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城市建设与规划哪个企业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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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城市建设的主要技术与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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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城市建设的主要技术与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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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城建委课题调研组
  一、厦门生态城市建设的成效
  厦门在特区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经济与环境双赢的原则,坚持“生态立市、文明兴市、保护优先、科学发展”的基本方针,促进和保障全市社会、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初步形成了生产稳健发展、生活富裕安康、生态良好宜人的科学发展模式。
  厦门创建国家级生态市是福建生态省建设的决策部署和重要任务之一。厦门是全省最早完成生态市建设规划和开展国家级生态市创建工作的城市,在全省起着先行先试和示范带动的重要作用。
  2003年,厦门就依据《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提出创建国家级生态市的工作目标。2004年,厦门市开始组织编制《厦门生态市建设规划及实施纲要》。2012年,根据国家关于生态市创建的新要求,厦门市组织对《厦门市生态市建设规划实施纲要》进行修编。2013年,《厦门市生态市建设规划实施纲要》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实施。
  经过近十年持续建设,厦门生态市创建工作总体上取得积极成效。截至2012年底,全市辖区156个村,已有146个获得省级生态村命名,14个镇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生态镇命名,岛外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均已通过省级生态区命名,今年将正式申报国家级生态区评估、考核。
  二、厦门生态城市建设的优势与不足
  (一)生态市建设的优势
  1.优越的自然区位条件
  厦门市地处我国东南沿海开放地带的前沿,东与台湾地区一水相隔,北承长江三角洲,南接珠江三角洲,具有便利的交通条件,优越的自然区位使其在我国东南沿海开放地区中有着重要的示范作用和窗口作用,有利于厦门生态市的建设。
  2.优美的自然环境
  厦门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雨量适中,拥有丰富的亚热带植物资源,花岗岩、高岭土、砂矿、地热等自然资源丰富。厦门山水共存的生态环境基调勾勒了绚丽多姿的面貌,形成丰富多彩的自然景观。厦门曾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十佳人居城市”、“国际花园城市”、“联合国人居奖”、“全国文明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全国节水型城市”、“中国十大宜居城市”等殊荣。良好的生态环境极大地提升了厦门的竞争力,是厦门生态市建设的战略性资源,也是厦门发挥核心竞争力的载体。
  3.全面发展的社会事业
  厦门市社会生态的发展健康而有活力,社会生态与自然生态的关系基本协调。这主要体现在:①具有较高的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厦门市法制健全,社会治安状况良好,居民参政意识较高;厦门市地方环保标准和规章的水平较高,环保工作卓有成效。②具有较强的政策优势。厦门作为经济特区、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拥有特区立法权;2010年6月国务院批准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市,打破“一市两法”为厦门的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同时,国务院批准《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厦门作为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享有对台优惠政策。国务院批准厦门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全市和建立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获批列入创新型城市、低碳城市等多项国家试点。这些优惠的政策条件为厦门城市建设提供了广阔的决策空间,有利于厦门全面建设生态城市发展战略,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③拥有良好的文化教育基础。厦门市集中了众多学校和科研院所,是闽南文化科技中心。在改革开放的三十年里,当地民众和管理人员已经具备了较强的商品经济意识和市场经济观念等历史文化素质,在区域开发和经济发展中已经产生了重要影响。闽台文化兼容并蓄的特性以及在复杂市场竞争中树立的“求生存、求发展”观念,均极大地诱发了厦门经济与科技辐射功能,成为厦门市不断向前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4.良好的经济发展基础
  生态城市建设必须以一定物质条件为基础,需要社会经济力量的有力支持。2012年,厦门市地区生产总值2817.07亿元,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4430.79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总投资1332.64亿元,财政总收入739.46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576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3455元。特区经济建设的辉煌成就和发展的宝贵经验是厦门生态市建设的坚实后盾。经过三十多年的建设,厦门特区已经成为福建吸收外资最多,技术层次最高,改革步子迈得最大,对外联系和交往活跃的地区。目前,厦门正以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为建设目标,随着经济特区正在进一步发展壮大,厦门作为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的地位将得到确立,在福建跨越发展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发挥龙头带动作用。
  (二)生态市建设亟待解决的问题
  随着厦门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生态安全形势日益严峻,生态系统功能退化,环境保护压力不断加大,要完成生态市的建设,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自然资源的稀缺性日益凸现
  随着厦门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资源的大量开发利用,厦门自然资源的稀缺性日益凸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土地资源相对贫乏。随着厦门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建成区的迅猛扩大,土地资源利用冲突将会更加突出。
  (2)淡水资源极其短缺。目前城市80%的用水靠九龙江北溪引水的客水供给,环状供水工程的建设、莲花水库和枋洋水利枢纽工程的建设虽在一定能提高厦门供水的可靠性,但水资源缺乏的局面并没有改变。同时,随着九龙江上游龙岩、漳州社会经济的发展,需水量也不断增加,水资源短缺是厦门社会经济发展的最主要制约因素之一。
  (3)能源的缺乏。城市生产生活能源以煤、石油和天然气为主。煤炭来源主要是龙岩白煤、山西大同煤、安徽淮南煤和山东煤,厦门所需油品几乎全部由外地调入,且绝大部分油品是以海运方式运进,天然气全部从外部购买,主要通过管道输送。
  (4)深水岸线有限,开发潜力小。航道水深不够理想,尤其是海沧港区和东渡港区,第五和第六代集装箱轮已无法进入东渡港区。另外,厦门港服务的港口腹地辐射范围小,也限制了其今后的发展。同时岸线资源的利用存在着严重的冲突。
  2.部分地域生态环境脆弱
  厦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和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2012年,全市27个地表水系的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仅为9.6%,多数为劣Ⅴ类水体,其中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的水系测点无一达标。近岸海域84.4%的水样监测结果为劣四类,海水中主要污染物仍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改革开放以来,厦门市的基础设施建设主要都集中在厦门岛内进行,但是岛内部分区域管网仍不完善,老城区雨污合流,全市中水回用率低。岛外绝大部分区域原先都没有环境基础设施。近年来厦门实行岛内外一体化,加大了岛外四个区的开发力度,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大量人口涌入、工业企业开工,污染物排放量激增,许多生活、工业污染源的水污染物无法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而是直接或间接排入地表水体,导致水体水质严重恶化、水生生物灭绝。
  3.污染治理力度不均,保障措施不全
  对照国家级生态市22项创建指标要求,厦门在地表水环境质量、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率、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验收比例、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环境保护投资占GDP的比重和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等8项指标方面仍然存在差距。尤其是地表水环境质量、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恶化,突出体现厦门市水环境现状的严峻形势,说明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厦门的工作力度还远远不够,保障措施不全。
  4.监督检查机制不完善,环境执法有待提高
  要完成生态市的建设,必须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市政府对生态市建设的重视程度还需进一步提高,要建立目标责任制、绩效考核制等一系列相关制度,保证生态市建设过程中的各项任务顺利完成。政策法规方面,根据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的新目标、新要求,厦门生态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还有待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现有的环保法律、法规对违法排污企业和个人处罚力度还不够大,违法成本低,环境违法现象屡禁不止,因此有必要对现有的法规进行修订,加大处罚力度。同时各级部门监督与管理机制存在脱节,主管部门的批后管理和后续制约措施没有跟上,以执法代替管理。
  三、深化厦门生态城市建设的对策建议
  生态城市建设是构建生态文明的基础与根本。党的十八大召开以后,厦门市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建设海湾型生态城市的目标,要求巩固提升生态建设优势。把生态建设放在更加突出地位,推进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努力打造美丽厦门、宜居厦门。
  厦门生态城市建设的目的,应是在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下,通过各种举措提升城市的综合实力,提高人民的幸福指数,让不同利益群体共同受益。因此,根据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以及《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福建生态省建设“十二五”规划》、环保部《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修订稿)》、《厦门生态市建设规划及实施纲要》等的要求,结合厦门深入推进生态市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持续推进生态创建,夯实生态保护基础
  1.全力以赴推进海湾型生态城市建设
  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已经对厦门市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工作做了具体部署,明确了时限和要求。厦门市应该按照国家级生态市的指标要求,结合自身的自然生态、人文环境、社会氛围等有利条件,以“更高的起点、更严的要求、更实的工作、更好的效果”为目标,全面推进有厦门特色的海湾型生态城市建设。
  一是合理规划,夯实基础。在完成厦门生态市建设规划实施纲要修编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城市经济一体化、同城化、大都市建设的有利形势,成立厦泉漳龙等闽西南重点城市发展、建设、国土和环境“四规”编制委员会和编制小组,编制(或修订)区域城市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和环境保护总体规划。
  二是变革生产方式,淘汰落后产能。积极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和低碳技术,引导企业走清洁生产道路,以节约资源消耗、提高生产效率、较少环境风险、改善环境质量。
  三是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建立高效的环境管理体系、污染物排放控制体系、环境安全保障体系。同时,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措施,集中力量做好流域生态修复,通过建立自然保护区、建设生态示范区、巩固生态脆弱区等生态城市的建设措施,为厦门市增加可持续发展资本,优化、美化生存条件和城市环境。
  四是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从大国土的广度、大生态的高度和大资源的深度,做好厦门辖区内物种、遗传及生态系统多样性的全方位保护。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治农村环境污染,特别是畜禽养殖污染,重点保护饮用水源安全,大力推进农村村镇建设。
  五是建立可持续的财政支持机制。经费投入是建设海湾型生态城市的重要保障,只有建立可持续的财政支持机制,厦门市才能实现海湾型生态城市建设的战略目标。除了强化政府是生态城市基础建设和生态保护投资主体的意识,加大财政投入外,还必须扩大投资、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在厦门建立生态环境基金;要坚持“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的原则,促使相关单位积极增加投入,主动保护生态环境;还要利用市场经济规律和金融体制改革的要求,完善单位筹措资金与银行贷款相结合的机制,研究制订关于促进环保和金融结合试点的实施方案,探索成立厦门市担保有限公司环保担保分公司,全面推进环保金融工作,为中小企业污染防治提供融资平台。
  2.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城市建设
  生态城市建设不仅仅是为了一个荣誉称号,而是为了让市民共享可持续发展的硕果,需要动员全体市民共同参与。一是加强全社会以生态环境意识为核心的舆论宣传力度,营造生态城市建设的浓厚氛围,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二是建立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建立生态城市建设决策与管理信息公布制度;设立生态环境投诉中心和公众举报电话,实行有奖举报,鼓励检举揭发各种违反生态环境保护的行为。加强环保法律、政策和技术咨询服务;建立企业环境行为、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和环境监督员制度。三是开展各种形式的生态创建主题实践活动,形成全社会人人参与的机制,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
  (二)深入推进污染减排,环境优化经济发展
  污染物减排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是调节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也是改善环境质量、解决区域性环境问题的重要手段,是政府向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在生态市建设过程中,要把污染物减排放在首要位置,采取更加过硬的措施,化解当前减排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通过扎实减排,真正解决生态市创建中还不达标的问题,实现生态环境的改善、改良。
  1.以结构调整为根本,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一是继续淘汰“两高一资”和落后产能、工艺设备。二是促进制造业优化升级。推动制造业实现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型、创新型转变,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三是推进重点排污行业整合提升,增强竞争优势,提高产值,降低排污强度。四是促进能源结构优化,大力推进集中供热和使用清洁能源。五是促进清洁生产,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
  2.以工程项目为支撑,推进重点减排项目建设
  一是完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园区污水全部得到妥善处理。二是实施重点工业、行业废水深度治理。三是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站)建设,研究改革现行管网建设机制的可行性,真正实现道路与管网建设同步,重点是推动岛外管网的建设工作。四是按照就近处理、就地回用的原则,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是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根据功能区重新划定养殖区,合理布局畜禽养殖,采用新技术对污染进行深度治理。六是加大机动车减排治理力度,重点是加大黄标车的淘汰工作,而其中又以淘汰重型黄标车为重中之重,要制定出台淘汰补偿政策和严格的限行措施,促使车主更新车辆。七是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3.以新技术支撑催化剂,挖掘减排潜力
  出台促进减排新技术发展的激励政策,加大投入,引进、研发适合厦门的减排新技术。
  4.以责任制为保障,确保扎实完成减排任务
  一是严格落实减排责任。各级政府是减排的责任主体,要将减排目标纳入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按期实现减排目标。二要实施减排工作奖惩制。进一步完善减排考核和奖惩制度,将减排绩效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
  5.合理调控土地资源,充分考虑环境容量限制
  厦门市受地域面积限制,土地资源缺乏,环境容量有限,在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应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各区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在招商引资时务必落实“宁可少一点也要好一点、实一点”的指导思想,充分考虑企业污染物排放强度,控制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
  (三)大力发展绿色经济,构建生态经济体系
  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是对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关系的深刻揭示。我们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不足和保护不够的问题同时存在,这需要我们把节约环保与调整产业结构、污染防治与企业节约增效、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与扩大内需、生态保护与优化生产力空间布局结合起来,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绿色转型,实现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的良性循环。
  1.实施严格的土地管理和环境准入制度
  强调城市土地的有效紧凑利用,合理规划城市空间布局,加强规划环评,有序进行城市建设开发。市、区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应以建设国家级生态市为目标,控制本岛开发强度、降低建设容量,采用更严格的规划标准控制新近开发地块的开发强度。要在全市范围内建立项目环评审批联动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实行工程环境监理试点,实施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环保管理。强化建设项目“入园进区”管理。
  2.积极发展循环经济与促进清洁生产
  以提高资源产出率为目标,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发展,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经贸部门要全面总结循环经济试点成功经验,大力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按照循环经济要求构筑链接循环的产业体系。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再制造产业化、餐厨废弃物资源化等循环经济重点工程。推动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完善废旧物资回用网络,培育再生资源回收产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对超标或超总量排污企业、使用和排放有毒物质企业全面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提升清洁生产水平。
  3.启动厦门水资源战略研究
  厦门是“工程性缺水”城市,为保障厦门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有必要提前开展水资源战略研究,研究可提高供水、调水能力的工程项目,破解水资源制约瓶颈。
  一是“开源”,加大水利工程设施建设。实施“以蓄补引”工程,借海沧海底隧道建设时机,再建一条供水管道,实现岛内供水双线。
  二是“节流”,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率。巩固节水型城市创建成果,研究制订合理的再生水价格标准和支持管网预设、改造的激励政策,对自行处理污水实现零排放的企业核退污水处理费。在工业企业继续推广中水回用,提高水循环利用率。在酒店、小区、写字楼推广供水升级零排放,实现内部小循环。开展湖边水库水源“三三制”研究——三分之一引九龙江水、三分之一海水淡化、三分之一中水回用,降低对九龙江的依赖,提高其应急水源安全性。
  三是加强九龙江饮用水源保护。九龙江水质安全是确保厦门市民饮用水安全的关键,必须坚定推动九龙江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和落实,加快推进建立九龙江流域交接断面排污总量控制责任制,完善保护机制,确保水质安全。
  4.大力发展低碳经济
  全面推进低碳经济试点示范,加快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低碳园区、低碳企业和低碳社区,加快建立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工业、能源、交通、建筑等产业体系、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大力开发可再生能源,建设城市新能源基础设施,推广海水热泵、空气热泵等节能技术。
  5.推进环保科技创新
  环境污染治理关键是技术创新与应用,要加强政策扶持,强化科技进步对环境保护的支撑作用。起草环保科技推广办法,建立引进和推广机制,提高准入门槛,明确补助政策,筛选应用最经济适用的环保技术,根本解决环境污染防治问题。
  (四)全面实施宜居工程,综合整治城乡环境
  享有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民群众的根本权利,是政府应当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宜居厦门”,应当把环境建设和生态保护与推进岛内外一体化紧密结合起来,统筹规划、加大投入,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
  1.推动流域水环境持续改善
  根据岛外10条溪流环境污染整治规划和生态景观修复建设规划,将相关工程项目纳入“五大战役”,按照规划先行、防洪排涝先行、截污先行的三个先行原则,做好流域的截污、治污、防洪、防涝、生态景观修复工作;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扩大山林、湿地面积,保护生态多样性。
  2.扎实开展海洋生态保护
  福建是全国第四个获批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的试点省份。近年来,厦门市海洋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已经成为厦门发展的一个重要支柱产业,强化沿海发展过程中的水环境管理,扎实开展海洋生态保护,对于保障沿海发展战略顺利实施至关重要。按照陆海统筹的原则,实施入海溪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全面截污和生态护岸建设,切实减少入海污水。加大近岸海域水产养殖退养巡查,防止非法养殖。严格执行涉海工程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以海洋环境容量为基础,控制达标尾水排放。开展海洋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增殖优质生物资源,建设好海洋自然保护区。开展重点入海口地区湿地保护和受损滨海湿地修复。建设入海口及直排口在线监测系统,构筑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络平台。完善海洋灾害预报体系,提高对突发性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3.深入实施蓝天工程
  深入开展灰霾污染成因研究。加快实施重点工业企业烟气脱硫工程、脱硝工程。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全面淘汰黄标车。鼓励使用能耗低、性能好、排污少的节能环保型车辆和新能源车辆,研究并试点实施岛内公交营运车辆、出租车、公务车采用纯电动车型或燃料电池车型;在满足加气条件的基础上,继续推广全市公交营运车辆、出租车普及燃气清洁燃料动力车型,试点重型汽车采用LNG清洁能源。加快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完善管道天然气系统,推动能源结构的升级换代,减少废气污染;逐步淘汰所有中小型燃煤和重油锅炉,积极推广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开展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收费试点,加强建筑工地、道路运输等扬尘防治管理。加大对工业集中区和能源、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粉尘、烟气和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及恶臭气体的治理。增设多层次防护林带,增加市区乔木的种植比重,选择树种首先以生态功能强大为第一要求,道路绿地率、绿化层次、植物配置等应按防尘减噪降污的要求进行规划、建设,从而起到减少扬尘、净化空气、降低噪声的作用,提高绿化的档次和品位。
  4.强化重金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加强对涉重金属企业的监管,建立重金属污染防治体系、事故应急体系、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体系,全市重金属污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逐步建立含汞、镉、铅、镍、类金属砷等重金属的社会源危险废物回收网络。加强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单位规范化整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对危险废物实施全过程监管。深入推进餐厨垃圾利用、垃圾发电、污泥处置等项目建设,实施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利用工程;在居民小区和酒店宾馆及机关学校逐步推广使用有机垃圾处理机,实现有机垃圾“零排放”,减少垃圾排放量和运输量。
  5.全面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深入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全面推进生活污水、垃圾、畜禽粪便等污染治理及河道整治,稳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加快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合理规划畜禽养殖区域,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建立污染土壤风险评估和环境现场评估制度,加强被污染工业场地的环境监管,禁止未经评估和无害化治理的污染场地进行土地流转和二次开发。加强农村环保机构队伍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推进环境监测、执法监管、污染减排、宣传教育等工作向农村延伸,全面提升农村环保工作水平。
  6.深入推进宁静工程
  合理调整市区用地功能,结合老城区改造进行城市空间布局调整,逐步改变目前部分地区商业、居住、工业多功能混杂的状况。新建居民区应严格控制人口密度、建筑密度,设置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实行商住分离。居民区的规划应依据国家标准和设计规范,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噪声防护距离。在建成区内继续开展安静居住小区创建工作。提高城市道路施工质量,改革路面材料,在道路两侧建立体绿化带,做到以“绿”降“噪”,减少交通噪声。在主要道路上开展噪声自动监控和显示屏的设置试点。强化工业噪声污染防治,加大噪声超标排放收费力度。加大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控制,加强对建筑施工和文化娱乐场所噪声的监督管理,建设建筑施工和文化娱乐场所噪声远程监控系统。
  7.持续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合理的规划城市布局,工业区与居住区之间应预留足够的防护距离,预防企业排放污染物对居民的影响,杜绝在工业区中或防护距离内插建居民区,或在居民区中插建工厂的模式。大力推进城市居民区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城乡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解决机动车排气污染、PM2.5、城市扬尘污染、油烟污染、交通和商业噪声污染扰民问题。 
版权所有:厦门市人大常委会&&闽ICP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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