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合伙工程款创业合伙人利益分配改为投资款有什么利益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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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同意擅自处置合伙财产 合伙人诉请返还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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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六安新闻网讯 王先生拿出127000元与合伙人陈先生投资水泥,不但未有收益,却连投资款都让合伙人当债务还与他人,经索款未果,王先生遂起诉要求合...
六安新闻网讯 王先生拿出127000元与合伙人陈先生投资水泥,不但未有收益,却连投资款都让合伙人当债务还与他人,经索款未果,王先生遂起诉要求合伙人陈先生返还投资款127000元。近日,省舒城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合伙协议纠纷案,判决被告陈先生给付原告王先生合伙投资款1270000元,并承担相关费用。
原告王先生诉称,自2011年3月开始,与被告陈先生合伙在杭州经营水泥建材,共计投资1270000元给被告从事与浙江某建设公司、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水泥买卖,并签定了合伙协议。自双方合伙至2014年4月,被告从未与原告进行决算,也不返还原告投资款。日,原告经核算浙江某建设有限公司、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欠材料款1035127元,但在原告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被告已将该款转让他人。原告认为,被告陈先生未依《合伙协议》履行给原告造成重大损失,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应当立即返还原告投资款1270000元,并承担诉讼、财产保全费。
法庭上,被告陈先生辩称,双方合伙属实,因其中有出借款未收回,并负有债务,所以现无钱返还原告。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3月始,原、被告在杭州合伙经营水泥建材买卖,原告计投资1270000元。日,原、被告双方补签订《合伙协议》,载明:2011年3月至2012年6月被告计收到原告投资款1270000元,此款为浙江某建设有限公司、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某工地、某干山工地水泥建材专用款,待工程结束后归还原告;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银行利息、利润二人平均分配,风险双方共同承担等。因双方未进行决算,原告亦未收回投资款, 日被告陈先生出具委托书,全权委托原告办理水泥工程款事宜。截止日,原告经核、结算浙江某建设有限公司、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欠材料款1035127元,同月18日原告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在法院裁定保全时被告已将该款转让他人。原告交纳财产保全费5000元。
法院认为,原、被告间系个人合伙关系,双方签订的《合伙协议》合法有效,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被告应依协议约定将原告投资款归还,现被告将合伙收入转付他人,显属违约,故原告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支持。原、被告间其他合伙事宜,双方可依法另行处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以上判决。(方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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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清算的合伙工程款可以用于清偿个人债务吗?
作者:南城县人民法院 胡琳&&发布时间: 10:10:37
  【案情】
  2007年5月,王某与李某签订了一份合伙协议,合同约定王某与李某对某工程合伙施工,双方股份为:王某40%,李某60%。施工期间,王某与李某从发包方领取了大部分工程款,至2010年9月工程竣工时尚有93万元工程款未领取。王某与李某对合伙事务一直未清算。2011年王某个人欠陈某债务65万元,后陈某申请执行。经调查发现王某除了与李某合伙时尚未清算的93万元工程款未领取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个人财产。
  【分歧】
  王某与李某尚未清算的93万元工程款可否用于清偿王某的个人债务,产生了三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可以用来清偿王某的个人债务。王某欠的陈某的个人债务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这笔93万元是其合伙时的工程款,王某也有份。故可以先用于偿还陈某后,再由王某、李某清算后确认到底有多少是属于王某的,超出部分由王某赔偿给李某。
  第二种意见认为,不可以用来清偿王某的个人债务。93万元工程款没有进行清算,不能确定是否为王某的个人财产,王某欠陈某的个人债务也不是合伙债务,如法院提取工程款有可能造成李某的财产损失,故该款不能用于清偿王某的个人债务。
  第三种意见认为,可以提取93万元工程款中的40%用于清偿王某的个人债务。根据当初王某与李某签订的合伙协议,王某占40%的股份,提取93万元工程款中的40%用于清偿王某的个人债务比较合理。
  【评析】
  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理由如下:
  1、《民法通则》第三十二条规定:“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2010年工程结束后,王某与李某之间就工程款虽未进行清算,但尚未领取的93万元是属于王某、李某的合伙财产,是王某、李某可支配的财产。
  2、《物权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第一百零四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根据王某与李某签订的合伙协议,王某占40%的股份,在合伙关系中,全体合伙人应当作为一个整体共同管理和使用合伙财产,同时各合伙人又要按其出资比例享有一定的财产份额。所以可以认为这93万元系王某和李某按份共有。在他们双方均未进行结算的情况下,提取93万元工程款中的40%用于清偿王某的个人债务是比较合理的。
  综上所述,在双方未结算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合伙上方的协议中确定的比例提取40%的工程款用于清偿王某的个人债务。
责任编辑:办公室合伙做工程,合伙人收到70万工程款,但没给我应有的工程款,之间在银行借贷给他投资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合伙做工程,合伙人收到70万工程款,但没给我应有的工程款,之间在银行借贷给他投资,本来工程期为一年,结果托着做了三年,在这三年中,每个月我要支付银行利息,我能起诉他除了工程款外,补回工程期外的两年银行利息吗
工程合伙,已完工并结算工程款。合伙人雕刻假建筑公司公章,(挂靠单位假传挂靠单位文书,用假公章制造无效合同,将工程款取走,拒不退出,三年时间。公安报案当经济纠纷)
律师好,合伙做工程,工程完工后,一方结80%以后工程不与合伙人算帐,怎么办?
我跟人合伙做工程,期间合伙人领取大部分工程款,且领取的工程款并未支付工地所需的材料款跟人工费。我与他面前发生争执。今天年初他去公司要求公司开具所有工程都是他自己的我只是给他打工的。我应该怎么办
合伙做工程,工程干了十天不干,我没有告诉合伙人,前后合伙人一起给我四万多元,问现在报警说我诈骗,我应该怎么办
我是和一个朋友合伙接的工程公司的工程,现在工程公司单方面把工程款付给了我的合伙人,我要怎样才能把我的钱要回来该采取哪种措施!
工程尾款下来后他借钱的人说这钱要先归他们,这样合理吗?因为当时项目收款的人是合伙人,他欠的钱全是私人债务和工程没关系
我和人合伙做工程,合伙人把工程款和我的本金都挪用了,我能起诉他吗
你好!与朋友合伙做工程说好因资金紧张不投资,所得分成属于受贿吗?工程的信息源是我提供,并派人全程负责工程所有事项。
在苏州合伙做了点工程,工程结束了,合伙人拿着工程款占为己有,经常找他要钱就是拖着不给,说没钱等有钱再给,他连续搬了两次家现在都找不到他人了,
我父亲2013年在溧阳和朋友合伙做工程没有签分包合同,但工程由于银行那时不给贷款而被政府勒令停工,原告给我父亲先拿了保证金30万,还有20万被 中间人拿走,原本说是要给50万父亲,我父亲把钱都投入了工程,现在原告要求还钱告我父亲合同诈骗,我父亲没 办法就自首了,请问我父亲会被判多久三人合伙做二手房,装修共用了9万,一方出资3万,由于其余两个合伙人根本不做事,现在想单方提出退股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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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要求退伙,我不退还投资款可以吗
我和朋友合伙开了家淘宝集市店,他出10万,我出劳力,我负责一切经营,他就只出钱,做甩手掌柜,投资期限为6个月,当初合同上约定的是亏损到达40%就要停止运营,与对方商量后续工作,后来集市店经营不善,收益不好,在征得朋友的同意下,花了8万买了家天猫店,但是收益依然不好,一直亏本,现在期限到了,钱基本就是都投入到天猫店里了,他却要求我退还当初的投资款,说天猫留给我以后经营,他这样要求合理吗?我可以不用退还吗?现在实在是没钱,要把天猫店给他他又不要,他说他不懂经营,我该怎么办?
任志军律师广东-深圳
深圳卓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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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如发律师天津-河西区
北京炜衡(天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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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合同约定履行
张绍兵律师江西-南昌
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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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天猫店,出钱的股东签字认可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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