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系统里的非城市常住人口是指指什么?急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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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女方户口一直在娘家没动,而且是一直在村里的,那么只要派出所出具未迁移证明,并结合户口薄看看就可以了,不需要土地承包材料的。& && &&&这是你说的啊。请问未迁移证明是直接去她派出所开吗,还是要先在她村委开个什么介绍信啊。还有个问题啊?问题是户口本怎么对照了看呢。上面户别是家庭户口了03年换的新户口本。户口本最下面是无迁移没有迁移。我岳父岳母一栏多是粮农。除了未迁移要证明下,是不是还要注明03年户改之前是农业家庭户口啊。急等答复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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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还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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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你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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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去居委申请!!!如果批下来,就可以生!!!快去办吧!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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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办法,一个是到女方户籍地派出所打个户口无迁移证明,二是把户口薄更新为现在的户口薄。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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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户籍地派出所打个户口无迁移证明,然后女方女方户籍地村委做个农村居民认定就行了
电话:8工作日 8:30-17:00在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主持& :各位市民朋友、网友们: 大家好!很高兴来到“青岛政务网”与各位网友进行交流。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感谢大家多年来对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感谢“青岛政务网-网络在线问政”,为我们搭建了与广大市民沟通联系、交流意见、接受监督的平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富民强市的基础性工程,我们将围绕构建“和谐人口、诚信计生”,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欢迎大家就自己关心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话题发表看法,进行讨论交流,也欢迎大家就如何进一步搞好我市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
19:29:58]DD105970:现在社会上多传政府不久会放开生二胎政策,请问是真的吗?若是,何时可以? [
19:30:14]丁鲁省:这属不实之传。生育政策是计划生育工作的生命线,历来为大家所关心。中央对生育政策的态度非常明确,强调稳定现行的生育政策不动摇。最近,国家和省人口计生委明确表示,“十二五”期间,生育政策不会调整。 [
19:30:14]力量:丁主任你好,有传言说要放开第二个孩子的生育问题,请问是否有这个计划? [
19:30:27]丁鲁省:你好。关于生育政策的问题,我刚刚答复过。国家将坚持现行的生育政策不动摇,没有放开二胎生育的计划。 [
19:30:27]莫小宝:请问,非婚生育第一胎要处罚么?处罚多少? [
19:30:30]丁鲁省:按照《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在两个月内没有补办结婚登记的,要征收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城镇居民按照生育的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按照生育上一年度人均纯收入的一半征收社会抚养费。没有达到法定结婚条件生育第一个子女的,除城镇居民按照生育的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按照生育上一年度人均纯收入的一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外,不再批准其生育第二个子女。 [
19:30:30]123:丁局长,目前单方独生子女的可不可以生二胎,现在独生子女生二胎的政策是怎样的? [
19:30:34]丁鲁省:目前,按照《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的,不可以生育二胎。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女方年满30周岁,经夫妇双方申请,可以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
19:30:34]asdf:丁主任好,请问失业人员退休时的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基金由什么部门来发放? [
19:30:42]丁鲁省:《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企业职工中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由所在单位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失业人员由于退休时没有单位,目前没有政策。我们已经多次向省反映此问题,今后将继续向省汇报,争取早日解决。 [
19:30:42]yoyo:现在二胎政策有很多说法,想问问到底具体有没有相关文件 [
19:30:48]丁鲁省:关于普遍生育二胎政策没有相关条件规定,青岛市生育二胎的规定是依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执行的。 [
19:30:48]从未去过大草原的人:我要提问 [
19:30:51]丁鲁省:欢迎提问。 [
19:30:51]胶州市民:社会抚养费是不是应该按照违法人的实际收入征收啊,按照现有标准征收对于富人来说影响不大,这不是变相纵容富人超生吗? [
19:33:26]丁鲁省:社会抚养费征收应该严格按照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征收,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不能突破法律法规的规定。法律法规确定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基数是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具体的标准根据《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执行。只有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子女等特殊情况才可以按照实际收入水平征收社会抚养费。此外,违法生育的人员要取消政治荣誉,是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
19:33:26]怦然心动:请问丁主任,我想问一下,夫妻双方都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果超生一胎,是否两人都将失去工作或被单位炒? [
19:34:54]丁鲁省:按照《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市监察局的有关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符合生育政策违法生育子女的,根据生育子女的孩次和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
19:34:54]:没有准生证生子算不算违法? [
19:35:29]丁鲁省:此问题应该具体对待:(1)合法登记结婚的夫妇,没有到乡镇、街道办事处办理免费生育登记并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不属于违法生育。(2)符合结婚条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在60日内补办结婚登记的,不属于违法生育;在60日内没有补办结婚登记的,属于违法生育。(3)没有办理《生育证》而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是违法生育。 [
19:35:29]从未去过大草原的人:丁主任你好,青岛市是沿海开放城市,包括5个县级市经济都很发达,外来打工人口很多,流动性很大,请问我们是如何对这部分外来打工族进行计划生育管理? [
19:38:13]丁鲁省: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外来打工人员,我们一般称为流动人口。多年来,市人口计生委始终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采取了多种措施,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服务管理工作。今年,我们将继续进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理核查,加大对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的查处力度,加强户籍地和现居住地之间的相互联系,为流动人口提供更加丰富、优质的服务。 [
19:38:13]神采飞扬:心动啊这是太明确了的了,当然要开啊 [
19:38:42]丁鲁省:您的问题表述不具体,麻烦您表述再清楚一点。 [
19:38:42]青岛市民007:独生子女奖励问谁要?哪个部门? [
19:38:44]丁鲁省:您的这个问题表述不具体,麻烦您具体说明那一项奖励政策。 [
19:38:44]胶州小雪:请问现在我们的计生政策近几年内有没有可能调整?有一方独生子女的可以生二胎吗 [
19:41:27]丁鲁省:你好,这个问题我已经回答多次了。生育政策“十二五”期间不可能调整。一方是独生子女还是不能生育二胎。 [
19:41:27]神采飞扬:守时是美德 [
19:41:33]丁鲁省:谢谢。 [
19:41:33]王者:村计生主任的统筹工资何时达到村支部书记的80%?  [
19:43:04]丁鲁省:2006年,青岛市人口计生委、青岛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下发了《青岛市村(居)计生主任工资待遇发放规范》,明确规定农村村(居)计生主任的工资待遇须达到本村(居)村主任工资待遇的80%以上,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实行“区市统筹、直通车发放”。2007年12月,青岛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青发〔2007〕21号)明确规定,村(居)计生主任的工资应不低于村(居)支部书记的80%。2009年6月,青岛市委组织部、青岛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岗位待遇的意见,对村支部书记的岗位待遇进行了规范,其他村干部岗位待遇,由各市财政参照村党组织书记岗位待遇自行解决。 [
19:43:04]123456:请问丁主任,我和老公是同一个村的,我家只有我和妹妹两个女孩,妹妹嫁得远,我父母只能由我们赡养,我们一胎是个男孩,我到三十岁后能不能批二胎? [
19:43:42]丁鲁省:如果你们都是农村居民,且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按照照顾养老女婿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规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一是男方到有女无儿户结婚并在一年内迁入户口,与女方父母共同生活并履行赡养义务的,可以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女家姐妹数人的,只照顾一个。 [
19:43:42]我爱劳动:丁局长,一定要七点半才能回答吗 [
19:43:52]丁鲁省:是的,因为访谈系统7:30开放。欢迎你提出问题。 [
19:43:52]qingchunfeiyang:当前,我国的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人口红利不再是优势。很多专家呼吁放开生育二胎,您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允许生育二胎的可能性有多大? [
19:45:00]丁鲁省:人口老龄化是人类发展、社会进步、人民生活水平、健康水平提高的重要标志。人口老龄化与计划生育有一定的联系,但不是必然结果。西方国家不实行计划生育,但人口老龄化比我们严重的多。我们的老龄化是由于少儿人口下降,老年人口比例相对升高的结果,老年人口的总量并未增加。所以,我市目前处于“积极老龄化”阶段,也就是因少儿抚养比降低,更有利于社会财富的创造与积累,有利于集中财力建立社会养老保障。如果不实行计划生育,老年和少儿人口同时增加,社会负担加剧,反而即不利于经济社会发展,也不利于老龄化问题的解决。 [
19:45:00]dfff:局长请问,到国外生完小孩,再带回来,算不算钻计生政策的空子,能不能处罚?? [
19:45:21]丁鲁省:如果夫妻双方均为我国内地居民,在国外不符合国家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生育子女,属于违法生育,应按照有关规定和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处理。 [
19:45:21]想知道个结果:丁主任,您好,我是汉族,对象是回族,可以生二胎吗? [
19:45:31]丁鲁省: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1条第四项规定,“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才可以生二胎。 [
19:45:31]香草细语:丁主任你好,我是70年代第一批独生子女,当时的政策承诺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提高工资待遇 ,后来政策改动给与一次性的独生子女补贴,家父母都已经退休了,但是父亲属于社会退休的 范围,独生子女补贴无从领取。想请问丁主任,社会退休老人的独生子女补贴如何领取,在哪 领取呢。这个问题妈妈以前反应过,但是得到的答复都是向上反应。政府开放市政在线的平台 ,我代表所有类似问题的家庭向您咨询,盼望您的答复。谢谢!~~~ [
19:45:59]丁鲁省:《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企业职工中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支付一次性养老补助,社会退休人员由于退休时没有工作单位,目前没有涵盖在《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政策范围内。我们已经多次向省反映此问题,今后将继续向省汇报,力争解决。 [
19:45:59]下岗职工:您好丁主任,我是一名企业下岗工人,当时是买断工龄的,现在已达到退休年龄,但现在却领不到国家规定应该给予的“独生子女补贴”,向有关部门咨询反映过,但原单位和社会部门相互推委,直到现在问题也没能解决,现在自己很无助也很迷茫,毕竟这份补助对于一个下岗职工来说可不是一个小数目。请问丁主任,这份“独生子女补贴”,我们下岗职工到底能否领到?能的话,又应该到到哪里去领呢?希望领导能够予以解决,非常感谢!!  [
19:46:18]丁鲁省:您提到的问题前面已经回答过,请参阅前面的回答。 [
19:46:18]我爱劳动:如果没有工作,怎样办生育证? [
19:46:33]丁鲁省: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妊娠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证。申请办理生育证时应当提交生育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二)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证明; (三)已收养子女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 (四)具有本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证明。  [
19:46:33]胶州人:为什么这么多人问一方独生子女批二胎的事,真的要放开吗? [
19:46:45]丁鲁省:国家明确规定,要继续稳定现行生育政策。 [
19:46:45]JJ107077:呵呵 心动一直有侥幸心理,是不是如果只开一个,打算要二胎啊 呵呵 [
19:48:00]丁鲁省:此问题表述不清楚,请具体一点。 [
19:48:00]从未去过大草原的人:计划生育工作不能流于形式,要争抓实干,请问丁主任我们都有哪些具体措施,真正履行我们的计生监管职责。 [
19:48:49]丁鲁省:首先,感谢这位网友的对我们工作提出的建议,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党委、政府都高度重视,同样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也高度重视,近几年来,青岛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出台了很多工作意见,对区(市)、镇(街)和村(居)的工作进行了规范,精简形式上的东西,减轻了基层的工作负担,也提高了工作的针对性,突出了我们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核心,如我们先后开展遏制违法生育反弹的三项基本工作,开展了对出生人口的全面清理核查,托清了人口底数。出台了系列利益导向政策,让计划生育家庭享受到优先优惠,等等。 [
19:48:49]pucci:丁主任你好,请问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第二胎女方要过30岁才可以生么?谢谢! [
19:51:14]丁鲁省: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申请生育第二胎女方须年满三十周岁。 [
19:51:14]下岗职工:您好丁主任,我是一名企业下岗工人,当时是买断工龄的,现在已达到退休年龄,但现在却领不到国家规定应该给予的“独生子女补贴”,向有关部门咨询反映过,但原单位和社会部门相互推委,直到现在问题也没能解决,现在自己很无助也很迷茫,毕竟这份补助对于一个下岗职工来说可不是一个小数目。请问丁主任,这份“独生子女补贴”,我们下岗职工到底能否领到?能的话,又应该到到哪里去领呢?希望领导能够予以解决,非常感谢!!  [
19:51:24]丁鲁省:您提到的问题已经回答过,请参阅前面的回答。 [
19:51:24]胶州阳光: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到底可不可以申请生育二胎? [
19:51:50]丁鲁省: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的不可以申请生育二胎。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
19:51:50]想要生:尊敬的丁主任:我住的小区里经常有人说的干计划生育的,要进来核对信息,可我不敢开门,谁知道是真是假,我想提个建议,能不能改用别的方法?还有楼道里会贴一些计划生育宣传单,这都什么时代了,又多少宣传途径啊,建议也改改吧。 [
19:52:04]丁鲁省:信息采集是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一项基础工作,希望您能够理解和支持。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您的建议,考虑进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
19:52:04]胶州阳光:听说现在只要夫妻双方有一方是独生子女就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是真的吗? [
19:52:28]丁鲁省:按照《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只有夫妇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才可以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 [
19:52:28]防止老龄化:目前青岛市的老龄化程度如何,在全国处于什么水平,应该如何应对? [
19:58:25]丁鲁省:我市是全国人口老龄化比较严重的地区,目前年龄中位数38.9岁,平均年龄39.2岁。据我了解,目前我市人口老龄化排在全国前几位。应对老龄化是今后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一项重要任务,涉及到多个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 [
19:58:25]:我们是一个村的,还得迁户口?还得一年之内?我怎么看你们省里的那个条例上没写这些?难道青岛还另外加的这些规定? [
19:58:31]丁鲁省:你好。对不起,你的问题提的不清楚,希望你再次提问。 [
19:58:31]胶州阳光: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到底可不可以申请生育二胎? [
19:58:36]丁鲁省: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的不可以申请生育二胎。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
19:58:36]Linda:丁主任您好,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生育第二胎与头胎有时间限制吗? [
19:58:41]丁鲁省: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女方为再育的须年满三十周岁。 [
19:58:41]beibao:您好,我女友由于户口没有落下,所以我们现在还没有登记,但是她已经怀孕了,我想知道如果我们在孩子出生之前去办理了登记的话,还会不会罚款啊?谢谢! [
19:58:48]丁鲁省:如果你们在生育之前补办结婚登记的话,不属于违法生育,不予处罚。 [
19:58:48]想要生:尊敬的丁主任:我住的小区里经常有人说的干计划生育的,要进来核对信息,可我不敢开门,谁知道是真是假,我想提个建议,能不能改用别的方法?还有楼道里会贴一些计划生育宣传单,这都什么时代了,又多少宣传途径啊,建议也改改吧。 [
19:58:54]丁鲁省:此问题已经回答,请参阅前面的回答。 [
19:58:54]胶州阳光:看来很多人都想生二胎,一个孩子确实少点了,孩子很孤单 [
19:59:01]丁鲁省:这涉及到生育政策的问题,前面我们已经回答过了,请参阅前面的回答。 [
19:59:01]代表:计划生育把超生抓好就行了,能不能检查少点,计生干部太辛苦了,很多检查都没有实际意义,搞的大家整天不仅身体累,心理上也担惊受怕。 [
19:59:04]丁鲁省:感谢你的提问,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总抓手、指挥棒和工作导向。考核工作不仅仅是为了考核而考核,而是为了更好的稳定青岛市低生育水平,为了进一步增强党政领导对人口问题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相关部门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折不扣地完成好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当然,我们考核也存在不足的地方,我们近期一直在对考核模式进行完善和改进,对考核指标的设置将更为科学、重点更为突出,同时,我们将改进考核方法,采取网上监控、信息比对、信访举报、网络舆论等多种形式开展调查工作,尽量减少到基层的检查次数,降低基层负担,同时引导基层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充分发挥好考核导向作用、推进“和谐人口、诚信计生”建设,推动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
19:59:04]123456:二胎非农政策有没有变化?是否可以生育二胎? [
19:59:17]丁鲁省:没有变化,城镇居民除特殊情况之外,不能生育二胎。 [
19:59:17]qingchunfeiyang:主任好。当前计划生育工作检查很频繁,镇村也瞒报违法生育,您觉得应该怎样解决抓紧和抓好的问题? [
20:00:02]丁鲁省:感谢你的建议,考核的问题和刚才的一位网友提问的基本一样,我已经回答他了,关于瞒漏报的问题,我们也发现了,去年,我们与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有关文件,出台了部门间信息交流制度,定期交流人口信息,利用部门信息进行比对,查找人员瞒漏报现象,去年年底,我们还携带与部门的比对信息进行入户走访,查实了多例违法生育瞒漏报,从今年开始,青岛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展了出生清理核查活动,并出台了系列的政策,引导基层报实数,托清人口底数,对查实瞒漏报的,对有关人员追究了责任,今年,我们将继续加大这方面的措施,利用信息化实行部门信息实时比对,同时加大有奖举报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计划生育工作中来,减少乃至杜绝瞒漏报现象。 [
20:00:02]胶州阳光: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到底可不可以申请生育二胎? [
20:01:14]丁鲁省:《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才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条件,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的不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条件。 [
20:01:14]JJ107077:尊敬的丁主任:我建议,对于家里有钱,把法律法规视如粪土的人们,给予重罚,现在的惩罚力度太低了,特别是那些有钱的,仗着自己有俩钱,非得多生,有意思?一个字:罚的轻了! [
20:01:31]丁鲁省:谢谢你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关心,也谢谢你的社会正义感。关于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和程序问题,前面已经回答了,对高收入者也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征收社会抚养费。 [
20:01:31]熊:主任你好 现在都流行----有钱的老板生二胎,而且很多生二胎的老板,生育二胎的手续很合法,请问主任怎么看 [
20:02:06]丁鲁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违法生育就一定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发现有违法生育现象,欢迎你举报,我们一定认真负责对待。 [
20:02:06]旁观者清:丁主任,您好。您部门的2010年重点工作中提到:加大对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的处理力度,对情节恶劣的违法生育行为予以曝光,遏制违法生育反弹势头。青岛有么?怎么也没见曝光啊? [
20:02:20]丁鲁省:前面已经回答过,请参阅前面的回答。 [
20:02:20]旁观者清:丁主任,您好。您部门的2010年重点工作中提到:加大对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的处理力度,对情节恶劣的违法生育行为予以曝光,遏制违法生育反弹势头。青岛有么?怎么也没见曝光啊? [
20:04:56]丁鲁省:近来年,我们一直坚持对违法生育的党员领导干部依法依纪予以党纪政纪处理,并取消违法生育者政治荣誉。对违法生育的行为是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公示的。今年我市将通过新闻媒体和有关渠道加大曝光力度。 [
20:04:56]祝君好:现在农村生二胎的现象貌似很多,听说村里负责计划生育的很多是靠这个致富的。不知道青岛是不是也有这种现象? [
20:05:12]丁鲁省:你说这种现象,据我们掌握,目前在青岛地区还没有发现。 [
20:05:12]rrrr:准生证怎么办? [
20:05:28]丁鲁省:您提的问题比较笼统,如果是生育第一胎,应该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应当在生育前到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凭手册享受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服务。  [
20:05:28]孤陋寡闻:现在只能在一些街边的宣传栏里看见计划生育的宣传,而且都太旧,纸都霉了。能不能多搞些大家看的见的,新的,吸引人的宣传? [
20:06:10]丁鲁省:谢谢你反映的问题。我会责成我委宣传教育部门认真研究这个问题,在全市建设温馨化、人性化的宣传环境。 [
20:06:10]熊:主任你好现在都流行---有钱的老板生二胎,关键是这些有钱的老板生育二胎的手续都很合法,请问主任你怎么看? [
20:06:16]丁鲁省:你好,这个问题已经回答。谢谢 [
20:06:16]民革:主任,您好。现在社会处于老龄化,请问是否在未来两年内能够提倡城市居民生二胎? [
20:06:33]丁鲁省:目前,按照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夫妇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可以生育二胎。前段时间,国家人口计生委已经非常明确的指出,在十二五期间生育政策不会有改变。谢谢。 [
20:06:33]春回大地:丁主任您好。请问一下,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怎么办,到哪儿办理?谢谢! [
20:07:32]丁鲁省: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双方需向各自所在单位或一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中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20:07:32]大海:请问,失业人员退休后,是否应该由原单位发放一次性养老补助? [
20:07:50]丁鲁省:《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企业职工中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支付一次性养老补助,失业人员退休时由于没有工作单位,目前不在《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范围之内,我们已经多次向省反映此问题,今后将继续向省汇报,力争解决。 [
20:07:50]小市民:您好,丁主任,听说您抓工作很扎实,到了计生口,有何新动作? [
20:09:26]丁鲁省:谢谢你的鼓励。我到了人口计生委,目前主要是学习、调研、思考、研究这项工作。我简要的谈谈今后的思路:一是按照中央大政方针,结合青岛实际,把市委、市政府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二是建设“和谐人口、诚信计生”,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富民强市同步发展。三是研究更加科学有效的思路和方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四是把人口发展研究提上重要日程,为青岛“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实施提供人口决策支持。五是关注民生,以人为本,让自觉落实国策的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和利益。 [
20:09:26]春回大地:尊敬的丁主任,我已经申领了二孩《生育证》,但现在不想生育第二个子女了,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
20:09:48]丁鲁省: 如果子女年龄在14周岁以内,或母亲年龄在49岁以内,可以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根据《青岛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若干规定》,符合生育第2个子女条件,有生育能力,自愿不再生育,且已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由夫妻双方单位分别发给不低于500元的一次性奖励。所需经费,机关、事业组织从行政事业费中列支,企业从公益金中列支;城镇无业人员和农民的奖励费由户籍所在区市人民政府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负责兑现。   放弃生育第2个子女并获得有关奖励后,又要求生育第2个子女的,追回其已获得的奖励;再次申请放弃生育第2个子女的,按第一次办理放弃生育第2个子女的奖励标准,兑现奖励。  [
20:09:48]牟敏:丁主任你好:独生子女父母已从社会退休,一次性奖励政策至今没有落实,有单位的已在原单位发放,社会退休的就没有享受这个奖励。这与当年的政策不相符,太不公平了。请领导给予答复 [
20:10:02]丁鲁省:您的问题前面已回答过,请参阅前面的回答。 [
20:10:02]hh:领导您好,今年要搞人口普查。之前看到相关报道说为了保证统计数字的准确,鼓励有违法生育现象但子女未落户家庭配合普查,在处罚政策上会有相应的放宽?是这样吗? [
20:10:45]丁鲁省:你好,按照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违法生育的必须征收社会抚养费,据我们目前掌握来看,政策不会放宽。 [
20:10:45]民革:现在农村实行第一胎是女孩,还可以再要一个,这个不是提倡“重男轻女”的思想吗?而且农村孩子多是负担,为什么不是农村支能生一个,而城市可以生两个呢 [
20:13:12]丁鲁省:山东省现行的生育政策是从全省实际出发制定的,地方无权调整。 [
20:13:12]胶州市民:现在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 [
20:13:24]丁鲁省:《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   夫妻双方违法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双方各征收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至四倍社会抚养费。 违法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夫妻双方各征收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六至十倍社会抚养费。如果想了解更详细的信息,请登录市人口计生委政务网站查询。   [
20:13:24]999:丁主任你好,符合批生二胎条件,但是年龄不够,这样的应该怎么处罚? [
20:13:39]丁鲁省: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符合批生二胎条件,但女方未达到规定年龄,未经批准而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二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
20:13:39]熊:主任你好现在都流行---有钱的老板生二胎,关键是这些有钱的老板生育二胎的手续都很合法,请问主任你怎么看? [
20:13:55]丁鲁省:你好,这个问题我已经回答。谢谢! [
20:13:55]时尚的年轻人:丁主任你好:我们的事情如何解决?我是一名省外外来务工人员,夫妻2人已经外出5年啦 ,以前都是街道免费的办理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为啥今年必须让我们回老家办理啊?确实有困难,就不能像公安的暂住证那样可以再现居住地办理那样多方便。 [
20:14:15]丁鲁省:日,实施的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改变了原来许现居住地为流动人口办理婚育证明的规定。 [
20:14:15]随便:丁主任你好,我已经申请了二胎生育证,现在不想生了,该怎么办啊? [
20:14:24]丁鲁省: 如果子女年龄在14周岁以内,或母亲年龄在49岁以内,您可以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根据《青岛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若干规定》,符合生育第2个子女条件,有生育能力,自愿不再生育,且已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由夫妻双方单位分别发给不低于500元的一次性奖励。所需经费,机关、事业组织从行政事业费中列支,企业从公益金中列支;城镇无业人员和农民的奖励费由户籍所在区市人民政府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负责兑现。   放弃生育第2个子女并获得有关奖励后,又要求生育第2个子女的,追回其已获得的奖励;再次申请放弃生育第2个子女的,按第一次办理放弃生育第2个子女的奖励标准,兑现奖励。  [
20:14:24]大海108130:请问领导,听说:城镇户口的夫妻双方有一方是独生子就能要二胎,是不是确有此事啊,还有什么时间能执行啊 [
20:14:31]丁鲁省:只有双方都是独生子女才可以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 [
20:14:31]神采飞扬:看来计划生育宣传了好多,可能多民众还是不了解,方法、渠道需要改进 [
20:14:40]丁鲁省:我同意的你的说法。今后我们将认真研究宣传教育方式、方法、渠道等问题,让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家喻户晓。 [
20:14:40]地平线:人口控制是为和谐增长,可在基层推行重奖晚育,晚婚奖励可否不再要求? [
20:15:09]丁鲁省:对晚婚晚育进行奖励是《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明确规定,我们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执行。 [
20:15:09]失业人:失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的独生子女奖励费问题,希望政府抓紧制定政策尽快解决,这批人为数不少,急盼能早日解决,请丁主任费心督办,谢谢! [
20:15:27]丁鲁省:我们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只是政策的执行机构,我们将积极向省反映,力争解决。 [
20:15:27]ikk:丁主任,现在周围的朋友有不少超生的,尤其是有钱又有闲的,计划生育政策根本约束不住他们,您怎么看这种现象? [
20:15:45]丁鲁省:对于富人超生问题,他们虽然绝对数量不太大,但违法生育的社会影响非常恶劣。目前我们主要是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但部分人确是抱着“有钱不怕罚”的心态。要解决这个问题,除了加大征收力度外,还必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在法律上研究加强处罚,还要在社会舆论上进行谴责,让他们在自律的基础上,严格遵守法律。 [
20:15:45]鳴不平:请问丁主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另一方为少数民族的,是否可以生二胎? [
20:15:52]丁鲁省:对不起,您反映的此种情形不符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允许生育二孩的有关条款,因此不能生育二孩 [
20:15:52]临窗听雨:丁主任:你好!我是一普通育龄妇女,刚生育孩子一个半月,村计生主任就让我去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可我到医院去检查时,大夫说子宫恢复不太好,最好三个月以后再放环,这与你们的要求不一致,请问你们能否与卫生部门统一一下,在育龄妇女身体最适宜的时间落实长效措施?暨不影响妇女身体健康又不影响你们工作 [
20:16:05]丁鲁省: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定的、每个公民都应尽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同时,短效避孕措施存在使用不方便、容易造成意外怀孕等缺点。你刚生完孩子,处于生育旺期,到退出育龄期还有漫长的时间需要避孕,采用长效避孕措施是最简单、安全、有效的方法,所以尽快落实长效避孕措施既是响应国家号召,也是对自己身心健康负责的具体表现。如确因身体原因不适应放环,应当持县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证明,可以在计生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下选择落实其他避孕节育方法。 [
20:16:05]胶州宇宇:海员批二胎有什么政策规定,如何办理? [
20:17:35]丁鲁省: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六项规定,夫妻一方从事外海、远洋捕捞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
20:17:35]胶州帅气:丁主任你好,都说计划生育工作是天下第一难的工作,而现在的计生工作尤其难做,整天加班加点,能否适当提高计生干部的待遇,特别是镇级计生干部 [
20:18:21]丁鲁省:首先,感谢您对镇、村计生干部的关心和厚爱。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也是“天下第一难”的工作。在基层从事计划生育工作,面向育龄群众,搞好优质服务,工作确实很辛苦。对镇、村基层计生干部,我们一方面激励基层计生干部敬业奉献、争先创优、奋发进取,另一方面,在教育培训、干部选拔、工资待遇等争取相关政策,特别是确保村计生主任工资待遇不低于村支部书记的80%。镇级计生服务机构,列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认真落实好干部职工的政治和生活待遇。 [
20:18:21]yyy:市内四区符合什么条件的可以生两个孩子?据说有些人超生第二胎罚点款就可以报上户口,请问罚款的标准是什么? [
20:18:58]丁鲁省: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1)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2)经设区的市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3)曾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4)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5)夫妻一方从事矿工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6)夫妻一方从事外海、远洋捕捞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7)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 (8)夫妻一方因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9)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夫妻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均随前婚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女方为初育的须年满二十五周岁,女方为再育的须年满三十周岁。 关于交罚款就可以生育的说法是完全错误的。 [
20:18:58]随便:你好,我现在已经申请了二胎生育证,现在不想生了,应该咋办? [
20:19:07]丁鲁省: 如果子女年龄在14周岁以内,或母亲年龄在49岁以内,您可以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根据《青岛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若干规定》,符合生育第2个子女条件,有生育能力,自愿不再生育,且已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由夫妻双方单位分别发给不低于500元的一次性奖励。所需经费,机关、事业组织从行政事业费中列支,企业从公益金中列支;城镇无业人员和农民的奖励费由户籍所在区市人民政府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负责兑现。   放弃生育第2个子女并获得有关奖励后,又要求生育第2个子女的,追回其已获得的奖励;再次申请放弃生育第2个子女的,按第一次办理放弃生育第2个子女的奖励标准,兑现奖励。  [
20:19:07]moccab:请问丁主任,听说今年要全国人口普查了,对超生的孩子报户口有优惠政策吗?能少罚点款吗?谢谢! [
20:19:15]丁鲁省:你提的问题,刚才有一位网友也提问了,据我们掌握,目前没有你所说的政策。 [
20:19:15]随便:丁主任你好,我已经申请了二胎生育证,现在不想生了,该怎么办? [
20:19:20]丁鲁省: 如果子女年龄在14周岁以内,或母亲年龄在49岁以内,您可以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根据《青岛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若干规定》,符合生育第2个子女条件,有生育能力,自愿不再生育,且已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由夫妻双方单位分别发给不低于500元的一次性奖励。所需经费,机关、事业组织从行政事业费中列支,企业从公益金中列支;城镇无业人员和农民的奖励费由户籍所在区市人民政府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负责兑现。   放弃生育第2个子女并获得有关奖励后,又要求生育第2个子女的,追回其已获得的奖励;再次申请放弃生育第2个子女的,按第一次办理放弃生育第2个子女的奖励标准,兑现奖励。  [
20:19:20]tt108111:请问,夫妇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是否也可以生二胎? [
20:21:49]丁鲁省: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女方为初育的须年满二十五周岁,女方为再育的须年满三十周岁。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妊娠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证。 [
20:21:49]临窗听雨:请问领导:我们这里每年都让育龄妇女去参加一次健康查体,尽管是免费的,但我们觉得身体很健康,每年一次有点频繁,建议能不能2年或3年检查一次? [
20:21:56]丁鲁省:生殖健康查体是完全自愿的。 [
20:21:56]天涯108603:请问丁主任,我们小区里到处都张贴着违法生育举报信,非常影响环境卫生,你们也要考虑考虑其他部门的和老百姓的感受吧,能不能不要使用这样简单原始的办法了? [
20:22:06]丁鲁省:违法生育举报是解决违法生育瞒漏报的有效措施之一,我们将在宣传栏内张贴和入户发放,同时,加大在报纸、网站、电视等方面开展信访举报活动。 [
20:22:06]胶州帅气:丁主任你刚才提到了“和谐人口、诚信计生”的目标,计生工作就应该这样干 [
20:22:10]丁鲁省:谢谢 [
20:22:10]市南居民:请问独生子女费应该怎样、何时、在哪里领取? [
20:24:10]丁鲁省:职工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城镇无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支付。农民的独生子女奖励费由区市统筹直通车发放。 [
20:24:10]crazy:尊敬的丁局长:我的户口在香港中路派出所单位集体户上,我儿子出生后怎么随我落户呢? [
20:24:27]丁鲁省:这个问题应该咨询公安部门。 [
20:24:27]小丫头:丁主任您好!请问结婚后想要孩子该办理什么手续? [
20:24:36]丁鲁省:要去镇(街道)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你们可以在男女双方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镇(街道)计生办办理服务手册。在办理服务手册时,须携带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夫妻合照等证件资料。  [
20:24:36]三叶草:呵呵,这么多人咨询生二胎的事,看来人们的生育愿望还是挺高的,请问丁主任如何能破解国家政策和人们愿望之间的矛盾?谢谢 [
20:24:54]丁鲁省:生育政策调整的权力在中央,地方无权调整生育政策。 [
20:24:54]pucci:丁主任你好,我们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生育二胎后,子女未来在生育政策上还有什么优惠措施么,会不会他们以后就不能再生育二胎了啊? [
20:25:35]丁鲁省:只有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才可以照顾生育二胎,既然你的孩子有兄弟姐妹,不符合照顾生育二孩的条件。 [
20:25:35]天涯108603:2、 朋友(男)原来结婚有一个小孩,离婚后孩子归对方抚养,朋友今年准备再婚。请问结婚后朋友能不能再生养孩子,(女方没结婚过)还想请问女方能不能办理独生子女证? [
20:25:45]丁鲁省: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九项规定,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这种情况下,女方不能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20:25:45]同志:以前计生部门的网站太差。现在新的网站不错,已经有点体现副省级城市的地位了!但是还要再接再励。现在感觉网站眼色太多,有点花哨,不严肃。网站内容挺全的,但是还有很多栏目是空的,没内容!互动性质的栏目效果不好。等等等等,还有一些,需要继续改进。 [
20:26:14]丁鲁省: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网站现在正处于改版建设中,今后我们会进一步丰富网站内容,完善网站功能,真正把网站建设成一个为公众服务、展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形象的平台。 [
20:26:14]路过看看:丁主任,您好。有人说计划生育就管了公职人员,富人有钱,可以将违法的办成合法的,就是办不成,也能交得起钱;穷人更不怕,要钱没有,要命一条。就是公职人员怕丢饭碗,不敢生,这也挺不公平的。丁主任,这种现象该怎么杜绝啊?计生部门有什么措施么? [
20:26:53]丁鲁省:刚才我已经讲过,法律法规面前人人平等,违法生育就应承担法律责任。我们目前正在广泛发动群众有奖举报,欢迎你参与举报,我们将严肃认真对待。 [
20:26:53]胶州人:现在公安机关都不分农业非农业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中是不是也该改改对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规定? [
20:27:31]丁鲁省:您提的问题不很清楚,我想可能指的是生育政策吧?根据国家规定,具体的生育政策必须是省一级的地方性法规才能制定,青岛市无权修改。请您理解。 [
20:27:31]丁主任的老兵:我是一名平度市公务员,想生二胎。请问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
20:27:38]丁鲁省: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二)经设区的市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三)曾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五)夫妻一方从事矿工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六)夫妻一方从事外海、远洋捕捞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七)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 (八)夫妻一方因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九)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
20:27:38]路过看看:丁主任,您好。有人说计划生育就管了公职人员,富人有钱,可以将违法的办成合法的,就是办不成,也能交得起钱;穷人更不怕,要钱没有,要命一条。就是公职人员怕丢饭碗,不敢生,这也挺不公平的。丁主任,这种现象该怎么杜绝啊?计生部门有什么措施么? [
20:27:56]丁鲁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违法生育的人一律依法处理。公职人员、党员干部还要进行党纪政纪处理。 [
20:27:56]胶州小宇: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希望既要抓好计生政策宣传,也要加强生理卫生和生育知识的宣传。 [
20:28:07]丁鲁省:谢谢你的建议,我们今后既要改进宣传教育,更要加强宣传教育,既要宣传政策法规,也要宣传科普知识。 [
20:28:07]飘:我们两口子都是独生子女,请问可以生二胎吗?如果可以,需要什么条件呢? [
20:28:10]丁鲁省:可以生二胎,生育二胎时一是女方需年满30周岁,二是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妊娠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证。申请办理生育证时应当提交生育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一)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二)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证明; (三)已收养子女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 [
20:28:10]胶州人:现在的奖励扶助金一个月才60块钱,现在物价这么高,能不能适当提高? [
20:28:24]丁鲁省:你说的奖励扶助金,是国家出台的一项惠民政策,体现了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照顾,国家已经在2009年提高了一次扶助金额,你提的建议我们将积极向国家反映。 [
20:28:24]haha:母亲单位已经解散,没有单位了,母亲已经退休。请问计划生育一次性补贴找谁来领?如何领取? [
20:28:30]丁鲁省:此问题前面已回答过,请参阅前面的答案。 [
20:28:30]工人:请问我们是工厂改制前退休的工人,到现在没有领到独生子女养老补助金,进行仲裁后上级主管也不赔付,四方法院说不属于劳动争议案,驳回起诉,上诉到中院,如果中院驳回上诉怎么办?本来就属于我们的钱,还要通过走法律程序才能拿到吗? [
20:29:59]丁鲁省:您的问题表述不清楚,相关政策问题请向青岛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处咨询。电话:。 [
20:29:59]一群人:听说一方为独生子女,可以申请批二胎,不知有没有这个政策? [
20:30:18]丁鲁省:《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才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条件,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的不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条件。 [
20:30:18]金胶州:主任你好:我们基层的计生工作确实有难题啊 ,是不是我们没有执法部门的原因。例如;农业 、林业、渔业等部门都有专业制服及派出所为啥计划生育就没有呢?如果我们有自己的执法机构会不会局面有所改变。 [
20:32:02]丁鲁省:有没有制服不是执法部门的标志,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就是行政执法部门。 [
20:32:02]:请问丁主任:我和我对象已经结婚10年了,均为初婚,直到现在没有生小孩,如果现在我们抱养一个,以后自己可不可以再生育? [
20:32:47]丁鲁省:可以再生育。一是要依法抱养(有抱养证),二是再生育女方要年满30周岁。 [
20:32:47]三国:你好,市南户口,已有一男孩子,婚外生育一孩如何罚款? [
20:32:51]丁鲁省:按照《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四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
20:32:51]胶州宇宇:丁主任您好,听说在人口普查时可以把超生的孩子的户口落上,不用缴罚款,有这样的好事? [
20:33:01]丁鲁省:你好,我想告诉你的是违法生育就一定要承担法律责任。这一点不会改变。 [
20:33:01]祝君好108983:尊敬的丁局长,我怎么就没看到生育举报信之类的宣传纸,是不是张贴范围不同? [
20:33:22]丁鲁省:我市违法生育有奖举报工作已经开展了多年了,每年要求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在公开宣传栏张贴,同时要求入户发放,可能因为某种原因,没有发到你本人手中, 你可以到当地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了解一下。同时,也欢迎你积极举报违法生育现象。 [
20:33:22]王局:请问丁主任,如果一方为独生子女一方为少数民族生育了二胎 罚款按什么标准处罚,有没有可能只罚一方 [
20:34:37]丁鲁省: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 你说的这种情况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三至四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
20:34:37]:丁主任你好,私生子如何处罚? [
20:34:50]丁鲁省: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四条规定,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二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 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并不再批准其生育第二个子女。 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四倍征收社会抚养费;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有本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的情形,其年实际收入高于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以年实际收入为基数计征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五条规定,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六倍以上十倍以下征收社会抚养费。 有前款规定的情形,当事人年实际收入高于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根据情节轻重,按照其年实际收入的六倍以上十倍以下征收社会抚养费。  [
20:34:50]经济基础:丁主任:目前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父母奖励的项目过多,奖励标准底,能否把内容规范一下,提高奖励标准? [
20:35:37]丁鲁省:我市一直高度重视奖励优惠和扶持救助工作,不断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我们将进一步整合现行的奖励政策,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各项优先优惠力度,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独生子女待遇会不断提高。 [
20:35:37]普通老百姓:请问丁主任,有些人都躲到其他地区生二胎,然后趁人口普查时再落户,人口普查时政策能松动吗? [
20:35:46]丁鲁省:据我们掌握,没有你所说的有关政策松动。 [
20:35:46]qqqq: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是否可以生二胎?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
20:35:54]丁鲁省: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
20:35:54]yyy:超生的罚款标准? [
20:36:34]丁鲁省:这个问题前面已经回答,由于时间关系,不能再详细回答,请参考前面的答复。 [
20:36:34]胶州心语:请问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上今后有什么新措施? [
20:36:55]丁鲁省:我们将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一方面继续进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理核查;完善户籍地和现居住地的联系;加大对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的查处力度。另一方面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便民维权工作,努力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为流动人口提供更加丰富、优质的服务。希望广大市民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
20:36:55]普通老百姓:请问,我是城镇户口,能生第二胎吗?如果非常想生第二胎,得交多少社会抚养费? [
20:37:48]丁鲁省:符合省条例规定的生育条件才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
20:37:48]朱金燕:丁主任您好:请问青岛市对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且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符合相关条件的夫妻,每人每年给予 1200元或 960元扶助金。平度市有没有这项政策 。 [
20:40:21]丁鲁省:有这项政策,具体你可以到当地的人口计生部门询问。 [
20:40:21]三公主:丁主任,防止偷生,重点在于关口前移预防,而不是事后处罚。否则与计生政策相违背。重点抓预防早发现,信息网络的建立很重要,事后的处罚必须罚得倾家荡产,不然的话不可能控制住。 [
20:40:31]丁鲁省:你所反映的要加强信息化建设非常正确,我们正在全力强化信息化建设力度,早日实现对部门间生育信息的实时传输和比对。对违法生育的处理的我们将严格落实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 [
20:40:31]我心飞扬108521:当前,我省二胎生育政策规定,女方须要年满30周岁。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妇女在办理二胎证之前几个月就怀孕了,特别是有的身体不好,如果流产后可能导致不孕,能不能按照以人为本的思想,允许他们生育? [
20:40:39]丁鲁省:按照省条例的规定,生育二孩必须在妊娠之前办理生育证。个别因医学原因怀孕不宜流产的,可以作为个案处理。 [
20:40:39]黄岛人:丁局长您好,我是黄岛的居民现在社会上违法生育的很多,主要一点是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太低,政府能否考虑根据现在的生活水平提高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盼回复 [
20:40:48]丁鲁省: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由《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倍数,按所在区市上年度人均收入计算的。我们青岛市无权规定征收标准。但对你反映黄岛区违法生育问题我们会充分关注。 [
20:40:48]丽丽:丁主任你好,我想问一下现在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都有什么奖励? [
20:40:56]丁鲁省: 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凭证享有以下优惠待遇和奖励:   (一)从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当月起至子女年满14周岁止,每月给予不少于13元的奖励费。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50%。机关、事业组织从行政事业费中 列支;企业从公益金中列支;城镇无业人员和农民的奖励费由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兑现,确有困难的,由区市财政予以适当补贴;   (二)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后加发本人标准工资5%的退休金,加发后超过100%的部分不予计发,其经费从原工资渠道列支。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 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本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三)独生子女的医药费、就读普通中小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杂费和普通高中、职(农)业高中的学费,可按有关规定由独生子女父母所在单位报销;   (四)未成年独生子女死亡的,可给予其父母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补助,所需经费按本条第一项规定的渠道列支。 此外,农村的双女户可以享受奖励扶助政策。 [
20:40:56]:局长好,请问婚后想要孩子该办如何手续? [
20:41:01]丁鲁省:要去镇(街道)计生办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你们可以在男女双方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镇(街道)计生办办理服务手册。在办理服务手册时,须携带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夫妻合照等证件资料。  [
20:41:01]爱心:丁主任你好。失业人员退休独生子女费谁给? [
20:41:07]丁鲁省:您的问题前面已经回答,请参阅前面的答案。 [
20:41:07]静怡:丁主任 :您好!请问独生子女成年后意外死亡,但这个时候父母年龄大了不能再生育了,国家对已经做出贡献的独生子女父母给予什么补偿?或者说如何解决他们晚年的养老问题?  [
20:41:13]丁鲁省: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
20:41:13]老怨:丁主任我们强烈要求年内政府为失业职工(已退休独生子女父母)的一次性养老金买单。不然年内我们将联合组织大规模上访,直至解决为止。 [
20:41:27]丁鲁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是执法部门,不是制订法律政策的部门。您提到的问题我们将继续向上级反映,力争解决。 [
20:41:27]黄岛109401:计生工作愈来愈不好做,计生干部辛苦了。建议在提高服务的同时必须加大处罚力度,不然社会上超生现象会越来越严重。 [
20:41:31]丁鲁省:谢谢你的建议。加大处罚力度需要法律法规作出规定,我们必须依法行政。 [
20:41:31]666:丁主任好,请问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可以要二胎吗?谢谢 [
20:41:47]丁鲁省:可以生育。这个问题已经回答,由于时间关系不能详细答复。请参考上面的答复。 [
20:41:47]市北人:丁主任:您好!我想请问独生子女成年后意外死亡,政府对独生子女父母有什么救助? [
20:42:02]丁鲁省: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 [
20:42:02]失业人员:您好,丁主任。国家制定计划生育政策时,作为公民我们无条件的服从,但当时并无在岗与下岗之分,为什么现在到了应该享受政策待遇的时候,却因为身为下岗职工而无从领取此笔独生子女奖励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目前对上述情况并未覆盖,请问,丁主任,政府对下岗失业人员的独生子女奖励补贴政策什么时候才能给予落实,并且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像我一样的人员不在少数,希望政府能给尽快落实解决,不可一味推诿“研究”,因小失大,有失民心。盼望领导给予解决,非常感谢 [
20:42:25]丁鲁省:您的问题前面已经回答过,请参阅前面的回答。 [
20:42:25]神采飞扬:对违法生育的清理清查问题,我觉得青岛市计生委走入了误区,问题的根本不在于瞒漏报,而在于如何减少杜绝违法生育的发生。青岛市有立法权的,可否立法规定对违法怀孕的只要身体条件符合条件,镇政府可以代签流引产知情同意书,对个别出现并发症、后遗症的按相关规定处置,请答复 [
20:43:51]丁鲁省:目前没有这样规定。你所提出的意见我们将认真研究。 [
20:43:51]野兔JJ:最近,计生委出台了关于实施“强基提质”工程的意见,其中提到“各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积极争取镇(街)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任职五年以上享受副镇级待遇的政策”。请问应该到什么地方争取,听说编制审批权在青岛组织人事部门,计生委能帮助争取一下吗? [
20:43:56]丁鲁省:你好,为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实施“强基提质”工程的指导意见》(国人口发〔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最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下发了《关于实施“强基提质”工程的意见》,在加强人口计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引导和鼓励各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组织、人事等部门的支持,对镇(街)计生办主任任职满五年以上的享受副镇(街)级待遇的政策。同时,我们也积极到市有关部门争取支持。 [
20:43:56]很高兴:尊敬的丁局长,您好。愿我市的计生事业在您的带领下越来越好,真正做到“和谐人口,诚信计生”。 [
20:44:34]丁鲁省:谢谢您对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关心。 [
20:44:34]朱金燕:丁主任:我老公是2级残疾,他是独生子我不是,我们都是崂山区非农户口,第一胎生了个男孩,请问可以生二胎么? [
20:44:41]丁鲁省:根据政策规定,你这种情况不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
20:44:41]三公主:经常听周边人家说某某生二胎,大家都很羡慕,觉得偷生很关荣,有本事的表现,现在偷生最多的是做买卖的,罚俩钱无所谓就合法了。一般老百姓生不起,这其实是社会的不公平。而且这种现象愈演愈烈,与和谐社会不想符。请问领导怎么看 [
20:44:52]丁鲁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违法生育人员将一律依法处理,今后,我们将加大对违法生育的处理力度。 [
20:44:52]胶州心语:请问在提高育龄妇女保健方面都有那些免费措施和办法?关键要落实到位。 [
20:45:36]丁鲁省:对农村和城市无业已婚育龄妇女每年免费提供一次生殖健康查体;检查项目包括1.妇科检查、阴道分泌物常规化验检查、宫颈脱落细胞学检查、乳房检查、妇科B超检查等 [
20:45:36]一青松:丁主任你好 请问社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费什么时间能发放 希望政府尽快给以解决 我们响应号召只生一个 不管再哪退休都应一样 还有的地方生多个政府凡而不管 还是希望尽快解决我们的独子奖励费  [
20:45:43]丁鲁省:您的问题前面已经回答过,请参阅前面的回答。 [
20:45:43]邱天108517:丁主任您好:我是一名外出打工人员,请问一下,婚育证明怎么办理,办好后交给那个单位?谢谢! [
20:45:50]丁鲁省:您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外出打工前,应当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如果您已经结婚,办理《婚育证明》还应当出示《结婚证》。您到现居住地后,将《婚育证明》交给现居住地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查验就可以了。 [
20:45:50]胶州虹虹:我的户口在江苏省,超生的第二个孩子的户口也落在江苏省,已在江苏省缴了罚款,我丈夫户口在胶州,我还办理了流动人口证,为什么胶州还要再罚款,请问依据是什么? [
20:46:04]丁鲁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非户籍地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取得户籍地的同意。如果江苏在征收你丈夫的社会抚养费之前没有征求胶州的意见,程序违法。 [
20:46:04]关注的人:丁主任,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很好,可能是升平苑就因为计划生育问题被取消省文明称号,一个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都不能执行好的单位怎么能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呢 [
20:46:21]丁鲁省:谢谢你的支持。我们将继续严格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 [
20:46:21]冰:您好丁主任,我想问一下准生证如何办理?我(女)是青岛市集体户口,我对象是外地农业户口办理准生证该如何办理呢?都需要什么资料? [
20:46:29]丁鲁省:你所说的准生证现在已经不存在,现在生一孩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你们可以在你或你对象的户籍所在地镇(街道)计生办办理服务手册,办理时需携带另外一方户籍地所在的镇(街道)出具的婚育证明信和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夫妻合照等证件资料。  [
20:46:29]胶州民生:丁主任您好!刚才有人提到您说的“和谐计生”是不是说利用行政手段遏制超生消弱了啊? [
20:47:27]丁鲁省:我们所要构建的“和谐人口”,是指和谐社会首先要以和谐人口为基础,讲求的是人口与自然、经济、社会、环境的和谐。不意味着管理力度的放松,而是更加追求科学有效的管理,更加优质的服务。 [
20:47:27]我心飞扬108521:当前,在违法生育处理问题上几乎都是按照上年人均收入征收的,即使这个家庭是经商开企业很有钱的,所以有的很嚣张说是“养个孩子比养个够便宜”。如何加大对富人的罚款处理? [
20:47:42]丁鲁省: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不能突破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
20:47:42]猪吃老虎:独生子女补贴才6.5元/月,基本上等于没有,什么时候能提高啊? [
20:48:27]丁鲁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是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自愿终生只要一个孩子的父母的奖励,据我了解,最早是5元钱,后来修改成6.5元/月/人。您的建议很好。 [
20:48:27]我爱劳动:请问独生子女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貌似不是很高,我想,如果能提高此费用,说不定会有部分人主动计划生育。 [
20:48:36]丁鲁省: 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凭证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从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当月起至子女年满14周岁止,每月给予不少于13元的奖励费。 您的建议很好,我们将进一步做好这方面的工作。 [
20:48:36]一青松:有些地方超生了许多孩子现在张大了 都来城市 政府还给许多许多的优待政策 政府应该只给一胎的孩子优惠政策才对 其他的不罚就不错了 希望政府按政策办事  [
20:48:55]丁鲁省:我们非常同意您的观点,我们将积极完善社会经济政策,使少生孩子的得到更多实惠。 [
20:48:55]热心市民:人口和计划生育既然是一项国策,能否在社会公共资源的家庭分配上出台限制措施,比如住房上不能谁有钱就可以随便买房子,按照家庭不得多于多少面积和少于多少面积进行限制应该更有力度,否则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的弱化将会使30年的努力付诸东流。其他诸如教育资源、水资源、能源等都可以通过国家和地方立法来实现,我市准备今年推出什么强有力的措施呢? [
20:49:11]丁鲁省:你提的意见很有建设性。我们现在正在通过完善相关的经济社会政策,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问题。谢谢! [
20:49:11]朱金燕:我的问题在哪里查回复呀 [
20:49:53]丁鲁省:谢谢,您提的问题能否再具体一点。 [
20:49:53]胶州居民:在线访谈的形式确实不错可以跟领导在线交流,2010年计划生育惠民生,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广大群众怎样得到优惠? [
20:50:38]丁鲁省:我市将继续全面落实好国家出台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特别扶助制度两项制度和省出台的晚婚晚育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独生子女低保补助制度等五项制度,并提高了独生子女奖励费标准。我市出台了城镇独生子女的医药费和就读普通中小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杂费和普通高中、职(农)业高中的学费由单位报销制度,建立了计划生育公益金和节育手术关爱金制度。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独生子女报销比例增加5个百分点;在全国率先建立了比较完备的生育保险制度,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合法生育的产妇产假工资纳入保险范围;农村低保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女家庭差额领取农村低保金后,每人每年增发400元专项生活补助金等,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全市正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各项优先优惠,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独生子女待遇会不断提高。 [
20:50:38]临窗听雨:丁主任:尽管你们说生殖健康查体是自愿的,但我们村计生主任说健康查体率要达到90%以上,否则上级检查要扣分,请问这怎么解释? [
20:51:00]丁鲁省:生殖健康查体是近年来政府为进一步提高我市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水平出台的一项措施,由政府出资免费为育龄群众提供的,因此没有任何考核指标 [
20:51:00]无助的失业人员: 丁主任我们强烈要求年内政府为失业职工(已退休独生子女父母)的一次性养老金买单  [
20:51:05]丁鲁省:您的问题前面已经回答过,请参阅前面的回答。 [
20:51:05]无助的失业人员: 丁主任我们强烈要求年内政府为失业职工(已退休独生子女父母)的一次性养老金买单  [
20:51:10]丁鲁省:您的问题前面已经回答过,请参阅前面的回答。 [
20:51:10]祝君好:丁主任您好,请问你们是如何做到“和谐人口”的? [
20:51:28]丁鲁省:关于这个问题,前面我们已经做过回答。谢谢! [
20:51:28]SDDF:请问如果育龄妇女政策外妊娠,工作做不通如何处理 [
20:51:32]丁鲁省:按照国家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对于违法生育人员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
20:51:32]无助的失业人员: 丁主任我们强烈要求年内政府为失业职工(已退休独生子女父母)的一次性养老金买单  [
20:51:39]丁鲁省:您的问题前面已经回答过,请参阅前面的回答。 [
20:51:39]一青松:提交内容 丁主任我们强烈要求年内政府为失业职工(已退休独生子女父母)的一次性养老金买单 [
20:51:44]丁鲁省:您的问题前面已经回答过,请参阅前面的回答。 [
20:51:44]一生平安:丁主任您好:请问我们社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费何时能够发放,真的希望政府能够尽快的给我们解决。盼!盼!盼!谢谢! [
20:52:21]丁鲁省:您的问题前面已回答过,请参阅前面的回答。 [
20:52:21]王局:强烈要求政策灵活,以人为本,象双方都符合单边政策的应该制定相应的政策,比如一方为少数民族一方为独生子女 [
20:52:29]丁鲁省:谢谢,你的建议很有建设性,我们将认真研究,并向省反映。 [
20:52:29]冰: 您好丁主任,我想问一下准生证如何办理?我(女)是青岛市集体户口,我对象是外地农业户口办理准生证该如何办理呢?都需要什么资料?  丁鲁省: 你所说的准生证现在已经不存在,现在生一孩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你们可以在你或你对象的户籍所在地镇(街道)计生办办理服务手册,办理时需携带另外一方户籍地所在的镇(街道)出具的婚育证明信和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夫妻合照等证件资料。  [ 20:46] 您好我还想问一下,如果在我户口所在地办理服务手册,孩子户口能跟我落到一起吗?如果不能的话,孩子户口该怎么办?落在哪里? [
20:53:45]丁鲁省:孩子落户属于公安的范围,建议你到公安部门咨询。 [
20:53:45]胶州人:请问丁主任,计生部门对已违法怀孕的妇女做不通思想工作后,还有什么有力措施让她去做流引产手术? [
20:53:56]丁鲁省:请继续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以情感人。 [
20:53:56]黄岛人:丁局长您好,你的答复我看到了,我所说的违法生育不光是黄岛,是现在社会上普遍的现象,上级定的标准低的话,是否应该向上提意见 [
20:54:31]丁鲁省:是的。我们对有关问题将认真向上级反映。谢谢! [
20:54:31]熊:主任你好现在都流行---有钱的老板生二胎,关键是这些有钱的老板生育二胎的手续都很合法,请问主任你怎么看? [
20:56:10]丁鲁省:关于这个问题,刚才我已经回答。谢谢 [
20:56:10]交流109575:现在镇上的计生服务站很多都是虚有其表,牌子好看,内容不怎么样。平时都每人去,也没有人愿意去。听说以前政府实事还给配过设备搞过建设,但是效果没看见!资源浪费! [
20:56:28]丁鲁省:非常感谢您对服务站的关心,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镇街服务站的质量管理,提高技术服务水平 [
20:56:28]曾经:丁主任您好,我想问下,育龄妇女生育后是否必须上环,上环后意外怀孕后该怎么处理。 [
20:56:37]丁鲁省:我们鼓励采取长效节育措施。对带环怀孕的,我们将提供免费服务。 [
20:56:37]孤舟蓑笠翁:对违反计划生育的人的打击力度要更强一些!青岛计生委要给基层撑腰! [
20:57:31]丁鲁省:违法生育的处理要依法进行,不能突破法律的规定。 [
20:57:31]三叶草:这种在线访谈的模式真的挺好,大家都可以开诚布公的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期待下次的交流。 [
20:57:54]丁鲁省:谢谢。 [
20:57:54]丁鲁省:谢谢。 [
20:57:54]闲人:你好丁主任,先生孩子,再办准生证可以吗? [
20:58:25]丁鲁省:生育第二胎必须要妊娠之前办理生育证。 [
20:58:25]小丫头:辛苦了,谢谢您的答复!请问晚婚晚育的双方真的可以享受14天婚假和60天产假吗(去除国家法定婚假和产假后)?该怎样跟单位申请呢? [
20:58:56]丁鲁省: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
20:58:56]孙涛:尊敬的丁主任,你好,我想问一下,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是怎么计算的? [
20:59:46]丁鲁省:您的问题已经回答过,请参阅前面的回答。 [
20:59:46]民革:多生孩子是否是农村人、有钱人、名人的特权?我们普通老百姓就要忍受老龄化带来的种种弊端? [
21:00:15]丁鲁省:生育权人人平等。任何人违法生育都要依法处理。 [
21:00:15]交流108771:前段时间,陪对象去你们在徐州路上的什么科学技术所做检查。但是很失望。环境生硬、人更硬!也对,咱是求着来检查的!下次坚决不来了! [
21:00:47]丁鲁省:我们将努力改变工作环境和条件。 [
21:00:47]SDDF:请问农村居民如何界定 [
21:01:09]丁鲁省:农村居民是指长期在农村生活居住,户口依法登记在村民委员会,依法承包经营分配农村土地(包括田、土、山、水等)或不以投资为目的连续承包经营投标土地5年以上且没有转包,并且确实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
21:01:09]无助的失业人员:请问丁主任,&山东省计划生育管理条例&规定在企业工作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都应该享受到一次性养老补助,我们失业职工的奖励在哪里???为什么事业单位可加5%工资,而我们不行.建议领导向上反映企业事业一视同仁。计划生育是国策,为什么不分事业、企业、下岗职工。 [
21:01:48]丁鲁省:我们是执行部门没有权力突破省的规定。 [
21:01:48]主持& :主持人: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们今天的活动已经接近尾声,对来不及解答的网友们的意见建议,下线后各部门将认真梳理,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并发布到网站上,积极抓好落实。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感谢各位网友的热情参与,欢迎大家在明天的同一时间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络在线问政”活动。再见! [
21:02:32]丁鲁省:很高兴今天晚上和各位网友的交流,同时也非常感谢广大网友今天提出了这么多好的意见建议。我们将根据这些意见建议,研究进一步改进工作的措施。对个别网友提出的问题因时间原因还未来得及回答的,我们将通过青岛政务网及时认真给予答复。广大网民朋友,今后可以随时登录青岛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政务网(网址:rkjsw.)进行交流,也可以拨打电话“”进行政策咨询。同时,也希望各位网友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经常与我们沟通交流,为建设“和谐人口、诚信计生”建言献策。谢谢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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