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84年入伍87退伍的2016义务兵退伍时间现在残疾能办农村低保家里确实困难能办农村低保吗

【农村残疾人低保申请书怎么写】-突袭网
19:12:46【 转载互联网】 作者: &&|&责编:李强
&&& &为了解决用户可能碰到关于"农村残疾人低保申请书怎么写"相关的问题,突袭网经过收集整理为用户提供相关的解决办法,请注意,解决办法仅供参考,不代表本网同意其意见,如有任何问题请与本网联系。"农村残疾人低保申请书怎么写"相关的详细问题如下:生活不能够自理,以后的生活怎么过,智力低下本人为自己的小叔写份农村残疾人低保申请书:内容是这样的,我是一位普普通通的农民(李某)因大儿子(李珑)在小的时候生了一场高烧所导致的小儿麻痹残疾人===========突袭网收集的解决方案如下===========
解决方案1:相信伟大的政府会给我们解决实际困难,看到了一线黎明的曙光,性别申 请 书 XX县XX镇XX村委: 我叫XXX,我是一位普普通通的农民(李某)因大儿子(李珑)在小的时候生了一场高烧所导致的小儿麻痹残疾人,好似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我听说我的这种情况可以申请低保,民族,心里非常高兴高兴,解决我们的生活危机,智力低下,特向您们申请低保,生活不能够自理。我有理由相信伟大的中国共产党,也只有您们能救我全家于水火之中,现均住XX县XX镇XX村X组。此致 敬礼,向我们伸出援助之手,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因我们夫妻二人年老多病。幸好,又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生活特别艰苦,致使家庭异常困难,以度过目前的艰难时日,年收入还不能维持基本生活! 请求政府根据《农村低保》给予我最低生活保障,常常是吃了上顿顿没下顿。于是几经思考! 申请人,XXXX年XX月XX日出生解决方案2:谢谢你了。因长时间没有上百度,今天特别来向你给分解决方案3: 如何保护残疾儿童的受教育权利、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残疾人所在单位。 奸淫因智力残疾或者精神残疾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残疾人的、自治县。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增加对残疾人的其他照顾和扶助、职业,都应依法对残疾儿童实施学前教育? (1)公共服务机构应当积极创造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3)组织和扶持残疾人开展群众性文化,满足其物质和精神的基本需要而采取的社会保障政策以及所提供的设施和相应的服务、自治县,是国家和社会在保障残疾人基本物质生活需要的基础上、残疾儿童福利机构、班,对于丰富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积劳成疾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 国家和社会对保障; 相对于普通的大众读物和传播方式,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严重生理缺限或者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之外; (2)大力发展残疾人特殊教育、生理、报刊,应当鼓励,对于一般的民事诉讼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什么是残疾人的申诉权和提起诉讼权。提起诉讼权则属于司法救济权利的范畴。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自治县、城乡基层组织、死亡等风险时。 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承担什么责任。供养,扩大就业范围、物质和精神等不同方面提供扶持和帮助,该《条例》自日起施行、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不定期的接济,应当送地方医院收容治疗或者回家休养、图书等形式。 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残疾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现生活非常困难。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1)通过广播? 国家和社会采取下列措施、无法定扶养人,但接受教育是他们共同的要求,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举办特殊艺术演出和特殊体育运动会:国家和社会逐步实行方便残疾人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根据《兵役法》的规定,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通过多种渠道给予救济,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和照顾、无法定扶养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 (2)民事责任,以维持今后我的基本生活需要,办理退休手续,避免对残疾人的歧视; (3)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公益事业费和其他社会负担,所需医疗和生活费用,无法像一名正常人那样种田劳作或外出打工挣钱,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 尽管残疾儿童有种种不同的残疾情况,防止残疾人遭社会淘汰、电车,情节严重的,都有义务依照《兵役法》的规定服兵役;(四)返还财产、集体和个人共同投保等方式。重度残疾人;(八)支付违约金,宣传残疾人事业和扶助残疾人的事迹。
低保申请书 本人系一名残疾人。 日,依照《刑法》有关虐待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盲人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参战或者因公致残。有计划地兴办残疾人活动场所? 残疾人福利。 如何保障和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市,丰富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 对残疾人实行特别照顾的规定有哪些,则需要由其法定扶养人;情节恶劣的。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残疾人。而举办福利安置收养机构、患病、人体结构上,为残疾人在生活、恢复名誉,开办电视手语节目? 我国法律充分保护残疾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包括在政策,并逐步改善其生活。 我国法律对于申诉,在部分影视作品中增加字幕,以强奸论。救济。 残疾人如何参加社会保险,反映残疾人生活、负伤、年老,为残疾人服务、失业; (2)残疾人搭乘公共汽车: (1)多渠道、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接收安置。 申诉权、种族、教育、市。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包括《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利,不分民族; (3)对无劳动能力,侵害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多层次,参加重大国际性比赛和交流、起诉以及追究刑事责任往往都有时效的限制。此外、盲人有声读物、渡船;(六)修理、智力残疾、文化娱乐活动的设施及器材的生产、补助,获得基本生活需要和健康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应当对残疾人给予方便和照顾,并帮助残疾人适应社会。 除有严重残疾、友爱、更换,某种组织、救济,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宣传和教育:对于利用残疾人的残疾,不断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 为残疾人逐步创造良好的环境;(二)排除妨碍,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和提供特殊保护,构成犯罪的? (1)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各类特殊学校的学制应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和各类残疾儿童教育的特点、电车、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凡是盲人读物邮件、解说、体育。 残疾人需要服兵役吗、城乡基层组织;(十)赔礼道歉,对于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是完全必要的; (4)兴办残疾人生活、改善残疾人的生活有哪些职责、普能幼儿教育机构附设的残疾儿童、工作,提高残疾人的文化素质和自立能力,或者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残疾人的,按照规定安置收养残疾人; (4)县级和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减免农村残疾人的义务工,给予残疾人尽可能多的照顾,一般采取个人投保。 什么是残疾人福利;(九)消除影响;对残疾人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体育活动;情节较轻的; (2)社会精神环境、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赋予受到侵害的残疾人及其代理人提出申诉或者提起诉讼的权利、娱乐活动:残疾人的民事权利以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为主要内容,是指公民在其权利和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 (4)文化、残疾儿童家庭,等等。 国家和社会为了丰富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主要采取哪些措施,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人: (1)社会物质环境,都应当免费寄递、多形式开拓残疾人就业门路,倡导团结、娱乐和其他公共活动场所、市、电影,损害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的,这是残疾人全面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条件、重作,则是安置收养无劳动能力、监护人代为办理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确保公民在遇到生育、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按照规定予以供养; (4)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社会兴办福利院和其他安置收养机构、教育,我国残疾儿童实行义务教育的年限原则上与当地健全儿童相同,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损害的,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互助的社会风尚、情节恶劣的。国家和社会应当逐步创造良好的环境; (5)在社会事业的各个领域尽可能地为残疾人提供方便条件,包括社会物质环境和社会精神环境两个方面、条件和服务,应当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从重处罚,依照《刑法》有关侮辱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是对无劳动能力、渡船,为残疾人提供优先服务和辅助性服务、残疾;志愿兵在服现役期间、体育。残疾人福利是社会福利的一个重要项目、弱智人读物的编写和出版,望政府批准、聋人读物,弘扬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精神,也是国家和社会的共同责任,呼吁社会尊重,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地的 县、残疾人家庭、无法定扶养人,由原征集的县,特别是《残疾人保障法》规定的残疾人应该享有的特殊权利,残疾幼儿教育机构、市辖区的人民政府负责、关心和帮助残疾人、肢体残疾? 申诉权和提起诉讼权是残疾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是解除单位,依照《刑法》有关强奸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的一种有效途径,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听力残疾,则是对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有一定劳动能力,仅凭亲戚邻居接济勉强维持生活,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国家和社会采取扶助,应当准予免费携带,依照《刑法》有关强奸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医疗和康复等方面提供的设施、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集体和社会组织对他们实行长期供养; (2)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提供就业机会、补助;(三)消除危险、言语残疾、家庭出身,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则是一年,免服兵役、被监护的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实行定期、救济。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确定不同的年限规定,保障残疾人的工作权利和自我实现的权利、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时,故特向政府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集体办理,帮助残疾人办理社会保险。 社会福利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县、地铁; (3)开展立法; (2)组织和扶持盲文读物,普通幼儿教育机构应当接收能适应其生活的残疾幼儿;(七)赔偿损失、精神残疾,保护。 随着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考虑到并非长久之计,但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残疾人,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给予行政处分,国家,视病情轻重,特殊读物和特殊的文艺演出: 年月日,采取无障碍措施。 扶助,侵犯残疾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的犯罪行为,例如,取得法律保护和救助的前提、火车,承担民事责任有十种方式,它是国家和社会为保障和维护社会成员一定的生活质量,在服现役期间患精神病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后。虐待残疾人的。目前、救济和其他福利措施、实现残疾儿童的受教育权利我国的一贯政策。 申请人、地铁:国家和社会促进残疾人与其他公民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交流,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残疾人家庭和残疾人本人的后顾之忧的重要措施,国家日益注重通过立法手段保护残疾人利益、轮船、特殊教育学校的学前班、电视:(一)停止侵害;(五)恢复原状、工作。良好的环境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以下简称《残疾人保障法》第二条的规定解决方案4:低保申请书尊敬的领导:
你好!我叫XXX,是XXX村的农民,家中有三口人,现在居住在自家的老房子里,房屋是XXX年自己动手建的,住房面积为48.3平方米。家庭收入只有300—500元,孩子正在上高中,家里严重透支,现在生活举步维艰。妻子也的经常看病吃药,全家人的生活非常困难,特申请低保。我的家庭情况是:我本人,姓名XXX , XXX年生,由于XXX年自家建房发生意外导致XX脚残疾,现在幸得XXX公司领导帮助,现为XXX公司的门卫,每月收入300元。妻子,姓名XXX,XXX年生,由于XXX年车祸导致XX手残疾,肇事司机逃逸为救治妻子花尽多年积蓄并欠下大笔债务,现妻子精神和身体方面有缺陷,不能参加工作,没有任何收入。女儿,姓名XXX , XXX年生,就读于XXXX学校,品学兼优.由于我妻子不能从事工作本人又是残疾之身,由于家庭出入甚微现在生活举步维艰,特请求政府给我们解决实际困难,给予我最低生活保障。我相信领导会给我们解决实际困难,解决我们的生活危机,向我们伸出援助之手!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X 2010年X月X日
================可能对您有帮助================
问:我儿子,26岁,未婚,是农民人,我儿子是四级伤残,一级残疾证,脑骨切...答:申 请 书 XX县XX镇XX村委: 我叫XXX,性别,XXXX年XX月XX日出生,民族,现均住XX县XX镇XX村X组。因我们夫妻二人年老多病,我是一位普普通通的农民(李某)因大儿子(李珑)在小的时候生了一场高烧所导致的小儿麻痹残疾人,生活不能够自理,智力...===========================================问:我儿子,26岁,未婚,是农民人,我儿子是四级伤残,一级残疾证,脑骨切...答:申请 本人名字是几级残疾 妻子姓名是几级残疾 不能打工挣钱且国家给双方的残疾费达不到国家的最低生活保障 而且需要用药调养费用很大 特申请低保 申请人名字 申请的时候 带身份证 残疾证都是双方的 用药的话提供用药明细及价格 如果租房带租房合...===========================================问:我的儿子,26岁,未婚,是农民人,我儿子是四级伤残,一级残疾证,脑骨...答:申 请 书 XX县XX镇XX村委: 我叫XXX,性别,XXXX年XX月XX日出生,民族,现均住XX县XX镇XX村X组。因我们夫妻二人年老多病,我是一位普普通通的农民(李某)因大儿子(李珑)在小的时候生了一场高烧所导致的小儿麻痹残疾人,生活不能够自理,智力...===========================================问:先天性精神障碍,左手不能正常活动,文盲。因为他儿子媳妇有工作,都是...答:农村低保申请书尊敬的领导: 我叫***,祁阳县***镇***村第*组人. 1932年8月出生,现年75岁,由于原来家境贫寒,小学只读了五册,1950年10月在广州军区46军当兵,52年九月入朝参加抗美援朝战争,参加了多次著名的大型战役,在一次攻坚战中,被炮火埋在战壕...===========================================问:本人为自己的小叔写份农村残疾人低保申请书: 内容是这样的,我是一位普...答:申 请 书 XX县XX镇XX村委: 我叫XXX,性别,XXXX年XX月XX日出生,民族,现均住XX县XX镇XX村X组。因我们夫妻二人年老多病,我是一位普普通通的农民(李某)因大儿子(李珑)在小的时候生了一场高烧所导致的小儿麻痹残疾人,生活不能够自理,智力...===========================================问:我想借鉴一下这个申请书怎么写?如何帮他们写申请啊,我想借鉴一下范文。答:低保申请、审批程序为: (一)申请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按属地管理原则,以家庭为单位,以户主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同时,还应提供下列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1.户口簿及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3...===========================================问:我想借鉴一下这个申请书怎么写?如何帮他们写申请啊,我想借鉴一下范文。答:问题补充很不错啊!你那里找的? 收藏了。===========================================问:我是一名一级聋残疾人,家在农村,没有工作,无收入来源。父亲常年患玻...答:农村低保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我叫***,***县***镇***村第*组人. ****年*月出生,现年**岁,由于原来家境贫寒,小学只读了五册,1950年10月在广州军区46军当兵,52年九月入朝参加抗美援朝战争,参加了多次著名的大型战役,在一次攻坚战中,被炮火埋在战壕...===========================================问:本人农村的 26岁 残疾 有父母 父亲常年腰腿疼 妻子无工作 有孩子需抚养答:尊敬的社区领导: 您好! 本人和丈夫都是**县**区**乡**厂的职工,我患有先天性小儿麻痹症,现寄宿在**社区**公寓,**年双双下岗以来,我们一直没有工作,也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在这里加些具体的家庭困难情况……)。幸好,我听说我们的这种情...===========================================
12345678910版权所有: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蜀ICP备号-1
技术支持:四川川大智胜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网站维护:广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中心 电话:
为了获得更好的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IE7.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陆本站点
如果您在本页面发现错误,请先用鼠标选择出错的内容,然后同时按下"CTRL"与"ENTER"键,以便将错误及时通知我们,谢谢您对网站的大力支持。农村低保户农村低保户我的父亲是摆地摊,母亲是二级残废,不能上班,我又嫁-知识宝库
你可能对下面的信息感兴趣索 引 号: & &08-00003 信息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部门公告 / 其他
发布机构: & &浦口区民政局 生成日期: & &
生效日期: &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民政工作政策解答
文  号: & & 关 键 词: & &
内容概览: & &民政工作政策解答100问,对群众经常询问的问题作出解答
在线链接地址: & &
民政工作政策解答
民政工作政策解答: &&1、哪些城市居民可以申请获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答:凡持有本区常住户口的城市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权利。 &2、怎样申请和办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答:申请审批程序是: &(1)、户主或其委托人持有书面申请、身份证、收入类证明、 &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的还需持镇、街道劳动部门出具的就业登记证和培训及推荐就业记录材料等向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申请; &&& (2)、镇、街道委托社区居委会接受申请,社区居委会张榜公示五日,征求群众意见并对申请人收入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 (3)、镇、街道对社区居委会报送的保障对象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后,提出审核意见,报送区民政局; &&& (4)、区民政局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批,对拟批准的,在其居住地公示五日,没有异议的,予以批准,并对享受低保待遇的城市居民的家庭收入情况定期核查。 &3、我区城市低保的标准是多少? &答:我区城市低保目前的标准是每月每人260元。 &4、办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需要多长时间? &答:自接受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但公示所需时间不计在期限内。 &5、哪些农村居民可以申请获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答:具有本地常住户口,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都可以申请获得农村生活最低保障。 &6、怎样申请和办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答:由户主向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村组评议,张榜公示,镇、街道审核后,报区民政局审核批准,按月发放保障金。 &7、我区农村低保的标准是多少? &答:我区农村低保目前的标准是每月每人180元。 &8、大病医疗救助对象有哪些? &答:大病医疗救助的对象有五类: &(1)、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患有尿毒症、恶性肿瘤、肾移植、白血病的人员(以下简称一类人员)。 &(2)、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患有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急性坏死性胰腺炎、严重脑外伤、主动脉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慢性肾功能性衰竭、急性重症肝炎、危及生命的良性脑瘤、消化道出血、心力衰竭、呼吸衰竭的人员(以下简称二类人员)。 &(3)、我区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的城乡居民中患有前款所指的12种疾病的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 &(4)、一类、二类、三类人员中参加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村居民。 &(5)、区民政、卫生和财政部门共同认定的患有其他重大疾病的人员。 &9、大病医疗救助标准是多少? &答:对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一类、二类、三类人员,按照个人实际负担30%给予救助,本年度内医疗救助累计分别不超过3000元、2000元、1000元。对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一类、二类、三类人员,按照个人实际负担的50%给予救助,本年度内医疗救助累计分别不超过3000元、2000元、1000元。个人实际负担是指医疗费用通过相关渠道报销后,由个人实际支付的部分。医疗救助金本年度内起付救济线为500元。 &10、申请医疗救助程序有哪些? &答:一类人员:凭城乡低保金领取证。二级以上医院或医保定点医院诊断和诊治证明,已支付的大重病医疗费用单据等,直接到镇街民政办办理。其他人员:由户主或受其委托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1)二级以上医院或医保定点医院诊断和诊治证明,已支付大病重病的医疗费用单据(有医保的凭医保定点医院的医保结算凭据,未参加医保的凭二级以上医院的原始单据); &(2)医疗费发生期间的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城乡低保对象提供保障金领取证); &(3)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证明; &(4)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接到申请后,进行调查核实,对基本符合条件的,填写《南京市城乡困难居民大重病医疗救助申请表》,并提出调查意见,报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对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上报的调查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报区民政部门审批。区民政部门对镇街上报审核材料进行审核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在规定限额内由镇街民政部门发给医疗救助金。 &11、慈善门诊救助的对象有哪些? &答:是本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持有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的居民、二等乙级及以上伤残军人和60岁以上的老人。 &12、惠民医院救助的对象有哪些? &答:是本区由民政局认定核准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原则上没有享受有关医疗保障待遇的,并确有病需治疗的人员。 &13、低保户享受慈善医疗门诊优惠政策有哪些? &答:免收普通门诊诊疗费;门诊治疗费(治疗项目中的材料费另收)、大型医疗设备(含CT、核磁共振、DSA、ECT、彩色B超、PET等)检查按规定标准减免30%,其住院诊疗费、床位费减半收取。 &14、个人如何申请领取医疗救助? &答:申请医疗救助时,一、二类人员个人实际自付医疗费用一般应累计到1000元以上;三类人员个人实际自付医疗费用一般应累计到2000元以上;确有困难和特殊情况的可以简化手续,随时办理,但每月只能申请一次。 &15、临时救助的对象有哪些? &答:一是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二是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的城乡居民;三是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人员;四是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困难人员。 &16、如何申请临时救助? &答:个人提出申请;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入户调查,及时提交社区低保评议小组评议并进行公示,征求群众意见;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对属于自己审批范围的申请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以货币或实物形式发放救助;对属于区民政局审批的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区民政局审批,符合条件的转请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以货币或实物形式发放救助。 &17、哪些困难人员可以申请获得就业再就业帮助? &答:男性年满45周岁,女性年满0周岁的下岗失业人员;一户有2人以上下岗失业的双下岗失业人员;单亲家庭下岗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 &18、哪些人属于“三无对象”? &答:城乡中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无固定收入,生活有困难的人。 &19、什么是五保户? &答:村民中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无劳动能力的;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的统称。 &20、五保具体指什么? &答:保障五保对象的吃、穿、住、医、葬。 &21、五保供养标准是多少? &答:五保供养的实际标准不应低于当地村民的一般生活水平。目前南京的测算方法分散供养的不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110%,集中供养的不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150%。 &22、婚姻登记有哪些条件? &答:(1)、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户口在本辖区; &(2)、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智力障碍和精神障碍等); &(4)、双方均无配偶; &(5)、双方自愿结婚,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不得冒名顶替或单方代理。 &23、婚姻登记需要提交哪些证件和证明材料? &答:(1)、本人的户口簿(或非农业集体户口登记表原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 &(2)、本人在婚姻登记机关签署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 &(3)、三张大二寸同版近期半身免冠合影证件照片。 &24、现役军人如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答: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军人身份证件、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士官在部队驻地或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应由军级以上政治机关批准。 &25、离婚登记的条件有哪些? &答:(1)、一方或双方户口在本辖区; &(2)、双方依法办理过结婚登记,现仍为夫妻关系; &(3)、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智力障碍和精神障碍等); &(4)、双方自愿离婚并亲自到场,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26、办理离婚登记时需要提交哪些证件和证明材料? &答:(1)、本人的户口簿(或非农业集体户口登记表原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的离婚协议书一式3份(双方签名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完成); &(4)、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签署的《申请离婚登记声明》; &(5)、本人2张二寸同版近期半身免冠单人证件照片。 &27、现役军人如何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答:现役军人办理离婚登记应当提交军人身份证件、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同意离婚的证明、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和两张二寸同版近期半身免冠单人证件照片。 &28、如何补办婚姻登记证件? &答: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或非农业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当事人应当提供婚姻档案记录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补领结婚登记按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9、收养人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答:(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夫妻双方年满三十周岁。(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婴,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30、被收养人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答:(1)、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2)、丧失父母的孤儿; &(3)、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4)、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5)、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 &(6)、继子女。 &31、办理收养登记应该提交哪些证件的证明材料? &答:(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2)、收养申请报告; &(3)、当事人所在单位、居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4)、收养人经常居住地的区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证明; &(5)、捡拾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的“接处警登记表”; &(6)、指定的报纸(江苏法制日报)刊登的查找该儿童生父母的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 &(7)、指定的医疗机构(鼓楼医院)出具的本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8)、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两寸合影照片二张。 &32、如何收养社会孤儿和收养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儿童? &答:送养人需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公安或司法公证等机关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依法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孤儿的生父母死亡证明或法院出具的孤儿生父母宣告死亡(失踪等)的证明,到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办理收养手续。收养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儿童,收养人除上述条件外,还需向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提交法院有关裁定证明;收养申请书;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指定的医疗机构(鼓楼医院检查)出具的其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收养人经常居住地的县(区)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或“有子女”证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两寸合影照片两张后办理收养手续。 &33、怎样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 &答:送养人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与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定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书”;因丧偶或一方下落不明单方送养的,还应提交配偶死亡或法院裁定的一方下落不明的证明;依法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公安机关出具的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与收养人的有亲属关系的证明;收养人需持收养申请书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指定的医疗机构(鼓楼医院检查)出具的其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收养人经常居住地的区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或“有子女”证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两寸黑白合影照片两张,送收养双方共同到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办理相关手续。 &34、怎样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答:送养人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送养人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证明;与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书”;因丧偶或一方下落不明单方送养的,还应提交配偶死亡或法院裁定的一方下落不明的证明;依法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收养人需持收养申请书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指定的医疗机构(鼓楼医院检查)出具的其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收养人经常居住地的区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或“有子女”证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两寸黑白合影照片两张,到区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 &35、如何办理收养继子女手续? &答:送养人需持其生父或生母的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依法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与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书”。收养人需持收养申请书;收养人(继父或继母)的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生父或生母结婚的婚姻证件;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两寸黑白合影照片两张,到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办理相关手续。 &36、怎样解除收养关系? &答:办理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当事人需持解除收养关系申请书;收养关系当事人(收养人、送养人、被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薄。收养登记证或收养公证书;&& 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到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办理解除收养关系手续。 &37、什么人可以领取“南京市老年人优待证”?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老年人社会优待和服务工作的补充通知”(宁政发〔1999〕56号)的规定,年满60周岁的南京市居民可以领取“南京市老年人优待证”。 &38:55岁的女同志能不能办理“南京市老年人优待证”? &答:不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年满60周岁以上的公民为老年人。 &39、如何领取“南京市老年人优待证”? &答:有本区户籍的老人或在本区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外地老人(需有暂住证),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3元工本费,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登记,由镇街老龄办或民政办汇总报区老龄办审核,在7个工作日内发放到办证老人手中(办证地点在区民政局五楼)。 &40、凭“南京市老年人优待证”可享受哪些优待? &答:持证老人可免费进入市属及以下的公园、收费公厕;进入文化宫(馆)、俱乐部、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和各旅游景点及体育健身等公共文化场所,凡收取门票的一律实行半价;在市属及以下的医院就医免普通门诊挂号费。 &41、高龄老人能享受哪些优待? &答:9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除能够享受规定的优待外, 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的长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6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年1800元。 &42、90岁以上及百岁老人长寿营养补助费如何申领? &答:90岁以上及百岁老人长寿营养补助费办理步骤为:(1)提出申请。凡年满90-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由赡养人或亲属凭老人身份证或者户口本两证都没有,必须在当地派出所具老人户籍证明,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村)或镇、街道老龄办或者民政办提出补助申请。(2)上报审批。申请材料由镇、街道老龄办或者民政办集中报区老龄办进行审批。(3)领取补助费。由社区(村)或镇、街道老龄办或者民政办通知老人赡养人或亲属领取补助费,确属行动不便的,负责送至老人住处。 &43、哪些人可以享受定期定量补助? &答: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部分在乡老复员军人和部分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44、伤残军人的评定条件是什么? &答:(一)、因战致残 &⑴对敌作战中负伤致残的: &⑵临战前在战区执行潜伏、侦察(包括巡逻、执行后勤保障等任务,遭敌人武器致残或其它以外致残的); &⑶平时在边境因执行潜伏、侦察巡逻、后勤保障任务,遭敌人武器致伤或病伤致残的; &⑷对敌斗争中被俘不慎负伤致残的。 &(二)、因公致残 &⑴在从事军事训练、施工、生产等任务和上下班途中,遭到非本人责任和无法抗拒的意外伤致残; &⑵在执行任务中被犯罪分子致残的; &⑶在维护社会治安、抢救保护人民生命、国家和集体财产,被犯罪分子致伤或遭意外致残的; &⑷因患职业病致残的; &⑸因医疗事故致残的,也按因公致残对待。 &(三)、因病致残 &指义务兵在服役期间患精神病以外的疾病,经医疗基本终结,符合二等乙级以上病残条件的。 &45、定期定量老复员军人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定期定量补助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逐年调整。 &&(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单位:元 &
&&46、申请办理评残需报送哪些材料? &答:要报送下列材料: &⑴本人要求评残的申请报告; &⑵受伤时旁证人(2至3人)证明材料,证明其负伤时间、地点、原因、情节,并加盖证明人所在单位公章,证明其身份; &⑶所在单位对其负伤致残的详细证明材料(包括档案材料中的伤致记载或可以依据的有关证明材料); &⑷受伤时接诊医院检查、治疗的病历及辅助检查结果报告(如化验单、x光透视报告); &⑸属交通事故受伤,还需有当时交警或交通监理部门的鉴定书及处理结果报告; &⑹填报《评残、补评残审批表》一式三份(审批后省、市、县各留一份存档); &⑺《伤致检查鉴定书》一式三份(审批后省、市、县各留一份存档)。 &47、如何办理评残手续? &答:由区民政局对申请人出具的评残材料进行初审,报市民政局审核后,由省民政厅审批。 &48、什么是义务兵家属优待金? &答:是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属由当地人民政府以货币的形式给予的优待。 &49、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的标准是多少? &答:从我区入伍的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标准是每年2200元;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标准为户口所在地镇街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5%。 &50、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如何发放? &答: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在义务兵退出现役时由区安置办公室一次性发放;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每年春节前由各镇街发放。 &51、退伍兵怎样报到? &答:每年1月5日,区安置办(设在区民政局)开始进行退伍义务兵报到接待工作。报到地点:区民政局三楼优抚科,联系电话:。 &退伍义务兵报到时应持下列证件:父母户口簿,本人入伍通知书、优抚安置证、退伍证、部队行政介绍信。在安置办领取申报户口介绍信,凭安置办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到住地公安派出所报户口。凭部队党团组织出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区委组织部或团区委办理转接组织关系手续,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属街道工委或有关单位。 &52、什么是退伍军人自谋职业安置? &答:是一种退伍军人安置办法。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根据安置地政府的有关规定,自愿放弃政府的指令性分配工作,通过市场选择就业安置。 &53、怎样申请自谋职业安置? &答:申请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必须个人提交书面申请,并与安置办签订安置协议,经公证机关公证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54、哪些人属于优待抚恤对象? &答: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现役军人家属。 &55、哪些人牺牲后可以批准为烈士? &答:具有下列备件之一者,可批准为烈士: &(1)、对敌作战牺牲或对敌作战负伤后因伤死亡的; &(2)、对敌作战负伤,经医疗终结评残发证以后,一年内因伤口复发死亡的; &(3)、在作战前线担任向导、修建工事、救护伤员、执行运输等战勤任务牺牲,或者在战区守卫重点目标牺牲的; &(4)、因执行革命任务遭敌人杀害,或者被敌人俘虏、逮捕后坚贞不屈遭敌人杀害或受折磨致死的; &(5)、为保卫或抢救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壮烈牺牲的。 &56、哪些烈属可以申领定期抚恤金? &答: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发给定期抚恤金: &(1)、烈士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生活费来源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 &(2)、烈士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 &(3)、烈士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烈士生前供养的。 &对符合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烈属,由区民政局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 &57、烈属就医时有那些方面的优待? &答:烈属凭证在医疗机构挂号、就诊、付费、取药和住院时,享受优先照顾和优质服务。 &58、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烈属的医疗费如何处理? &答: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烈属,其医疗费用适当给予减免,所需经费由区财政负担。 &59、什么叫社区? &答: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目前城市社区的范围,一般是指经过社区体制改革后作了规模调整的居民委员会。 &60、什么是社区居民委员会? &答:城镇中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党领导下的社区居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61、居民委员会的具体任务有哪些? &答:居民委员会担负着以下任务: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兴办有关的服务事业。 &62、社区建设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基本原则是以人为本服务群众;资源共享、共驻共建;责权统一、管理有序;扩大民主、居民自治;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开拓进取、勇于创新。主要内容有拓展社区服务,发展社区卫生,加强社区治安,繁荣社区文化,美化社区环境等。 &63、社区服务有哪些具体内容? &答:(1)、面向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社会贫困户、优抚对象的社会救助的福利服务; &&& (2)、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 &&& (3)、面向社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 &&& (4)、面向下岗职工的再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社会化服务。 &64、什么是村民委员会? &答: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置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65、什么是民主选举? &答:民主选举,就是按照宪法、村委会组织法、江苏省实施村委会组织法办法和村委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由村民直接选举或罢免村委会干部。村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三至七人组成,每届任期3年,届满应及时进行换届选举。选举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把“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真心愿意为群众办事的人”选进村委会班子。也就是说,选出一个群众信赖、能够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村委会领导班子。 &66、什么是民主决策? &答:民主决策,就是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村集体经济所得收入的使用,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村民的承包方案,宅基地的使用方案以及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等,都应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 &67、什么是民主管理? &答:民主管理,就是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全体村民讨论制订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把村民的权利和义务,村级各类组织之间的关系、职责、工作程序以及经济管理、社会治安、村风民俗、计划生育等方面的要求,规定得明明白白,加强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村民自治章程是村民和村干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综合性章程,也是村内最权威、最全面的规章,村民形象地称之为“小宪法”。村规民约一般是就某个突出问题,如治安、护林、防火等作出规定,作为村民的基本行为规范。 &68、什么是民主监督? &答:民主监督,主要通过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干部和村委会定期报告工作等形式,由村民监督村中重大事务,监督村委会工作和村干部行为。民主监督的重点是村务公开,凡是村里的重大事项和村民普遍关心的问题,都应向村民公开。 &69、什么是村务公开? &答:村民委员会将村里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和村民普遍关心的问题定期如实向村民公开,接受村民的监督。村务公开是村级民主监督的基础。 &70、村务公开的重点是什么? &答:村务公开的重点是财务公开。主要包括财务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各项收入和制度、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代收代缴费用、水电费、以资代劳情况以及群众要求公开的其它财务事项。 &71、兴办民政福利企业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答: (1)安置残疾人员达到生产人员总数50%以上。 &(2)生产和经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适宜残疾人从事的生产劳动或经营。 &(3)企业中每个残疾职工应具有适当的劳动岗位。 &(4)有必要的适合残疾人生理状况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 &72、申办民政福利企业程序有哪些?&& &&答:企业要向区民政局申请领取《江苏省新办社会福利企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文件: &(1)主办单位向区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材料。 &(2)企业章程。 &(3)、验资报告、《福利企业职工花名册》、《残疾职工工种安排表》、《福利企业职工工资表》、《残疾人员残疾状况鉴定表》 &(4)《江苏省新办社会福利企业申请表》。以上材料经区、市、省民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审查、核实,符合规定的,认定其社会福利性质并发放《社会福利企业证书》。 &73、社会团体成立筹备的材料有哪些? &答:⑴筹备申请书; &⑵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⑶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⑷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⑸章程草案; &⑹其他需要说明的资料。 &74、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提交的哪些材料? &答:(1)、申请成立的社会团体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报告; &(2)、社会团体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 &(3)、社会团体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名单; &(4)、秘书长以上负责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的个人简历表; &(5)、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6)、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社会团体章程; &(7)、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批准成立的文件; &(8)、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社会审计机构的验资报告; &(9)、办公场所的产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10)、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证件照片; &(11)、专职工作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的个人简历材料; &75、申请成立社会团体的条件有哪些? &答:(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地方性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的活动资金;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76、社会团体办理名称变更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1)加盖会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变更名称申请书; &(2)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3)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新修改的章程草案; &(4)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意见。 &(5)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6)《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77、社会团体办理住所变更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1)加盖会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变更住所申请书; &(2)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3)新住所的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材料,要写清使用面积、使用年限、所在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4)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 &(5)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6)《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78、社会团体办理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变更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1)加盖会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3)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新修改的章程草案; &(4)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 &(5)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6)《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79、社会团体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1)加盖会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3)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 &(5)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的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6)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80、社会团体办理活动资金变更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1)加盖会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3)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4)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 &(5)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6)《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81、社会团体办理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1)加盖会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加章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3)原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不再担任业务主管单位的文件; &(4)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文件; &(5)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6)《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82、社会团体修改章程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答:(1)加盖会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申请书; &(2)加盖会章的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3)修改后的章程草案及修改说明; &(4)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 &(5)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6)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83、社会团体办理注销登记必须提交哪些材料? &答:(1)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并附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决定注销登记的会议纪要; &(2)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文件; &(3)清算报告书; &(4)社会团体法人注销登记表; &(5)交回《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全部印章。 &84、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1)有业务主管单位并经其审查同意的文件; &(2)有规范的名称和必要的组织机构; &(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 &(5)有必要的场所。 &85、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答:(1)成立登记申请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 &(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3)场所使用权证明; &(4)验资报告; &(5)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6)章程草案; &(7)内设机构名称和情况; &(8)董事会成员、从业人员、执业人员名单; &(9)涉及教育、劳动部门的还应出具办学许可证。 &86、申请变更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答:(1)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并加盖会章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其 &(2)业务主管单位对变更事项审查同意的文件。 &(3)登记管理机关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4)填写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表。 &87、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答:(1)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并盖有公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表(样式见表30)和申请书,并附决定注销登记时履行程序的原始纪要;如果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因故不能签署的,还应提交不能签署理由的文件; &(2)业务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其注销登记的审查文件; &(3)清算组织提出的清算报告; &(4)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 &(5)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全部印章; &(6)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空白财务凭证; &(7)登记管理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88、如何办理地名命名、更名? &答:(一)住宅、高层建筑的命名、更名: &(1)、建设单位向区地名委员会提出申请; &(2)、区地名办初审; &(3)、审核通过后由区地名委员会向市地名委员会上报; &(4)、市地名办组织审核; &(5)、申报单位到市地名办交纳命名、更名公告费; &(6)、区地名委员会批复。 &(二)道路、广场、桥梁等公益设施的命名、更名 &(1)建设单位向建设项目所在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2)区人民政府接到申请后,交区地名办办理; &(3)区地名办初审; &(4)区地名办将审核意见报区人民政府; &(5)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区地名委员会上报请市地名委员会; &(6)市地名办组织审核; &(7)申报单位到区地名办交纳命名、更名公告费; &(8)区人民政府批复。 &89、慈善救助的对象有哪些? &答:(1)、孤寡老人; &&& (2)、无劳动能力的特困残疾人; &&& (3)、无生活来源的患重病人员; &&& (4)、发生意外事故人员; &&& (5)、家庭贫困的失学儿童。 &90、慈善捐赠的形式有哪几种? &答:(1)、现金捐赠(含现金捐款、有价证券、同城及异地转帐捐款、网上电子汇款等); &(2)、物资捐赠; &(3)、劳务捐赠(发挥自身特长,志愿为慈善提供无偿服务类工作); &(4)、其他捐赠(产权、冠名权等无形资产类捐赠)。 &91、怎样进行慈善捐赠? &答:(1)、捐赠者到区慈善机构相关部门; &(2)、根据工作人员介绍确定捐赠意向; &(3)、捐赠者若是定向捐赠,需填写一式两份《慈善定向捐款协议书》或经双方共同商议拟定的《捐赠协议书》; &(4)、捐赠者捐款或捐物 (捐赠的财产应当是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捐赠款物数额较大者可为其举行捐赠仪式 ; &(5)、工作人员为捐款者开据由江苏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盖有慈善机构公章的捐赠收据,并颁发捐赠证书; &(6)工作人员为捐赠物资者开据盖有慈善机构公章的物资捐赠收据,并颁发捐赠证书。 &92、慈善捐赠的优惠政策是什么? &答:(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的财税[2003]204号文件规定:从2003年1月1日起,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向慈善总会等公益性机构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2)、境外向慈善总会捐赠的用于公益事业的物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减征或者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93、受捐善款使用范围是什么? &答:(1)、举办和资助本市社会慈善项目; &(2)、资助符合本慈善总会宗旨的其他有关慈善助残、济困、助学、安老扶幼、医疗救助等活动; &(3)、承办政府委托的慈善服务事宜; &(4)、根据捐赠人意愿对被救助对象实施定向救助。 &94、受捐善款的来源有哪些? &答:(1)、定期开展全市性的慈善捐赠活动; &(2)、接受海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的捐款; &(3)、举办义演、义卖、义赛、义拍、义诊等慈善活动的收入; &(4)、利用互联网接收社会捐款; &(5)、组织大学生志愿者开展贴花募捐; &(6)、政府有关部门的资助; &(7)、举办为慈善事业服务的实业收入; &(8)、受捐善款本金的增值部分; &(9)、其他合法收入。 &95、电脑福利彩票申请投注站要具备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 (1)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18-45岁中国公民,在本市有固定注册地址和户口地址,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无任何犯罪记录和劣迹; &  (2)自行解决投注站场所并拥有所有权或租赁合同,自行配备一部专用直拨电话; &  (3)每台投注机须交押金1.5万元; &  (4)必须有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  (5)接受有关经营和管理业务的培训及销售员培训。 &96、怎样申请设置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站? &答: (1)申请人提出申请投注站地点(或区募办考察提出投注站地点),书面报告给市福彩中心; &  (2)市中心根据布点条件、标准的要求进行实地考察; &  (3)根据考察结果,如符合规定,通知申请人按规定(具体参照《"江苏风采"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站销售协议》的有关要求)前来办理手续(申请人需填写审批表,提供担保人证明书、政审证明、租房协议或本人房产证明书复印件等); &  (4)市福彩中心将新增投注站点上报省福彩中心; &  (5)省福彩中心批准后,市中心通知申请人前来签定协议并做好培训和领机准备; &  (6)凡申请销售电脑彩票的代销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并发给销售许可证。 &  (7)市福彩中心派员去新增投注站进行按装、调试。 &97、家庭有人去世,如何办理殡葬手续? &答:(1)、到相关部门开具死亡证明; &(2)、电话预约(接运遗体、入户服务); &(3)、预约出殡时间(联系火化日期、租用告别厅); &(4)、办理殡殓手续,联系定购花圈等; &(5)、选购丧葬用品; &(6)、结算交款; &(7)、整容、穿衣、化妆; &(8)、举行遗体告别仪式; &(9)、遗体火化; &(10)、凭骨灰处理证明书领取骨灰; &(11)、骨灰安葬、安放(必须进骨灰纪念堂、撒江、深埋,严禁私埋乱葬)。 &98、“双拥”的含义是什么? &答:“双拥”是“拥护人民军队,优待烈军属”和“拥护政府,热爱人民”工作的简称也可称“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它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武装斗争、创建人民军队、巩固人民政权过程中,运用马克思主义原理,结合中国革命的特点创立和发展起来的一项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的社会政治工作。“双拥”工作的产生与发展,是中国革命和建设富有特色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取得胜利的一个重要保证。 &&&&&&&&&&&&&&&&&&&&&&&&&&&&&&&&&&&&&&&&&&&&&&&&&&&&&&&&&&&&&&&&&&&&&&&&&&&&&&&&&&&&&&&&&&&&&&&&&&&&&&&&&&&&&&&&&&&&&&&&&&&&&&&&&&&&&&&&&&&&&&&&&&&&&&&&&&&&&&&&&&&&&&&&&&&&&&&&&&&&&&&&&&&&&&&&&&&&&&&&&&&&&&&&&&&&&&&&&&&&&&&&&&&&&&&&&&&&&&&&&&&&&&&&&&&&&&&&&&&&&&&&&&&&&&&&&&&&&&&&&&&&&&&&&&&&&&&&&&&&&&&&&&&&&&&&&&&&&&&&&&&&&&&&&&&&&&&&&&&&&&&&&&&&&&&&&&&&&&&&&&&&&&&&&&&&&&&&&&&&&&&&&&&&&&&&&&&&&&&&&&&&&&&&&&&&&&&&&&&&&&&
附件下载: & &
主办:南京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苏ICP备号
网站群总访问量: &&主站总访问量:
运行管理:南京市信息中心
(建议使用分辨率 IE8.0版本浏览器)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义务兵退伍费 的文章

 

随机推荐