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觉得在当代150条社会生存技能应该怎么样生存?

  关于汉台区敬老院  不按《劳动法》规定为用工人员购买五险一金的详细经过  人人都会老,人人都会有丧失劳动力的那天,在中国这个老龄化的国家、在这个法制基本健全、国家一再三令五申的要求用工单位给劳务工购买五险一金的时候,我作为一个社会的草根阶层却遇上了这辈子都没有想到的问题:用工单位“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敬老院”不为我们购买正常的五险一金。并且没有任何理由让我们下岗。我实在不知道找谁来解决这些问题,也无从找到可以为自己做主的地方。唯有将事实经过写出来,让大家给予一个公正的评判。  2008年,在我所居住的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民政局门口张贴了一张关于“汉台区敬老院中心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我及其他39名同事在通过正规的笔试、面试、家访等一系列严格筛选,荣幸的进入敬老院工作。一般用工单位都是三个月试用期,而我们整整试用了半年,试用期间大家没有怨言,在半年时间里将原本凌乱未完工的院落整理的干净明亮,并且将闲置的水泥地面用铁锹等工具清理成可以自给自足的蔬菜地,根据不同季节种植不同蔬菜,养殖了猪、鸡,为五保老人提供了新鲜、绿色的食物。在给五保老人提供放心的食品的同时,还每天坚持为五保老人打扫房间卫生,定时清洗衣物、被罩、床单等,定期为五保老人安排洗澡、理发等,解决五保老人的个人卫生。使五保老人居住的安心、舒心、放心,让五保老人真正当敬老院是他们的家,当我们这些工作人员是他们的亲人。我们从开始的2008年的工资650元一直到2012年的工资960元, 并且将每日8小时工作日改为每日9小时,中间没有休息时间。即便是在这样苛刻的用工条件下,我们40个人一直兢兢业业、无怨无悔的工作,通过我们的努力,汉台区敬老院在2010年被民政部评为“全国模范敬老院”。同年,被陕西省民政厅评为“全省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我们为之骄傲,因为我们所付出的汗水和辛劳得到了回报、得到了国家的认可。在这期间我们一直干好本职工作,为争取更多的荣誉努力奋斗着,没有怨言、没有要求,因为我们一直坚信政府是为老百姓做事实,一直相信政府会兑现当初对我们这40个工作人员的所谓《劳动法》里面的各项法律法规。可整整五年,汉台区敬老院换了几任院领导,每年和我们签订用工合同,却从未兑现当初的承诺,并只字未提此事宜。2010年汉台区民政局以财政拨款不足、工资待遇无法落实为由,并告知我们签订此合同不影响我们工作性质,只是帮助汉台区民政局解决内部财政紧张问题,和我们没有任何关系,只需要签字就可以。我们就在不知道“公益性岗位”是什么性质的情况下,签订了“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2012年12月当我们了解、咨询相关文件、法规后,写了份请愿书,将材料递交给相关部门,找到相关负责人要求更换我们的用工身份及兑现养老金时,却换来的一句:“说句不好听的话,怪只怪你们投的胎不好。”难道我们是草根阶层就错了吗?难道我们这些老百姓就不能维护我们应有的合法权益吗?难道我们老百姓就该是最低贱的人群吗?难道国家的政策、法规只是针对老百姓的吗?难道政府机构就可以享受特权?凌驾于老百姓头上?  在日在进行定岗的时候,院领导告知我们40个岗位现在要有42个人,当然这并不是我们两位工作人员工作不合格,也不是我们违反了院内的规章制度,只是因为要留出两个岗位给司机还有其他的,就无理由的让我们两位工作人员下岗,40个人的岗位,却硬要安置42个人?总说工作人员多要裁掉一部分人,那既然工作人员多,为什么一边裁人,一边进人?那多出来的2个人凭什么占用我们现有的岗位?他们是怎样进来的?难道是人情牌?关系网?而且汉台区敬老院,在没有提前1月或半月告知的情况下给了我们下岗这样的结果。这种做法到底是正确的?还是不合乎法理?敬老院主要领导也自知此事有欠妥,问我们有什么要求?我们合情合理合法地提出了赔付这几年的养老金以及失业金,敬老院负责人说考虑此事并给打电话回复。在等待一个星期无果的情况下,我们主动与敬老院相关负责人电话进行沟通,3月21日敬老院相关负责人打给另一同事进行答复。告知结果就是:“一、合同上没有写明关于购买养老的事项,而且我们所签订的是“公益性合同”是不买养老,所以不会给赔付养老金;二、按失业后三个月(每月150计算)共计450元赔付失业金;三、按照工龄工资(一年5元)共计25元金额赔付。”这样的结果当然是不合理的;3月23日再次与敬老院相关负责人联系,被告知敬老院主要领导人外出学习,事情还没有结果;4月2日再次联系,答案依然是敬老院主要领导没有回来,无法回答;4月9日我们找到汉台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要求将此事尽快给予答复,民政局负责人以:“敬老院属于独立单位,有什么问题直接找敬老院负责人。”为由婉绝了我们的诉求。难道汉台区中心敬老院不属于民政局管辖?我们当初不是通过汉台区民政局正规考试进来的?当我们有了困难、问题,是不是就不该来找?在汉台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不负责任、推诿问题的情况下。我们随即找到敬老院主要负责人,负责人的答复是:“一、汉台区十县一区所有敬老院都没有给买养老金,即使有相关规定,但现在因为没有规范,所以不能破例,只能按现有情况对待;二、按照300元一年的基本工资赔付相应失业金(共计:1500元);三、多发一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这就是五年尽心尽力为五保老人服务、为党政府打工的最终结果?不知道这些赔偿金额是如何计算的?养老金的不兑现,是不是将国家的法律法规当做一张废纸?我们五年的青春和汗水就值1500元?敬老院主要负责人连起码的合同(960元基本工资)都不愿面对。我们还不如那些农民工,起码他们有问题可以找到相关部门诉说、有人为他们说句公正的话,而我们呢?太多的事实证明民不与官斗,不可以上访(这句话不解释),我们就是无权无势无钱的小老百姓,有苦无处述。我们在为公益事业奉献青春和抛洒汗水的时候,作为社会的一份子连起码的保障都没有,当有一天我们成为老年人的时候,我们的保障从何而来?在国家大力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的时候,作为直接为老年人服务的一线工作人员的劳动待遇却得不到任何保障。尤其是,当我们年老时将没有任何保障,这不仅违背法律规定和党的政策,也使我们感到非常寒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里有明确的规定,只要在公司或工厂上班,就必须缴纳社会保险,不管是正式工或是试用工和劳务工都必须缴纳,违规要罚款并补交。单位违法的,《劳动法》第一百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而且即使公益性工作人员也有权享受有与其他劳动者同等的劳动待遇。《陕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条例》第30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要按规定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难道这些条文只是形同虚设?只是对待私企才能行使它所赋予给人民的权利吗?难道就因为我们是为政府机构打工就不能享有一个中国公民该享有的合法权益?难到“公益性岗位”的工作人员就不该为自己的权利争取?何况这个“公益性岗位”是在我们不明白“公益性岗位”这一真实含义下签订的的,违背了我们自身的意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的第二十六条:“(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都属于无效或是部分无效。”很明显汉台区民政局对我们变更劳动用工合同使用了欺瞒的手段。  在十八大、二次人大会议还在我们耳边萦绕,将国人养老等一系列规定、政策拉入立法、日益完善的时候,我们的保障、权益谁来维护?朋友说:“维权的路很漫长,也很艰辛。”家人说:“你就不要折腾了?折腾半天有什么结果?劳民伤财。”我也明白其中的道理,我也知道这是条无果的道路,作为我个人,我所能做的只能面向社会呼吁,希望更多的人在关注老年人的同时,也真正的关注一下我们这些弱势个体,并且通过此事能引起相关部门对用工单位及个人在雇佣关系上更加细化,更加明确各自的责任,使国家规定的各项法律法规真正落到实处,而不是一张空头支票,让规范的中国变的更加强大和富裕,真正的走向和谐发展的道路。而不要将法律法规当做是皇帝的新装、一纸空文。让我们这些小老百姓,真切地感受到国家的法律法规赋予人民的是庄严和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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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按《劳动法》规定为用工人员购买五险一金
  正当诉求换来相关负责人的一句:“说句不好听的话,怪只怪你们投的胎不好。
  难道我们是草根阶层就错了吗?难道我们这些老百姓就不能维护我们应有的合法权益吗?难道我们老百姓就该是最低贱的人群吗?难道国家的政策、法规只是针对老百姓的吗?难道政府机构就可以享受特权?凌驾于老百姓头上?
  40个人的岗位,却硬要安置42个人?
  40个人的岗位,却硬要安置42个人?总说工作人员多要裁掉一部分人,那既然工作人员多,为什么一边裁人,一边进人?
  多出来的2个人凭什么占用我们现有的岗位?他们是怎样进来的?难道是人情牌?关系网?
  没有提前1月或半月告知就让我们下岗
  合情合理合法地提出了赔付这几年的养老金以及失业金
  一个星期无果
  “公益性合同”是不买养老????
  相信政府会兑现所谓《劳动法》里面的各项法律法规。
  “公益性合同”是不买养老?是买不起??还是不愿买???
  敬老院负责人不在,无法回答。。。。。那就是无限期的拖
  民政局负责人以:“敬老院属于独立单位,有什么问题直接找敬老院负责人。”
  民政局负责人以:“敬老院属于独立单位,有什么问题直接找敬老院负责人。”为由婉绝了我们的诉求。难道汉台区中心敬老院不属于民政局管辖?我们当初不是通过汉台区民政局正规考试进来的?
  当我们有了困难、问题,是不是就不该来找父母官?
  民生体现在哪?和谐没有看见。。。。
  五年尽心尽力为五保老人服务、为党政府打工的最终结果,让人看了心寒
  赔偿金额是如何计算的?养老金的不兑现,是不是将国家的法律法规当做一张废纸?
  1500元?吧我们当要饭的?现在在路边给叫花子钱少了,叫花子还看不起你给你吐口水,我们5年青春就值1500元?
  农民工有问题,还可以找到相关部门诉说、还有人为他们说句公正的话,
  事实证明民不与官斗,小老百姓就是胳膊,怎么拧过官这条大腿?
  不可以上访,不是不可以,是不敢,事情不给及时处理,打击报复的速度极快。看太多类似事件。怕啊。。。。
  我们在为公益事业奉献青春和抛洒汗水的时候,作为社会的一份子连起码的保障都没有
  年老时将没有任何保障,是不是违背法律规定和党的政策???
  国家大力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却有人更甚至是国家政府机构,如此明目张胆的视国法不存在。
  为老年人服务的一线工作人员,的劳动待遇得不到任何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里有明确的规定,只要在公司或工厂上班,就必须缴纳社会保险,不管是正式工或是试用工和劳务工都必须缴纳,违规要罚款并补交。
  《劳动法》第一百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即使公益性工作人员也有权享受有与其他劳动者同等的劳动待遇。
  《陕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条例》第30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要按规定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难道这些条文只是形同虚设?难道就因为没有规范,所以不能破例为由,就可以抹杀我们该享有的权利?
  而这个“公益性岗位”是在我们不明白“公益性岗位”这一真实含义下签订的的,违背了我们自身的意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的第二十六条:“(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都属于无效或是部分无效。”
  政府机构就可以将国家这些,条文是形同虚设?所有规定只是对待私企才能行使它所赋予给人民的权利吗?难道就因为我们是为政府机构打工就不能享有一个中国公民该享有的合法权益?难到“公益性岗位”的工作人员就不该为自己的权利争取?
  我们的保障、权益谁来维护?
  维权的路很漫长,也很艰辛
  折腾半天有什么结果?劳民伤财、。。。
  这是条无果的道路,作为我个人,我所能做的只能面向社会呼吁
  我向社会呼吁,希望更多的人在关注老年人的同时,也真正的关注一下我们这些弱势个体,
  通过此事能引起相关部门对用工单位及个人在雇佣关系上更加细化,更加明确各自的责任,使国家规定的各项法律法规真正落到实处
  不要将国家规定的各项法律法规当是一张空头支票
  让规范的中国变的更加强大和富裕,真正的走向和谐发展的道路。
  不要将法律法规当做是皇帝的新装、一纸空文。
  让我们这些小老百姓,真切地感受到国家的法律法规赋予人民的是庄严和神圣。
  民主制度是人权的有力保障者。
  《世界人权宣言》规定:人人生而自由,并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百丈冰霜 45楼
18:47:00  民主制度是人权的有力保障者。  -----------------------------  谢谢,支持。。。
  @蓝草禾 46楼
18:53:00  《世界人权宣言》规定:人人生而自由,并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  感谢有你们的支持
  之前我们写好了请愿书,可还没给市领导手里,区民政局就给敬老院领导施压,之后就是批评我们,并威胁我们,不干就走人,要想情愿也好上访也罢,放下辞职信,看你上哪告
  之后去了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接待的工作人员一听是民政局的,马上就打太极,说这事牵扯面光,人也多,具体还要找他们科长,当天科长不在,让第二天去
  我们要求不高,只想有个公平公正的对待,解决我们的实质问题
  顶一下
  楼主加油。。。
  @a都市迷茫 52楼
19:44:00  顶一下  -----------------------------  谢谢支持
  楼主客气,守望相助
  @寒烟三月 顶楼主,斗争到底,支持!
  当今社会就这样,欺善怕恶,压榨老百姓
  继续顶,顶到管事的出来!!!!!!!!!!!!!!!!!!!!!!!!!!!!!!!!!!!!!!!!!!!!
  可以上访啊?怎么看里面说很怕的,为什么?毕竟是共产党的天下,说实话,还怕什么啊?
  @上山打老虎456 58楼
20:03:00  继续顶,顶到管事的出来!!!!!!!!!!!!!!!!!!!!!!!!!!!!!!!!!!!!!!!!!!!!  -----------------------------  谢谢。。。
  @a都市迷茫 59楼
20:08:00  可以上访啊?怎么看里面说很怕的,为什么?毕竟是共产党的天下,说实话,还怕什么啊?  -----------------------------  因为曾经,亲身经历过,知道上访不会有好结果,所以不能走那条死路,只能在网络上呼吁一下,至少这里可以说实话
  习主席在访南海时说到:“抓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的、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抓住最需要关心的人群,一件事接着一件事办,一年接着一年的干,锲而不舍,向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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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当今社会生存
早已发现身边的人大都是争竞嫉妒,使人之间没有爱心。如何能不被环境的恶习而改变,是个探讨的问题,人性决定了人性的弱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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