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0年当魔兽世界抄写员员有没有什么身份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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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北师大版小学语文六年级下册全册教案.doc 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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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师大版小学语文六年级下册全册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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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元:乐趣
《养花》教学设计
【教学目的】
1.学会7个生字,能正确读写下列词语:工夫、置之不理、三年五载、循环、自生自灭、一来二去、门道、昙花、秉烛夜游、见识。
2.有感情地朗读课文,使学生体会养花既须劳动,又长见识,能给人们带来乐趣。
3.能从课文中找出点明中心的句子,并能说出课文是从哪几个方面表现中心的。
【教学重点】
知道课文所要表达的中心是什么及养花带来的乐趣,以及课文从哪几个方面来表现中心的,有感情地朗读课文。
【教学难点】
理解课文内容,体会作者从养花中得到的乐趣,培养热爱生活、健康向上的思想感情。
【教学过程】
一、课前谈话,引入本课
你喜欢养花吗?谁说说养花有什么好处?那么我们看文中老舍先生是怎么看待养花的?
板书:13养花。
二、介绍老舍、老舍养花
本文是我国现代著名作家老舍先生1956年12月 12日发表在《文汇报》上的一篇散文。
老舍,原名舒庆春,字舍予,生于北京一个贫民家庭。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他开始用白话文创作。1937年,他的代表作长篇小说《骆驼祥子》问世。在现代文学史上影响很大。还创作了《方珍珠》、《龙须沟》、《月牙儿》、《西望长安》、《茶馆》、《四世同堂》等剧本和小说。曾获“人民艺术家”的光荣称号。
关于老舍养花,是从33岁结婚组织家庭后开始的。解放以后,自己有了固定的住所,兴趣就更大了。老舍先生特别爱养菊花,经常与爱养花的朋友互相交谈,致使花的品种达到100多种。大风、暴雨来临,全家就抢救花草。到了群花盛开的时候,老舍先生总是邀请好友前来饮酒、赏花,他觉得这是非常有乐趣的事。
三、学生自学生字、词和课文
1.按生字表读准字音,记清字形,结合课文理解词义。
2.通读课文,标好自然段序号,划出不理解的词句。
3.朗读课文,想想这篇课文的主要内容。
四、检查自学情况
1.读准字音:拼读,读生字,注意纠正错误。
记清字形,理解词义:有问题提出来大家讨论。讨论时查字典并结合课文理解。
秉烛夜游:部首:禾或丿。笔顺:秉,与“乘”区别。词义:秉,拿。举着灯烛在夜间游赏。
纠正字音:乐趣、计较、虽然、适当、尽管、倾盆
2.多音字:
3.读课后“读读写写”中的词语。如有不理解的提出来大家讨论。
如:置之不理,置,放。把它放在一边不去理睬。
4.指名朗读课文,说说课文主要讲了一件什么事,是从哪几方面来讲的?(整体感知)
(养花给“我”带来乐趣。)
5.提出不理解的词句,质疑。(写养花的乐趣为什么还写忧?)
五、练习朗读课文,读熟课文
六、指名分段读课文,读后说出段意,理清线索。
1.为什么养花; 2.养什么花;
3.养花要摸门道; 4.养花有益身心;
5.养花使人喜悦; 6.养花使人伤心;
7.养花的乐趣。
七、布置作业
1.抄写词语。
2.读熟课文。
3.想想自己喜什么花草,它有什么特点和为什么喜欢,以及在养的过程中有什么感受?
【教学目的】
1.有感情地朗读课文,使学生体会养花既须劳动,又长见识,能给人们带来乐趣。
2.给课文编写提纲。
3.背诵自己喜欢的自然段。
4.选择一种你喜欢的花草写一个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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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课程标准》指出:“写作是运用语言文字进行表达和交流的重要方式,是认识世界、认识自我、进行创造性表达的过程。写作能力是语文素养的综合体现。”这就为新课程要求之下的作文教学提出了明确的方向,同时对作文教学提出更高的要求。著名特级教师魏书生的学生作文写得很好,其中的奥秘之一便是鼓励学生多写日记。我在民办学校工作已经七年了,面对封闭式的管理模式,看似不利于学生的写作,因为学生整天被关闭在校园里,思维闭塞,孤陋寡闻,写不出什么有新意的东西。七年来,我默默地指导学生写好日记,尝试着改变着这一切,受到了很好的教学效果。
《语文课程标准》特别强调写作的情感态度目标的实现,教学的重点应放在对学生写作的兴趣和自信的培养上,爱因斯坦说过:“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同样我根据多年来教学反思,写日记的兴趣是学生积极写好日记的先决条件,是提高学生日记水平的心理保证,它能使学生变“苦记”为“乐写”,变“要我记”为“我要写”,从而使学生的个性特长得到充分发挥,使学生写得轻松、主动而富有创意。久而久之,便会形成一种写日记的良好习惯。让学生愿意写作、热爱写作,将被动地“要我写”转变为主动地“我要写”。学生要“对写作有兴趣”,要“乐于书面表达,增强写作的自信心”。把写作教学的情感态度目标重点放在兴趣、自信、习惯的培养上,这是符合学生的心理特点的。
教学中我让学生认识到:日记,是自己把每天的所做、所见、所闻、所感等有选择地记录下来的一种应用文。它融合了语文知识、语言积累、思想情感、思维品质、审美情趣、学习方法、学习习惯等多方面能力的培养。学生要是养成写日记的良好习惯,不仅有利于积累生活素材,更有利于提高语文综合素养,特别是对提高作文写作水平大有裨益。如何让学生写好日记,养成写日记的良好习惯呢?我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对他们进行培养与指导。
1、首先教学生学会写日记的方法。
(1)从写第一篇日记我就告诉学生:日记要用心来写,要有四心,即信心、留心、真心、恒心。信心是成功的一半;要处处留心,观察身边的人和事;要用心去感受天地万物,真实表达自己的真情实感;要长期坚持,持之以恒,日积月累才能不断提高。
(2)发现有学生写大家司空见惯的小事的日记,赶紧拿到班上读,从而使大家知道怎样观察、怎样留心。譬如:有一个学生在最近的日记中道,在操场上观看第六届校运动会比赛的情景,特别写到班级一位调皮大王在
400米决赛中怎样奋力拼搏为班级争得第一的荣誉,大家如何为他呐喊助威以及在他取得第一之后全班同学又是怎样评价他的……这些日记我都及时拿到班上读,以使他们明白日记不但可以写自己的内心世界,也可以写大千世界的千变万化;可以叙事,可以状物,可以写景,可以抒情,可以写想象的,可以写梦幻的,内容是丰富多彩的。
(3)重视个别指导。批阅学生日记,不仅要重鼓励,还应适当面批指导。譬如,有个学生写在公交车站,看到挤车的一幕,便十分详细地描写了出来。我对她说:“你的日记写得很具体,看到挤车场面你有没有什么想法?”后来,她又在日记中补写了一段很深刻的话,指出挤车不但不安全,还不文明等。这样,学生不但在运用日记来练笔,还反映了生活,感悟了人生。经过这样不断地陶冶训练,学生在不知不觉中记录自己的喜怒哀乐,抒发真情实感,一些最真实、最有价值的素材也就被保存下来了,成为写作的涓涓细流。我想,长此以往,这一股股细流定会汇成川流不息的写作之源。
(4)、《语文课程标准》强调“要求学生说真话、实话、心里话,不说假话、空话、套话” “写作要感情真挚,力求表达自己对、、人生的独特感受和真切体验”,从而培养学生的真实与诚信。所以在日记教学中还不断鼓励学生讲真话抒真情,才能达到应有的写作目的。
2、不断激活学生写日记的热情
这几年来,发现不少学生在小学可能没有写日记的习惯和兴趣。针对这一情况,进入中学的第一天,我就结合课文《为你打开一扇门》给学生介绍作者是怎么重视阅读与写作的,以此唤起学生对写日记的重要性的认识。并唤起学生对写日记的热情。晨读课时,我有意安排学生选读名著《爱的教育》中的《争吵》《斯带地的图书室》《小抄写员》等情节……并告诉学生,这些精彩文章就是一个意大利市立小学三年级学生写的一学年之纪事。课余时间,我还让他们看我的妹妹小学时写的日记。我的这些做法,触及了学生的情感涟漪,叩开了学生的心扉,点燃了学生灵感的火焰,让他们心有所思,情有所寄,激发了对写日记的渴望。同时也使他们明白了写日记并不难,只是用自己的笔记录自己的真实生活,写眼见之物、耳听之事、心中之梦,抒自然之情,是一件十分有趣的事。
3、体验写日记的乐趣。
从学生写的第一篇日记起,我就认真批阅,哪怕是只写了一二句话的,也同样写上批语。学生第一篇日记,大多写了我,在他们眼里,我是一位“和蔼的”“有丰富教学经验的”老师,我就在批语中感谢他们对我的信任。往后的日子,不断挑选写得好的日记利用作文课在班级进行评读并借助校报和晚报小记者专刊,让具有一定写作能力的学生能够找到施展自己的才华平台。……我这样做,旨在让学生感受成功的喜悦,形成内驱力,进而养成良好的习惯。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要让学生写日记的热情保持下去,教师还要用丰富有趣的内容和生动的教学方法来吸引学生,使学生的精神得到最大满足。为此,我除了认真批阅外,每天用一定的时间介绍学生的日记,或让他们自己读日记,相互传阅日记,使学生感到日记就是自己情感的抒发、心声的流露,是真实生活的再现。我还常把写得好的日记打印后发给大家,以使他们在学习和借鉴的过程中,触发情感,爱写日记,养成认真写日记的习惯。另外,学校和我们初中语文组以市局组织的“新华杯读写大赛”为契机,定期组织读写竞赛和优秀日记评选活动,对写得好的学生进行现场评等并颁发奖品。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不断增强学生写日记的激情和兴趣
&总之,新的课程理念给日记教学带来新的挑战。在这语改大背景的前提下如何改进日记、作文教学是值得的课题。新课程背景下的日记、作文教学不是否定以往的教学经验,而是批判的继承和。如何让学生写出文质兼美、富有个性、具有创意表达的文章,是当前语文教师探索的重要课题。关注学生的生命体验、关注学生的心灵健康成长历程,让学生通过自主写作充实自己的人文精神,提升学生的人生境界,是新课程写作教学的应有之意,也是当前语文教学所面对的现实问题,更是当前语文教师感到最困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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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四十三个心大星王朝
作者:[美] 迈克尔·雷斯尼克
从前以后科幻网
四十三个心大星王朝 [美] 迈克尔·雷斯尼克
君王马尔洛斯四世下令召集全国的能工巧匠,修建了一座寺庙,以报答造物主赐予他第一个王子。这庙全部由水晶筑成,屋顶呈塔尖状,阳光照耀下,犹如成千上万枝闪闪发光的梭镖,其雄伟壮观足以令这星球上的其他建筑物黯然失色。寺庙由217根柱子高高撑起,以纪念他的217位祖先。只要轻轻一碰,柱子就会发出美妙的音符,声音萦绕,千里之外可闻,并召唤着信徒们的祷告。
这庙取名为日神庙,因为当时王子降世的时辰恰好是正午,即太阳升到最高点的时候。人们整整耗了27年的时间才建成这座庙。这个星系各个种族的人都慕名而来,想一睹日神庙的风采。然而马尔洛斯却下令说,任何外族人或非信徒均不准入内,以免亵渎神圣的寺庙。
一名男子携着一家三口来到了日神庙。女的手里紧握相机,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反复拍着同一个物像。男孩的嘴边已冒出几根胡须,不再是毛头小孩了,却只顾盯着掌上电脑玩游戏。男子四下张望,趁人不注意时把无烟雪茄扔在地上,用脚碾碎,随后加快脚步赶上家人。
他们朝我走过来了。趁着他们尚未开口同我说话,我悄悄地闪入大理石围墙间的石头走道。
我藏起来了,他们看不见我,不会注意到我的。“嘿,小伙子,我们想找个向导,有兴趣吗?”男人问。
还是被发现了。我忍住叹气声,冲他们深深地鞠了一躬,回答说:“很荣幸为你们服务。”暗自庆幸他们没有发现心大星人鞠躬时的微妙变化。
“哇噻!”女人大叫一声,把镜头对准我,“我从没见过,好像将整个身躯对折一样!可以再表演一次吗?”
这让我想起了一个古老的传说,也许是人们杜撰的,不过我仍愿意相信这是真的。传说有一位使节,对心大星人能够折叠的身体很着迷,就请求第三十八代王朝的缔造者可马里斯一世再鞠一躬给他看。然而可马里斯一世只是死死地盯着那位使节,一动不动。使节很尴尬,只好灰溜溜地走了。而可马里斯一世继续当朝29年,再没有鞠过躬。
时至今日,已过了将近7000年了,心大星和整个宇宙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又鞠了一躬,女人趁机拍了张全息照。
“你叫什么名字?”男人问。
“你不懂得读我的名字,”我回答说,“带领你们这个种族的成员时,我取名叫艾马仕。”
“艾门仕,是吗?”
“艾马仕。”我纠正他的发音。
“没错,艾门仕。”
男孩终于抬起头来:“爸,他说的是艾马仕。”
男人耸了耸肩。“随便啦,”他看了看计时器,说,“咱们出发吧。”
“好吧,”男孩附和说,“今天下午电台将播放罗斯福三区的比赛。我想回去看。”
“想看比赛,以后有的是机会,”女人说,“但参观心大星,恐怕只有这一次机会了。”
“这可说不准,我向来运气很好。”男孩咕哝着说,继续看他的电脑。
开场白早已背得滚瓜烂熟,我脱口而出:“欢迎你们来到心大星三区,来到首都卡利梅朵,这个星系又称做百万塔之城。”
“从太空船降落场乘巴士一路过来,没见有那么多塔呀!大概也就一两千座吧!”男孩说,我敢发誓他根本没在听。
“以前是有百万座,”我解释说,“如今只剩下16304座了,皆由水晶或石英制成。傍晚时分,夕阳西下,那些塔折射了太阳的光线,整座城市的大街小巷均变得色彩斑斓,无比迷人。这个星系的所有种族的人差不多都会过来一睹风采。”
“16000多,”女人低声说,“其他的呢?”
为何心大星人会如此热衷于欣赏塔的风情,无人知晓。那些塔高高地矗立在各个城市中,投下美丽的阴影和富于变幻的色彩。高大,优雅、精美,它们展现了独一无二的雄伟壮观,体现了心灵的独到感受力。这百万座塔的建造,历时长达3.8万年。
然而在第二次入侵期间,坎福瑞特舰队只用了不到两周的时间就摧毁了大部分塔,仅16304座幸免于难……
女人一直对远处可见的几座塔惊叹不已,随后便问是谁修建的,好像觉得这些塔太精美了,不可能出自于心大星人之手。
“今天你看到的一切都是我们种族的工匠和手工艺人修建的。”
“全部都是吗?”
“难以相信吗?”我轻声问道。
“不是啦,”她辩解说,“当然不是,只是好多呀……”
“卡利梅朵不是短短的一天、一年,甚至是一千年就可以建起来的,”我强调说,“这可是四十三代心大星王朝集体智慧的结晶。”
“这么说,我们现在身处第四十三代王朝?”
君王佐罗瑞恩四世正式宣布卡利梅朵为不朽城。无论是发生战争还是暴动,这座城市都安然无恙,即便是高耸云霄的祖先之庙也都有望世世代代永存。在那个黄金时代,他没有理由不这么认为。
“第四十三代王朝的末代帝王3000年前就死了,”我向他们解释说,“此后我们一直处在外来征服者的统治下,外族入侵者无数,一拨接着一拨。”
“还好你们的房子没被毁掉。”女人说着便转身去观赏喷泉。不知为什么,喷泉在她眼里倒成了神秘的外来物。她拿起相机,准备拍照。
“妈,不就是一眼喷泉嘛!”男孩嘲笑说。
“可蛮有意思的呀!想象一下很久以前会是什么样的人在使用。”
“当然是口渴的人了。”男孩不耐烦地说。
女人不理会,转过头来对我说:“那些抢走这个星系珍贵宝物的人太可耻了。”
“哦,对了,这附近的一些建筑物都被毁掉了。”男孩插嘴说,好像急着证明有人说错了话似的。
“还记得我们在那边看到的那个洞吗?”他指着前方说,“我看那就是个弹坑。”
“你弄错了,”我解释说,带他们过去看,“这里一直都有个洞。”
“不就是个污水坑嘛!”男人说,完全不在乎的样子。
“我们种族的人认为这是上帝的足印,尊称为神印加以朝拜,”我对他们讲解,“很久很久以前,卡利梅朵遭受了长达数年的旱灾。最终,我们伟大的神父耶和华请求上帝说,他愿以自己的生命换取上帝的降雨。上帝答复说,只有当他再次哭泣时,天才会下雨。可是我们遭受的痛苦还不足以博得他同情的泪水,但他答应同耶和华达成一笔交易。”
我刻意停了一下,看他们有什么反应,但男人只是又点了根雪茄,男孩只顾盯着掌上电脑。“第二天早上,人们发现耶和华死在了他的庙里,上帝用他的脚踩出了这个坑,填满水。我们就靠这些水支撑着,直到再一次下雨。”
女人显得有点紧张不安。“呃,不好意思,”她说,“能把故事再讲一遍吗?我的录音机没开。”
男人看起来不太高兴。“她老忘记把那玩意儿打开,”他解释说,扔给我一个硬币,“麻烦你了。”
洛比里亚是心大星三区历史上最伟大的诗人。尽管他死于第二十三代王朝,他的大部分作品却流传至今,但他的名作《流放的长夜》——关于巴格达的流放和凯旋的一首史诗,却永远失传了。
虽然洛比里亚被誉为种族中最知名的吟游诗人,他本人却目不识丁,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他的诗歌都是即兴创作的,每次复述时加以润色。他的那首史诗只朗读过一次,对诗歌的形式很满意,便不再重复,抄写员都等着他最后定稿,就没有记下来。
“谢谢!”女人等我讲完后就把录音机关掉了。她停了一下又说:“我可以买一本关于这些离奇的民间传说的书吗?”
我决定不跟她解释民间传说和信仰文章有什么不同。“宾馆的礼品店就可以买到。”我答道。
“你的书还不够多呀?”男人抱怨说。
女人没说什么,只是瞪了他两眼。我带着他们来到大墓室,这个景点总能吸引游客。
“这是君王贝多瑞恩五世的墓室,贝多瑞恩五世是第三十七代王朝最伟大的君王。”我继续向他们介绍,“虽然贝多瑞恩只是个平民百姓,却推翻了臭名昭著的麦拉斯托七世,而后者是力大无比的武士,也是第三十六代王朝的末代帝王。贝多瑞恩上台后就开始推行全民教育。”
“之前是什么一种状况?”
“在那之前,女性无权享受教育。”
“那家伙什么时候死的?”男人问,他其实并不在乎,只是不想让女人问个不停。
“被一个侍从刺杀了。”
“想必是个男侍从吧?”女人不忘了幽默一下。
“死之前,”我接着讲,“他用和平手段统一了三个混战的邦城,宣布所有心大星人都必须使用同一种语言,颁布法令禁止人们朝拜克林瑞克。”
“克林瑞克是什么东西?”
“是一种有毒的爬行动物。贝多瑞恩掌权之前,它们在各种难以形容、骇人听闻的仪式上杀害了无数的朝拜者。”
“是吗?”男孩又插话说,“具体情形是什么样的?”
“一个种族的人认为骇人听闻的东西对另一个种族而言只不过显得无聊而已,”我说,“地球人就觉得那很无聊。”其实不是这样的,不过我实在不愿在描述那些仪式时看到男孩窃笑的表情。
“可惜啊,”女人说,可是她明显地松了口气,“你好像对你们种族的历史了如指掌。”
我真想骗她说这些故事都是我随口编的,又怕她会信以为真。
“你从哪儿学到这么多东西?”她接着问。
“要想拿到导游证,”我回答说,“心大星人必须学习14年,而且要会流利地讲至少四种外语,地球语是其中之一。”
“不就是份资格证书嘛,”男人不屑地说,“我在牙科院校读书时,一年就考过了,但没要那证书。”
不管怎么说,现在是你花钱雇我当导游。
“你怎么没去大学任教,真令人惊讶,”他接着说,“我曾在大学工作过。”这是真的,只是我有一家老小要养——而导游的小费,哪怕游客给的不多,也比老师的薪水要高不少。
一个拉蒲——心大星儿童不知什么时候来到了我们中间。这孩子还很小,穿得破破烂烂的,满脸脏兮兮的,网状的鱼鳞般的皮肤上长着流脓的疮,金色的眼睛不停地流着眼泪。他用心大星语向游人哀求乞讨。要是没有回应,他便摊开双手,做一个全宇宙的人都能理解的姿势,好像在说:“你很有钱,我又穷又饿,给我点钱吧!”
“他是你的孩子?”男人皱着眉头问,女人则快速地连着拍了几张照。
“不是,不是我的小孩。”
“那他在这做什么?”
“他住在街上。”我说。我一方面对拉蒲深表同情,另一方面又得忍受解释他的处境所带来的羞辱。
“他必须出来讨些钱,否则他和他的母亲今晚就得挨饿。”我看着拉蒲,难过地想:时代不同了,所有的一切也变了,曾几何时,我们种族的人在我们的世界里过着神仙般的生活,在四十三代王朝的任何一个朝代,没有人会挨饿。来自地球的男孩看了一眼拉蒲。不知他是否意识到自己有多么幸运。他的脸毫无表情;也许他根本就没有什么感触。后来,他挖了挖鼻孔,转身继续看电脑。男人盯着拉蒲看了一会儿,甩给他一个两元的硬币。拉蒲接住硬币,鞠了一躬,说了句祝福的话便跑开了。我们看他把硬币高高地举过头,开心地欢呼着。不多久,我们就被二十多个街头流浪儿团团围住,个个都脏兮兮的,都饿得发慌。
“够了,够了!”男人火了,“艾门仕,赶紧让他们滚回家去!”
“他们就住这。”我低声解释道。
“在这?”男人气汹汹地说。他跺了下脚,把身边的拉蒲吓了一跳。“就在这吗?那好,就让他们待在这,不要跟着我们。”
我用心大星语跟拉蒲们说,这些游客不会给他们钱的。
“那我们就去抢,去他们住的丑陋的粉色宾馆抢。”
“随你们,”我说,“要是被抓了,日子就不好过了。”
年纪最大的拉蒲笑着说:“要是被抓了,我们就会被关起来,进监狱他们就得负责我们吃喝,而且我们也不必遭受风吹雨打——远比待在这要强得多。”
我耸了耸肩,无言以对。对这些拉蒲们来说,唯一的渴求就是吃饱穿暖。他们跑开了,笑着唱着,好像人类的小孩跑去玩什么游戏似的。
“该死的外星人!”男人咕哝着说。
“你说错了。”我说。
“语义的错误,”我温和地指出,“他们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你们才是外星人。”
“好了,他们需要从我们这些外星人身上学一点行为举止的礼仪!”他大声怒吼。
我们沿着一条长长的斜坡走到大墓室,正打算进去时,女人止住了脚步。“你们三个在入口处站好,我给你们拍张照。”她说,对我笑了笑,“只是想让朋友知道我们来过这,碰到过真正的心大星人。”
男人走过来,站在我旁边。男孩不情愿地站到我的另一边。“把手搭在艾门仕身上。”女人说。
男孩后退一步,一脸鄙视厌恶的表情。
“我摆一下姿势吧,我不想碰它。”
“听你妈妈的话!”男人厉声说。
“不!”男孩说,怒气冲冲走下斜坡,“你想抱他,你去啊!”
“听我说,孩子!”男人说。可是男孩没有停下脚步,头也不回地拐到一座庙的后面去了。
第三十代王朝的缔造者查洛克规定帝王的身体是圣体,神圣不可侵犯,只有他的御医和嫔妃在他的许可下才可碰触。
查路巴是他最得力的辅佐大臣。在查路巴的辅佐下,这个星球五分之四的面积都成了王朝的疆土,前一朝代所遗留下来的高度通货膨胀也得到了有效的遏制。
一天晚上,朝中举办国宴,查路巴向查洛克引见来自远方的多马国的使节,不小心碰到了查洛克。
第二天早上,查洛克遗憾地下了一道令,命刽子手将查路巴斩首示众。尽管建朝初期出现了这么一段不愉快的插曲,第三十代王朝仍然延续了1062年。
女人显得很尴尬,向我赔不是。不过我发现她也尽量不碰我。男人去找男孩,过了一会儿两个人都回来了——这下子好了,省得女人一直唠叨。
男人把男孩推到我这边来,他心不甘情不愿地向我道了个歉。男人朝他跨了一步,他怕了,只好勉强伸出手来,我象征性地握了一下——我们俩对此都感到很不舒服——接着我们走进了大墓室。里面还有另外两组游客在观赏,但是相距几百米远,听不清他们的导游在说什么。
“屋顶有多高?”女人一边问,一边把照相机对准顶上精美的雕刻。
“38米高。”我回答,“大墓室长203米,宽67米,贝多瑞恩五世就安葬在地下巨大的墓穴中。”我顿了一下,想起了昔日的辉煌,每次带领游客到这里参观时都会这样。
“开追悼会的那天,也就是墓室竣工当日,上百万个心大星人在墓室外排起了长队,向贝多瑞恩五世的遗体做最后告别。”
“这个问题可能有点愚蠢,”女人说,“为什么你们所有的建筑物都这么庞大?”
“炫耀呗!”男人说,对自己的小聪明洋洋得意。
“造物主巨大无比,”我解释说,“因此我们的人民认为纪念馆建得越大越好,那样他在里面就会比较舒服。”
“你觉得你们的上帝找不到小屋子,没法适应小屋子吗?”男人讥笑。
“他是全宇宙的上帝,”我说,“他当然能找到小的庙宇,可为什么我们非得逼他住进去呢?”
“贝多瑞恩有妻子吗?”女人开始问起细节来了。
“有五个妻子,”我答道,“紧挨着的就是贝多瑞恩王后们的墓室。”
“一夫多妻吗?”
我摇摇头说:“不是,而且贝多瑞恩比第五任王后还早过世。”
“他死的时候一定是个老头子了。”女人说。
“也不是,”我说,“我们种族的人认为那些取得瞩目成就的人的个人生活都注定要遭受苦难,贝多瑞恩也难逃这样的命运。”
男孩被他父亲拉回来后就一直没说话,我转过头问他有没有什么问题要问,他只是瞪着我,一言不发。
“这地方是什么时候建造的?”男人问。
“贝多瑞恩五世死于6302年前,他过世后,人们用了17年的时间修建成这座墓室。”
“6302年,”他若有所思地自言自语,“好长的一段时间。”
“我们是个古老的民族,”我骄傲地说,“曾经有一位人类学家说,你们地球人的祖先还未进化到有知觉能力,我们的第三代王朝就已经开始了。”
“也许我们的祖先在树上生活过很长的时间,”男人反驳说,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可你瞧瞧,我们一从树上下来,很快就超过你们了。”
“这是你的个人之见。”我含糊其辞。
“事实上,其他种族的人都比你们强,”他固执地说,“看看历史上心大星多少次被征服过?”
“我不太清楚。”我撒了个谎,因为这是让我感到耻辱的问题。
心大星人得知人类共和国试图兼并他们的国土后,就把军队召集到赞杜城,然后奔赴战场。30万强兵,他们是这个星球上年轻战士的精英部队,众人视线的焦点。他们网状的鱼鳞般的皮肤在晨曦中闪闪发光,他们时刻准备着保卫自己的家园。
人类共和国派出一艘飞船,从高空中投下一枚炸弹。顷刻间,心大星部队全被炸死,赞杜城灰飞烟灭,科斯托卡大图书馆也被炸毁。
过去的几千年中,心大星被人类征服过四次,被堪佛吐温国征服过两次,还被洛丁四区、爱马偌、拉马以及塞特帝国各征服过一次。据说干裂的土地汲取心大星人的鲜血后就不再干裂了。
离开墓室后,我们碰到一个个头矮小、瘦骨嶙峋的拉蒲。他坐在石头上,金色的大眼睛望着我们,一脸若有所思的神情。来自地球的男孩熟视无睹,继续向下一个庙宇走去,但男人和女人却停下脚步。
“好可爱的小东西啊!”女人激动地叫了起来,“他看上去好像很饿的样子。”她伸手从肩袋里掏出一块早餐剩下的甜点。“这个,”她高举着甜点说,“想吃吗?”
拉蒲却一动也不动。怎么会这样?因为他看上去显然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
“可能他消化不了吧!”男人说,随后掏出一个硬币,走到拉蒲跟前,张开手,“小朋友,给你。”
拉蒲只是呆呆地沉思,并没有去接硬币。我突然激动地想:宁愿饿死也不受嗟来之食,虽然贫穷但不接施舍之财,你就是我们祈盼了几千年的那个人吗?那个即将恢复我们光辉的历史,开创第四十四代王朝的人吗?
然而仔细看过后,我激动的心情马上消退了。拉蒲并不是鄙视他们的食物和钱财,他金色的眼睛一片混浊,街头流浪的生活令他身体极度虚弱,眼睛都瞎了,当然他也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貌似的傲慢并非来自内心的自尊,而是因为不明白他们的施舍。
“让我来吧。”我小心地从女人手里拿过甜点,丝毫没有碰到她的手指头。
我走上前去,将甜点放在拉蒲的手中。他嗅了嗅,一口就吞了下去,然后把手摊开,祈求更多的施舍。
“真让人伤心。”女人说。
“唉,和我们在贝瑞马斯五世的墓室边看到的一样糟,”男人回应道,“还记得他们身上可怕的皮肤病吗?”
女人想了一下,脸上露出厌恶的神情。“你当时那样做,对极了。”她耸了耸肩。我发现,尽管小拉蒲还站在我们面前,伸着手讨钱,她却早已漠然置之了。
我带着他们进入王子苑参观,这座花园见证了一段充满阴谋和代价的血泪史。
男人突然停住脚步,指着一堆光秃秃的雕像底座问:“这是怎么回事?”
“历史的见证,”我解释说,“或者说是贪婪的见证,有时候二者根本就是一回事。”他好像不太明白,我就接着说:“凡是可以搬回他们所在星球的东西,征服者们都搬回去了。一切可以掠夺的东西都被一抢而空。”
“那这些无头雕像呢?是你们故意毁成这样,让征服者觉得毫无价值吗?”
“不是,”我回答说,“谁要是这么干,肯定会被众人捆起来用鞭子抽。”
“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男孩厌烦地说,“几尊外星人的雕像而已。”
“事实上,毁掉这些雕像的人类却成了心大星三代的统治者。”我告诉他们。
“你说什么?”男人问。
“路易斯·琪贝克司令率领人类的部队第二次征服心大星时,毁坏了3000多尊雕像,其中很多尊是我们崇拜的神灵。因为她和她的手下都是你们人类某一宗教的虔诚信徒,她觉得这些是异教崇拜的神,必须毁掉。”
“这样啊,”男人耸了耸肩说,“不过她让你们摆脱了罗蒂尼特人的统治,你们只是付出了一点小小的代价而已。”
“也许吧,”我说,“但问题是,我们却为后来的每一位‘拯救者’付出了更大的代价。”
他瞪着我,一阵尴尬的沉默。我便岔开话题说带他们去参观大暴君的宫殿。
“你们种族不是很容易驯服的吗?”女人脱口而出,自觉不怎么恰当,便又说,“我是说,很文明,而且不盛气凌人。怎么会有这么一个真真正正、地地道道的暴君呢?”
事实上我们的种族在遭受无尽的外族入侵之前,是非常好斗、敢作敢为的。但我知道这样回答会让他们很不开心,也会影响到我的小费,于是我撒了个谎。(我对外星人撒谎变得越来越容易,对此我很惭愧,实际上有时候我也惊讶于自己竟能够这么自如地撒谎。)
“每个种族的基因偶尔都会有些突变,”我说,看得出她对此并不怀疑,“套你的话说,我们心大星人很容易驯服,所以这个基因突变的人可以毫不费力地夺取权力。”
“他叫什么名字?”
“不知道。”
“你不是学了14年的历史吗?”她责问道,我知道她以为我在撒谎,可是每次我真的撒谎时她反而对我的话深信不疑。
“我们的语言有许多方言,在过去的3.6万年间,这些方言逐步演化、发展,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说,“我们已经破解了一些,但尚有很多至今仍是未解之谜。实际上,这段时间,一帮考古学家正在努力破解这个暴君的真实姓名。”
“既然这是一种已经死亡的语言,他们怎么能破解?”
“你们种族曾经有一种人造工具叫做罗塞塔宝石,能够协助翻译古老的语言。我们也有类似的东西——叫保斯佩瑞卷轴,是从大专制统治时代遗留下来的。”
“在哪儿?”女人环顾四周,问道。
“很可惜,考古学家和保斯佩瑞卷轴目前都在德鲁罗八区的一家博物馆里。”
“聪明!”男人说,“卷轴在德鲁罗可以得到更好的保护。”
“防备谁?”女人问道。
“当然是那些想偷卷轴的人啰!”男人回答,好像在给小孩子解释一样。
“依我看,谁会去偷一门已经死亡的语言的破解工具呢?”女人说。
“你知道那东西对收藏家有多大的价值吗?”男人说,“你知道盗贼窃取后能换取多少赎金吗?”
他俩继续争论。其实是因为卷轴体积小,才被带到了德鲁罗,并没有其他原因。我告诉女人说,因为德鲁罗有一种设备可以恢复卷轴上模糊的字迹,她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又走了400公里后,我们来到了气势恢宏的皇宫。这宫殿全部由纯金筑成。白天,外墙在阳光的照射下烫得很,只有在晚上才可触摸。这是第七代至第十二代王朝历代帝王的宫殿。就是在这里,我们的种族颁布了《种族崛起九点声明》、《普遍权利宪章》以及我们最推崇的公文——《玛贝里恩宣言》。在那太平盛世时期,我们从不知战败为何物,没有什么问题是解决不了的。那时候,浩浩荡荡的商队在边境上自由地做买卖,丝毫没有感觉到不安全。君主公正英明,每天都有新的成就,国家的前景一片大好。
我指着破损裂开的石椅说:“宝座上曾镶有246颗珠宝和宝石。”
男孩走上前去,看了一下,责问道,“哪里有啊?”
“几千年间早已被洗劫一空了。”我答道。
“肯定是征服者干的。”女人非常肯定地说。
“没错。”我说,其实我又撒谎了。宝物是被我们自己人偷走的,用来同侵略军交换食物或被掳掠的亲人。
我们又逗留了几分钟,参观了皇宫昔日的辉煌,然后走出大门,向旁边一座坍塌的建筑物走去。这是思想家纪念堂,至今仍为心大星人所崇敬。不过我想他们不会理解我们种族为何要专门建一座这么宏伟的礼堂来缅怀已故的学者。我也不想多费力气去解释,所以就告诉他们这是嫔妃们的宫殿。他们当然没有怀疑我的话。
男孩一度流露出失望的神情,问为什么看不到嫔妃的雕像。我灵机一动,解释说雕像赤裸裸的性刻画有悖于路易斯·琪贝克的宗教信仰,于是被毁了。我对这个谎言感到很内疚,因我违背了《正义行为准则》,这一准则规定不能以任何方式伤害任何种族游客的感情。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我对他们说是人类中的一人毁掉了这些千年艺术品,他们仨对此却能坦然接受,毫无愧疚之情。既然他们这样,我也无需觉得有什么可愧疚的了。(不过我还是觉得内疚,内心习惯毕竟很难超越。)
我发现男人焦急地走来走去,不停地往角落和座底处张望,便问他有什么事。
“茅房在什么哪儿?”他问。
“什么啊?”
“厕所!卫生间!洗手间!”他皱着眉头说。
“难道那些该死的嫔妃都不用排便吗?”他大叫。我终于搞清楚他要干什么了,把他带到了西门边的人类卫生间。
几分钟后他就回来了。我们走出思想家纪念堂,来到了一座高高耸立的建筑物跟前。这建筑物名叫奥林沃贝里斯克,象征着几乎被遗忘了的第四代王朝的开始。
我们在灵光河神庙前停了一会儿,这庙就建在河流之上,因此神圣的河水恰好从庙中流过。
参观完后我们拐了个弯,一座醒目的建筑物随即映入我们的眼帘。
“那是什么?”女人问。
“是通天螺旋梯。”我说。
“好美的名字喔!”她激动地说,“肯定也有个美丽的传说吧!”她满脸期待地看着我。
“很久以前,科学还不发达的时候,人们认为只要修建一个特别高的梯子就可以登天了。”男孩听后一阵狂笑。“真的是这样,”我接着说,“修建工作始于第二代王朝,直到第三代王朝中叶才竣工,整个工程历时700多年。看起来似乎你在这能看到它的顶部,而实际上你看到的只是底部的那一半。其余部分都被云层遮住了,看不清。”
“这梯有多高?”女人问道。
“9000多米高,”我说,“比我们最高的山脉还高出3000米。”
“太神奇了!”她赞叹道。
“要不要靠近点看一看?”我向她建议说,“你甚至可以爬上前1000米,前5000米的坡度都不大。”
“好啊!”她高兴地回答,“我很想试试。”
“我才不爬呢。”男人反对。
“试试看嘛,”她催促他说,“肯定蛮好玩的。”
“空气很稀薄,地心引力又那么大,很费劲的。哪一天我来选择旅行路线,我敢保证肯定不用走这么多的路。”
“我们可以回去看节目了吗?”男孩着急地问。男人又看了一眼通天螺旋梯。
“好吧,”他说,“我已经看够了,咱们回去吧。”
“我们应该等旅行全部结束了才回去,”女人说,“我们可能再也不会来这个地方了。”
“那又怎样?不就是个落后不堪的地方嘛,”男人说,“别告诉你的朋友什么乱七八糟天梯的事,他们永远也不会知道你错过了这个景点。”
女人想了半天,终于想出了一条自认为很好的理由:“可是你已经答应付给他整个旅程的导游费了。”
“我们付给他一半就得了,”男人说,“就这么着吧。”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沓票子,抽出三张十美元的。他停了一下,看看我,又放进口袋,换了一张五十美元的塞在我手里。“你还算个尽职的导游,艾门仕。”他说。然后他们就回宾馆去了。
最初来心大星参观的外星人言谈粗鲁、举止野蛮,但第三十一代王朝最伟大的帝王裴甘尼二世下令要以最高的礼节来接待他们。
他们最后离开的时候,来和裴甘尼告别,其中有个外星人在裴甘尼手中塞了块完美无瑕的蓝宝石,答谢他的热情好客。
外星人离开宫廷后,裴甘尼就把钻石扔到地上,宣告心大星人的一切不是金钱能买得到的。
蓝宝石就一直留在原地,长达三代人之久,成为心大星人自尊和自立的象征,直到最后消失在一场尘暴中,此后再也没人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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