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大业 去北京领钱有拿到钱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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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虚构的“民族大业”诈骗钱财获刑
作者:陈正霞&&发布时间: 16:06:21
  交300元功德钱日后能得到二三十万;交1300元钱就得到一套房子;交3300元钱就能得到一套房子和一辆汽车,还获得相应的钱。骗人的招数层出不穷,令人防不胜防。近日,福绵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
  【案情简介】
  事情还要从2014年6月说起,被告人陈某通过朋友认识了“邹大哥”,一年没联系了,突然来电说要办“民族复兴事业”,需要一定的经济办功德,日后准备搞建佛堂、养老院、学校、旅游区,如入股交钱的就有房屋配备、有工作安排、有享受福利条件等。陈某和王某便利用这虚构的“民族大业”幌子骗取钱财,并自己制造一张“联合国维和部队”的证件牌增加信任,然后选定一些上了年纪的老年人骗取说,“民族大业”是国家为老人创办的福利,是国家的补贴政策也是惠民政策。交300元功德钱日后能得到二三十万;交1300元钱就得到一套房子;交3300元钱就能得到一套房子和一辆汽车,还宣称该套房子就在茂林镇,有房产证。日,樟木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王某以交钱入人头费为由,骗取钱财。接警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走访,很快将陈某、王某捉获,其触犯刑法的犯罪事实证据确凿,公诉机关遂以二人犯诈骗罪向福绵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审理概况】
  日上午福绵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陈某、王某诈骗罪一案,整个庭审过程中,二被告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积极悔过并申请宽大处理。
  经审理查明,2015年8月份至日,被告人陈某和王某在玉林市福绵区樟木镇、成均镇等地,利用虚构的“民族大业”名义及伪造的“联合国”证件,陈某共骗取六人共计19100元。王某共骗取三人共计19700元,案发后,被告人王某的家属代其赔偿了上述各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各被害人的谅解。福绵区人民院认为,被告人陈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了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官寄语】
  在此,法官提醒广大民众,骗人的招数繁多,令人防不胜防,切勿贪图不义之财,否则容易“中招”落入骗子的陷阱,稀里糊涂损失了自己的钱财。在日常的生活中,涉及金钱往来,务必谨慎防骗。
来源:福绵区法院
责任编辑:钟蓓蓓“民族大业”成幌子 骗子又出新花招-高清观看-腾讯视频民族大业有拿到钱的吗_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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