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转非可以土地确权吗后土地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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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转非必须“带着土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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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因农田承包经营权引纠纷:“农转非”后田地该归谁?
来源:梅州日报作者:罗诚浩
3家人因两丘田权属引纷争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城镇人口不断增多,这给不少乡村土地耕种和确权带来问题。昨日,梅县区南口镇南龙村村民宋碧香向本报“民生一线”栏目反映,她名下有一丘田(约0.5亩),原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包产到户时同村村民黄尊贤家的责任田,到了1998年“二轮延包”时调整至自己名下。不过,近期黄尊贤一家想要回土地,双方为此产生争论,希望记者能够帮忙解疑答惑。
  三家人因两丘田权属
  引纷争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南龙村。据村民介绍,最初分田时黄尊贤一家分得的两丘田,目前分别由宋碧香和黄能华经营。其中南龙村2队中心段第4丘田(0.75亩)是黄能华在管理,而三角圳的一丘田(0.5亩)则由宋碧香管理。
  随后记者联系了宋碧香和黄能华,他们向记者出示了梅县人民政府在1998年发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里面明确记载了中心段和三角圳两丘田的权属。“目前,田地转租给老板种草,租金为1000元/亩/年。”宋碧香说,也许看到有利可图,黄尊贤一家想要回土地。
  为何黄尊贤的这两丘田会登记在他人名下呢?据宋碧香回忆,上世纪八十年代初,黄尊贤在韶关工作,家里的田分到了他的母亲、爱人和两个女儿名下,后来其爱人和女儿也“农转非”迁走了,田地无人耕种。宋碧香说,当时村里有不少人“农转非”,他们留下的田地都无人耕种,但又要交公粮,村委会就将田交由留在当地的人来耕种。“我们在1986年左右开始耕种黄尊贤一家的田地,一直到1998年‘二轮延包’时调整到我们名下。”
  不过,黄家的说法却不大一样。据黄尊贤的爱人说,当时分田到户,她和两个女儿都有份,只不过缺乏劳动力,向村委会申请找人代耕。“一开始找人代耕,要求每年交还100斤粮食,但无人愿意,后来有人表示只要交我们名下的公粮就愿意代耕。”黄尊贤的爱人回忆说:“当时跟生产队口头协议,只是找人代耕,以后还可以要回田地。”另外,按照黄尊贤的说法,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他爱人的户口迁到南口镇上,而两个女儿的户口则是迁到了韶关市,所以应该属于他们,不是政策性收回的。
  相关部门
  按政策计入他人名下
  田地难收回
  针对这一问题,记者联系了南口镇农业站,该站林姓负责人表示,宋碧香等人已经向镇里咨询过此事,按照宋碧香的说法,1998年“二次延包”时已经计入宋、黄两人名下,那权属就比较明确了。“具体的事情也不是很清楚,因为时间比较久了,之前也无听到这方面的反映。”随后,记者试图联系南龙村委书记,但是一直未能联系上。
  记者还从南龙村第二村民小组负责人了解到,从1998年村集体土地“二次延包”时所登记的底册看,这两丘田已经登记到黄、宋两人名下。“好像是注明公田转包过去的,当时的具体情况我也不是很清楚。”
  记者还向市农业局咨询相关信息。据了解,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1998年“二次延包”时登记在黄、宋二人名下,说明先前的承包人已经同意土地收为村集体所有,村集体再将田地发包给他人,按照这个情况黄尊贤要收回去是比较难的了。
  记者还了解到,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但如果承包方户籍迁入地为小城镇,则应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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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唐林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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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农转非”后可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
南昌出台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配套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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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西网-新法制报
  核心提示
  中国江西网讯 4月3日,记者从南昌市相关部门获悉,该市针对农村承包土地、农户宅基地和承包林地等方面,制定了落实《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系列配套实施细则。
  根据新规,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后,其承包的土地可采取保留、流转、退让三种处置和利用办法。同时,允许宅基地在原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依法流转。
  另外,林农转户后,自留山稳定不变,继续实行长期无偿使用、允许继承的政策。
&农转非&后承包的土地可采取保留、流转、退让三种方式处置
  农村居民转户后承包土地可保留
  记者了解到,南昌市农业局制定的实施细则具体介绍了承包土地的处置和利用、退地程序、退地补偿、监管等内容。
  南昌市行政区域内拥有合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村居民、被征地后户人均承包土地不足0.3亩的农村居民,按照户籍制度改革相关规定自愿转为城镇居民的,其农村承包土地的处置、利用及相关事宜的管理,适用该细则。已用地未转非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根据新规,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后,其承包的土地可采取保留、流转、退让三种处置和利用办法。保留即指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后,可按照依法自愿的原则,允许其在承包期内继续保留农村承包经营权,享受涉及该土地的各项政策,如种粮直补、农业项目补贴等,任何组织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回。流转即指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后,鼓励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通过转让、转包、转租、互换、入股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取得土地租金或分红收入。
  自愿退出承包土地可获相应补偿
  根据新规,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并自愿退出承包土地的,对其在承包土地上添置的生产设施以及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投入应获得相应的补偿。转户居民自愿退出的承包土地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以县(区)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确定的面积为准。没有承包经营权证的以土地承包合同上载明的面积为准。据了解,对转户居民自愿退出的承包土地权属不清的,可以先行转户,待确权后再进行退地补偿。转户居民退出的承包土地,全部退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留作耕种用地,鼓励退出的承包土地在公开的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在退地补偿方面,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后保留承包土地的,保留其在以后整户退出时获得相应退地补偿的权利或土地征收时按规定获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的权利,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政策、农转城退地补偿政策只能选择其一,不能重复享受。
  允许宅基地在原村集体内部依法流转
  据介绍,农户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个人经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的集体所有土地。
  农民转为城镇居民后,可继续享有原已依法取得的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和受益权,但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允许宅基地在原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依法流转,符合条件的宅基地流转,由宅基地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向宅基地所在地的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办理。
  在城乡接合部、城市规划中准备改造的城中村、城乡增减挂钩试点实施区域和因铁路、公路等线性工程将依法实施集体土地征收的区域,农民转为城镇居民后,鼓励自愿退出原有宅基地或集中安置后退出原有宅基地和房屋,由所在村集体收回,并给予合理补偿。鼓励在城乡接合部、城市规划中准备改造的城中村和有城乡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等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开展以宅基地、农房置换城市(镇)住房试点,试点方案需由县(区)人民政府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予以实施。
  林农转户后自留山允许继承
  而根据南昌市林业局制定的配套实施细则,本市行政区域内林农整户迁入市区或其他城市落户的,其经过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明晰了的林业产权按照林改政策继续保留。
  林农转户后,自留山稳定不变,继续实行长期无偿使用、允许继承的政策。已分包到户的责任山稳定不变,承包期限30~70年,山上林木归责任山主所有,承包期内允许继承。由集体统一经营的且林地、林木折股分配给集体内部成员均等持有的林权继续保留。
  山林是否流转以及流转的方式由经营者自主决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流转。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以及林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经依法设立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然后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拍卖、竞价、招标转让,禁止私下协议转让。个人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承包的林地使用权的转让,也应当进入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交易。
  承包期内,对林农自愿退出承包林地和林木资产的,由集体组织收回另行依法处置,其林木资产可经集体与林农共同认可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后由本集体组织(村小组或村委会)给予经济补偿。
  山林承包期满后,林地应交回集体组织处置,已经转为城市户口的,不再参与再次承包分配。对保留了林木资产的,其林木资产可经集体与林农共同认可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后由本集体组织(村小组或村委会)给予经济补偿。
  ◎文/新法制报记者周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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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另外还有一些隐形福利”,陆杰华说,比如教育,看似平等,但非农业户口,可以享受更优质的教育,医疗资源城市也明显更丰富,质量更优。
原标题:30省份取消农业户口!农转非后农民会失去土地吗?北京将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9月19日,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包括北京在内已经有30个省份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
具体为河北、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江西、湖南、湖北、广东、广西、黑龙江、吉林、辽宁、重庆、云南、甘肃、青海、福建、江苏、安徽、贵州、四川、新疆、宁夏、浙江、海南、内蒙古、天津、上海、北京,各地普遍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各自有哪些权益?人口专家、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陆杰华说,农业户口的权益,主要是宅基地和责任田,特别是在城市化过程中,通过拆迁,可以获得更多的收益;非农业户口的权益主要是依附在户籍上的一些社会福利,包括教育、医疗、就业、保险、住房等方面。&有些福利是明显可以看出差别的&,陆杰华说,比如养老金,非农业户口就要比农业户口多很多并且沿袭多年,已经很成熟和完善,但农村的养老金建立不满十年。还有医疗保险,差别也较大,陆杰华解释,农业户口参保的新农合一般只保大病,住院才可以报销,但居民和职工的医疗保险,不但住院可以报销,门诊看病也可以报销,退休后还有各项医疗费报销待遇。&另外还有一些隐形福利&,陆杰华说,比如教育,看似平等,但非农业户口,可以享受更优质的教育,医疗资源城市也明显更丰富,质量更优。至于农转非后,是否一定要放弃宅基地和责任田?陆杰华认为不一定,户籍改革有不同路径,即使放弃土地,也不应该像过去那样简单的给予现金补偿,肯定要在社保、在基本公共服务上拉近和城里居民的差距,否则仅仅给房子、给钱,福利待遇却没有跟上,农民也不会愿意。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表示,现在好多人认为农民失了身份就会失地,其实不是这样。居民制度不是剥夺农民的财产,而是给予农民平等的身份,平等的待遇。&居民户口既不是变成非农户口,也是过去概念的城市户口&,竹立家说,而是强调在国土范围内,都是平等的身份。(新京报)
[责任编辑:刘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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