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通渭到定西高速公路高速征地工作什么时候开始,这里面的人都是草包,什么都不知

甘肃省委书记王三运、省长刘伟平回复25条网友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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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国社区-人民网甘肃网友咨询失地补偿问题 官方调查后给予解答地方领导
发布时间: 00:04:10 来源:
甘肃网友咨询失地补偿问题&官方调查后给予解答地方领导
北京7月14日电 (张政)“我是什川镇的村民,前年听说村里要进行失地农民补助,可我们到现在还没有领到钱。”近日,一位村民给甘肃省委书记留言,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调查当地有关失地补助的情况。
对此,皋兰县委办回复表示,经调查了解,什川镇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于2014年11月开始,相关部门完成了摸底、排查、登记等工作,最终确定参保人数1912人,缴费2252.8万元。但由于一些客观因素,个别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针对存在的问题,什川镇已与各方进行了协调沟通,并将审核完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名单上报皋兰县社保局,待政府补贴资金到位之后,进行参保发放。详情如下:
【网民留言】
您好,我是什川镇的村民,我想问下关于失地补偿的事情,我父母年事已高,前年在镇镇府的领导下,说是要进行失地农民补助,老两口花了半生的积蓄,交了三万多,说是下半年开始每月就可以领到补助,但是,为什么至今都没有领到一分钱?这三万多是不是就这么打了水漂,您也知道,农民挣钱不容易,还请领导给个说法。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给省委王三运书记留言反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问题后,皋兰县委县政府对此事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县人社局、社保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根据县委、县政府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皋兰县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管理办法》的规定,什川镇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于2014年11月开始,完成了摸底、排查、登记等工作,并对报名参保的1975人进行了反复审核,取消不符合条件的42人,死亡21人,最终确定参保人数1912人,缴费2252.8万元。在此基础上,什川镇政府多次与县人社、农牧、国土部门衔接,上报相关资料申请审核,但是由于一些客观因素,致使个别问题一时难以得到有效解决,严重影响了这一惠民政策的落实。 1、关于农户承包面积依据的无法核定的问题。根据《皋兰县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管理办法》的规定,参保范围应依据第二轮第三期土地承包合同续签要求进行核实。但是什川镇自1981年到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未再进行土地变更和续签,原承包地合同书及土地经营使用证大部分农户遗失,镇经管站土地承包合同副本无存档,致使原承包地面积无法核实。为此,什川镇经广泛调查、摸底、核实,认为只有2004年税费改革以后粮食直补面积可以作为参保依据,现已按照粮食直补面积进行了核实参保。但是,县农牧局在审核过程中,对于粮食直补面积和原承包面积是否存在误差无法确定。 2、关于分割协议程序的无法确认的问题。根据完全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解答第一条中规定,参保对象的标准为征地土地后人均占地面积不足0.3亩可以参保。什川镇自1981年到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未再进行土地变更和续签,由于家庭内部成员变更,导致存在原承包地面积与占地面积分割、部分家庭耕地剩余面积无法核算等问题。为此,什川镇采取家庭成员内部分割的方式,经双方签字和村委会确认,出具土地耕种证明为依据进行核实参保。但是,县农牧局在审核过程中,认为对于分割协议的程序中存在的问题还有待于向律师进行咨询确认。 3、关于部分征地资料不能核定的问题。自1997年以来,小峡工程占地635亩,文鑫公司占地429亩,阳光城集团占地1282亩,学校、医院、河坝、城镇建设占地136亩,共计2482亩。在进行被征地面积核算时,什川镇按照县社保局规定的统一格式填报。但是,县国土局在审核时,提出要按照业务部门相关要求进行变更填报,所需时间、工作量较大。同时,县国土局只认可他们参与的征地项目,对什川镇政府参与的征地项目无法进行确认。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什川镇已与多方进行协调沟通,经农牧局和国土局审核,于2016年1月将审核完盖章确认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化名册已上报县社保局,等待政府补贴资金到位之后,进行办理参保发放。 感谢您宝贵的留言,欢迎您继续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我们是陇南市宕昌县韩院乡大坪村,居住分散,没有村卫生室,村医又老了,离乡卫生院大约15公里处老百姓看病实在难,也没有健康的保障,请把捐助的善款能不能给我村修一个村卫生室?再给上一辆救护车?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宕昌县韩院乡大坪村共5个村民小组103户499人。由于自然条件艰苦,群众居住分散,基础设施薄弱,没有统一的村卫生室,该村村医目前在自己家中开展常见病的诊治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自2015年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该村被县、乡政府列为精准扶贫建档立卡重点村及宕昌县2016年整村推进项目实施村,县财政局已于2016年6月委托甘肃睿达设计院为整村推进项目进行了全面设计,其中包括新建该村公共卫生室3间45平方米,该项目预计今年11月底全面完成。另外,韩红捐助的善款全市只安排在西和县,目前无法为村卫生室解决救护车问题。 感谢并欢迎广大网友对陇南工作给予监督、批评和建议!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希望您能在百忙之中看到我给您的留言。陇南徽县城区长期停水,老百姓的生活受到很大影响,去年冬天接连十几天没水,这段时间又是接连七八天的停水,打开徽县吧全是关于水的帖子。给自来水公司打电话他们说水源地没水他们只负责供水五楼以下,我们这个小县城多数楼房是以前盖的老式六七层,没有加装辅助的供水设施,如果只给五楼供水那我们这些六七楼住的老百姓该怎么办?问自来水公司这种情况有没有办法解决,他们回答没有办法,而且将长期这样,我无法想象住在城市长期没水是怎样的情况。我们每天都在说民生,难道这不算是民生问题吗?幸福美丽和谐新徽县难道就是这样建设的?给您留言实属无奈,望请谅解!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徽县城区没有地下水资源,樊塄水厂和胡家河水厂采用浅层地表水,峡门水厂采用河道水经过处理后向城区供应,长期以来存在供水保障能力不足的问题,特别是今年6月份以来持续干旱,造成 城区三个水厂进水量减少,6月16日23日期间,城区东街、北街、建新路、工业路、金徽大道等地段及城区其它地段5楼以上发生间断停水的现象。对此,徽县供水公司对胡家河水源地进行了清淤引水作业,每天增加供水量500600立方米,同时实行了限时分段供水,解决了早、中、晚三段时间的用水及临时蓄水水源,6月24日水源充足后,供水恢复正常。 感谢并欢迎广大网友对陇南工作给予监督、批评和建议!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本人系甘肃省陇南市徽县一名百姓,购买陇南市瑞丰地产开发的住房一套,合同上承诺有小区,有绿化,有暖气,有车位,基本设施健全,于2015年6月交工。但是交工延迟两个月,并且截至今天,小区图纸被改,院落盖成房屋出售,且合同承诺的暖气,车位一概没有,多户业主集体找开发商多次均无果,在此,请求书记大人明察,给我们老百姓申冤。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反映“合同承诺有小区、有绿化、有暖气、有车位,基本设施健全”的问题。经查,由于规划区内原种子公司个别住户不同意拆迁,导致原有一栋楼房未拆除,致使原设计中的绿化、车位问题未得到解决。目前瑞丰公司计划在小区旁空地建一处立体停车场,用于解决停车问题。关于绿化问题,开发商正积极与拆迁户协商,待原有楼房拆除后,可解决设计中的绿化问题。 二、关于反映“延迟两个月交付使用”的问题。该项目建筑施工许可证计划开工日期为日,计划竣工日期为日,实际于2016年3月已竣工。 三、关于反映供暖的问题。该小区预计于2016年冬季通过全县实施的集中供暖项目解决冬季取暖问题。 四、关于反映“小区图纸被改,将院落盖成房屋出售”的问题。相关部门将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处理。 感谢并欢迎广大网友对陇南工作给予监督、批评和建议!
【网民留言】
王书记你好!请问陇南市的精准扶贫贷款归谁管? 2015年5月份银行就把扶贫贷款的钱打到我们卡上了。但是贷款的时候,银行方面把我们的卡拿过去,至今未还。从5月份到现在我们已经去银行取卡去了五六次了。他们一而再再而三的推。现在找当地政府他们说不知道。找市扶贫办他们也说管不了,找督考办也管不了。他们是不是只管过程不抓落实。请问我们现在应该找谁。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陇南市精准扶贫专项贷款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由中国农业银行和当地农村信用联社(农商行、合行)发放。因您没有提供具体的县区、银行、联系方式等信息,无法调查核实,请您提供准确信息以便到相关部门核查办理。 感谢并欢迎广大网友对陇南工作给予监督、批评和建议!
【网民留言】
省委王书记你好,我问下今年甘肃康县云台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收费是一个人交多少钱?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待市上下发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收费标准的相关文件后, 康县将参照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及时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缴费工作。如您还需了解有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收费的相关问题,建议您前往云台镇或县农合办(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感谢并欢迎广大网友对陇南工作给予监督、批评和建议!
【网民留言】
甘肃陇南康县云台镇上店新农村5.12地震灾后重建30多万地基费不知去向,都8年过去了怎么没人管?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经查,2008年地震后,康县云台镇上店村被规划为新农村建设村,共有68户建房户(1户中途退出)。为征地、平整地基,每户出资5000元,共计340000元。征地、青苗赔偿、平整地基、拆迁补助、运输沙料等共花费251404元,剩余88596元。新农村建设按照镇政府统一规划农户自行修建的方式进行,其中17户群众与包工老板达成协议(包工不包料的方式为17户群众修建房屋),但在房屋建成后包工老板拒还当初修建房屋所借村民集资购买的价值10万元的砖块和沙子,为维护村民合法权益,云台镇上店村村委会于2014年3月将包工老板起诉,目前已将部分欠款追回,待欠款全部追回后云台镇上店村村委会将及时把剩余资金返还群众。 感谢并欢迎广大网友对陇南工作给予监督、批评和建议!
(责编:张政、韩月)
【网民留言】
国家已经出台教职工产假新规定,甘肃省也于2016年4月出台了教职工产假新规定,无论一胎二胎,产假都由原来的98天延长到180天,为什么陇南礼县不能按新规定执行?兰州和河西地区已经按新规定执行,我们为什么执行新政策这么滞后?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礼县教育局严格执行《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产假规定,不存在您反映的拒绝执行新政策的情况。由于您未留下详细信息,无法调查核实,请您提供详细信息,便于有关部门核查处理。 感谢并欢迎广大网友对陇南工作给予监督、批评和建议!
【网民留言】
甘肃礼县东台桥头刚开了一家旱冰场,一天到晚就是那个唱歌的声音,到晚上3点多了还在唱吵的人实在是没法休息,希望有关领导管管。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情况属实。“礼县一度旱吧”旱冰场属无证经营,业主正向礼县工商局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前段时段有关部门对业主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经营活动。该旱冰场正在停业整顿。 感谢并欢迎广大网友对陇南工作给予监督、批评和建议!
【网民留言】
2015年的安置搬迁房,选址建在了我们柳林镇,今年马上就要俊竣工,我想问一下,为什么安置房成了领导及关系户买卖的商品房,该安置的没有安置,安置款多少,都到那里去,望领导给予答复。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反映“安置房成了领导和关系户买卖的商品房”问题。 经查,徽县柳林镇2015年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为柳林镇上报的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安置搬迁房确定的安置户均为柳林镇辖区内地质隐患点农户。其中,柳林村石曹社11户,柳林村马黄社35户,葫芦坝村土黄社20户,江口村大山社2户,征地户4户,共72户。在安置过程中,不存在利用搬迁安置房进行商品房交易买卖的情况。二.关于反映“补助资金”的问题。该项目整合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补助资金和危旧房改造项目资金,户均补助3.5万元,每户2.325万元已发放,其余资金待搬迁安置完成后发放。 感谢并欢迎广大网友对陇南工作给予监督、批评和建议!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我老公要在只有自己名字的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去陇南市武都区房管所咨询,哪里的工作人员不但态度不好,还说根本无法办理!我也在网上查了,其他地方这种情况都能办理,怎么在这里就不行了?难道为人民服务成了口号?希望领导重视一下!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人变更(添加配偶为房屋共有人)手续,分以下几种情形:(一)夫妻婚后购买的房产:1、房屋无贷款:需持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书面申请办理房产证增加共有人业务。2、房屋有贷款:应前往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事宜请咨询贷款银行),持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及复印件,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书面申请即可办理。(二)夫妻婚前一方购买的房产:1、房屋无贷款:需提供房产证、户口本、双方身份证、结婚证、买卖或赠与协议、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2、房屋有贷款:应前往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其它应提交资料与“房屋无贷款”情况相同。办理以上类型业务均需双方当事人到场。同时,关于您反映工作人员态度不好的问题,武都区房管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召开职工会议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以此为戒,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做到热情、耐心、细致服务。 感谢并欢迎广大网友对陇南工作给予监督、批评和建议!
【网民留言】
你好!我是魏庄村村民(党员),我村现在莫有村主任,书记由兴隆乡政府的人兼任,是谁我村人也不知道,莫人通知,也没来过我村,现在魏庄,许沟只有一个秘书,平时好些人写证明(秘书说;你自己写,写好了我给你盖章)这是怎么回事,是不会写还是……怎么了,党员交党费的时候连收据也莫有,平时生活会也不开,党的有关书籍支部是否有?自中央“两学一做”开始以来,支部也没啥反应!党员只有看新闻或在网上学习了,希望组织能够解决!我村西和电视台的转播器坏了没人管,群众看不到西和新闻和节目,前两天发农药,没在村委会(党支部)发,为什么不在办公地点发,都在秘书家发,好多人都没领到农药就莫有了,网线为什么不给我村拉,村委会不向上级报,还是有其他原因?尤其是去年交合作医疗村委会不写通知和广播里说,村民知道已经报走了。现在为什么精准扶贫的贷款要交回银行(政府办事这是怎么了),望党和政府尽早解决问题。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反映魏庄村支部书记不开会的问题。日,经西和县兴隆乡党委会研究决定,任命季某某为魏庄村代理支部书记,并在村党员会议上宣布任职。任职期间,季某某同志和魏庄村驻村干部一起多次下村入户,了解村内情况,召开支部会议及村民代表会议,商定该村各项工作。 二、关于反映村委会秘书让村民自己写证明的问题。经查,您反映的问题失实。 三、关于党费收缴的问题。因部分党员长期不在本村,党费由原村书记魏某某垫交。 四、关于反映学习资料的问题。群众路线、“两学一做”等相关书籍资料,由乡上统一配发到村委会,存放在村民服务中心。 五、关于反映电视信号不好的问题。经查,兴隆乡全乡西和电视台转播信号弱,目前文广体局工作人员正在抢修。 六、关于反映网络布线的问题。西和县电信局已对全乡网线进行规划,覆盖全乡22个行政村。 七、关于反映发放农药的问题。按照西和县农技中心分解任务,兴隆乡领取农药600公斤。其中:魏庄村分到硫酸二氢钾1件(200袋)、吡虫林1件(57瓶)、戌唑醇1件(50袋),因农药较少,所以只针对困难户进行了发放。 八、关于反映参合基金收缴的问题。收缴合作医疗费时,村委会张贴了通知,但被个别群众撕毁,导致大多数村民没有看到。 九、关于反映精准扶贫贷款追回的问题。精准扶贫贷款资金是用于发展扶贫产业的,个别农户利用贷款资金购买小轿车,违反了建档立卡精准扶贫评定标准、评定原则,因此按相关规定予以追回。 十、关于反映“两学一做”的问题。魏庄村村委会按照兴隆乡党委统一安排的学习计划,开展了多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同时,乡宣讲组在村民服务中心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了《党章》、《党规》等学习内容。 感谢并欢迎广大网友对陇南工作给予监督、批评和建议!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我们是和平新元绿洲的业主,都是普普通通的老百姓,目前高温的天气,我们居然停水一周,投诉无门,已经有好多业主因停水得了病进医院,物业和开发商一点行动都没有,求求您,哪怕只是一个电话,求他们想想办法。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和平镇对此事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榆中县和平镇调查,新元绿洲小区由威立雅水务公司直接供水,处于供水末端,因威立雅供水公司在和平地区没有大型的水厂和蓄水池,依靠管道直接供水,每天间断性的启动水泵并进行两次加压,导致新元绿洲小区内一、二期蓄水池的水量无法达到小区水泵启动的水位线,以至于二次供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截至目前,该小区已恢复正常供水。 感谢您宝贵的留言,欢迎您继续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我是平凉市庄浪县盘安乡王福上庄村二社村民,向您反映下道路问题,我们的便道一直是土道,下雨人都没法出去,交通也不方便,请您解决下。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留言收悉,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2015年王上村完成了通村硬化路建设,硬化里程6.6公里,全面改善了全村人居环境和出行条件。由于镇情实际限制,目前全镇还不具备通社道路硬化条件。镇上将结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及甘肃省“6873”交通突破行动,争取项目资金,逐步对通社道路进行硬化。
【网民留言】
国家精准扶贫政策好,乡村两级去年确定我是村上的精准扶贫户,说是给我5万元的精准扶贫贷款扶持我发展养殖业呢,说是不要抵押不要担保的,我养了30多只羊,准备扩大规模脱贫,可是我去乡镇的信用社跑了很多次,说是必须要有人担保并且必须是没有贷款的本村夫妻两个人同时来才可以,我都跑断腿了,找不到担保人也没有办法贷到款,现在只能再处理羊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留言收悉,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是指为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增收脱贫、创业致富过程中资金不足问题,由县农村信用联社在规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发放的小额信用贷款,属担保贷款,必须有贷款担保人方可办理。
【网民留言】
我是兰州市七里河区八里镇村民。我的房子是危房,今年实在是住不下去了,要重新盖一下了,可是被七里河城管执法队员没收了盖房子的工具。我现在该怎么办?有没有人可以给我维权?领导们你们能关注一下我们这些正真需要帮助的人。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向省委王三运书记留言反映“八里镇危房改造”的问题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我区相关规定,因危房、人口增加及子女结婚等原因翻建和改建房屋的村民,需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提出申请,由相关部门逐级进行审批。对村民未批先建行为一经发现,由区城管执法部门依法进行查处。日,区政府常务会议议定:在石佛沟国家森林公园管委会筹备委员会成立前,阿干镇、八里镇沿线所有建设项目一律停工。确需施工的,需前往当地镇政府办理施工手续。 感谢您宝贵的留言,欢迎您继续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七里河区兰工坪北街公路局家属院的住户,该家属院建于1978年,随着时间的增长,家属院内房屋老化、院内杂乱不堪,冬季没有暖气,安全存在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困扰着院内所有住户,请问,该家属院是否有拆迁改造计划?希望能有一个安全、舒心的生活环境,谢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向省委王三运书记留言反映“公路局家属院是否拆迁”的问题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了解,省公路局家属院建成于1978年,现有4栋楼,住户220户,其中租住户占近70%。2014年9月,该家属院交由甘肃同泰物业公司管理后,经西湖街道督促整改,院内垃圾基本能做到日产自清。目前,我区相关部门未接到拆迁相关文件及通知。 下一步,我区将积极联系甘肃同泰物业公司,督促其在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感谢您宝贵的留言,欢迎您继续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网民留言】
请问书记大人,Ktv设在居民楼内是否符合《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地点七里河区龚家湾民生新天地五号楼二楼!!!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向省委王三运书记留言反映“KTV严重扰民”的问题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会所名为金爵皇朝会所,位于龚家湾民生新天地小区五号楼二楼。该会所因涉嫌无证经营,于日由龚家湾工商所依法实施了查封取缔,并对场所内用于经营的5台电脑主机及3部电子打票机进行了暂扣。自依法查封以来,龚家湾工商所为防止其私自营业,每天对该会所进行巡查。同时,针对网民多次留言反映该会所在查封处理期内夜间私自营业的问题,区工商局联合区委区政府督查室于4月25日、26日、27日晚及5月3日晚对其进行了突击检查,未发现私自营业的情况。 下一步,我区相关部门将在坚持每天巡查的同时,增加突击检查次数,以继续加大对该会所的依法管控力度,坚决防止其私自营业。同时,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全区文化市场的经营行为,依法依规推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保障居民正常的生活秩序。 感谢您宝贵的留言,欢迎您继续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责编:张政、韩月)
【网民留言】
兰州市小西湖义乌商贸城和六一商城之间的小巷建筑垃圾无人清理,蓝色铁质挡板和石块土块满地,施工单位施工后也不见清理,请领导解决这里的环境,尽快把建筑垃圾清理干净。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向省委王三运书记留言反映“小西湖小巷建筑垃圾”的问题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六一商城与义乌商贸城之间的巷道原为自然形成的生屠市场。2016年4月初,由于柏树巷整体改造,七里河区执法局将该市场取缔,清理市场时所遗留的建筑垃圾也由区执法局于4月中旬全部清理完毕。目前现场遗留的蓝色挡板为后期开展柏树巷整体改造工程所需。 感谢您宝贵的留言,欢迎您继续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网民留言】
你好秀川经济适用房到底什么时候能交房,因为房子我们的婚礼都延期了,从去年12月等到今年四月,还没有动静,到底怎么回事啊?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向省委王三运书记留言反映“秀川经适房何时交房”的问题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秀川经适房小区由兰州龙林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2年开发建设,目前,该小区五栋楼已全部竣工,并已通水、通电,但因小区天然气还未接通,导致小区仍无法入住。兰州龙林房地产公司已分别于2015年12月、2016年3月向兰州昆仑天然气公司提出天然气安装气申请,天然气公司回复因对接单位太多,需排队安装。为让住户能够尽早入住,区房管部门已要求龙林公司就通气问题积极联系天然气公司,尽快接通天然气。 感谢您宝贵的留言,欢迎您继续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这次修南绕城高速经过我养殖场,《兰州盛林畜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养殖放养鸡和绵羊,奶羊等以六个年头,现施工方催促我们养殖场无条件撤离,我和本社社员找八里镇政府工作人员询问搬迁问题,答复是养殖场和所养动物不在补偿文件范围之中。2009年在农牧系统协调和国家政策引导下,我和本村七八户村名入股成立了养殖合作社,在市农牧局区农牧局的协调帮助下参加农产品展销会,和兰洽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应,带动了千亩桃园农家乐的蓬勃发展,使当地特产水蜜桃供不应求的良好局面。恳请领导调查核实,合作社社员这几年的心血全部投入到合作社的发展上,至今还有银行向银行贷款还未还清,请求政府协调本社今后发展之路。急盼回音。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向省委王三运书记留言反映“养殖合作社拆迁”的问题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兰州盛林畜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位于八里镇二十里铺村,该合作社长期处于停业状态。由于地处南绕城高速公路征收范围,需对合作社进行搬迁,日,八里镇政府对农业合作社地面附着物进行了评估,评估期间该农业合作社仍处于停业状态,未进行任何养殖经营活动。合作社负责人金某在评估工作完成后,对评估内容进行了复核并签字确认。日,金某与八里镇政府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领取了补偿款。之后,该合作社私自将羊、鸡等投放入养殖场,并要求对所养动物进行补偿。根据相关拆迁补偿文件及补偿协议内容,养殖场现有动物不在补偿范围内。 感谢您宝贵的留言,欢迎您继续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你好,我原住址甘肃省皋兰县什川镇下泥湾村41号,因2000年考学将户口迁出,2007年又落回什川镇,但当时派出所户籍部门将户口落到什川镇南庄村190号425,为非农业集体户。现在因结婚和以后办事方便等原因,我想把户口原迁回下泥湾村41号,但派出所户籍部门说这个不可以,说我永远都是南庄村的人了,希望王书记能解决一下。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给省委王三运书记留言咨询有关“户籍”的问题后,皋兰县委县政府对此事高度重视,积极与公安局衔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兰公发〔2015〕44号《关于印发&兰州市公安局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第十一条第三项: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户相关规定:大中专学生毕业后应当落原户籍地城镇户口。若申请人情况特殊,确要落户乡村的,必须要提供户籍地社(村民小组)、村、镇同意接受被申请人为当地乡村人口的证明,经分、县局审批办理。该网友如有需求,按规定申请办理。 感谢您宝贵的留言,欢迎您继续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我是甘肃省新华书店集团皋兰县新华书店的一名普通员工,我书店集团公司下属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甘肃六建联合,在未与职工协商妥善的情况下与日夜晚强拆皋兰县新华书店百分之百产权房住宅楼,作为职工、家属、住户,我们与皋兰县委县政府,皋兰县公安局都有所沟通,可没有任何回应,与兰州市各大媒体联系也无果,实属无奈,才打搅到您,望您能在百忙之中关注此事。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给省委王三运书记留言反映“企业房地产公司与开发商联合强拆民宅”的问题后,皋兰县委县政府对此事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县住建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甘肃新华书店集团皋兰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商住楼项目,地处皋兰县县城北辰路东侧,相邻有县教育局、县文化馆、石洞小学。总投资约1.5亿,规划总用地面积4308.70?,总建筑面积35072.47?,总高22层,地下2层为人防、车库、设备间,裙楼5层,6?22层为住宅。该项目由甘肃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涉及拆迁48户,已签订协议并拆除45户,剩余3户正在商谈中。此项目已办理完毕开工的所有手续,现已开工建设。 日16点左右,拆迁公司在实施拆除皋兰新华书店一楼库房、营业厅裙楼的过程中,发现砖混结构的住宅楼有结构失稳、向主街道倾倒的趋向,为了避免造成对行人及市政设施的威胁,18点左右决定将楼体向正北或东北方向起稳,以便今后进行整体拆除,由于该楼建成时间年久、抗震性差、基础结构变形,在实施此项施工过程中发生坍塌,坍塌发生后该公司及时与张金仁、李华峰、李琴三户取得联系进行协商,现已调整货币安置补偿为3500元/?,比原补偿协议2880元高出了620元,支付一年的过渡费,其他损失给予适当补偿。经过日再次协商,现已基本达成一致。整个施工过程中没有发生暴力强拆或其它安全责任事故。 感谢您宝贵的留言,欢迎您继续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我们是皋兰县驻村工作队,现在半年过去了,工作经费一分钱没有下拨,请您过问一下此事!祝您工作愉快!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给省委王三运书记留言反映“驻村工作队经费半年了还没拨下来&”的问题后,皋兰县委县政府对此事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经费预算指标的通知》和兰州市财政局、兰州市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下达市级2016年驻村帮扶工作队工作经费的通知》(兰财农〔2016〕46号)文件,今年省市下拨每个工作队10000元工作经费,由县委双联办统一管理实行报账制,县委双联办正在起草制定《皋兰县驻村帮扶工作队经费管理办法》,并将于近期下发各工作队,上半年报账日期为6月10日至7月10日,下半年报账日期为11月20日至12月20日。 感谢您宝贵的留言,欢迎您继续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我是会宁县新庄乡寺寨村寺寨小学学生家长,寺寨行政村在小学院内强行建村址,在群众不知的情况下,让及少数人签字,形成不是文件的复印会议记录,交给学校,然后大兴机械,这样既违背了法律,又严重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群众反响极大,望书记您在百忙之中,了解情况,还校园安静,还学校土地。肯请终止他们的行动。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给省委王书记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会宁县新庄乡寺寨村寺寨小学属村级小学,从上世纪九十年代靠群众筹工筹劳和义务捐资修建,学校所占土地属村集体所有。2002年为了扩建学校,村委会将属村集体所有的原村上办公用地约15亩无条件支持村小学扩建校园。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发展,学校在校学生由当年的140多名减至现在的不足30名。2016年3月,为增强村级文化、办公等综合功能,丰富群众的文化活动,方便群众办事,经村“两委”集体研究,征求大部分村民代表意见,同意利用学校院内西南角闲置土地约500平方米,在原村址后新修建村级办公场所一处。 由于学校和村级文化活动场所相连没有隔离,3000多平方米高标准的村级文化广场对学校开放,里面有操场及健身设施,不存在没有学生活动场地的问题。施工期间主要在暑假,不会影响学校正常教学活动。 会宁县新庄乡寺寨村“两委”在征求村民代表就学校西南角闲置土地新建村级办公场所一事意见时,征求了大部分村民代表意见,被征求村民代表本人在记录上签字,不存在极少数人签字的问题。 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网民留言】
省委书记: 您好!我是2015年度白银市招录的一名普通新警。我们这一批一共招录民警33人,省人社厅和省公安厅统一录用文件时间为日,我们也是一月初上的班,而白银市人社局突然决定把我们录用时间改为日,我们很不解,人社局也解释不清楚,我们实在别无他法,思考再三,我们33为民警决定写这份信,因为这关系到我们的转正,工龄,工资,还有警衔,希望书记您百忙之中能够抽空了解一下相关情况。 此致 敬礼 白银市33位新警 日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给省委王书记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6年春节后,我局收到省人社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录用郝世星等33名同志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通知》(甘公局录〔2015〕91号),市人社局、市公安局于2月18日印发《关于录用杨帅等31名同志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通知》(白人社发〔2016〕35号),该通知告知各招录单位为新录用人员办理报到等相关手续。根据《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62号)规定,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即工龄、工资起算日)起计算。 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责编:张政、韩月)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我是会宁县的一名业主,2015年2月我集资购买了西湖庭院的正建预售楼房,合同是网签的,按照合同日交付。2015年9月中旬,西湖庭院老板卷款跑了,找县政府想让他们帮我们业主解决问题,可是现在开发商、县政府都踢皮球,没人管了。希望您能帮我们业主主持公道!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给省委王书记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西湖庭院住宅小区由兰州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公司于日在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登记住所为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3585号,法定代表人吕长虹,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日取得省建设厅颁发的房地产开发叁级资质,证书编号:甘建房(开)号。日取得会宁县会师镇北河坪新城区国有建设用地51300平方米,该地域规划建设商住楼8幢,总建筑面积201735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174565平方米,地下面积27170平方米),计划投资6.6亿元。一期工程1#(25层)、2#(22层)、3#(25层)、6#(33层,13层为商铺)共四幢楼总建筑面积77784平方米,住宅部分571套,概算投资1.4亿元。 日,兰州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会宁县房地产管理局提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县房管局在审查该开发公司提交的申请资料并现场勘验后,认为该开发公司一期项目具备办理预售条件,于日核发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号:会房商预字[2014]第033号。截至目前,共办理预告登记73套,在建工程抵押登记29套。自日起,先后有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东阳市公安局等执法机关以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诉前财产保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名义进行查封471套(含2套物业服务用房)。 因此,西湖庭院住宅小区开发程序合规、手续合法,预售房合同也是合法有效。其发生债务问题而导致未能履行预售相关合约与项目开发建设无关。该项目停工及查封属房地产开发公司资金运转异常所致。会宁县群众在该小区购买房屋行为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且应为处理该小区债务问题的第一权益人。 2015年,由于开发单位资金链断裂导致工程建设处于停工状态,社会各界高度重视,会宁县人民政府、东阳市人民政府、兰州中级人民法院、兰州城关区法院、兰州市七里河法院、东阳市法院、东阳市公安局等相关单位正在洽谈,积极协商,争取尽快制定处理方案,请网友关注。 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网民留言】
我是会宁县新添乡村民,我们村是90通电的,在去年实施了农网改造,农电局在施工图上标注的变压器是100千伏的,可后来安装中是旧变压器,50千伏,甚至还有30的,偷工减料,四项三线到户只是个样子,问下为啥不按要求做。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给省委王书记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一、关于工程建设规模及进展情况。会宁县新添乡属于少数民族居住区域,人口稀少,居住分散。该乡配电网改造分别纳入“年农网结余资金工程”、“2014年二批农网改造升级工程”2个批次,均计划在2015年实施,共涉及7个行政村、33个自然村的改造。工程设计新安装100KVA变压器32台,利旧变压器17台。利旧变压器中12台已安装到位、投入运行,其它5台因村民对利旧变压器不理解,受到阻挡未安装。 二、关于网友反映变压器安装偷工减料问题的答复。 按照甘肃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35KV及以下配农网工程可研设计评审指导意见的通知》(甘电司发展〔号)文件、甘肃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35KV及以下配农网工程立项可研设计指导意见的通知》(甘电司发展〔号)文件要求,农村电网整体采用“密布点、短半径”的改造方案,对满足运行条件的20KVA50KVA旧变压器不予拆除报废,而是通过延伸10KV线路增加变压器布点密度,缩短0.4KV供电半径,以期农网投资效益最大、改造质量最优。本次新添乡农网改造项目工程可行性报告经过甘肃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甘发改能源〔号)批复,项目初步设计经甘肃省电力公司批复。批复中明确有18个社各安装100kVA新变压器1台;还有13个社各安装100kVA新变压器1台、利旧1台;另外1个社安装100kVA新变压器1台、利旧2台;剩余1个社安装旧变压器2台。经与国网白银供电公司衔接,该公司严格按照设计施工,不存在网友反映的施工图与实际不符情况。部分村社安装的30或50千伏安旧变压器也是按照户均2kVA的标准进行了核算,完全能够满足村民用电需求。同时,国网白银供电公司会密切监测村民用电负荷变化,根据营销系统负荷预警情况,将及时对变压器设备进行调整更换。 三、关于网友反映三相四线到户是样子问题的答复。 经衔接,国网白银供电公司根据农网改造及精准扶贫动力电覆盖工作的整体要求,在设计时明确0.4kV低压线路全部采用三相四线架设,延伸至村民接户杆,接电入户不在农网工程实施范围之内。村民如有动力电使用需求,请到当地供电所申请办理动力用电手续,供电所无条件办理安装用电,免费安装动力表计。 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我们靖远县属于农业大县,经济发展以农业为主,人均收入属于低水平。城区唯一的一条跨河大桥建成以来,以收费还贷唯由向过往车辆五元过桥费,怨声载道,尤其有两名女性工作人员四十岁左右,烫发,隔三差五和过往车辆发生口角,遇到外地口音司机说的靖远方言、遇到靖远司机说的是普通话,理直气壮告诉司机,这座收费站属于省交通厅直属管理,有本事到省交通厅反映去,截至目前,已发生好几起围堵纠纷。收费可能合理,但是兰州好几座跨河大桥没有一座收费,都是省内交通,为何差距这么大?期盼王书记过问。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给省委王书记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靖远收费站应指靖远黄河大桥收费站。2009年至2011年期间,省公路管理局对S207线靖会公路部分路段和重点桥梁构造物进行了改造,总投资25946万元(其中21974万元为银行贷款)。S207线靖远黄河大桥就属于其中一项。该项目采用二级公路设计标准,路线全长7.58公里,路面宽8.5米,其中桥梁全长638.2米,宽12.5米,设计行车速度60公里/小时,总投资1.519亿元。该桥于2008年7月开工建设,2010年12月底建成通车。靖远黄河大桥收费站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号函批准设置,收费标准和收费年限依据甘肃省发改委、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省道207线靖远至会宁公路靖远黄河大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和收费期限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1〕68号、甘发改收费〔号)文件批复,于日开始征收车辆通行费,因此该收费站收费是符合规定的。 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我是白银市白银区水川镇张庄村的村民,希望王书记在百忙之中抽出一点宝贵时间关注一下我们的老百姓的事情。 去年我们村的土地确权存在许多的问题,土地合同面积与实际面积大多不符,土地纠纷问题普遍存在,大多数百姓都没有在确权册上签名,村领导的说法是爱签不签,不签后果自负!望书纪为百姓作主重视百姓的吃饭问题!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给省委王书记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悉留言后,水川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排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信访办进行了联合调查。经查,张庄村土地确权工作从2015年9月开始,由天水三和公司进驻工作人员和张庄村各社社长对照航拍图,与各位农户指认地块后,在确权册上签字,签字率达78.22%,并进行了第一轮公示。少部分农户因外出打工等原因无法联系,没有确权签字。不存在“土地面积与实际面际大多不符,土地纠纷问题普遍存在”和领导说过“爱签不签,不签后果自负”的问题。 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 您好,我是今年考上苏州大学的应届生。先简单述说下我的基本情况。 首先,我是农村独生子女(领证),单亲,我的户籍是通渭县。09年中考以优异的成绩考上通渭一中后,在省里助学工程的帮助下,被调拨到会宁一中宏志班读高中。 第二,12年高考的情况。高考前,很多通渭县的同学都被打回原籍,而我则被告知不需要回到通渭,在会宁县就能高考。于是,我在会宁的考点参加高考,并考入大学。 第三,12年办助学贷款时遇到的推诿扯皮。当年办本科助学贷款,会宁县教育局的认为我的户籍是在通渭县,所以没有办法办理会宁县的助学贷款。而通渭县教育局的则认为,我是在会宁县参加的高考,所以也不能办理通渭县的助学贷款。于是我就在这样的扯皮中,靠家长打工和借款自费了四年大学。如今想继续深造,努力学到更多的东西,将来毕业为祖国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是不是又要在如此扯皮中被领导寒心? 最后,要问的问题。我这样的情况,应该在哪儿办理助学贷款?我应该如何捍卫我应有的权利? 希望能早日得到您的回复,非常感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给省委王书记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根据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和办理机构为学生考入大学前户籍所在县。您入学前的户籍在通渭县,因此,只能到通渭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会宁县教育局已帮助您咨询了通渭县资助中心,答复为:您可以到通渭县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办理程序请您关注通渭县贷款办理通告,或直接咨询通渭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 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我是会宁县,太平镇,联坪村的。我们这儿的路,推了已有两年了,就是不见硬化。一场大雨过后,百姓出行难如登天,全是深坑。我的找过村,镇干部,他们都不管。后来我们找的次数多了,他们说没钱,我们知道钱早就下来了,就是不知道去了哪儿。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给省委王书记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网友反映会宁县太平店镇联坪村社道路未硬化,群众出行难的问题,日中午联坪村村支书杨庆荣和包村组长刘万林进行了实地调查。经查,联坪村何湾社在2015年4月利用村级公共服务项目资金3万元对村组道路进行了拓宽沙化,近期由于降雨,部分道路出现水毁现象,由于社上没能及时组织维修水毁路段,给群众出行带来了困难。对此村上已做出安排抓紧维修,群众出行困难的问题有望在短期内解决,不存在网友反映的道路硬化款已经下来,镇村不组织实施的问题。 针对网友反映强推百年老宅的问题,真实情况是在会宁县太平店镇刘湾社至国道312线拓宽改造过程中需要占用农户赵玉军家在宅基地旁边园子的一部分,由于与该农户园子内栽植树木补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该工程暂时停止,并没出现网友所说强推百年老宅的问题。 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责编:张政、韩月)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我是兰州市国资物业第二十九佳园的住户。小区紧邻兰州北站,货运火车刹车噪音十分严重,在近两年的时间中,我向环保和当地社区反映后,至今没有解决!书记在百忙之中能留览我的诉求!解决多年的噪音危害!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留言反映“铁路噪音扰民严重”的问题,安宁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安宁区环保局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安宁区环保局于6月16日安排监察人员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检查发现,噪音的主要来源一是兰州北车站所属的9台内燃机调车作业时所产生的鸣笛噪音;二是北货场正面调车作业时产生的机器噪音;三是编组站铁道液压减速鼎自行制动时发出的摩擦噪音。 区环保局现场与兰州西机务段协调后,要求所有机车规范化作业,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车辆鸣笛次数,同时在机车线路中所涉及的扰民区域安装“进入限鸣区”提示牌。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恳请我们的衣食父母解决我们的住房问题及家庭实际困难。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认真进行了调查,现答复如下: 经查,1.关于拆迁安置问题。按照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平凉城区棚户区改造工程的公告》(平政发〔号)文件精神,王某于日与西寺街北后坑片区拆迁办公室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于日签订了回迁安置选房认定书、回迁安置房屋费用结算通知单,原房屋面积76.67平方米,根据本人要求上靠到113.07平方米房屋,经计算,房屋补差为元,王某本人也签字认可同意补差价。2.关于要求过渡期经济补偿问题。区征收办按政策规定,从2009年9月开始为王某一家三口发放过渡费,至2015年12月,王某共计领取过渡费32700元。目前,北后坑安置楼已于2015年10月建成,12月30日向业主下发交房通知。但王某拒付超出面积差价,区住建局正在与本人加强联系,积极协商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加强联系,多提宝贵意见。
【网民留言】
我们是平凉市华亭县街道巨星大厦上的住户和商户,最近巨星大厦来了一个商户,自从试营业到现在近三个月时间,在前后门安装了4组大功率音响,成天到晚不是播放他们的优惠揽客音频,就是播放各类乌七八糟的音乐,搅扰的我们附近的居民无法正常生活,商户无法用正常声音和顾客谈生意,现在又是夏季,关闭门窗闷热的不行,开了门窗透个气就吵闹的不行。居民和商户忍无可忍,曾经向县长热线、环保等部门投诉,情况好转了几天。但是过了一周左右,又是旧病复发,吵闹依旧,现在投诉也没有人管了,各个部门好像很烦。这虽然是小事,不应该给省长反映,但我们实在是忍无可忍了,不得已求助,请求省长解决为盼。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6月19日,您在“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平凉市华亭县街道巨星大厦有商户噪音扰民的问题,现答复如下:您反映的噪音为巨星大厦楼下的“幸福时代广场”使用音响设备播放音乐所产生。华亭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及时约谈了该处负责人,对其在开展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噪音设备招揽顾客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对其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严格控制音响设备的播放音量及时段,夜间21时30分后停止所有音响的播放。同时,华亭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将加强对该处噪音扰民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力度,防止噪音扰民现象的再次发生。若您再次发现噪音扰民现象,请拔打城管热线12319进行反映,我们将及时予以查处。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领导您好,我在4月30日下午独自驾驶摩托车(有驾驶证和行驶证)行驶在天水市麦积区水上公园东侧新建的一条道路上(此路未验收、未通车),被设点检查的当地交警拦住后罚款50元(未戴头盔)。对此,我对罚款有一下几点疑问。 1.在未验收、未通车的路段检查罚款,罚单是否合法有效。 2.罚款单上填写的违法代码(613853)与未戴头盔的违法代码不同,这种乱罚款,罚单是否有效? 3.经我今日在甘肃公安厅交警总队网上车管所查询驾驶人违法信息时查到,4月30下午的违法,录入违法地点是白石沟内道路5公里100米,违法地与实际地址不同:四人执勤,一张罚单,两处有问题,督查部门是不是只是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4.交警罚单造假,当地交警是否(在未验收、未通车路段)存在越权执法? 建议相关部门及时调取存档执法仪视频及治安卡口监控视频,用证据事实说话,不要再等监控自动删除后又扯皮。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5月13日,您在“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天水市麦积区水上公园东侧新建的道路上骑摩托车被罚款的有关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反映于4月30日在马跑泉公园东侧路段的罚款单违法代码不存在,您反映问题与调查情况不符。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省长你好,作为平凉市一名毕业生,在毕业两年之内仍然无法就业。平凉市除了公务员考试,以及省上万名项目以外,在最近几年内没有组织过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形式的就业项目。在今天我发现平凉市事业单位招考公告出来后,除了要求应届毕业生,更是要求学历一本等,对于未就业的其他学生无疑是一种打击!平凉市事业单位招考并没有公开考试,以面试形式确定人选,这里面出现太多的权利寻租。纵观省事业单位,甚至国家公务员都是面向社会大众,而平凉市为了方便考试程序,进行面试设置条件反倒是不利于人才考察使用。一方面高考成绩确实是学习能力体现,但不能因此否定其他能力,甚至就业选择的权利,另一方面面试形式容易开后门走关系,二本,三本也是国家承认的学历。希望能够向全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平,公正!毕业生就业难,难于上青天,但是这样的就业政策着实让人心寒。期望您能解决就业歧视的局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3月14日,您在“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平凉市事业单位招考的有关问题,现答复如下:平凉市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多年来,一贯坚持急需、紧缺和高层次、高素质原则,市直事业单位原则上引进“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本科生及研究生,各县(区)、事业单位原则上引进二本院校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且引进对象均为当年的应届毕业生。 近年来,平凉市除了认真组织实施全省统一的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省民生实事就业项目和基层服务项目外,每年还组织县选四支招募计划、举办大型人才招聘会,多种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希望网友积极关注相关考试或人才招聘会信息,以免错失就业机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领导您好,柳湖书院对面一排门面房食堂烟囱都按在平凉市邮政局家属院内,噪音扰民,油烟乱排,严重干扰住户休息生活,投诉多年没有解决!请您为百姓做主,治理油烟噪音!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7月10日,您在“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柳湖书院对面食堂噪音扰民和油烟污染的问题,现答复如下:经调查,定北路吾城牛肉面、伊坤楼两家餐厅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针对其噪声扰民的问题,区环保局要求其进行整改,采取隔音措施;虹桥火锅没有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区环保局要求其立即安装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区食药监局将予以跟踪监督落实,并采取隔音措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网友留言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观点】
(责编:张政、韩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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