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万象城属于哪个物业管理属于什么类公司?

【 】唐河县万象城问题
网友:匿名网友
省长您好!我在唐河县万象城买的房子说是在2012年交付,当时,建筑垃圾遍地,路也没修,没有车子棚(至今还没有车子棚),物业形同虚设,经常丢车子,开发商不能办房权证,截止目前仍没有迹象能办理,问开发商,他们让找物业;找物业,物业让找开发商。反正办不了,所以一直没领钥匙,没装修,更谈不上住了。前几天,想要钥匙进行装修入住,但物业方面说,需要把2012年下半年至现在的物业费、垃圾处理费、水电公摊费三项费用交齐。且另外交一千元装修垃圾处理费,300元不影响楼上楼下保证金,才能给钥匙。在这里,我想问一下,房权证不能办不说。上面收费方法、收费项目是否合理?1、我们这几年一直没领钥匙一直没住,物业费是否应从2012年下半年开始收?2、垃圾处理费、水电公摊费是否应含在物业费中,是否是重复收费?3、我们一直没住,何来垃圾?何来水电公摊?4、既然收垃圾处理费,为什么还收装修垃圾处理费?(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
回复单位:南阳市委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家乡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日在人民网给省领导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阳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唐河县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经查,&1、关于反映没入住收取物业费问题。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件》第42条之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已竣工但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交纳”。另依据《南阳市物业管理办法》12条规定,物业服务费由物业产权人自办理入住手续之日起按月缴纳。网民对于是否应从2012年下半年开始收费问题的疑问,应取决于双方办理入住交付物业的时间节点来划分费用的承担责任。至于一直没领钥匙、一直没住理由是否成立,属于《合同法》调整的范畴,购房人可以通过协调、调解的的方式处理,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主张权利。2、关于反映公用水电分摊费用问题。公用水电是指由业主共用道路、绿地、公共照明系统、供水及增压系统、电梯、中央空调、消防设施及其它设备所产生的公共水电费用。该费用应按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单独装表计量,其费用由业主共同分担。并由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向业主公示水、电的数量、单价、金额及分摊方法。3、关于反映装修垃圾处理费问。业主在装修物业时应提前与物业联系协调,一般物业公司收取最高不超过1000元的装修保证金,并与业主签定不危及建筑主体承重结构,不损害公共部位及四邻权益的装修管理协议。该装修保证金于装修结束后无违反管理协议的全额退回业主。装修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由业主或使用人自行按规定处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费;由物业服务企业处理的,清运收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自行约定。4、关于反映房产证办理问题。经万象城开发建设单位申请,看县房管局已为该小区所有多层住宅办理了总登记,购买这些房屋的业主,可携带身份证件、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营业税发票、契税发票、房屋维修资金发票等必要的材料和开发商一起到房管局共同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经审核无误后为业主核发房权证。&&&&&欢迎您继续关注南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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