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文化传媒公司有没有环评公司

苏州市太和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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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宝业投资有限公司宝业·城市绿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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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宝业投资有限公司宝业&城市绿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太和县宝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江苏诚智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该项目于在太和县环保局网站进行第一次公示,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已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要求,现将建设项目的有关事宜进行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要:
拟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太和县长征路东侧、祥和路南侧、创业路西侧、胜利路北侧。建设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2257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4930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9068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52300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社区综合服务部站建筑面积2420平方米,变配电所面积120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73270平方米。本项目总投资152126万元。
二、污染防治措施及治理措施
(1)施工期环境污染及治理措施
施工期土建工程阶段,大气污染物主要有施工机械与驱动设备及施工车辆所排放的废气,土方工程、建筑材料装卸、车辆扬尘及施工垃圾堆放和清运过程产生的扬尘,其中又以粉尘危害较为严重,通过施工过程管理措施的落实,可以减轻影响程度,同时其影响范围是有限的,而且是短期的局部影响。
施工现场用水主要由以下四个方面构成:施工现场混凝土浇注、养护用水,占总用水量的90%;环保喷洒水;施工机械设备冲洗水;施工人员生活用水。主要污染物为BOD5、COD、SS等,施工现场所有施工废水因泥沙含量较大,施工现场必须建造集水池、砂池、沉淀池、排水沟等水处理构筑物,对废水进行必要的分类处理,并尽可能地将沉淀池的中水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严禁不经处理直接排放。施工期废水排放量不大,且可以进入城市下水道,只要加强施工管理,防止用水无节制,造成浪费,对周围水环境影响甚微。
施工期噪声主要是土石方阶段的推土机和挖掘机、基础阶段的打桩机、结构阶段的振捣棒,装修阶段短时间使用高噪声设备,以及物料装卸碰撞噪声和施工人员的活动噪声,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有关规定。
④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弃方和施工队伍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建设单位应严格按规范要求处理处置建筑垃圾,做好土石方平衡,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
(2)运营期环境污染及治理措施
建设项目运营期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汽车废气、商业区餐饮油烟及恶臭气体。由于天然气为清洁能源,燃烧后所排放的污染物浓度很低,其污染物排放量也很小,对周围地区的大气环境质量没有不良影响,因此,本报告中对大气污染物排放不做预测评价。汽车废气中主要污染因子为CO、THC、NOx、醛类、SO2等。本评价要求地下车库设计换气应满足排风&6次/小时的要求。在排风口的设计上,应将汽车尾气排风口引到室外竖井排放,竖井就近设在绿地,排风口离室外地坪高度应大于2.5m,以减少对周围人群的影响;对于垃圾收集点的恶臭,本评价要求营运期及时做好垃圾清运,停留时间不能超过一天。本项目商业区预留烟气专用通道,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处理达标后,通过餐饮业专用内置烟道至屋顶排放,专用烟道排放口朝向应向主导风向下风向布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用水主要包括住宅用水、商业用水、地下建筑用水、物管用水、幼儿园用水以及绿化用水等。建设项目所在地属于太和县污水处理厂的收水范围。本项目商业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小区内化粪池处理,主要污染物浓度达到GB《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及太和县污水处理厂相应接管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向太和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颍河,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区内部产生的噪声主要包括水泵、配电站、地下车库通风机等产生的设备噪声、交通噪声、人流产生的社会噪声。项目区内部产生的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减振、隔声、消声措施后,对项目区声环境影响很小,项目区域环境噪声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2类区标准;本建设项目拟在建成后采取下述措施减少交通噪声对小区住宅的影响:①在小区进出道路设计时,建议考虑采取隔音措施,如增加树木绿化等。②建设项目道路两侧设置绿化带,可以起到隔噪音作用。建议种植乔木、灌木等四季常青的树种,以高低错落布置保证一定密度,并考虑种植可净化空气的树种,如夹竹桃、大叶黄杨、石榴、紫穗槐等。③在临近道路一侧的居民楼应设计成卫生间,且安装双层真空玻璃,住宅楼不要将卧室设置在临近道路一侧。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较好,本项目在采取上述的一系列减振、隔声、消声措施后,不会降低本区域现有噪声环境功能级别(《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2类区标准)。
④固体废弃物
建设项目固废主要有生活垃圾、商业垃圾等。对于生活和商业垃圾,由环卫部门组织专门人员统一清运。小区垃圾实行分类收集,设置有不同颜色的垃圾收集箱,以分别收集不同类别的废物。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由物业公司保洁员集中收运,最终由当地环卫部门送往附近的城市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产生的各种固废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经初步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分析,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经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方案后均可达标排放,不会降低评价区域的地表水、地下水、大气和声环境的原有功能级别;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符合太和县人民政府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项目选址符合太和县总体规划要求。因此本次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确保施工安装质量、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本项目环境相关资料的联系方式和期限
对本项目建设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其他相关信息。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太和县宝业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太和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三楼
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城智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窦总
联系电话:&&&&&E-mail: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该项目建设所持态度如何?如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2)您认为当地环境污染表现在哪方面?
(3)项目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您能接受吗?
(4)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的影响如何?
(5)该项目建成后对生活质量的影响表现为哪方面?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七、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太和县宝业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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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公告
太和县发艺产业园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发布时间:&&&查看次数:&&作者:&&来源:&&&太和县发艺产业园日处理5000立方米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53号)和国家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要求,太和县污水处理厂委托安徽长之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太和县发艺产业园日处理5000立方米污水处理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该项目已于日进行了第一次公示,现将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及污染防治措施等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使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进一步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太和县发艺产业园日处理5000立方米污水处理工程&&&&单位名称:太和县污水处理厂&&&&概要: 本项目位于太和县发艺产业园内,总占地面积50亩。污水处理厂计划规模为5000m3/d,污水处理厂拟采用工艺为调节+微电解+混凝沉淀+气浮+水解酸化+AO工艺,经处理后外排至园区管网,流入新建的4万m3/d生活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及相应措施&&(一)施工期环境影响&&&&项目的建设施工将不会引起区域内生态环境发生变化。采取相应措施后施工期的扬尘、噪声及生活污水对不会造成明显环境影响。而且随着项目施工期的结束,其影响也随之就消除。&(二)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正常运行,园区产生废水经拟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中的三级标准后,进入下游二级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中的一级标准A标准后,最终进入红丝沟(Ⅴ类水体)。不会改变地表水体环境质量和功能。故项目的正常运行不会对环境有明显的不利影响。&2)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废水处理后达标外排,不会对地下水环境现状造成影响。但环评要求:本项目工程设计时,将严把设计和施工质量关,从源头上开展地下水污染的防治工作,杜绝因材质、制管、防腐涂层、焊接缺陷及运行失误而造成管线泄漏;对各废水收集、处理构筑物(池体)等,以及废水收集和输送管网(包括厂外管道)均做防渗处理;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强化监控手段,定期检查有效的避免废水渗漏;强化管道、水池的转弯、承抽、对接等处的防渗工程,并做好隐蔽工程记录,定期进行检漏监测;项目制定了分区防渗方案,针对不同区域进行防渗设计、采取合理的防渗措施;建立地下水风险事故应急响应预案,明确风险事故状态下应采取的封闭、截留等措施。&&& 综上,通过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相关措施,本项目建设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3)固废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污泥及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污水处理厂剩余污泥,项目根据实际情况,业主决定对项目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经厂区内脱水等处理后,外运进行焚烧或填埋处理。因此,项目建成后,所产生的固废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4)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废气主要为所接收的污水和生化处理产生的污泥产生的废气和恶臭,其绝大部分经收集、进行生物处理后排入大气;对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恶臭将设置卫生防护距离项目根据实际预测,划定卫生防护距离,防止无组织排放物队周边人群的影响。项目严格按照上述环评提出的相关恶臭治理措施,散排废气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5)声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实施噪声污染源治理,优化总图布置,经预测项目厂界噪声达标,噪声不会对周边造成明显影响。&6)环境风险&&&本项目为水处理工程项目,项目环境风险隐患小。项目污水处理厂在采取上述有针对性地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后,可将废水事故排放对环境的影响降至可接受水平。综合分析,项目从环境风险角度可行。&7)建设项目的环保可行性综合结论&& 项目为太和县发艺产业园日处理5000立方米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符合,拟选厂址符合当地规划要求;项目建设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符合,拟选厂址符合当地规划要求。本污水处理厂污水来源为太和县发艺工业园园区内企业污水,污水在经过本处理后最终排入红丝沟,出水水质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一级A标准。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规划。项目采取的污水处理工艺可行,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选址周围无环境制约因素,采取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和环境风险措施后,经环境影响预测,项目可实现“三废”和噪声的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项目环保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可行,可实现达标排放和控制风险,项目从环保角度可行。&&& 项目属于废水环保工程,其运行对周边水环境具有积极意义。项目选址地周围无明显环境制约因素,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则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可行。&三、公众途径及期限&&&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公众可在安徽长之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公众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公众可在安徽长之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索取补充信息,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本项目所在区域居民以及对本项目关心的公众。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重点关心的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公众可通过公示的联系方式提交意见、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拟建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安徽长之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4& &&&&&&&&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3号&&&&&&&& &电话:&&&&&&&&& Email:&&&&太和县污水处理厂安徽长之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日&湖北省环保厅-4. 环评单位承接项目环评公示
十堰市太和医院康复院区新建DSA机房等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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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十堰市太和医院委托,武汉华凯环境安全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承担十堰市太和医院康复院区新建DSA机房等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完成《十堰市太和医院康复院区新建DSA机房等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从即日起,将《报告表》全本内容(详见附件)公示于本网站,并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于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以实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十堰市太和医院
  联 系 人:廖汉林
  联系电话:
  邮 & 编:442000
  通讯地址:十堰市人民南路32号
  (2)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武汉华凯环境安全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文& 洋
  联系电话:027-
  传 & 真:027-
  邮 & 箱:&
  邮 & 编:430074
  通讯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珞瑜东路4号慧谷时空
主办: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 / 技术支持: 湖北省环境信息中心
备案序号: 鄂ICP备 号 / 地址:
/ 邮编: 430072 /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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