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为了工作和总厂里派来的女翻译去了国外几天,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工作,回国后妈妈很吃醋咋办呢?怎么让妈妈不吃

问题补充&&
本页链接:
猜你感兴趣中午偶然看到这样一条朋友圈:首届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的双语旗标上惊现“黑翻译”:将“共谋合作发展”翻译成“Conspire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意思是“阴谋策划合作与发展”...建议主办方立案侦察是哪个部门提供的翻译译文,重点侦察译员是亡我之心的美帝派来卧底的吗?文刀阅后,不禁开怀大笑,中午还多啃了几个猪蹄儿。“conspire”明明是共谋干坏事啊!那位半吊子翻译肯定是看到中英大辞典上“conspire” 有“共谋”这个对应的中文词语,于是乎,就大大咧咧地就用了。可是,这里的“共谋”不是西门庆与潘金莲共谋杀害武大郎那个“共谋”啊!“共谋”这个词的误译提醒人们,翻译是需要知识储备和一番脑力思考的。是啊,翻译是需要一番脑力思考和知识储备的。文刀为什么再强调一遍?因为,生活中,有人以为翻译很简单,有人把翻译看得太随便。比如,亲戚、朋友有时候会云淡风轻地问:“在吗?我有个材料,帮我翻译一下吧!”“在吗?我有个合同,就一页纸,帮我翻译一下吧!”“在吗?帮我翻译一下论文摘要呗?就一段”...每当这时候,文刀心中万马奔腾。可文刀不是专职翻译呀,只是读书期间学过一点法律,学过一点英语。外行人似乎以为,翻译很简单,仿佛学过英文的都有一双全自动翻译扫描眼,看一眼就知道怎么翻。说翻就翻的,那是友谊的小船!今天,英语普及率如此之高,但仍有几个关于翻译的认识误区(常识),需要澄清一下:不是外国语大学毕业的都是学语言的;不是学语言的都是学英语的;不是学英语的都是学翻译的;不是学翻译的什么题材都会翻译;即便什么题材都会翻译,也不一定愿给你翻译,翻译要死多少脑细胞知道不?这就不得不说到一个残酷的现实,中国目前的翻译很廉价。据文刀了解,千字80-120元是很常见的报价,接单者以在校学生居多。即便比较专业的翻译,如法律翻译、医学翻译,报价也远远未体现尊重复合型人才。翻译这个行业,还谈不到什么“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但起码应该让优质翻译感受到知识和汗水被尊重。首届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9月20-21),本是聚焦“一带一路”的高端论坛,大会还没开始先闹了翻译笑话,不知道是被“黑翻译”坑了还是主办方不舍得花钱请好翻译?一个优秀的翻译,语言和知识储备必须都过硬。“共谋合作发展”这样的翻译错误,外行一时半会儿还发现不了,但有些错误会让所有人笑掉大牙,比如把“西藏流亡政府”翻译成“西藏流氓政府”...翻译队伍参差不齐,翻译水准差强人意,与翻译的廉价不无关系。这形成一种恶性循环:没人愿意投身翻译事业,翻译事业找不到优质翻译人才。有人说,学英语的越来越多了,谁还不会翻译两句。问题是,我们的英文水平真的比以前高了吗?读书期间曾在香港做过一段时间的交流,认识一位香港法律翻译名家,人家是按单个字收费的,一个字一美元。为什么这么贵?因为香港回归之后,香港的法律文本,中文版与英文版皆有法律效力。因此,香港的法律翻译容不得半点马虎,弄不好会引发纠纷。相比,大陆与香港的法律体系不同,立法根本用不着英文,即便法律文本翻译成英文,也无任何法律效力,只是起参考作用。有一次,一个朋友发微信问:”哥,有个合同帮我润色一下呗?我用百度简单翻译了一下,你帮忙润色一下就行!“我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开什么玩笑?百度翻译盛产”驴唇不对马嘴“的句子,修改起来还不如另起炉灶省事。再说,竟敢用百度来翻译法律文件?还好意思叫“润色”?&翻译界有人对计算机辅助翻译很乐观,相反,文刀一直持谨慎乐观的态度,尤其是中译英。“共谋”这个词的误译不就是很好的例子吗?最后,文刀要再强调一遍,翻译是需要知识储备和一番脑力思考的。请珍惜你身边的翻译朋友!别再以为翻译很简单,你以为你以为的就是你以为的?文刀说:微眼看世界中阿译界(zhongahuyi)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微头条立场
的最新文章
华为2015年,华为实现全球销售收入近400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7%;净利润近37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来源】银川阿语学校【版权声明】尊重原创,旨在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题。常怀匠人之心,提高艺术修养,精心致力译作。?? ?????? ???? ?? ?????? ?????? ???? ?? ???? ,??? ????【来源】绿色童年工作坊【版权声明】尊重原创,旨在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说到翻译,我心目中常出现“抵达”两字。从一种文字出发,“抵达”另一种文字的彼岸。为了“抵达”,当然最理想的莫古人的国际视野中国游客究竟有多爱泡面?9月28日,阿里旅行发布了一份有意思的报告。这份报告统计的数据显示,居然有高达31.【来源】绿色童年工作坊【版权声明】尊重原创,旨在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 ?) - ?????? ???????? ??????? ???????? ????【来源】读文献学阿语【版权声明】尊重原创,旨在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真正的翻译家,仿佛天生是政治上的保守党,现行制度与现存秩序的维护者,又是生活中的谦谦君子,抵抗得了种种诱惑,“手痒难熬”而不轻举,“心痒难搔”而不妄动,端的是有“克己工夫”。【来源】绿色童年工作坊【版权声明】尊重原创,旨在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历史 」▽书名作者出版社出版日期ISBN码阿拉伯通史(第10版)(美)菲利浦·希提 著,马坚 译新世界出从非洲回国整一年。一个话题在街头巷尾热议----“中国GDP超越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不由再次勾起笔曾听人说翻译吃的是“青春饭”,只因他见过的翻译多数比较年轻。但很抱歉,这并不是真相。最常见的陪同翻译、展会翻鲁迅译论中文文法本身,从古以来也是有些变迁的,尤其是“唐译佛经”、“元译上谕”,当时很有些“文法句法词法”是沙特统计局的报告称,今年(1437)参加朝觐的人数为1862909,其中1325372名是来自沙特以外的国家提起张璐,那可是人人膜拜的翻译界女神!那么,“神级”的翻译究竟有什么秘诀?女神对于翻译的体会和感想是什么呢?来源:古道学子【版权声明】尊重原创,旨在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img src="/Static/Img/loading.png" class="imglazy" data-original="/?url=/mmbiz/LKbnVpDN4VicwYV0ylSBHxrtSEqrb2rHhTLw5MgbvAJ8oq2JowXVbmichtVrtJEqkGr1mGMjBhVs1L6?wx_fmt=jpeg"
alt="【阿语原声+】穆萨" title="【阿语原声+】穆萨"
width="210" height="105">绿色童年工作坊来源:绿色童年工作坊【版权声明】尊重原创,旨在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大家好,我叫Alan。我是一名翻译。一名自由撰稿人。一名兼职讲师。没错,Alan是个Slash,一枚/斜杠青来源:古道学子 【版权声明】尊重原创,旨在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今天口译考试的成绩查询开始了,立马献上已经通过的同学的最佳考试经验,送给下次需要考口译的同学们。听力是基础,又到一年毕业季,要何去何从?一群活跃在非洲的翻译告诉你:我们的生活不输《翻译官》,工资高、升职快、还可享受慢““我每年有1/3的时间上班,晚上有1/3的时间会回家吃饭,因为要回家陪孩子。还有1/3的时间是应酬,我每年译只喵受语言、文化及思维习惯等影响,多数国人在英语口语实践中总有几座亟待攻克的大山。今天我们就要跟你分享口译自从6月1日摩洛哥免签以来舍夫沙万的艳照传遍了整个6月的盆友圈而她的孪生姐妹——突尼斯终于,也忍不住想要免签一二照平常,三到九反阴阳。十的用法有两样:独立反阴阳,结合照平常。从三到十分词用复数,前后构成正偏组。十一到做翻译也可以月入三万吗?你是不是不敢想象?因为大多数人的思路有局限,认为翻译做死了也做不到月入三万,因为他在翻译过《雾都孤儿》、《汤姆索亚历险记》等文学作品,严维明近年来转而翻译起科普书,畅销书《万物简史》就出自于他字幕如下???1917 ???? ?????? ???? ????? ???????? ??????1917前段时间大火的电视剧《亲爱的翻译官》可谓将高级翻译这个职业拉下了神坛,相信不少同学一定对翻译这个职业充满了无一个词变成一个句著名翻译家奈达说,“翻译就是翻译意思”。言外之意,翻译一句话不能逐一翻译一串个别的单词,也不【编者按】在翻译的道路上摸爬滚打了那么多年,成为一个翻译高手是很多童鞋的梦想吧?可是,世上没有完美无缺的翻译沙特电力和水处理项目领先开发商ACWA集团表示,其旗下公司将要在摩洛哥北部开发一个大型的风电项目。沙特公司在中国北方,面食种类多样,地处西北内陆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也不例外,回族尤其擅长做面食,宁夏面食种类繁多,口感浓上海一座极具现代化而又不失中国传统特色的都市
十年前的上海人一直住在一种叫做“石库门”里弄的房子 日,沙特发布“2030愿景”。这一文件被沙特官方定位为未来15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纲领,其"苹果"产品如今充斥着我们的生活,阿拉伯世界也不例外。阿拉伯各大网站上几乎每天都不乏相关新闻,为了更容易地阅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坚持了长达三年的翻译工作,在李继宏看来,其中的动力源于对《傲慢与偏见》的“钟爱”,和自己作者简介郭英剑,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英美文学、文学翻译、英语教育与高等教育研《经济学人》本周刊的封面导读:《经济学人》最新一期的封面文章称,欧美在中东地区的确犯下太多错误,但阿拉伯世界来源:古道学子【版权声明】尊重原创,旨在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近日,人民日报官方微信刊发了《这13个资格证书含金量较高,超级实用~》一文。文中提及“国务院再取消47项黄轩、杨幂主演的《亲爱的翻译官》近来人气不俗,撇开高颜值CP不谈,光是那个优雅利落、冷峻又不乏西欧浪漫的“高辑选 / 穆罕默德 .本 .侯赛因 .谢里夫 .莱迪栏目编辑 / 曼倪*引言——学而不厌,诲人不倦。 子曰不知道大家能不能准确无误地数出22个阿拉伯国家的名字呢?反正快递哥是要数好半天的。。。。。今天快递哥要带大家zhongahuyi中阿译界环球互联频道热门文章最新文章zhongahuyi中阿译界环球互联频道大学英语阅读教程文学分册翻译Unit&1、5、6、8、9、14、16(缺3)
Unit 1 黄昏
[1]诺曼&格茨比坐在公园的长凳上,背靠一块栽有灌木的狭长草地,草地被公园的栏杆包围着。隔着宽阔的马车道,对面是伦敦海德公园的跑马场。紧靠他右边,海德公园的演讲角那边传来嘈杂的车马声。这是一个三月初的傍晚,大约六点半左右的光景,在月光和众多街灯的照耀下,浓重而柔和的暮色笼罩了一切。马路以及人行道上空无一人,然而黯淡的光线底下却有许多不起眼的身影在悄悄地活动,或者三三两两地坐在长凳和椅子上,简直难以将他们从周围的暗处分辨出来。
[2]这一情景让格茨比心旷神怡,也颇符合他此时的心境。在他心目中,黄昏是失意者的时刻。那些经历了奋斗和失败的男男女女们,在这夜幕降临的时刻纷纷出来活动。他们尽可能掩饰自己没落的命运和破灭的希望,以躲避好奇者的详细探究。他们衣衫褴褛,双肩佝偻,神色黯然,而这个时刻不会有人注意他们,至少不会被人认出来。
[3]亡国之君必将遭遇奇异目光,心痛的滋味如此苦涩。
[4]那些徘徊在暮色中的人们不愿受到奇异目光的注视,因此才在这蝙蝠活动的时刻出得门来,在游乐园的正当游客散尽之后前来寻找一点可怜的乐子。在由灌木和栅栏形成的屏障那边,是另一个亮如白昼、车水马龙的世界。黄昏中的万家灯火几乎驱散了夜幕,照亮了那些另一些人们常去的地方。他们在人生的搏斗中站稳了脚跟,至少还没到承认失败的那一刻。在这空荡荡的路边,格茨比坐在长凳上不禁浮想联翩。他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把自己也归入失意者的行列。其实格茨比并无衣食之虞;只要他愿意,他完全可以信步走到那些灯火通明、熙来攘往的大街上,在那些享受荣华富贵以及为之而彼此倾轧的人们中找到属于自己的位子。他的抱负更为微妙,但是他失败了。此刻他感到伤心和幻灭,便带着嘲弄的心情观察起那些同他一样,在街灯照射不到的阴暗处徘徊的人们,将他们分门别类以便从中得些乐趣。
[5]在他身边,有位老人和他坐在同一条长凳上。这位老人身上有一种已趋消沉的桀骜不逊的气质,这种气质恐怕已只是一个不再对任何人或事构成挑战的人身上一点自尊的残余而已。他的衣服很难说得上寒酸,至少在昏暗的灯光下还过得去,但没有人能想象这套装束的主人会为了一盒巧克力而破费两先令六便士或是花上九个便士给自己的纽扣别上一枝康乃馨。他毫无疑问属于那被人遗弃的乐队成员,没有人和着他们的演奏翩翩起舞;他是世界上最悲痛的人之一,但却不能引来别人的一掬同情之泪。老人站起身来准备离去,格茨比猜想在他要回去的那个家里他一定备受冷落且毫无地位;或许在他所寄居的凄凉公寓里,别人对他的兴趣始终集中在他是否有能力付清每周的房租上吧。老人离去的背影渐渐消失在夜幕之中,他坐过的地方几乎立即就被一个年轻人占领了,这个年轻人衣着光鲜但是神色却一点也不比先前坐在这里的人快活。仿佛要强调全世界都对他不公似的,这位初来乍到的年轻人一坐到凳子上就气鼓鼓地吐出一句骂人话。
[6]“您看来心情不大好啊,”格茨比说,心想他一定是想让自己注意到他所表露出来的情绪。
[7]年轻人转过身来,换了一种使人消除戒备心理的坦率神情,但却立刻使他警觉了起来。&&&
[8]“您如果处于我的窘境心情也好不了的,”他说,“我干了有生以来最傻的一件事情。”&&
[9]“是吗?”格茨比不动声色地问。
[10]“我今天下午到伦敦,本来打算住在伯克夏广场的巴塔哥尼亚旅馆,”年轻人继续说道,“但等我赶到那儿发现这家旅馆已经在数周以前拆除了,取而代之是一家拔地而起的剧院。在出租车司机的推荐下,我去了稍远一点的另外一家旅馆。安顿下来后我给家里人写了一封信,告诉他们我的地址,然后出门去买香皂——我离家时忘了带香皂而我又讨厌用旅馆的。我上街逛了一圈,去酒吧喝了一杯酒又逛了商店,但是等我准备回旅馆时却突然意识到我把旅馆的名字给忘了,甚至连旅馆在哪条街上也想不起来了。对于一个在伦敦举目无亲的人来说这可真是倒霉透了!当然我可以拍电报给家里人问地址,但是他们要到明天才能收到我的信;可现在我已经身无分文了,我出门时只带了一先令,都花在买香皂和喝酒上了。如今我到处游荡,口袋里只剩下两便士,晚上只怕是无处可去了。”
年轻人的故事说完后出现了一段意味深长的沉寂。“我猜您认为我讲的这段话是天方夜谭吧,”过了一会儿年轻人说,语气里有股怨气。
[11]“并非完全不可能,”格茨比深思熟虑地说,“我记得有一次我在一个国家的首都也碰到同样的问题,那次我们一共两个人,所以这事就更离奇了。所幸我们想起来旅馆是好像是在一条运河附近,于是我们一找到运河,就顺路回到了旅馆。”
[12]年轻人听了格茨比的回忆精神不禁为之一振。“在国外城市我就不担心了,”他说,“可以去找自己国家的领事馆以获取必要的帮助嘛。可是在自己的国家碰到这种难题就根本不会有人搭理你啦。除非找到某个有身份的人能够相信我的遭遇并且愿意借我点钱,今晚我看来就只好在河堤上过夜了。不过我还是很高兴您觉得我的故事并非完全荒诞不经。”
[13]说最后一句话时他倾注了很大的热情,仿佛是要表明他对格茨比并不缺乏这种必要身份的期待。
[14]“当然,”格茨比缓缓地说,“您这个故事的破绽在于您拿不出那块香皂。”
[15]年轻人急忙往前倾了倾身子,忙乱地在外套的口袋里搜寻着,然后跳了起来。
[16]“我一定是把它给丢了,”他恼怒地喃喃自语。
[17]“在一个下午接连丢失旅馆和香皂,您的粗心可就有点存心的味道啦,”格茨比说,年轻人还没等他说完这句话就一阵风似地沿着小路走了,头昂得高高的,但那自信里显出几分疲倦。
[18]“真可惜,”格茨比思忖着,“在整个故事中出去买香皂是最有说服力的一个情节,但偏偏就是这个细节让他栽了跟头。如果他有先见之明预先准备好这块香皂,考究地包装成药店里卖的那样,他本可以成为他这一行当里的天才的。这一行当的天才毫无疑问都具备事先策划好一切的无限本领。”
[19]茨比这么想着站起身来准备走了,突然他发出一声急切的叫喊。长凳旁的地上有一小包椭圆形的东西,考究地包装成药店里卖的那样。显然这就是那块香皂,一定是年轻人一屁股坐下时从他外套口袋里掉出来的。格茨比立刻沿着暮色笼罩的小路疾步追了下去,焦急地寻找着那位身穿浅色外套的年轻人。就在他几乎就要放弃寻找时,他一眼看到自己要追踪的目标正犹豫不决地站在马车道的边上,显然打不定主意究竟是穿过海德公园呢还是朝骑士桥熙熙攘攘的人行道走去。年轻人一发现格茨比在向他打招呼,脸上带着一种自卫的敌意神情猛地转过身来。
[20]“证明您那段遭遇的真实性的重要证人找到了,”格茨比一边说一边递过香皂。“它一定是你坐下时从外套口袋里滑出来的,是您走后我在地上看到的。您一定得原谅我对您的怀疑,但是当时一切外在迹象都对您大大的不利。现在既然有了香皂的证明,我想我应该服从它的判决。如果一枚价值一磅的金币能对您小有帮助……”
[21]年轻人收下金币,顿时疑虑尽消。
[22]“这是我的名片,上面有我的地址,”格茨比接着说,“这星期的任何一天还钱都行,这是您的香皂——别再丢了,它是您的好朋友。”
[23]“幸亏您找到了它,”年轻人说,接着声音有些呜咽地脱口而出几句感谢的话,随后急忙朝骑士桥的方向匆匆跑去。
[24]“可怜的孩子,他几乎要哭出来了,”格茨比自言自语道。“这也难怪,这样从困境中解脱出来也太突然了。这对我也是一个教训,不该自作聪明就擅下判断。”
[25]当格茨比移步返回,路过那一出活剧上演的长凳时,他看到一位老人正在凳子底下四处张望,捅来捅去。他认出这就是先前坐在他身边的那位老先生。
[26]“先生,您丢东西了吗?”他问。
[27]“是的,先生,一块香皂。”
Unit 5 埋在尘土里的便士
& [1]父亲葬礼的头一天黄昏,我和姐姐在落日的余辉中漫步在田头,追忆着一件件往事,就像那些重聚在自己出生旧地的一家人那样,努力把自己与当年的我们——那些陌生的小毛头儿们联系起来。
[2]“你还记得我们认为你被丢了的那天傍晚吗?”姐姐问。是的,我记得。那是早在我7岁那年的事,但是有时我觉得好像就发生在昨天。
[3]“我们到处找遍了,”她回忆道,“村公所,后面的野鸟坡树丛,连井里都看过了。我觉得那是唯一的一次看到父亲真的惊慌失措。我们告诉他这件事时,他顾不得把牛卸下车就直穿过那片林中空地去寻找你。当时汤姆&瑞夫正在那儿烧树枝,父亲简直可以说是从火苗上踏过去的,他们拉都拉不住他。可是,你却在自己的床上呼呼大睡!”
[4]我没说话,姐姐又继续说:“那回只不过是为丢了一枚便士还是什么别的东西,是吗?对的。”她爱怜地笑了起来:“你那会儿真是个怪小子,没错吧?”
[5]我承认我有点怪。不过事情并不仅此而已。在那以前,我从未见过新便士。我总以为便士都是黢黑的,可是这一枚却亮得像金子,特别是父亲把它给了我。
[6]我真希望你能理解我的父亲,但是我很难给你说得清。要是我告诉你他整天在干活,可是我从没见过他着急上火,这听起来他有些迟钝。要是我告诉你我小时候他从来不把我抱上他的膝头,在他一生中我从未听见过他开怀大笑,这又会显得他缺乏幽默感和过于严肃。要是我说当我滔滔不绝大谈自己的那些怪诞的念头时,只要见到父亲进来,我就会马上住口,那么,你一定认为他对人冷谈,我有些怕他。但是,不,都不是这样的。
[7]无论我怎样解释,恐怕也只能勾画出这样一幅景象:在大海边上,有一个不苟言笑的男人和一个充满幻想的孩子。请你想信,实际情况决不止如此。似乎父亲踏在田野上的稳健而有力的门口,就不敢再向前走,似乎他永远不会坦然走入我的天地而毫不感到尴尬和冒犯。我能察觉到这些,却不能理解。我能感到这些,却不能理解。我能感到自己这个敏感得近乎可笑的孩子世界外面响着父亲坚实的脚步声。他准备种菜地之前,总要选为我留出一小块地方,让我在里面种豆类或其他发芽早的种子。即使开春迟的时候,也是如此。但是,他不会问我想要多少垅地。假如他整出3垅,而我想要4垅,我也不可能去请他重新安排。如果我跟在父亲的装着稻草的牛车后面,很想爬上去坐着,而父亲就在牛车前面走着,我也不可能让他把我抱上去;要不是他看到我拼命攀住绳索,他也不会伸手帮我爬上去。
[8]可是,就是他,我的父亲,刚才给了我一枚新便士,金光闪闪的新便士。
[9]他几次把新便士从衣袋里拿出来,佯装在辨认上面的日期,巴望着引起我的注意。要是我想要什么东西,必须做出某种表示,否则父亲不会主动给我。
[10]“彼得,如果你想要的话,就拿去吧。”他终于开口了。
[11]“好的,谢谢。”我说后,再没有说别的话。我不流露出我是多么迫切地想得到它。
[12]我拿着这枚便士朝商店走去,想买一根诱人的膨化玉米糖。但是,当我想到这枚闪光的便士将要落到店主的钱袋里时,越走近商店越迈不开步子。我终于在路中间坐了下来。
[13]那是8月的一个下午,那种时光停滞的神秘时刻。阳光下,树叶和收割后的苜蓿的气味仿佛凝固在空气中了。路上厚厚的尘土轻拂着脚踝,梦一般的温馨轻柔。阴凉沼泽地那边,传来的牛铃声清晰而悠远。
[14]我玩起了那枚便士,暂时不做决定。我闭上眼睛,把便士深深地埋在尘土里,然后闭着眼睛站起来走一圈,再回来把它找出来。每一次重新触到它亮闪闪的边缘时,都激起阵阵冲动,我玩了一遍又一遍。糟糕,不玩这最后来一次就好。
[15]他们激动的谈话声把我吵醒时,天已经黑了。是母亲发现了我。我估计大概是天擦黑时她想起我平时躺在床上的情景,就朝那里随便望一眼。只不过如同我们丢了东西后,总爱朝放它的老地方看看那样。她突然大喊一声,因为她打开房门,竟发现我就睡在那里。“彼得,”她犹如心中的石头一下子落地,不顾一切地吼叫起来,“你到哪儿去了?”
[16]“我把那枚便士丢了。”我回答。
[17]“把那枚便士……丢了?那你干嘛要跑到这儿藏起来?”
[18]当时如果父亲不在场,也许我会原原本本把一切都告诉母亲,可是,我抬眼看到父亲,好像现实与理智变得那么真切,好像一声滑稽的梦境的回忆在光天化日之下破碎了。我怎么有脸当着他的面讲述那个神秘的8月中的下午——我在头脑中编织的孩子气的梦呢?当我把那枚便士埋起来又挖掘出来时,几乎一切都可以想象得活灵活现。当我不得不相信便士确实找不到了时,我怎么解释得清楚从心底里感到的那种难过心情呢?我怎么解释得清我没有在躲避他们呢?用我当时仅仅能表达清楚和理解的语言,怎么能让人明白这是让我能摆脱失落感的唯一地方呢?
[19]“我弄丢了那枚便士。”我说,看看父亲,又把脸埋在枕头里,“我想睡觉。”
[20]“彼得,”母亲说,“快9点了,你还没吃晚饭。你知道你快把我们吓死了吗?”
[21]“你最好吃点东西。”这是父亲第一次开口。
[22]我没料到他会重提此事,第二,我们拿起木杈准备去扒苜蓿,他好像故意拖延着不下地,他又把木杈插在地上,又去抬一桶水,其实大壶早满了,他走到猪圈,去看看猪把食吃光了没有。
[23]然后,他突然问:“你不知道那枚便士丢在哪儿吗?”
[24]“知道,”我说,“我说得出大概的地方。”
[25]“我们去看看是不是还能找得到。”他说。
[26]我们一起沿着那条路走下去,彼此都感到局促不安,他没牵着我的手。
[27]“就在这附近,”我说,“我在尘土里玩它来着。”
[28]他看着我,但并没有问我拿一枚便士能在尘里玩什么游戏。
[29]大概我从一开始就肯定父亲会找到它的。因为他会用大折刀轻轻劈开赤杨树皮做哨子,用力恰到好处,既不会使树皮裂开,又能沿树干刻痕使其脱落下来。他的粗大手指能把乱得一团糟的鱼线清理出来,我却只能把它弄得越缠越紧。如果我把我的手推车弄坏了,坏得看起来无法修复,可他把坏车拿走并送回来时,那个接茬不仔细找准保看不出来。
[30]他跪下来,手指像耙那样在尘土口摸索,不像我那样把土刨成一堆,一边挖一边埋。他几乎马上就把它找到了。
[31]他把便士拿在手里,似乎把它还给我的那一刻是最后时限,到时他必须对我说此他害怕说的话。
[32]“彼得,”他说,“你不必躲起来,我不会打你。”
[33]“打我?噢,父亲,你当真以为这就是为什么……?”我觉得恶心。我觉得好像打他一拳才好。
[34]看来我只能对他实话实说了。因为只有真话。毫无隐埋的真话才能驱散他头脑中这些可怕的念头,无论这些话听起来多么荒诞。
[35]“我没有躲起来,真的,父亲。”我说,“我……我把这枚便士埋起来,假装寻宝。我假想我在淘金子。找不到便士时我不知如何是好,甚至不知道该到哪儿去。”他的头朝前探着,好像专心在听。我必须叙述得更可信。
[36]“我把这枚便士想做金子,”我没有把握地继续讲,“我……我假想给你买了一台锄草机这样,你每天可以早点收工;这样,我们就能坐汽车进城。那汽车也是我假想给你买的——大家都转过头来看看我们沿着大街开着汽车。”他的头一动不动,似乎在耐心地等我讲完。“我们在车上又说又笑。”我边说边提高了声音,动情地微笑着,想用一种特别真切的信念打动他信任我。
[37]他抬起头,这是我唯一的一次看见他眼中闪着泪花。我长到7岁以来,他第一次搂住了我。
[38]他迟疑了一会儿,然后把便士放回自己的衣袋。当时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做。
[39]昨天我明白了。我从来没有找到财宝,我们从来没有能买汽车一起开着出去。但是我知道,他理会到了那会是怎么样的情景。昨天,我又找到了那枚便士。那是在我们翻找他最体面的西服的时候,背心口袋里发现的。人们绝对不会在那个地方存放零钱的,那枚便士仍然熠熠生辉。毫无疑问,那一定是他经常擦它的缘故。
[40]我仍然把它留在背心口袋里了。
Unit 6 最后一片叶子
[1]在华盛顿广场西边的一个小区里,街道都横七竖八地伸展开去,又分裂成一小条一小条的“胡同”。这些“胡同”稀奇古怪地拐着弯子。一条街有时自己本身就交叉了不止一次。有一回一个画家发现这条街有一种优越性:要是有个收帐的跑到这条街上,来催要颜料、纸张和画布的钱,他就会突然发现自己两手空空,原路返回,一文钱的帐也没有要到!
[2]所以,不久之后不少画家就摸索到这个古色古香的老格林尼治村来,寻求朝北的窗户、18世纪的尖顶山墙、荷兰式的阁楼,以及低廉的房租。然后,他们又从第六街买来一些蜡酒杯和一两只火锅,这里便成了“艺术区”。
[3]苏和琼西的画室设在一所又宽又矮的三层楼砖房的顶楼上。“琼西”是琼娜的爱称。她俩一个来自缅因州,一个是加利福尼亚州人。她们是在第八街的“台尔蒙尼歌之家”吃份饭时碰到的,她们发现彼此对艺术、生菜色拉和时装的爱好非常一致,便合租了那间画室。
[4]那是5月里的事。到了11月,一个冷酷的、肉眼看不见的、医生们叫做“肺炎”的不速之客,在艺术区里悄悄地游荡,用他冰冷的手指头这里碰一下那里碰一下。在广场东头,这个破坏者明目张胆地踏着大步,一下子就击倒几十个受害者,可是在迷宫一样、狭窄而铺满青苔的“胡同”里,他的步伐就慢了下来。
[5]肺炎先生不是一个你们心目中行侠仗义的老的绅士。一个身子单薄,被加利福尼亚州的西风刮得没有血色的弱女子,本来不应该是这个有着红拳头的、呼吸急促的老家伙打击的对象。然而,琼西却遭到了打击;她躺在一张油漆过的铁床上,一动也不动,凝望着小小的荷兰式玻璃窗外对面砖房的空墙。
[6]一天早晨,那个忙碌的医生扬了扬他那毛茸茸的灰白色眉毛,把苏叫到外边的走廊上。
[7]“我看,她的病只有十分之一的恢复希望,”他一面把体温表里的水银柱甩下去,一面说,“这一分希望就是她想要活下去的念头。有些人好像不愿意活下去,喜欢照顾殡仪馆的生意,简直让整个医药界都无能为力。你的朋友断定自己是不会痊愈的了。她是不是有什么心事呢?”
[8]“她——她希望有一天能够去画那不勒斯的海湾。”苏说。
[9]“画画?——真是瞎扯!她脑子里有没有什么值得她想了又想的事——比如说,一个男人?”
[10]“男人?”苏像吹口琴似的扯着嗓子说,“男人难道值得——不,医生,没有这样的事。”
[11]“能达到的全部力量去治疗她。可要是我的病人开始算计会有多少辆马车送她出丧,我就得把治疗的效果减掉百分之五十。只要你能想法让她对冬季大衣袖子的时新式样感到兴趣而提出一两个问题,那我可以向你保证把医好她的机会从十分之一提高到五分之一。”
[12]医生走后,苏走进工作室里,把一条日本餐巾哭成一团湿。后来她手里拿着画板,装做精神抖擞的样子走进琼西的屋子,嘴里吹着爵士音乐调子。
[13]琼西躺着,脸朝着窗口,被子底下的身体纹丝不动。苏以为她睡着了,赶忙停止吹口哨。
[14]她架好画板,开始给杂志里的故事画一张钢笔插图。年轻的画家为了铺平通向艺术的道路,不得不给杂志里的故事画插图,而这些故事又是年轻的作家为了铺平通向文学的道路而不得不写的。
[15]苏正在给故事主人公,一个爱达荷州牧人的身上,画上一条马匹展览会穿的时髦马裤和一片单眼镜时,忽然听到一个重复了几次的低微的声音。她快步走到床边。
[16]琼西的眼睛睁得很大。她望着窗外,数着……倒过来数。
[17]“12”,她数道,歇了一会又说“11”,然后是“10”和“9”,接着几乎同时数着“8”和“7”。
[18]苏关切地看了看窗外。那儿有什么可数的呢?只见一个空荡阴暗的院子,20英尺以外还有一所砖房的空墙。一棵老极了的长春藤,枯萎的根纠结在一块,枝干攀在砖墙的半腰上。秋天的寒风把藤上的叶子差不多全都吹掉了,几乎只有光秃的枝条还缠附在剥落的砖块。
[19]“什么呀,亲爱的?”苏问道。
[20]“6”,琼西几乎用耳语低声说道,“它们现在越落越快了,三天前还有差不多一百片。我数得头都疼了,但是现在好数了。又掉了一片,只剩下五片了。”
[21]“五片什么呀,亲爱的。告诉你的苏娣吧。”
[22]“叶子。长春藤上的。等到最后一片叶子掉下来,我也就该去了。这件事我三天前就知道了。难道医生没有告诉你?”
[23]“哼,我从来没听过这种傻话,”苏十分不以为然地说,“那些破长春藤叶子和你的病好不好有什么关系?你以前不是很喜欢这棵树吗?你这个淘气孩子。不要说傻话了。瞧,医生今天早晨还告诉我,说你迅速痊愈的机会是,——让我一字不改地照他的话说吧——他说有九成把握。噢,那简直和我们在纽约坐电车或者走过一座新楼房的把握一样大。喝点汤吧,让苏娣去画她的画,好把它卖给编辑先生,换了钱来给她的病孩子买点红葡萄酒,再给她自己买点猪排解解馋。”
[24]“你不用买酒了,”琼西的眼睛直盯着窗外说道,“又落了一片。不,我不想喝汤。只剩下四片了。我想在天黑以前等着看那最后一片叶子掉下去。然后我也要去了。”
[25]“琼西,亲爱的,”苏俯着身子对她说,“你答应我闭上眼睛,不要瞧窗外,等我画完,行吗?明天我非得交出这些插图。我需要光线,否则我就拉下窗帘了。”
[26]“你不能到那间屋子里去画吗?”琼西冷冷地问道。“我愿意呆在你跟前,”苏说,“再说,我也不想让你老看着那些讨厌的长春藤叶子。”
[27]“你一画完就叫我,”琼西说着,便闭上了眼睛。她脸色苍白,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就像是座横倒在地上的雕像。“因为我想看那最后一片叶子掉下来,我等得不耐烦了,也想得不耐烦了。我想摆脱一切,飘下去,飘下去,像一片可怜的疲倦了的叶子那样。”
[28]“你睡一会吧,”苏说道,“我得下楼把贝尔门叫上来,给我当那个隐居的老矿工的模特儿。我一会儿就回来的。不要动,等我回来。”
[29]老贝尔门是住在她们这座楼房底层的一个画家。他年过60,有一把像米开朗琪罗的摩西雕像那样的大胡子,这胡子长在一个像半人半兽的森林之神的头颅上,又鬈曲地飘拂在小鬼似的身躯上。贝尔门是个失败的画家。他操了四十年的画笔,还远没有摸着艺术女神的衣裙。他老是说就要画他的那幅杰作了,可是直到现在他还没有动笔。几年来,他除了偶尔画点商业广告之类的玩意儿以外,什么也没有画过。他给艺术区里穷得雇不起职业模特儿的年轻画家们当模特儿,挣一点钱。他喝酒毫无节制,还时常提起他要画的那幅杰作。除此以外,他是一个火气十足的小老头子,十分瞧不起别人的温情,却认为自己是专门保护楼上画室里那两个年轻女画家的一只看家狗。
[30]苏在楼下他那间光线黯淡的斗室里找到了嘴里酒气扑鼻的贝尔门。一幅空白的画布绷在个画架上,摆在屋角里,等待那幅杰作已经25年了,可是连一根线条还没等着。苏把琼西的胡思乱想告诉了他,还说她害怕琼西自个儿瘦小柔弱得像一片叶子一样,对这个世界的留恋越来越微弱,恐怕真会离世飘走了。
[31]老贝尔门两只发红的眼睛显然在迎风流泪,他十分轻蔑地嗤笑这种傻呆的胡思乱想。
[32]“什么,”他喊道,“世界上真会有人蠢到因为那些该死的长春藤叶子落掉就想死?我从来没有听说过这种怪事。不,我才不给你那隐居的矿工糊涂虫当模特儿呢。你干吗让她胡思乱想?唉,可怜的琼西小姐。”
[33]“她病得很厉害很虚弱,”苏说,“发高烧发得她神经昏乱,满脑子都是古怪想法。好,贝尔门先生,你不愿意给我当模特儿,就拉倒,我看你是个讨厌的老——老罗唆鬼。”
[34]“你简直太婆婆妈妈了!”贝尔门喊道,“谁说我不愿意当模特儿?走,我和你一块去。我不是讲了半天愿意给你当模特儿吗?老天爷,琼西小姐这么好的姑娘真不应该躺在这种地方生病。总有一天我要画一幅杰作,我们就可以都搬出去了。一定的!”
[35]他们上楼以后,琼西正睡着觉。苏把窗帘拉下,一直遮住窗台,做手势叫贝尔门到隔壁屋子里去。他们在那里提心吊胆地瞅着窗外那棵长春藤。后来他们默默无言,彼此对望了一会。寒冷的雨夹杂着雪花不停地下着。贝尔门穿着他的旧的蓝衬衣,坐在一把翻过来充当岩石的铁壶上,扮作隐居的矿工。
[36]第二天早晨,苏只睡了一个小时的觉,醒来了,她看见琼西无神的眼睛睁得大大地注视拉下的绿窗帘。
[37]“把窗帘拉起来,我要看看。”她低声地命令道。
[38]苏疲倦地照办了。
[39]然而,看呀!经过了漫长一夜的风吹雨打,在砖墙上还挂着一片藤叶。它是长春藤上最后的一片叶子了。靠近茎部仍然是深绿色,可是锯齿形的叶子边缘已经枯萎发黄,它傲然挂在一根离地二十多英尺的藤枝上。
[40]“这是最后一片叶子。”琼西说道,“我以为它昨晚一定会落掉的。我听见风声的。今天它一定会落掉,我也会死的。”
[41]“哎呀,哎呀,”苏把疲乏的脸庞挨近枕头边上对她说,“你不肯为自己着想,也得为我想想啊。我可怎么办呢?”
[42]可是琼西不回答。当一个灵魂正在准备走上那神秘的、遥远的死亡之途时,她是世界上最寂寞的人了。那些把她和友谊及大地联结起来的关系逐渐消失以后,她那个狂想越来越强烈了。
[43]白天总算过去了,甚至在暮色中她们还能看见那片孤零零的藤叶仍紧紧地依附在靠墙的枝上。后来,夜的到临带来了呼啸的北风,雨点不停地拍打着窗子,雨水从低垂的荷兰式屋檐上流泻下来。
[44]天刚蒙蒙亮,琼西就毫不留情地吩咐拉起窗帘来。
[45]那片藤叶仍然在那里。
[46]琼西躺着对它看了许久。然后她招呼正在煤气炉上给她煮鸡汤的苏。
[47]“我是一个坏女孩子,苏娣,”琼西说,“天意让那片最后的藤叶留在那里,证明我是多么坏。想死是有罪过的。你现在就给我拿点鸡汤来,再拿点掺葡萄酒的牛奶来,再——不,先给我一面小镜子,再把枕头垫垫高,我要坐起来看你做饭。”
[48]过了一个钟头,她说道:
[49]“苏娣,我希望有一天能去画那不勒斯的海湾。”
[50]下午医生来了,他走的时候,苏找了个借口跑到走廊上。
[51]“有五成希望。”医生一面说,一面把苏细瘦的颤抖的手握在自己的手里,“好好护理你会成功的。现在我得去看楼下另一个病人。他的名字叫贝尔门——听说也是个画家。也是肺炎。他年纪太大,身体又弱,病势很重。他是治不好的了;今天要把他送到医院里,让他更舒服一点。”
[52]第二天,医生对苏说:“她已经脱离危险,你成功了。现在只剩下营养和护理了。”
[53]下午苏跑到琼西的床前,琼西正躺着,安详地编织着一条毫无用处的深蓝色毛线披肩。苏用一只胳臂连枕头带人一把抱住了她。
[54]“我有件事要告诉你,小家伙,”她说,“贝尔门先生今天在医院里患肺炎去世了。他只病了两天。头一天早晨,门房发现他在楼下自己那间房里痛得动弹不了。他的鞋子和衣服全都湿透了,冻凉冰凉的。他们搞不清楚在那个凄风苦雨的夜晚,他究竟到哪里去了。后来他们发现了一盏没有熄灭的灯笼,一把挪动过地方的梯子,几支扔得满地的画笔,还有一块调色板,上面涂抹着绿色和黄色的颜料,还有——亲爱的,瞧瞧窗子外面,瞧瞧墙上那最后一片藤叶。难道你没有想过,为什么风刮得那样厉害,它却从来不摇一摇、动一动呢?唉,亲爱的,这片叶子才是贝尔门的杰作——就是在最后一片叶子掉下来的晚上,他把它画在那里的。”
Unit 8 让死见鬼去吧
[1]“让死见鬼去吧,”我父亲会说,“孩子们需要斯威特先生!”
[2]斯威特先生有糖尿病,离不开酒,喜欢弹吉他。他住在顺着这条路往下走的一个废弃了的棉花种植场里。我哥哥和姐姐们从斯威特先生那儿得益最多,因为他们小时候,斯威特先生命中注定还能活许多年,可以几次三番地从死亡边缘给唤回来——每当他躺在床上奄奄一息的时候听到我父亲的声音——“让死见鬼去吧,伙计,”我父亲会说,“孩子们需要斯威特先生!”他们确实需要他。只要父亲一发话,他们就会挤到床周围,跳到被子上。最小的那个就会亲他那张棕色的满是皱纹的脸,然后开始挠他的痒痒,直到他笑得肚子一起一伏,铁兰草般长且有些散乱的胡须不停地抖动,他的胡须的颜色也跟铁兰草一样。
[4]斯威特先生瘦瘦高高的,一头浓密鬈曲的头发已经全白了。他的皮肤是深棕色的,眼睛眯眯的有点带蓝,嘴里嚼着烟叶。他自己酿酒,老是喝得烂醉如泥。他对我们所有孩子都很好,而且在我们面前还有点儿害羞,这在大人中是很难得的。
[6]我们跟斯威特先生玩儿的时候从来不觉得他已经老了。我们喜欢他的皱纹,为了看起来像他,我们还在自己的眉毛上画上纹路。
[7]斯威特先生常常叫我他的公主,而且我也相信我就是他的公主。每当他背着吉他到我们家,我们全家不管在干什么都会停下来围坐在他身边听他弹琴。他爱弹《甜蜜的乔治娅&布朗》,他有时就这样称呼我,他也爱弹《卡丽冬尼娅》以及所有这一类有时是自己创作的甜蜜、忧伤而动听的歌曲。正是从其中一首歌里我知道他不得已才娶了他现在的妻子,其实他爱的是另一个女子。有时他弹着弹着会哭,那就表明他又要死了。于是我们个个严阵以待,因为我们知道过一会儿我们肯定会派上用场的。
[8]我记忆中第一次参与“弄醒”斯威特先生是在七岁的时候——父母说这之前我就参加了,在我记得的斯威特先生的复苏仪式之前很久我就被选作亲他和挠他痒痒的人了。那是他妻子死了几年以后的某一天,他到我们家来,跟往常一样醉醺醺的。他在我哥哥和我旁边的地上坐下。当时其他孩子都已经长大成人住到别的地方去了。他开始一面弹吉他,一面哭泣。我抱住他乱蓬蓬的头,心里只恨自己太小了,希望自己就是他深爱的那个女人而且这么多年一直陪伴在他身边。
[9]他要走的时候,母亲叫我们不要睡得太死,因为天亮前我们很可能要到他家去。果然,上床不久,一个邻居就来敲我们的门,对父亲说斯威特先生快断气了,如果在他升天前有什么话对他讲,最好赶紧去。邻居叫过之后,父亲、母亲、哥哥和我就立刻起床穿好衣服,冲出房门赶往斯威特先生家。我们总担心有一天我们可能去得太晚,斯威特先生不愿意再等下去了。
[10]来到他家那简陋的木屋的时候,我们发现前屋里都是邻居和亲戚。有个人在门口迎着我们说,太可怜了,老斯威特先生就要撒手去了。那人叫父母不要把我和哥哥带进“死人的屋子”,因为我们太小了。可是对于这间死人的屋子我们可比他要习惯得多。于是我们二话不说,径直冲了进去。我差不多要哭了,斯威特先生的这些“死”让我难过极了,而且一想到要让他活过来全靠我和哥哥(他大部分时候都挺差劲的),我就非常紧张。
[11]医生正弯着腰站在床边,他回过头来对我们说,唉,老斯威特先生不行了,最好别让孩子们看到他这副死不瞑目的样子(我不知道“死不瞑目”是什么意思,可不管它指什么,斯威特先生才不会那样哩)。这种话我们家听了不下十次了,父亲有点不客气地把医生推开,一边像以往那样大声说给斯威特先生听:“让死见鬼去吧,伙计,孩子们需要斯威特先生!”一听到这句话,我就一跃上床,然后一个劲地亲他。
[12]把他弄醒是我的绝活,一看到他拼命睁眼睛,我就知道他会好起来,而我的工作也一定会以胜利而告终。看到他睁开眼,开始微笑,我就知道我赢了。有一次,他怎么也睁不开眼睛,我吓坏了,后来才知道他因为中风,一边的脸僵了,动不了。他开始微笑的时候,我可以死命挠他,这样他肯定会控制不住大笑起来。不过有一次他剧烈地咳嗽,差点把我从他肚子上甩下来,因为那时我只有一点点大,差不多是个婴儿,我的浓密的头发弄到他的鼻子里去了。
[13]我们觉得他可以听我们讲话的时候,就问他为什么躺在床上,什么时候再来看我们,我们可不可以玩玩他的吉他。他的吉他多半是斜靠在床上的。听到这些话,他的眼泪就会冒出来,有时他还会大声哭,不过我们从不感到难为情,因为他知道我们爱他,还知道有时候我们也会莫名其妙地哭。父母这时就会离开屋子,只留下我们三个。斯威特先生靠在几个枕头上,我呢,就坐在或是躺在他的肩膀或是胸口上,即使他感觉呼吸困难,也不会叫我下来。看着我的眼睛,他会摇动他那白发苍苍的脑袋,并用扎人的手指抚摸我前额的发际。
[14]哥哥一点儿也不会吃醋,他由着我去“弄醒”他——我出生前他已经干了很多年了,所以很高兴有人接替他。我和斯威特先生讲话的时候,他会假装弹吉他,实际上是假装成小斯威特先生,而斯威特先生总是很高兴有人想模仿他——当然我们那时并不知道,我们只不过是随心所欲,只要他喜欢的事,我们就去做。我们非常害怕某一天他会突然走掉,离开我们。
[15]我们从未意识到我们在做着不同寻常的事情;我们还不知道如果死神真的降临,谁也阻挡不了。经过这么多次的胜利,我们什么也没想,只不过对那些似乎轻而易举就让死神带走的人有点嗤之以鼻。我们没有意识到,如果奄奄一息的是我们自己的父亲,我们并没有能力把他救过来,斯威特先生是惟一一个让我们可以施展起死回生本领的人。
[16]斯威特先生80多岁的时候,我在离家数英里的一所大学里念书。每次回家我都去看他,因为再没有看到过他奄奄一息的样子,我开始觉得自己对于他的健康和安宁的焦虑是多余的。那时候,他有长长的、飘飘的、雪白的山羊胡。我喜欢这些胡须,常常花几个钟头梳理它们,还把它们编起来。他还是喝很多酒,显得平静、虚弱、温和;他仍在弹他那把钢制的老吉他,依然是那种忧伤、甜蜜、淳朴、怀旧的老调。
[17]斯威特先生90大寿的时候,我在麻省快要取得博士学位了,正准备回家休息几个星期。那天早上接到电报,说是斯威特先生又不行了,问我能否放下手头的事情赶紧回家。我冲到电话机旁,拨通了机场的电话。四个小时不到,我已经疾行在通向斯威特先生家的那条路上了。
[18]斯威特先生的房子比我上一次来的时候更破旧了,到处都长着黄玫瑰,那是我们家许多年前种的。那里的空气沉重、甜蜜而宁静。走进大门踏上摇晃的梯子,我忽然有一种陌生的感觉,但当我见到我如此钟爱的长长的飘飘的白胡须,以及盖在那床熟悉的被子下面的瘦弱的身躯时,这种陌生感旋即消失了。斯威特先生!
[19]他双眼紧闭,两手交叉放在肚子上,那双手干瘦而柔弱,再也不显得粗糙扎人了。我望了望父母亲,惊奇地发现他们也是那么衰老和虚弱。父亲头发已经灰白,他倾身注视着静静地躺在床上的老人,老人身上仍然散发出酒和烟叶的气味。就像从前许多次一样,父亲说道:“让死见鬼去吧,伙计!我女儿来看斯威特先生了!”我的兄弟不能过来因为他正在参加亚洲的战争。我弯下腰,轻轻抚摸那双紧闭的眼睛,斯威特先生慢慢睁开眼,他那紧闭的、还沾着酒的嘴唇搐动了一下,然后张开,投给我一个温暖的、有点难为情的微笑。看见并认出我以后,斯威特先生的眼睛有一刻显得活泼而有光彩。我把头枕在他身旁的枕头上,我们久久地互相注视着。然后,他开始用干瘦光滑的手指摸我那与众不同的发际。当他的手指在我的耳朵上方停下来的时候,我闭上眼睛&#58852;小时候他常常为发现我耳朵里的脏东西而兴高采烈。他的手托住我的脸颊一动不动。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他的眼睛已经闭上了。
[20]即使是在24岁的年龄,我也无法相信这一次我失败了。斯威特先生真的走了吗?从前他可从没有这样过。但当我抬起头时,分明看见父母亲正强忍住泪水。他们是多么爱他啊。他就像一件珍贵的、精致的瓷器,一直保护得很好没有碎,但终于还是摔下来了。我久久地凝视着那张苍老的脸,满是皱纹的额头,红色的嘴唇,朝我伸出的双手。过了一会儿,我感觉父亲把一件凉凉的东西塞到我的手里,那是斯威特先生的吉他。他几个月前就叫人把它交给我,他早知道下次即使我赶回来,他也不可能像过去那样活过来了,他不想让我觉得一无所获。
[21]哦,这把老吉他!我拨动着琴弦,轻轻地哼唱《甜蜜的乔治娅&布朗》,斯威特先生的魔力还留在那凉凉的钢盒里。透过窗户,我可以嗅到娇嫩的黄玫瑰的幽香。那个躺在高高的老式床上,身上盖着被子,白髯飘飘的男人,他是我的初恋。
Unit 9 如果我能再次成为大一学生
[1]给年轻人一些金玉良言是老人们的习惯。大家偶尔喜欢的一种娱乐就是美滋滋地幻想如果有机会再年轻一次,他会少走弯路、更加成功。尽管不过人到中年,我们都习惯于后悔曾经坐失良机、虚度青春,这让我们在想象中有一种高尚的感觉&#8213;&#8213;避免所有的错误。而特别值得怀疑的是,即使有第二次机会,我们当中的许多人真的就能避免我们犯过的错误,或者少走一些我们走过的弯路。如果说猜测再给一次机会我们会怎么做对于我们只是自我安慰,对于那些听我们讲故事的年轻人可能就会获益匪浅。先见要是与后见一样准确无误该多好!
[2]如果我能再次成为大一学生,我会少花一些时间在学习上。我手捧书本的时间是够了,可是收效却甚微,因为我有些心不在焉。我知道许多学生&#8213;&#8213;我就是其中之一&#8213;&#8213;把大量的时间花在做准备工作上,他们手里拿着一本书,眼睛却看着窗外的白云或者街上走过的漂亮女孩,而且从头到尾欺骗自己说自己在学习。
[3]无数个傍晚,只要学习任务很重,我就会下决心早动手早完工,可是我可能会花半个小时整理书本、坐到一把舒服的椅子上,在整个过程中,我一直想像自己是在学习。对于我想逃避或者应该准备的工作,我会磨蹭半天,磨蹭的时间和工作的时间一样多。如果我能再次成为大一学生,我会做事有计划、学习更专心&#8213;&#8213;我会更加努力但是少花时间。
[4]我会学会在周围有人的环境中工作。实际上,我的生活有些与世隔绝。我一个人看书,一个人学习,这种方法虽然也有一些优点,却也有着严重的缺点。现在我经常要在与大学完全不同的环境里工作,手里有活儿要干,周围却不那么安静,结果我就感到很吃力。曾经有一次在一艘拥挤的海船上,我正想把这些纷乱的思绪写下来,却不时受到一些干扰,身边一位出于好心但误入歧途的年轻人有一茬儿没一茬儿地想跟我说话。如果我学会了在不同的对话场合工作,我可能就避免了和他的谈话,就像陡屋顶让雨水滑落一样。我认为让年轻人自己做事好处不少,但是他不应该一个人死扛。
[5]如果重新来过,作为大一学生,我会做一些我不喜欢或者发现很难做的工作。我跟每个人一样喜欢随遇而安,我不希望给人留下这样的印象:认为学生从事自己喜欢的职业或者做他喜欢的工作是一种错误。实际上,我认为学生应该根据他的兴趣爱好选择这些工作。我认为我们做得最顺手的工作可能做得最好,但我发现训练来自斗争,反抗最厉害、迎着困难和反对意见上并克服障碍的人发展得最好。我认识许多天才,他们一般都从事最普通的职业,因为他们从未学会做难度很大或者不合意的事情。&&&
[6]每天都有学生到我的办公室来,他们想不做作业、不修一门课、或者不参加一次课堂活动,仅仅因为作业太难,因为老师或者课程让人烦。生活中许多工作都会让人烦,我在大学里就忙得要命,硬着头皮做的事情有一半是让我烦和不愿做的,不管喜欢不喜欢,我只能学习专心致志地做这些事情。真希望大一的时候我学会了多做一些这样的事情。
[7]就在昨天,我还在早饭桌上和一个我非常感兴趣的大一学生就下一年的课程进行过讨论,我建议他修一门我认为对他有好处的课程。“那门课容易吗?”这是他提的第一个问题,当我回答说不容易时,他马上就开始打退堂鼓了。在这个世界上,我们最终都得工作,可容易走的路太少,容易读的课程不多,我们不得不做许多难做的工作。如果我是大一学生,我会早学会做这样的事情。
[8]和许多人一样,我想我现在做的工作并不是我读大学时计划做的。我决不是个听天由命的人,但我相信人的工作一半是自己选择的,一半是别人替你选择的。如果我早知道我会被邀请在最无法预测的场合就最不熟悉的话题发表演讲,我就该在读大学的时候做一些练习,我相信要想成为出色的演讲者就得使用这种方法。我发现每一位智者迟早都会被要求公开发表意见,无论他的思想可能有多么丰富,除非他训练有素并持之以恒,否则他会痛苦不堪、难以取胜。
[9]去年春天,我偶然碰到一位老同学,他是位名气不小的工程师,毕业之后我们就没有见过面。“你会怎样更改你的课程,”我问他,期待他会说想学更多的数学,“如果你有机会重上一次大学?”
[10]“我会学会写作,学会演讲,”他回答说,“而且我会从大一开始,实际上,这两件事我都刻意回避过,心想只有神父和律师需要这样的训练,而我现在每天都因此而受罪。我儿子想成为一名工程师,我准备把把关不让他重复我犯过的错误。”
[11]当我突如其来接到演讲邀请、双膝发抖、声音发颤、想用的词半天才出来或者干脆不出来的时候,我同意我同学的看法,并且我敢肯定如果我能再次成为大一学生,我会学会出口成章并且不用带演讲稿。
[12]我还希望,如果再是大学一年级生,我能搞好一两项体育活动。这倒并非是因为我必曾或必将从其中获得多大乐趣,事实上我这样做时确实能感到乐趣,而这已经是很大收获了。一旦一个人在事业上取得某种成就(而我们人人都巴不得能够这样),他所将面临的事务必然异常繁重,于是他也就得找点娱乐,以资排遣。对我来说,那种一打便又弹回,弹回便又再打的沙囊拍击,或者举起便又放下,放下便又再举的举重运动都不是什么乐趣。我宁愿到园中去锄锄杂草,锯锯木头,或把后院凉衣绳上的地毯拍拍干净。另外,我对一些聪明人设计发明出来的种种据说可以使人保持最佳工作状态的器械、“系统”等等,也都一概看不出多大妙处。如果我一定要从体育中寻点乐趣,那么我做这种运动时将不止是从义务观点出发;这种运动一定要具有某种体力竞赛性质,这样才能有具体的结果可得,明确的目标可循和强劲之敌可以应付。我将宁可去认真打上一局网球,也不愿对我们基督教国中的全部体操器械动一指头。我以为最能使人保持青春健壮和最有助于他适应平日生活斗争的因素再莫过于一副健全体魄,而竞赛活动就最能造成这种状态。当然一个人到了他的大学时代后期甚至出校以后再学体育也是有可能的;但那时不仅费用较高,身体也将不如过去灵便,加之种种杂务缠身,也会使你锻炼不成。因此一个人如果在大学一年级时不曾学到某种运动技巧,只怕他以后更难学到。&
[13]假如我再是大学一年级生,我一定要至少把一个方面的工作做好。今天回想起来,我从前所关心的只是能“交代过去”。我自信,在学业方面,我还不致完全像下面一位青年那样毫无抱负,因为不久以前他竟对我讲过,对他来说,何必要求满分,六十分也尽够了。但至少我没有在课程的某个方面竭尽自己的最大努力。事实是,几乎每个大学生,包括一年级生在内,在自己的学习上都有敷衍了事的毛病。不是做功课时浪费的时间过多,就是不能按时完成作业,因而即使做了,也是做得潦草马虎。大学一年级生当中十有八九拖欠作业。我甚至听到过这种说法,即落下功课正是妙计一条,因为如若不然,一个人岂不要多做不少功课?或许是妙计吧,但是这样匆忙赶出的东西一定会粗糙肤浅之极,几乎遮掩不住。当然我也认为,确有一些工作只要做得大体不差,也就是了。但是至少在某门功课上我总是应该费些时间认真思考,并竭尽全力将它做好。一个人日后在生活中要求事事精细确实也难办到;唯其如此,能够至少在一个时期把一件工作尽心竭力地认真做好,这样将来回忆起来,也总会不失为一种欣慰吧。&
[14]我一定要比过去更加努力去熟悉亲近我的授课老师。一般一年级生头脑中的老师往往是,他们只是些古怪家伙,有时倒还很有学识,但是他们对于每个学生则是既不了解,又乏同情。有些老师确实是这样的;我在一年级时的老师当中就有这样的人。那时我的认识是,这些老师我是越少麻烦他们越好,因而如果哪天侥幸他们竟因病未来或者有事出城,那真将是好事一桩,值得大大感谢。但后来我终于认识到,我的旧日老师——包括那些起初看来很难接近的老师——乃是极其可爱的人,不仅学识丰富,而且心地宽厚,乐于助人。这种隔膜的造成主要出自我这方面。我至今认为,我在大学期间的最大乐趣与最大收获便是我总算至少熟识了一位老师,而这件事给我带来的启示之大几乎胜过任何其他学习。如果我后来能和与我一道工作的男女同事也有更多的了解接触,那我所获取的教益又将何止目前这些!&
[15]假如我再是大学一年级生,我一定要一有机会就去听听名人讲演,因为这些人总会由于某种原因要到各个大学城来的。那时我手头常不宽裕,所以不常去听讲演,不去听音乐或看戏倒也不无理由。但现在我很惋借这种机会难再来了。过去我一直想听听亨利&瓦德&比契尔的讲话,但后来他真的来了,我却又嫌入场费过高而逡巡不前,想等下次再说。但这下次却永不来了,比契尔此后不久便逝世了。失掉聆听这样一位伟人讲话的机会实在是我大学生活中的一大憾事。&
[16]过去每逢我对刚入校的新生发表讲话时,我总是强调第一学年的第一要事便是学习——其余似乎都无关紧要;然而假如我再是大学一年级生,我一定要注意更多参加一些学生活动。另外我还认为,对于一年级学生来说,社交当中涉及到年轻女性的那一部分,则以推迟至以后几年为好。情感方面的事不妨等等。当然学习应当是最主要的,但也不该是独一无二的;一个一年级生如果除了上课之外再没有培养起一点别的兴趣,未必便是好事。一个只知钻书本的人将来在社会上往往不及一些活跃学生成就显著。曾经在毕业典礼上作告别演说的优秀学生日后在事业上并不一定能出人头地。这主要因为他们的兴趣过于狭窄,另外对人情世故太不了解。假如我再是大学一年级主,我一定要在正常学习之外至少培养一项爱好——以便使我在每日繁忙之余得到一点轻松,另外也好与其他人保持紧密联系。&
[17]至于这种业余爱好到底应是什么,当然只能视每个一年级生个人的情形而定。它可以是体育,如他本人对此擅长;也可以是宗教、演说或政治等等;但是不论哪种,我相信一个人总会因此而获益匪浅,只要这种爱好不仅使他能了解事,而且能了解人。&
[18]一个人能在大学里住上四年诚然是个可喜经历与绝好机会,只可惜我今生再无此福分了。我办过不止一桩错事,失掉过不止一次机会;但无论如何,我还是认为我之所得毕竟多于所失,因此即便我能再有机会把这一切重做一遍,我也许仍然缺乏头脑使自己比过去做得更好,所以一切也就只好听其自然了。
Unit 14 巨翅老人
[1]大雨连续下了三天,贝拉约夫妇在房子里打死了许许多多的螃蟹。刚出生的婴儿整夜都在发烧,大家认为这是由于死蟹带来的瘟疫,因此贝拉约不得不穿过水汪汪的庭院,把它们扔到海里去。星期二以来,空气变得格外凄凉。苍天和大海连成一个灰茫茫的混合体,海滩的细沙在三月的夜晚曾象火星一样闪闪发光,而今却变成一片杂有臭贝壳的烂泥塘。连中午时的光线都显得那么暗淡,使得贝拉约扔完螃蟹回来时,费了很大力气才看清有个东西在院子深处蠕动,并发出阵阵呻吟。贝拉约一直走到很近的地方,方才看清那是一位十分年迈的老人,他嘴巴朝下伏卧在烂泥里,尽管死命地挣扎,依然不能站起,因为有张巨大的翅膀妨碍着他的活动。
[2]贝拉约被这恶梦般的景象吓坏了,急忙跑去叫妻子埃丽森达,这时她正在给发烧的孩子头上放置湿毛巾。他拉着妻子走到院落深处。他们望着那个倒卧在地上的人,惊愕得说不出话来。老人穿戴得象个乞丐,在剃光的脑袋上仅留有一束灰发,嘴巴里剩下稀稀落落几颗牙齿,他这副老态龙钟浑身湿透的模样使他毫无气派可言。那对兀鹰似的巨大翅膀,十分肮脏,已经脱掉一半羽毛,这时一动不动地搁浅在污水里。夫妻二人看得那样仔细,那样专注,以致很快从惊愕中镇定下来,甚至觉得那老人并不陌生。于是便同他说起话来,对方用一种难懂的方言但却是一种航海人的好嗓音回答他们。这样他们便不再注意他的翅膀如何的别扭,而是得出十分精辟的结论:即认为他是一位遭到台风袭击的外轮上的孤独的遇难者,尽管如此,他们还是请来一位通晓人间生死大事的女邻居看一看。她只消一眼,便纠正了他俩的错误结论。
[3]她说:“这是一位天使,肯定是为孩子来的,但是这个可怜的人实在太衰老了,雷雨把他打落在地上了。”
[4]第二天,大家都知道了在贝拉约家抓住了一个活生生的天使。与那位聪明的女邻居的看法相反,他们都认为当代的天使都是一些在一次天堂叛乱中逃亡出来的幸存者,不必用棒子去打杀他。贝拉约手持着警棍整个下午从厨房里监视着他。临睡觉前他把老人从烂泥中拖出来,同母鸡一起圈在铁丝鸡笼里。午夜时分,雨停了。贝拉约与埃丽森达却仍然在消灭螃蟹。过了一会儿,孩子烧退醒了过来,想吃东西了。夫妇俩慷慨起来,决定给这位关在笼子里的天使放上三天用的淡水和食物,等涨潮的时候再把他赶走。天刚拂晓,夫妻二人来到院子里,他们看见所有的邻居都在鸡笼子前面围观,毫无虔诚地戏耍着那位天使,从铁丝网的小孔向他投些吃的东西,似乎那并不是什么神的使者,而是头马戏团的动物。
[5]贡萨加神父也被这奇异的消息惊动了,在七点钟以前赶到现场。这时又来了一批好奇的人,但是他们没有黎明时来的那些人那样轻浮,他们对这个俘虏的前途作着各种各样的推测。那些头脑简单的人认为他可能被任命为世界的首脑。另一些头脑较为复杂的人,设想他可能被提升为五星上将,去赢得一切战争。还有一些富于幻想的人则建议把他留做种籽,好在地球上培养一批长翅膀的人和管理世界的智者。在当牧师前曾是一个坚强的樵夫的贡萨加神父来到铁丝网前,首先重温了一遍教义,然后让人们为他打开门,他想凑近看一看那个可怜的汉子,后者在惊慌的鸡群中倒很像一只可怜的老母鸡。他躺在一个角落里,伸展着翅膀晒太阳,四围满是清晨来的那些人投进来的果皮和吃剩的早点。当贡萨加神父走进鸡笼用拉丁语向他问候时,这位全然不懂人间无礼言行的老者几乎连他那老态龙钟的眼睛也不抬一下,嘴里只是用他的方言咕哝了点什么。神父见他不懂上帝的语言,又不会问候上帝的使者,便产生了第一个疑点。后来他发现从近处看他完全是个人:他身上有一种难闻的气味,翅膀的背面满是寄生的藻类和被台风伤害的巨大羽毛,他那可悲的模样同天使的崇高的尊严毫无共同之处。于是他离开鸡笼,通过一次简短的布道,告诫那些好奇的人们过于天真是很危险的。他还提醒人们:魔鬼一向善用纵情欢乐的诡计迷惑不谨慎的人。他的理由是:既然翅膀并非区别鹞鹰和飞机的本质因素,就更不能成为识别天使的标准。尽管如此,他还是答应写一封信给他的主教,让主教再写一封信给罗马教皇陛下,这样,最后的判决将来自最高法庭。
[6]神父的谨慎在麻木的心灵里毫无反响。俘获天使的消息不胫而走,几小时之后,贝拉约的院子简直成了一个喧嚣的市场,以至于不得不派来上了刺刀的军队来驱散都快把房子挤倒的人群。埃丽森达弯着腰清扫这小市场的垃圾,突然她想出一个好主意,堵住院门,向每个观看天使的人收取门票五分。
[7]有些好奇的人来自很远的地方。还来了一个流动杂耍班;一位杂技演员表演空中飞人,他在人群上空来回飞过,但是没有人理会他,因为他的翅膀不是像天使的那样,而是像星球蝙蝠的翅膀。地球上最不幸的病人来这里求医:一个从儿时开始累计自己心跳的妇女,其数目字已达到不够使用的程度;一个终夜无法睡眠的葡萄牙人受到了星星的噪音的折磨;一个梦游病者总是夜里起来毁掉他自己醒时做好的东西;此外还有其他一些病情较轻的人。在这场振撼地球的动乱中,贝拉约和埃丽森达尽管疲倦,却感到幸福,因为在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里,他们屋子里装满了银钱,而等着进门的游客长队却一直伸展到天际处。
[8]这位天使是唯一没有从这个事件中捞到好处的人,在这个临时栖身的巢穴里,他把全部时间用来寻找可以安身的地方,因为放在铁丝网旁边的油灯和蜡烛仿佛地狱里的毒焰一样折磨着他。开始时他们想让他吃樟脑球,根据那位聪明的女邻居的说法,这是天使们的特殊食品。但是他连看也不看一下,就象他根本不吃那些信徒们给他带来的食品一样。不知道他是由于年老呢,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最后总算吃了一点茄子泥。他唯一超人的美德好像是耐心。特别是在最初那段时间里,当母鸡在啄食繁殖在他翅膀上的小寄生虫时;当残废人拔下他的羽毛去触摸他的残废处时;当缺乏同情心的人向他投掷石头想让他站起来,以便看看他的全身的时候,他都显到很有耐心。唯一使他不安的一次是有人用在牛身上烙印记的铁铲去烫他,他呆了那么长的时间动也不动一下,人们都以为他死了,可他却突然醒过来,用一种费解的语言表示愤怒,他眼里噙着泪水,扇动了两下翅膀,那翅膀带起的一阵旋风把鸡笼里的粪便和尘土卷了起来,这恐怖的大风简直不像是这个世界上的。尽管如此,很多人还是认为他的反抗不是由于愤怒,而是由于痛苦所至。从那以后,人们不再打扰他了,因为大部分人懂得他的耐性不像一位塞拉芬派天使在隐退时的耐性,而像是在大动乱即将来临前的一小段短暂的宁静。
[9]贡萨加神父向轻率的人们讲明家畜的灵感方式,同时对这个俘获物的自然属性提出断然的见解。但是罗马的信件早就失去紧急这一概念。时间都浪费在证实罪犯是否有肚脐眼呀,他的方言是否与阿拉米奥人的语言有点关系呀,他是不是能在一个别针上触摸很多次呀,等等上边。如果不是上帝的意旨结束了这位神父的痛苦的话,这些慎重的信件往返的时间可能会长达几个世纪之久。
[10]这几天,在杂耍班的许多引人入胜的节目中,最吸引人的是一个由于不听父母亲的话而变成蜘蛛的女孩的流动展览。看这个女孩不仅门票钱比看天使的门票钱少,而且还允许向她提出各色各样有关她的痛苦处境的问题,可以翻来覆去地查看她,这样谁也不会怀疑这一可怕情景的真实性。女孩长着一个蜘蛛体形,身长有一头羊那么大,长着一颗悲哀的少女的头。但是最令人痛心的不是她的外貌,而是她所讲述的不幸遭遇。她还几乎未成年时,偷偷背着父母去跳舞,未经允许跳了整整一夜,回家路过森林时,一个闷雷把天空划成两半,从那裂缝里出来的硫磺闪电,把她变成了一个蜘蛛。她唯一的食物是那些善良人向她嘴里投的碎肉球。这样的场面,是那么富有人情味和可怕的惩戒意义,无意中使得那个对人类几乎看都不愿看一眼的受人歧视的天使相形见绌。此外,为数很少的与天使有关的奇迹则反映出一种精神上的混乱,例如什么不能恢复视力的盲人又长出三颗新的牙齿呀,不能走路的瘫痪病人几乎中彩呀,还有什么在麻风病人的伤口上长出向日葵来等等。那些消遣娱乐胜于慰藉心灵的奇迹,因此早已大大降低了天使的声誉,而蜘蛛女孩的出现则使天使完全名声扫地了。这样一来,贡萨加神父也彻底治好了他的失眠症,贝拉约的院子又恢复了三天阴雨连绵、螃蟹满地时的孤寂。
[11]这家的主人毫无怨言,他们用这些收入盖了一处有阳台和花园的两层楼住宅。为了防止螃蟹在冬季爬进屋子还修了高高的围墙。窗子上也按上了铁条免得再进来天使。贝拉约还另外在市镇附近建了一个养兔场,他永远地辞掉了他那倒霉的警官职务。埃丽森达买了光亮的高跟皮鞋和很多色泽鲜艳的丝绸衣服,这种衣服都是令人羡慕的贵妇们在星期天时才穿的。只有那个鸡笼没有引起注意。有时他们也用水冲刷一下,在里面撒上些药水,这倒并不是为了优待那位天使,而是为了防止那个像幽灵一样在这个家里到处游荡的瘟疫。孩子还没到换牙时就已钻进鸡笼去玩了,鸡笼的铁丝网一块一块烂掉了。天使同这个孩子也是对其他人一样,有时也恼怒,但是他常常是像一只普通驯顺的狗一样忍耐着孩子的恶作剧,这样一来倒使得埃丽森达有更多的时间去干家务活了。不久天使和孩子同时出了水痘。来给孩子看病的医生顺便也给这位天使看了一下,发现他的心脏有那么多杂音,以至于使医生不相信他还像是活着。更使这位医生震惊的是他的翅膀,竟然在这完全是人的机体上长的那么自然。他不理解为什么其他人不也长这么一对。当孩子开始上学时,这所房子早已变旧,那个鸡笼也被风雨的侵蚀毁坏了。不再受约束的天使像一只垂死的动物一样到处爬动。他毁坏了已播了种的菜地。他们常常用扫把刚把他从一间屋子里赶出来,可转眼间,又在厨房里遇到他。见他同时出现在那么多的地方,他们竟以为他会分身法。埃丽森达经常生气地大叫自己是这个充满天使的地狱里的一个最倒霉的人。最后一年冬天,天使不知为什么突然苍老了,几乎连动都不能动,他那混浊不清的老眼,竟然昏花到经常撞树干的地步。他的翅膀光秃秃的,几乎连毛管都没有剩下。贝拉约用一床被子把他裹起来,仁慈地把他带到棚屋里去睡。直到这时贝拉约夫妇才发现老人睡在暖屋里过夜时整宿地发出呻吟声,毫无挪威老人的天趣可言。他们很少放心不下,可这次他们放心不下了,他们以为天使快死了,连聪明的女邻居也不能告诉他们对死了的天使都该做些什么。
[13]尽管如此,这位天使不但活过了这可恶的冬天,而且随着天气变暖,身体又恢复了过来。他在院子最僻静的角落里一动不动地呆了一些天。到十二月时,他的眼睛重新又明亮起来,翅膀上也长出粗大丰满的羽毛。这羽毛好像不是为了飞,倒象是临死前的回光反照。有时当没有人理会他时,他在满天繁星的夜晚还会唱起航海人的歌子。一天上午,埃丽森达正在切洋葱块准备午饭,一阵风从阳台窗子外刮进屋来,她以为是海风,若无其事地朝外边探视一下,这时她惊奇地看到天使正在试着起飞。他的两只翅膀显得不太灵活,他的指甲好像一把铁犁,把地里的蔬菜打坏了不少。阳光下,他那对不停地扇动的大翅膀几乎把棚屋撞翻。但是他终于飞起来了。埃丽森达眼看着他用他那兀鹰的翅膀扇动着,飞过最后一排房子的上空。她放心地舒了一口气,为了她自己,也是为了他。洋葱切完了,她还在望着他,直到消失不见为止,这时他已不再是她生活中的障碍物,而是水天相交处的虚点。
Unit 16 梦中儿女
孩子们爱听前辈小时候的故事,展开想象,试图构想出从未一见、传说中的叔公或老祖母是何模样。正是怀着此种心情,一天傍晚孩子们悄然走来将我围住,要我讲讲他们的曾祖菲尔德的情况。菲尔德住在诺福克郡的一座大房子里(此房比我和孩子们住的大100倍),那儿发生过一些悲惨事件——至少当地人大多这样认为——而孩子们又刚从民谣《林中孩子》里熟悉了那些事情。无疑,当年的孩子及其凶狠叔父的故事,直至“罗宾红胸鸟”的故事,都清楚地木刻于大厅的壁炉架上。后来竟有一个愚蠢的富人将其取下,代之以现代大理石,其上毫无故事可见。这时,女儿艾丽斯便显露出她爱母的一番模样,温柔之至,简直无从责备。然后我又说,他们的曾祖母菲尔德如何优秀虔诚,深为人人敬爱,虽然她并非这大房子的主人,只负责看管而已(但就某些方面而言,她也可称其房主)。真正的房主,较喜居住于更新颖时髦的宅第——他在附近乡下购有一座。不过她仍以主人姿态居于其中,多少保持其高贵风貌,虽然它后来日见衰败,几遭拆毁,一切原有的装饰被取走,搬至主人新家。它们经重新摆设,颇不协调;一如有人刚见威敏斯特大教堂的古墓,欲将其搬走,置于圣母堂金碧辉煌的客厅。此时儿子约翰笑了,仿佛在说:“那真愚蠢。”然后我说,在她去世时方圆数英里的所有穷人和一些贵族参加了她的葬礼,以此纪念,表达敬意。因为,她是一个非常优秀虔诚的女人,不仅对《圣经》中的《诗篇》烂熟于胸,而且能背出其大部分《新约全书》。这时艾丽斯两手一摊。我继续说,他们的曾祖母一度多么高大挺直,身材优美,年轻时被视为最善舞者——这时艾丽斯的小右脚不由自主地摆动着,见我面容严肃,方才停止——刚才我说,她被视为郡里最善舞者,直到患上称为癌症的大病,身子才被压垮,使她备受痛苦。可她良好的精神从不屈服,仍然挺立着,因为她是一个如此优秀虔诚的人。然后我说,在那座孤零零的大房子里她常如何独睡一室;如何认为午夜时分,在她寝室不远处将会出现两个幼儿的幽灵,在大楼梯上面上上下下,一声不响,而她却说“它们天真无邪,毫无伤害”;我当时如何害怕,虽有侍女陪睡,因为论优秀虔诚我不及她一半。可是那两个幼儿我从未亲眼一见。这时约翰睁大眼睛,极力现出勇敢的样子。然后我说,她对所有孙子孙女多好,每当假日便请我们去大房子玩,我尤爱独处数小时之久,凝视“十二恺撒”的古老半身塑像(他们一度为罗马帝王),直到大理石头像似乎再度复活,或我与其融为一体。我漫游那大宅,从无倦意,它房间众多,宽大空旷,帘帷破旧不堪,挂毯飘舞不停,橡木护壁板经过雕饰,镀金材料几被擦光。有时我漫步于旧式大花园,几乎将它独享,只偶有一园丁走过。桃子悬于墙上,但我从不摘取,因它们禁止食用,只偶尔例外。也因我更乐于漫步古老阴森的紫杉或冷杉之中,拾起红色浆果和冷杉球果,它们除供观赏外毫无用处;或者躺在清新的草地上,置身于花园美妙的气息里;或在培植柑橘的暧房中取暖,直至几乎产生幻想,以为自己在暖和舒适的房内也同柑橘和酸橙一道成熟;或在花园尽头观察鱼池里的雅罗鱼冲来冲去,不时可见一只阴沉的大狗鱼浮在水中央,默然无声,似在嘲笑它们笨拙的跳跃。——桃子、柑橘和类似吸引孩子的东西,尽管味美可口,但我更乐于上述忙中偷闲的消遣。这时,约翰狡诈地把一串葡萄放回盘中,未被艾丽斯觉察,他原打算与她分吃,现在两人似乎觉得不适,意欲暂时放下。然后我略为提高声调,说尽管曾祖母对所有孙子孙女无一不爱,但她对他们伯父的爱可谓尤甚,因为他英俊漂亮,年轻活泼,为我们众人之王。他不像我们有的人,在偏僻的角处闲荡,而是弄来最勇敢的马,爬上去——那时他也不过为一顽童,并不比他们大——骑着马一上午跑过半边郡,遇上猎出去就加入到他们中间。不过他也爱这古老的大房和花园,可老被关在里面他确也难受。他长大成人后既英俊又勇敢,人人赞美,尤以曾祖母菲尔德的赞美最甚。我的脚跛时,疼得走不动,他就背着我走数英里,因他颇比我大。后来他的脚也跛了,在他心烦痛苦时,恐怕我就没那么体谅,也忘了我成跛脚时他对我多么关心。他去世后不过一小时,我却觉得过了很久——这便是生死间的距离。他去世后,我初以为是一件大好事,可后来老念念不忘;虽然我没像有些人那样大声哭泣,难过万分——我想,假如我死了他会这样的——但我整日地怀念他,此时才知我一直多么爱他。我怀念他的仁慈,怀念他的暴躁,宁愿他复活,与其争吵(我们曾时时争吵),也不愿失去他——没有他我很难过,正如医生要锯掉他们可怜的伯父的脚时,他所感到的那样。这时孩子们都哭起来,问他们的悲哀是否因为伯父约翰而产生的。他们抬起头,求我别再讲伯父的故事,而讲讲他们已故的美丽的母亲。然后我说在漫长的7年里,我坚持不懈向可爱的艾丽斯&沃——求爱,虽然于希望中时时绝望。我向孩子们解释,少女的害羞、反对、克制意味什么,尽力使之明白。我忽然转向艾丽斯,见第一位艾丽斯的神态重现于她眼中,形象逼真,我真不知面前的是哪一个,那亮丽的头发是谁的。我站在那里凝目而视,见两个孩子渐渐模糊,不断消逝,最后极远处只留下两个悲哀的面容,一言不语,但奇怪的是我觉得他们仿佛在说:“我们不是爱丽斯的孩子,也不是你的孩子,我们也根本不是孩子。艾丽斯的孩子叫巴特鲁姆爸爸。我们什么也不是,只是梦罢了。我们仅仅是或许存在过的东西,必须在沉闷的忘川岸边焦急地等待数百万年,才会生存在世上,有了名字。”我顿时醒来,发现自己默然独坐于我的独身扶手椅里,先前竟酣然入睡,忠实的布里奇特一直陪伴在旁——但约翰&兰姆(或叫詹姆斯&伊利亚)已不复存在。
已投稿到: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人活着就是为了等死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