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设施设备维护方案与管理

主办:中共乐清市委 乐清市人民政府
承办: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议IE6.0 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 备案序号:浙ICP备号物业的使用与维护讲义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四节&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22. 物业使用和维护的相关法律规范(A级)
《条例》对各主体在使用和维护物业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范。
(一)、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规划用途不得擅自改变
&&&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是满足业主正常的生产、生活需求所必需的。因此,无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都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但是,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情况,当事人必须依照法律程序进行,通过向规划部门提出申请,经规划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 (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不得擅自占用与挖掘
&& 对于业主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情况,为加强管理和保护公共利益,当事业主不得擅自实施占用、挖掘行为,只有在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同意的情况下才可实施。物业服务企业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也必须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不得擅自施工。无论业主或物业服务企业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均应当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三)、公用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责任
《条例》明确规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规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例题:物业服务企业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必须征得(&& )的同意,不得擅自施工。
A. 房地产主管部门
B.业主大会
C.业主委员会
D.居民委员会
23. 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相关规定(C级)
《条例》关于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主要作三方面的规定:
一是原则规定了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办理程序,
二是明确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对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事前否决权,
三是确定业主由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益的使用方向。
&& 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需要征得业主大会的同意,也需要经过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合法经营手续。
关于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经营收益的使用问题,各方面的认识比较一致,即应当优先用于补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24. 业主装饰装修房屋的规范 (C级)
装饰装修房屋是业主的权利,但这一权利的行使应以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前提。在一个存在多业主的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装饰装修房屋的行为有可能会对其他业主造成影响。鉴于此,《条例》规定了业主装修房屋前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告知义务。
&& 《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在知道业主装修后应当将相关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一是可以帮助业主更好地装饰装修房屋;二是可以起到预防作用,避免出现违法装修或者装修扰民的情况。工具类服务
编辑部专用服务
作者专用服务
房屋物业中电气设备的管理与维修
房屋物业中的电气设备系统是物业公用设施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高质量高效率的做好电气设备的管理和维修工作,可提高房屋物业的使用质量,满足社会各方面的物业使用要求.
作者单位:
黑龙江省省直机关房屋物业管理中心,黑龙江,哈尔滨,150000
年,卷(期):
机标分类号:
在线出版日期:
本文读者也读过
相关检索词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资助项目(编号:2006BAH03B01)(C)北京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万方数据电子出版社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设备设施日常维护台账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