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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临汾22亿融资案 ——临汾6.19事件
临汾市6.19事件受害群众申 诉 书中共山西省省委、省人民政府: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高院:临汾市6.19事件受害群众不服临汾市政府8月2日通报会对6.19事件的定性和对受害群众赔付的处置方案,请求省委、省政府、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高院重新立案调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保护广大受害群众的利益和身家性命为出发点,以维护山西社会的和谐稳定为重,作出合理、合法、合情、合民意的决定。1.临汾市政府给市重点工程建设制定的一系列引资政策为临汾市鸿安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入驻和经营奠定了政策基础,为后来的“非法吸资”披上了合法的外衣,为临汾市鸿安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市场运营开道鸣锣。2.张涤非的临汾市鸿安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售后返租的经营模式成了临汾市重点工程资金来源的主要渠道。鸿安世纪公司负责房产、门面、商铺和车位的销售,明珠摩尔公司负责售后返租。3.临汾市政府中期对临汾市鸿安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建的重点工程项目的大肆宣传起到了“向社会公开宣传”的作用。4.正是由于临汾市政府的宣传和省市重点工程的金字招牌,以及临汾市政府前期制定的引资政策,吸引了临汾市、太原市、大同市、晋中市、运城市等多个地域,涉及政府官员、企业职员、教师、律师、工程师、个体户等各个阶层,近3000户人家前来购置房产和投资。5.如果从局部来看,临汾市鸿安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售后返租涉嫌非法吸纳资金;但如果从整体上来看,是临汾市政府利用临汾市鸿安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它的市重点工程项目在融资。6.临汾市鸿安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从2011年就开始以售后返租的模式运营,期间临汾市政府不仅没有依据法律进行制止,而是大力宣传鼓动,这说明临汾市政府对临汾市鸿安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经营模式和市场行为是认可的。7.临汾市政府的引资政策和行为,鸿安世纪公司的售后返租运营模式,为临汾市重点工程回笼了大量资金,以至于把昔日的旧城壕变成了今天的聚宝盆(新时代广场),为临汾市地方经济建设做出了贡献。8.6.19事件的发生不是因为临汾市政府的政策规划不对,也不是因为鸿安世纪公司的售后返租不好,而是因为临汾市政府没有对鸿安世纪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有效监管,没有对鸿安世纪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有效的过程控制,导致鸿安世纪公司负责人、6.19事件的元凶张涤非一房多售、重复抵押、携款出逃造成的。9.6.19事件发生初期,临汾市政府判断准确、处置及时,把案件定性为合同欺诈,并积极承担责任,安抚受害群众,几次出台了有利于对受害群众赔付的方案。但后来却以非法吸纳资金进行了定性,并一改事件初期的怀柔面孔,对受害群众利益不管不顾,对事件的处理一拖再拖,对缉拿6.19事件的元凶张涤非态度暧昧不作为。10.临汾市政府前后的态度和不同的定性让我们悟出了一个道理:如果定性为合同欺诈,投资临汾房产的老百姓就可以依法追诉自己的民事权益;如果定性为非法吸金,投资临汾房产的老百姓的行为就不受法律保护;临汾市政府就可以张开“法律”的血盆大口随心所欲地吞噬老百姓的血汗权益。11.一个“非法”就可以把曾经为临汾市重点工程建设做出贡献的广大地区的广大购房群众的利益置于不顾;就可以把几千家相信党、相信政府的,积极为临汾市的经济建设做贡献的善良的人民群众置于水深火热之中,置于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苦难深渊之中。12.临汾市北城壕联片改造工程,既是山西省唯一一个房地产十大工程,又是临汾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05年城市扩张重点工程之一,是市政公用建筑投资多元化的有益尝试,是市建设局践行“三个代表”的举措,是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的需要;该工程按照政府推动、政策优惠、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社会投资、市场动作、完善设施、优化环境的方针运作。由临汾市北城壕联片改造指挥部协调实施,临汾市鸿安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13.临汾市6.19事件,是由于临汾政府监管缺失,重点工程承建企业负责人张涤非一房多卖、重复抵押、携款出逃导致群众集中讨房引发的社会性事件;是一个由政府主导推动、统一规划、协调运作,相关企业按照市场规律具体实施,用老百姓的钱办老百姓的事的,“市政公用建筑投资多元化的有益尝试”的,政府重点工程引资改革实践中的过失;是一件当地老百姓受益,周边老百姓沾光,最终完成旧城改造,完成重点工程建设的惠及民生的好事中的坏事。为什么非要定性为非法吸金呢。14.如果把6.19事件定性为“非法吸纳资金”,鸿安世纪公司负责人张涤非为6.19事件的元凶,临汾市政府就是6.19事件的帮凶。临汾市政府政策铺垫,鸿安世纪公司设计实施;临汾市政府广告宣传,鸿安世纪公司打着政府的幌子合法吸金,一唱一和,紧密配合,结果是鸿安世纪公司挣足了钱,临汾市政府吸足了金。如果不是这样,临汾市政府的该重点工程建设资金从哪里来?1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关于“向社会公开宣传”的认定问题,临汾市政府涉嫌触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中的‘向社会公开宣传’,包括以各种途径向社会公众传播吸收资金的信息,以及明知吸收资金的信息向社会公众扩散而予以放任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关于共同犯罪的处理问题,临汾市政府“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6.临汾市6.19事件两种定性,两种处置方法必然导致两种社会后果。一是定性为合同欺诈,由一房多卖、重复抵押、携款出逃的张涤非负主要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6.19事件的涉案企业和临汾市政府也要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临汾市政府如能本着涉案企业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临汾市政府给予适当的政策扶持和帮助的原则,一方面将张涤非迅速缉拿归案追究责任追回逃款,另一方面积极协调相关涉案企业恢复生产,尽早制订出涉案重点工程继续建设的计划,尽早制订出给付购房群众的房产或退还房款的计划,就能平息涉案群众的愤怒,化解涉案群众的恐慌,变恶性事件为良性事件,既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又保障了市重点工程的继续建设,更重要的是维护了山西省的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其实,临汾市政府在6.19事件初期给购房群众回复的就是这个意思。二是定性为非法吸纳资金,由相关企业负责人和广大购房群众来承担责任。相关企业负责人被羁押导致企业处于瘫痪状态而不能履行还款责任;购房群众被参与非法吸纳资金失去民事权益而奔走呼号、恐慌至极;罪魁祸首张涤非逍遥法外而众怒难平、民怨四起。临汾市政府消极懈怠不作为,置广大购房群众的切身利益和身家性命于不顾,用所谓的“严格依法依规”拍卖涉案资产,实物偿还购房群众的方案来处置,将使广大购房群众投入到临汾市重点工程建设的房款血本无归。如果这样,山西省临汾太原等地就会有千数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就会使许多人走投无路,铤而走险,必将导致极其严重的社会后果。当然,临汾市政府也将会因为蓄意制造震惊全国的吸金大案而骂名远扬,山西省政府也将会为临汾市政府的愚蠢行为而买单,临汾市政府必将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谴责,必将会承担严重的政治责任。综上所述,我们请求省委、省政府、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高院撤销临汾市政府6.19事件8月2日通报会关于对6.19事件的定性和对受害群众赔付的处置方案的决定;要求临汾市政府积极协调相关涉案企业恢复生产,尽快制订出对广大购房群众的给房计划或退还房款的计划;要求临汾市鸿安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合同要求给付房产或退还房款;要求迅速缉拿6.19事件元凶张涤非追回逃款。非常感谢!回复为盼!临汾市6.19事件广大受害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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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地方讲理吗
谁来为3000百姓的利益负责?(转发不平则鸣的文章)政府监管不力,该担何责?若低价拍卖,百姓利益受损,谁是受益者?政府是站在开发商一边还是百姓一边?法律的本质是维护和捍卫全体民众幸福生活的!如何处理好法律与法理、情与法之间的关系?为百姓利益着想,就会想出更好的处理办法!临汾6、l9事件,是临汾市近期以来第三起因老板跑路(第一起是临汾市政协常委李晓萍跑路,第二起是临汾百钰投资公司倒闭股东跑路,第三起是临汾鸿安世纪公司法人代表张涤非跑路)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此事件涉案金额巨大、人数众多,涉及到临汾、太原、晋中、大同、运城等地3OOO多民众的切身利益。两个月来,受害民众真切地体验了一种叫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答的悲苦感觉,他们说这事真不亚于地震和马航事件。他们到有关部门上访,去临汾市政府请愿静坐,有的甚至含泪给政府下跪,哭得撕心裂肺,其状惨不忍睹。但由于此事件还处在调查阶段,弱势的百姓只能度日如年地在煎熬中等待。人们忧心忡忡,怕倾家荡产,担心一生的积蓄打了水漂,许多人以泪洗脸,以愁当饭,还有人甚至愁病交加住进了医院。有不少人从太原、大同几下临汾去讨说法,政府及专案组的官员们虽态度还好,言辞礼貌,但也表示此事是合同买卖,是商业行为,政府只负责问题处置,并没有太大责任。为此,笔者就临汾政府在6、l9事件中到底有没有责任这一问题,特意对有关当事人及房地产专家进行了专访。所得结论,一致认为,政府是人民的父母官,是城市建设的管理和主导机构,临汾市北城壕沟旧城联片改造工程,是临汾市政府于2005年批准的十大重点工程之一,是临汾房地产行业中唯一的省重点项目。2010年3月正式命名为新时代广场。是临汾市政府的形象工程。鸿安地产集团曾于2013年七月在平阳广场大张旗鼓地搞了文化消夏月活动推广此项目,市委市政府也是这次活动的参与主办方,大字条幅挂在那里,老百姓是冲着相信这是临汾市政府重点工程这一美好蓝图才积极参与购买的,临汾政府如果认为自己无责任是说不过去的。鸿安世纪作为临汾当地的知名大企业,以出售商铺、售后包租这种方式运作已经两三年了,如果说运作方式有问题,政府为何几年了从未过问制止?不出问题的时候就是政府的政绩,有了问题就把责任全推给企业和客户?这公平吗?一句“监管不力”就能掩盖一切吗?再说说政府和开发商的关系。新时代广场是个数亿元的大项目。一般的开发商想拿到这个项目也是不容易的。人们不禁要问,当初多家房地产商对此项目垂涎三尺,最终为何都退缩了?是谁协助鸿安公司竞标成功?鸿安公司为什么能拿到这个二百多亩土地的大项目?又是谁帮助鸿安公司一路绿灯办好各类批文手续?值得深思。临汾日报在日的新闻中曾透露,该公司引入河南洛阳银龙置业6.8亿资金进行开发。这些资金到位了吗?如果到位了,为什么还要以各种方式四处融资借贷?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开发土地闲置两年应由相关政府予以收回,但为什么政府一直没有相关作为?不仅如此,当地的社会舆论和报纸还为其大肆鼓吹、涂脂抹粉唱赞歌。鸿安世纪只有2000万注册资金,就敢于开发市值大于自已资产34倍的业务,耐人寻味。而且在后来,占地400余公顷的临汾马务村城中村开发项目,又交给了该公司负责开发,该项目仅土地出让金即可让普通开发商望而却步,更别说开发了;在这同时,该公司还在洪洞城东中心广场也有开发项目;这么多惠民工程、政府工程都能被鸿安一家公司拿到手里,政府和鸿安到底是什么关系?政府就不怕把鸿安公司撑死?其实,房地产业界人士都知道,能拿到政府优惠项目,并顺利办下众多复杂手续,相当不易。不是官商勾结,也是感情不一般。这里有没有什么潜规则?不能不让人深思。据有关统计,已落马的贪官中百分之九十都与房地产商有关,房地产商犹如埋在官员中的定时炸弹,不知何时就引爆了。可以说涉案的房地产商们都不会是省油的灯,他们能在当地有头有脸,呼风唤雨,有的还戴上优秀企业家、诚信地产商的称号,头顶数不清的光环,没有当地政府的培植,没有幕后看不见的交易,能将这么大的房地产项目拿下并搞得风生水起吗?据有关房地产调研报告的结论,近年来,在房地产业中凡政府干涉少的地方,问题相应较少,凡政府越干涉多的项目往往反而越出问题,用房地产商的话讲,政府就象个婆婆,婆婆越多,企业的成本越大,那个庙我们也惹不起,没办法,企业不把那些隐形成本转嫁到房价里,不就赔本了吗?这就告诉人们,社会越腐败房价就越高,一个房地产项目的成功,往往是房地产商和少数腐败官员获益,他们背后有着共同的利益链条,而真正多掏钱、无私奉献的是购房的民众。近年来在市场经济背景下,“有权能使鬼推磨,有钱能使磨推鬼”的现象太见怪不怪了。这也早已成为一个公开的秘密。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质疑政府态度的原因。如果项目顺利竣工,不出什么问题,都是政府的政绩;现在出问题了,一句轻描淡写的 “监管不力”就能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吗?政府不能用纳税人的钱去替开发商还债,此话有理,但得了好处的开发商也不能把危机转嫁给购铺的普通老百姓吧?他们用购房者的钱建好了商铺,又用出售的商铺抵押继续借款,最后还要让购房者为他们的巨额债务再买单?据专案组查账的结果,是临汾鸿安公司的债务一而再、再而三地放大,而资产和民众的钱财在一天天地缩水,受害客户用十几个亿支持了临汾新时代广场重点工程的建设,将一个昔日的“龙须沟”建成了现代化的新时代广场,这已经为临汾做贡献了,难道还要让他们为开发商买单还债,再贴十来个亿的钱进去?这不是愚弄百姓是什么?本来地产商跑路,受害客户己经既蒙受了财产的损失,又遭遇了精神的打击,已经够可怜了,如果政府中个别官员出于地方保护主义,再把债务当成一个筐,把什么都往里面装,加大受害客户的损失,这不是让老百姓雪上加霜、陷入绝境吗?凭心而论,老百姓投资购房,客观上也解决了鸿安公司开发资金短缺的燃眉之急,也为临汾政府的重点工程引进市场化运作、为工程进展解了围助了力,从情理上讲,临汾政府对广大购铺客户本应感谢,出现了问题也当内疚自责才对;但临汾政府在出事以后,对百姓发出的盘活解决的呼声无动于衷,没有半点回应,反而丝毫不考虑受害百姓的感受,发布出来的信息不是低价拍卖,就是告诫百姓窟窿巨大,对赔偿的期望值不能太高,这种冷酷而缺少人性化的处理方式,让老百姓的心跌进了冰窖,一次比一次心寒。给人感觉,政府像是在帮着黑心的地产商挖坑,将老百姓往火坑里推,真不知你们是人民的公仆还是地产商的帮凶?若低估资产、低价拍卖,谁将是其中最大的受益者?你们是立场站错了,还是良心长偏了?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不应该对老百姓恩将仇报。公安人员和公务员要讲法理也要通情理,如果只考虑自己的私利,用不厚道的态度对待人民,百姓还敢相信政府是代表人民的吗?是纳税人养育了政府,政府遇到事情应该先考虑人民利益才对,正如歌词里唱的那样:“老百姓是天,老百姓是地,老百姓是共产党永远的挂念;谋幸福,送温暖,一切为了老百姓的苦乐酸甜。”可是如今却怎么也找不到这种感觉了?实在让人百思不得其解。近年来,一些腐败官员早已把群众利益置于脑后,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所以,习近平总书记主政后,第一件事就是大力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他说:“我们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人民是中国共产党最大的核心价值,人民的利益是我们共产党唯一的利益,再没有其它利益。”在谈到老百姓的事情大于天时,反复强调:“衡量一件事正确与否,最重要的标准就是看它是否符合广大群众的利益。”法律的本质是什么?从今天的全球一体化的民主制度来说,法律的本质是维护和捍卫全体民众的幸福生活的。法律不再是维护某些人的特权,这样的愚昧的野蛮的时代已经永远地过去了。今天的人类已经认识到,为了我们全体和后代的永久幸福,人类社会必须建立能够保障所有人幸福生活的法律、监督和执法体制。老板跑路事件在临汾连续发生几起了,至今没有一个能缉拿归案的,社会已在质问反思:这是否有人有意不作为?跑路的逍遥法外,反倒让受害者承担苦果,是何道理?如果6.19事件处理不当,会引起更大的社会舆论,弄不好某些人的乌纱帽也会受到影响。因此,我们呼吁临汾政府和公检法机关,不能只图省事,简单套用陈旧僵化的法律,做出让老百姓痛心的事。难道就不能具体问题具体对待,走出一条为人民谋利益的新路吗?将涉案资产低价拍卖并非唯一出路。不能让6、19事件中3OO0多购房百姓流泪又流血,在共产党的天下决不能重演窦娥冤!处理问题时一定要得民心、合民意。只有观点立场变了,方法与结果才会随之改变。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这是党群干群关系的根本保证。如处理不妥,仍有火山爆发的可能,这绝不是危言耸听。相信只要政府公开、公正、公平、合情、合理地与百姓及时沟通,一定能拿出一个各方都可以接受、一举多得的方案,做好危机攻关,化险为夷,否则将会使事态扩大,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和谐。希望公务员们能进一步增强执政为民意识,把政府打造成名符其实的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这样才能服众。我们相信临汾政府一定有能力慎重处理好这一事件,让临汾政府的功绩被世人所传颂。上有苍天关注,下有百姓等待。何去何从,提一点不成熟的见解,仅供临汾政府参考。
谁来为3000百姓的利益负责?(转发不平则鸣的文章)政府监管不力,该担何责?若低价拍卖,百姓利益受损,谁是受益者?政府是站在开发商一边还是百姓一边?法律的本质是维护和捍卫全体民众幸福生活的!如何处理好法律与法理、情与法之间的关系?为百姓利益着想,就会想出更好的处理办法!临汾6、l9事件,是临汾市近期以来第三起因老板跑路(第一起是临汾市政协常委李晓萍跑路,第二起是临汾百钰投资公司倒闭股东跑路,第三起是临汾鸿安世纪公司法人代表张涤非跑路)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此事件涉案金额巨大、人数众多,涉及到临汾、太原、晋中、大同、运城等地3OOO多民众的切身利益。两个月来,受害民众真切地体验了一种叫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答的悲苦感觉,他们说这事真不亚于地震和马航事件。他们到有关部门上访,去临汾市政府请愿静坐,有的甚至含泪给政府下跪,哭得撕心裂肺,其状惨不忍睹。但由于此事件还处在调查阶段,弱势的百姓只能度日如年地在煎熬中等待。人们忧心忡忡,怕倾家荡产,担心一生的积蓄打了水漂,许多人以泪洗脸,以愁当饭,还有人甚至愁病交加住进了医院。有不少人从太原、大同几下临汾去讨说法,政府及专案组的官员们虽态度还好,言辞礼貌,但也表示此事是合同买卖,是商业行为,政府只负责问题处置,并没有太大责任。为此,笔者就临汾政府在6、l9事件中到底有没有责任这一问题,特意对有关当事人及房地产专家进行了专访。所得结论,一致认为,政府是人民的父母官,是城市建设的管理和主导机构,临汾市北城壕沟旧城联片改造工程,是临汾市政府于2005年批准的十大重点工程之一,是临汾房地产行业中唯一的省重点项目。2010年3月正式命名为新时代广场。是临汾市政府的形象工程。鸿安地产集团曾于2013年七月在平阳广场大张旗鼓地搞了文化消夏月活动推广此项目,市委市政府也是这次活动的参与主办方,大字条幅挂在那里,老百姓是冲着相信这是临汾市政府重点工程这一美好蓝图才积极参与购买的,临汾政府如果认为自己无责任是说不过去的。鸿安世纪作为临汾当地的知名大企业,以出售商铺、售后包租这种方式运作已经两三年了,如果说运作方式有问题,政府为何几年了从未过问制止?不出问题的时候就是政府的政绩,有了问题就把责任全推给企业和客户?这公平吗?一句“监管不力”就能掩盖一切吗?再说说政府和开发商的关系。新时代广场是个数亿元的大项目。一般的开发商想拿到这个项目也是不容易的。人们不禁要问,当初多家房地产商对此项目垂涎三尺,最终为何都退缩了?是谁协助鸿安公司竞标成功?鸿安公司为什么能拿到这个二百多亩土地的大项目?又是谁帮助鸿安公司一路绿灯办好各类批文手续?值得深思。临汾日报在日的新闻中曾透露,该公司引入河南洛阳银龙置业6.8亿资金进行开发。这些资金到位了吗?如果到位了,为什么还要以各种方式四处融资借贷?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开发土地闲置两年应由相关政府予以收回,但为什么政府一直没有相关作为?不仅如此,当地的社会舆论和报纸还为其大肆鼓吹、涂脂抹粉唱赞歌。鸿安世纪只有2000万注册资金,就敢于开发市值大于自已资产34倍的业务,耐人寻味。而且在后来,占地400余公顷的临汾马务村城中村开发项目,又交给了该公司负责开发,该项目仅土地出让金即可让普通开发商望而却步,更别说开发了;在这同时,该公司还在洪洞城东中心广场也有开发项目;这么多惠民工程、政府工程都能被鸿安一家公司拿到手里,政府和鸿安到底是什么关系?政府就不怕把鸿安公司撑死?其实,房地产业界人士都知道,能拿到政府优惠项目,并顺利办下众多复杂手续,相当不易。不是官商勾结,也是感情不一般。这里有没有什么潜规则?不能不让人深思。据有关统计,已落马的贪官中百分之九十都与房地产商有关,房地产商犹如埋在官员中的定时炸弹,不知何时就引爆了。可以说涉案的房地产商们都不会是省油的灯,他们能在当地有头有脸,呼风唤雨,有的还戴上优秀企业家、诚信地产商的称号,头顶数不清的光环,没有当地政府的培植,没有幕后看不见的交易,能将这么大的房地产项目拿下并搞得风生水起吗?据有关房地产调研报告的结论,近年来,在房地产业中凡政府干涉少的地方,问题相应较少,凡政府越干涉多的项目往往反而越出问题,用房地产商的话讲,政府就象个婆婆,婆婆越多,企业的成本越大,那个庙我们也惹不起,没办法,企业不把那些隐形成本转嫁到房价里,不就赔本了吗?这就告诉人们,社会越腐败房价就越高,一个房地产项目的成功,往往是房地产商和少数腐败官员获益,他们背后有着共同的利益链条,而真正多掏钱、无私奉献的是购房的民众。近年来在市场经济背景下,“有权能使鬼推磨,有钱能使磨推鬼”的现象太见怪不怪了。这也早已成为一个公开的秘密。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质疑政府态度的原因。如果项目顺利竣工,不出什么问题,都是政府的政绩;现在出问题了,一句轻描淡写的 “监管不力”就能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吗?政府不能用纳税人的钱去替开发商还债,此话有理,但得了好处的开发商也不能把危机转嫁给购铺的普通老百姓吧?他们用购房者的钱建好了商铺,又用出售的商铺抵押继续借款,最后还要让购房者为他们的巨额债务再买单?据专案组查账的结果,是临汾鸿安公司的债务一而再、再而三地放大,而资产和民众的钱财在一天天地缩水,受害客户用十几个亿支持了临汾新时代广场重点工程的建设,将一个昔日的“龙须沟”建成了现代化的新时代广场,这已经为临汾做贡献了,难道还要让他们为开发商买单还债,再贴十来个亿的钱进去?这不是愚弄百姓是什么?本来地产商跑路,受害客户己经既蒙受了财产的损失,又遭遇了精神的打击,已经够可怜了,如果政府中个别官员出于地方保护主义,再把债务当成一个筐,把什么都往里面装,加大受害客户的损失,这不是让老百姓雪上加霜、陷入绝境吗?凭心而论,老百姓投资购房,客观上也解决了鸿安公司开发资金短缺的燃眉之急,也为临汾政府的重点工程引进市场化运作、为工程进展解了围助了力,从情理上讲,临汾政府对广大购铺客户本应感谢,出现了问题也当内疚自责才对;但临汾政府在出事以后,对百姓发出的盘活解决的呼声无动于衷,没有半点回应,反而丝毫不考虑受害百姓的感受,发布出来的信息不是低价拍卖,就是告诫百姓窟窿巨大,对赔偿的期望值不能太高,这种冷酷而缺少人性化的处理方式,让老百姓的心跌进了冰窖,一次比一次心寒。给人感觉,政府像是在帮着黑心的地产商挖坑,将老百姓往火坑里推,真不知你们是人民的公仆还是地产商的帮凶?若低估资产、低价拍卖,谁将是其中最大的受益者?你们是立场站错了,还是良心长偏了?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不应该对老百姓恩将仇报。公安人员和公务员要讲法理也要通情理,如果只考虑自己的私利,用不厚道的态度对待人民,百姓还敢相信政府是代表人民的吗?是纳税人养育了政府,政府遇到事情应该先考虑人民利益才对,正如歌词里唱的那样:“老百姓是天,老百姓是地,老百姓是共产党永远的挂念;谋幸福,送温暖,一切为了老百姓的苦乐酸甜。”可是如今却怎么也找不到这种感觉了?实在让人百思不得其解。近年来,一些腐败官员早已把群众利益置于脑后,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所以,习近平总书记主政后,第一件事就是大力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他说:“我们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人民是中国共产党最大的核心价值,人民的利益是我们共产党唯一的利益,再没有其它利益。”在谈到老百姓的事情大于天时,反复强调:“衡量一件事正确与否,最重要的标准就是看它是否符合广大群众的利益。”法律的本质是什么?从今天的全球一体化的民主制度来说,法律的本质是维护和捍卫全体民众的幸福生活的。法律不再是维护某些人的特权,这样的愚昧的野蛮的时代已经永远地过去了。今天的人类已经认识到,为了我们全体和后代的永久幸福,人类社会必须建立能够保障所有人幸福生活的法律、监督和执法体制。老板跑路事件在临汾连续发生几起了,至今没有一个能缉拿归案的,社会已在质问反思:这是否有人有意不作为?跑路的逍遥法外,反倒让受害者承担苦果,是何道理?如果6.19事件处理不当,会引起更大的社会舆论,弄不好某些人的乌纱帽也会受到影响。因此,我们呼吁临汾政府和公检法机关,不能只图省事,简单套用陈旧僵化的法律,做出让老百姓痛心的事。难道就不能具体问题具体对待,走出一条为人民谋利益的新路吗?将涉案资产低价拍卖并非唯一出路。不能让6、19事件中3OO0多购房百姓流泪又流血,在共产党的天下决不能重演窦娥冤!处理问题时一定要得民心、合民意。只有观点立场变了,方法与结果才会随之改变。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这是党群干群关系的根本保证。如处理不妥,仍有火山爆发的可能,这绝不是危言耸听。相信只要政府公开、公正、公平、合情、合理地与百姓及时沟通,一定能拿出一个各方都可以接受、一举多得的方案,做好危机攻关,化险为夷,否则将会使事态扩大,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和谐。希望公务员们能进一步增强执政为民意识,把政府打造成名符其实的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这样才能服众。我们相信临汾政府一定有能力慎重处理好这一事件,让临汾政府的功绩被世人所传颂。上有苍天关注,下有百姓等待。何去何从,提一点不成熟的见解,仅供临汾政府参考。
受害者很着急,求帮助
@zhangxin695 4楼
14:00:44临汾ZF那是G u a n g商 勾结,腐败至极的。-----------------------------是啊。
@hongliu418
07:37:45坚决支持以习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对周永康犯罪集团的严惩。共产党是人民的党,人民的利益就是党的利益。想侵害人民利益的人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柠檬光明 89楼
08:59:46说的好-----------------------------好。
@柠檬光明 87楼
08:44:12请政府父母官给老百姓做主-----------------------------做主给老百姓。
帮帮无助的人吧
中央工作组不是来山西了吗?快来拯救受苦的百姓们吧
受害者到了崩溃的边缘!请媒体站出来,为这些受害者伸张正义!讨回血汗钱!!!!!!
临汾市北城壕沟旧城联片改造工程,是临汾市人民政府于2005年批准的十大重点工程之一,我们不相信政府能不管我们!!!
@龙猫C6 270楼
08:12:353000人,22亿,平均每人70万,能拿出70万放高利贷,这些人是普通老百姓吗?明显是放给高利贷给开发商,现在开发商跑了,又出来找政府,还在网上混淆视听,找同情,想让政府拿全体国民的钱陪给你们?不准参与非法集资说了多少年了,拿高利息的时候很爽,现在开发商跑了,又来找政府闹事,真是一群无赖!临汾市政府应该把情况说清楚,不要让一些人指鹿为马,蛊惑网民。临汾市政府可以尽力帮助他们向开发商追讨债务的责任......-----------------------------简直是胡说八道,谁教给你要平均的,有出钱多的,有出钱少的,像我们家把所有钱拿出来也只有六万元,像我们这样的普通人家才是受害群众的主体!!!临汾市北城壕沟旧城联片改造工程,是临汾市人民政府于2005年批准的十大重点工程之一,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你凭什么这样讲?事情没有发生在你身上,就不要讲风凉话。账号都是新注册的,不是哪里来的卧底吧?
13:46:56集资有风险,入行需谨慎。对于参于集资的人没什么好同情的,追求高利息,当然得承受高风险。-----------------------------如果是正常操作运营产生的风险,自然要自己承担。但是这件事情是由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省、市重点项目监管不力,开发商卷钱逃跑造成的,我们要求政府抓紧追脏,严惩责任人,维护百姓利益是我们作为一个纳税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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