑員工····又無拖糧··
你做老闆睇下啊·····好多開支咖··你未做過你5知
很好啊,赶走晒d捞
你地个个以为做老板真系甘爽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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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免责声明: 本网不承担任何由内容提供者提供的信息所引起的争议和法律责任这个时代坑爹、坑妈、坑男朋友的层出不穷,但是你有没有听说过HR坑老板的? 不管是刚刚入行还是一些资深的HR都经常会出现这样的错误,而这个错误可是把老板坑大了。至于员工嘛,那就偷着乐吧!
一、劳动合同签订的聘用期限一天之差,老板要多赔半个月到一个月工资。
例如:老板告诉HR与员工签订一年期的劳动合同,结果你把聘用时间填写成:自日至日。结果会怎样呢?
由于HR在劳动合同聘用期时间上填写的“自日至日”比一年期的劳动合同正确填写方法“自日至日”多了一天,将造成以下两种结果:
1、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某些情形下:
用人单位将要向员工支付1.5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比法律规定多出了0.5个月)
法律依据:
因为多了这1天,劳动合同就变成1年零1天的劳动合同了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在强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将要向员工支付3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赔偿!(比法律规定多出了1个月)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劳动合同中有不为员工缴交社保公积金的内容
有些用人单位为逃避责任,自作聪明在劳动合同中注有“根据员工要求不缴交社保公积金”的内容,甚至直接注明不为员工缴交社保公积金。殊不知这样的结果将在劳动纠纷仲裁或法院庭审中依然败诉。
更可怕的是一些“聪明”的员工将在自己想辞职(员工自请辞职情形无需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的时候却以用人单位不缴交社保为由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并索赔1年1个月的经济赔偿金!对于工资较高的员工这是一笔数额不小的收入!
1、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交社保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该种情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员工。
2、对于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交社保公积金问题,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被认定企业违法。因为,这种约定即便经过员工签字确认也会被认定为迫于企业压力在违背个人意愿的情形下接受的。
来源: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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