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繁有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开除的哦一六年2016年超生开除公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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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二零一六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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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
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市直单位、中央、省驻滁单位、高等院校: 根据原人事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暂行办法》和省《关于开展2013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号)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13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考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央、省驻滁机关事业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编制内在职工勤人员。
二、工种范围 按考核组织形式,工种范围分为统考工种和非统考工种两类(详见附件1)。 三、技术等级考核申报条件
(一)初次考核申报条件
日以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可按以下申报条件参加相应等级考核:
1.工作满2年并在转正定级后从事本工种工作满1年的,可申报初级工的考核。
2.工作满15年并从事本工种工作满5年或从事本工种工作满10年的,可申报中级工的考核。
3.工作满25年并从事本工种工作满15年或从事本工种工作满20年的,可申报高级工的考核。
(二)晋级考核申报条件
已取得机关事业单位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报参加晋级考核:
1.工作满10年,并在本工种初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个考核合格年度的初级工,可申报晋升中级工考核。
2.工作满20年(或在本工种工作满15年),并在本工种中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个考核合格年度的中级工,可申报晋升高级工考核。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现仍在同工种岗位工作的工勤人员申报技术等级考核,工作年限或从事本工种工作年限可
正在加载中,请稍后...事业单位人员判定管制会开除公职吗_百度知道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西咸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韩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级各部门人事处,中央驻陕、驻军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社部及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考核管理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经批准,现将2016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在本工种、本岗位工作,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列入报考范围:
  1、2015年底前学徒工学习期满或新聘工勤人员见习、试用期满,2015年度本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初级工考核。
  2、工作年限10年以上(截止日,以下同)以上,取得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5年,2015年度本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中级工考核。
  3、工作年限20年以上,取得中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5年,2015年度本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高级工考核。
  4、工作年限25年以上,取得高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5年,2015年度本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技师考核。
  二、考核(评)工种
  1、初、中、高级工(共23个):
  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公路养护工、计算机文字录入员、农艺工、兽医防疫员、种苗工、造林工、车工、钳工、电工、水暖工、锅炉工、中式烹调工、客房服务员、水土保持防治工、财会员、综合管理员、中药药剂员、西药药剂员、护理员、广播电视值机员、保管员。
  2、技师(共21个):
  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公路养护工、计算机系统操作工、农艺工、兽医防疫员、育苗工、造林工、车工、钳工、电工、管道工、锅炉工、中式烹调工、旅店服务员、水土保持防治工、财会员、药剂员、护理员、广播电视值机员、保管员。
  三、考核(评)内容与成绩评定
  1、考核(评)内容
  初、中、高级工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理论、职业道德基础、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技师考评内容包括专业理论、职业道德基础、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2、成绩评定
  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专业理论、职业道德实行百分制计分办法,实际操作考核结合个人参加培训情况实行合格/不合格评定。
  初、中级工实际操作考核合格,专业理论和职业道德基础考试成绩均在60分以上者为合格。
  高级工实际操作考核合格,专业理论与职业道德基础两门考试成绩总分达到高级工合格分数线以上者为合格。
  技师实际操作考核合格,专业理论与职业道德基础两门考试成绩总分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方具有参加综合评审资格,评审合格者为考评合格。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4月11日至5月10日。
  2、报名方式
  今年报名仍采取原来的报名方式。
  申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和技师考核的工勤人员,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升等级岗位考核审批表》(见附件2,下载后自行打印、须用A4纸双面打印)一份、《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师岗位任职资格审批表》(见附件3,下载后自行打印,须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并附原岗位等级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等,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统一申报。从2017年开始,将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
  对男满58周岁、女满48周岁(截止日)申报高级工及以上人员,由各市工考办和省直相关单位统一归类,按照等级考核申报表(附件1),与其他人员分类上报。
  参加非统考人员报名时间与统考人员报名时间一致。各非统考专业考核组织机构于5月30日前上报本考点工作计划(包括各工种的培训、考核时间和地点等),由省工考办统一审定,各组织单位承办。全省非统考工种考核于10月30日前结束,11月15日前将考核成绩上报省工考办。
  所有报名资料由各市工考办和省直相关单位,派专人统一报送省工考办,省工考办不接受个人报名。
  五、考核(评)时间及方式
  1、考核(评)时间
  申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的专业理论、职业道德基础考试在7月9日(周六)进行,实际操作考核于7月10日由各市工考办及受省工考办委托的考核机构组织实施。实际操作考核结束后,各市工考办和省级考核机构将成绩报省工考办。
  2、考核(评)方式
  专业理论与职业道德基础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核,由省工考办统一组织命题制卷,全省统一时间组织考试。
  实际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对申报工种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由各市工考办及受省工考办委托的考核机构组织实施,省工考办将安排人员对高级工和技师实操进行巡视。
  技师评审由省工考办组织,按照《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核评聘试行办法》,以查阅资料、核实情况、评定等级的方式进行。
  六、考核(评)培训收费
  升等级考核、技师资格考评收费是按照省人社厅《关于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收费标准和办法的通知》(陕人社函〔2016〕49号)规定执行,具体标准见(附件4、附件5)。技师综合成绩上评审线,进入评审的人员,才收取个人评审费。收取的考试费用于支付命题、制卷、阅卷、保密、监考、巡考、考场租金等与考试相关的费用支出。
  七、有关具体问题的规定
  1、全省高级工、技师以及省属、中央驻陕、驻军单位的所有技术等级的考核管理工作,由省工考办组织实施;市、县所属中、初级工的考核,由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列入考核(评)的工种,应使用省工考办审定的培训教材。
  2、组织实施过程中,凡是能够纳入全省统考的工种和技师考核尽量纳入统考范围,已列入统考范围的工种,原则上不另在非统考中开设。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工勤人员技术等级的评定和个人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我省工勤技能岗位用人激励机制的形成。各工勤人员考核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精神,认真做好考核的准备工作。受委托的考核机构,要高度负责、严密组织,共同做好2016年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
  附件():
  1、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申报表。
  2、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升等级岗位考核审批表。
  3、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师岗位资格考评审批表。
  4、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升等级岗位考核收费标准。
  5、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师岗位考核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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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2016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常晋升工资工作的通知_人事劳动保障局_县级部门信息公开目录_瓜州县政府信息公开网
& 发表日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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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常晋升工资工作的通知
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电话通知精神,2016年正常晋升工资工作市上不再单独发文安排,相关政策要求仍按照省人社厅《关于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正常晋升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人社通〔2014〕9号)文件执行。
一、正常晋升工资范围
正常晋升工资的范围是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单位中2016年1月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含2015年12月31日已到达离退休年龄的人员,其中,经组织批准留任的除外)。
二、正常晋升工资
(一)机关工作人员
机关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执行职级工资制的工作人员,至2015年12月31日年度考核累计五年称职及以上,从2016年1月1日起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个工资级别;至2015年12月31日年度考核累计两年称职及以上,从2016年1月1日起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2011年1月1日后,晋升职务时一次晋升了两个级别及以上的人员,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职务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晋升工资级别和晋升级别工资档次在同一时间的,先晋升工资级别,再晋升级别工资档次。
执行岗位技术等级工资制度的机关工勤人员,至2015年12月31日年度考核累计两年合格及以上的,从2016年1月1日起晋升一档岗位工资。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0152015201611
三、相关政策说明
1201420152015
2.2016年1月1日
四、正常晋升工资审批程序和时间要求
20162016328201641
6.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日
参加工作时间
考&&& 核&&& 情&&& 况
日级别工资情况
日后级别变动情况
日正常晋升级别工资后情况
月增资额(元)
备注:1、“考核情况”填写优秀、良好、称职(合格)、基本称职、不称职(不合格);2、花名册按职务从高到低的顺序填报,同一职务按工资档次由高到低填写,工资档案与花名册顺序一致;3、单位和人社局工资科留存的工资档案由单位统一填写一致。此表打印填报一式三份.
甘肃省机关(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级别工资(五年)审批表
参加工作时间
日级别工资情况
日以后级别变动情况
标& 准(元)
正常晋升后情况
填&&& 报&&& 单&&& 位
批&&& 准&&& 机&&& 关
&&& 根据甘政办发[号文件和甘人社通[2014]9号文件精神,该同志符合2016年正常晋升级别工资条件,级别工资由& 级&& 档&& 元晋升为&& 级&& 档&& 元,从2016年1月起执行。
年&&& 月&&& 日日
& 注:此表打印填报一式一份,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甘肃省机关(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级别(岗位)工资档次花名册
&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日
参加工作时间
日级别工资档次
日后级别(岗位)工资档次变化情况
2016年1月正常晋升后级别(岗位)工资档次
级别(岗位)工资档次
级别(岗位)工资档次
级别(岗位)工资档次
级别(岗位)工资档次
备注:1、“考核情况”填写优秀、良好、称职(合格)、基本称职、不称职(不合格);2、花名册按职务从高到低的顺序填报,同一职务按工资档次由高到低填写,工资档案与花名册顺序一致;3、单位和人社局工资科留存的工资档案由单位统一填写一致。此表打印填报一式三份.&&&&&&&&&&&&&&&&&&&&&&&&&&&&&&&&&&&&&&&&&&&&&&&&&&&&&&&&&&&&&&&&&&&&&&&&&&&&&
甘肃省机关(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级别工资档次审批表
参加工作时间
年度考核情况
日级别(岗位)工资档次
级别(岗位)档次
日以后级别(岗位)工资档次变动情况
级别(岗位)档次
正常晋升后情况
级别(岗位)档次
填&&& 报&&& 单&&& 位
批 &&&准&&& 机&&& 关
&&& 根据甘政办发[号文件和甘人社通[2014]9号文件精神,该同志符合2016年正常晋升级别(岗位)工资档次条件,级别(岗位)工资由 级& 档& 元晋升为& 级 档& 元,月增资 元,从2016年1月起执行。
年&&& 月&&& 日
& 注:此表打印填报一式一份,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薪级工资花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日
参加工作时间
日薪级工资情况
日后薪级工资变化情况
教(护)提高10%
2016年1月正常晋升后薪级工资
教(护)提高10%
月增资合计
备注:1、“考核情况”填写优秀、良好、称职(合格)、基本称职、不称职(不合格);2、花名册按职务从高到低的顺序填报,同一职务按工资档次由高到低填写,工资档案与花名册顺序一致;3、单位和人社局工资科留存的工资档案由单位统一填写一致。此表打印填报一式三份.&&&&&&&&&&&&&&&&&&&&&&&&&&&&&&&&&&&&&&&&&&&&&&&&&&&&&&&&&&&&&&&&&&&&&&&&&&&&&
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薪级工资审批表
参加工作时间
日薪级工资
2015年考核结果
日以后薪级工资变动情况
正常晋升后情况
填&&& 报&&& 单&&& 位
批&&& 准&&& 机&&& 关
&&& 根据甘政办发[号文件和甘人社通[2014]9号文件精神,该同志符合2016年正常晋升薪级工资条件,薪级工资由&& 级&&& 元晋升为&& 级&&& 元,月增资&&& 元,从2016年1月起执行。
年&&& 月&&& 日日
年&&& 月&&& 日日
& 注:此表打印填报一式一份,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教(护)提高10%在标准和增资栏打反斜杠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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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事业单位2016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镇人社事招公告[201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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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中共镇江市委组织部(下简称市委组织部)、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简称市人社局)决定,镇江市部分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2名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对象         &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31日至1998年3月31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16年8月31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不列入工作年限);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事业单位2016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专业参考目录》(.cn/)进行查核。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cn/,下简称市人事考试考工网)。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6年3月28日9:00- 3月31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3月28日9:00-4月1日16:00;
3.缴费确认时间:2016年3月28日9:00-4月2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3月31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并于参加笔试后3日内,凭相关证件到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镇江市桃花坞255-1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镇江市委组织部、镇江市人社局网站和市人事考试考工网站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4月6日9:00-16:00登录市人事考试考工网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到市人事考试考工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4月13日-4月15日。
参加专业科目测试、专业面试或技能测试的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个人身份证,按招聘单位短信或电话通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 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2。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要求:
1.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
3.对考生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应补充的内容。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的岗位,参加全市集中资格复审;笔试科目为《岗位专业知识》和不参加笔试的岗位,根据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参加资格复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照公告和《岗位表》所要求的报名资格条件,审核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同意后报复印件至综合管理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对报名材料原件与复印件的一致性负责。
资格复审内容为笔试后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凭提供推荐表原件);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提供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
通过集中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网站公告,通过部门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各主管部门网站公告。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一)分类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考试根据岗位分类,采取笔试、面试、专业科目测试、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的3倍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测试人选(部分岗位入围比例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详见《岗位表》,招聘人数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各项测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按一定比例合成总成绩,具体如下:
1.A类岗位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管理类);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B类岗位中的计算机类、法律类、经济类-统计及其他、经济类-会计审计考试主要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相应岗位的《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B类岗位中的其他类考试主要由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三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通用类专业技术其他岗位);专业科目测试的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方式为笔试、专业面试、答辩、评审等;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的比例计算。
部分B类岗位考试方式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详见《岗位表》。
3.C类岗位考试由笔试、专业面试或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岗位专业知识》或《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通用类专业技术其他岗位);专业面试和技能测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总成绩合成办法见《岗位表》。
4.D类岗位考核方法和成绩合成见《岗位表》。
笔试成绩低于百分制5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考试考核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二)考试的组织实施
1.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由镇江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
2.专业科目测试、专业面试、技能测试和直接考核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按管理权限不同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批准后,在主管部门网站发布公告,明确测试或考核的具体时间、详细地点、考试科目、形式等主要事项。考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采取封闭命题或委托省辖市级以上专业考试机构命题的形式,保密命制试题和评分标准,校审无误后,在主管部门纪检监察人员全过程监督下组织实施。考试方案报送、核准的截止时间:4月18日-4月29日。
(三)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6年4月16日(星期六);结构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
阅卷结束后,《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笔试成绩将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查询。各《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成绩5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查询。
专业科目测试、专业面试、技能测试和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成绩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考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和市人事考试考工网另行发布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或技能测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完成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按岗位分别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和公告中的岗位等级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未就业的毕业生见习期满后聘用到相应等级)。被聘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16届毕业生在2016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在2016年8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政策咨询电话:0511—,,考务咨询:2。监督电话:0511—。
中共镇江市委组织部 &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二○一六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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