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社保在四川但现在海口开店要多少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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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之前在海口工作时公司帮我交过两个月的社保,后面辞职了,就没有交过,那现在在广州的公司要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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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咨询提醒有关海口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及申领的指南-随便吧社保工具
有关海口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及申领的指南
社保的转移是一种常见的想象,但每个地方的转移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那海口市社会保险转移的流程又是怎样的呢?哪些险种不能转移呢?不能转移的险种又是怎样处理的呢?随便吧社保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海口市社会保险的办理流程。现在就跟着小编一起去了解吧!
城镇居民社会关系转移接续业务流程
(一)转移流程图
  (二)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相关规定
  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跨县转移的,转出地县级社保机构应将其居民养老关系和个人账户本息一次性转入新参保地,由转入地为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转入地尚未开展居民养老试点,其居民养老关系暂不转移,个人账户做封存处理,储存额按有关规定继续计息
  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年龄,要求跨县迁移的,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1、关系转移人员
  携带户籍关系转移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等有关材料,到转入地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参保表》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以下简称《转入表》)
2、社区协管员
  (1)检查保险关系转入人员提供的材料,确认无误后在《参保表》上签字、加盖居委会公章
  (2)每月20日前将《参保表》和《转入表》及有关材料上报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
3、转入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
  (1)审核《参保表》和《转入表》及有关材料
  (2)审核确认无误后,及时将参保、转移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3)每月25日前将《参保表》和《转入表》及有关材料上报区级农保经办机构
4、转入地区级农保经办机构
  (1)每月月底前向转出地县级农保经办机构寄送《海南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收函》(以下简称《接收函》)
  (2)转入人员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足额到账后,及时告知
  (3)进行信息系统实收处理、为转入人员记录个人账户
5、转出地区级农保经办机构
  (1)收到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后,核实《接收函》中的相关信息
  (2)转移人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如果政府补贴资金没有到位,视同到位一并转出)一次性划拨至转入地县级农保经办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
  (3)注销申请转移人员的参保信息。
  海口市职工医疗保险如何在异地报销
  一、异地居住人员医疗费报销程序
  1、异地居住人员必须先办理异地管理登记。在参保所在地外居住6个月以上的退休人员和公派3个月以上的从业人员,经参保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批手续后,其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方可按条例规定支付。
  2、异地居住人员按规定医疗费报销时需提供材料:①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复印件、②出院证明或疾病证明(证明需盖医院公章方有效)、③住院电脑清单、④住院发票(需在背面签名)、⑤单位银行开户行及账号(个人身份参保的需提供本人的银行开户行及账号)、⑥身份证复印件、⑦意外伤害和医疗费在10万元以上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病历,长期医嘱复印件等凭证交监督审核组审核。
  3、异地居住人员也可直接将报销凭证邮寄来医疗科,由监督审核组审核后,结算组工作人员依据单据的审查结果,录入电脑,开具支付凭证,经科长、分管付局长审核后,送基金管理科复审,局长审批后转账
  4、对不符合规定报销凭证,由监督审核组审核后电话告知参保人,并将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寄回参保人。
  二、异地转诊报销程序
  1、按《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参保人需转异地就诊的,应当由转出地定点医疗机构提出转诊建议,并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其医疗费用按条例规定支付。未经核准的,医疗费用全部由本人自负。”
  2、需要转诊的参保人员应提供定点医疗机构的转诊审批表,经医保办主任审批、社保复核并录入电脑,方能到转入地医院住院治疗。目前我市有资质转诊的医院有:海南省人民医院、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海南省农垦总医院、海南省中医院、海南省安宁医院(限精神疾病)、海口市人民医院、海口市中医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八七中心医院、海南省皮肤病医院(限皮肤疾病)、海南省眼科医院(限眼科疾病)。
  3、异地转诊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报销时另还需提供转诊审批表(肿瘤患者转诊同时审批享受异地门诊特殊病种的,还需提供门诊特殊病种的治疗方案)外,其它所需材料和审核程序与异地居住人员相同。
不能转移 申领须知
  一、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二、需提交的材料
  1.& 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原件);
  2.& 劳动合同书;
  3.& 本人身份证;
  4.& 2寸彩色照片2张;
  5.& 如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失业保险手册》须一同携带。
三、受理时间:每月1—17日(工作日受理)。
四、特别提示:
  1、失业人员自被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内,本人亲自前来办理。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的由政府缴纳,请失业人员在领取期间不要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否则我们将无法替你缴纳,由此造成的后果本人自负。如需自行缴纳个人养老保险,请及时到局办理缴纳个人养老保险手续。
  3、如在本省其他市县缴纳了失业保险,并未领取过失业保险金的,凭本人身份证到当地就业局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至海口市就业局合并办理。
五、办理窗口: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二楼服务大厅8号窗口
六、咨询电话:231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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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ICP备号-42015海口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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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海口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最新消息
  海口将从7月起调整社保相关缴费基数
  日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按2014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征缴社会保险费和计发社会保险待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记者联系采访了多个市县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他们均表示,将从7月起调整社保缴费基数。记者从海口市人社局获悉,海口市2015年度从业人员社保月缴费基数将从7月起调整,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元,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不得低于2529.45元。
  《通知》称,省统计局公布的2014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0589元,月平均工资为4215.75元,各市县(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我省社会保险政策的有关规定征缴各项社会保险费和计发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实际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核定。实际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确定缴费基数;其中基本养老保险,报同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后,可按实际工资缴费,但2015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5%,2016年度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0%。
  记者从海口市人社局获悉,海口将从7月起调整社保相关缴费基数,城镇从业人员五项社保最高缴费基数为12647.25元 (%),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2529.45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元(%)。
  海口灵活就业人员月缴纳社保费,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在4215.75元的60%至300%之间,即参保人员可以在2529.45至 12647.25之间自愿选择一个缴费基数缴费,缴费费率为20%,缴费金额在505.89元至2529.45元之间;基本医疗的缴费基数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为4215.75元,缴费费率为6%,缴费金额为252.945元。同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最低需要缴费758.835元。
  海口市2016年01月至06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费率
  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额按实际工资总额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均按从业人员实际工资总额核定,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省上年度社平&)300%的,按全省上年度社平300%核定;低于全省上年度社平60%的,其中基本养老保险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报同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后,可按实际工资总额征缴,但2016年度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社平50%,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社平60%。2015年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216元。
2016年01月至06月用人单位从业人员月缴纳社保费情况表
缴费费率(%)
月缴纳各项社保费金额(以三种情况为例) 单位:元
个人缴纳费率
养老:以2108元为基数
(全省上年度社平50%)
医疗等4险:以2529.6元为基数
(全省上年度社平60%)
五险:以2529.6元为基数
(全省上年度社平60%)
五险:以12648元为基数
(全省上年度社平300%)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40.2~41.5
  注:工伤保险费率根据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主要分为0.2%、0.4%、0.7%、0.8%、0.9%、1.0%、1.2%、1.5%等费率,以上表格工伤保险数据是以0.2%费率计算的。
2016年01月至06月灵活就业人员月缴纳社保费情况表
月缴纳社保费金额(元)
最低基数:2529.6
最高基数:12648
基本养老保险
4216的60%至300%
参保人员可以在648之间自愿选择缴费基数
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社平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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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我籍贯是海南临高的,在成都上大学,毕业之后在成都的公司上班,至今已有两年多了,现在辞职了,目前在海口还未找到新的单位,想问贵局我辞职后如何将我原单位的社保转入海口市,需要办什么手续以及备什么资料。望贵局能及时答复,甚是感谢!我要留言
答复时间:03-03 11:05
尊敬的网民:
您好!您的来信收悉。经拨打邮件中所留电话,无法联系到您本人,也无法了解您的基本情况,只能初步告知操作流程、所需材料、办事程序。
如办理社保跨省转入海口市社保,首先必须在海口市社保参保最少一个月后办理。如属临高非农业户口可在海口以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如属临高农业户口可在海口以单位从业人员身份参保,参保后按以下流程办理。操作流程(总):A转出地(出具凭证)&B转入地(开联系函)&A转出地(转出手续)&B转入地(接收手续)所需材料和办事程序:
1、参保人员办理跨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时,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凭养老保险手册和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原来参保地)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与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核对缴费信息后,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告知转移接续条件。
2、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缴费参加社会保险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凭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3、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规定条件转移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转移接续联系函,并提供相关信息。
4、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同意接收函后,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出具①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和接续信息表②历年缴费及个人帐户记帐信息③结算业务申请书)。
5、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办结有关手续。?
其它四项社会保险参照以上基本养老保险办理。如有疑问,可以咨询海口市社保局关系科转移窗口,联系电话。非常感谢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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