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寿保险官网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是一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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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校园版
入职中国人寿一年多来的回顾(岗位、待遇等)
看到论坛上很多学弟学妹在讨论中国人寿的校园招聘的问题,总体感觉大家对于国寿的认识很模糊,其实我去年参加国寿校园招聘的时候心情与大家很相像,现在愿意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向大家详细介绍一下有关国寿招聘及工作、待遇等等方方面面的情况。虽然同属金融行业,但是保险行业由于长期以来一些保险业务员的工作作风问题而似乎口碑不佳,至少相比于银行、证券等金融行业有不小的差距。。这种差距大家看看银行的版块跟保险版块的热闹程度也就明白了,但其实很多人对国寿有很大的误解,而且,如果没有公司内部的消息,仅凭到网上去搜集,你很难了解国寿真实的状况。本文打算着重介绍一下有关实际的工作及待遇情况,至于招聘只简要谈谈。【国寿求职过程】我本人是江苏某211高校2010届的毕业生,在校学的是师范类专业,记得是在10年3月的时候,室友在网上看到了国寿的校园招聘公告,当时同宿舍三个人都进行了网申,但是后来只有我一个人收到了去南大初面的通知。至于原因大家也很莫名奇妙,但是我猜测,国寿应该比较看重的是以下几点:1.文化成绩、奖学金2.六级3.党员、学生干部4.户籍而且这些在我后来的面试过程中多少有体现。对了,我投的是家乡的国寿,苏南某市。初试是在南大老校区,人不少。。初试题目基本是行测。。我本身学的也非金融专业,所以虽然有几道大题是专业题目,但是我已经不大记得清了。。不过当时的感觉,不是专业性很强的题目,至少我这个外行没有空下任何题目。应该说初试是很简单的。后来根据初试结果通知到所报地市分公司面试。面试的时候也没有太过刁难的问题,总之相比于网上一些惊险刺激的面经而言,国寿的面试多少感觉很水。其实我觉得,因为种种原因,国寿的非总部、非省公司的招聘,竞争激烈程度并不大,所以机会还是很大的。【一年见习期】国寿对于新进大学生还是比较重视的,记得我当初谈offer时,hr讲国寿实行的是保密薪制,具体的待遇无法透露,总结一下就是1.第一年算实习期,第一年的前半年算试用期,实习期有专门导师;2.第一年收入3万,一年后转正收入不低于4万(不算奖金);3.7月份市公司组织培训,10月份省公司组织统一培训;4.第一年轮岗,第二年经双向选择后定岗;现在一年过来了,我像大家描述一下实际的情况:可以说,当时谈offer的时候,这样的待遇并不能让人兴奋,跟公司签合同,实习期每月工资只有2200,研究生多500.公积金每月自己交200.公司提供住宿,有食堂,但是要钱。中秋发了1000,春节发了1800,第一年按规定没有年终奖。加班是经常的,具体的工作也很杂,几乎是哪里需要人就去哪里。具体需要的就是掌握excel、ppt就够了。女生的话,可能开大早会需要上去跳个舞,领个操什么的。。。总之第一年可以说比较暗淡,记得十月份到在苏州参加省公司统一培训的时候,要进行自我介绍,当时10届毕业生全省我们那一批一共招了122人,其中有很多名校的,比如南大、交大,有很多海归,法国的、澳洲的。。。研究生也不少,不过博士只有一个,是个女博士,学的就是保险这一块。。。最劲爆的是有两个从中科院跳槽过来的,不过人家是去总部的,只是暂时来实习。总之,应该说来国寿的,没有那种很不入流的学校。在苏州一个月,这期间我知道有两个人毁约了,一个是老家来自山东的研究生,因为不满要分到县公司,回去了;还有一个考上公务员直接走了。总之头一年是很灰暗的,而且对我自己而言,由于专业的冷门,找一份工作并不容易,所以也就忍着,我们一起过来的同事,很多怨言要离开,尤其苏大金融的一个哥们,整天他哪个同学在哪个哪个银行,一年拿了多少钱。。。唉。。。反正正如offer谈的那样,第一年3万确实有,当时想着估计转正了一年也就4万,搭上一万年终奖的话,一年也就五万块左右吧。。。【定岗定薪】这里介绍一下国寿的岗位,首先一个,我和大家一样,来国寿之前都称其为“人寿”,其实公司自己人都叫它国寿。。。国寿内部大概的岗位有:1.个险部:最大的部门,下设若干职场。。最辛苦2.银保部:直接把业务开到银行。。3.团险部:最轻松的部门,如果你定岗定在团险就舒服了,特别适合女生。。4.客服部,分为对外客服和对内客服。。对外处理理赔。。对内处理业务员的保单5.人力资源6.公会。。。就在今年六月份,一切突然不平静了。。首先,七月我将要定岗转正,也就是说定岗后的具体工资就看七月底发多少了。。然后就是,11届的新近大学生了了,而且我看到了他们的offer:月基本工资:2500,绩效500,基层补贴:500/月。。。当时我心里就不平衡了,为什么他们晚来一年的工资比我多那么多。。。后来七月的的工资终于发了,按公司说法,今年省公司给所有在县级支公司的新员工每月500补贴。。所以把上半年的补贴一起发过来。。至于多少钱不便透露,但是可以告诉你的是,光税就扣了七百多。。。总之,可以告诉大家真实的国寿待遇大概由以下部分组成(当然,我是指我所知道的,也就是说苏南某地级市)1.基本工资&本科生2800,研究生3300&不要觉得低,一些干了十几年的职场经理基本工资也就这个数,但是他们的年收入不会低于十万,具体为什么我不会告诉你,但是就我们公司十几个经理都是拿着两千多的基本工资,开着二十几万的车。。2.绩效工资&600左右,其实跟绩效无关,主要是为了降低公积金存交数目。3.节日发现金,一年四大节5000左右4.年底分红:扣税后>15000/年5.每月超市卡、暑期降温费、饭补其他福利:>5000/年6.交其五险一金,买公司产品可拿回提成7.基层补贴每月500& 一年也就是60008.其他。。。总之,保密薪制。。。大家有数就行。就我知道的情况,考虑全部的收入待遇,在同样的城市,比一些商业银行低,但相差不会很大,但是可能并不比联通、工商银行等等差。。
华中科技大学 政治学与行政学出自 MBA智库百科()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China Life)——全球市值最高的寿险公司
中国人寿官方网站网址: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China Life Insurance(Group)Company )是国家大型,总部设在北京。公司的前身是成立于1949年的和1996年分设的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及1999年成立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2003年,经国务院同意,批准,原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进行重组改制,变更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下设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及保险职业学院、成都保险学校等多家公司和机构。其任务,除了通过所属公司经营发展、不断强化寿险和资产管理等主营业务外,还着力进行,不断拓展新的业务,致力于建设成为一家资源配置合理、综合优势明显,主业特强、适度多元,备受社会与业界尊重的高、强、可持续发展后劲足的国际金融保险集团。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了我国最大的集团。2005年,寿险保费收入达到1898.53亿元,境内业务占寿险的 51.02%;总资产达到7247.47亿元,约占全国保险业总资产的47%;可运用资金超过6600亿元,是我国最大的。已连续四年入选《》杂志全球500强企业。2003年,中国人寿在对亚洲企业的评选中,被评为亚洲最好的保险公司。在世界品牌实验室和共同组织评选的“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中,中国人寿已连续三年成为中国十大最具价值品牌,品牌价值目前已高达486.67亿元。在世界权威品牌评审机构“超级品牌组织”首度在中国举办的超级品牌评选中,中国人寿同时获得“超级品牌”荣誉奖和“行业特别奖”、“本土品牌成就奖”三项殊荣。所属寿险股份公司2003年12月在纽约、香港两地同步,成为第一家在的中国寿险公司和第一家在境外两地同步上市的中国,并创下当年全球最大纪录。
世界知名保险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中由于金融危机的重创,在国际上很多金融机构市值惨遭缩水、品牌价值一落千丈的情况下,2009年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排名仍较2008年度提升26位,位列133位,“中国人寿”品牌价值由2008年的668.72亿元人民币上升至824.37亿元人民币。截至日,中国人寿市值达到1203亿美元、8220亿元人民币,居企业第31位,为全球寿险公司之首。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秉承“成己为人、成人达己”的核心理念,遵循“诚信为本、稳健经营”的,恪守“创新、拼搏、务实、奉献”的,把“与客户同忧乐”作为,以“与时俱进、争创一流”的精神,努力打造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大型现代金融保险集团,致力于造福社会大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更大的力量。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包括: 
(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中国人寿财产管理有限公司(China Life Insurance asset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
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China Life Insurance Overseas Co., Lit)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China Life Property & Casualty Insurance Co.,Ltd)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China Life Pension Company Limited)
“成”是指“成就”、“成功”、“实现”和“完善”。
“达”是指“通达”、“达到”。“达”字用在这里也有“成就”、“完善”的含义。
“为”指“成全”、“维护”、“关爱”、“帮助”。
“己”指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及其全体成员。
“人”泛指与“己”有联系的各种社会关系中的集体或个人。
  “成己为人”一方面是说,不断完善和壮大自己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为客户和社会服务;另一方面是说,只有不断完善和发展壮大自己,才能更好地为客户和社会服务。就内部关系而言,“成己为人”强调公司和公司成员的共同发展进步;要求每个成员加强学习,增长才干,共同把公司建设好;要求公司注意调动和保持广大员工的积极性,让员工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努力做到公司价值和个人价值的协调统一。就公司与客户和社会的关系而言,“成己为人”充分体现了中国人寿的社会责任感,强调公司发展壮大的目的是为社会提供完善的人寿保险服务,反映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和职业要求。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中国人寿只有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切实增强自身的综合竞争能力,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客户需求。
  就公司与其的关系而言,“成己为人”主要意味着中国人寿将竞争对手看作共同发展中国寿险业的伙伴,意味着中国人寿将以身作则,遵循公平竞争原则,规范自己,完善自己,勇于进取,不断创新,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竞争能力,以促进整个行业经营水平的提高。
  “成人达己”是说,只有成就和帮助他人,才能发展和完善自己,实现自己的理想,达到自己的目标。
  就企业内部个体之间的关系而言,“成人达己”强调造成一种“互相帮助、互相激励、共同进步”的和谐氛围。就企业内部个体与整体的关系而言,“成人达己” 意指只有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才能把公司建设好;只有齐心协力把公司建设好了,个人的价值才能得到充分体现。  就公司与客户及社会的关系而言,“成人达己”指只有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寿险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的寿险需求,才能成就自己的事业。这一点充分反映了自身的成就对客户、对社会的依赖关系,强调自身的成就建立在成就他人的基础之上,符合寿险业的服务性特点。  就公司与竞争对手的关系来说,“成人达己”意味着中国人寿愿意在公平竞争的规则之下与对方携手合作共同推动行业发展。
  “双成”理念的基本内涵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1.“双成”是一个动态标准  
  “双成”理念是中国人寿处理企业内外事务的根本标准。 “成”是一个动态的标准。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知识的不断更新,寿险需求的日益多样化,中国人寿“成”的标准将不断提高。不管是“成人”还是“成己”都不可能一劳永逸,必须与时俱进。
  2.“双成”是一种发展境界  
  “双成”是中国人寿追求的最高境界。它强调突破一己之限制,把发展和提高自己作为帮助他人的前提条件,通过成就他人来发展自己的事业。由于超越了自我,企业和个人必然获得更广阔的视野和更大的发展空间。“双成”即“互相成就”、“共同发展”。对中国人寿来说,“双成”境界表达了一个美好的愿景,就是衷心希望并永远致力于中国人寿内部与外部、他人与自己互相成就、共同发展。这种海纳百川、宽厚包容、以天下为己任的态度表现了中国人寿作为一个大型现代化寿险企业的非凡气度和广阔胸怀。
  3.“双成”是一个努力方向  
  “双成”理念强调既成就他人也成就自己,二者相辅相成,这是中国人寿努力的方向,是全体员工奋斗的目标。依据“双成”理念,中国人寿在处理社会与企业、企业与个人、企业与客户、他人与自己等关系时,决不能只单独强调一方,双方的利益必须都能得到保证。
  4.“双成” 是一种道德规范  
  “双成”理念源自中国传统儒家道德观,源自的“仁”学。孔子“仁”学的精髓就是“爱人”之道。中国人寿以“双成”理念作为企业发展的根本原则,即是取其“爱人”之意。依据“双成”理念处理企业内外各种关系,突出体现了中国人寿对客户、员工的支持和关爱以及对他人价值的尊重,表现出中国人寿高尚的道德操守和。
  5.“双成” 是一种现代视野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经济全球化趋势越来越明显,竞争将更加激烈复杂,如何以正确的态度面对竞争和适应竞争是企业必须解决的当务之急。“双成”理念提倡一种相互依存、共生共荣的新的竞争精神,深刻反映了未来全球经济文化发展的潮流和趋势,符合和全球经济一体化时代对企业的要求。以“双成”理念作为企业基本的行为准则,能够赋予中国人寿一种现代视野。这种视野能够使中国人寿通过企业文化建设迅速进行,顺应知识经济和的时代大势,从容应对未来的挑战。
  6.“双成”是一系列关系的整合  
  “双成”理念集中反映了以下四种基本关系:企业与客户的关系、企业与社会的关系、企业与竞争对手的关系、企业与内部成员的关系。如何协调这些复杂的关系,直接影响到中国人寿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和发展前景。“双成”理念明确了各种关系中主、客体各自的地位,规定了处理各种关系的内在要求。以“双成”理念为统领,企业的各项关系就能够得到厘清和整合,中国人寿的事业也才能够健康、有序、长久地发展。
  1. 它是一种理念
  C形圆环代表中国人寿(中国人寿英文名称的首字母是C),圆球代表客户,圆环细心呵护、高高托起圆球,表明了中国人寿“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崇高境界和“客户至上、一言九鼎”的庄严承诺,体现了“成己为人、成人达己”的文化理念。
  2. 它是一种胸怀
  圆环向上敞开,圆球象征地球,展现出中国人寿海纳百川的博大胸怀和放眼全球的广阔视野。
  3.它是一种本色
  银灰色是成熟、稳健的象征,草绿色是生机、活力的体现,彰显出中国人寿“诚信为本、稳健经营、值得信赖”的本色风格,预示着中国人寿的事业不断发展、蓬勃向上、充满不竭的生命力。
本条目仅是对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的介绍。若您需要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联系,请访问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官方网站。
8220亿元 中国人寿市值居全球寿险公司之首.金融时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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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请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有关规定。  中国人寿是这样骗人的  编者按:这是一纸投诉状,诉说着作者被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虚假宣传欺骗而购买理财产品并造成经济损失的真实过程;这是一篇宣传书,告诫善良的人们,在购买中国人寿的产品时,一定要擦亮眼睛,谨防上当,以免掉入他们精心设计的陷阱;这是一封呼吁信,吁请有良知和正义感的法律工作者为作者这样的弱势个体(消费者或客户)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这是一个真命题,在现代法制社会,多如牛毛的法律法规,应该怎样依法监督才能切实保证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这是一篇新闻稿,有广泛的社会价值和现实意义,值得各大网站、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微博、微信、论坛等各种媒体广泛关注,并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  一、事情经过  我叫孟莲,身份证号215583,QQ联系:。日,我和我爱人到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大直支行宣桥分理处(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号的军工院内)去办银行业务。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员胡某迎上前来“热情”地向我们推荐中国人寿“国寿新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他说,“这是中国人寿与中国工商银行联合推出的高利率理财产品,其他银行都买不到,5万起存,利率很高,3年可取,最高可放6年。”我问:“是理财产品吗?不是理财的我们不要。”。他说,“保证是理财产品,利率很高,还外赠一份保险,非常划算,不买就没了。”我听完他的宣传有点动心了,“若存15万元,到期的收益能有多少?”我问他。他“熟练”地回答:“在还本的前提下,满三年可获红利23000.00元,满6年可达49000.00元,存的时间越长越合适”。在他的宣传下,我有意将放在工行的全部存款15万元取出来购买这款产品。他一边继续宣传一边拿出笔来,在印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单(代理机构专用)”上帮我们填写相关信息,填完后让我签字。我拿过单子见是保险单就问:“这是投保单啊,不是理财产品!我不要。”他说:“确实是理财产品,但根据上级要求,只能以投保单的形式出现。”我问:“为什么呢?”他说:“因为保险公司不能直接销售理财产品,只能与银行合作才能实现;银行也没有高利率的理财产品,只能与保险公司合作才能买到。”在他的强劲宣传诱惑下,我在银行窗口将15万元存款取出转为理财产品(代理网点号03,投保单号1591,合同[组]号码:-453-,合同成立日期:),并在投保单上签上了我的名字。  拿到投保单后,我还是将信将疑,就问胡某:“银行出的是投保单,不是理财产品,到期后你们保险公司不能兑现承诺怎么办?”他说:“您就放心吧。中国人寿这么大个公司,不会骗人的,况且又是与银行合作,就更加保险了。”我对他说:“我一向只相信国有银行,未买过中国人寿的产品,主要是怕被骗和上当,一旦有纠纷就麻烦了。”他说:“你要不相信,我给你写个保证。”他随即在印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合同封套”的背面写下“三年可取,最高放6年,预计收益3年23000元,6年49000元”的字样,并在“保险合同封套”的正面留下了他的名字和手机号,“我是中国人寿的,有事可以随时找我”,他补充道。由于有了他的口头承诺,又有他的亲笔签字,又我和我爱人这才松了口气,满指望到期就有一笔应有的收入了。此后,我也没有问过该产品的情况,中国人寿也没有任何人给我做过回访,也没有收到过中国人寿的《收益分红通知书》(按规定应该每年向我寄送一份《收益分红通知书》)。  2014年3月下旬,在存满3年又一个月后,我让我爱人询问收益情况。出乎我们意料的是, 95519客服人员告知:“您买的是一款保险产品,截至目前(2014年3月),红利为1700多元,红利利息100余元,具体数字要等到期后才能确定。”这让我们大失所望!“不能这样吧?!”我随口说道。4月1日,我爱人又致电95519核实情况,答复的与上次询问的一样,并且服务人员肯定地回答:“这款产品不是3年期的,而是6年期的。即使存满6年,收益也绝不能达到49000.00元。”又问:“业务员明明白纸黑字写的是3年可取,最高可存6年,怎么变成不是3年可取的呢?”客服人员回答:“它就是6年期的。”又问:“如果我不想再存,3年的收益能兑现吧?”客服人员回答:“如目前退保,是要扣除相关费用的,预计本金只有14万6千多元,加上利息,也只有14万8千多元。”眼见中国人寿销售的理财产品变成了“保险产品”,当初的担心变成“现实”,不仅预期收益比当初胡某的承诺相差甚远,而且本金都亏了一千多!面对这种窘况,我和我爱人忍痛决定:“退保”! 4月2日,我俩到位于哈尔滨市尚志大街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办理了“退保”手续。明细如下:退保金额:元;红利:1774.08元;红利利息:105.55元。以上合计:元(注:5月4日,我在一边投诉、一边等待中国人寿答复的过程中,又收到中国人寿打来的退保时未出账的补款计2596.55元[其中红利储存生息2579.96 元,红利储存生息利息16.59 元]。两次连本带利总计元,除去本金,红利储存生息+红利储存生息利息只有676.18元,比中国人寿业务员当初的承诺少22774.61元!)  二、我的诉求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胡某系中国人寿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授权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应该属于职务行为,所带来的后果应由保险人承担责任。因此,本人要求中国人寿按照保险代理人胡某的亲笔承诺,补偿本人经济损失22323.82元(即本金+承诺红利及利息23000.00元-已退还部分元=22323.82元)。  三、中国人寿的骗保手段  花15万元买了一款中国人寿的“理财产品”,存了3年,不仅未获任何收益,还亏本1920.37元(未含第二次补款)。面对这种结果,我感到非常气愤。为讨回一个说法,我让我爱于日致电95519进行了投诉。但到了4月8日仍未见回音。4月10日上午、下午又先后向95519追问,直至4月11日才有一名王姓工作人员与我爱人联系,约我们择日到公司面谈。4月14日(星期一)上午8:00,我爱人按约到位于哈尔滨市东直路150号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王姓工作人员将他引到7楼后“移交”给一名韩姓“处长”(这名韩姓处长本是一名退居二线的同志)。我爱人向韩姓“处长”详细叙述了购买这款产品的经过,并出具了胡某的亲笔签字,提出了由中国人寿补偿本金差额、兑现业务员当时承诺的三年利息23000元的诉求。韩“处长”以“那是业务员胡某个人行为、不代表公司”等为由表示中国人寿不能承担责任。在我爱人的再三要求下,答应周三(4月16日)或周四(4月17日)给予答复。但直到现在,仍无未韩处长音讯。4月24日,我在苦等十天仍不见中国人寿回音后,向中国保监会12378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进行了投诉,直到5月4日,中国人寿黑龙江公司才有一名工作人员给我答复,但仍拒绝补偿。  在写此稿前,我内心深处仍始终努力说服自己:像中国人寿这样的与老百姓利益攸关的、代表国家控股的全国性商业寿险公司,其所作所为应该是规范的、合法的,信誉应该是上乘的,口碑应该是最好的,对客户的利益应该是很负责任的、值得客户信赖的,其行为不会与骗子、虚假、欺诈、冷漠等相挂钩、画等号……但通过这件事,将留在我心目中的这种高大形象即刻被击得粉碎:原来中国人寿只不过是一个披着“代表国家控股的全国性商业寿险公司”的外衣、打着与国有银行合作的幌子、利用国人对国有品牌公司信赖的心理、通过精心培训的一群骗子——业务员或保险代理人,采取虚假宣传、主观臆造、随意欺骗等各种手段推销公司精心策划和设计的骗局——保险产品,最终达到非法牟取暴利的黑心公司!  为了避免更多的善良的人们受到中国人寿的故意欺骗、宰割,使个人身心免受伤害、财产免受损失,在这里,我用切身的感受,披露这个黑心公司的惯用伎俩,撕开这个黑心公司的神秘面纱,剖开这个黑心公司的冷血心肠,以引起那些至今还在上中国人寿的当、或者“准备”上中国人寿的当、或者不知不觉上中国人寿的当的朋友的彻悟和警醒:  1、在选择合作对象时使用“障眼法”。中国人寿为了骗得更多客户购买其保险产品,选择了国人非常信赖的工商银行作为合作伙伴,其根本目的就是便于在银行提供的场所内进行“光明正大”的欺骗活动。据了解,使用工商银行的场所,中国人寿需按一定比例支付给银行相应的费用,并从招揽的业务收入中支付相当可观比例的佣金给中国人寿的业务员,以激发他们骗保的积极性。这样,中国人寿的业务员就可以凭借工行这个合法平台肆无忌惮地、疯狂地敛财——进行虚假宣传、随意承诺和欺骗,达到骗取客户购买理财产品的目的。因为,这种“障眼法”更具欺骗性:客户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实际上是保险产品,下同)是由银行打印的,并为客户开设了理财产品的专用银行账户,这就从根本上蒙蔽了客户,使客户误以为是银行发行的,收益是有保障的,进入了“双保险”。这种障眼法过去骗过了不少人,而且现在还正在骗人。  2、在推销产品时使用“诱骗法”。中国人寿往往以高于银行利率、还有红利加利息或分红等为诱饵,骗取顾客购买其五花八门的“理财产品”。承诺方式有:印刷的小广告承诺、业务员口头承诺或亲笔承诺等。其实所谓的高利率、、红利加利息或分红等都是凭中国人寿的印象“分红”,心情好一点就多给一些,心情不好就少给甚至不少,鬼知道他们用这些钱干什么去了!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他们有“霸王条款”跟着。这些条款少则几页、十几页,多则几十页、几千字,都是用一些生涩、非大众化的词语写就——它本身就是不想让你看懂,也不想让你在短时间内看懂的。就是说,不给你利息、甚至让你亏本,也能凭其霸王条款说成是“合理合法”的;对业务员的那些诱人的承诺,公司可以通通以不在条款规定之内为由全部予以拒绝!这样,从客户那里骗来的钱就稳稳地成为他们的生财机器!再看那些业务员吧,他们以高利息为诱饵吸引客户,他们向你介绍的,只是专拣你喜欢听的、期望得到的,如利息如何如何高,收益如何如何好等,而对你不利的东西,或者有疑问的东西,要么不告诉你,要么答非所问,不是千方百计加以隐瞒,就是以甜言蜜语加以迷惑。以我购买的这款产品为例,业务员亲笔承诺为3年收益23000元,最高放6年,但3年期满后,只分得红利储存生息4254.04 元、复利也只有122.14元(这是两次打款相加的数据)。而在相关产品的利益条款中,压根就没有3年这一说,都是5年期、6年期和10年期的。而业务员之所以敢写“3年可取”的承诺,就是他有意隐瞒这款产品的真实情况,购买前他既没有主动将这款产品的利益条款给我看,也没有如实告知有这个利益条款,这样做就是为了使他骗保的目的得逞。在投诉前,我才在中国人寿的网站上查询到该产品,初识利益条款真面目,而当初业务员却在那里胡编“3年可取、最高放6年”的瞎话;而我这次发现后已为时过晚,并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3、在向客户做出承诺时使用“双簧法”。中国人寿一方面放任业务员(因为公司对业务员的所作所为——即使是违法行为也毫不监管,业务员说什么是什么)向客户进行虚假宣传,穷尽各种欺骗手段——如口头承诺、亲笔签字等欺骗客户,让客户吃“定心丸”,而公司却装聋作哑,只要能骗到钱、骗得客户投保就行;一方面在客户维权时,公司却以“霸王条款”来否认业务员给客户所作的承诺,说是其“个人所为,不代表公司”,无论你提供多少证据,公司一概不予承诺,让客户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而且这种“成熟的技法”不仅仅是我一个人上了当、吃了亏,那位韩处长就说得十分明白:“找上门来的人多了,公司都是不给补偿。”呜呼!购买这款产品的其他善良的人们——甚至是同时受过胡某欺骗的人们,可能时至今日,还被蒙在鼓里,不知道这款产品的真实情况,继续做着高收益的“黄粱美梦”呢!醒醒吧!让我们团结起来,共同揭发中国人寿这个黑心公司的丑恶嘴脸和险恶用心!  4、在选定客户时采取“狩猎法”。中国人寿推销产品时,专挑那些心地善良、没有理财经验、对保险产品不甚了解、对其他理财或投资公司抱有成见、对中国人寿这样的国字号公司和企业却盲目信赖、想追求较高利润回报的人群作为猎物。在这些群体中,尤其是盯住那些中老年人、特别是女士,因为他们对中国人寿与银行合作的骗人把戏一点防备心都没有,任其宰割,不知不觉成了“狼”口美餐。  5、在客户维权时采用“冰冻法”。中国人寿对客户的维权采取残忍的冷处理打压法,他们常以国有公司自居,傲慢地认为客户是小胳膊拧不过大腿,纵使客户理由再多、证据再全,也任凭客户嘴皮说破、铁鞋踏破,“就是不接受你的诉求,拿我奈何?!”我先后4次向95519投诉,直到7天以后才勉强有人出面,而接待人员也是退居二线的老同志,一问三不知,“你的事情我们无法处理”,或者用哄骗的话“三天内给你答复”,然后就跟你玩消失,踪影不见,音信皆无!4月23日,我在久等不见回音的情况下,向中国保监会维护权热线进行了投诉。24日,监管局就给我回了函(黑保监消费投诉[2014]第242号)。但一直等到10天以后的5月4日,中国人寿黑龙江公司才应付差事式的勉强给我回了一个电话,撂下一句“你的诉求公司已经研究过了不能补偿”就再也没有下文了。他们之所以这样做,正如那位接待我的韩姓处长说的那样:“像你们这样的投诉太多了,公司都是不管的”!可见,不知有多少受害者被他们宰了以后,都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因为他们心里有底,对这种情况早有“应急处置方案”——一概不予理睬、不予处理,让客户自消自灭!因为他们对客户的心理早就摸透了:“我们的衙门高,你陪不起;我们的‘条款’多,可以拒你于千里之外;你们的投诉渠道再广也没有用,都‘逃不出我如来佛的手心’——所有投诉都要转到我这里来处理,我就是不吱声,久而久之,就把你搞疲惫了,无心恋战了,自认倒霉吧!所以,我们才是常胜将军!”也许这次中国人寿又赢了!!  四、几点启示  从中国人寿明目张胆的骗保骗钱的事件中,得出以下几点启示:  1、执法力度待加强。我国虽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但我向12315进行投诉时,他们回答“此事不归我们管辖”;虽有《证券法》、《保险法》,但我向有关部门投诉,他们也只能将我的诉求转中国人寿,没有刚性监管效果;虽有《银行法》,但我向95588投诉,银行方面回答“中国人寿只不过是利用我们的平台进行销售,具体情况还得找中国人寿”。对此,我想多说几句:当初工行可是与中国人寿一起向我推荐的,如果中国人寿业务员的虚假宣传是欺骗的话,那银行工作人员也是帮凶——因为他们也信誓旦旦旦地表示:“这是中国人寿与我们工商银行联合的,你就放心吧”。事到如今,我有三问:一问,像中国人寿这样骗人的事情真的没有什么法律来约束他们了吗?二问,在当今法制社会,真的没有权威机构来对中国人寿这样骗人的事情予以监督管理,任其逍遥法外、为虎作伥吗?三问,到底因为多大的利润,中国工商银行也与中国人寿合伙,任中国人寿透支自己的良好信誉进行骗人?!有利可图时“兄弟俩”狼狈为奸,为榨取客户的金钱、牟取暴利为最大满足;而当客户利益受损讨个说法时,他们却都一退六二五,把自己推得一干二净!这两个国字号企业,配合得是多么默契、心领神会、珠联璧合!我期待有关监管部门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力,加强对这些部门的监管力度,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公民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呼吁专业权威人士、法律工作者能够站出来为我们伸张正义,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  2、个人理财须谨慎。由于中国法律还很不完善,监管还不够到位,钻法律空子、甚至公然违法的事情层出不穷——中国人寿就是其中的一家。对此,本人告诫那些家庭理财人,千万不要盲目相信像中国人寿这样披着合法外衣的黑心公司兜售所谓的理财产品,因为他们主营业务是保险产品,无论他们怎么伪装,或者与银行等部门合作,推销的产品都是保险产品,其性质都不会改变,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绝对不是为你“理财”,让你受益,而是变着戏法骗你的钱,伤你的心,害你的命,或者叫谋财害命!尤其是不能受中国人寿的业务员蛊惑,无论他(她)们怎样尊称你为大叔、大婶,大哥、大姐或俊男、美女,你千万别上当,一定要坚守“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的信条,擦亮眼睛,三思而后行。如果你一时手痒,想试试水,那也千万别相信他们打的广告、写的承诺,一定要仔细看清合同条款,尤其是免责条款、权利义务,如果你还用“人间自有真情在”的理念去相信中国人寿,那么下一个、下一拨受伤害的肯定是你或是你们!  3、睁大眼睛选公司。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我有了在中国人寿这次被骗的经历之后,再也不敢与之打交道了:因为中国人寿千方百计耍赖,把业务员的职务行为说成是个人行为;中国人寿把正常投诉当信访,安排一名无所事事的人员随意打发客发就算了事;中国人寿接待人员能自作主张,不经请示就全面拒绝客户的正当诉求;中国人寿对客户的诉求统统采用装聋作哑拒不发声,总是以拖延战术倒逼客户自行放弃正当诉求。但直到此贴发出之前,我仍然对中国人寿心存一丝希望:也许这次骗保事件是某个基层单位所为,与中国人寿总体政策无关;特别是对后续投诉的受理,是个别部门、个别人越权处理,甚至是不作为、乱作为所致,省公司和总公司并不知情。如是这样,希望有关部门认真考虑我的诉求,补偿给我造成的经济损失,严肃处理给中国人寿造成恶劣影响的有关单位和人员,重塑和维护中国人寿的应有形象。  4、留好证据好维权。无论是投资理财,还是购买保险,一定要将各种原始资料保存好,特别是承诺书、合同、签字、广告等,必要时应该现场录音录像,以便维权时使用。对口头承诺、广告承诺、签字承诺决不能轻信,必须让其写到正式的合同之中,并盖上印章。对一些其他公司推销的理财产品,也不能轻信,要对其工商和税务登记、注册情况,法人登记情况,公司或企业纳税情况等进行详细了解、摸清情况后再行决定,千万不要被各种花言巧语所迷惑,被虚假承诺而盲目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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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相信保险公司  
  太对了,保险公司卖理财产品都是骗人的。
  大家要擦亮眼睛,不要再上中国人寿的当,否则,受伤害和损失的是普通老百姓!
  如果保险是骗人的,那么他能骗世界上百年?能骗的了比尔盖茨,李嘉诚等人?难道他们也跟你们一样愚蠢到相信保险?只有得到过理赔的人才知道保险的好处,顺便提一句,中国人寿如果是骗人的会晋升副部级央企?国家还允许他的存在?明显是业务员的问题,就像一个国家,总会有廉明的官,也有贪官。你总会跟一些人成为朋友跟一些人有矛盾,那你又是一个怎样的人呢?何必以偏概全来诋毁一个东西呢
  @u_15-09-05 11:57:00  如果保险是骗人的,那么他能骗世界上百年?能骗的了比尔盖茨,李嘉诚等人?难道他们也跟你们一样愚蠢到相信保险?只有得到过理赔的人才知道保险的好处,顺便提一句,中国人寿如果是骗人的会晋升副部级央企?国家还允许他的存在?明显是业务员的问题,就像一个国家,总会有廉明的官,也有贪官。你总会跟一些人成为朋友跟一些人有矛盾,那你又是一个怎样的人呢?何必以偏概全来诋毁一个东西呢  -----------------------------  你是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什么人呀?这样维护它,比尔盖茨和李嘉诚是在你们中国保的险呀?人家当然是聪明人了,聪明就聪明在不是在中国保的,在中国的就是骗人的,
  我在2010年3月的中国邮政银行也被骗过,被骗的经历跟楼主一摸一样,只是我能力有限,当时3年满期去取钱的时候,被告知取不了,如果执意要取,会扣一部分费用。当时我很气愤,明明是三年,为何变成了6年。今年4月份赎回了那笔钱,可是算下来,跟当初业务员承诺的相差甚远。我没有投过诉,只是再也不相信中国人寿的欺诈游戏
  保险骗人???自己听信业务员的浮夸销售,每个保单上面都有详细注解,这是一个分红型的保单,收益不稳定,你自己没看?再说了,由一个人的错误否定一个企业,那你怎么不因为一个人的原因否定我们国家啊,否定整个世界啊,一竿子打翻一船人,这是理智的吗?双方都有责任,业务员责任是浮夸承诺销售,客户则是不看保单责任,就决定购买,但是怪谁呢,不好说
  我6年的中国人寿,3万到期利息1700元,开始他们承诺利息不会低于银行同期利息,还会有分红,那时候3年固定利率3厘多,6年应该有5400多元利息,并且还不包括分红。可是现在到处投诉都没有用,踢皮球,中国就是这样。我真不知怎样投诉他们。我的qq:
  不止是中国人兽,别的也一样  
  只能说,保险公司确实存在一些误导客户的业务员。但是不能就此否定掉整个企业和整个行业。购买保险时候一定要从头至尾看完整个合同,看是否与业务员所讲的一致。合同下发有十天的犹豫期,十天的时间够你看完整本合同了吧,在这十天里退保是没有任何损失的。如果自己拿了合同看都不看,到时候损失你怪谁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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