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城市修安置房要有关系的人房子精装修才能卖政策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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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建委严把棚改安置房建设“五关”提升城市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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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我区重点推进的欧马可地块项目、庙城村项目、刘各长村项目,在全市10个远郊区、70余个重点推进的棚改项目中进展较快,各项工作走在了前列。其中庙城村棚改项目将于7月30日开工建设,欧马可地块力争年底前启动安置房建设,同时年底前启动欧马可、刘各长村的动迁工作。
棚户区改造是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代表着一个城市的形象,彰显着一个城市的魅力,更体现一个城市的实力。在安置房建设过程中,区住建委本着对群众负责、从长远考虑的原则,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开展各项志愿服务,多措并举,实现改造和管理同步提升。一是严把人员关。从党员干部队伍中挑选业务精、素质高、作风实的精兵强将,成立棚户区改造办公室。为增强棚户区改造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住建委选派100%知晓拆迁政策的人员,对群众急切关心的补偿范围、补偿价格问题进行&一对一&解答,在人员上保证宣传到位,强强联手,助推棚户区改造的顺利开展。二是严把设计关。坚持安置房标准不低于商品房标准的总原则,设计方案先后征求村民意见、专家意见,报规委会审定,做到优中选优,从源头把好品质关。三是严把配套关。确保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和必要的商业、医疗、教育、社区用房等公共服务全覆盖,并与住宅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四是严把质量关。区住建委将与其他相关部门一起,充分发挥监管主力军作用,定期开展全覆盖执法大检查,对质量安全&零容忍&,并研究回迁居民定期查看机制,积极回应群众的关切。五是严把装修关。全面落实精装修成品交房,确保回迁安置房&软件&与&硬件&水平双提高,全力打造群众满意的精品工程。
责任编辑:王晓燕泉州市鲤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政府安置房建设情况的审议意见-常委会议-鲤城区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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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鲤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政府安置房建设情况的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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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政府:&&& 日,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住建局局长张翼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鲤城区推进安置房建设工作的情况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鲤城区安置房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见附件)。&&&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区政府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强古城保护改造和加快江南新区建设”的城市建设理念,坚持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围绕项目抓拆迁,关注民生抓安置,在任务重、压力大的情况下,表现出在困难面前不回避、在压力面前不退缩的精神状态,以前所未有的强度、速度、力度推动拆迁、安置工作,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改善城市环境和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保障各项重点工程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会议指出,我区安置房建设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拆建速度不匹配,过渡费支出不断增加;建设前期准备不足,安置房建设未能如期推进;缺乏强有力的拆迁手段,导致安置房建设搁置;建设资金筹措难,影响安置房建设推进;异地安置难度大,剩余房源未能充分盘活等。针对我区安置房建设存在的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规划建设前瞻意识,减少过渡费支出&&& 随着城市建设的深入推进,安置房建设将成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最大的民生工程。区政府应高度重视,超前策划,研究制定与规模、区位、进度、数量相适应的建设安置计划,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加快基础设施和配套建设,尽可能与安置房同步建设,努力把这项民生工程办实办好。一是加快建设。以实现“零过渡”为目标,根据过渡规模和拆迁计划,在做好需求分析和计划预测的基础上,科学放量安置房规模,优先安排计划,优先保证资金,优先配备人员,加快安置房启动实施,确保安置房建设逐步还清旧帐,不欠新帐,适度超前。对比较成熟的延陵安置小区二期东片区可采取先建后拆,减少过渡费支出。二是提升安置房品质。优先选择地段较好、配套齐、环境优的地块,高标准规划建设拆迁安置房,积极引入实力强、品牌优、社会责任感强的优秀房地产企业参与建设。通过强化设计,完善社区环境、生活服务、景观绿化等居住与配套服务功能,实现安置房建设品质的新提升,确保每个拆迁户既有房住,又能住上好房。&&& 二、重点攻坚前期及拆迁工作,确保如期开工&&& 要加大力度做好拆迁工作,突出实施清点、净地出让,完善拆迁政策,保持依法操作,有序推动。一要抓好征迁扫尾工作。持续发扬实干的工作干劲,勇于攻坚克难,突破工作难点,组织实施好清点工作,力求实现整体拆平,建议加快高山片区危旧房改造项目以及向阳新村安置区拆迁户扫尾的征迁工作,通过认真分析研究个别拒绝拆迁户形成的原因,依法合理利用行政裁决和行政强拆手段,采用一些有效的对策,确保安置房建设有力推进。二要完善拆迁政策。在深入调研,充分了解基层实际和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对当前我区现有的拆迁政策进行梳理和完善,从有利于民生的角度出发,尽可能的做到统一,逐步提高补偿标准,使制定的政策更趋于科学、合理,易于被广大群众所接受。同时,保持政策的平衡性、稳定性和连续性,加强对拆迁政策实行操作的统一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把拆迁工作的各个环节都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提高拆迁工作的公信力。对于老、弱、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应充分体现政府关怀,做到超常不违规,全力帮助解决他们的合理请求和困难。&&& 要攻克前期工作。进一步争取市政府及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加快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对安置房建设从方案设计、手续审批、建设监督、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都要通盘考虑,加快办理安置房建设有关手续,要加快协调相关部门对龙头山项目的前期手续的审批,抓紧安置小区建设的启动。&&& 三、积极创新建设模式,加快建设速度&&& 创新安置房建设模式,以“政府主导、规划先行、市场运作、统筹建设”的安置房建设核心思想,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要求,确定安置房建设模式,以采取“自建”模式、“回购”模式或者“委托代建”等模式。一是利用“东浦”模式和“新塘”模式,研究以政府为主导,调动街道、社区、居民参与的积极性,把安置房项目的建设交由资金实力较强的街道、社区、居民共同出资合作开发,收益按一定比例分成的新模式。二是对安置房建设采取项目总承包模式,通过公开招投标,选择实力强、品牌优的房地产企业带资承建,充分借助专业房地产公司的资源优势,以缓解财政资金的供给压力和技术力量不足的困境,缩短建设周期,加快建设速度,提高建设质量。三是探索“委托代建制”模式,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代建单位)负责建设实施,有利于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将资源配置交给市场公开竞争,促进项目决策更加科学深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四、多方筹集建设资金,破解项目建设资金瓶颈&&& 要做好项目经济分析,认真测算项目建设资金,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计划。要做好安置房建设近期、中期、远期的资金盘子统筹,合理调度,全方位保障安置建设资金。一是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积极寻求金融支持;二是创新建设模式,鼓励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安置房建设,利用各类参建主体筹集安置房建设资金;三是各业主公司要加快办理安置房项目建设手续,争取以项目进行融资,多渠道、多方式强力破解项目建设资金瓶颈,加快推进安置房建设;四是对因资金问题造成工程进度滞后的项目应给予倾斜安排,特别是采用回购安置的项目,应按项目进度及时支付回购房款,确保安置房建设按期完成,尽量缩短过渡期,降低安置成本。&&& 五、控制建设成本,节约房建设资金&&& 要从强化管理入手,控制建设成本。一是做到优化设计、集约利用土地、合理建设配套面积,切实执行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程序,规范合同签订等规范有序的管理制度来降低不必要的支出;二是在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加强各个环节的衔接,在主体建筑施工时要充分考虑水、电、路等配套设施,能提前或交叉作业的要灵活安排,以提高效率、节约成本;三是严格公平执行拆迁政策,严控超面积购买,提高超购面积价格,严控拆迁认定面积,严控评估补偿标准,以此减少不合理支出。&&& 六、盘活闲置安置房,减少建设资金压力&&& 为充分盘活资源,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安置房剩余住宅、店面、车位、车库和储藏间的剩余资产进行摸底、盘点。强化对安置房剩余房源的动态管理,以便根据拆迁户的需要,在不改变用地性质的前提下,通过异地安置,从而有效缩短拆迁户安置过渡期,减少临时安置过渡费的支出,保证被征迁群众及时安置。一要完善安置房登记管理制度,建立安置房房源跨项目调剂机制,扩大安置户的房源选择范围,提高安置房房源的配置效率。二要研究安置房项目的剩余房产和车库车位的处置政策,加快安置后剩余房源,以市房产交易中心为平台通道,通过招拍挂处置程序,达到盘活资产的目的。建议加快对前店安置小区、石崎安置小区、笋江花园城等剩余房源进行调剂安置或者公开拍卖,以回笼资金,解决安置房建设资金需要。&&& 七、不断强化协调配合,确保按期交房&&& 区政府要加大对安置房建设的组织协调力度,进一步完善定期汇报、现场办公、督查考核等一系列工作推进机制。一要加快协调建设问题。对于开工建设后出现设计、造价变更等遗留问题,建筑市场材料价格、人工费用上涨等原因,造成施工单位停工现象,建议抓紧协调发改、审计、财政、重点办等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敦促施工单位抓紧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安置房项目的顺利推进。目前要抓紧协调新塘安置小区二期有关补偿人工费差价问题,确保项目尽快开工。二要加快安置房办证。办理安置房“两证”,既是保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现实需要,也是政府关注民生、服务民生的重要举措。要努力通过各项工作的完善,为安置房“两证”办理创造条件,及时完善建设项目土地、规划、建设、安置等手续,做到在竣工验收前完成所有手续,确保能够尽快进入办证程序。三要建立公共维修基金。针对安置房大修理基金的归集,安置小区物业费收取难等问题,尽快列出明确计划逐步加以推进,为后续物业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奠定基础。&&& 以上审议意见连同调研报告,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和《泉州市鲤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研究处理,并自收到调研报告和审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及处理情况交区人大财经委征求意见后,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 关于鲤城区安置房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在鲤城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全面了解我区安置房建设的基本情况,推进加快安置房建设,保证被征迁群众及时安置。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主任会议决定,区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安置房建设情况的报告,9月12日,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我区安置房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实地察看了延陵安置小区二期、新塘安置小区、后坑安置小区、锦美安置小区。召开安置房建设情况汇报座谈会,听取了区政府关于安置房建设情况的汇报,并与相关部门、业主单位就安置房项目建设情况、存在的困难及问题、下一步计划等有关工作情况进行座谈。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鲤城区安置房建设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区政府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强古城保护改造和加快江南新区建设”的城市建设理念,坚持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以项目拉动投资平稳增长,以大项目促进投资结构优化,为经济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尤其是今年以来,区政府围绕项目抓拆迁,关注民生抓安置,在任务重、压力大的情况下,表现出在困难面前不回避、在压力面前不退缩的精神状态,以前所未有的强度、速度、力度推动拆迁、安置工作,拆迁规模呈递增趋势,拆迁工作总体上进展平稳,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改善城市环境和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保障各项重点工程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2008年1月至2013年8月,全区征迁项目25个,需建安置住宅总面积94.9386万㎡(含扩购),店面总面积2.0522万㎡。我区共安排安置房建设项目20个,总建筑面积125.6938万㎡(住宅面积105.5917万㎡,店面面积6.2749万㎡),总投资33.2809亿元。目前已完成交房安置房项目6个,住宅总面积36.8513万㎡,店面面积1.2131万㎡,已安置住宅面积33.1097万㎡,店面总面积4165.66㎡,仅占应安置住宅面积和店面面积的34.87%和20.30%,剩余房源住宅3.8666万㎡,店面7965.11㎡;在建的安置房项目6个,住宅总面积31.8692万㎡,店面面积9833.25㎡;拟启动的安置房项目8个,住宅总面积36.8712万㎡,店面面积4.0785万㎡。区政府为加快安置房建设,保障项目建设顺利推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主要体现在:&&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 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牵涉面广,情况错综复杂,区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力量,强化保障措施。区领导直接挂帅项目,在严格执行政策的前提下,对项目的进程全权负责,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出台了《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鲤城区安置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鲤城区推进安置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鲤城区安置房调剂安置补贴标准》、《安置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纪要》等政策文件,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推进安置房建设,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二)目标明确,扎实推进&&& 拆迁与安置相辅相成,解决好安置可以增进和推动拆迁工作。区政府对安置工作高度重视,要求各责任单位对照分解任务,主动负起责任,相关单位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共同推进工作落实。紧紧围绕工作目标任务,抓紧制定具体推进计划,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和工作举措,科学合理安排时间节点,做到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承办的工作任务。&& (三)加强督查,确保落实 &&& 区监察局、区安置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府督查室加强安置房建设工作督查,要求各牵头责任单位建立反馈报告制度,每半个月向区安置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府督查室报送安置房的建设进度,区安置房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我区安置房项目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区安置房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安置房建设专题会议,及时解决安置房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按序时进度进行。&&& 二、鲤城区安置房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近年来,我区在推进安置房建设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拆建速度不匹配,过渡费支出不断增加尽管我区安置房建设数量逐年递增,速度不断加快,但建设总量和速度明显跟不上城区拆迁安置的需求。一方面对开拆项目准备和认识不足,缺少超前谋划和提前建设的意识,拆迁项目要求限时完成拆迁,常常是先拆后建,我区大部分项目是先拆迁腾地后再建设,导致安置房建设滞后于拆迁。另一方面,一个项目从开拆到拆平一般只需要几个月,而用来安置的安置房建设从办理前期手续到建成要两至三年,如不超前建设,将产生过渡。截止2013年8月底,我区尚有约1933户动迁对象未得到安置,面积约31.45万㎡,由于安置房建设滞后,延长了拆迁户的过渡期,目前我区共有7个项目,面积25.89万㎡过渡期已超过两年时限,按规定已支付双倍过渡费,最长的过渡期兴贤路北拓(福隆星城)2006年11月份开始双倍发放,支付双倍过渡费近六年。据统计,2012年财政共拨付过渡费近5077.5万元;2013年预计需拨付过渡费约7842.7万元,增加了财政资金支出。&& (二)建设前期准备不足,导致安置房建设未能如期推进&&& 安置房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开工前必须办理建设计划审批、立项、定点、设计、审图、招投标等一系列手续,期间还须办理规划、环保、国土、消防专项审批,大多数项目还要进行腾地拆迁,由于不能统筹规划,项目建设时往往卡在某个节点上,迟迟开不了工。同时由于配套基础设施没有同步考虑,拖延安置房建设及安置回迁工作。例如后坑安置小区一期已完工,因在主体建筑施工时未充分考虑水、电、道路等配套设施,小区排水、排污管道没有接入口,水、电、道路未同时施工,造成安置选房回迁工作无法如期进行。 && (三)缺乏强有力的拆迁手段,导致安置房建设搁置&&& 安置房建设地块因个别拆迁户在思想攻坚和补偿到位的情况下仍拒不签订搬迁协议,因各种原因未启动强制拆迁手段,影响了土地出让的顺利进行,导致安置房建设搁置。如高山片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尚余一户未完成征迁,影响规划手续办理;向阳新村安置区尚余4户5套未完成征迁扫尾工作。就因为少数没有拆除,使安置房建设工作无法推进。&& (四)建设资金筹措难,影响安置房建设推进&&& 近年来,我区共安排安置房建设项目20个,总投资约33.28亿元,至8月份已完成总投资15.77亿元,仅占总投资的47.38%,在建的6个项目总投资10.3985亿元,至8月份已完成投资3.54亿元,存在资金缺口6.8585亿元。后坑安置小区一期水、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工程因资金问题无法及时开工,安置房回迁工作无法如期进行。由于安置房建设资金来源全部由财政投入,缺口较大。随着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对房地产类项目信贷严控,另由于我区业主公司安置房项目建设手续不齐全,无法以项目进行融资,资金筹措困难,延缓了安置房建设推进。随着建筑市场人工、材料价格的不断上涨,施工单位要求给予补差价才肯继续施工,一方面导致安置房建设成本刚性增加较大,另一方面造成安置房建设不能如期完成。例如新塘安置小区二期工程因工程补差问题未解决,目前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五)异地安置难度大,剩余房源无法充分盘活&&& 由于剩余房源大多数朝向、层次、结构较差,有的是多层房顶层,尽管政府采取适当提高安置面积比例或给予货币补偿的办法引导和鼓励被征迁群众选择剩余房源进行安置,但大部分拆迁户不同意选择剩余房源安置,造成安置房剩余房源闲置,挤占大量财力。截止8月份尚有住宅剩余房源3.8666万㎡,店面剩余房源7965.11㎡。&&& 三、进一步加快安置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安置房项目建设事关发展大局和民生稳定,既是政府的重点工作,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既是推进城市化进程,提升城市品位,又是加快经济建设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安置房建设事关被拆迁群众的切身利益、城市建设的顺利推进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区政府要加强对安置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推进安置房建设进度,保证被征迁群众及时安置。&& (一)提高规划建设前瞻意识,减少过渡费支出&&& 随着城市建设的深入推进,安置房建设将成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最大的民生工程。区政府应高度重视,超前策划,研究制定规模、区位、进度、数量相适应的建设安置计划,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加快基础设施和配套建设,尽可能与安置房同步建设,努力把这项民生工程办实办好。一是加快建设。以实现“零过渡”为目标,根据过渡规模和拆迁计划,在做好需求分析和计划预测的基础上,科学放量安置房规模,优先安排计划,优先保证资金,优先配备人员,加快安置房启动实施,确保安置房建设逐步还清旧帐,不欠新帐,适度超前。对比较成熟的延陵安置小区二期东片区可采取先建后拆,减少过渡费支出。二是提升安置房品质。优先选择地段较好、配套齐、环境优的地块,高标准规划建设拆迁安置房,积极引入实力强、品牌优、社会责任感强的优秀房地产企业参与建设。通过强化设计,完善社区环境、生活服务、景观绿化等居住与配套服务功能,实现安置房建设品质的新提升,确保每个拆迁户既有房住,又能住上好房。&&&&&&&& (二)重点攻坚前期及拆迁工作,确保安置房建设如期开工&&& 要加大力度做好拆迁工作,突出实施清点、净地出让,完善拆迁政策,保持依法操作,有序推动。一要抓好征迁扫尾工作。持续发扬实干的工作干劲,勇于攻坚克难,突破工作难点,组织实施好清点工作,力求实现整体拆平,建议加快高山片区危旧房改造项目以及向阳新村安置区拆迁户扫尾的征迁工作,通过认真分析研究个别拒绝拆迁户形成的原因,依法合理利用行政裁决和行政强拆手段,采用一些有效的对策,确保安置房建设有力推进。二要完善拆迁政策。在深入调研,充分了解基层实际和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对当前我区现有的拆迁政策进行梳理和完善,从有利于民生的角度出发,尽可能的做到统一,逐步提高补偿标准,使制定的政策更趋于科学、合理,易于被广大群众所接受。同时,保持政策的平衡性、稳定性和连续性,加强对拆迁政策实行操作的统一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把拆迁工作的各个环节都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提高拆迁工作的公信力。对于老、弱、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应充分体现政府关怀,做到超常不违规,全力帮助解决他们的合理请求和困难。&&& 要攻克前期工作。进一步争取市政府、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加快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对安置房建设从方案设计、手续审批、建设监督、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都要通盘考虑,加快办理安置房建设有关手续,要加快协调相关部门对龙头山项目的前期手续的审批,抓紧安置小区建设的启动。&& (三)积极创新建设模式,加快安置房建设速度&&& 创新安置房建设模式,以“政府主导、规划先行、市场运作、统筹建设”的安置房建设核心思想,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要求,确定安置房建设模式,以采取“自建”模式、“回购”模式或者“委托代建”等模式。一是利用“东浦”模式和“新塘”模式,研究以政府为主导,调动街道、社区、居民参与的积极性,把安置房项目的建设交由资金实力较强的街道、社区、居民共同出资合作开发,收益按一定比例分成新模式。二是对安置房建设采取项目总承包模式,通过公开招投标,选择实力强、品牌优的房地产企业带资承建,充分借助专业房地产公司的资源优势,以缓解财政资金的供给压力和技术力量不足的困境,缩短建设周期,加快建设速度,提高建设质量。三是探索“委托代建制”模式,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代建单位)负责建设实施,有利于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将资源配置交给市场公开竞争,促进项目决策更加科学深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四)多方筹集建设资金,破解项目建设资金瓶颈&&& 要做好项目经济分析,认真测算项目建设资金,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计划。要做好安置房建设近期、中期、远期的资金盘子统筹,合理调度,全方位保障安置建设资金。一是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积极寻求金融支持;二是创新建设模式,鼓励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安置房建设,利用各类参建主体筹集安置房建设资金;三是各业主公司要加快办理安置房项目建设手续,争取以项目进行融资,多渠道、多方式强力破解项目建设资金瓶颈,加快推进安置房建设;四是对因资金问题造成工程进度滞后的项目应给予倾斜安排,特别是采用回购安置的项目,应按项目进度及时支付回购房款,确保安置房建设按期完成,尽量缩短过渡期,降低安置成本。&& (五)控制建设成本,节约安置房建设资金&&& 要从强化管理入手,控制建设成本。一是做到优化设计、集约利用土地、合理建设配套面积,切实执行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程序,规范合同签订等规范有序的管理制度来降低不必要的支出;二是在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加强各个环节的衔接,在主体建筑施工时要充分考虑水、电、路等配套设施,能提前或交叉作业的要提前或交叉作业,以提高效率、节约成本;三是严格公平执行拆迁政策,严控超面积购买,提高超购面积价格,严控拆迁认定面积,严控评估补偿标准,以此减少不合理支出。&& (六)盘活闲置安置房,减少安置房建设资金压力&&& 为充分盘活资源,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安置房剩余住宅、店面、车位、车库和储藏间的剩余资产进行摸底、盘点。强化对安置房剩余房源的动态管理,以便根据拆迁户的需要,在不改变用地性质的前提下,通过异地安置,从而有效缩短拆迁户安置过渡期,减少临时安置过渡费的支出,保证被征迁群众及时安置。一要完善安置房登记管理制度,建立安置房房源跨项目调剂机制,扩大安置户的房源选择范围,提高安置房房源的配置效率。二要研究安置房项目的剩余房产和车库车位的处置政策,加快安置后剩余房源以市房产交易中心为平台通道,通过招拍挂处置程序,达到盘活资产。建议加快对前店安置小区、石崎安置小区、笋江花园城等剩余房源进行调剂安置或者公开拍卖,以回笼资金,解决安置房建设资金需要。&& (七)不断强化协调配合,确保安置房按期交房。&&& 区政府要加大对安置房建设的组织协调力度,进一步完善定期汇报、现场办公、督查考核等一系列工作推进机制。一要加快协调建设问题。对于开工建设后出现设计、造价变更等遗留问题,建筑市场材料价格,人工费用上涨等原因,造成施工单位停工现象,建议抓紧协调发改、审计、财政、重点办等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敦促施工单位抓紧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安置房项目的顺利推进。目前要抓紧协调新塘安置小区二期有关补偿人工费差价问题,确保项目尽快开工。二要加快安置房办证。办理安置房两证,既是保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现实需要,也是政府关注民生、服务民生的重要举措。要努力通过各项工作的完善,为申请安置房两证办理创造条件,及时完善建设项目土地、规划、建设、安置等手续,做到在竣工验收前完成所有手续,确保能够尽快进入办证程序。三要建立公共维修基金。针对安置房大修理基金的归集,安置小区物业费收取难等问题,应尽快列出明确计划逐步加以推进,为后续物业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奠定基础。&&& 以上报告,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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