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性质是全民能办消防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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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个商铺消防许可证要出具房屋18年前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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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个商铺消防许可证要出具房屋18年前的证明? 跑断腿证明办不下,商铺被罚3万元房主直喊冤
因办不下消防许可证被处罚3万元的玖缘珠宝店。 因提供不出房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书或由街道办出具的老建筑证明,导致消防许可证迟迟办不下来,海口市龙昆南路玖缘珠宝被消防部门罚款3万元。房屋所有人张先生在补办过程中,多次找到社区居委会开证明,但由于材料不全被告知无法办理。自从年初开业至今8个月来,消防许可证的问题始终困扰着玖缘珠宝店的运营,无奈之下,店铺负责人只好向南国都市报求助。南国都市报记者&党朝峰&实习生&郑秋夏&文/图房主:房屋从银行拍卖得来无法提供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玖缘珠宝店有关负责人杨小姐介绍,该店于2014年12月份开业,一个月后,消防部门的工作人员上门检查消防设施和消防许可证。由于该店经营面积不到200平方米,开业前并没有办理消防证,因此被消防部门要求尽快补办。“我们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提供了一些材料,但其中一项材料是关于这个铺面所在房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书,我们也没有这个材料,只能问房屋所有人要。”据杨小姐介绍,她将消防部门的说法告知给了房屋所有人张先生,但张先生也没有这项材料。作为房屋所有人的张先生解释,该栋房屋建设于1992年,是他当时从银行拍卖上所得,并于2004年拿到了房管部门所发的房产证。但至于当时这栋房子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书等等有关建设的材料,他手上都没有。但为了店铺办下消防许可证,张先生多次到住建、国土等部门调取有关材料,但也没有找到该材料。“后来实在找不到,消防部门就让我们去街道办开另外一个证明代替,证明这栋房子是建于1998年前的老建筑,但我们去社区居委会好多次,也还是没有办下来这份证明,后来店铺因迟迟办不下消防许可证,被罚款3万元。”张先生说。社区居委会:不解为何要让房主到社区开老建筑证明17日上午,对于张先生遇到的问题,海口市府城街道办龙昆南社区居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不解。该负责人表示,当得知张先生要社区居委会开证明去办理消防许可证,证明其房产是老建筑的时候,他也对消防部门的这种要求感到不理解,并称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问题。不过,该负责人称,既然消防部门把问题抛给了街道办,且张先生及其委托人也多次来找到社区居委会,因此从便民角度,也同意帮其开证明。但由于张先生及其委托人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所以社区居委会迟迟没有开这份证明。而张先生的解释则是,由于房子是按揭购买,房产证原件一直被抵押给银行,而又无法从银行借出来,因此只能提供房产证复印件。17日双方沟通后,居委会该负责人表示,张先生可以提供有银行盖章及文字说明内容的复印件代替原件。消防部门:证明房子是1998年前竣工才可作为申报材料眼看找社区居委会开老建筑证明有望,张先生的心情好转许多。而海口市琼山消防大队有关负责人的回应,却又让张先生感到失望。琼山消防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并不知道这个过程中有人曾告知房屋所有人张先生需要提供街道办开具的老建筑证明,并表示街道办的证明仅适用于个人私宅,而并不适用于用于商业经营的铺面,因此即使张先生拿到社区居委会的证明还是无法办理消防许可证。该负责人表示,由于我国消防法规在1998年前不健全,一些竣工于1998年前的楼房在竣工后没有做消防验收,在消防部门也查不到记录,如果张先生能提供政府部门有关他的房产竣工于1998年前的证明,则可以作为申办消防许可证的材料。最终,张先生又不得不重做打算,究竟哪个部门能帮他开这份竣工于1998年前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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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消防 守望平安
全民消防 守望平安
——写在我国首届119消防奖颁布之际
新华社北京7月2日电(记者邹伟、史竞男)43岁的尹维增说,自己从未曾想到,会成为119消防奖这一国家级奖项的获得者。11年来,这位朴实的吉林农民,带着他个人投资筹建的义务消防队,共扑灭火灾900余起,保护群众财产价值2600多万元。
“七一”前夕,我国首届119消防奖在京揭晓,一批为消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分别获奖。如尹维增一样,每一位获奖者大多是普通的百姓,身处各行各业,却都有着一颗关注、支持和参与消防的火热之心,燃烧一片赤诚、换取万家平安。
平凡而伟大,细微而壮阔。他们的背后,折射出“全民消防 生命至上”理念正不断深入人心,昭示着我国消防事业的快速发展和社会消防力量的日益壮大,一个能够更好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消防安全环境,正在人民的期盼中加速成型。
奉献源自大爱,构筑幸福美好家园的平安基石
并非专业消防人员,却敢于直面烈火和危难;不分男女老幼,却竭尽所能投身消防公益。谁都知道水火无情,然而面对熊熊烈火,依然有人赴汤蹈火、奋不顾身。
阮炳炎,浙江上虞远近闻名的“救火阿三”。阮氏家族为百姓义务救火可以追溯到清代,到阮炳炎已是第七代传人了。24年前,他拿出积蓄,创立了浙江省第一支家庭义务消防队,他的三个儿子和两位退伍军人成了第一批队员。
20多年过去了,阮炳炎的家庭消防队为乡亲们无偿灭火200多次,保护财产近千万元,而他自己却因多年救火落下了一身伤病。如今年近70的他,只要一提起救火,依然宝刀未老、雄心犹在。
杨胜铭,重庆的一位退休民警。干了20多年社区民警的老杨,似乎与消防有着不解之缘。在警察岗位上,他参与救过60次火。退休后,他开始琢磨一件别人不可思议、家人也不理解的事,那就是有一天驾驶自己的消防车参与救火。
2011年6月,老杨终于圆了自己的梦,在家人支持下买了一辆消防摩托车。此后,在重庆市黔江区,人们常常会看到,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经常给村民普及消防知识;一听说有火情,总是驾着摩托、最快驶向火场……
在全国各地,像这样的民间人士还有很多。热心公益,助人为乐,是中华民族的美德;赴汤蹈火,见义勇为,是人人敬重的英雄。他们为什么会这样做?
“我认为体现人生价值,更重要的是对社会的责任感。”江苏丹阳飞达集团董事长朱国平如是说。
两年前,他个人无偿出让土地20亩,出资600万元建设的丹阳市滨江专职消防队揭牌,成为江苏省规模最大、设备最全的乡镇消防站。两年来,消防队共出警620余次,扑救火灾420余起,抢救财产4800多万元。
“乡里乡亲,救急救难,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儿,下次遇上了,我一定还会往前冲!”广西柳城的潘水田这样回答。
这位朴素的渔民,发现邻家着火后一头冲进火场,把邻家两位年迈的老人救出,才回头去救自己的家人。两位老人安然得救,可他的妻子和女儿却严重烧伤。
英雄无悔,只为心中有爱。
平凡书写传奇,见证社会消防力量的奋斗探索
2011年11月9日,时任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同志在接见热心消防公益事业先进模范代表时强调:“只有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把消防工作深深地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才能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建设同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消防安全保障能力同人民群众安全需求不相适应、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同现代社会管理要求不相适应等问题仍然突出,消防工作压力持续加大。也正是在这种社会背景下,社会消防力量的不懈奋斗和努力探索,书写了众志成城保平安的时代传奇。
“消防连着你我他,共筑平安靠大家”。说到这一点,不能不提福建省长乐市金峰义务消防队。上世纪20年代,由于当地火灾频发,百姓深受其害。当地商会几位热心人士联合发起创办了“金峰救火会”,1958年正式更名为“金峰义务消防队”。
岁月沧桑,一代又一代的金峰消防队员,始终不分寒暑、不分昼夜,哪里有火灾和险情,他们就战斗在哪里。从有火灾记录的1996年算起,义务消防队出警在1800次以上。在当地,一提起金峰消防队,人们都会竖起大拇指,称他们是“金峰保护神”!
广大农村是消防工作的薄弱环节。发展农村消防队,是做好农村消防工作的有效途径,代表了农村义务消防工作的方向。在这方面,四川巴中汉子冯霖给全国带了一个好头。
4年前,一直跑运输、搞建筑的冯霖,拿出70万元辛苦钱,购置了3辆消防车和1辆应急抢险车,创建了一支农民志愿消防队,在县消防官兵的培训下掌握了基本的灭火救援技能。从此,哪里有灾情,哪里就有他们的身影。2010年玉树地震,冯霖和他的弟兄们驱车千里,赶赴灾区抗震救灾,还将一辆金杯面包车捐赠送给当地,支援灾后重建。
同样可敬的,还有70岁的陈志明。老人是宁夏自治西吉县一位农村义务普法员,20多年来,他坚持把消防纳入普法教育,走遍了全县村寨,走到哪里就说消防、唱消防,手把手地教消防,为的就是让乡亲们的平安。
值得一提的是,在消防工作这条战线上,还活跃着许多不让须眉的巾帼英雄。
孙晓云是山东淄博一名退休干部,从9年前退休那天起,组建了一支由15名队员组成的“娘子军”巡展团,风雨无阻,深入田间地头、走进厂矿学校,通过消防知识讲座、灭火逃生演习、消防知识展览等多种形式普及消防常识,累计开展消防宣传1600多场。
在江西景德镇,有一支延续了60年的“妈妈防火团”。1952年,李莲芝等7位中年妇女为改变居民火灾频繁的状况,自发组成了义务的“妈妈防火团”。半个多世纪以来,成员换了一茬又一茬,始终不辞劳苦、不畏寒暑,坚持“一日三查”和夜间巡逻鸣锣提醒防火,有效消除了火灾隐患。这道特殊的风景线,一直在延续发展,如今已拥有成员1018人。这里的人们说,景德镇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她们劳苦功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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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租方没有房屋产权证,是否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
  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
  在很多案例中,房屋出租方没有产权证,具体的原因很多,相当一部分是土地出让金已经交纳,由于政府职能部门的原因,房屋产权证不能及时下发,但是房屋的产权清晰,没有争议。《合同法》对于合同无效规定的比较严格,结合《合同法》倡导的精神和市场经济的要求,对于房屋出租方没有产权证的房屋租赁合同,不宜认定为无效合同。但是对于违章建筑的出租等情况,应当另论。
  (二)、消防验收合格证对房屋租赁合同效力的影响。
  经营性商业用房的消防设施是否完善,是否有重大火灾隐患等,涉及到公共安全和社会利益,消防验收问题与出租房屋能否正式投入使用直接相关,因此,经营性商业用房的消防涉及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和履行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于日正式实施。该法第十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第十二条规定,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上述规定,应当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果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违反了上述规定,应当认定合同的相应内容为无效。
责任编辑: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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