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民政局信访工作总结2O16年工作总结

民政局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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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计划
作者:佚名 资料来源:网络 点击数: &&&
民政局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计划
文章来源莲 山课件 w ww.5 Y
3 民政局2015年工作及2016年工作&201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下,我局以习近平总书记系统重要精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全面加强社会救助、养老服务、优抚安置、基层民主政治和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五个体系建设,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任务目标。一、2015年工作(一)全面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救助政策,加大工作力度,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初步形成了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灾民救助为基础,以特困医疗救助、孤儿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寒门学子救助以及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为补充,覆盖城乡较为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1、城乡低保工作进一步规范。2015年,全县保障城乡低保户xx户、xx人。为进一步规范低保工作,我局认真落实《城乡低保“双核查”动态管理机制》、《城乡低保户死亡“月”制度》和《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以及省、市关于全面推进阳光低保的工作要求,重点把好“两个关口”:一是严把“入口”,全面落实“6个阳光”操作,做到了管理对象和管理地域百分之百全覆盖;二是畅通“出口”,开展专项核查。6月份,以政府办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低保核查工作的通知》,启动了低保全面核查工作。为确保核查效果,9月份,我局与县监察局又联合印发了《关于对农村低保重点村进行核查的实施》,以班子软弱涣散的村、村内矛盾比较突出的村、群众反映低保问题比较集中的村为重点,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核查工作。目前,重点核查工作还在进行中。今年以来,累计核销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户664户xx人,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阳光操作。&2、切实保障五保户基本生活。全县共有农村五保户xx人。根据他们的身体状况、住房条件等,采取分散供养、集中供养和“手拉手”助困相结合的方式,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为确保五保户汛期安全,利用汛前三个月的时间,对全县所有五保户逐户进行了走访调查,通过调查核销死亡五保户41户41人,对13户低保户的危房进行了修缮。3、进一步提高自然灾害救助应急能力。我县为自然灾害多发区。为确保一旦发生灾情,能够组织开展及时有效的救灾工作,我局对储备救灾物资进行了全面清查,建立台帐,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充实调整了自然灾害信息员队伍,注重加强对信息员报灾工作的教育培训,努力提高灾情报送的及时性。5月12日,在北国江南广场组织开展了“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下拨救灾款137万元,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并对各乡镇救灾款发放情况进行了督查。4、深入开展特困医疗救助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xx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救助对象、救助条件和救助标准,使医疗救助工作更科学更规范。今年以来,救助困难群众990人,发放救助金xx万元。5、认真落实孤儿保障政策。我县现有孤儿16名,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要求,完善了孤儿信息,建立了工作台帐,按时发放生活费xx万元。 6、扎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为使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地救助,县政府建立了民政、公安、住建、卫生、行政执法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加强救助机构建设,在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建立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在各乡镇设立流浪乞讨人员临时救助点,在各村设立了流浪乞讨人员引导咨询点。认真开展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活动,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6人次,发放救助金4.2万余元。7、组织开展寒门学子救助活动。为保障贫困大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我县每年都组织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救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30人,发放助学金11.9万元,使他们顺利进入大学校门。8、组织开展结缘帮扶活动。对90多名农村贫困户、困难职工、困难学生进行了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慰问品合计16万元。9、认真开展临时救助工作。印发了《xx县城乡特困家庭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设计并印制了规范的《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进一步明确临时救助的对象、标准、申请审批程序等。截至目前,累计救助困难群众1164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xx元。10、完成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按照上级关于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印发了《xx县贫困人口扶持工作方案》,明确了贫困人口认定标准、认定范围、认定程序以及工作要求,成立了贫困人口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小组,组织召开了专题调度会,共识别出贫困人口xx户xx人,全部建立相关档案,录入了贫困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为下一步实施精准扶贫打下了基础。(二)全面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养老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支撑,全面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1、积极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以安全管理工作为重点,不断加强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制度建设,提升了服务老人的能力和水平。通过新建、改建、利用村委会闲置房屋等多种形成,建成76所农村互助幸福院。完成县城4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在育才社区开展了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2、全面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老年人优待服务办法》,将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从每人每月10元提高到30元,百岁以上老年人从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xx元,为xx名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234万元。积极推进“助老健康御险”,采取重点保障和自愿参保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老年人参保,参保人数xx人,参保金额23万多元。组织开展“敬老月”活动,宣传老年人优待政策,对困难老年人进行走访慰问。(三)全面加强优抚安置体系建设。以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为目标,全面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不断拓展服务领域、丰富工作内容、提高保障服务水平。1、做好双拥共建工作。“八一”、春节等重大节日,组织开展对县武装部、武警中队、消防中队等驻军单位以及1-4级重点优抚对象的走访慰问活动。组织开展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系列活动,对抗日战争时期老战士进行了走访慰问,为他们发放了500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和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章。组织开展了为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活动等活动。2、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全县共有优抚对象3811人。按政策及时发放各类抚恤、补助资金1171.6万元。组织开展了优抚对象“解三难”活动,救助困难优抚对象425人次,发放“解三难”资金25万元。实施了优抚对象“安居工程”,对6户优抚对象的危房进行了改造,发放安居工程款9万元。5月份为全县526名在乡优抚对象进行了体检。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维护工作,投资127万元,对安州烈士塔进行了修缮,建成了三台烈士墓、于庄“八路坟”烈士墓。3、积极稳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2015年度共接收退役士兵220名,其中转业士官22名,城镇复员士官11名,农村退役士兵187名,按照政府安置和鼓励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安置办法,妥善安置退役士兵,23名退役士兵选择了自谋职业。在县职教中心举办了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班,参培人数达到68人,参训合格率和就业率均达到了100%。(四)全面加强基层政治体系建设。我局将村两届换届选举工作作为基层政治工作的中心工作来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县换届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县换届方案要求,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联系,各乡镇按照时限和程序要求开展选举活动,为换届工作提供政策保障。同时积极开展换届选举信访接待工作,全力维护换届秩序,保障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和依法推进。2015年,我县被评为“保定市2015年度第十届村“两委”换届先进单位”。(五)全面加强社会事务管理体系建设。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逐步转变角色,强化服务功能。1、深化殡葬改革。按照上级要求,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推进绿色殡葬改善生态环境的通知》、《关于专项治理乱建坟墓的公告》。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积极倡导绿色殡葬,树立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加强殡葬设施建设,开展了xx县殡仪馆(骨灰堂)新建项目,现已动工。结合白洋淀连片美丽乡村建设,对白洋淀主航道、大淀观光游路线以及旅游西路两侧坟墓,采取围坟植绿的方式进行了生态化改造;开展了赵庄子村公益性公墓和东淀头村公益性骨灰堂建设,目前正在施工。2、加强地名管理工作。投资2万元,对新修路段以及破损、丢失的街道牌进行新设和修补。按照白洋淀连片美丽乡村建设总体部署,从村庄地域特点、文化传承等实际出发,在村庄标识的设计和施工上充分体现白洋淀水乡特色和文化底蕴,投资197.8万元,完成淀区45个重点村的村庄标识进行设置和治理。3、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积极培育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类、新型农村合作组织类社会组织,2015年新增社会团体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6家,社会团体总数达到4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达到49家。认真做好社会组织进行年检,逐年提升社会组织参评率。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力量进一步壮大,社会组织服务范围进一步拓展。二、2016年工作安排2016年,我们将继续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精神,坚持中央“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着力推进社会救助、养老服务、优抚安置、基层民主政治、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五个体系建设,重点推进“五个创新”,努力实现“五个新突破”,为建设开放、文明、富裕、和谐xx和秀美京南水乡做出新的贡献。(一)创新扶贫举措,在精准扶贫上实现新突破。按照“五个一批”精准扶贫的要求,重点在创新扶贫举措上下功夫。一是加大医疗救助力度脱贫一批。在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同时,打好“组合拳”,落实临时救助、慈善救助、困难职工救助等多项救助举措。二是加大助学救助力度脱贫一批。与教育、工会、团委等部门一起整合教育救助资源,积极开展金秋助学、福彩助学等活动,加大对因求学致贫家庭的救助力度。三是通过低保政策兜底脱贫一批。将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按照程序纳入低保,并于明年提高低保保障标准,通过低保线和贫困线两线合一,实现脱贫。(二)创新管理机制,在提高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水平上实现新突破。一是在低保核查上,建立低保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加强协调沟通,搭建民政、公安、人社、住建、工商、税务、金融、保险等部门低保家庭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不断拓展信息共享范围和内容,提高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的准度、精准和速度,破解当前低保信息渠道不畅,信息核实不准,退出不及时的问题。二是在优抚对象、五保对象管理上,建立年龄梯次核查机制。对于享受待遇的优抚对象、五保对象,按照年龄越大核查比例越高的原则,每年分年龄阶段进行核查,破解优抚对象、五保对象死亡核销不及时的问题。三是在医疗救助上,建立分类分段救助机制。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将医疗救助工作与扶贫工作有机结合,把低保户、五保户作为重点救助对象,同时兼顾其他困难群体,综合考虑家庭负担能力、个人自负费用等因素,实施分类分段救助,破解当前医疗救助审批自由裁量难以把握的问题。四是在临时救助上,建立分级分层审批制度。强化乡(镇)、村两级在临时救助工作中审查审核的主体责任,实行谁入户调查,谁签字负责,规范程序,逐级申报,破解当前临时救助工作中审核职责不落实的问题。(三)创新服务方式,在提升社会事务管理公共职能上实现新突破。一是培育品牌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按照政社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分类推进各类社会组织在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行政机关脱钩,理清政府和行业协会的职责权限。建立科学评估机制,培育发展一批服务能力强、作用发挥好、公信力高的品牌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让社会组织承接从政府分离出来的部分职能,以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二是强化地名标识管理,服务旅游事业发展。从村庄地域特点、文化传承等实际出发,充分体现白洋淀水乡特色和文化底蕴,搞好村庄标识的设计与施工,完成36个村的村标设置工作,为我县旅游事业的健康发展添砖加瓦。三是大力倡导绿色殡葬,保护白洋淀生态环境。树立文明节俭、绿色殡葬的时代新风。总结美丽乡村建设经验,积极培育和推广一批典型村、示范村,推进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积极倡导树葬、花坛葬等葬法,鼓励墓碑小型化、艺术化,解决坟墓占用耕地,污染环境的问题。(四)创新建设模式,在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上实现新突破。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制度,积极鼓励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一是推进养老服务产业园区建设。抢抓京津冀一体化发展机遇,对接京津,重点推进由北京京汉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中国白洋淀健康医疗?休闲养老?旅游度假大型综合性项目”。二是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鼓励个人举办家庭化、小型化的养老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在相关乡镇建设规模适度、功能齐全的区域型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三是推进农村养老创新。探索通过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中心城镇养老机构、“手拉手”扶老护理工程等方式,为农村老年人提供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五)创新管理载体,在提高民政干部队伍素质上实现新突破。要做好民政工作,需要一支讲政治、顾大局、守法纪、善服务的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今后,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工作。一是强化服务理念。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市、县委全会精神,组织开展“团结协作、实干创新、优质服务、纪律严明”主题教育活动,树立群众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深入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活动,加强民政政策法规和业务技能的学习培训,提高服务本领。二是强化“法不授权不可为”意识。“晒出权力清单”,公开行政职能,坚持依法行政,防止乱作为现象发生。三是“强化法定职责必须为”观念。“亮出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义务,采取积极的措施和行动依法履职尽责,防止不作为现象的发生。&日文章来源莲 山课件 w ww.5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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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上林县民政局社会组织年检公示
发表时间: 00:15:08   来源:上林县民政局   点击: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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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名称
上林县汇水初级中学
未检,拟撤销
乔贤镇桥南幼儿园
县春蕾幼儿园
未检,拟撤销
上林县三里镇启迪幼儿园
上林县澄江中学
未检,拟撤销
上林县白圩镇晓燕幼儿园
乔贤镇乔北幼儿园
上林县澄泰乡育英幼儿园
上林县巷贤镇朝阳幼儿园
三里镇育苗幼儿园
澄泰乡小博士幼儿园
上林县大丰镇文敏幼儿园
乔贤镇龙头村龙凤幼儿园
上林县白圩镇覃排旭日幼儿园
上林县巷贤镇兴华幼儿园
大丰镇里丹幼儿园
木山乡小太阳幼儿园
塘红乡中可新世纪幼儿园
未检,拟撤销
上林县明亮镇育苗幼儿园
上林县明亮镇幼儿园
三里镇双罗晓晓幼儿园
未检,拟撤销
上林县明山培训学校
上林县成阳外语培训学校
大丰镇皇周幼儿园
上林县东方国际幼儿园
上林大丰镇新新幼儿园
西燕镇育苗幼儿园
木山乡童心幼儿园
塘红乡万福村乐乐幼儿园
三里镇高向阳幼儿园
上林县大丰镇那阳街龙凤幼儿园
上林县乔贤镇龙华雁幼儿园
上林县清大学堂全脑开发培圳学校
上林县塘红乡爱心艺术幼儿园
上林县白圩镇光华幼儿园
上林县镇圩乡佛子蓝天幼儿园
上林县大丰镇云温小天才幼儿园
大丰镇宝贝幼儿园
白圩镇覃黄村月亮幼儿园
狮螺林苑幼儿园
上林县白圩镇朝韦苗苗幼儿园
上林县乔贤镇小白兔幼儿园
上林县乔贤镇恭睦幼儿园
上林县西燕镇东敢幼儿园
上林县镇圩瑶乡古灯幼儿园
上林县乡镇圩乡梦露幼儿园
镇圩乡东罗村育苗幼儿园
上林县镇圩瑶族乡钟山幼儿园
乔贤镇横岭幼儿园
上林县澄泰乡洋渡幼儿园
上林县塘红乡飞燕幼儿园
上林县塘红乡龙祥幼儿园
上林县塘红乡锦程幼儿园
上林县澄江阳光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上林县镇圩瑶族乡镇马瑶山歌艺术中心
上林县福寿老年公寓
上林县明亮镇溯浪村扶贫互助协会
上林县澄泰乡弄贬村扶贫互助协会
上林县三里镇黄境村扶贫互助协会
上林县三里镇东吴村扶贫互助协会
上林县镇乡龙贵村扶贫互助协会
上林县西燕镇东敢村扶贫互助协会
上林县西燕镇大龙洞村扶贫互助协会
上林县西燕镇云灵村扶贫互助协会
上林县塘红乡中可社区扶贫互助协会
上林县塘红乡马里村扶贫互助协会
上林县塘红乡岜森村扶贫互助协会
上林县塘红乡石逢村扶贫互助协会
上林县塘红乡弄陈村扶贫互助协会
上林县塘红乡古春村扶贫互助协会
上林县塘红乡弄周村扶贫互助协会
上林县西燕镇岜独村扶贫互助协会
上林县木山乡厂圩村扶贫互助协会
上林县大丰镇拥军村扶贫互助协会
上林县巷贤镇光会全村扶贫互助协会
上林县西燕镇侯面村扶贫互助协会
上林县镇圩乡望河村扶贫互助协会
上林县澄泰乡东红村扶贫互助协会
上林县乔贤镇横岭村扶贫互助协会
上林县明亮镇甘六村扶贫互助协会
上林县白圩镇覃排社区居民委员会扶贫互助协会
白圩镇六护庄农业灌溉用水者协会
巷贤镇大山村农业灌溉用水协会
上林县巷贤镇兴塘村农业灌溉用水协会
上林县巷贤镇三水村农业灌溉用水协会
巷贤镇卢柱村农业灌溉用水协会
三里镇三里社区农业灌溉用水协会
三里镇韦寺村农业灌溉用水协会
三里镇黄楚村农业灌溉用水协会
三里镇双罗村农业灌溉用水协会
三里镇大黄村农业灌溉用水协会
三里镇森隆村农业灌溉用水协会
三里镇双良村农业灌溉用水协会
上林县西燕镇云灵村老年协会
上林县大丰镇大丰城区老年协会
上林县明亮镇甘六老年协会
上林县巷贤镇苏仁村老年协会
上林县白圩镇不孤村老年协会
上林县乔贤镇寨受村老年协会
上林县乔贤镇横岭村老年协会
上林县明亮镇亭亮社区老年协会
上林县镇圩瑶族乡排红村排岜庄老年协会
上林县西燕镇西燕社区云储庄老年协会
上林县塘红乡石门村老年协会
上林县大丰镇三联村云陆庄老年协会
上林县明亮镇江林村坡林庄老年协会
上林县三里镇双罗村老年协会
上林县镇圩瑶族乡镇马社区排呈庄老年协会
上林县大丰镇里丹村老年协会
上林县大丰镇云里村内里庄老年协会
上林县木山乡木山社区老年协会
上林县明亮镇罗勘村老年协会
明亮镇甘六村云业庄老年协会
澄泰乡澄泰社区老年协会
塘红乡塘红社区浪容庄老年协会
上林县南瓜协会
未检,拟撤销
上林县晓康食用菌协会
未检,拟撤销
上林县科峰农业技术经纪人协会
未检,拟撤销
上林县那晓有机稻生产协会
未检,拟撤销
明亮镇养蛙协会
未检,拟撤销
上林县黑山羊协会
上林县兴农种养协会
上林县养殖协会
上林县养牛协会
未检,拟撤销
上林县明亮镇水牛奶协会
未检,拟撤销
白圩镇覃排村马安庄葡萄种植协会
上林县武术协会
上林县个体劳动者协会
未检,拟撤销
上林县计划生育协会
上林县佛教协会
上林县慈善会
上林县大明山名优种养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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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民政局
2014年民政局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全面深化民政工作改革为动力,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化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显著成绩,充分发挥了民政在保障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现将2014年民政工作开展情况及2015年民政工作要点报告如下:&&& 一、打造亮点,推动民政工作创新发展&&& (一)“四加强四规范”,推进村务公开示范化创建工作&&& 2014年,我县的村务公开工作定为“书记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形成了县、镇、村三级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按照省规范化创建标准,现已完成308个村的创建工作,完成率达93%。并且依托农村社区“六个一”工程,打造了一批村务公开特色村,如在罗阳镇田牌村、横河镇花园村、园洲镇上南村等小组设置村务公开小组分栏。1.“四加强”,推进建设步伐。加强标准化建设,投入748万元,全面推进村委会村务公开栏的选址、结构设计、版面设置工作。加强档案管理,确保村务公开工作有政策文件、有制度、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有记录等。加强教育和培训,定期开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务公开等有关法律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村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加强督促检查,建立监督检查和末位挂牌整治工作机制,开展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确保村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把村务公开工作坚持不懈地开展下去。2.“四规范”,严格公开程序。规范公开内容,把财务公开作为公开的重点、监督的重点、检查的重点。规范公开形式,采取村务公开栏长期公开,对于临时性、阶段性重点工作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实行“五公开”,通过网上公开、墙上公开,会议公开,“掌上村务”公开,家庭报告单公开。规范公开时间,月度公开的,在每月10日前公开;季度公开的,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公开;及时公开的,在3天内公开。规范公开程序,各村依法依规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提交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才给予公布。(二)以孵化中心为载体,&&& 1.抓扶持,保障孵化培育经费。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先后投入30万元建设经费,用于建设和运营,并于2014年11月顺利迁至新址,可以同时满足10家社会化组织进驻培育。为加快社会组织孵化和培育制度体系建立,出台了《博罗县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现有20家社会组织通过了我县100万专项资金扶持发展。2.抓规范,建立管理制度体系。积极启动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进一步激发了社会组织审评热情,首批已评定15家社会组织等级,其中4家4A,10家3A,1家2A。3.抓运营,引入管理专业团队。以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专职社工人员对孵化中心进行管理,对社会组织的领导人员启发新思维、开拓新思路、掌握社会组织发展的规律与需求提供支持服务。(三)开展婚姻家庭辅导,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了进一步促进婚姻家庭生活的和谐与稳定,我局于2014年7月16日开设了婚姻家庭辅导室。自成立以来,婚姻家庭辅导室以创造优美舒适服务环境为抓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引进社工开展专业辅导,致力为婚姻家庭提供婚恋指导、婚姻咨询、离婚劝和、法律咨询、夫妻关系调适、家庭关系改善、婚姻危机处理、情感疏导等业务。截止年底,共承接离婚前调解个案261对,调解后当场表示不离婚的149对,挽回成功率高达57%,促进了婚姻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得到了婚姻当事人、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二、突出重点,推进民政工作全面发展2014年,我局着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致力推进社会管理协调并进,加强社会事务规范管理,全力做好涉军群体维稳工作,稳步推进民生工程建设,民政工作得到全面发展。(一)大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夯实基础民生工作坚持以民为本,关注社会弱势群体,以提高社会救助能力为抓手,不断完善社会保障网络建设,发挥民政工作构建和谐社会“稳定器”作用。1.提高低保、五保、孤儿及三无人员保障标准,提升民生保障水平。2014年1月1日起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430元提高到482元;五保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750元提高到819元;孤儿和城镇三无人员实行每人每月1300元供养标准。2014年,全县城乡低保对象5654户13808人,支出低保金4456.98万元,人月均实际补差:城镇366元,农村260元;五保供养对象户2185户,支出五保金2150.48万元;孤儿对象138人,支出供养经费213.82万元;城镇三无人员对象62人,支出供养经费88.53万元。&2.加大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完善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体制。一是开展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工作。为全县66万农村户籍人口购买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自然灾害造成人身伤亡最高赔付20万元。二是抗灾救灾工作扎实有效。入汛以来,我县部分地方遭受洪涝灾害,在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吃、喝、穿、住和有病及时得到救治同时,下拨重建家园资金65万元,完成全县22户全倒户重建工作。三是实现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自2014年7月以来,共为困难群众448人次提供服务,报销医疗救助费用36万元,救助对象在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2%。3.扩大免费提供殡葬基本服务对象范围,实现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自2014年5月1日起,在本地或异地死亡且遗体实行火化的本籍居民,以及在我县死亡且在我县火化的非户籍居民,免除其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费用1600元,截至12月底共减免群众殡葬费488万元,减轻3081名群众负担。4. 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力度,为精神病人和弃婴孤儿提供优质康复服务。全年救助流浪乞讨对象3226人次,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救助流浪未成年人39人次。积极为在院障碍精神病人306人,弃婴孤儿62人提供生活医疗照顾和康复工作,先后弃婴孤儿实施修补和矫正手术32例。5.落实高龄老人津贴等各项优待老年人政策措施。2014年继续为我县1.86万名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各项高龄津贴2400万元;办理和换发新老年人优待证8561张,实施“银龄安康行动”,为我县5万多名7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6.拓宽慈善救助渠道,广泛开展慈善和慰问活动。打造“阳光慈善”,推进“全民慈善行动”,做好2014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捐款工作,共接捐款738.4万元。开展贫困家庭救助工作,全年救助患病困难群众352人次,救助金76.5万元。(二)致力推进社会管理协调并进,确保基层民生工作取得实效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协调社会利益关系,充分发挥民政工作构建和谐社会“调节器”作用。1. 圆满完成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全面完成全县331个村、35个社区“两委”班子的换届选举。选出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1876名,其中女干部415名,村、社区实现“一肩挑”比例95.6%,“交叉任职”比例88.5%, 11个县城社区实行直选,直选率31.4%。2.稳步推进城乡社区“六个一”工程建设。全面完成全年49个社区的建设任务,其中8个县城社区和7个乡镇社区以及34个农村社区都建有一个公共服务站、文体活动中心、健康计生服务中心、家庭服务中心、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小广场或公园,为群众提供更便利、更优质的服务。3.有序推进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工作。联合市社工协会和县社工委对罗阳镇田牌村、石湾镇石湾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进行中期考核工作,并确定了3个新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工作任务,分别为:石坝镇石坝社区、公庄镇陂头神村、园洲镇九潭社区。4.推进社区约请制度,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约请公安、社保、计生、环卫等县直单位分别到义和社区、龙溪社区、龙华社区、园洲社区、福田社区共举行了5场社区现场办公会,使倾听群众反映诉求,有效解决社区居民关心难点热点问题18件。(三)加强社会事务规范管理,提升民生工作服务水平围绕社会组织,加强推进规范化管理,促进社会发展,发挥民政工作构建和谐社会“助推器”作用。1.依法登记、简化社会组织的登记工作,放宽准入门槛。实行所有社会组织直接申请登记制度,全年核准名称30个,成立登记28家,变更登记14项,注销登记1个,年检214家,合格率为85%。截至12月底,全县登记社会组织总数637个,达到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6.1家比例水平。2.社会组织党建进一步加强。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社会组织党委扎实开展“扩面提质”行动,扩大党组织覆盖面,全面整治软弱涣散党组织,补选新支委党支部2家,撤销不合格党支部1家。截至12月底,社会组织党委共有联合党支部18个,基层党支部45个,管理党员871名。3.加快社工机构培育,加强社工人才建设。目前在我县注册成立的社工机构有5间,已在优抚安置、减灾救灾、社会救助、社区服务、婚姻家庭、社会福利、慈善公益等领域先行试点开展工作,并不断拓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继续实施“千名社工人才培养计划”和“社工组织拓展行动”。 2014年4月联合县委组织部、县社工委出台奖励办法,鼓励更多人才参与社工建设,组织全县800多人开展社会工作师考前培训, 147人获得社工资格证书。(四)全力做好涉军群体维稳工作,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形成以落实政策为基础,体贴解难化真情,沟通教育解矛盾,发现问题早解决的工作格局,确保了涉军工作的稳步开展,为维护我县社会经济和谐稳定作出贡献。1.双拥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军地融合发展。一是积极谋划双拥创建工作。起草制订了创建新一轮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县活动实施方案。二是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慰问活动。春节、“八一”期间广泛开展结对帮扶、慰问活动,全年组织慰问部队13次、慰问烈军属、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组织召开了优抚对象座谈会30多场次,投入慰问经费(含慰问品)620多万元。三是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干部群众、在校学生到东江纵队纪念馆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参加“清明”和“9.30烈士纪念日”扫墓活动,切实增强全县领导干部国防教育意识。四是全力支持部队建设。积极协助解决军地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开展文化拥军活动,赠送书籍3200册;开展文艺演出进军营等活动8场次。2.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做好优抚对象的认定。优抚对象补助标准继续保持全省前列水平,全县享受抚恤定补优待的优抚对象4645人,共发放定量抚恤补助款2858.6多万元,兑现优待款585多万元。严把程序关,全年共认定重点优抚对象及60岁农村籍退役士兵165名。3.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职业技能培训成效明显。2014年共接收230名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225人约1186万元,任务完成率、安置待遇兑现率达100%。5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积极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170人报名参训。2014年共接收230名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自谋职业安置补助金1218万元,任务完成率、安置待遇兑现率达100%。8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积极开展退役士兵170 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报读率100%。4.一站式结算不断完善,解“六难”效果明显。全年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人数412人,补助医疗资金达45.2万元。积极热心为困难退伍军人烈军属办理生活、住房、社保、公交、子女读书等困难601人次,补助资金147.16万元。5.做好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完成优抚信息及中华英烈网系统数据录入。投入260万元推进了第二期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工作,全面已完成12座零散烈士纪念碑、67座散葬墓保护工作,及时更新了各类优抚对象数据信息,完成了4603名优抚对象身份证及2884份档案材料的扫描工作。(五)稳步推进民生工程建设,让广大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民生工程是民政工作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们不断加大惠民工程实施力度,各项民生工程稳步推进。1.“三项工程”基本完工。目前,县殡仪馆重建工程已完成投资704万元,土建工程已基本完工,工程量已完成98%。县救灾仓库和博罗县庇护中心工程的主体建设已经完工,待配套设施的建设完善后即可投入使用。2.启动县社会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完成与惠州市诺和置业有限公司合作协议,计划投资4200万元,兴建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养老服务中心,力争在2016年底前建成并运营。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土地摘牌和前期规划等工作。(六)真抓实干显绩效,促进民政其他工作齐头并进婚姻登记实现零投诉,2014年办理结婚登记7230对,离婚登记1185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3339份,完成历年婚姻登记档案补录工作。区划地名管理有序,按照“科学规划,从容建设”的要求,已经完成了罗阳镇、龙溪镇改设街道办事处的调研和上报省政府工作,理顺了县城街道设职能。在地名工作方面,2014年批复新地名30个,更改地名2个。老区建设工作成效显著,初步完成老区县申报工作,投入223.6万元扶持47个老区村道路、水利等基础建设。福利彩票取得新业绩,全年销售超1.5亿元,超额完成市下达的任务,比去年同期增加1100多万元,增长7%。提案建议办理及时有效,全年共办理2件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委员提案,所有建议提案均答复完毕。信访维稳力度不断加强,接待来访群众约85人(次);收到并处理群众来信来电约68件(次);“网络问政”平台来信86封,回复率100%。政务公开和民政信息宣传工作水平不断提高,累计报送民政信息52条,开通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100余条。&&& 三、加强队伍建设,着力践行为民宗旨&&& 通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加强各种能力建设,我县民政队伍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群众”理念在不断深化,“为民”责任普遍增强,“法治”意识不断强化,民政队伍综合素质得到较快提升。&&&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实践活动圆满收官。严格落实县委统一部署和云枢书记挂点指导要求,按照“高起点起步,高标准开展,高质量推进”思路,坚持问题导向、民生导向、群众参与原则,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活动期间,拓宽渠道,广开言路,共收集群众意见建议27条;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坚持分类指导原则,制定问题台账并逐一完成整改落实。2014年7月24日,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预期目的,受到云枢书记的充分肯定。在制度建设方面,建立健全23项制度。同时,针对问题,制定实施了“两方案一计划一清单”,并针对落实效果认真开展“回头看”活动。通过教育实践活动,我局较好实现了“转变作风、强化素质、提高能力、推动发展”的目标。(二)加强依法行政建设,着力提升队伍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建立教育培训机制。通过参加各种业务及法律法规培训、观摩学习、专题辅导等,增强民政队伍依法行政观念。二是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坚持抓基础、抓窗口、抓群众满意度,理顺7项行政审批职能,推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三是进一步强化监督。在加大内部监督机制,重新梳理甄别各股室岗位风险点59个,制定制定防控措施64条,加强民政专项资金检查和审计力度,扩大群众的参与度,加强社会监督,组织开展了政策下乡宣讲活动,发放《民政服务指南》等资料1200多份,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加强作风建设,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我省实施办法和我县“十六个不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着力整治“慵懒散奢”问题,转变作风成效明显。进一步规范了“三公”经费支出等制度规定,三公经费支出同比减少了30%。民政队伍“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不断提升,廉洁奉公、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更加浓厚。2014年,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民政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民政部门抓机遇、抓发展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民政业务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管理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部分民政干部不注重学习和研究政策,工作主动性不够,创新意识不强,凭经验办事情现象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等。面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和市民政局的指导下,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调整干部力量,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服务工作大局,树立新典型,探索新思路,奋力开创我县民政工作新局面。四、2015年工作打算2015年,我们要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市民政局的指导下,紧密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深化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 推进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工作,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一是增强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做好新生灾害救助工作。修订完善县、镇、村(居)三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做好示范性应急避护场所建设,完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加紧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和投入使用。二是认真做好低保和五保、孤儿、城镇“三无”人员等特困人员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低保标准、补差水平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50元,农村五保对象人均供养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900元,孤儿和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1400元。三是加强社会救助工作。抓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尽快启动社会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的工作开展,加强各镇“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和社会救助专职人员管理,做好社会救助宣传、受理、转办、协助、协调等工作,提升了社会救助特别大病救助服务能力。四是认真做好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做好省“十二五”殡葬考核迎检工作;继续推行惠民殡改政策,确实减轻群众负担;加强经营性墓园和公益性公墓规范化建设;加强殡仪馆殡葬设施升级改造,完成设备安装及各项配套附属工程建设。五是加强老区建设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老区建设。专项投入100万建设资金,抓好项目扶持,提高建设效益。&& (二)围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提升地名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一是全面启动和实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我县地名信息,用3年时间查清全县地名基本情况,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建立、完善即国家地名数据库,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方案,加强财政预算,普查员培训,收集资料,确保普查任务顺利完成。二是推进县城“扩容提质”工作。继续做好罗阳、龙溪镇改街道工作,促进县城融合发展的新格局。三是集中完成一批新增道路地名标志牌的设置。投入100多万元,完成县城道路、街道地名标志牌设置工作。(三)围绕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县“三连冠”目标,提高双拥优抚安置保障水平。一是做好双拥工作。抓好《博罗县创建新一轮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县活动实施方案》制订,确保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县“三连冠”、广东省双拥模范县“五连冠”。继续扎实开展“军民大融合”活动,促进创建工作全面深化。二是做好优抚工作。落实好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开展好清明节、烈士纪念日期间祭奠烈士活动,加强烈士褒扬和烈士纪念建筑设施修缮保护工作。三是做好安置工作。抓好2014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争取符合培训条件的退役士兵100%参加两年制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争取培训合格率、就业率达到100%。四是做好复退军人工作。认真做好解“六难”工作,完善联系户制度。做好复退军人之家(服务中心)绩效评估,抓好罗阳镇复退军人之家社工进驻试点工作。加大身患重病优抚对象救助力度。组织复退军人先进典型宣传,抓好复退军人维稳工作。广泛开展元旦春节和“八一”期间慰问工作。(四)围绕增强村居自治和服务功能,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一是创新公开方式,加强村务公开工作。改造升级公开栏,统一建设“博罗县农村(社区)党务村(居)务公开栏”,推动村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实行五个公开,推动村务公开工作便民化。做到网上公开可查,墙上公开可看。会议公开可知, “掌上村务”公开可查,家庭报告单公开可传。二是开展“村(居)民自治改革创新工程”试点工作。完成县城周边及横河镇老圩村共11个村改居工作。三是推进 “六个一”工程建设。做好新增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六个一”管理运营工作,建立管理运营长效机制,加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探索“三社联动”,提升社会管理水平,为群众提供便利、高效、优质的福利性服务和公益性服务。四是以社区减负增效为切入点,切实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进一步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凡不属于社区居委会职责范围的事务、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工作,不得强加给社区居委会。全面清理和精简面向社区的组织机构、工作任务、评比表彰、示范创建、工作台帐,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 (五)围绕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提高社会组织管理能力。一是进一步落实社会组织扶持政策。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县级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落实,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加强社会组织平台建设,完善行业协会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社会组织交流和资源整合。二是全面推进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扩大评估范围,争取完成50家行业协会、异地商会评估,逐步展开学术类、专业类和公益性社团的评估工作。三是推进社会组织去行政化。扩大去行政化范围,出台政社分离方案,有计划、分批次加大推进力度。推动政府机关与社会组织在机构、人事、资产、财务“四个”彻底分开,推动社会组织民间化、自治化。四是抓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严格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严把标准关,从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抓起,把社会组织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吸收到党内来,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不断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以“选优配强,和谐换届”为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做好社会组织党支部的换届工作。五是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社工考试人员、领导干部和一线社工的培训,全县社工持证人数争取达到530人以上;规范推进社工行业发展,提升社工机构发展质量。(六)围绕养老服务建设和居家养老,提高社会养老服务水平。一是加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完成300张床位以上综合性公办社会养老场所,即县社会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规划,项目招投标工作并启动建设。二是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农村幸福院建设。争取建设1-2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18家农村幸福院建设,促进当前养老服务发展的需要。三是完善养老服务政策。落实好高龄老人津贴、困难空巢老人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开展好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及资格鉴定工作。(七)围绕民政法治建设要求,提高民政标准化建设水平。一是认真做好民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研究编制《博罗县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对“十二五”期间取得的成绩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明确“十三五”期间博罗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二是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要求执行好民政各项标准。进一步明确社会组织、优抚安置、减灾救灾、社会救助、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地名、平安边界、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福利彩票、康复辅具、婚姻、收养、殡葬、社会工作、民政信息化、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民政业务领域标准现状与需求,做好与地方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之间的配套衔接,贯彻执行好民政各项标准。(八)围绕新时期思想作风要求,提高机关作风建设水平。一是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继续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对整改落实情况做好跟踪落实,确保逐一落实整改。继续做好建章立制工作,推动民政事业和作风建设长效化,常态化。二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明确每一位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并把完成情况作为对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切实做好民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强化人、财、物的监管,努力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四是加大民政队伍建设的力度。通过加强业务培训、参加网络课堂学习等一系列措施,综合提高干部整治素质、道德修养、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和协同工作能力。完善微信学习平台,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提升民政队伍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2015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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