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伦教伦宣路6号工业教育用地基准地价价

公开信息目录简介
顺德区伦教世龙工业区佛山一环南延线以东、伦教大涌以南地块商品厂房用地出让前期公告
顺德区工业用地公开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顺府办发〔201〕167号)的有关要求,现对该地块信息进前期公告:
一、地块基本情况
(一)用地权属单位:伦教街道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二)地块位置:顺德区伦教世龙工业区佛山一环南延线以东、伦教大涌以南;面积: 约(平方米);(由于地块尚未取得宗地图,具体以宗地图为准)。
(三)土地性质:国有;土地用途:商品厂房;
(四)地块供应方式:出让;出让(流转)年限:50年;
(五)用地、规划基本情况: 容积率:1.0≤FAR≤3.0、建筑密度:35%≤D≤45 %、绿地率:≤20%(且≥10%)(具体以《佛山市顺德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为准)。
二、地块拟引入产业要求:
本地块拟用于发展商品厂房项目,引入主导产业要求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中制造业2438珠宝首饰及有关物品制造(具体指以金、银、铂等贵金属及其合金以及钻石、宝石、玉石、翡翠、珍珠等为原料,经金属加工和连结组合、镶嵌等工艺加工制作各种图案的装饰品的制作活动),但不属于《产品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同时不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中的限制类和禁止类。
三、用地权属单位委托起拍地价:根据地块市场评估价及项目评估情况确定。
四、信息公告期
本信息有效期为2016年10月1日至2016年10月20日,请用地意向申请人在此期间内将《顺德区商品厂房项目投资开发建设协议书》(样本见附件)及有关证明材料提交至顺德区招商引资项目用地联审小组办公室,逾期将不接受申请文件。
联系人:蒲小姐;
联系电话: 0;
&&& 办公地址: 顺德区大良德民路3号行政大楼。
五、本次计划出让(流转)地块的交地标准、交地时间及土地出让金缴付要求等内容,具体请咨询:顺德区伦教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
&&& 办公地址:顺德区伦教街道南苑路1号。
六、重要提醒事项
&&& 1.本公告第一条中“用地权属单位委托起拍地价”不等于土地出让(流转)起始价。用地出让最低价由区地价核估组(集体土地由集体土地所有权人)根据中介评估机构评估价、基准地价评估价、联审小组审核结果、委托人委托价格和政府产业政策等综合确定,其中,一般项目的用地使用权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中介评估机构市场评估价,列入“顺德区重点招商项目”的用地使用权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中介评估机构市场评估价的70%。所有项目的用地使用权出让最低价均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
2.本地块出让(流转)计划前期公告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提出购地意向申请(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并按要求提交《顺德区商品厂房项目投资计划书》等材料。若用地意向申请人已在顺德区拥有工业用地但土地闲置或存在违约但尚未整改情形的,其用地意向申请不予受理。
公告期限届满后,联审小组办公室根据国家政策和产业要求,对所有提交申请并受理的项目进行初评,初评认为不符合用地申请要求的不予受理。
工业用地的出让(流转)申请须经联审小组评估确认后方可进入公开交易流程。
3.本宗地的建设要求以地块正式出让(流转)时的公告文件为准。
1.顺德区商品厂房项目投资计划书(提纲)
2.顺德区商品厂房项目投资开发建设协议书(样本)
3.拟出让(流转)地块四至坐标图;
4.拟出让(流转)地块卫片图;
5.《顺德区工业用地公开交易管理办法》(顺府办发〔2015〕167号
&&&&&&&& 顺德区招商引资项目用地联审小组办公室
&&&&&&&&&&&&&&&&&&&&&&&&&& &&2016年 9月30日
附件:附件:附件:附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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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编号:粤ICP备号 公安备案编号:3
顺德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主办: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 技术支持:
技术维护电子邮箱:techn@ 办公地址:顺德区政府大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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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息目录简介
顺德区伦教世龙集约工业区佛山一环以东、伦教横五路以南地块用地出让(流转)计划前期公告
&&&&&&&&&&&&&&&&&&&&&&&&&&&&&&&&&&&& 备案编号:
顺德区伦教世龙集约工业区佛山一环以东、伦教横五路以南地块用地出让(流转)计划前期公告
一、地块基本情况
顺德区伦教街道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顺德区伦教世龙集约工业区佛山一环以东、伦教横五路以南地块68133.27
≤FAR≤2.5、建筑密度:40%≤D≤60%、绿地率:≤20%(且≥10%)(具体以《佛山市顺德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为准)
本地块拟引入产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鼓励类,第十四类,机械
三、用地权属单位委托起拍地价:根据中介评估机构评估价、基准地价评估价、联审小组审核结果及委托人委托价格等综合确定。
四、信息公告期
年 3 月 15日至 2016年 4 月 3 日,请用地意向申请人在此期间内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提交至顺德区招商引资项目用地联审小组办公室,逾期将不接受申请文件。
号行政大楼东二楼 。
五、顺德区伦教 街道 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联系人:& 李伟立& ;
联系电话: 9 ;
办公地址: 顺德区伦教街道南苑路1号 。
六、重要提醒事项
分的项目不予受理。凡满60分的项目,联审小组办公室编制《投资开发建设协议书》。
四至坐标图/卫片图;
&2016月15 日附件:附件:
版权所有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公安备案编号:5&&技术支持:道可道软件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大楼4楼 联系电话: 8您是第您当前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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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星期天&& 多云间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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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到3级 湿度:50% ~ 80%
二手房地产买卖
一、提交资料:
(一)《顺德区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1份);&&& (二)《房地产权证》;&&& (三)纳税证明:房地产所在镇(街)财税分局开具销售建筑物、构筑物的《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发票》、 征收契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转帐专用完税证》; &&& (四)房地产权证附图复印件;(附图必须是已通过数字化测量的图件,每一新产权人1份,大小规格:A5)&&& (五)身份证明文件:&&& 1、&个人提供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台湾省人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企业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社团组织提供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盖有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署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不用提交原件校对)
5、&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双方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不用提交原件校对);&&& (六)有关房地产转移的证明文件:&&& 1、&房地产买卖的提交:房地产买卖合同(涉外房地产买卖,其合同须经公证,这里所说的涉外房地产买卖特指买卖当事人中存在外国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台湾省的中国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情况)。&&& 2、&强制性转移、拍卖房地产过户的提交:&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已经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及其协助执行通知书;&& 3、&房地产作价入股的提交:入股协议,入股后企业属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的另提交经济贸易局的批准文件;
& (七)其它资料:
&&& 1、过户同时补办土地使权出让的加收:(1)《房地产权证》复印件1份,(2)《房地产权证》附图复印件1式3份,(3)《房地产买卖合同》1份,(4)土地使用权受让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5)《房地产交易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书》1份,(6)《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合同》一式3份。(7)纳税申报表(1份)
&&&&&& 211243142/3
&&&3、过户同时补办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再次流转的加收:(1)《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再次流转申请表》1份。
&& 4、过户同时办理抵押登记的加收:(1)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中对抵押标的描述不明确的,需同时提交抵押物清单)1份(2)主债权合同1份(3)抵押双方及债务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各1份(4)《佛山市顺德区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1份。
&& 5、过户同时改变房屋座落地址的加收:公安局出具的地址证明。
& (八)自然人购买住房过户时需提交《购买住房资格申请办事指南》的相关资料。
& 特别提示:
&& 1、以房改方式购入的房屋再转卖,尽管卖方产权持证人只是夫妻中的一方,亦需夫妻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共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若原产权人离婚或配偶亡故的,需提供离婚或死亡的证明资料(如:离婚证、户口簿、死亡证等),由产权人单方申请转移登记;
&& 2、境外企业、组织及个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按规定需经公证、见证或认证;
&& 3、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受让房地产的,需提交反映监护人与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关系的户口簿或出生证等复印件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 4、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公有经济成分占主导地位的公司、企业出售的房地产,必须公开交易,并须提交区(镇、街)公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意见,工商、电力、税务、银行、保险界名下的房地产出售需提交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意见,同时必须公开交易;村(居)、股份社及其所办企业出售房地产必须公开交易,提交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或农办意见,并须村(居)、股份社2/3以上村(居)股民代表表决通过;
&& 5、本村农民间买卖集体划拔土地性质的住宅,须提交房地产所在地村委会、股份社出具的同意转让房屋并维持房屋土地集体划拔性质的意见证明;还需提交买方的户口簿复印件;
&& 6、对划拔土地性质的存量房(农村住宅除外)发生交易的,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前需补办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流转)手续,转让方必须申请补办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流转)手续后再办理房地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 7、法院裁决强制转移房地产,由取得产权人签订出让(流转)合同,在过户的同时补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手续(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手续);
(以上所提交资料,说明提交复印件的,须提供原件校对,另《房地产买卖合同》(示范或签约文本)、《顺德区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房地产交易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书》、《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合同》、《补办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流转申请表》、《顺德区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佛山市顺德区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申请书》可在区土地房产登记发证中心或镇街城市建设局所办文窗口领取或在区土地房产登记发证中心网站下载,网址:。&
&&&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 1、买方&&&&& (一)房屋转让手续费:2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工业用途房地产按0.7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计收(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收取);&&& (二)集体土地流转收益金:(办理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需缴交)按流转土地价格或计费价格的10%计收。(此费由流转双方确定由哪一方负责,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收取)&&& (三)房屋所有权登记费:住宅80元/宗,非住宅550元/宗(登记费含房地产权证书费一本,每增加一产权共有人加收10元工本费,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收取);&&& (四)房屋他项权利登记费(过户同时办理抵押登记的需缴交):住宅80元/宗,非住宅550元/宗(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收取)。
&2、 卖方&&& (一)房屋转让手续费:2元/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工业用途房地产按0.75元/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计收(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收取);&&& (二)优惠价房转让增值费:(房改房转让须缴交)按增值部分的20%计收(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代区政府收取);
(三)土地出让金:(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时收)按顺府发[2003]35号文及顺府发[2004]62号文的规定收取;(该费用由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方缴交,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收取)
&&& (四)80%808%8080%
三、转移登记核准期限&&&10个工作日,登记过程中同时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或办理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20个工作日。(注:需上送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批的案件另增加10个工作日)
&&& 四、办文程序
&五、&办文受理单位、地址和联系电话: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6:00&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办文流程:
办事单位或个人需备齐资料4号窗口取号,届时根据语音叫号到相应窗口办理业务。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投诉电话:8&&& 价格举报电话:12358
顺德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版权所有
TEL:(12、(06 FAX:(14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2号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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