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甲醇资质,甲醇怎么处理?

私卖甲醇100吨构成非法经营罪吗_百度知道男子自制甲醇燃料卖给餐馆做饭 涉嫌非法经营被抓
罗甸人刘某精通化学燃料配置,在没有取得相关许可证明的情况下,自制&环保油&销往26家餐馆用作燃料,营业额达元。
5月24日,记者从罗甸县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已受理刘某非法经营一案。
现年42岁的刘某,读完小学三年级就辍学在家务农,2012年到河南务工期间学习了液体甲醇燃料制作技术。
2013年,他回到罗甸后,通过网上搜索联系到贵阳一家生产甲醇原料的厂家,并从该厂购买甲醇原料,随后,他在家中用塑料桶调制&环保油&。
刘某用二氧化锰等物勾兑到甲醇原料中,进行调和后,一吨甲醇原料可转化为两吨燃料。调制成功后,刘某走街串巷向各个餐馆推销,声称这种甲醇燃料是&环保油&、&生物油&,是目前最新开发的新型燃料,价格便宜、还可以免费为购买者搭建专用燃烧炉灶。
在2014年之后,随着业务量的增大,刘某租赁了一间民房用作存储库房,从外地大量进购甲醇原料进行勾兑,并驾驶电动三轮车、皮卡车装载塑料大桶,按照各个餐馆的需求定期运送。
按照国家对化学药品的管理规定,甲醇是具有毒害、有助燃性质的易燃液体,属于危险化学物品。刘某在经营过程中没有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经营许可证并登记备案,也没有按照安全标准进行原料调配、存储、运输,其经营的燃料均是销往人员聚集的餐馆,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今年1月,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在其住处及租赁仓库内查获了剩余的甲醇燃料和生产工具。温泉镇安监站关于在全镇开展非法经营甲醇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_政务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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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泉镇安监站关于在全镇开展非法经营甲醇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信息分类:政务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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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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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部门:
为贯彻落实《宜春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全市非法经营甲醇专项整治的通知》(宜市安监二字[号)和《铜鼓县安监局关于开展全县非法经营甲醇专项整治的通知》(铜安监字[2015]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依照安全生产有关法规要求,决定从2015年5月12日至10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打击甲醇非法经营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对象
 & 全镇范围内甲醇生产、储存、经营企业,甲醇非法经营网点。
 & 二、整治内容
(一)强化源头管理,规范合法经营
 & 迅速摸清辖区内甲醇生产、储存、经营企业情况, 并对非法生产、经营者严厉打击、取缔。
 & 对合法甲醇生产、储存、经营企业签定承诺书,确保不对非法企业或非法经营网点销售甲醇,并建立合法甲醇生产、储存、经营企业购销台帐,以便随时接受安监部门的监管。
(二)打击非法经营,取缔非法网点。安监站及各相关单位对辖区内非法经营甲醇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特别对小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等较隐蔽场所,进行重点排查,一旦发现甲醇非法经营网点,一律予以取缔。
(三)及时互通信息,形成监管合力。要把非法经营甲醇行为作为“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结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严格日常监管执法,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并加强与周边乡镇安监站的互联互动和联合协调执法。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和摸底阶段(5月27日前完成)。镇安监站将通过相关会议、宣传栏、标语、网络等对此次专项整治有关要求大力宣传,并迅速对全镇非法经营甲醇行为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掌握甲醇生产、储存、经营等基本情况。各地要将调查摸底情况于5月25日前报县安监局。
(二)全面检查和治理阶段(9月30日前完成)。要根据新掌握的基本情况,凡存在甲醇非法经营场所,要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并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取得甲醇经营许可。通过全面检查和治理,引导规范合法经营。
(三)整改落实阶段(10月31日前完成)。镇安监站接受县安监局的督导,对拒不配合检查和不自觉履行相关法规的经营网点要坚决予以取缔,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非法行为认错态度良好且愿意进行整改的,要督促企业依法取得生产、经营许可,强化源头管理,确保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及时向县安监局做到每月一次信息反馈,严格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时间接点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关健环节,并于10月8日前写好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告送县安监局。
主办:宜春市人民政府 承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宜春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版权所有:中国宜春政府网 赣ICP备号    8月26日上午9:10,西湖区安监局接到群众举报,在朝阳小区内有非法甲醇经营窝点。西湖区安监局由局长带队立即会同交警直属二大队、朝阳洲派出所、朝阳洲街办人员实地查看,发现小区内一辆无牌照依维柯车内装有3个大桶约2桶半甲醇,由一群残疾人非法经营,给小区居民带来极大安全隐患。起初,居民群众对残疾人深表同情,经过执法人员的一番耐心解释,居民群众在了解非法经营甲醇行为的违法性、危险性和危害性之后,都对执法行动拍手称快。随后,交警直属二大队将该车辆拖离小区,实施暂扣处理。
    同日中午11:10左右,经群众举报,在前进支路又有一处非法甲醇经营点,西湖区安监局由局长带队立即前往核实情况。经调查发现前进支路一家修理厂内隐蔽处有2大桶甲醇,一辆依维柯车内有2桶半甲醇,区安监局会同市安监局、交警西湖大队、十字街派出所、十字街街办、十字城管中队现场联合执法,取缔了该非法窝点,收缴燃油加油机1台,4桶半甲醇及各类加注工具,由交警西湖大队对该车辆实施暂扣处理,由市局安排车辆将收缴的非法甲醇运走。
    晚上9时许,执法人员对所有非法甲醇、车辆、设备处理完毕。通过联合执法,西湖区彻底捣毁了朝阳小区和前进支路的2处非法经营甲醇窝点,收缴燃油加油机1台,暂扣依维柯车辆2台,收缴甲醇约7桶4吨及各类加注工具,有力地打击了辖区内非法经营甲醇的行为,震慑了违法人员,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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