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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大庙口镇白沙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东安县大庙口镇白沙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
招标编号:HNZJC2016-GC(YZ)-086加入日期:截止日期:招标业主:东安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区:永州市
&招标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 东安县大庙口镇白沙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湘财农综指[2015]12号、[2016]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已落实。经东安县发改委以东安发改许准字【2016】31号文件核准,招标人为东安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要求&&&&&&&&&&&&&&&&&&&&&&&&&&&&&
2.1项目名称:东安县大庙口镇白沙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 HNZJC2016-GC(YZ)-086
&2.3建设地点:东安县大庙口镇
2.4建设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 &1.19 万亩
2.5工程投资金额:约1580万元。
2.6工&&& 期: 120 天(日历日)。
2.7质量标准:整个项目区工程按国家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以上,部分工程要求达到优良(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8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为 13个标段,每个标段投资规模约110-150万元不等,具体见下表。分标段报名,每个投标申请人只能针对本项目其中一个标段报名,重复报名无效。
东安县大庙口镇白沙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东安县大庙口镇
第十一标段
第十二标段
第十三标段
招标范围包含:(1)拦河坝工程(2)渠系工程(3)机耕路工程(4)其他水利措施、农业措施、新农村建设及其他附属工程。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根据省财政厅湘财农综[20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近三年有至少一个已竣工的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工程、烟基项目或国土整理工程,已竣工的工程必须有施工合同及建设单位竣工证明材料)。
3.2法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是同一人,且从投标开始到项目实施、工程结算、项目竣工验收考评必须是同一人,中途不得更换,提供能体现本项目委托人为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的类似工程施工合同原件,若不能提供合同原件,概不允许报名。严禁围标、买卖投标人资格的行为。
3.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5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或房屋建筑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或房屋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参与2015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的施工企业和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考评得分在85分以下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永州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的结果为准)。在全市2015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承担两个以上标段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单位和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考评中,如有一个标段考评得分在85分以下,取消该施工企业的投标资格,但考评得分在85分以上的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可以受聘于其他施工企业参与投标。投标人在参与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施工考核评比中,总分在70分以下的,被永久取消参与投标资格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投标人累计出现二次暂停参与投标,被永久取消参与投标资格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申请。
3.8投标人提供的公司业绩及现场施工负责人业绩从报名至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会核实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资料虚假等情况,报名后至开标前将取消投标单位投标资格,开标后至中标公示期间将取消中标资格,由替补单位按序替补。
&&& 3.9投标人已在永州市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任何一个县区中一个标段后,其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不得重复,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下列指定账户。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保证金无效。
账户名称: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冷水滩支行;
账&&& 号:& & 111
5投标申请人报名:
5.1 报名时间:至日(节假日不休息),北京时间 9:00至11:30,15:00至17:30,逾期不予办理。
5.2 报名地点: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零陵区风荷路89号)。
5.3 开标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5.4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分标段报名,每个投标申请人只能针对本项目其中一个标段报名,重复报名无效。
5.5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必须为现场项目施工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的现场施工负责人的类似施工合同以及社保证明(或聘用合同);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湖南省外企业提供“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查询情况登记证明的复印件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类似工程的施工合同及竣工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查验及复印件一套并盖单位公章留存,并由公司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6.1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到报名地点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本项目评标办法:根据湘政办【2007】05号文及《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招投标实施细则》规定,采取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确定中标单位。
8.1 2015年度东安县农开办按照《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施工管理办法》考核,并经市农开办竣工验收审核确认,土地治理项目施工企业及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考核评比中排名第一名的加5分,第二名的加4分,第三名的加3分。但施工企业不单独享受加分,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不是原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的不加分。
9本次招投标的行政监督:
9.1本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安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 址: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五楼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零陵区风荷路89号
联 系 人:郭小姐&&&&&&&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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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东安县大庙口镇梅园酒楼
联系人:冷发贤& &&
地 址:东安县大庙口镇梅园路
版权所有 & &&&&主管单位:东安县工商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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