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顺庆北高铁站米粉是否注册

南充市2015年食品药品“四小”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南充市2015年食品药品“四小”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有关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指示精神,彻底排查和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食品经营店、小诊所、小药店(简称“四小”,下同)等食品药品行业存在的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经研究决定,从日起至日止,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6个月的食品药品“四小”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 &&一、指导思想
& &&按照《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坚持“属地管理、政府负总责、食安办牵头承办、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新常态工作机制;努力将整顿规范与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深入查找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食品经营店、小诊所、小药店等食品药品“四小”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和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四小”生产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 &&二、组织领导
&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成立南充市食品药品“四小”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食安办负责人担任组长,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治工作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协调科内,食品药品稽查专员曹继红同志为专项整治工作总联络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欧阳东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整治规范、宣传报道、后勤保障三个工作小组,其中整治规范组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何芒果、蒲仁昌、贾俊伟、陈胜超、周逢春、司晓林、王坚、罗蓓、蒋志强、陈仕伟等同志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整治行动各业务环节工作的实施与推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何芒果同志任组长;宣传报道组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宣科、局办公室、综合协调科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整个行动宣传方案的制订与实施、持续报道和经验总结,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技与宣传科科长蒲晓波同志任组长;后勤保障组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人事培训科、政策法规科、规划财务科、局纪检组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整个行动考核方案的制订与实施以及车辆派遣、物资装备和经费等保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罗晨艺同志任组长。
& &&各县(市、区)和市级相关部门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辖区、本部门职能范围内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协调工作;落实总信息联络员,确保专项行动信息的及时报送和相关工作联系。
& &&三、整治任务
& &&(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重点整治有固定生产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规模小,从事传统食品生产活动的单位或个人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全面落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食品安全法》为依据,集中实施专项整治,实现对小作坊的排查建档率达100%、消费者投诉处置率达100%。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底子,规范生产加工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逐步达到“制度基本健全,设施基本齐全,操作基本规范,管理基本到位”的要求,全面提升小作坊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 &&(二)小食品经营店。重点整治营业面积150平方米以下的小超市、小食杂店、小便利店以及小型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等单位。全面落实小食品经营店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三个一批”的原则,关停取缔一批无证照经营的小食品经营店、帮扶整改一批食品经营单位达到规范要求、支持鼓励一批小餐饮发展加盟连锁品牌经营,确保实现持证亮证经营率100%、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持证上岗率100%、消费者投诉处置率100%的目标。
&& &&(三)小诊所。重点整治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核定为“诊所”的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站(室)、村卫生站(室)。针对辖区内小诊所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实现对辖区内小诊所的药械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率100%,消费者投诉处置率100%的目标。
& &&(四)小药店。重点整治经营面积在40平方米(不含40平米)以下的药品零售企业。针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实现对辖区内各单位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率100%,消费者投诉处置率100%的目标。
& &&四、整治内容
& &&(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一是开展清查建档。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全面清理、排查,登记小作坊的基本信息(包括:小作坊的名称、开办者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生产的食品品种明细、主要原料的来源、添加物的使用情况、生产的地址、销售的地点等),摸清底数和状况,按照“一作坊一档案”的原则,逐步建立小作坊监管的电子和文书档案。二是实施现场检查。开展小作坊的整治现场检查,重点检查生产卫生条件、食品原料使用、添加物质使用、各项台账记录、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全面排查风险隐患,记录监督检查情况并纳入小作坊信用档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下达相关文书,责令限期改正,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予以取缔。三是督促提交承诺。各地要结合摸排检查工作,告知小作坊相关法规政策和监管要求,督促签订提交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在其生产加工场所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开,公开内容包括不使用非食品原料、不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加工假冒伪劣食品,所生产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以及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四是对食品加工小作坊一律实行备案制,待条件成熟,在企业自愿申请、监管部门至下而上层层把关审核审查的基础上适时展开生产许可。各地要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严加对小作坊的监管。五是开展监督抽检。各地要针对高风险食品、群众反映强烈以及现场条件较差、质量安全存在异议等小作坊的产品开展抽样检验工作,适时公布抽检结果。对抽检不合格结果要及时依法处置。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六是实施引导帮扶。要加强对小作坊的帮扶指导,强化从业人员培训;要采取上门指导、典型带动等措施支持和鼓励小作坊不断改善生产条件,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要鼓励具有区域性集中加工特点的小作坊进入园区,集中生产,统一规范管理。七是严查违法行为。要重点查处“五类”违法行为,即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使用非食用物质的行为、使用超过保质期或回收食品作为原料加工的行为、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标签标识不规范的行为。八是各地探索成立食品生产小作坊协会,逐步推行行业自律。九是建立长效机制。各级监管部门要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本行政区域内小作坊食品的品种、特色及安全状况进行研究分析,提出本行政区域内准许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品种目录,制定本地区小作坊生产卫生规范,依法依规发布并监督实施,引导和促进小作坊向健康和规范方向发展。
& &&(二)小食品经营店。一是加强小超市、小食杂店、小便利店整治。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把好食品进货关、销售关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关。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索证索票自律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合法、食品质量合格。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加强对食品包装、标签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食品储存条件等的检查,定期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加强对小超市、小食杂店、便利店食品快速筛查和抽样检验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劣质、“五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食品等违法行为。二是加强小型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整治。针对城市主干次道、居民小区和住宅楼、各类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餐饮服务单位,重点检查是否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明、场所内外环境是否符合要求、餐具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规定、加工制作食品是否生熟分开和煮熟烧透、原料辅料进货渠道是否规范等。重点清理和打击无证经营、餐饮具不消毒、采购和使用来源不明的食品原辅料行为。严查小餐饮店经营场所环境“脏、乱、差”和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差等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三是推进食品经营许可“两证合一”,开展食品经营主体大清查。结合食品经营许可制度改革“两证合一”,全面开展食品经营主体情况大清查,掌握辖区食品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以食品经营主体数据库建设为依托,建立食品经营主体监管档案和信用档案,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四是强化监督抽检,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以消费量大、风险度高,投诉较集中的“五角、一元食品”、麻辣食品、肉及肉制品、乳制品、粮油及其制品、饮料等食品为重点品种,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严查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及原料的违法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五是查办大要案件,全面规范主体经营行为。保持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零容忍,加大办案力度,严厉查处无证经营、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以及来源不明食品的违法行为,突出整治食品包装标签标识问题,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六是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经营者与职能部门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明确责任义务,引导食品经营者守法自律,诚信经营,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七是创新监管方式,强化食品安全过程监管。加强小食品经营过程规范和管理,研究制定小食品经营管理规范,以规范促自律。总结量化分级监管经验做法,制定食品经营分级分类监管指导意见,积极推动和促进实施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加强网络订餐平台后厨监管。八是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按照创建工作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学校、街、市场、店的创建工作,通过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 &&(三)小诊所。药品方面:重点整治小诊所药品购进渠道不规范、药品储存养护不符合要求、超诊疗范围使用药品、违法销售使用假冒伪劣药品等问题。督促其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药品使用质量管理。一是整治药品购进渠道不合法行为。二是整治药械购进验收不规范行为。三是整治违法违规使用假冒伪劣药品行为。四是整治未经批准配制销售制剂的行为。五是整治药品不符合储存条件而储药以及养护管理不到位的行为。医疗器械方面:严查购进渠道是否合法;使用产品资质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并在有效期内;已使用的输液器是否毁型;采购和使用的定制式义齿产品的结构形式和原材料等是否与注册证书核准内容一致,是否有验收记录和质量信息可追溯性,对使用未经注册的定制式义齿产品的医疗机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卫生行政部门,并根据使用无证产品的线索,追查其来源,发现并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定制式义齿产品的黑窝点。
& &&(四)小药店。药品方面:重点检查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资质是否符合法定的主体资格,是否按要求管理药品,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是否坚持索证索票制度,票账货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药学技术人员是否符合要求并在岗,是否按要求销售处方药,购销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行为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以及其他违法违规情况。医疗器械方面:要全面检查小药店医疗器械经营行为,并重点检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经营门店是否无经营许可证或者是否超范围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护理液等医疗器械,经营的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等是否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法定证明文件,购销渠道是否合法,是否建立进货查验制度,购销记录是否健全、真实和可追溯,是否销售过期、淘汰、伪劣假冒产品。
& &&五、工作部署
& &&全市食品药品“四小”整治专项工作分三个阶段部署开展。
& &&(一)调查摸底和全面动员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
各地要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启动仪式等方式,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要广泛宣传12331食品药品举报投诉电话,调动群众参与专项整治和举报违法违规问题的积极性。要结合整治任务,开展辖区内“四小”等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调查,逐一登记建档,基本掌握底数和实际情况,为下阶段全面建立电子档案打下坚实基础。
市食品药品“四小”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在专项行动开展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专项整治通告。
& &&(二)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至12月31日)
各级各部门要在前阶段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督促“四小”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根据监管工作中掌握的突出问题和隐患开展拉网式执法检查,对存在的各类问题集中进行规范和清理,并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抽验和风险监测。要加强案件查办,严格抽验不合格的企业产品后处理,倒逼企业严格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涉刑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整治后条件仍然较差、隐患难除、风险较大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依规坚决予以取缔。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八)》的相关规定,做好“两法”衔接,及时移送涉刑案件。
& &&(三)督查验收和全面总结阶段(日至日)
各级各部门要不折不扣按照整治行动方案全力抓好工作的落实落地。市食品药品“四小”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严格依据工作考核方案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地的专项整治工作分阶段进行督导督查和考核验收,结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实施奖惩。对工作走过场、表面应付、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没有得到根本整改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经验或成果,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四小”整治的工作制度或办法,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 &&六、工作要求
&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要把“四小”整治专项行动作为当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首要任务,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整治期间如果国、省还安排了其它的整治工作,一定要注重结合,把其它整治工作贯穿于“四小”行动之中。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并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本地本部门专项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分工作责任,迅速行动,切实将食品药品“四小”整治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地要针对食品药品“四小”监管特点,采取重点巡查、突击抽查、全覆盖检查等方式,力求做到整治对象全覆盖、整治动作全到位、整治任务全落实、群众举报全核处,着力破解监管难点,进一步完善辖区内食品药品“四小”监管措施,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特别要在普遍整治的同时,要结合当地“四小”特色品种,重点打造1-2个广大民众联系紧密、关注度高、有倾向性消费的示范“四小”店,比如顺庆的米粉、川北凉粉等品牌,以示范引领,带动全盘,从而确保辖区食品药品安全。
&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全市将于8月、10月、12月分别开展启动部署、集中整治、集中销毁等主题宣传活动。各地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做好“四小”整治宣传工作。要建立舆情应对机制,对专项整治期间媒体反映的“四小”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组织核查处理。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明确信息联络员,于8月7日前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小”整治办上报“四小”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分别于各阶段工作结束后的3天内上报阶段性工作总结,日前报送“四小”整治专项行动总结。
&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与整治行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综合协调科:联系人:冯 新&&& 电话:2
& &&食品生产监管科:联系人:龚奕龙&& 电话:8
& &&食品流通监管科:联系人:廖纪舟&& 电话:6
& &&餐饮服务监管科:联系人:张& 艳&& 电话:6
& &&药品化妆品市场监管科:联系人:杨小会&& 电话:0
& &&医疗器械监管科:联系人:谭绍英&& 电话:3
& &&稽查支队: 联系人:夏& 阳&& 电话:0
& &&食品药品稽查专员& 曹继红& 电话:6
&&&&附件:
相关链接&&
主办:南充市人民政府 承办: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咨询服务电话:(2 
Copyright@ by www. All Rights Reserved
为了获得更好的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IE8.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陆本站点【南充市顺庆区镇发米粉厂】 - 网站首页
南充市顺庆区镇发米粉厂,主要经营米粉,注册资本万元,公司是四川南充大米的知名企业,公司坚持诚信、互利,为客户提供最好的服务和最实惠的价格,我公司的办公地址在顺庆区搬罾镇9村5组,如果您对我们的产品服务有兴趣,请在线咨询或者拨打我们的电话,联系手机号码是。热诚欢迎各界朋友前来参观、洽谈业务。
您如果对我们的产品感兴趣或者有任何的疑问,请直接给我们留言或电话联络,我们将在收到您的信息后,会第一时间回复您
你可能喜欢
营业范围: 米粉
所属行业:大米
南充市顺庆区镇发米粉厂的路线怎么走? 以下百度地图中的红点是具体位置:
联系我公司
南充市顺庆区镇发米粉厂公司注册地址顺庆区搬罾镇9村5组行政区号邮政编码:座机电话网址所在城市南充
本站所有信息由南充市顺庆区镇发米粉厂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中国产品网不提供任何保证,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如果信息有错误或者对您造成了骚扰,请第一时间
&Copyright 2009- 中国产品网版权所有,网站访问量:1人次
本站资料由企业注册,
请谨防网络诈骗,在交易前核实商家真实性,产品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
如果南充市顺庆区镇发米粉厂的资料有误给您带来困扰,请
执行时间:0.03 秒新闻热线:028-
新 闻 QQ:
【南充】顺庆区“零距离”监督米粉生产质量
& & 本报讯(蒙永宏 &李庆 &记者 &李阳)为了从源头控制米粉生产质量,把好米粉加工环节安全关,顺庆区食药局执法人员邀请街道和社区干部、食药安全义务监督员、群众代表、媒体记者等组成检查组,在事前不打任何招呼的情况下,走进米粉加工企业,&零距离&监督米粉生产质量和安全。
&& &9月6日晚11时许,检查组来到舞凤街道办辖区内的一家米粉加工企业。虽然已是深夜,但米粉加工厂里灯火通明,10多名工人正在流水线上忙碌,几辆等待装运米线的货车停靠在院坝内。
&& &检查组首先查验了企业生产必备的各种证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排放污染物临时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检查项目包括企业是否办证、证照是否过期、证照明确的生产加工范围等。随后,检查组走进米粉加工厂原料库房,查看了企业进货渠道、相关票据、大米是否霉变、库房防潮设施和防鼠措施等。在生产车间,检查组查看了泡米池、搅拌池、发汗室等卫生条件,听取了企业负责人和工人关于米粉加工程序、质量监控、生产能力、销售对象的情况介绍,提取了米线、加工用水等样品备检添加物。
&& &&我曾经看到一些现象,想起来就感到龌蹉。&检查中,群众代表陈胜武介绍,几年前,他看到有的企业凌晨三四点就把米线送进城,米粉店此时还没开门,送货司机就直接把一筐筐米粉放在店门外,中间无任何人监管,偶尔还有老鼠、流浪狗、流浪猫去偷吃米线。&你们几点发货?米粉店每天有没有人来接货?&陈胜武对米线销售环节的安全十分关心,向企业负责人和送货司机提出疑问。
&& &&哪个敢放在店门外哟?万一有坏人往里面撒尿、甚至投毒,那事情就严重了。&该企业的一名送货司机说,他们送货时虽然不一定非要米粉店派人接货,但每家米粉店都给司机留有钥匙,每天送去的米线也必须放到店内指定位置。为打消陈胜武的疑虑,送货司机从驾驶室拿出一大串钥匙给检查组查看。记者注意到,共有80多把钥匙,每把钥匙上还贴有米粉店的店名。
&& &&米粉作为市民最亲睐的早餐,其质量安全与否,切实关系到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每个环节都必须严格把关。&顺庆区食药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规范辖区米粉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市民&入口安全&,该局将组织执法人员、街道和社区干部、食药安全义务监督员、群众代表、媒体记者等,以&突然袭击&的方式走进部分米粉加工企业,&零距离&监督米粉生产过程。对在检查监督中发现无证生产、超范围加工、非法添加有害添加物、卫生不达标、销售存在安全隐患、加工程序违规的企业,将一律依法顶格处罚。
(编辑:王万川)
文章热词:
下一篇:没有了
延伸阅读:
王陈刘永红四川经济日报记者李阳......
四川经济日报讯(张晓东记者李阳摄......
图为龚志英看到圈舍里即将的肥猪......
四川经济日报讯(记者鲍安华)记者......
我要评论新华网北京9月7日电据新......
川预审286P-2L4B-VXRV-VXFN号114网址导航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