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民办企业工作超过了15年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明年这辈子不打算结婚了出来打工可有补偿在一个工厂上班迢过15

超龄人员打工 须签劳务合同
日前,以劳动节为契机,广东省部分法院整理、调研了劳务纠纷案件。其中,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为了维持生计而继续工作的"超龄人员"群体,其涉及的劳务纠纷案件渐多。
  日前,以劳动节为契机,广东省部分法院整理、调研了劳务纠纷案件。其中,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为了维持生计而继续工作的"超龄人员"群体,其涉及的劳务纠纷案件渐多。"超龄人员"群体多来自农村,出来打工往往迫于生计,那么,这个群体在工作中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超龄人员"不予工伤认定
&&&&&&& 我们先来看看两个案例。
  2014年6月,江门市新会区保洁员陈大妈以《劳动法》有关规定起诉某物业公司,要求支付工作期间的双倍工资和购买社会保险等补偿。新会法院查明,双方于日签有1年期劳动合同,但陈大妈于日满50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继续工作只能按劳务关系处理。因此,新会法院以诉讼理由不成立,驳回陈大妈的诉讼请求。终审判决时对一审判决结果予以维持。
  2010年10月,59岁的余某进入江门某电子公司任职门卫。日晚,余某在下班回家途中因病发抢救无效于次日凌晨死亡。余某家属以《劳动合同法》以及广东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起诉公司应以工伤待遇进行赔偿。法院审理认为,余某到公司上班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双方之间形成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没有证据证明公司对余某的死亡存在过错,余某死亡时也不是从事公司授权或指示范围内的劳务活动。因此,余某家属主张按劳动关系认定为工伤并赔偿相关费用的请求缺乏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规定,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无法成为劳动争议的适格主体,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用工关系按劳务关系处理。简单说,未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是劳动关系;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是劳务关系。这两种关系只有一字之差,但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可以享受更多权益。
  "超龄人员"群体涉及的劳务纠纷案件,焦点多集中于劳务合同的签订、赔偿理据和标准认定,因这类群体受制于自身法律素养和《劳动合同法》主体不适格限制等原因,维权难度比较大。
为生计低价出卖劳动力
&&&&&&&&劳务纠纷案件中的"超龄人员"主要集中在酒店、餐饮、娱乐等临工需求大的行业。他们大多数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到退休年龄后,为维持生计,继续在酒店、餐饮、娱乐等专业限制较低的行业工作,且以临工身份居多。
  这些人年龄集中在50-65岁之间。女性占多数,多从事清洁、厨房等工种,年龄集中在50-55岁之间;男性以保安为主,年龄在60-65岁之间。
  根据江门市中级法院的调研统计数据,从2012年到2015年3月,江门市审结的623件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中,涉及"超龄人员"劳务纠纷占400多件,比例达7成以上。
  从调研情况看,因企业倒闭后送达难,导致劳务纠纷案件审理周期长。以拖欠工资类案件为例,由于拖欠工资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的老板大多已经跑路,往往出现邮寄送达的法律文书被退回的情况,甚至出现故意躲避送达等现象,导致该类案件公告比例居高不下,从而延长了案件的审理周期。
  江门市中院分析原因认为,一般情况下,企业因利益驱使倾向低成本用工,他们看中"超龄人员",是因为他们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对薪水期望普遍偏低,再加上无法参加社会保险,可以节省一大笔用工成本开支。而且"超龄人员"多数是处于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家庭经济负担比较重,他们为了后续生计低价出卖劳动力,且绝大多数"超龄人员"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因没有与企业签订劳务性质的聘用协议,双方权责均无书面约束,权益也就无法得到保障。
  此外,监管存在漏洞。因劳务关系与劳动合同关系分属不同的法律关系,劳务合同不受《劳动法》调整,亦没有具体的行政部门负责监管"超龄人员"返聘或再就业的合同签订问题,故较容易引发诉讼。
可要求企业购买商业险
&&&&&&& 那么,"超龄人员"打工,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江门市中院提出了4条建议。
  首先,"超龄人员"可以要求企业购买商业险。企业无法为"超龄人员"购买工伤保险,但可以购买商业性的人身意外险,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巨额赔付的风险。"超龄人员"本身没有购买社会保险,企业也无意愿购买商业险,那么,"超龄人员"可以根据家庭经济情况,选择一种合适的商业意外险,降低因意外伤害导致的人身损失。
  其次,与企业签订协议书。凡是返聘或新聘"超龄人员",企业应与其签订用工协议,性质为劳务合同,并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方面的权利、义务,从而减少劳务纠纷。"超龄人员"也应尽量要求企业与其签订聘用协议,在发生纠纷时,便于维护自身权益。
  再次,一旦发生劳务纠纷,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及时查控欠款者的财产,为日后执行提供保障。
  最后,加强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监管。
■&其他典型案例
主动辞职或可获补偿
&&&&&&&&卢某中专毕业后到一所学校的食堂工作,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了工作地点在该学校的老校区。两年后,卢某被调到新校区工作。新校区太远,卢某与学校负责人协商失败,遂提交了辞职信。辞职之后,卢某觉得自己是因为学校的工作安排问题才无法继续工作的,学校应该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学校却认为,卢某是主动辞职的,所以学校无须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法院说法:广州市海珠区法院审理认为,卢某辞职是因为学校校区的置换导致双方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地点发生变更。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未约定学校可在特定范围内对卢某的工作地点、工作岗位进行调整,现工作地点发生重大变化,双方无法协商,可视为单位无法继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故卢某据此提出辞职,学校应该支付卢某经济补偿金。法官提醒,从法律角度来看,劳动者的主动辞职只是一种表象,关键是这种表现背后的真实原因。
劳动仲裁申请时效为一年
&&&&&&& 陈姨在一家制衣厂工作了三年,由于回家帮忙带孙子,就在日离开了制衣厂。日,陈姨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却因未缴满15年社保费用而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陈姨想找制衣厂帮忙补缴社保,却发现制衣厂已经注销了工商登记,原来的负责人也找不到了。陈姨想自行补缴社保,也因为制衣厂的注销,没有了单位名称而无法实现。无奈之下,陈姨申请劳动仲裁。然而,劳动仲裁委员会却告知陈姨,由于过了仲裁期限而不予受理。起诉至法院,也依然被驳回。
  法院说法:法官提醒,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陈姨在事隔4年后才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已经过了期限。
辞职后发现职业病可索赔
&&&&&&& 阿华在工作中长期接触粉尘,辞职半年后,经职业病防治研究所诊断患有职业病,被认定为工伤伤残七级。阿华将工厂诉至法院。工厂认为,阿华辞职前的每年,工厂都有组织体检,体检显示其身体各项指标正常。在阿华患病期间,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故工厂不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法院经查,阿华在该工厂工作长达15年,双方曾经存在劳动关系,且阿华被认定为工伤,因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最后,法院判处工厂向阿华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16.6万多元。
  法院说法:法官指出,职业病防治法有诸多规定,比如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劳动者要留意自己的工作环境并做好职业健康检查。
  □ 南方农村报综合《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广州日报》《新快报》等报道
南方农村报
责任编辑:陈志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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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代打工者生存现状:活在一个没有名字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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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代打工者生存现状:活在一个没有名字的世界
第三代打工者在守望城市。他们已经完全脱离农民身份,没有故乡可回,成为一代“新工人”。
  法治周末记者 宋学鹏
  吕途大学毕业已近20年,但她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显得年轻,所以她去苏州的一家工厂面试时,谎称自己28岁。她混过去了,被录用了。
  “苏州的那家工厂每天有无数的打工者离开,同时又有好几百人进厂。那么多人都在工厂门口等着,每一个人都觉得自己什么都不是,那感觉就像在等着进屠宰场。等终于叫到你名字的时候,你要跟着站成一排一排的,等着分厂,这时你就会觉得特别丢人。但是你又很渴望被叫到你的名字、站在那儿去丢人。”吕途回忆起她为了做社会调查去工厂打工时的经历,“一些感觉我无法通过对工友的访谈得到,所以这就是为什么我一定要自己去。”
  从2010年5月到2011年6月,吕途和她的同事去苏州、深圳、重庆、北京、武汉等地的打工群体中进行调查和采访,研究这个群体的现状和动态。这个打工群体,她把他们命名为“新工人”,他们是工作和生活在城市而户籍却在农村的打工者。一直以来他们都被称作“农民工”——一些打工者接受这个称呼并且也这样称呼自己;同时也有打工者,尤其年轻人对这个称呼感到反感,觉得这不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称呼。
  2012年2月,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称,(2011年)全年农民工总量达到25278万人。吕途和她的同事们调查、描述的正是这个庞大的群体——一个在经济崛起的制造大国和在城镇化浪潮下诞生的“新工人”们,他们的未来在哪里?
  “在厂房里,没有人会叫你的名字。生产线上的线长会拎着你的衣服领子,把你从一个岗位提溜到另一个岗位。从来就不会问你叫什么,你也从来不知道他叫什么。这是一个让你没有名字的世界,在这里,当有人真的叫到你的名字的时候,你就会觉得自卑,有一种千万别提到我的名字的感觉。就是这样——就是一个没有名字的世界。”吕途停顿了一下,强调了一下最后一句,描述完她体验到的打工者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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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他们中间去:一个中国新工人村庄
  吕途在北京的皮村有一间宿舍,这是她工作落脚的地方。
  皮村是北京朝阳区东五环与东六环之间的一个村庄,大约有4路公交车经过这个村庄。在皮村的公交车车站总会看到三三两两的打工者拉着皮箱在等公交车,街道上的垃圾和不规整的店铺比公交站牌更显眼。而头顶上不时飞过身形庞大、轰鸣的飞机表明这里离首都机场很近。也因位于机场航道下方,皮村不被允许建高层建筑。在低矮的皮村,和吕途走在曲曲折折巷子里,才体会到这个未被拆迁的村庄,在等待未来命运时的杂乱和无序。占用到街道的出租房,是为了满足外来的打工者,更是为了下一次拆迁时换取更多的补偿。
  2009年,因与之近邻的曹各庄被纳入新的建设规划之内,聚集在那里的外地打工者被迫搬到了皮村。这让皮村的外来人口大涨。现在皮村的本地人口有1000多人,外来人口却有1万多人。和中国很多的村庄一样,皮村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村庄,而是“未来的城市”。
  根据吕途所工作的机构——北京工友之家在2011年7月的初步统计,皮村大概有大大小小的工厂205家,工厂雇用的工人从4人到200多人不等,平均每个工厂的工人有大约17人。“这样统计下来大概有3485人在皮村的工厂上班。当然居住在皮村的打工者也有很多是每天去附近和城里上班的。村里有两所为打工子女开办的民办小学,有1000多名孩子在这两所学校学习。”吕途介绍说。
  吕途所服务的机构——北京工友之家就在皮村,和工友之家的接触改变了吕途。吕途1990年代初在北京一所大学毕业后并留校任教,1997年她开始去荷兰读了社会学的博士,其间和其后一直从事国外扶贫发展援助项目的社会学调研。
  2003年,吕途在参与一个亚洲社会研究项目中开始了针对打工者群体的调研,北京工友之家成为她调研的对象。但她的调研并不为工友们所认可。“他们对我也不是很热情,他们认为我的调查研究没有什么作用。正因为他们对我的研究虽然也合作但是持批判的态度,让我有一个反思,就是你的研究有用吗?”吕途做了多年的社会学调研在这时遇到了挑战。
  “其实,你看到的、你想的都是你想看到的、你想想的。这是当时一位工友之家的工作人员对我讲的话,对我触动特别大。原来我根本就没有能力认识真实的世界和真实的自己。”这帮助吕途完成了一个研究者的转型,“我发现我的研究没有用,我的研究只服务于我的研究,不会服务他们。你要想真正做研究,真正为你所声称的那个群体服务的话,你就得生活在他们之中。”这才有了吕途到打工者群体中去工作和生活的一幕幕。
  在皮村工友之家的大院里,有打工文化艺术博物馆、新工人影院、新工人剧场,这个普通的大院几乎包含了皮村所有为打工者服务的文化场所。在大门右边的一长排红瓦房就是“打工文化艺术博物馆”。博物馆正在为荷兰艺术家马泰关于“中国工人1000个梦专题展”做着一些准备。
  掀开厚厚的门帘进去,入目的一个长廊一直通到房子的尽头,在规格相等的几间屋子里,陈列着来自全国各地打工者的照片、信件、暂住证、就业证、工资单、欠条、劳动合同、生活用品、工作服、劳动工具等。这是一个在北方大院普通房间里的博物馆,堪称简陋,但陈列和展览足够真诚。对于这些,博物馆的创建者孙恒说了一句话:“在主流的历史中,我们听不到劳动者的声音。历史放在这里并不是为了陈列,而是为了促进我们思考和进步。”
  采访当天的下午,吕途要去给在皮村的打工子女学校——同心实验学校的学生上一堂课。这个去年夏天经历关停风波的打工子女学校现在继续维持办学。在四年级的教室里,荷兰艺术家马泰正在为孩子们展示荷兰解决移民子女入学受教育问题的一些历史和现实图片。教室有些简陋,孩子们好动,教室里时而安静,时而嘈杂,但整体气氛活跃,吕途担任翻译有时不得不大声地喊着对孩子们讲话。
  课上到一半时转到六年级,六年级的学生安静很多。比起四年级的孩子,六年级的课堂更有秩序。在马泰展示的一个年满18岁的非洲籍学生面临被遣返的境地的照片时,马泰让学生回答该不该让他离开荷兰回到他自己的国家时,这个触及这些孩子处境的问题显然刺激了他们。在最初的沉默之后是热烈的讨论,应该的与不应该的、合法的与不合法的,不管是沉默还是回答,每个人内心都有着自己的答案。六年级,意味着他们面临着一个重要的选择,去哪里继续上学。
  课堂结束时,吕途问这些学生:“明年谁会离开自己在北京打工的父母回到家乡上学?”大约有一半的学生举手;“谁能确定知道自己能在北京继续读初中的?”只有三四个学生举手。而剩下的都不知道自己明年到底在哪里、做什么。
  “土扶可城墙 积德为厚地”,在教室斑驳的墙壁上挂着一幅用毛笔写的不甚工整的字,装饰着这个简陋的空间。与四年级的活泼的孩子相比,六年级的学生们有那么一丝不易觉察的沉默。
  根据2009年北京工友之家的《打工者居住现状和未来发展调查报告》,在北京皮村居住的打工者平均每人的居住面积是4.6平米。很多家庭因为住房和经济的原因,而不得不选择把孩子留在老家。
  在皮村听到了一首北京工友之家新工人艺术团为生活在北京城乡接合部打工者聚居区的工友创作的歌曲《这矮矮的村庄是我们在这城市的家》(词曲:许多)。在掺杂着各地方言的音乐中,他们在诉说着打工的漂泊生活,让人眼前浮现出“新工人”的皮村:
  村子里那一排排一间间十来平米的小屋中
  大伙用不同的方言会说些相同的话题
  大伙早晨挤上公交车,挤进这城市的文明
  然后就去勇敢面对生活的艰辛
  村里有所简朴的打工子弟学校
  孩子们在这能学习,开心地玩着游戏
  村子旁边那个工地上,戴着安全帽的老乡们
  在辛勤地为别人盖着漂亮的房子
  我们带着双手和行囊远走四方
  我们努力生活就不会失去方向
  那破旧的录音机里放着西北的秦腔
  他铿锵有力地唱着生命的力量
  那破旧的录音机里放着西北的秦腔
  他铿锵有力地唱着生命的力量
  力量——
  我劳动 故我在:答案就在我们的劳动里
  吕途将她这几年的调查报告写成一本书《新工人——家在哪里?》,今年1月这本书以《中国新工人:迷失与崛起》的书名正式出版。在书里,她调查描述了打工者们在城市的生存状态,调查了他们回不去的故乡,描述了他们以及他们的后代在城乡之间的迷失。
  要想在吕途的书里找一个答案似乎很难,问题是多于答案的。工友杨猛说:“当我读了第一遍的时候,我感到很痛苦,因为我不知道作者是否有意在让我们自己去领会我们工作生活中所存在的问题,但是我们找不到答案。”
  杨猛,1986年出生,四川宜宾人。他说话温和、诚恳,脸面上带着笑容,有一种同龄人身上所少有的沉稳。杨猛是第二代打工者,他最初的身份是留守儿童。他上小学二年级的时候,他的父母就带着他的弟弟去浙江打工。“在我留守家乡的过程中,我分别在姑妈家、奶奶家、外婆家住过,我就是一个流动在家乡的留守儿童。”杨猛用他缓慢而温和的语调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2007年,杨猛开始他的打工生涯,他的第一份工作,就在他家乡相邻的镇上。“因为家乡的经济条件特别差,不能满足我的发展。所以,2008年我开始外出打工。在接下来的几年时间里,我去过深圳,苏州、西安和北京。”
  2009年,杨猛成为北京工友之家同心创业培训中心的学员,后来开始参与北京工友之家的工作。现在他在这里负责网站的编辑工作和一些培训工作。“他给工友讲的是法律课,主要讲工人的权益保护方面的一些知识,大部分都是他从自己的经验里总结加上自学得出来的。”吕途介绍道。她在杨猛身上看到了“新工人”萌芽的东西。
  杨猛对记者说,他很认同自己的工人身份,因为他已经回不到农民身份里,在农村他已经不能养活自己,他只能在工人的劳动里生存下去。“我们用我们的劳动报酬支持我们边远家乡亲人的生存。我们的存在决定着城市和家乡的发展。”当然,杨猛也意识到这里面的变化:“20年前,我父亲一个人外出打工可以养活一家人,我现在一个人外出打工却很难养活我自己。我们的父辈可以十几年,二十几年在低劣的条件下工作下去,而没有任何的怨言。但是我们跟他们不一样了。我们的意识在我们的工作过程中不断地进步。我们的参照物是我们的前一份工作。我们在不断地换工作,也在不断追求更好的生活。我们不断换工作,不断追求好的工作状况的过程其实也是我们整个意识在不断提升的过程。”
  全国总工会做的《2010年企业新生代农民工状况调查及对策建议》显示,新生代农民工每年变换工作0.26次(也就是说平均3年就要换一个工作),传统农民工为0.09次(也就是说平均11年换一次工作)。
  “在和工友的交流中我发现,工友的工作稳定性差别很大,有的工友一年之内也许就换好几份工作,而有的工友可能10年都在一个厂里工作,但是总的趋势很明显,打工者的工作是很不稳定的。”吕途说。她调查总结了新生代工人换工作的几个原因:因企业条件和工作性质所迫被动离开、为了谋求更好的发展主动离开、道德的选择(觉得所从事的工作太没有良心了,就选择离开)。
  不断地变换工作成为中国新工人抗争、希冀改善条件与争取发展自己的一种方式。《中国在梁庄》的作者梁鸿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说:“在对待工人伦理缺失的情况下,国家体制、工厂主、中产阶层或者相对的富人阶层都没有从工人作为人所应有的基本需求来界定工人的生存状况。我们在讲新工人的时候,应该也对我们整个社会提出要求。”
  吕途在调查中发现这些打工者很难有归属感:“那狭小简陋的临时住所也不是他们的家。工友即使在一间工厂一座城市工作了十几年,还是无法安顿孩子的学习和生活,还是在疑惑自己的家在哪里。谁会对这样的生活满意呢?一个相对完整的城市生活应该至少包括下面三个内容:就业权、居住权和子女受教育权。”
  “我在想,20年后,我们新工人群体的下一代是否还能够养活他们自己。我想,他们应该可以养活自己的,因为我们的意识在觉醒。”杨猛说,“我们通过自我意识的提高,然后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有一个重新的定义和认识,然后体现在我们以后的行动中,这才是真正的答案。答案就在我们的工作中、在我们的生活中、在我们不断地去接触劳动的这个过程当中。”
  吕途希望正在于此。她坦然而热切地说,“中国社会在过去30年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开始追求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那么就必须重视这2.5亿打工群体的诉求。过去30年,是打工群体在人数上的形成过程,那么今后的几十年是这个群体谋求社会进步和群体地位的过程,而代表这个群体诉求和发展方向的词也许就是‘新工人’。”
  在告别起身时,看见吕途宿舍靠近门口的桌子上放着一个切•格瓦拉的画像。
  “我喜欢格瓦拉。”吕途补充道。
  “那读马克思的书吗?”
  “读,我很喜欢马克思的一些论述。有时晚上苦恼时读马克思的书,在字里行间感受到他的道德、情感和力量。”
党报采访深圳打工者:子女上学不花一分钱
  当前,我国流动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17%,其中农村户籍流动人口约占80% ; 流动人口的平均年龄约为28岁,“80后”新生代农民工比例已达到44.84% 制图:宋嵩
  人口大规模流动是我国社会的重要特征,流动人口是经济发展活力的“风向标”、社会和谐稳定的“晴雨表”。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快速发展,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入城市。“流动大军”是否幸福,影响着一个城市的幸福指数,也决定着整个社会的幸福指数和安定和谐。如何顺应流动人口群体新期待、有效破解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难题,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结构转型过程中的一道必答之题,这考验着各级社会管理者服务人民的态度、决心和智慧。
  从子女入学到社会保障,一项项平等相待、充满热度的政策措施,让流动人口备感温暖
  12月15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康翠社区超市,记者见到了超市老板邢恩红。自打1994年从山东老家来到天津,他就再也没有挪过地方。邢恩红的主业是卖菜,从在路边摆摊到承包社区超市,作为天津130万“流动人口”中的一员,邢恩红在这里找到了“家”的感觉。“这里没人把我当外乡人。”邢恩红对记者说。
  天成中学是深圳龙岗区中心城的公办学校,2011年被评为全国中学最具成长力的学校。就是这所环境优美的名校,流动人口子女占到了全校的81%。
  “没有借读费,更没有学杂费,上学一分钱都不用花。”自己的孩子能在这里上学,这让在深圳打工多年的黄国珍无比激动。像黄国珍的孩子一样,在深圳,60万流动人口子女和深圳人享受完全一样的免费义务教育。
  在全国许多地方,“流动人口子女平等享受义务教育”,不仅是一项刚性的政策,更成为具体实践。
  在浙江宁波,一份“社保套餐”让157万外来务工人员吃上了“定心丸”。这份主要由企业“埋单”,集合外来务工人员工伤、大病医疗、养老、失业和生育等五险合一的“社保套餐”,一次性解决了外来务工人员的基本社保问题。
  而新的“利好消息”是,在一些地方出台的办法中,“保障房”不再是“本地人”的专享,流动人口也被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2012年7月,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发布,明确提出“加快建立农民工等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扩展”。
  正是一项项平等相待、充满热度的民生政策和措施,让广大流动人口倍感温暖。
  从“外地人”到“新市民”,流动人口成为建设城市、管理城市的主人翁
  11月23日,来自江西景德镇的农民工余雪琴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竟然能在务工的城市——广东东莞当选为广东省人大代表。
  来自湖北的农民工赵绍波同样“没想到”,今年5月27日,在与18名候选人演讲竞选后,他当选为欧姆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不仅是民生权益,今天,广大流动人口的政治权利也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众多“外来人口”以各种方式享有“当家作主”的快乐。
  “城里人、乡下人”,“本地人、外地人”,这些具有强烈对比色彩的字眼正渐渐淡出公众的视线,取而代之的是“新市民”和“新居民”。称呼上的变化折射出城市管理理念的提升,也反映着中国社会的文明进步。
  今天,一个城市的管理者在制订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户籍人口不再是决策依据,包括广大流动人口在内的实有人口成为基本考量。着力解决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子女入园入学、医疗卫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全覆盖已经成为各地的“必修课”。正是努力让流动人口受到尊重、享受公平,广大流动人口才成为建设城市、服务城市、管理城市的主人翁和积极力量。
  今天,“暂住证”正在淡出历史舞台,颇多政策含金量的“居住证”正在为人们所熟悉。
  在全国许多地方,随着积分入户政策的日益完善,流动人口落户大中城市的梦想不再遥不可及。
  带着感情做工作,理性引导公众心态,让流动人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在安徽老家的亲戚眼中,在北京秀水街打拼10多年的邓家明无疑是个“人物”。7年前,他就在北京买了一套大三居,10岁的儿子已经上了北京的小学。不过,没有北京户口的他最牵挂的还是“异地高考”的事。“我们全家都生活在北京,孩子从小就在北京上学,如果高考时让他回陌生的安徽老家考试,不仅孩子想不通,我也想不通。”邓家明说。
  与“异地高考”一样的,最近媒体集中关注的“准生证”问题,也让许多“流动”一族心生感慨:外地人跟本地人还是“不一样”。
  “流入易”与“融入难”,是当今流动人口的显著特征。尽管各地采取了多种积极措施,但由于流出地与流入地在经济、社会、文化、风俗、生活方式等因素上的差异,特别是由于城乡二元体制的存在,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流动人口依然无法拥有和流入地居民一样的平等权利,无法真正地融入当地。
  另一方面,尽管近年来各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在体制建设、法律法规、组织建设等方面仍面临一些难题。如何规范涉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各种要求和行为,促使各地区、各部门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然任重道远。
  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实行居住证制度,是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重要方向。如何统筹处理好尊重流动人口的利益诉求与我国城镇化发展水平、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的关系,抓紧在全国更广泛地建立和实行居住证制度,逐步解决好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劳动就业、子女上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社会保障等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防止在城市形成新的二元结构,促进流动人口更好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还是一道待解之题。
  服务流动人口,既要用心,更要用情,真正把流动人口当成大家庭的成员,在服务中实现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取得群众的最大理解和信任。当然,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必须立足国情,经济基础所限,城市容量所限,指望短期内彻底解决流动人口所关注的众多问题,既不现实,也不科学。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使得我们今天有条件逐步解决流动人口问题。但进一步解决好流动人口问题,仍需深化改革开放、稳定发展经济,创造更加坚实的基础。
不断地变换工作成为中国新工人抗争、希冀改善条件与争取发展自己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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