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民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龙华路

四川民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重庆市渝中区
成立年份:2008
注册资金:500万
联系人:喻老师
   四川民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兴物业)成立于1996年。注册资本500万元,系国家壹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专业从事物业管理服务、咨询和代理业务,是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四川省物业管理专委会副会长单位、四川省房地协会理事单位、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单位。
   公司管理项目包括金融大厦、中高档写字楼和政务办公楼,以及大型外资商场和高端住宅小区,目前管理非住宅物业面积140余万平方米,管理项目从四川延伸至重庆,省内从成都延伸至宜宾、南充、广安、泸州、广元、自贡、内江、遂宁、攀枝花、眉山等地区。
   公司设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业务管理中心、督导检查部,各项目设物业服务中心,员工总数近贰仟伍佰人,其中管理人员56名,包括高级技术职称人员5名,物业管理师18人,中级职称人员20名,电气、暖通空调和给排水等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分别担任公司相关专业技术总监,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公司重质量、守信誉,视品质为企业生命,2004年通过了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在规范化管理方面迈出了关键的一步。同年,公司管理的四川建行大厦获评“四川省城市物业管理优秀大厦”称号,2007年获评“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称号;2009年荣获 “2009年度成都市和谐物管十佳写字楼”荣誉称号;管理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总部高升枢纽大楼于2007年荣获“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称号,并于2011年评为“2011年成都市物业管理优质服务窗口”;管理的龙爪住宅小区在2005年被四川省建设主管部门评为“四川省省级物业管理优秀小区”,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居住区评比中荣获“成都市首批市级园林式居住区”称号, 2010年被评为成都市“五星级住宅区”,2011年被评为“2011年成都市物业管理优质服务窗口”;管理的白马寺小区在2005年获评“成都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 2011年被评为“四川省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民兴物业先后被市人民政府评为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光彩工程”先进单位;被市公安机关评为“平安示范单位”及“优秀保卫组织”;被青羊区党(工)委办评为“安全文明单位”;被中国企业信用协会评为“服务诚信、业主放心物业管理企业”; 年先后被成都市总工会评为“合格职工之家”、“先进职工之家”、“模范职工之家”;年先后被太升路街道办党工委评为“基层模范党组织”。2009年,公司管理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四川省分行(兴农大厦)、省地税局办公综合大厦被评为“四川省物业管理优秀大厦”;2010年,民兴公司荣获“全国物业管理高科技低碳节能示范企业” 荣誉称号。公司现有全国物业示范项目二个,省级物业优秀项目五个。2011年公司被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评为“成都市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50强”并荣获“成都市物业管理行业贡献奖”。
公司在2008年全面通过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每年进行了三标体系年度监督审核认证工作,确立了“以人为本、诚信务实、健康和谐、卓越创新”的管理方针和服务理念,充分发挥技术实力和管理优势,以具有自身特色和竞争力的物业管理模式和“专业、专心、专注”的职业精神,努力为业主营造安全、舒适、整洁、美观的工作和生活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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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三原华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滨河华庭服务中心乱收费
问政对象:市政府办公厅
回复:1  提问时间: 12:24:14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现对海南三原华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滨河华庭服务中心违规收费举报如下: (一)被举报单位的名称、地址海南三原华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滨河华庭服务中心电话: 地址:海口市琼山区中山南路26号(二)被举报单位违反价格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的事实及有关证据2013年3月滨河华庭业主通过市政府热线12345对海南三原华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滨河华庭服务中心的违规收费问题进行举报后,海口市物价局工作人员多次到滨河华庭现场监督检查,指出滨河华庭服务中心存在的违规行为,并下达了责定整改通知书。日,滨河华庭服务中心在小区公告栏贴出公告算是作为对业主及物价管理部门的整改回应。但是该公告不但没有给业主明确的整改效果,更没有按照物价局的整改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阐述如下:1 物业收费备案及收费等级问题1)《滨河华庭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不受业主承认,是无效条款依据琼价费管[号文件(市价字[号)《海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不得超过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标准,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中心依据提供的服务内容与业主或使用人协商确定。”滨河华庭业主在入住时绝大部分都与海南金邦实业有限公司(开发商)签署了《滨河华庭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以下称《临时规约》),该《临时规约》规定了前期的物业服务收费、业主的责任等项目,但却没有明确物业服务的职责、服务所要达到的等级,属于明显的不平等条约,业主限于当时急需交房条件下的制约(不签就不能交房),出于无奈才签署该《临时规约》,本举报材料签名人均无法认同该《临时规约》。此外,《临时规约》落款为“海南金邦实业有限公司”,而滨河华庭物业服务企业为海南三原华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即《临时规约》对于海南三原华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根本不存在法律约束力,此《临时规约》应视为无效!2)滨河华庭现行物业收费价格1.5元/m2,与目前小区实际状况严重不符,违反相关文件规定滨河华庭现行物业收费价格是依据《临时规约》制定,即便暂时抛开《临时规约》的合法性,现行收费价格是明显不公正不合理的。依据琼价费管[号附件,物业服务费1.5/m2为服务等级二级收费标准。但对于文件规定的服务等级二级(高层)要达到的一系列标准,滨河华庭服务中心均不能达到.自日交房至今一年多的时间里,物业公司对小区业主乱收费(乱收装修押金、乱收垃圾清运费、乱收水费、乱收电费),财务不公开不透明,不能及时解决业主的合理要求(不通煤气、不修路、不开通正门),小区内野狗横行,安保松弛,甚至发生了物业员工打业主的恶性事件。2 物业收取水电费及公摊不公开、不合理,违规滥收依据琼价费管[号第三条: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用水、用电应当安装独立的水、电等计量器具计费,未按规定独立设置计量器具的,其费用由物业服务费列支,不得向业主分摊。第五条规定了具体的计算公式。滨河华庭服务中心公告中公布了滨河华庭小区2012年6月至2013年3月的水电分摊情况表,该表没有详细的说明,蓄意蒙骗业主,根本没有按照琼价费管[号第五条规定的计算公式来计算水电公摊。经业主到海口供电局及海口开源水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打印滨河华庭水电费缴费记录,发现滨河华庭服务中心公布的水电数据和缴费记录有明显的出入。滨河华庭服务中心下发到业主的收费通知单显示的收费项目违反与政府指导价格如下:物业服务费:1.5/m2 按琼价费管[号附件标准,目前的服务质量最多就能收1.0/m2 的水平。代收水费:2.275/m3 该项是单纯的水费,不包括排污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比市价字[2006]98号规定的1.55元/m3,每吨水多收0.725元代收电费:0.88元/千瓦时 比琼价价管[号规定的0.6295/千瓦时,每千瓦时多收0.2505元。我要留言
答复时间:05-06 16:44
海价函〔2013〕49号 海口市物价局关于&滨河华庭物业乱收费&投诉件办理情况的复函
市网络问政办:
日接到海口市问政信件(编号:I)转来市民《滨河华庭物业乱收费》的投诉件,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组织调查,现就有关滨河华庭物业收费调查情况答复如下:
一、情况 日,我局接到12345市长热线转来《滨河华庭物业乱收费》的价格举报投诉件后,3月11日派出工作人员前往滨河华庭住宅小区服务中心对所反映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情况:
(一)有关物业管理收费问题该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中心2012年1月向海南省物价局申报备案登记,目前还没批复下来。据了解原因是:海南省物价局目前正在修订有关物业管理办法,暂缓审批有关手续。该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目前按照《滨河华庭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约定的收费标准(1.5元/㎡)收取。《规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由滨河华庭业主在入住时与开发商&海南金邦实业有限公司签署的书面协议议定。
(二)有关水电费问题小区水电费由物业服务中心代收。2012年2月至2013年2月期间,滨河华庭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向业主代收水电费的标准为:水费2.275元/吨(含公共用水)、污水处理费0.80元/吨、生活垃圾处理费0.37元/吨;代收电费0.88元/度(含公共用电、变损、电损)。
二、整改经检查核实,滨河华庭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中心上述代收水电费行为违反了《海口市物价局关于调整自来水价格的批复》(市价字〔2006〕98号)和《海南省物价局关于物业小区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价价管〔2012〕12号)和《海南省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共用水电费公摊办法》的规定。我局根据《价格法》第十二条规定,对该物业服务中心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海价检改〔号),责令该物业服务中心从2013年4月起,按以下规定整改:
(一)代收水费标准为2.72元/吨(其中水的基准价格1.55元/吨、污水处理费0.80元/吨、生活垃圾处理费0.37元/吨)。
(二)代收电费标准为:居民生活用电0.6295元/度、抽水用电0.861元/度(1KV以下)。
(三)公共用水、用电按《海南省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共用水电费分摊办法》的规定执行。以上如逾期不改正,我局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日,我局再次接到市政府转来《关于滨河华庭物业乱收费》的投诉件后,立即派员前往滨河华庭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中心进行核查。经查实,市民反映为之前的问题,我局已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物业服务中心整改。4月份的水电费还未公布和收取。上述情况已反馈投诉人。
海口市物价局 日
【市物价局-综合调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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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一级服务理念:以人为本、健康和谐、专业管理、精品服务代表性物业管理项目:四川建行大厦、龙爪小区等&&&&&&注册地址:青羊区企业简介:   公司成立于1996年,系国家壹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是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常务理事单位、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单位。公司以银行写字楼、办公楼和政府行政物业为核心业务,以住宅物业为辅助业务。管理项目从成都地区延伸到省内的内江、自贡、泸州、宜宾、遂宁、南充、广安、攀枝花、眉山及省外的重庆、昆明等地。    公司从成立之初就非常重视品牌建设和标准化管理,在全省物业管理行业中第一家通过“三标体系认证”(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公司围绕“以人为本、健康和谐、专业管理、精品服务”的服务理念和经营宗旨,通过在物业服务中推行和贯彻“三标”体系,不断提升服务品质,获得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认同。
主办单位: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CDPMA)
地址:成都市红牌楼长益路11号长益商业寓所5-22
支持单位: 广告服务 法律顾问:四川选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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