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赠与买卖继承2016再赠与个自己的母亲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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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继承房产后卖出,满五唯一,要缴纳20%个人所得税吗
现有房子产权为父亲一人名下,96年入住。
1、如过世后,母亲继承,女儿放弃继承,母亲名下无房产,母亲在世时卖出是否还要缴纳20%个人所得税?与父亲在世时加母亲名字,过户与卖出时缴纳费用上有何区别?
2、如果母亲先继承后过户给女儿(女儿自有一套住房),女儿过户后满5年卖出,是否任意一套都要缴纳20%个税?如女儿过户后卖出也要缴纳20%个税,那与直接从母亲那里继承后卖出有何区别?
先在此感谢各位的回复!
律师回答地区:上海-浦东新区咨询电话:帮助网友:32661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2 人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13:25地区:上海-黄浦区咨询电话:帮助网友:168084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8 人如你所述的情况,应该免征所得税 13:31地区:上海-徐汇区咨询电话:13601***帮助网友:2232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你好,如你母亲直接继承该房屋且符合满五年唯一的条件,无需支付个人所得税,后种情况需要支付个人所得税。 12:44地区:上海-普陀区咨询电话:15001***帮助网友:21957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您好,如您所诉,您的问题是这样的:1、缴税问题咨询税务局;2、咨询房产交易中心;如需其他帮助,可免费电话咨询。 13:39||||||||||
最新播报:
房产通过继承取得 再次过户要交20%个人所得税
微主持:易佰家地产
裴女士问:我外公外婆去世时留下一套房子,我母亲继承了,现在我母亲想将这套房子卖掉(我父亲名下有套房子,我母亲名下就这一套房子),听说要交20%的继承税,是否有这回事?
答:按规定个人原房产如果是通过赠与,继承取得,再次过户要交纳成交的20%的个人所得税,如果继续继承或赠与(夫妻名下无房,产权满5年)则不用交。
盛先生问:2005年买了套房子写了夫妻两的名字,但岳父母一直和我们住,买房钱他们出了一部分,现在爱人要求房产证上加她父母名字上去,可以吗?因为我们现在感情不好,要闹离婚。如果房产证有她父母名字离婚时我们怎么分配房产?
答:可以加上父母的名字,房产四个人都有份,按份额平均分配。
金女士问:本人05年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09年离婚后,房子给了对方,并还清了贷款和完成变更手续,目前名下无房。若再次购买住房,我这样的情况属于第二套吗?若再次贷款又需要什么材料?
答:您现在购房在房管局系统属首次购房,只要银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贷款还属第二套,贷款金额只能是评估价的40%,带好个人相关证件。
路先生问:我和老伴有一套单位的福利房,5年前老伴病故,我现在女儿家住。想把这套房子出售,房产证上是已故老伴的名字,我该怎么办理?
答:首先,您需要携带房产证及您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您配偶的死亡证明,房管局的房产档案,然后去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凭公证书到房管局办理变更手续,变更完成后才可将房屋出售。
尤先生问:我买了一套购买时间不满5年的二手房,当时中介在算买卖双方交易税费的时候,并没有告知我还有个人所得税,在这种情况下我签订了买卖合同,并承诺作为买方支付买卖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请问我需要交中介之前没有说明的税吗?
答:中介的职责是促成双方合同交易,而并非税费办理员。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的税费收取属于公共信息,作为公民应当主动关注政令法律,买方不能以自己不知晓为由而不履行合同约定。
杨女士问:我与前夫已经协议离婚,在离婚前我们一起将房子过户到了女儿名下。现在由于前夫经营出现困难,想要回这套房子用于债务抵押,并向我女儿讨要房产证,请问他有这个权利吗?
答:由于房屋已经过户到女儿名下,根据《物权法》不动产登记公示的规定,现在该房屋是属于其女儿所有。至于如何处理该房屋,只有你女儿才有决定权,你前夫已经无权支配这套房子。
[责任编辑:房产赠与我,以后还给赠与人,赠与人再出售时需要交20%个税吗?
问题来自:上海
| 提问时间: 16:34
我表哥(父亲的姐姐的儿子)名下有两套房(所在城市限购两套),现在他想买第三套房,能不能把前面的房产赠与给我(我名下只有一套),等以后限购解除了我再赠与给他(还给他)?到时他出售还需要缴纳20%个税吗?赠与还需要缴纳其他什么税费?如果他赠与直系亲属再还给他,以后他出售还用交20%个税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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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09〕78号文件规定,个人将房屋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过如果将受赠的房产出售,那么出售取得的收入减除原赠与人取得房产的成本和原受赠人支付的税费后的余额,应按20%缴纳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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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予没有税,但是如果出售的时候就有20%的遗产税
需要的,只有父母子女间的赠予才免税。
赠与房屋出售的时候要强制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的
有税费的,只有亲子或一家人的没有。。
财税〔2009〕78号文件规定,个人将房屋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过如果将受赠的房产出售,那么出售取得的收入减除原赠与人取得房产的成本和原受赠人支付的税费后的余额,应按20%缴纳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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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Rights Reserved继承了一套房子,然后赠与给直系亲属,需要支付百分之20的个人所得税吗????_百度知道注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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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来的房产再次转让需交20%个人所得税,满五年唯一的免征。
买房的弱势群体小心啊,注意产调上的房屋来源一栏,而这个在产权证上是看不出来的。一旦合同上约定卖方到手价,买方哭都来不及了...审税的时候首付已付,合同已签!
第36楼sanday5257
我先前咨询过交易中心,是的,只有产证上有名字的夫妻符合满五年唯一是可以免征的,具体其他情况要咨询交易中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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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点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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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上家也太扯淡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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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认的情况下,合同里上家的税费是上家自己的。
补充协议里对税费才有补充,列的时候应该写名,个税的1个点由下家支付,这样就安全了。
痞子依旧在 懂的说说 不懂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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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的 fshir 发表:继承来的房产再次转让需交20%个人所得税,满五年唯一的免征。
买房的弱势群体小心啊,注意产调上的房屋来源一栏,而这个在产权证上是看不出来的。一旦合同上约定卖方到手价,买方哭都来不及了...审税的时候首付已付,合同已签!
售后公房 动迁房 原产证 满五年 后被继承 且继承人在上海是唯一一套,(需要调出当初做产证的材料 ,即可免营业税和个税)。若经过买卖则无效。只有以上的情况可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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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第3楼 的 sfluo 发表:默认的情况下,合同里上家的税费是上家自己的。
补充协议里对税费才有补充,列的时候应该写名,个税的1个点由下家支付,这样就安全了。
补充协议毕竟是补充协议,而且是不是一般也不会明确到个税多少,契税多少的,税的问题一般到审税时才能最终确定的吧。如果卖家一开始就存在这个心思,那么在合同约定条款中,买家防不胜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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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第4楼 的 莫问在线 发表:
售后公房 动迁房 原产证 满五年 后被继承 且继承人在上海是唯一一套,(需要调出当初做产证的材料 ,即可免营业税和个税)。若经过买卖则无效。只有以上的情况可免征。
果真政策多啊...
了解下来的情况是,满五年唯一的,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但是满不满五年是指继承过来的时间。但非五年唯一,那么就是20%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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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第2楼 的 Putou 发表:这个上家也太扯淡了吧
防不胜防,04年的商品房居然涉及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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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第5楼 的 fshir 发表:
补充协议毕竟是补充协议,而且是不是一般也不会明确到个税多少,契税多少的,税的问题一般到审税时才能最终确定的吧。如果卖家一开始就存在这个心思,那么在合同约定条款中,买家防不胜防啊!
我这边全部写清楚百分比,你那不写,说明中介太嫩!!!,买家太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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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20%是买进卖出差价的20%还是继承总价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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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第8楼 的 sfluo 发表:
我这边全部写清楚百分比,你那不写,说明中介太嫩!!!,买家太傻!!!!
中介可以说“太嫩”,买家就只能用“太傻”?
你用这样的形容词,我能说你啥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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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协议都写清楚,有哪些税,分别几个点
中介和你都太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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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第9楼 的 cmin 发表:这个20%是买进卖出差价的20%还是继承总价的20%?
再次转让时总价的20%,因为继承当时房屋价值一般不做评估,只有到再次转让时才会体现出来。当然如果当初继承时有一部分是从其他兄弟姐妹处购买而来的,或许有另外的分摊模式,这个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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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文武艺三全理科无敌美少女贤惠相夫教子幽默活泼专一对人好有老人缘有孩子缘天使脸孔魔鬼身材巨蟹/t_99_.htm要去如雷贯耳大日企的童鞋速度联系我 有不用会日语、英语的职位/t_110_.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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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第11楼 的 tjhf 发表:补充协议都写清楚,有哪些税,分别几个点
中介和你都太大意
呵呵,我只交了意向金,还没到这一步。我们中介估计也不知道,房东是想糊弄过去。谢谢你提醒,以后会小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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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第13楼 的 兜兜_逛逛 发表:
如果你就是那个购房的受害者的话..能否找律师来告房东蓄意欺诈?
我只付了意向金,中介答应退还的。这样子就不敢再继续了,太费精力太折腾了,没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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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第15楼 的 fshir 发表:
我只付了意向金,中介答应退还的。这样子就不敢再继续了,太费精力太折腾了,没意思。
你是拉产调的时候发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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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第16楼 的 兜兜_逛逛 发表:
你是拉产调的时候发现的?
是的,当时还没怎么在意,因为房产都已经过户了,想当然认为不会有什么税了。还好后来请教了一个懂行的朋友,才知道原来是到再次转让时价值体现出来才需要交税的。后来想想也是啊,公司那种以捐赠名义接受的资产,当时不需要交税,但是一旦再次转让时就要课税了。
发个帖子只是希望买房的朋友们小心点,免得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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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第17楼 的 fshir 发表:
是的,当时还没怎么在意,因为房产都已经过户了,想当然认为不会有什么税了。还好后来请教了一个懂行的朋友,才知道原来是到再次转让时价值体现出来才需要交税的。后来想想也是啊,公司那种以捐赠名义接受的资产,当时不需要交税,但是一旦再次转让时就要课税了。
发个帖子只是希望买房的朋友们小心点,免得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那我搭车问个问题.
如果将来我们继承父母的房产..再要出售的话..统统20%个税???那几十年后.这种情况将会很普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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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是的,这种情况确实普遍。但是你满5唯一就不用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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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第18楼 的 兜兜_逛逛 发表:
那我搭车问个问题.
如果将来我们继承父母的房产..再要出售的话..统统20%个税???那几十年后.这种情况将会很普遍啊?
继承五年后,承诺唯一,就免征。不过现在税收政策变化太大了,后续真不知道,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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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第19楼 的 no1dog 发表:楼上是的,这种情况确实普遍。但是你满5唯一就不用交了
不可能唯一的.
如果是2000左右买的商品房,父母一般会考虑把孩子的名字加进去...但自从有了限购限贷后..又有很多孩子再在父母的房产上去掉名字.再自行购房..那将来如果继承了父母的房子.那铁定就不是唯一了,而且二边父母都不是唯一.
反正老百姓不管怎么算都算不过郭嘉..让你付的钱.你一个都逃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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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问,继承的时候是怎么办的手续呢,公证后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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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第6楼 的 fshir 发表:
果真政策多啊...
了解下来的情况是,满五年唯一的,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但是满不满五年是指继承过来的时间。但非五年唯一,那么就是20%个人所得税。
主要应该看是谁继承了,如果是夫妻两个人上产证,一方走掉了,一方继承是满五年上海唯一的,再次出售是可以免征的,子女 等情况是不可避免要征收的
家是爱,家是梦,家是心灵的港湾,为此我们一直在努力,求关注。具体请移步/t_108_.htm#6606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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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第18楼 的 兜兜_逛逛 发表:
那我搭车问个问题.
如果将来我们继承父母的房产..再要出售的话..统统20%个税???那几十年后.这种情况将会很普遍啊?
个人建议 父母身体还可以的情况下,情况允许的话可以直接父母子女做买卖。
家是爱,家是梦,家是心灵的港湾,为此我们一直在努力,求关注。具体请移步/t_108_.htm#6606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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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命额,这样子等于从父母那里继承的房产也要交税啊,国家这税以后可以收到手软。
囡囡不吵不闹,快快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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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第21楼 的 兜兜_逛逛 发表:
不可能唯一的.
如果是2000左右买的商品房,父母一般会考虑把孩子的名字加进去...但自从有了限购限贷后..又有很多孩子再在父母的房产上去掉名字.再自行购房..那将来如果继承了父母的房子.那铁定就不是唯一了,而且二边父母都不是唯一.
反正老百姓不管怎么算都算不过郭嘉..让你付的钱.你一个都逃不掉...
据我所知,目前的情况是,一般去承诺唯一,就能过了。中介都是那么说的。但其实还真不知道几十年后的操作模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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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第23楼 的 sanday5257 发表:
主要应该看是谁继承了,如果是夫妻两个人上产证,一方走掉了,一方继承是满五年上海唯一的,再次出售是可以免征的,子女 等情况是不可避免要征收的
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走掉..另一方在继承的时候已经付过很大一笔公证费了..我身边已经二个朋友碰上类似的事情了...如果不满五年出售.还要付个税...真的是想钱想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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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第24楼 的 sanday5257 发表:
个人建议 父母身体还可以的情况下,情况允许的话可以直接父母子女做买卖。
我也觉得这样可行,等有税收优惠的时候,先过户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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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第3楼 的 sfluo 发表:默认的情况下,合同里上家的税费是上家自己的。
补充协议里对税费才有补充,列的时候应该写名,个税的1个点由下家支付,这样就安全了。
默认的情况下,交易中心认可的网签合同是只承认成交价也就是税费各付的,如果在买卖之前由于上家隐瞒,完全可以按照合同价格走,也就是税费各付,如果是没有隐瞒下家知晓的情况下该怎么交就怎么交,至于补充协议是合同里不体现的。看你买房时和上家怎么谈的了
家是爱,家是梦,家是心灵的港湾,为此我们一直在努力,求关注。具体请移步/t_108_.htm#6606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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